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關燈
小
中
大
海岩:潘小偉不是偷偷來大陸避風的嗎,天龍幫居然馬上知道他的動向,派人追蹤而至,可見神通廣大。
呂月月:潘小偉到北京避險,是他大哥一手安排的,做得極為缜密。
但是黑幫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撲朔迷離。
潘小偉的行蹤是怎麼被天龍幫探知的,至今我們都不清楚。
海岩:我看潘小偉的照片,面相上倒是清俊單純,像個學生。
沒想到出手這麼狠,三下兩下就把羅依撂平,不愧為黑幫子弟! 呂月月:在審羅依之前,也就是那天的當天晚上,伍隊長和劉保華審了潘小偉。
潘小偉的說法和第二天羅依說的,完全不一樣。
潘小偉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真實姓名,也承認了此次北京之行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天龍幫的加害。
他說他離開天龍飯店搬到“港華”,是因為發覺被人跟蹤,他的房間也被人翻動。
他以為換個地方住就萬事大吉了。
不料在他快離開房間時服務員送來了他早上交洗的西服。
其實這西服中午就洗好了,但服務員并不送回房間,因為隻有等到客人回來了再送才可能得到小費。
潘小偉付完小費又忙着收拾行李,行色匆匆地忘記帶走付小費時拿出的錢包。
恰恰是這個錢包暴露了他的去向。
他在港華中心下了出租車就拿不出車費,他已經身無分文。
出租車的司機以為他是騙子,揪住不放,把車橫在飯店門口不走。
在飯店打公用電話都要錢,于是他求助飯店的大堂副理打電話到天龍飯店詢問錢包的下落。
沒料到這個電話把羅依給招來了。
羅依送來的不是錢包,而是一根很細的鋼絲繩。
他假冒飯店服務員說是送一個訪客留言,賺開了房門,進門就用細繩扣住潘小偉的脖子想把他勒死。
結果不巧勒在了下巴上,就差這麼一寸,潘小偉僥幸活命。
掙紮之中,抓到桌上的茶壺給了羅依一下,開了羅依的瓢兒。
大概也就是這時候,我們來了,敲門,潘不敢應聲。
他當然不敢應聲,我們就自己開門。
這時候潘小偉是驚魂未定,順手抄起一個立式衣架,誰進去他打誰,薛宇第一個進的,潘小偉一看不是服務員,又能開門,準不是好人,然後薛宇就輕度腦震蕩了。
海岩:那你們分析,究竟潘小偉說的真實呢,還是羅依講的真實? 呂月月:當然是潘小偉的真實。
第一,合情理;第二,我們在現場發現了那根細鋼絲繩;第三,潘小偉的下巴上确有一條鋼絲繩勒出的紅印,他不能沒事自己勒自己吧。
從已經發生的全部情況分析,我們判斷,天龍幫派羅依追到北京,首先是要找那把提琴。
他們大概懷疑潘家把提琴讓潘小偉帶出香港了。
當羅依發現提琴并不在潘小偉手中以後,就決定除掉潘小偉,大概至少以此能再次向潘家顯示天龍幫的法力無邊吧。
天龍幫和羅依本人,都犯了一個錯誤,他們過分小看了潘小偉,以為他不過是個乳臭未幹的學生,手無縛雞之力,一捅就得死。
沒料到潘小偉能置死地而後生。
海岩:有一點不知你們後來有沒有搞清楚,這把小提琴究竟是潘大偉在古董商那裡買下來的,還是真的如羅依所說,是從馮世民手上巧取豪奪的? 呂月月:根據後來我們調查掌握的情況,琴是潘大偉從古董商那裡直接買來的沒錯,但是在這兩年潘馮兩家的勢力較量上,潘家越來越處于劣勢。
為了和天龍幫修好,潘大偉在去年把這把小提琴作為壽禮送給了馮世民。
