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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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
陪同我們的保衛部經理說,到目前為止尚沒有接到樓層對這個情況的報告。
我們又問尼格拉斯今天離店的情況,服務員說尼格拉斯先生今天是将近五點鐘回來的,回來後馬上結賬離店了。
“你是親眼看見他回來後立即離店的嗎?”我們隊長這樣問服務員。
“沒錯。
”服務員很肯定,“他沒叫行李員,自己拎着皮箱乘電梯下樓去了,我看他年紀不大住高級飯店别是騙子,所以馬上打電話到前台結賬處,通知他們708号房客人要離店,然後我又趕快進他房間檢查他是不是用了冰箱裡的飲料和迷你吧的洋酒。
因為要是迷你吧酒水跑賬,得扣我們服務員的獎金。
” “尼格拉斯先生這兩天晚上都出去嗎?” “我是白班,晚上的事得問夜班,不過夜班今天沒來。
” 看來也問不出什麼了,于是伍隊長說謝謝你了,耽誤你工作真對不起,你可以回去了。
服務員被這樣客氣了一下,很高興,走時又主動獻計說: “你們可以再去問問他的朋友,他朋友還沒離店,就住在711房間,就在尼格拉斯先生斜對面。
” 什麼!他還有朋友!服務員無意中說出了這個非常重要的情況——潘小偉不是一個人,還有人與他同行。
我們都不禁為之一振! 海岩:會不會是他的保镖? 呂月月:我們想也是,這個所謂朋友,很可能就是潘氏家族派來保護這位少主人的保镖,而且這個保镖表面上并沒有尾随在主人的身後,至少不跟他同桌用飯。
這下服務員走不了了,我們需要知道這個人的樣子,這兩天的行蹤,怎麼知道他是尼格拉斯先生的朋友…… 保衛部的人也很快從前台查到了這個住在711房間的客人的姓名,他叫羅依,一個不中不洋的名字,三十六歲,也是前天從香港入境的,持港澳同胞回鄉證入住飯店。
進店時間和尼格拉斯一前一後,相隔不過幾分鐘。
服務員在描繪羅依的時候,把他說成一個陰郁的瘦子,皮膚不白不黑,暗暗的,“就是看着髒啦吧唧的那種”,服務員這樣形容羅依的膚色。
“他們是同一天開的房,差不多前後腳上的樓,我開始以為他們不認識呢,兩人平時也好像不在一起。
”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尼格拉斯先生的朋友呢?”隊長問。
“今天上午尼格拉斯先生走了以後,我去打掃他的房間。
按規定我們服務員進房都得打一下門鈴,可我知道客人已經走了,所以打完門鈴就馬上用鑰匙把房門打開了。
進門一看,那瘦子在裡邊呢。
” “他在幹什麼?” “沒幹什麼。
” “不是他的房間,他怎麼進去的?” “那肯定是尼格拉斯先生讓他進去的。
” “這是你的分析吧?”我們問服務員。
“嗯……我想肯定是吧。
我一進房間,我問他先生可以為您打掃房間嗎?他說可以。
我就進去了,我說先生您是住711房間吧?他說是的,他說他和尼格拉斯先生是一起的。
” “他還說什麼?” “我打掃衛生,他就走了。
臨走時跟我說,呆會兒尼格拉斯先生要是來電話找他的話,讓我告訴尼格拉斯先生他已經下去了,讓他到LB(大堂)找他。
” “後來尼格拉斯來電話了嗎?” “沒來。
我打掃完房就走了。
不過後來晚上尼格拉斯先生回來的時候,我告訴他了。
” “你怎麼跟他說的?” “我就說你朋友上午在你房間等你來着,後來讓你上大堂找他去。
” “他說什麼?” “他開始問是哪個朋友,我說就是住711的那個。
他開始還犯愣,後來想了想,說噢噢。
” “緊接着他就離店了嗎?” “對,他進房也就十分鐘吧,就離店了。
這當中我還進了他一次房,給他送洗好的衣服,他有一件西裝早上交給我們去洗的。
對了,還有一件事,就是剛才我們還接到尼格拉斯先生打來的一個電話,問他的錢包是不是丢在房間裡了,電話是我們夜班主管接的,我當時正在做夜床呢,主管找我,我們一起去的708房間,他的錢包确實丢在房間裡了。
