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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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凡治六州,所至有惠愛,雖在兵間,手不釋卷。
有文集二十卷,奏議五卷,三史刊誤四十卷。
娶林氏,封魯郡夫人。
子男三人:伯莊,殿中丞,早卒;仲荀,今為屯田員外郎;叔英,太常寺太祝。
女六人,皆適士族。
孫男四人。
孫女五人。
銘曰: 餘遷曲江,仍世不顯。
奮自襄公,有聲甚遠。
始興開國,襲美於前。
兩賢相望,三百年間。
偉歟襄公,惟邦之直。
始登於朝,官有言責。
左右獻納,奸諛屏息。
慶曆之治,實多補益。
逢時有事,奔走南北。
功書史官,名在夷狄。
出入艱勤,險夷一德。
小人之讒,公廢於裏。
一方有警,公起於家。
威行信結,嶺海幽遐。
公之在焉,帝不南顧。
胡召其還,殞於中路。
返柩來歸,韶人負土。
伐石刻辭,立於墓門。
以貽來世,匪止韶人。
尚書度支郎中天章閣待制王公神道碑銘 公諱質,字子野,其先大名莘人。
自唐同光初,公之皇曾祖魯公舉進士第一,顯名當時,官至右拾遺,歷仕晉、漢、周。
而皇祖晉公,益以文章有大名,逮事太祖、太宗,官至兵部侍郎。
當真宗時,伯父文正公居中書二十餘年,天下稱為賢宰相。
今天子慶曆三年,公與其弟素,皆待制天章閣。
自同光至慶曆,蓋有二十餘年,王氏更四世,世有顯人,或以文章,或以功德。
公生累世富貴,而操履甚於寒士。
性篤孝悌,厚於朋友,樂施與以賙人,而妻子常不自給。
視榮利淡若無意。
平居苦疾病,退然如不自勝,及臨事,介然有仁者之勇,君子之剛,樂人之善如自己出。
初,範仲淹以言事貶饒州,方治黨人甚急,公獨扶病率子弟餞於東門,留連數日。
大臣有以讓公曰:「長者亦為此乎!何苦自陷朋黨?」公徐對曰:「範公天下賢者,顧某何敢望之!然若得為黨人,公之賜某厚矣。
」聞者為公縮頸。
其為待制之明年,出守於陝。
又明年,小人連構大獄,坐貶廢者十餘人,皆公素所賢者。
聞之悲憤歎息,或終日不食,語於人曰:「善人若此,吾不樂在世矣。
」因數劇飲大醉。
公既素病,益以酒,遂卒。
公初以蔭補太常寺太祝、監都進奏院,獻其文章,召試,賜進士及第,校勘館閣書籍,遂為集賢校理。
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負材自喜,頗以新進少公,議事則曰:「少年乃與丈人爭事耶?」公曰:「受命佐君,事有當爭,職也。
」宗旦雖屢屈折,而政常得無失,稍德公助己,為之加禮。
宗旦得盜鑄錢者百餘人以詫公,公曰:「事發無跡,何從得之?」曰:「吾以術鉤出之。
」公愀然曰:「仁者之政,以術鉤人置之死,而又喜乎?」宗旦慚服,悉緩出其獄,始大稱公曰君子也。
判尚書刑部、吏部南曹,知蔡州。
始至,發大奸吏一人,去之。
繩諸豪猾以法。
與轉運使爭曲直。
事有下而不便者,皆格不用。
既去其害政者,然後崇學校,一以仁恕臨下。
其政知寬猛,必使吏畏而民愛。
其為他州,州率大而難治,必常有善政,皆用此。
入為開封府推官,已而其兄雍為三司判官,公曰:「省、府皆要職,吾豈可兄弟居之?」求知壽州,徙廬州。
盜有殺其徒而並其財者,獲之,置於法。
大理駁曰:「法當原。
」公以為盜殺其徒而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壞其黨而開其自新。
若殺而不首,既獲而亦原,則公行為盜。
而第殺一人,既得兼其財,又可以贖罪,不獲則肆為盜,獲則引以自原,如此,盜不可止,非法意。
疏三上,不能爭。
公歎曰:「吾不勝法吏矣。
」乃上書自劾,請不坐佐吏。
公坐貶監靈仙宮。
其後議者更定不首之罪,卒用公言為是,而公貶猶不召。
資政殿學士鄭戩、翰林學士葉清臣訟公無罪,始起知泰州,遷荊湖北路轉運使。
當用兵西方急於財用之時,獨不進羨餘,其賦斂近寬平,治以常法。
故他路不勝其弊,而荊湖之人自若。
權知荊南府,民有訟婚者,訴曰:「貧無資,故後期。
」問其用幾何?以俸錢與之,使婚。
獲盜竊人衣者,曰:「迫於饑寒而為之。
