卷三十 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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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為鄧公友也。
君為吏廉貧,宗族之孤幼者皆養於家。
居鄉裡,有訟者多就君決曲直,得一言,遂不復爭,人至于今傳之。
嗟夫!三人之為道,無所不同,至其窮達,何其異也!而三人者未嘗有動於其心也,乾德之人稱三人者,亦不以貴賤為異,則其幸不幸,豈足為三人者道哉!然而達者昭顯於一時,而窮者泯沒於無述,則為善者何以勸?而後世之來者何以考德於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孫。
君有子世英,為鄧城縣令;世勣,舉進士。
君以天聖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乾德之西北廣節山之原。
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錄張君,諱汝士,字堯夫,開封襄邑人也。
明道二年八月壬寅,以疾卒於官,享年三十有七。
卒之七日,葬洛陽北邙山下。
其友人河南尹師魯誌其墓,而廬陵歐陽修為之銘。
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甎,命太原王顧以丹為隸書,納于壙中。
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葬君於伊闕之教忠鄉積慶裡。
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纔數歲,而山甫始生,餘及送者相與臨穴,視窆且封,哭而去。
今年春,餘主試天下貢士,而山甫以進士試禮部,乃來告以將改葬其先君,因出銘以示餘,蓋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初天聖、明道之間,錢文僖公守河南。
公,王家子,特以文學仕至貴顯,所至多招集文士。
而河南吏屬,適皆當時賢材知名士,故其幕府號為天下之盛,君其一人也。
文僖公善待士,未嘗責以吏職,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樹,奇花怪石,其平臺清池上下,荒墟草莽之間,餘得日從賢人長者賦詩飲酒以為樂。
而君為人靜默修潔,常坐府治事,省文書,尤盡心於獄訟。
初以辟為其府推官,既罷,又辟司錄,河南人多賴之,而守尹屢薦其材。
君亦工書,喜為詩,間則從餘遊。
其語言簡而有意,飲酒終日不亂,雖醉未嘗頹墮,與之居者,莫不服其德。
故師魯誌之曰:「飭身臨事,餘嘗愧堯夫,堯夫不餘愧也。
」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禮不備。
君夫人崔氏,有賢行,能教其子。
而二子孝謹,克自樹立,卒能改葬君。
如吉蔔,君其可謂有後矣。
自君卒後,文僖公得罪,貶死漢東,吏屬亦各引去。
今師魯死且十餘年,王顧者死亦六七年矣,其送君而臨穴者及與君同府而遊者十蓋八九死矣,其幸而在者不老則病且衰,如予是也。
嗚呼!盛衰生死之際,未始不如是,是豈足道哉?惟為善者能有後,而託於文字者可以無窮。
故於其改葬也,書以遺其子,俾碣於墓,且以寫餘之思焉。
吉甫今為大理寺丞、知緱氏縣,山甫始以進士賜出身雲。
太常博士周君墓表 有篤行君子曰周君者,孝於其親,友於其兄弟。
居父母喪,與其兄某、弟某居于倚廬,不飲酒食肉者三年,其言必戚,其哭必哀,除喪而癯然不能勝人事者,蓋久而後復。
自孔子在魯,而魯人不能行三年之喪,其弟子疑以為問,則非魯而他國可知也;孔子歿,而其後世又可知也。
