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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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知矣。

    「上不聽,遂傳旨承政院曰: 琴甲之事,意切上請,言之可矣。

    婦女上寺,嚴其禁令,暫不少弛矣。

    果川作寺,太祖命於撫安君墓側,創立齋刹,以資冥福,今遷其墓,不移其寺可乎?此固非新創之例也。

    至若造經之事,予何敢隱!近年以來,連歲兇荒,以故不費國財,以內需所米,分與宗親,命造《藏經》。

    國家之物,卽人君之物,北自五鎭,南至濟州,皆君之所得擅用也,不計公私用之可也,以私財用之,此予意狹也;不用國家之財,予之過也。

    予豈欲隱而諱其事,使人不知之理乎!經函之事,亦可推而知矣。

    今語爾等,使知予意也。

     ○臺諫交章曰: 竊謂人臣愛君之忠,心有懷則必達;人君從諫之意,言雖微而必採。

    苟有失,人臣豈可含默而不言!言域有理,人君豈以逆耳而不取哉!自古人主之失德,莫大於拒諫。

    觀史冊,猶可太息。

    今逢聖明之世,陳其可採之言,尙未蒙允,其在凡民,亦所慼憤。

    臣等雖至庸愚,旣叨言官而莫效回天之力,則其痛心肝,爲如何哉?此臣等所以情不自已,又具疏期於必從而後已焉者也。

     今佛堂之役,雖曰復祖宗之舊,初與兩相議其可否,則其於聖鑑,亦知其非斷然可爲之事也。

    十六年已廢之佛堂,今忽改營於廟寢之傍、宮城之側,處以汚穢之徒,以累禮法之地,非特一時之駭愕,抑貽千載之譏謗。

    以我殿下至聖之德,恐得好佛之名於後世,可勝惜哉! 且新造寺社之禁,著在令甲,猶有犯禁,爭營佛寺者比比,況殿下居君師之位,爲億兆之表,一朝身先倡率,則下之則效,捷於影響,傾財破産,建寺造塔,猶恐或後,政治之失、世道之降,將有不可勝言者矣。

    我殿下以詢謀樂取之意,凡所施作動,輒擬議必求至當之論,今日此擧,獨運睿斷,大臣駁之而不從,諫臣言之而不聽,亦獨何哉?伏望殿下去邪勿疑,從諫如流,亟賜兪音,以副臣等夙夜仰望之心。

     持平趙季砰、獻納金得禮齎疏以進,啓曰:「殿下憚臣等所言之煩,臣等亦恐煩瀆。

    然此事終當允許,而後可也,亟賜兪命。

    」上曰:「予不敢以汝等之言爲煩也。

    若有欲啓之辭,陳之無隱。

    」季砰等固請,不聽。

     ○生員兪尙諧等上疏曰: 竊聞惟木從繩則正,惟後從諫則聖。

    自古緻治之君,未有拒諫而能治其國者也。

    故予違汝弼,舜之所以爲舜;從諫弗咈,湯之所以爲湯。

    君若自聖而言路蔽塞,則非細故也。

    臣等所以懇懇於殿下者,以舜、湯爲冀,而殿下所以敎臣者,無異於唐宗憚十漸之意也。

    臣等之痛心,可勝言哉! 臣等又不知殿下之事佛也,欲其壽乎?欲其富乎?以爲壽也,則楚王侫佛,而緻大獄之禍;以爲富也,則梁武事佛,而未免臺城之餓,佛之無益於國家,蓋可類推。

    臣等又以近日之事言之,歲在丙寅禍延中宮時,奉佛之誠,非不盡也;齋僧之費,非不極也,固無寸晷之延,忽貽擧國之哀,是亦事佛無益之驗也。

    殿下寧不於此而一悟焉? 臣等又謂貴戚之臣,愷切忠藎,而與國同休戚者也。

    君若有過,則繩愆糾繆,非他臣之可比。

    今也孝寧大君崇信浮屠而倡之於外,安平大君同心協力而應之於內,內外相援,而事佛日勤,或大興土木,營建寺社,或銷金寫經,費財百端,以誤聖上之心,以緻今日之事,是則無惑乎王之不知也。