」公為之哀憐,取衣衣之,遣去。
荊人比公為子產。
召為史館修撰,遂拜天章閣待制,判吏部流內銓,號為稱職,而於選法未嘗有所更易。
人或問之,公曰:「選法具備,如權衡,在執者不欺其輕重耳,何必屢更其法。
」是歲,天子開天章閣,召大臣問天下事,以手詔責範公等。
而議事者爭言天下利害,務欲更革諸事。
公獨無一言,問之,則曰:「吾病未能也。
」 公於榮利既薄,臨禍福,不為喜懼,其視世事,若無一可以動其心者,惟以天下善人君子亨否為己休戚,遂以此卒。
此其為誌豈小哉?豈有病而不能者哉?公誠素病,而任之以事,所至必皆有為。
使其壽且不死而用,其必有所為,豈其不欲空言而已者哉! 嗚呼!公享年四十有五。
官至度支郎中,階朝奉大夫,勳上護軍,爵平晉男。
娶周氏,某縣君,生子某。
曾祖諱某,祖諱某,皆贈太師、尚書、中書令。
考諱某,官至兵部郎中,有賢行,贈戶部尚書。
公以某年某月某日卒於陝,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某所先塋之次。
銘曰: 仕不為利,以行其仁。
處豐自薄,而清厥身。
其仁誰思,不在吏民?其清孰似?以遺子孫。
銘以昭之,以告後人。
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 公諱緻堯,字某,撫州南豐人也。
少知名江南。
當李氏時,不就鄉裡之舉。
李氏亡,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及第,為符離主簿,累遷光祿寺丞、監越州酒稅。
數上書言事,獻文章。
大宗奇之,召拜著作佐郎、直史館,使行視汴河漕運,稱旨,遷秘書丞,為兩浙轉運使。
諫議大夫魏庠知蘇州,恃舊恩,多不法,吏莫敢近。
公劾其狀以聞,太宗驚曰:「是敢治魏庠,可畏也!」卒為公罷庠。
洛苑使楊允恭以言事見幸,無不聽,事有下,公常厝不行。
允恭以訴,太宗遣使問公,公具言其不可,事卒不行。
公既繩其大而人所難者,至其小易,則務為寬簡。
歲終,其課為最,徙知壽州。
壽近京師,諸豪大商交結權貴,恃其聲勢,號為難治。
公居歲餘,諸豪斂手,莫敢犯公法,人亦莫見其以何術而然也。
公於壽尤有惠愛,既去,壽人遮留數日,以一騎從二卒逃去,過他州,壽人猶有
有文集二十卷,奏議五卷,三史刊誤四十卷。
娶林氏,封魯郡夫人。
子男三人:伯莊,殿中丞,早卒;仲荀,今為屯田員外郎;叔英,太常寺太祝。
女六人,皆適士族。
孫男四人。
孫女五人。
銘曰: 餘遷曲江,仍世不顯。
奮自襄公,有聲甚遠。
始興開國,襲美於前。
兩賢相望,三百年間。
偉歟襄公,惟邦之直。
始登於朝,官有言責。
左右獻納,奸諛屏息。
慶曆之治,實多補益。
逢時有事,奔走南北。
功書史官,名在夷狄。
出入艱勤,險夷一德。
小人之讒,公廢於裏。
一方有警,公起於家。
威行信結,嶺海幽遐。
公之在焉,帝不南顧。
胡召其還,殞於中路。
返柩來歸,韶人負土。
伐石刻辭,立於墓門。
以貽來世,匪止韶人。
尚書度支郎中天章閣待制王公神道碑銘 公諱質,字子野,其先大名莘人。
自唐同光初,公之皇曾祖魯公舉進士第一,顯名當時,官至右拾遺,歷仕晉、漢、周。
而皇祖晉公,益以文章有大名,逮事太祖、太宗,官至兵部侍郎。
當真宗時,伯父文正公居中書二十餘年,天下稱為賢宰相。
今天子慶曆三年,公與其弟素,皆待制天章閣。
自同光至慶曆,蓋有二十餘年,王氏更四世,世有顯人,或以文章,或以功德。
公生累世富貴,而操履甚於寒士。
性篤孝悌,厚於朋友,樂施與以賙人,而妻子常不自給。
視榮利淡若無意。
平居苦疾病,退然如不自勝,及臨事,介然有仁者之勇,君子之剛,樂人之善如自己出。
初,範仲淹以言事貶饒州,方治黨人甚急,公獨扶病率子弟餞於東門,留連數日。
大臣有以讓公曰:「長者亦為此乎!何苦自陷朋黨?」公徐對曰:「範公天下賢者,顧某何敢望之!然若得為黨人,公之賜某厚矣。
」聞者為公縮頸。
其為待制之明年,出守於陝。
又明年,小人連構大獄,坐貶廢者十餘人,皆公素所賢者。
聞之悲憤歎息,或終日不食,語於人曰:「善人若此,吾不樂在世矣。
」因數劇飲大醉。
公既素病,益以酒,遂卒。