今世之人,知事其親者多矣,或居喪而不哀者有矣;生能事而死能哀,或不知喪禮者有矣;或知禮而以謂喪主於哀而已,不必合於禮者有矣。
如周君者,事生盡孝,居喪盡哀,而以禮者也。
禮之失久矣,喪禮尤廢也。
今之居喪者,惟仕宦、婚嫁、聽樂不為,此特法令之所禁爾。
其衰麻之數,哭泣之節,居處之別,飲食之變,皆莫知夫有禮也。
在上位者不以身率其下,在下者無所望於其上,其遂廢矣乎!故吾於周君有所取也。
君諱堯卿,字子俞,道州永明縣人也。
天聖二年舉進士,累官至太常博士。
歷連、衡二州司理參軍,桂州司錄,知高安、寧化二縣,通判饒州。
未行,以慶曆五年六月朔日卒于朝集之舍,享年五十有一。
皇祐五年某月日,葬于道州永明縣之紫微岡。
曾祖諱某。
父諱某。
贈某官。
母唐氏,封某縣太君。
娶某氏,封某縣君。
君學長於毛、鄭《詩》,《左氏春秋》。
家貧,不事生產,喜聚書。
居官祿雖薄,常分俸以賙宗族朋友。
人有慢己者,必厚為禮以愧之。
其為吏,所居皆有能政。
有文集二十卷。
君有子七人:曰諭,鼎州司理參軍;曰詵,湖州歸安主簿;曰謐、曰諷、曰諲、曰說、曰誼,皆未仕。
嗚呼!孝非一家之行也,所以移於事君而忠,仁於宗族而睦,交於朋友而信,始於一鄉推之四海、表于金石示之後世而勸。
考君之所施者,無不可以書也,豈獨俾其子孫之不隕也哉! 右班殿直贈右羽林軍將軍唐君墓表 嘉祐四年冬,天子既受袷享之福,推恩群臣,並進爵秩,既又以及其親,若在若亡,無有中外遠邇。
於是天章閣待制、尚書戶部員外郎唐君,得贈其皇考驍衛府君為右羽林將軍。
府君諱拱,字某。
其先晉原人,後徙為錢塘人。
曾祖諱休復,唐天復中舉明經,為建威軍節度推官。
祖諱仁恭,仕吳越王,為唐山縣令,累贈諫議大夫。
父諱謂,官至尚書職方郎中,累贈禮部尚書。
府君以父蔭,補太廟齋郎,改三班借職,再遷右班殿直,監舒州孔城鎮、澧州酒稅,巡檢泰州鹽場,漳州兵馬監押。
乾興元年七月某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有六。
府君孝悌於
君為吏廉貧,宗族之孤幼者皆養於家。
居鄉裡,有訟者多就君決曲直,得一言,遂不復爭,人至于今傳之。
嗟夫!三人之為道,無所不同,至其窮達,何其異也!而三人者未嘗有動於其心也,乾德之人稱三人者,亦不以貴賤為異,則其幸不幸,豈足為三人者道哉!然而達者昭顯於一時,而窮者泯沒於無述,則為善者何以勸?而後世之來者何以考德於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孫。
君有子世英,為鄧城縣令;世勣,舉進士。
君以天聖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乾德之西北廣節山之原。
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錄張君,諱汝士,字堯夫,開封襄邑人也。
明道二年八月壬寅,以疾卒於官,享年三十有七。
卒之七日,葬洛陽北邙山下。
其友人河南尹師魯誌其墓,而廬陵歐陽修為之銘。
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甎,命太原王顧以丹為隸書,納于壙中。
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葬君於伊闕之教忠鄉積慶裡。
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纔數歲,而山甫始生,餘及送者相與臨穴,視窆且封,哭而去。
今年春,餘主試天下貢士,而山甫以進士試禮部,乃來告以將改葬其先君,因出銘以示餘,蓋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初天聖、明道之間,錢文僖公守河南。