後來我跟主管說我下了中班回家正好路過港華中心,可以給他把錢包送去,我們主管說行。
” “尼格拉斯現在住港華中心?” “啊,他說他住港華中心,住407房間。
” 聽服務員這麼一說,我們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潘小偉沒走遠,就在不遠的港華中心大酒店。
這時候伍隊長決定馬上結束對服務員的詢問。
“錢包呢,你交給我們吧。
” “錢包,我已經給711房那位客人了。
”服務員說。
“給711房間客人了?”我們問:“你不是說你下了班給他送去嗎?” “後來我給711房做夜床的時候,我跟他說了尼格拉斯先生丢錢包的事,他說你不用送了,他馬上也要搬過去,把錢包帶過去就行,後來我就把錢包給他了。
” “他知道尼格拉斯住什麼地方嗎?” “我告訴他了,港華中心407。
” 在一旁聽着的保衛部經理厲聲批評服務員不該私自将錢包交給不摸底細的人,“萬一他是騙子呢,萬一他帶着錢包溜了呢,丢錢的客人再來找飯店,你負得了責任嗎?” 服務員似乎一點也沒意識到自己的愚蠢,眨着眼睛不說話。
保衛部經理一勁跟我們解釋,說酒店對客人遺留物品都有清點登記認領等等一系列規定,對員工也都進行過培訓。
服務員把錢包胡亂給人純屬破壞規定責任自負,當然今後管理上也要加強等等,絮絮叨叨。
我們這時已無心再談下去,因為從服務員叙述的情況看,潘小偉行色匆匆,丢三落四,像是有點受驚的樣子。
而那位“看着髒啦吧唧”的瘦子,聽到後來,似乎也并不像是潘家的保镖。
總之潘小偉和瘦子的形狀都有點怪。
從天龍飯店一出來,一直往西,我們在車上挂上警燈,連闖幾個路口,直撲港華中心。
港華中心的全稱好像叫北京港華中心瑞典酒店,一聽這名就知道是瑞典人管理的酒店。
我們進店先找保衛部,這時差不多九點鐘了,保衛部經理已經下班。
部裡還有一位值班員,是個主管級的幹部。
他幫我們在前台查了一下,果然,潘小偉住在407房。
又通過客房部查了一下,樓層服務員說客人正在房間休息。
伍隊長這時就用飯店保衛部辦公室的外線電話和處長通話,把情況說了說。
總之
陪同我們的保衛部經理說,到目前為止尚沒有接到樓層對這個情況的報告。
我們又問尼格拉斯今天離店的情況,服務員說尼格拉斯先生今天是将近五點鐘回來的,回來後馬上結賬離店了。
“你是親眼看見他回來後立即離店的嗎?”我們隊長這樣問服務員。
“沒錯。
”服務員很肯定,“他沒叫行李員,自己拎着皮箱乘電梯下樓去了,我看他年紀不大住高級飯店别是騙子,所以馬上打電話到前台結賬處,通知他們708号房客人要離店,然後我又趕快進他房間檢查他是不是用了冰箱裡的飲料和迷你吧的洋酒。
因為要是迷你吧酒水跑賬,得扣我們服務員的獎金。
” “尼格拉斯先生這兩天晚上都出去嗎?” “我是白班,晚上的事得問夜班,不過夜班今天沒來。
” 看來也問不出什麼了,于是伍隊長說謝謝你了,耽誤你工作真對不起,你可以回去了。
服務員被這樣客氣了一下,很高興,走時又主動獻計說: “你們可以再去問問他的朋友,他朋友還沒離店,就住在711房間,就在尼格拉斯先生斜對面。
” 什麼!他還有朋友!服務員無意中說出了這個非常重要的情況——潘小偉不是一個人,還有人與他同行。
我們都不禁為之一振! 海岩:會不會是他的保镖? 呂月月:我們想也是,這個所謂朋友,很可能就是潘氏家族派來保護這位少主人的保镖,而且這個保镖表面上并沒有尾随在主人的身後,至少不跟他同桌用飯。
這下服務員走不了了,我們需要知道這個人的樣子,這兩天的行蹤,怎麼知道他是尼格拉斯先生的朋友…… 保衛部的人也很快從前台查到了這個住在711房間的客人的姓名,他叫羅依,一個不中不洋的名字,三十六歲,也是前天從香港入境的,持港澳同胞回鄉證入住飯店。
進店時間和尼格拉斯一前一後,相隔不過幾分鐘。
服務員在描繪羅依的時候,把他說成一個陰郁的瘦子,皮膚不白不黑,暗暗的,“就是看着髒啦吧唧的那種”,服務員這樣形容羅依的膚色。