公初以蔭補太常寺太祝、監都進奏院,獻其文章,召試,賜進士及第,校勘館閣書籍,遂為集賢校理。
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負材自喜,頗以新進少公,議事則曰:「少年乃與丈人爭事耶?」公曰:「受命佐君,事有當爭,職也。
」宗旦雖屢屈折,而政常得無失,稍德公助己,為之加禮。
宗旦得盜鑄錢者百餘人以詫公,公曰:「事發無跡,何從得之?」曰:「吾以術鉤出之。
」公愀然曰:「仁者之政,以術鉤人置之死,而又喜乎?」宗旦慚服,悉緩出其獄,始大稱公曰君子也。
判尚書刑部、吏部南曹,知蔡州。
始至,發大奸吏一人,去之。
繩諸豪猾以法。
與轉運使爭曲直。
事有下而不便者,皆格不用。
既去其害政者,然後崇學校,一以仁恕臨下。
其政知寬猛,必使吏畏而民愛。
其為他州,州率大而難治,必常有善政,皆用此。
入為開封府推官,已而其兄雍為三司判官,公曰:「省、府皆要職,吾豈可兄弟居之?」求知壽州,徙廬州。
盜有殺其徒而並其財者,獲之,置於法。
大理駁曰:「法當原。
」公以為盜殺其徒而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壞其黨而開其自新。
若殺而不首,既獲而亦原,則公行為盜。
而第殺一人,既得兼其財,又可以贖罪,不獲則肆為盜,獲則引以自原,如此,盜不可止,非法意。
疏三上,不能爭。
公歎曰:「吾不勝法吏矣。
」乃上書自劾,請不坐佐吏。
公坐貶監靈仙宮。
其後議者更定不首之罪,卒用公言為是,而公貶猶不召。
資政殿學士鄭戩、翰林學士葉清臣訟公無罪,始起知泰州,遷荊湖北路轉運使。
當用兵西方急於財用之時,獨不進羨餘,其賦斂近寬平,治以常法。
故他路不勝其弊,而荊湖之人自若。
權知荊南府,民有訟婚者,訴曰:「貧無資,故後期。
」問其用幾何?以俸錢與之,使婚。
獲盜竊人衣者,曰:「迫於饑寒而為之。
」公為之哀憐,取衣衣之,遣去。
荊人比公為子產。
召為史館修撰,遂拜天章閣待制,判吏部流內銓,號為稱職,而於選法未嘗有所更易。
人或問之,公曰:「選法具備,如權衡,在執者不欺其輕重耳,何必屢更其法。
」是歲,天子開天章閣,召大臣問天下事,以手詔責範公等。
而議事者爭言天下利害,務欲更革諸事。
公獨無一言,問之,則曰:「吾病未能也。
」 公於榮利既薄,臨禍福,不為喜懼,其視世事,若無一可以動其心者,惟以天下善人君子亨否為己休戚,遂以此卒。
此其為誌豈小哉?豈有病而不能者哉?公誠素病,而任之以事,所至必皆有為。
使其壽且不死而用,其必有所為,豈其不欲空言而已者哉! 嗚呼!公享年四十有五。
官至度支郎中,階朝奉大夫,勳上護軍,爵平晉男。
娶周氏,某縣君,生子某。
曾祖諱某,祖諱某,皆贈太師、尚書、中書令。
考諱某,官至兵部郎中,有賢行,贈戶部尚書。
公以某年某月某日卒於陝,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某所先塋之次。
銘曰: 仕不為利,以行其仁。
處豐自薄,而清厥身。
其仁誰思,不在吏民?其清孰似?以遺子孫。
銘以昭之,以告後人。
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 公諱緻堯,字某,撫州南豐人也。
少知名江南。
當李氏時,不就鄉裡之舉。
李氏亡,太平興國八年,舉進士及第,為符離主簿,累遷光祿寺丞、監越州酒稅。
數上書言事,獻文章。
大宗奇之,召拜著作佐郎、直史館,使行視汴河漕運,稱旨,遷秘書丞,為兩浙轉運使。
諫議大夫魏庠知蘇州,恃舊恩,多不法,吏莫敢近。
公劾其狀以聞,太宗驚曰:「是敢治魏庠,可畏也!」卒為公罷庠。
洛苑使楊允恭以言事見幸,無不聽,事有下,公常厝不行。
允恭以訴,太宗遣使問公,公具言其不可,事卒不行。
公既繩其大而人所難者,至其小易,則務為寬簡。
歲終,其課為最,徙知壽州。
壽近京師,諸豪大商交結權貴,恃其聲勢,號為難治。
公居歲餘,諸豪斂手,莫敢犯公法,人亦莫見其以何術而然也。
公於壽尤有惠愛,既去,壽人遮留數日,以一騎從二卒逃去,過他州,壽人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