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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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不朽,然不若碣於隧,以表見於世之昭昭也。
」予惟薛氏於絳為著姓,簡肅公於公為兄弟,而公之世德,予既見之銘,而其子又欲碣以昭顯於世,可謂孝矣。
然予考古所謂賢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銘見于後世者,其言簡而著。
及後世衰,言者自疑於不信,始繁其文,而猶患於不章,又備其行事,惟恐不為世之信也。
若薛氏之著于絳,簡肅公之信于天下,而予之銘不愧於其無,則公之銘不待繁言而信也。
然其行事終始,予亦不敢略而誌諸墓矣。
今之碣者,無以加焉,則取其可簡而著者書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于絳之人雲。
連處士墓表 連處士,應山人也。
以一布衣終於家,而應山之人至今思之。
其長老教其子弟,所以孝友、恭謹、禮讓而溫仁,必以處士為法,曰:「為人如連公,足矣。
」其矜寡孤獨兇荒饑饉之人皆曰:「自連公亡,使吾無所告依而生以為恨。
」嗚呼!處士居應山,非有政令恩威以親其人,而能使人如此,其所謂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者歟? 處士諱舜賓,字輔之,其先閩人。
自其祖光裕嘗為應山令,後為磁、郢二州推官,卒而反葬應山,遂家焉。
處士少舉《毛詩》,一不中,而其父正以疾廢於家,處士供養左右十餘年,因不復仕進。
父卒,家故多貲,悉散以賙鄉裡,而教其二子以學,曰:「此吾貲也。
」歲饑,出穀萬斛以糶,而市穀之價卒不能增,及旁近縣之民皆賴之。
盜有竊其牛者,官為捕之甚急,盜窮,以牛自歸,處士為之媿謝曰:「煩爾送牛。
」厚遺以遣之。
嘗以事之信陽,遇盜於西關,左右告以處士,盜曰:「此長者,不可犯也。
」捨之而去。
處士有弟居雲夢,往省之,得疾而卒,以其柩歸應山。
應山之人去縣數十裡迎哭,爭負其柩以還,過縣市,市人皆哭,為之罷市三日,曰:「當為連公行喪。
」 處士生四子,曰庶、庠、庸、膺。
其二子教以學者,後皆舉進士及第。
今庶為壽春令,庠為宜城令。
處士以天聖八年十二月某日卒,慶曆二年某月日,葬於安陸蔽山之陽。
自卒至今二十年,應山之長老識處士者,與其縣人嘗賴以為生者,往往尚皆在,其子弟後生聞處士之風者,尚未遠,使更三四世至於孫曾,其所傳聞,有時而失,則懼應山之人不復能知處士之詳也。
乃表其墓,以告於後雲。
八年閏正月一日,廬陵歐陽修述。
尚書屯田員外郎張君墓表 君諱谷,字應之,世為開封尉氏人。
曾祖節,祖遇,皆不仕。
父炳,為鄭州原武縣主簿,因留家焉,今為原武人也。
君舉進士及第,為河陽、河南主簿,蘇州觀察推官,開封府士曹參軍,遷著作佐郎,知陽武縣,通判眉州,累遷屯田員外郎,復知陽武縣,以疾緻仕,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九。
君為人剛介好學問,事父母孝,與朋友信。
其為吏潔廉,所至有能稱。
其在河南時,予為西京留守推官,與謝希深、尹師魯同在一府。
其所與遊,雖他掾屬賓客,多材賢少壯馳騁於一時,而君居其間,年尚少,獨苦羸,病肺吐血者已十餘年。
幸其疾少間,輒亦從諸君飲酒。
諸君愛而止之,君曰:「我豈久生者耶?」雖他人視君,亦若不能勝朝夕者。
其後同府之人皆解去,而希深、師魯與當時少壯馳騁者喪其十八九,而君臒然唾血如故,後二十年始以疾卒。