“他們是同一天開的房,差不多前後腳上的樓,我開始以為他們不認識呢,兩人平時也好像不在一起。
”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尼格拉斯先生的朋友呢?”隊長問。
“今天上午尼格拉斯先生走了以後,我去打掃他的房間。
按規定我們服務員進房都得打一下門鈴,可我知道客人已經走了,所以打完門鈴就馬上用鑰匙把房門打開了。
進門一看,那瘦子在裡邊呢。
” “他在幹什麼?” “沒幹什麼。
” “不是他的房間,他怎麼進去的?” “那肯定是尼格拉斯先生讓他進去的。
” “這是你的分析吧?”我們問服務員。
“嗯……我想肯定是吧。
我一進房間,我問他先生可以為您打掃房間嗎?他說可以。
我就進去了,我說先生您是住711房間吧?他說是的,他說他和尼格拉斯先生是一起的。
” “他還說什麼?” “我打掃衛生,他就走了。
臨走時跟我說,呆會兒尼格拉斯先生要是來電話找他的話,讓我告訴尼格拉斯先生他已經下去了,讓他到LB(大堂)找他。
” “後來尼格拉斯來電話了嗎?” “沒來。
我打掃完房就走了。
不過後來晚上尼格拉斯先生回來的時候,我告訴他了。
” “你怎麼跟他說的?” “我就說你朋友上午在你房間等你來着,後來讓你上大堂找他去。
” “他說什麼?” “他開始問是哪個朋友,我說就是住711的那個。
他開始還犯愣,後來想了想,說噢噢。
” “緊接着他就離店了嗎?” “對,他進房也就十分鐘吧,就離店了。
這當中我還進了他一次房,給他送洗好的衣服,他有一件西裝早上交給我們去洗的。
對了,還有一件事,就是剛才我們還接到尼格拉斯先生打來的一個電話,問他的錢包是不是丢在房間裡了,電話是我們夜班主管接的,我當時正在做夜床呢,主管找我,我們一起去的708房間,他的錢包确實丢在房間裡了。
後來我跟主管說我下了中班回家正好路過港華中心,可以給他把錢包送去,我們主管說行。
” “尼格拉斯現在住港華中心?” “啊,他說他住港華中心,住407房間。
” 聽服務員這麼一說,我們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潘小偉沒走遠,就在不遠的港華中心大酒店。
這時候伍隊長決定馬上結束對服務員的詢問。
“錢包呢,你交給我們吧。
” “錢包,我已經給711房那位客人了。
”服務員說。
“給711房間客人了?”我們問:“你不是說你下了班給他送去嗎?” “後來我給711房做夜床的時候,我跟他說了尼格拉斯先生丢錢包的事,他說你不用送了,他馬上也要搬過去,把錢包帶過去就行,後來我就把錢包給他了。
” “他知道尼格拉斯住什麼地方嗎?” “我告訴他了,港華中心407。
” 在一旁聽着的保衛部經理厲聲批評服務員不該私自将錢包交給不摸底細的人,“萬一他是騙子呢,萬一他帶着錢包溜了呢,丢錢的客人再來找飯店,你負得了責任嗎?” 服務員似乎一點也沒意識到自己的愚蠢,眨着眼睛不說話。
保衛部經理一勁跟我們解釋,說酒店對客人遺留物品都有清點登記認領等等一系列規定,對員工也都進行過培訓。
服務員把錢包胡亂給人純屬破壞規定責任自負,當然今後管理上也要加強等等,絮絮叨叨。
我們這時已無心再談下去,因為從服務員叙述的情況看,潘小偉行色匆匆,丢三落四,像是有點受驚的樣子。
而那位“看着髒啦吧唧”的瘦子,聽到後來,似乎也并不像是潘家的保镖。
總之潘小偉和瘦子的形狀都有點怪。
從天龍飯店一出來,一直往西,我們在車上挂上警燈,連闖幾個路口,直撲港華中心。
港華中心的全稱好像叫北京港華中心瑞典酒店,一聽這名就知道是瑞典人管理的酒店。
我們進店先找保衛部,這時差不多九點鐘了,保衛部經理已經下班。
部裡還有一位值班員,是個主管級的幹部。
他幫我們在前台查了一下,果然,潘小偉住在407房。
又通過客房部查了一下,樓層服務員說客人正在房間休息。
伍隊長這時就用飯店保衛部辦公室的外線電話和處長通話,把情況說了說。
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