    伏惟殿下罷其佛堂之役,以副臣等之望。

     尙諧等仍啓曰:「昨日上敎曰:『已知。

    』今日又曰:『已知。

    』一無可否,殿下不聽大臣之言,又不聽小臣之言,則聽誰言爲政乎?」上曰:「一日之內,五疏駢至,予不能勝答也。

    」尙諧等又啓曰:「昨聖敎曰:『予意已敎於大臣。

    』尋聞其敎曰:『祖宗所爲。

    』夫祖宗所爲,莫《六典》若也,而《六典》之法,亦且因時損益,改易者頗多,獨於佛事,一從祖宗所爲,不能改者,何歟?若以祖宗所爲而終不改,則佛事何時而已乎?衆心所同,時乃天道,今擧國皆曰不可,是天道也。

    殿下猶且不從,無乃違天道乎?」 ○左議政河演等上疏曰: 「夫人臣以匹夫之微,敢抗言於千乘之主,其勢力則至爲懸絶。

    然所以不顧其身者,爲宗社之大計,不得不爾。

    是以忠臣極言不諱,人主亦且聽納,此君臣各盡其道,而國家昇於明昌者也。

    若人臣畏人主之威而杜口,人主忌臣之直言而拒諫,則國事日以非矣。

     伏聞聖意,建一佛堂,非予創始,修擧前規。

    然初太宗建佛堂於文昭殿之側者,無他,奉承太祖之志,姑爲是擧耳,此亦三年無改之道也,非垂示萬世之法也。

    興天、興德,實太祖之所建也,而不加意於崇奉,蓋太宗灼知異端無益而有害,處之如此。

    夫帝王之大孝,不過祖有功宗有德而已。

    伏望殿下以太宗處異端之道處之,渙發兪音,毋復已撤之寺,毋還已逐之僧,以塞後世熳爛之源,其於聖孝,豈不光且明乎! 不報。

     ○集賢殿直提學辛碩祖等上疏曰: 臣等請停佛堂,或口或疏,陳瀆宸聰,累至十數,竟不蒙允,更竭悃愊,期於得請而後已也。

    臣等竊惟匹夫匹婦敎子孫,尙以義方,不納於邪,欲以正家法而不墜門戶也。

    況以人主之尊,承祖宗付畀之重,爲萬世計者,將欲子孫聞正道行正事,以保祖宗之基,使國家長治久安乎!欲子孫習邪說行邪道,隳祖宗之業,使國家危亡,必如齊襄、梁武之覆轍乎? 今殿下踐祖宗所居之位,乃於法宮之側、原廟之後,營建佛宇,處以緇流,大張夷狄之敎,以示子孫焉。

    東宮德性,雖已成就,然聖狂之幾,隻在一念,而世孫則方在蒙養之初,邪與正,惟所導之耳。

    以殿下之明睿,親炙太宗之正大,且有今日之事,東宮世孫習見殿下崇信之至,耳濡目染之餘,他日所爲,必有甚於今日者矣。

    後世子孫轉相倣效,代益滋蔓,汚染風俗,敗毀國家,無所不至,其禍可忍言耶!若爾則國家萬世無窮之禍,未必不自殿下始也。

    伏惟殿下爲祖宗爲子孫爲生靈爲國家億萬世,更加三思,更加三思。

     碩祖等仍啓曰:「大抵人君所爲之事雖是,而人臣誤度言之,當回其意,以爲無乃吾之所爲不可乎?必加商量。

    今以是非明白之事諫之,而固拒何哉?」上曰:「若等之諫,誠可嘉也。

    然在予之言,可否兩端而已。

    若賢君則固當聽之,我則不賢,焉能從之!」碩祖等對曰:「以臣等所言爲嘉,臣等竊以爲得回天之機矣。

    乃以不賢自處而必欲違之,臣等尤以爲憾也。

    」不聽。

     ○藝文奉敎金命中、成均博士河淳敬、校書郞高愼驕等上疏曰: 自古人君,莫不從諫而興,成湯之從諫弗咈,太甲之尙賴匡救,實萬世人主之懿範也。

    今我殿下宮城之側,命建佛刹,凡有耳目,莫不驚駭,上自廟堂大臣,下至粉袍書生,封章詣闕,鹹曰不可,殿下何惜一兪,以爲大德之累乎?此厥不聽,吝而不改,使佛氏之說夤緣於上,遂至蔓延,則一時之害,固可慮矣,其在後世,安知不爲楚英、梁武之貽笑者乎!又恐殿下拒諫之名,有穢於靑史矣。