可不久前天龍幫的一個小兄弟叛變投靠了潘家,不知輕重地偷了這把小提琴作為給潘家的見面禮,激怒了天龍幫,無論潘家怎麼解釋,還是爆發了一場大火并。
火并雖因偶然誤會而起,基礎還是積怨多年的利益沖突。
由此看來,羅依的交代也不是無中生有。
海岩:那這兩個人,潘小偉和羅依,你們怎麼處置呢。
呂月月:羅依的行為構成刑事犯罪,地點又在北京,中國政府有司法管轄權,後來這個案子結束後,羅依被依法起訴,怎麼判的我不知道。
海岩:潘小偉呢,怎麼處理? 呂月月:潘小偉沒有犯罪,我們不能對他采取任何法律措施。
他在香港也沒有任何案底,也就是說,算是個清清白白的人。
一個清清白白的香港同胞來大陸旅遊觀光,那當然隻能讓他回飯店住。
于是問題來了,我們想通過他找到小提琴的線索,所以得看住他不能讓他跑了,可又不能任意限制他的行動自由。
海岩:可不是嘛,現在是法制社會,潘小偉又是香港同胞,我想象得出是很難處理的。
呂月月:在審完潘小偉以後,我們把他送回港華中心飯店,當然,給他換了一個房間,加強了樓層的保安措施。
下步拿他怎麼辦,得請示。
伍隊長讓劉保華趕快整理出對潘小偉的審問筆錄,當然,寫在文字上應該是“訊問”筆錄,因為他并不是作為犯人或者被告人或者是被我們采取了刑事措施的人接受問話的,所以不能用“審”字,應該用“訊問”兩個字,說明他最多是證人的身份。
劉保華那天沒回家,連夜整理訊問記錄,以便第二天如果要對羅依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時候,好向市局或檢察院報材料。
伍隊長則讓我跟上他去找處長,這時候大約是半夜兩點多鐘了。
處長家住在xx子府。
xx子府你知道嗎?就是靠近燈市西口那邊,離天倫王朝和國際藝苑飯店挺近。
處長就住那兒一棟六層高的宿舍樓裡。
我們到的時候,他
呂月月:潘小偉到北京避險,是他大哥一手安排的,做得極為缜密。
但是黑幫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撲朔迷離。
潘小偉的行蹤是怎麼被天龍幫探知的,至今我們都不清楚。
海岩:我看潘小偉的照片,面相上倒是清俊單純,像個學生。
沒想到出手這麼狠,三下兩下就把羅依撂平,不愧為黑幫子弟! 呂月月:在審羅依之前,也就是那天的當天晚上,伍隊長和劉保華審了潘小偉。
潘小偉的說法和第二天羅依說的,完全不一樣。
潘小偉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真實姓名,也承認了此次北京之行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天龍幫的加害。
他說他離開天龍飯店搬到“港華”,是因為發覺被人跟蹤,他的房間也被人翻動。
他以為換個地方住就萬事大吉了。
不料在他快離開房間時服務員送來了他早上交洗的西服。
其實這西服中午就洗好了,但服務員并不送回房間,因為隻有等到客人回來了再送才可能得到小費。
潘小偉付完小費又忙着收拾行李,行色匆匆地忘記帶走付小費時拿出的錢包。
恰恰是這個錢包暴露了他的去向。
他在港華中心下了出租車就拿不出車費,他已經身無分文。
出租車的司機以為他是騙子,揪住不放,把車橫在飯店門口不走。
在飯店打公用電話都要錢,于是他求助飯店的大堂副理打電話到天龍飯店詢問錢包的下落。
沒料到這個電話把羅依給招來了。
羅依送來的不是錢包,而是一根很細的鋼絲繩。
他假冒飯店服務員說是送一個訪客留言,賺開了房門,進門就用細繩扣住潘小偉的脖子想把他勒死。