君雖病羸,而力自為善,居官為吏,未嘗廢學問,多為賢士大夫所知。
乃知夫康強者不可恃以久,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雖其遲速長短相去幾何,而強者不自勉,或死而泯滅於無聞,弱者能自力,則必有稱于後世,君其是已。
君嘗謂予曰:「吾旦暮人而,無所取於世也,尚何區區於仕哉?然吾常哀祿之及於親者薄,若幸得不死而官登於朝,冀竊國家褒贈之寵以榮其親,然後歸病於原武之廬足矣!」乃益買田治室於原武以待。
君自河南、蘇州累為名公卿所薦,乃遷著作為郎官,贈其父太子中允,母宋氏京兆縣太君,於是遂緻仕歸於原武,營其德政鄉之張固村原,將葬其親。
蔔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前四日,君亦卒,遂以某日從葬于原上。
予與君遊久,記其昔所謂予者,且哀君之賢而不幸,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於其葬也,不及銘,乃表於其墓。
君娶祝氏,封華陽縣君。
有子曰損,試將作監主簿。
至和二年三月七日,歐陽修撰。
永春縣令歐君墓表 君諱慶,字貽孫,姓歐氏。
其上世為韶州曲江人,後徙均州之隕鄉,又徙襄州之穀城。
乾德二年,分穀城之陰城鎮為乾德縣,建光化軍,歐氏遂為乾德人。
修嘗為其縣令,問其故老鄉閭之賢者,皆曰有三人焉。
其一人曰太傅、贈太師、中書令鄧文懿公,其一人曰尚書屯田郎中戴國忠,其一人曰歐君也。
三人者學問出處,未嘗一日不同,其忠信篤於朋友,孝悌稱於宗族,禮義達於鄉閭。
乾德之人初未識學者,見此三人,皆尊禮而愛親之。
既而皆以進士舉於鄉,而君獨黜於有司。
後二十年,始以同三禮出身為潭州湘潭主簿,陳州司法參軍,監考城酒稅,遷彭州軍事推官,知泉州永春縣事。
而鄧公已貴顯於朝,君尚為州縣吏,所至上官多鄧公故舊,君絕口不復道前事,至終其去,不知
」予惟薛氏於絳為著姓,簡肅公於公為兄弟,而公之世德,予既見之銘,而其子又欲碣以昭顯於世,可謂孝矣。
然予考古所謂賢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銘見于後世者,其言簡而著。
及後世衰,言者自疑於不信,始繁其文,而猶患於不章,又備其行事,惟恐不為世之信也。
若薛氏之著于絳,簡肅公之信于天下,而予之銘不愧於其無,則公之銘不待繁言而信也。
然其行事終始,予亦不敢略而誌諸墓矣。
今之碣者,無以加焉,則取其可簡而著者書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于絳之人雲。
連處士墓表 連處士,應山人也。
以一布衣終於家,而應山之人至今思之。
其長老教其子弟,所以孝友、恭謹、禮讓而溫仁,必以處士為法,曰:「為人如連公,足矣。
」其矜寡孤獨兇荒饑饉之人皆曰:「自連公亡,使吾無所告依而生以為恨。
」嗚呼!處士居應山,非有政令恩威以親其人,而能使人如此,其所謂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者歟? 處士諱舜賓,字輔之,其先閩人。
自其祖光裕嘗為應山令,後為磁、郢二州推官,卒而反葬應山,遂家焉。
處士少舉《毛詩》,一不中,而其父正以疾廢於家,處士供養左右十餘年,因不復仕進。
父卒,家故多貲,悉散以賙鄉裡,而教其二子以學,曰:「此吾貲也。
」歲饑,出穀萬斛以糶,而市穀之價卒不能增,及旁近縣之民皆賴之。
盜有竊其牛者,官為捕之甚急,盜窮,以牛自歸,處士為之媿謝曰:「煩爾送牛。
」厚遺以遣之。
嘗以事之信陽,遇盜於西關,左右告以處士,盜曰:「此長者,不可犯也。