    伏惟殿下留神。

     不報。

    大司憲尹炯等庭立,反覆固爭,亦不報。

     ○刑曹申:「典獄囚強盜佛老等二人、平安道江西縣囚強盜金成壽等六人,依律斬。

    」從之。

     ○忠淸道監司進野蠶繭十五鬥。

     7月22日 ○丙午,領議政黃喜上疏曰: 臣於前日,面上發腫,特命內醫胗治,屢遣存問,更迎朝夕,生死肉骨,聖恩罔極,而又手指髮際,瘡腫纏連,尙未謝恩,惶恐無地之際,伏聞宮城近地,新構佛堂,卽欲詣闕,敢進瞽說而請罷,今又面上腫核,不能齊沐,未獲親詣,徒自鬱抑,仰陳鄙悃,幹冒天威,慞惶隕越之至。

     伏惟釋氏之說,有害生民,無益國家,聖上素所洞見也,老臣何敢庸贅!臣竊謂雖關利國安民之事,人皆曰不可,則固當俯從,況今佛宇之建,實是耗國蟊民之漸!臣嘗侍太宗,敎曰:「佛氏之敎誕妄,有害治體,甚不可也。

    予將拔去其弊。

    」不幸未遂而賓天,聖敎丁寧,洋洋盈耳,陵室之傍,不建佛刹,是其驗也。

    殿下卽位以後,累下沙汰,繼志述事,臣私自喜慶矣。

    不意今日新建佛宇於國都,以開後世無窮之害,以資侫佛之口實也。

    近政府六曹臺諫近侍,以至儒士,連章固請,皆曰不可,殿下不墜祖宗所建,欲緻奉先之孝,然寢廟之側,必置僧舍,以爲孝,則聖賢必詳論著,以示後人矣。

    臣未聞自古以來創建佛宇,以奉先世也。

    殿下俯從輿望,收還成命,則奉先之誠,不戾於聖賢;從諫之美,永傳於後世矣。

     佛堂之設,殿下旣知不經,廢之已久,何必更設,貽笑後世乎!自古帝王,雖祖宗成憲,苟不合於時宜,則因時損益者多矣,殿下何以佛堂乃謂祖宗所設而不改乎?後世謂殿下爲何如也?此老臣所以尤切痛心者也。

    臣今年八十有六,百疾交攻,命在朝夕,圖報無由,常欲緻君於無過之地,不敢含默,冒犯雷霆之威,伏惟典察危悰,聖慈剛斷,臣雖死,瞑目而無憾矣。

     不報。

     ○集賢殿直提學辛碩祖等上疏曰: 佛氏之入中國害人家國者,不知其幾也。

    吾東方佛法之始自中國來者,隻順道一僧而已,卒之塔廟半閭閻而新羅亡。

    高麗太祖親見其弊,嘗作訓要曰:「宜戒新羅競造佛寺,以底於亡。

    」反惑術僧圖讖之說,躬自蹈之,貽謀不善,遂使後世君臣上下爭互崇信,馴緻遍照之亂,寧滅國而無悟也,籲可哀哉! 天啓我朝,太宗以天縱聖學,生於佛氏滋蔓千百年之後,一朝闢之廓如而不疑也,所謂功不在禹下也。

    其光明正大之心之事,三韓耳目,孰不聞之見之!近日《龍飛禦天歌》之作,亦以闢佛爲太宗之盛德,而列於詩章曰:「滿國酷好,聖性獨闢。

    百千佛刹,一朝革之。

    」係以陳戒後王之辭曰:「裔戎之邪說,怵誘以罪福,此意願毋忘。

    」所以顯揚前烈而垂訓後世者也。

     夫歌詩之作,將欲被之管絃,用之朝廟,用之鄕黨,以化成邦國,傳萬世而勿隳也。

    今制作甫定,絃誦未洽,而殿下不思繼志貽謀之道,先怵邪說,遽創佛寺於宮城之側,又從而爲之辭曰:「爲祖宗復舊耳。

    」臣等唯見其太宗斥之於前,殿下復之於後,其不幾於掩太宗之美德而反累以崇佛之名乎?安在其爲爲祖宗也?是周公之禮樂,不待伯禽,而大本已壞,乃欲鏗鏘於朝廟,洋洋於裡閭,欲誰欺歟?以是而求後嗣之鑑,不亦倒乎?此臣等之尤憤鬱而不已者也。