結果不巧勒在了下巴上,就差這麼一寸,潘小偉僥幸活命。
掙紮之中,抓到桌上的茶壺給了羅依一下,開了羅依的瓢兒。
大概也就是這時候,我們來了,敲門,潘不敢應聲。
他當然不敢應聲,我們就自己開門。
這時候潘小偉是驚魂未定,順手抄起一個立式衣架,誰進去他打誰,薛宇第一個進的,潘小偉一看不是服務員,又能開門,準不是好人,然後薛宇就輕度腦震蕩了。
海岩:那你們分析,究竟潘小偉說的真實呢,還是羅依講的真實? 呂月月:當然是潘小偉的真實。
第一,合情理;第二,我們在現場發現了那根細鋼絲繩;第三,潘小偉的下巴上确有一條鋼絲繩勒出的紅印,他不能沒事自己勒自己吧。
從已經發生的全部情況分析,我們判斷,天龍幫派羅依追到北京,首先是要找那把提琴。
他們大概懷疑潘家把提琴讓潘小偉帶出香港了。
當羅依發現提琴并不在潘小偉手中以後,就決定除掉潘小偉,大概至少以此能再次向潘家顯示天龍幫的法力無邊吧。
天龍幫和羅依本人,都犯了一個錯誤,他們過分小看了潘小偉,以為他不過是個乳臭未幹的學生,手無縛雞之力,一捅就得死。
沒料到潘小偉能置死地而後生。
海岩:有一點不知你們後來有沒有搞清楚,這把小提琴究竟是潘大偉在古董商那裡買下來的,還是真的如羅依所說,是從馮世民手上巧取豪奪的? 呂月月:根據後來我們調查掌握的情況,琴是潘大偉從古董商那裡直接買來的沒錯,但是在這兩年潘馮兩家的勢力較量上,潘家越來越處于劣勢。
為了和天龍幫修好,潘大偉在去年把這把小提琴作為壽禮送給了馮世民。
可不久前天龍幫的一個小兄弟叛變投靠了潘家,不知輕重地偷了這把小提琴作為給潘家的見面禮,激怒了天龍幫,無論潘家怎麼解釋,還是爆發了一場大火并。
火并雖因偶然誤會而起,基礎還是積怨多年的利益沖突。
由此看來,羅依的交代也不是無中生有。
海岩:那這兩個人,潘小偉和羅依,你們怎麼處置呢。
呂月月:羅依的行為構成刑事犯罪,地點又在北京,中國政府有司法管轄權,後來這個案子結束後,羅依被依法起訴,怎麼判的我不知道。
海岩:潘小偉呢,怎麼處理? 呂月月:潘小偉沒有犯罪,我們不能對他采取任何法律措施。
他在香港也沒有任何案底,也就是說,算是個清清白白的人。
一個清清白白的香港同胞來大陸旅遊觀光,那當然隻能讓他回飯店住。
于是問題來了,我們想通過他找到小提琴的線索,所以得看住他不能讓他跑了,可又不能任意限制他的行動自由。
海岩:可不是嘛,現在是法制社會,潘小偉又是香港同胞,我想象得出是很難處理的。
呂月月:在審完潘小偉以後,我們把他送回港華中心飯店,當然,給他換了一個房間,加強了樓層的保安措施。
下步拿他怎麼辦,得請示。
伍隊長讓劉保華趕快整理出對潘小偉的審問筆錄,當然,寫在文字上應該是“訊問”筆錄,因為他并不是作為犯人或者被告人或者是被我們采取了刑事措施的人接受問話的,所以不能用“審”字,應該用“訊問”兩個字,說明他最多是證人的身份。
劉保華那天沒回家,連夜整理訊問記錄,以便第二天如果要對羅依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的時候,好向市局或檢察院報材料。
伍隊長則讓我跟上他去找處長,這時候大約是半夜兩點多鐘了。
處長家住在xx子府。
xx子府你知道嗎?就是靠近燈市西口那邊,離天倫王朝和國際藝苑飯店挺近。
處長就住那兒一棟六層高的宿舍樓裡。
我們到的時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