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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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已經找到了,按照局裡領導和處裡領導原先研究好的方案——人一找到,先公開接觸,以警方身份直接詢問小提琴的下落,然後根據潘小偉的反應再決定怎麼做工作。

    所以處長當即在電話裡拍闆,為防止潘小偉再度搬家造成失控,今晚——确實時間晚了點——就由伍隊長出面與潘見面。

     飯店保衛部的那位主管建議:因為已經晚上快十點了,為了禮貌,是否先打電話到潘的房間,約他下來到會客室見面。

    伍隊長說不行,萬一姓潘的不想見的話,一接電話準開溜,所以隻能把他堵在房間裡,不想見也得見!于是我們讓保衛幹部帶路,直接就上了四樓。

     樓道裡空空的沒人,從一些客房的房門裡,傳出客人的說笑和電視節目的聲音。

    407房的房門緊閉,裡邊沒有一絲聲響,保衛幹部敲門,無人應聲。

    打門鈴,也無人應聲。

    小薛上去,用力按門鈴,門鈴叮當作響,反複多次,屋裡竟無一點動靜。

    伍隊長當機立斷,令保衛幹部用萬能鑰匙強行開門。

     保衛幹部臉都白了,哆哆嗦嗦地好半天才把鑰匙插進鎖孔。

    門開了,裡邊有燈光,薛宇推開保衛幹部,第一個進去。

    我跟在他後面,就聽見他喊了一聲,接着就是倒下來的聲音,我們全都知道不好,趕快往裡沖。

    我看見潘小偉穿着睡衣,圓睜雙眼,兩手舉着客房裡的一個立式木頭衣架,小薛已經讓那衣架給打倒在地了,是一下就給打昏過去的。

    我和伍隊長拿着手槍指着潘小偉,伍隊長大喊一聲我們是警察你别動!說實在的,我當時膝蓋抖得控制不住,腿肚子都抽筋了。

    因為這是我從警院畢業以後,也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碰上這種陣勢。

    我不是害怕,真不是,我一點不害怕。

    我們好幾個人,都有槍,沒什麼好怕的。

    可我不知道怎麼搞的,也可能就像一個新兵第一次聽到槍炮聲——不是在電影上啊——就控制不住打哆嗦,緊張,也可能是激動,那是一種從未體驗過的激動! 潘小偉這會兒看上去比我還緊張,他确實是受驚了,看着我們,舉着衣架子,既不進攻,也不退卻,那架勢是跟我們對峙。

    我當時也不知道跟哪兒借的膽兒,用槍使勁頂着他的太陽穴,我喊,你放下來!他歪着頭把衣架子放下來了。

    我拿槍頂着他,我們隊長連忙蹲下來去看小薛。

     這時我們都發現,地上橫着的,不光是小薛,在牆角裡還有一個人,瘦瘦的,确實,是一個“看着髒啦吧唧”的昏迷了的男人。

     第3次談話 海岩:呂月月,昨天你說到在港華中心瑞典酒店407房間裡還有一個昏迷的男人,然後就打住不說了,我都覺得你真像一個說書的,說到關鍵時刻,就把扇子一合,且聽下回分解了。

     呂月月:不是我吊你胃口,因為昨天時間已經太晚了,我還得吃晚飯,結果還是遲到了。

     海岩:遲到要扣獎金嗎? 呂月月:我們主要是靠小費的,本來也沒什麼獎金,遲到了要看你和老闆的關系,總遲到,關系又不行,那就隻有炒鱿魚吧。

     海岩:說明你和老闆關系還行。

     呂月月:那倒不是,可能是我對歌廳還有點用吧,有些老客戶是沖我來的。

     海岩:可你在這家夜總會幹的時間并不算久啊。

     呂月月:那幫家夥,哪家夜總會有新面孔,他們都知道。

    海岩,我不想總談夜總會。

     海岩:好好,我們還是說港華中心,那個昏迷的男人究竟是誰? 呂月月:其實我昨天等于已經告訴你了,就是羅依。

     海岩:啊,就是那個看着有點髒的瘦子吧? 呂月月:薛宇和羅依是一同被送進公安醫院的。

    薛宇第二天出院,腦袋上腫起一個大包,醫生說可能有輕度腦震蕩。

    羅依頭部有硬傷,是茶壺砸的,兇手也是潘小偉。

     正如我們曾經懷疑的一樣,羅依和潘小偉并不是主仆關系,他不是潘家的保镖,恰恰相反,是天龍幫老闆馮世民手下的幹将白頭阿華的馬仔。

    阿華名叫林國華,因為長了一頭白發所以人稱白頭阿華。

    羅依是他派過來追蹤潘小偉的。

     海岩:天龍幫是不是想幹掉潘小偉? 呂月月:天龍幫的意圖是什麼,羅依的使命是什麼,這是我們急于想知道的事情。

    在第二天早上,羅依神志已經完全清醒,征得醫生同意,李隊長和紀春雷一起審問了躺在病床上的羅依。

    實際上李隊長和紀春雷在醫院已經等了一夜,直到醫生說你們可以進去問他了,才開始審問工作。

     對羅依的審問進展得十分艱苦。

    這種黑道上的人是不會輕易把家門裡的事情吐露給警方的。

    但是中午我們那兩位審訊專家回家時仍然帶回一些成果。

    羅依承認他在馮世民的公司裡做事。

    這次從香港到北京是按公司的安排,來找潘小偉談談,向他詢問意大利小提琴的下落。

    羅依說這把小提琴是馮世民的财産,被潘小偉的大哥潘大偉巧取豪奪。

    在事實面前羅依承認他在潘小偉白天離開天龍飯店以後,到飯店總服務台冒充尼格拉斯取了潘小偉交到那裡的客房鑰匙。

    總服務台的工作人員見他持有飯店的房卡,也就是住房證,就把鑰匙給他了,疏忽大意沒有仔細驗對房卡上的姓名和房号。

    羅依拿了鑰匙打開潘小偉住的房間,搜了潘的行李物品,沒有找到小提琴。

    小提琴雖小,但也不是個好藏好掖的東西。

    在他搜完行李的時候,恰逢客房服務員開房打掃衛生。

    羅依向我們承認随便進入他人房間是不道德甚至違法的行為,雖然未曾偷拿半點錢财,但他仍表示願意接受警方處罰。

     羅依交代,那天傍晚他在自己房間裡聽見斜對面潘小偉的房間門聲響動,便在門鏡中偷看,看見潘小偉提着行李從他門前路過往電梯方向走。

    猜想這位少爺要溜,于是趕緊跟蹤上去。

    潘小偉是先他一個電梯下樓的。

    等他追到大門口時潘小偉已經不見蹤影。

    他沒想到晚上碰見樓層的服務員,竟然知道潘小偉的去向。

    他馬上表示可以代服務員去港華中心送還潘的錢包。

    服務員開始不肯,說不麻煩了,自己下班正好路過去一趟就行。

    他當然知道服務員送這一趟錢包自然會得到不薄的小費,于是就拿出了兩百塊錢塞給服務員,說是替尼格拉斯先生表示感謝,服務員馬上就把錢包給他了,并且告知了潘小偉的房号。

     羅依說他是九點半鐘趕到港華中心的,他到407房間找潘小偉交涉,發生争執,潘動手用桌上的茶壺砸他頭部,以後他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從時間上看,羅依恰恰是在我們上樓找潘小偉的前幾分鐘進入潘的房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