」捨之而去。
處士有弟居雲夢,往省之,得疾而卒,以其柩歸應山。
應山之人去縣數十裡迎哭,爭負其柩以還,過縣市,市人皆哭,為之罷市三日,曰:「當為連公行喪。
」 處士生四子,曰庶、庠、庸、膺。
其二子教以學者,後皆舉進士及第。
今庶為壽春令,庠為宜城令。
處士以天聖八年十二月某日卒,慶曆二年某月日,葬於安陸蔽山之陽。
自卒至今二十年,應山之長老識處士者,與其縣人嘗賴以為生者,往往尚皆在,其子弟後生聞處士之風者,尚未遠,使更三四世至於孫曾,其所傳聞,有時而失,則懼應山之人不復能知處士之詳也。
乃表其墓,以告於後雲。
八年閏正月一日,廬陵歐陽修述。
尚書屯田員外郎張君墓表 君諱谷,字應之,世為開封尉氏人。
曾祖節,祖遇,皆不仕。
父炳,為鄭州原武縣主簿,因留家焉,今為原武人也。
君舉進士及第,為河陽、河南主簿,蘇州觀察推官,開封府士曹參軍,遷著作佐郎,知陽武縣,通判眉州,累遷屯田員外郎,復知陽武縣,以疾緻仕,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九。
君為人剛介好學問,事父母孝,與朋友信。
其為吏潔廉,所至有能稱。
其在河南時,予為西京留守推官,與謝希深、尹師魯同在一府。
其所與遊,雖他掾屬賓客,多材賢少壯馳騁於一時,而君居其間,年尚少,獨苦羸,病肺吐血者已十餘年。
幸其疾少間,輒亦從諸君飲酒。
諸君愛而止之,君曰:「我豈久生者耶?」雖他人視君,亦若不能勝朝夕者。
其後同府之人皆解去,而希深、師魯與當時少壯馳騁者喪其十八九,而君臒然唾血如故,後二十年始以疾卒。
君雖病羸,而力自為善,居官為吏,未嘗廢學問,多為賢士大夫所知。
乃知夫康強者不可恃以久,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雖其遲速長短相去幾何,而強者不自勉,或死而泯滅於無聞,弱者能自力,則必有稱于後世,君其是已。
君嘗謂予曰:「吾旦暮人而,無所取於世也,尚何區區於仕哉?然吾常哀祿之及於親者薄,若幸得不死而官登於朝,冀竊國家褒贈之寵以榮其親,然後歸病於原武之廬足矣!」乃益買田治室於原武以待。
君自河南、蘇州累為名公卿所薦,乃遷著作為郎官,贈其父太子中允,母宋氏京兆縣太君,於是遂緻仕歸於原武,營其德政鄉之張固村原,將葬其親。
蔔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前四日,君亦卒,遂以某日從葬于原上。
予與君遊久,記其昔所謂予者,且哀君之賢而不幸,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於其葬也,不及銘,乃表於其墓。
君娶祝氏,封華陽縣君。
有子曰損,試將作監主簿。
至和二年三月七日,歐陽修撰。
永春縣令歐君墓表 君諱慶,字貽孫,姓歐氏。
其上世為韶州曲江人,後徙均州之隕鄉,又徙襄州之穀城。
乾德二年,分穀城之陰城鎮為乾德縣,建光化軍,歐氏遂為乾德人。
修嘗為其縣令,問其故老鄉閭之賢者,皆曰有三人焉。
其一人曰太傅、贈太師、中書令鄧文懿公,其一人曰尚書屯田郎中戴國忠,其一人曰歐君也。
三人者學問出處,未嘗一日不同,其忠信篤於朋友,孝悌稱於宗族,禮義達於鄉閭。
乾德之人初未識學者,見此三人,皆尊禮而愛親之。
既而皆以進士舉於鄉,而君獨黜於有司。
後二十年,始以同三禮出身為潭州湘潭主簿,陳州司法參軍,監考城酒稅,遷彭州軍事推官,知泉州永春縣事。
而鄧公已貴顯於朝,君尚為州縣吏,所至上官多鄧公故舊,君絕口不復道前事,至終其去,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