    伏望鑑前代覆車之轍,遵太宗去邪之意,不吝改過,亟寢成命,則繼述之孝、燕翼之道,不勝幸甚。

     不報。

    碩祖等啓曰:「以一家言之,不可作寺於家之旁近,以遺子孫,況爲天下國家之計者,其可作寺於宮廟之側,以爲後嗣法乎!臣等諫之雖切,而但曰已知,以延日月,欲及其成,則曰業已成矣,不可壞也。

    然臣等之意以爲雖其已成,必須壞之,況當其未成而罷之,則從諫之美,亦彰矣。

    」 上曰:「業已成矣,不可壞也者,非吾言也。

    爾等何以預度而恐動之歟?」碩祖等又啓曰:「終當得請而除去耳。

    宮城之傍,乃有兇穢之物,臣子安可忍視而終不除去乎!」 ○宗學博士金新民等上疏曰: 今聞創寺宮城之側,臣等雖非言官,職忝師儒,情激于中,不敢含默。

    恭惟殿下天縱之聖、日躋之敬,灼知佛氏之誕妄矣,安有敬信而崇奉之哉!第以內願堂爲祖宗成事,思欲創而新之,以伸孝思,臣等亦知殿下之心固無他也。

    然起一念慮,雖若未害,後世之弊,不可勝言;興一佛堂,雖未甚費,宮城之北,非其所也。

    闕庭,乃臣僚朝會之地,而佛堂與闕庭相近,當其受朝之時,韶鈞奏於前,梵唄囂於後,正邪相雜,甚不可也。

    國家歲比不登,餓莩相望,不勝賑恤,愚惑小民聞有是命,競相髡禿,以逃編籍,遊手日增,軍額日減,則無惑乎妨政害治者矣。

    又況怠敬無常,否泰相乘,其始雖微,其終必大。

    今雖因其成事,創爲小寺,臣等深恐自今伊始,寺社之說,日新月盛,而後世必指爲口實矣。

     不報。

     ○成均館兼司成尹祥等上疏曰: 佛氏之道,裔戎一法耳。

    駕一片空虛之說,淪滅三綱,耗蠹民財,異端之害,莫此爲甚也。

    其害理亂眞,未暇論也,姑以顯然者言之。

    夫婦,人倫之始,本乎天地,順乎陰陽,以成萬物生生之本也。

    彼佛者乃曰欲也,而去男女之配,絶生生之源,爲害一也。

    君臣,天地之大義,元首股肱,相爲一體,不可斯須離也。

    彼佛者乃曰利祿之媒,而離世絶俗,逃遁山林,不顧大義,爲害二也。

    父子,天合之親,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彼佛者乃曰私恩,而必欲兼愛其親,父母無異路人,辭親割愛,以亂天常,其害三也。

    失此三綱而人道滅矣。

    以如是之道,有惑世誣民者,則爲人上者所當痛禁也。

     恭惟太宗以英明冠古之資、精一緝熙之學,洞見道眞,排斥異端,沙汰浮屠,收奪田民,是誠漸枯其枝而將拔其根株也。

    至於陵墓之傍,勿建佛刹,以垂後戒,誠千載之盛際也。

     今殿下善繼善述,運撫盈成,崇信聖經,博觀史傳,以畜前言往行,搜輯嘉言,採摭善行,以爲勸戒,欲敦三綱。

    臣等以爲世躋雍熙,道升大猷,三代之治,可指日而復見也。

    玆者乃於宮城之北,命建佛宇,欲開道場,其故何歟?以爲祖宗之法則太宗勿建佛宇之命,完然如昨;以爲帝王之法,則三代以前,邈然無聞,而自漢以後,始入中國,以至五季,事佛求福者,史具可見,其能信尙而得福利者,幾何人歟?今政府六曹臺諫再三諫之,而固拒不納,何也?謀從衆則合天心,衆所允,從天意也。

