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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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之者。
再遷主客員外、判三司鹽錢勾院。
是時,李繼捧以銀、夏五州歸朝廷,其弟繼遷亡入磧中為寇。
太宗遽遣繼捧往招之,至則誘其兄以陰合,卒復圖而囚之。
自陝以西,既苦兵矣。
真宗初即位,益欲來以恩德,許還其地,使聽約束。
公獨以為繼遷反覆,不可予。
繼遷已得五州,後二年,果叛,圍靈武。
議者又欲予之,公益爭以為不可。
言雖不從,真宗知其材,將召以知制誥,而大臣有不可者,乃已,出為京師轉運使。
王均伏誅,奉使安撫西川,誤留詔書於家。
其副潘惟嶽教公上言「渡吉柏江舟破亡之」,以自解。
公曰:「為臣而欺其君,吾不能為也。
」乃上書自劾。
釋不問。
其後惟嶽入見禁中,道蜀事,具言公所自劾者,真宗嗟歎久之。
繼遷兵既久不解,丞相張齊賢經略環、慶以西,署公判官以從。
公曰:「西兵十萬,皆屬王超。
超材既不可專任,而兵多勢重,非易可指麾。
若不得節度諸將,事必不集。
」真宗難其言,為詔陝西聽經略使得自發兵。
公度言終不合,乃辭行。
會召賜金紫,公謝曰:「臣嘗言丞相某,事未效,不敢受賜。
」由是貶黃州團練副使。
公已貶,而王超兵敗,繼遷破清遠軍,朝廷卒亦棄靈州。
公貶逾年,復為戶部員外郎,知泰州。
丁母憂,服除,拜吏部員外郎,知泉州,徙知蘇州,又徙知揚州。
上疏論事,語斥大臣尤切,當時皆不悅,又徙知鄂州。
坐知揚州曰誤入添支俸多一月,雖嘗自言,猶貶監江寧府酒稅。
用封禪恩,累遷戶部郎中。
大中祥符五年五月某日,卒於官,享年六十有六。
遺戒無以佛汙我,家人如其言。
公之曾祖諱某,某官。
曾祖妣某氏,某縣君。
祖諱某,某官。
祖妣某氏,某縣君。
考諱某,某官。
妣某氏,某縣君。
子男七人,曰某。
女若幹人。
用其子易占恩,再遷右諫議大夫。
初葬南豐之東園,水壞其墓,某年月日,改葬龍池鄉之原頭。
慶曆六年夏,其孫鞏稱其父命以來請曰:「願有述。
」遂為之述,曰: 維曾氏始出於鄫,鄫為姒姓之國,微不知其始封。
春秋之際,莒滅鄫,而子孫散亡,其在魯者,自別為曾氏。
蓋自鄫遠出於禹,歷商、周千有餘歲,常微不顯,及為曾氏,而點、參、元、西始有聞於後世,而其後又晦,復千有餘歲而至於公。
夫晦顯常相反覆,而世德之積者久,則其發也,宜非一二世而止,矧公之有,不得盡施,而有以遺其後世乎?是固不宜無銘者已。
公當太宗、真宗時,言事屢見聽用,自言西事不合而出,遂以卒於外。
然在外所言,如在朝廷而任言責者,至其難言,則人有所不敢言者。
予於其論議,既不能盡載,而亦有所不得載也,取其初不見用、久而益可思者,特詳焉,所以見公之志也。
銘曰: 公於事明,由學而知。
先知逆決,有若蓍龜。
告而不欺,不顧從違。
初雖不信,後必如之。
公所論議,敢人之難。
古稱君子,有德有言。
德畜不施,言猶可聞。
銘而不朽,公也長存。
金部郎中贈兵部侍郎閻公神道碑銘 惟閻氏世家於鄆。
其先曰太原王寶,以武顯於梁、晉之間,實佐莊宗,戰河上,取常山,功書史官,爵有王土。
鄆之諸閻,皆王後也。
周廣順二年,以鄆州之钜野、鄆城為濟州,閻氏今為濟州钜野人也。
公生漢、晉之間,遭世多虞,雖出將家而不喜戰鬥;獨好學,通三《禮》,頗習子、史,為文辭。
是時,钜野大賊有眾千餘人,以公鄉裡儒者,掠緻賊中,問以謀略,公毅然未嘗有所言。
而為人狀貌奇偉,舉止嚴重,有威儀,賊皆憚之,莫敢害。
賊平,公還鄉裡,以三《禮》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將平,公乃出。
以三《禮》舉中建隆某年某科,歷漢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縣尉,遷濮州濮陽令,皆有吏績。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視天下,使者還,言公可用。
召見奏事,語言鬯然,殿中皆聳動。
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馬、知嶽州。
吳越忠懿王再朝京師,籍其所有浙東、西之地,納之有司。
