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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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太師緻仕杜祁公墓誌銘 故太子太師緻仕、祁國公、贈司徒兼侍中杜公諱衍,字世昌,越州山陰人也。

    其先本出於堯之後,歷三代,常為諸侯,後徙其封於杜,而子孫散適他國者,以杜為氏。

    自杜赫為秦將軍,後三世,禦史大夫周及其子建平侯延年仍顯於漢。

    又九世,當陽侯預顯於晉。

    又十有四世,岐國公佑顯於唐。

    又九世而至於祁公。

     其為家有法,其吉兇、祭祀、齋戒日時幣祝從事,一用其家書。

    自唐滅,士喪其舊禮而一切苟簡,獨杜氏守其家法,不遷於世俗。

    蓋自春秋諸侯之子孫,歷秦、漢千有餘歲得不絕其世譜,而唐之盛時公卿家法存於今者,惟杜氏。

     公自曾、高以來,以恭儉孝謹稱鄉裡,至公為人尤潔廉自克。

    其為大臣,事其上以不欺為忠,推於人以行己取信。

    故其動靜纖悉,謹而有法。

    至考其大節,偉如也。

     公享年八十,官至尚書左丞。

    方其六十有九,歲且盡,即上書告老。

    明年,以太子少師緻仕。

    累遷太子太保、太傅、太師,封祁國公於其家。

    天子祀明堂,遣使者召公陪祠,將有所問,以疾不至。

    而歲時存問、勞賜不絕。

     公少舉進士高第,為揚州觀察推官,知平遙縣,通判晉州,知乾州,遷河東、京西路提點刑獄,知揚州,河東、陝西路轉運使。

    入為三司戶部副使,拜天章閣待制、知荊南府。

    未行,以為河北路都轉運使,遂知天雄軍。

    召為禦史中丞,判流內銓,知審官院,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徙知并州,遷龍圖閣學士,復知永興軍,權知開封府。

    康定元年,以刑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即拜副使。

    慶曆三年,遷吏部侍郎、樞密使。

    明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公治吏事,如其為人。

    其聽獄訟,雖明敏而審核愈精,故屢決疑獄,人以為神。

    其簿書出納,推析毫髮,終日無倦色。

    至為條目,必使吏不得為奸而已;及其施於民者,則簡而易行。

    始居平遙,嘗以吏事適他州,而縣民爭訟者皆不肯決,以待公歸。

    知乾州未滿歲,安撫使察其治行,以公權知鳳翔府,二邦之民爭於界上,一曰「此我公也,汝奪之」,一曰「今我公也,汝何有焉」?夏人初叛命,天下苦於兵,而自陝以西尤甚,吏緣侵漁,調發督迫,至民破產不能足,往往自經投水以死。

    於是時,公在永興,語其人曰:「吾不能免汝,然可使汝不勞爾。

    」乃為之區處計較,量物有無貴賤、道裡遠近,寬其期會,使以次輸送。

    由是物不踴貴,車牛芻秣宿食來往如平時,而吏束手無所施,民比他州費省十六七。

    至於繕治城郭器械,民皆不知。

    開封治京師,常撓於權要,有幹其法而能不為之屈者,世皆以為難,至公能使權要不敢有所幹。

    凡其為治,以聽斷盜訟為能否爾,獨公始有餘力省其民事,如治他州,而畿赤諸縣之民皆被其惠。

    開封比比出能吏,而兼於民政者,惟公一人。

     吏部審官,主天下吏員,而居職者類以不久遷去,故吏得為奸。

    公始視銓事,一日,選者三人爭某闕,公以問吏,吏受丙賕,對曰「當與甲」。

    乙不能爭,遂授他闕。

    居數日,吏教丙訟甲負某事,不當得。

    公悟,召乙問之,乙謝曰:「業已得他闕,不願爭。

    」公不得已,與丙而笑曰:「此非吏罪,乃吾未知銓法爾。

    」因命諸曹各具格式科條以白,問曰:「盡乎?」曰:「盡矣。

    」明日,敕諸吏無得升堂,使坐曹聽行文書而已,由是吏不得與銓事,與奪一出於公。

    居月餘,翕然聲動京師。

    其在審官,有以賄求官者,吏謝不受,曰:「我公有賢名,不久見用去矣,姑少待之」。

     慶曆之初,上厭西兵之久出而民弊,亟用今丞相富公、樞密韓公及範文正公,而三人者遂欲盡革眾事以修紀綱,而小人權幸皆不悅,獨公為相佐佑。

    而公尤抑絕僥幸,凡內降與恩澤者,一切不與,每積至十數,則連封而麵還之,或詰責其人至慚恨涕泣而去。

    上嘗謂諫官歐陽修曰:「外人知杜某封還內降邪?吾居禁中,有求恩澤者,每以杜某不可告之而止者,多於所封還也。

    其助我多矣,此外人及杜某皆不知也。

    」然公與三人者,卒皆以此罷去。

     公多知本朝故實,善決大事。

    初,邊將議欲大舉以擊夏人,雖韓公亦以為可舉,公爭以為不可,大臣至有欲以沮軍罪公者,然兵後果不得出。

    契丹與夏人爭銀甕族,大戰黃河外,而雁門、麟府皆警,範文正公安撫河東,欲以兵從。

    公以為契丹必不來,兵不可妄出。

    範公怒,至以語侵公,公不為恨。

    後契丹卒不來。

    二公皆世俗指公與為朋黨者,其論議之際蓋如此。

    及三人者將罷去,公獨以為不可,遂亦罷,以尚書左丞知兗州。

    歲餘,乃緻仕。

     公自布衣至為相,衣服飲食無所加,雖妻子亦有常節。

    家故饒財,諸父分產,公以所得悉與昆弟之貧者。

    俸祿所入,分給宗族,賙人急難。

    至其歸老,無屋以居,寓於南京驛舍者久之。

     自少好學,工書畫,喜為詩,讀書雖老不倦。

    推獎後進,今世知名士多出其門。

    居家見賓客必問時事,聞有善,喜若己出;至有所不可,憂見於色,或夜不能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