    衆皆諫止,而固拒不納,於天意爲如何也? 不報。

     ○行成均大司成金泮上疏曰: 臣以庸愚,久玷成均,蒙恩過厚,末由圖報,今聞可言之事,謹條列以聞。

     一,君臣父子之道,天地之常經也。

    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而自昔言善治歷年之永者,必稱二帝三王之盛。

    當是時也,安有無父無君之佛道乎!漢、唐以下人主之所信者佛也,而享年愈促。

    梁武帝事佛彌勤,釋禦服持法衣,親爲四衆,設會講經,而末年荷荷之時,佛能救歟?否歟?殿下以二帝三王之聖,行二帝三王之道,繼我太宗之志,盡革寺社,罷去佛堂者,蓋亦有年,而治隆俗美,非漢、唐以下人主之所能及也。

    今聞宮城之北,復建佛堂,是雖上以追福祖宗,下以祈壽國脈之美意,然彼佛滅君臣之義,絶父子之親,將何道以福祖宗壽國脈乎?故子朱子於《大學》、文集曰:「彼五祖和尙,所厚者薄,所薄者厚,雖六度五行,具足圓滿,將何以贖其不忠不孝之刑哉!」其無父無君而無益於國家,斯亦可見矣。

    此政府六曹臺省三館以至五部生徒數百餘人所以日諫不已,尙未蒙允,莫不痛心觖望者也。

     一,竊念敢言不諱,人臣之克忠;優容弗咈,人主之盛德,故直言雖過,必須優容而納焉。

    昔孔子美舜之智曰好察邇言,伊尹稱湯之德曰從諫弗咈,舜豈不欲邇言而忽之哉!然猶必好察而優容;湯豈不欲逆言而拒之哉!然猶弗咈而聽從,蓋聽言之道,若不好察而容之、弗咈而從之,則克忠者將恐懼而不言矣。

    故好察,然後可以來善言;弗咈,然後可以聞直言,此聖人好善求言之要道,萬世人主之大法也。

    今殿下好察之智,同符大舜;弗咈之德,允邁成湯,眞二帝三王之大聖也。

    政府大臣,元首股肱,有同一體,可否相濟,共成其治者也;六曹臺諫,所與共治天職,而交修不逮者也。

    此所以調護匡救,維持協輔,以收治平之效者也。

    不然則君出言自以爲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唯唯諾諾,以至於敗。

    今佛堂復立之事,聖謀睿籌,雖已講畫,然政府六曹臺諫三館諸生申請再三,尙不兪允,其於大舜之好問、成湯之弗咈,何哉?伏望好察從諫,以廣言路,以增聖德,以示後世。

     不報。

     ○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等上疏曰: 歷代人主崇信佛法,有捨身爲奴者;有僧尼道士,與諸妃嬪雜處無別者;有凍餒而嘆飯僧數萬之無益者矣;有焚修僧出入內殿而緻琴甲之變者矣;有敵兵已圍,而講《楞嚴經》者矣;有使參與國政,而潛移神器者矣。