天子以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屬公安撫其人,遂知蘇州。
五代之際,江海之間分為五,大者竊名號,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斂,以製命於其民。
越雖名為臣屬之邦,然閡於江淮,與中國隔不相及者久矣。
公以齊魯之人,悉能知越風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漸,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寬凡民之所不堪,恩涵澤濡,民以蘇息。
政成召還,以國子博士知濟州,又知晉州。
入拜尚書水部員外郎、廣平郡王府翊善,賜緋衣銀魚。
居六年,廣平封陳王出閤,公以司門員外郎求知黃州。
陳王徙封許,乃詔公還,遷庫部員外郎,賜金紫,侍講許王府。
王薨,公出知棣州。
居歲餘,以淮陽近钜野,乃求知淮陽軍。
公雖居許王府,而真宗素知其賢,數詔訪以經術,謂之閻君子。
真宗即位,問公何在?左右具言所以然,即時召之。
已在道,拜金部郎中、知青州。
其後,鄆州守臣某臨遣,對殿上,真宗問鄆去青遠近,守臣對若幹,真宗曰:「為吾告之,將召也。
」已而見召,行至钜野,遇疾。
使者臨問慰賜,滿百日,賜告下濟州,伺疾少間,趨就道。
已而疾病,以某年某月某日薨於濟州,享年七十有七。
贈兵部侍郎,葬於钜野大徐村。
公諱象,字某。
曾祖諱某,某官。
祖諱某,某官。
考諱某,某官。
公娶孫氏,封富春縣君,用子貴,追封泗水縣太君。
子男三人:長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
女三人,皆適士族。
孫五人,一早亡,次皆已仕。
曾孫十人,仕者五人。
嗚呼!士患不逢時。
時逢矣,患人主之不知。
知矣而不及用者,命也。
惟公履道純正,生於多艱,而卒遇太平,以奮其身,又遭人主之知,嘗用矣,而不暇於大用以歿。
歿而無章焉,則其遂不見於後世乎!景祐五年冬,其子光祿君自光化罷還鄉閭,乃謀刻其先德於墓之碑,而以其辭屬修。
詞曰: 閻世將家,大纛高牙。
有封太原,王功桓桓。
公不勇力,而勇於學。
奮身逢時,卒有成業。
不大其榮,繼世而卿。
挺其後世,多有孫曾。
有墓於裏,有碑其隧。
鄉人無傷,鄉之君子。
再遷主客員外、判三司鹽錢勾院。
是時,李繼捧以銀、夏五州歸朝廷,其弟繼遷亡入磧中為寇。
太宗遽遣繼捧往招之,至則誘其兄以陰合,卒復圖而囚之。
自陝以西,既苦兵矣。
真宗初即位,益欲來以恩德,許還其地,使聽約束。
公獨以為繼遷反覆,不可予。
繼遷已得五州,後二年,果叛,圍靈武。
議者又欲予之,公益爭以為不可。
言雖不從,真宗知其材,將召以知制誥,而大臣有不可者,乃已,出為京師轉運使。
王均伏誅,奉使安撫西川,誤留詔書於家。
其副潘惟嶽教公上言「渡吉柏江舟破亡之」,以自解。
公曰:「為臣而欺其君,吾不能為也。
」乃上書自劾。
釋不問。
其後惟嶽入見禁中,道蜀事,具言公所自劾者,真宗嗟歎久之。
繼遷兵既久不解,丞相張齊賢經略環、慶以西,署公判官以從。
公曰:「西兵十萬,皆屬王超。
超材既不可專任,而兵多勢重,非易可指麾。
若不得節度諸將,事必不集。
」真宗難其言,為詔陝西聽經略使得自發兵。
公度言終不合,乃辭行。
會召賜金紫,公謝曰:「臣嘗言丞相某,事未效,不敢受賜。
」由是貶黃州團練副使。
公已貶,而王超兵敗,繼遷破清遠軍,朝廷卒亦棄靈州。
公貶逾年,復為戶部員外郎,知泰州。
丁母憂,服除,拜吏部員外郎,知泉州,徙知蘇州,又徙知揚州。
上疏論事,語斥大臣尤切,當時皆不悅,又徙知鄂州。
坐知揚州曰誤入添支俸多一月,雖嘗自言,猶貶監江寧府酒稅。
用封禪恩,累遷戶部郎中。
大中祥符五年五月某日,卒於官,享年六十有六。
遺戒無以佛汙我,家人如其言。
公之曾祖諱某,某官。
曾祖妣某氏,某縣君。
祖諱某,某官。
祖妣某氏,某縣君。
考諱某,某官。
妣某氏,某縣君。
子男七人,曰某。
女若幹人。
用其子易占恩,再遷右諫議大夫。
初葬南豐之東園,水壞其墓,某年月日,改葬龍池鄉之原頭。
慶曆六年夏,其孫鞏稱其父命以來請曰:「願有述。
」遂為之述,曰: 維曾氏始出於鄫,鄫為姒姓之國,微不知其始封。
春秋之際,莒滅鄫,而子孫散亡,其在魯者,自別為曾氏。
蓋自鄫遠出於禹,歷商、周千有餘歲,常微不顯,及為曾氏,而點、參、元、西始有聞於後世,而其後又晦,復千有餘歲而至於公。