公,王家子,特以文學仕至貴顯,所至多招集文士。
而河南吏屬,適皆當時賢材知名士,故其幕府號為天下之盛,君其一人也。
文僖公善待士,未嘗責以吏職,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樹,奇花怪石,其平臺清池上下,荒墟草莽之間,餘得日從賢人長者賦詩飲酒以為樂。
而君為人靜默修潔,常坐府治事,省文書,尤盡心於獄訟。
初以辟為其府推官,既罷,又辟司錄,河南人多賴之,而守尹屢薦其材。
君亦工書,喜為詩,間則從餘遊。
其語言簡而有意,飲酒終日不亂,雖醉未嘗頹墮,與之居者,莫不服其德。
故師魯誌之曰:「飭身臨事,餘嘗愧堯夫,堯夫不餘愧也。
」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禮不備。
君夫人崔氏,有賢行,能教其子。
而二子孝謹,克自樹立,卒能改葬君。
如吉蔔,君其可謂有後矣。
自君卒後,文僖公得罪,貶死漢東,吏屬亦各引去。
今師魯死且十餘年,王顧者死亦六七年矣,其送君而臨穴者及與君同府而遊者十蓋八九死矣,其幸而在者不老則病且衰,如予是也。
嗚呼!盛衰生死之際,未始不如是,是豈足道哉?惟為善者能有後,而託於文字者可以無窮。
故於其改葬也,書以遺其子,俾碣於墓,且以寫餘之思焉。
吉甫今為大理寺丞、知緱氏縣,山甫始以進士賜出身雲。
太常博士周君墓表 有篤行君子曰周君者,孝於其親,友於其兄弟。
居父母喪,與其兄某、弟某居于倚廬,不飲酒食肉者三年,其言必戚,其哭必哀,除喪而癯然不能勝人事者,蓋久而後復。
自孔子在魯,而魯人不能行三年之喪,其弟子疑以為問,則非魯而他國可知也;孔子歿,而其後世又可知也。
今世之人,知事其親者多矣,或居喪而不哀者有矣;生能事而死能哀,或不知喪禮者有矣;或知禮而以謂喪主於哀而已,不必合於禮者有矣。
如周君者,事生盡孝,居喪盡哀,而以禮者也。
禮之失久矣,喪禮尤廢也。
今之居喪者,惟仕宦、婚嫁、聽樂不為,此特法令之所禁爾。
其衰麻之數,哭泣之節,居處之別,飲食之變,皆莫知夫有禮也。
在上位者不以身率其下,在下者無所望於其上,其遂廢矣乎!故吾於周君有所取也。
君諱堯卿,字子俞,道州永明縣人也。
天聖二年舉進士,累官至太常博士。
歷連、衡二州司理參軍,桂州司錄,知高安、寧化二縣,通判饒州。
未行,以慶曆五年六月朔日卒于朝集之舍,享年五十有一。
皇祐五年某月日,葬于道州永明縣之紫微岡。
曾祖諱某。
父諱某。
贈某官。
母唐氏,封某縣太君。
娶某氏,封某縣君。
君學長於毛、鄭《詩》,《左氏春秋》。
家貧,不事生產,喜聚書。
居官祿雖薄,常分俸以賙宗族朋友。
人有慢己者,必厚為禮以愧之。
其為吏,所居皆有能政。
有文集二十卷。
君有子七人:曰諭,鼎州司理參軍;曰詵,湖州歸安主簿;曰謐、曰諷、曰諲、曰說、曰誼,皆未仕。
嗚呼!孝非一家之行也,所以移於事君而忠,仁於宗族而睦,交於朋友而信,始於一鄉推之四海、表于金石示之後世而勸。
考君之所施者,無不可以書也,豈獨俾其子孫之不隕也哉! 右班殿直贈右羽林軍將軍唐君墓表 嘉祐四年冬,天子既受袷享之福,推恩群臣,並進爵秩,既又以及其親,若在若亡,無有中外遠邇。
於是天章閣待制、尚書戶部員外郎唐君,得贈其皇考驍衛府君為右羽林將軍。
府君諱拱,字某。
其先晉原人,後徙為錢塘人。
曾祖諱休復,唐天復中舉明經,為建威軍節度推官。
祖諱仁恭,仕吳越王,為唐山縣令,累贈諫議大夫。
父諱謂,官至尚書職方郎中,累贈禮部尚書。
府君以父蔭,補太廟齋郎,改三班借職,再遷右班殿直,監舒州孔城鎮、澧州酒稅,巡檢泰州鹽場,漳州兵馬監押。
乾興元年七月某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有六。
府君孝悌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