夫晦顯常相反覆,而世德之積者久,則其發也,宜非一二世而止,矧公之有,不得盡施,而有以遺其後世乎?是固不宜無銘者已。
公當太宗、真宗時,言事屢見聽用,自言西事不合而出,遂以卒於外。
然在外所言,如在朝廷而任言責者,至其難言,則人有所不敢言者。
予於其論議,既不能盡載,而亦有所不得載也,取其初不見用、久而益可思者,特詳焉,所以見公之志也。
銘曰: 公於事明,由學而知。
先知逆決,有若蓍龜。
告而不欺,不顧從違。
初雖不信,後必如之。
公所論議,敢人之難。
古稱君子,有德有言。
德畜不施,言猶可聞。
銘而不朽,公也長存。
金部郎中贈兵部侍郎閻公神道碑銘 惟閻氏世家於鄆。
其先曰太原王寶,以武顯於梁、晉之間,實佐莊宗,戰河上,取常山,功書史官,爵有王土。
鄆之諸閻,皆王後也。
周廣順二年,以鄆州之钜野、鄆城為濟州,閻氏今為濟州钜野人也。
公生漢、晉之間,遭世多虞,雖出將家而不喜戰鬥;獨好學,通三《禮》,頗習子、史,為文辭。
是時,钜野大賊有眾千餘人,以公鄉裡儒者,掠緻賊中,問以謀略,公毅然未嘗有所言。
而為人狀貌奇偉,舉止嚴重,有威儀,賊皆憚之,莫敢害。
賊平,公還鄉裡,以三《禮》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將平,公乃出。
以三《禮》舉中建隆某年某科,歷漢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縣尉,遷濮州濮陽令,皆有吏績。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視天下,使者還,言公可用。
召見奏事,語言鬯然,殿中皆聳動。
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馬、知嶽州。
吳越忠懿王再朝京師,籍其所有浙東、西之地,納之有司。
天子以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屬公安撫其人,遂知蘇州。
五代之際,江海之間分為五,大者竊名號,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斂,以製命於其民。
越雖名為臣屬之邦,然閡於江淮,與中國隔不相及者久矣。
公以齊魯之人,悉能知越風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漸,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寬凡民之所不堪,恩涵澤濡,民以蘇息。
政成召還,以國子博士知濟州,又知晉州。
入拜尚書水部員外郎、廣平郡王府翊善,賜緋衣銀魚。
居六年,廣平封陳王出閤,公以司門員外郎求知黃州。
陳王徙封許,乃詔公還,遷庫部員外郎,賜金紫,侍講許王府。
王薨,公出知棣州。
居歲餘,以淮陽近钜野,乃求知淮陽軍。
公雖居許王府,而真宗素知其賢,數詔訪以經術,謂之閻君子。
真宗即位,問公何在?左右具言所以然,即時召之。
已在道,拜金部郎中、知青州。
其後,鄆州守臣某臨遣,對殿上,真宗問鄆去青遠近,守臣對若幹,真宗曰:「為吾告之,將召也。
」已而見召,行至钜野,遇疾。
使者臨問慰賜,滿百日,賜告下濟州,伺疾少間,趨就道。
已而疾病,以某年某月某日薨於濟州,享年七十有七。
贈兵部侍郎,葬於钜野大徐村。
公諱象,字某。
曾祖諱某,某官。
祖諱某,某官。
考諱某,某官。
公娶孫氏,封富春縣君,用子貴,追封泗水縣太君。
子男三人:長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
女三人,皆適士族。
孫五人,一早亡,次皆已仕。
曾孫十人,仕者五人。
嗚呼!士患不逢時。
時逢矣,患人主之不知。
知矣而不及用者,命也。
惟公履道純正,生於多艱,而卒遇太平,以奮其身,又遭人主之知,嘗用矣,而不暇於大用以歿。
歿而無章焉,則其遂不見於後世乎!景祐五年冬,其子光祿君自光化罷還鄉閭,乃謀刻其先德於墓之碑,而以其辭屬修。
詞曰: 閻世將家,大纛高牙。
有封太原,王功桓桓。
公不勇力,而勇於學。
奮身逢時,卒有成業。
不大其榮,繼世而卿。
挺其後世,多有孫曾。
有墓於裏,有碑其隧。
鄉人無傷,鄉之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