    此皆庸君暗主之所爲,而卒至於國敗身危,厥鑑昭昭,固殿下聖學之所洞照者也。

    未審殿下以此爲可法者歟?可戒者歟?何乃深自酷信,必欲建寺於宮城之側,以踵覆轍乎? 今有人雖酷好浮屠者,必不肯置寺於垣墻之底,與緇流混處,以階亂矣。

    脫或有之,有司嚴加治覈,上請其罪,殿下將以處之,何其不思之甚也?昔武後欲造大像,聽仁傑之諫而卽罷其役;憲宗已構安國寺碑樓,感李絳之言而亟令曳到。

    武後,一婦人也;憲宗,特中主耳,猶能果於從諫,傳於史冊,曾謂殿下聖明而今此一事,反居其下乎!臣等爲殿下惜之,爲殿下恥之。

    伏惟剛斷無留,以快臣民之望。

     不報。

     ○生員兪尙諧等上疏曰: 竊惟天地交泰,然後歲功得以成;君臣相須,然後政治得以行。

    《書》曰:「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民主罔與成厥功。

    」是故古之人君,從善如不及,納諫如轉環,誠以廣聰明而樂取諸人也。

    今佛刹之建,在廷大臣,鹹執不可;臺省言官,交章論奏,已有日矣,而天意不回。

    夫大臣,國家之柱石;臺諫,朝廷之繩墨,今乃拒大臣之言,逆臺省之奏,自聖自用,聞似不聞,臣等恐讜論不進,而言路塞矣。

    殿下將誰與共天位治天職哉! 臣等又聞學校,風化之源,作人之陶冶也。

    今以學堂修繕之卒,役之於佛堂,臣等不敢知殿下將以崇信浮屠,而移易風俗,然後快於心歟?抑將人皆髡首而無父無君,然後足於意歟?不然則兩宗之設,亦已誤矣,又置佛刹於宮城之隅,亦何心哉!大臣臺諫極陳不可,而終莫允許,臣等知斯道之將廢,辭先聖以出去,伏惟聖裁。

     ○議政府據兵曹呈申:「竊稽正統八年受敎:」諸道水陸將帥掌務錄事,其任不緊,徒費廩祿,竝令上京,以待年豐。

    「今全羅道處置使請復掌務錄事,下三道雖稍稔,然錄事之任,旣爲不緊,不復差遣。

    」 從之。

     7月23日 ○丁未,右參贊鄭甲孫、禮曹判書許詡以政府六曹之意,來請罷佛堂,上曰:「予之昏暗固執,卿等所知。

    以予愚惑之意以爲佛道未能盡革,則爲祖宗創寺,猶之可也,況復祖宗之舊乎!以此爲心,不能回也。

    予以一辭反復答說,有如兒童誦習《千字》,此後予不復答也。

    」甲孫曰:「臣等一口所進,且至千言;大小臣僚,下至學生,亦各千言,殿下答辭無慮數千,其憚於答辭宜矣。

    上自以爲愚惑,甘爲下流,子孫萬世之業,獨不顧慮乎?臣等之言,亦非爲一身計也。

    若爲一身之計,默不進言,則聖上不動慮,臣等亦且自便。

    佛堂之害,必不生於今日,臣等必不及見,但以後日宗社之計,不勝憤發,敢此極言。

     今領議政黃喜年八十有六,左議政河演七十有二,其餘諸臣,類皆年老,其中最少者,亦不下五十六七歲矣,其不及見其害明矣。

    今日之言,豈爲身計哉!今大臣臺諫百僚庶士,以至成均生員、學堂六七歲童子,累日進闕,行路之人,莫不皇皇,豈皆釣名而然歟?階出於至誠也。

    殿下乃曰:『我是愚惑。

    』以絶臣等,使不復言,殿下何不審思!且今秉史筆者,列於左右,今聞殿下自稱愚惑之言,書諸史冊,傳諸後世,則謂殿下何如也?殿下何爲出此言也?」 嗚咽不能止,詡亦反復極陳。

    上不答,但問日本國使賜給之事,甲孫等各以意對。

    甲孫又曰:「大抵大臣臺諫所進之言,大體雖善,或礙於事理,或不切時務者,人君亦或有不能從者,此則事理之明甚者,何爲不聽乎?且前朝之時,酷好佛道,建寺萬萬。

    當時,豈無諫者!而不如今日之極也。

    太祖之時,營建興天,至太宗亦建開慶與文昭殿佛堂,亦未聞如今日之極諫也。

    以當時之人習聞其事,不以爲怪也。

    厥後太宗銳意闢佛,至於陵側,亦不建寺;殿下之時,罷五敎合爲兩宗,臣等以爲佛道無復有萌,今乃建此佛堂,盡棄前功者,何哉!臣等所以極諫者,欲於其小而防之,從此不復有所萌也。

    若今終不允許,強立此寺,則明年建一寺,後年營一塔,月增日益,無有限制,則誰復有諫者!其弊不亦大乎!且太祖營創興天之時,太宗言於撫安君,以啓太祖,撫安曰:『此事非吾之過,大兄胡爲與我言耶?』以此觀之,太宗亦且以佛事進諫矣。

    」 詡曰:「前朝之時,酷尙佛法,旣立內願堂,常於正殿設道場,多聚僧徒,動至千萬。

    當時宮闈,禁令不嚴,內人相雜,無復有限,宮人好之,垂簾出視,以爲常事,其間之弊,不可勝言。

    在我聖朝,固無可慮,其在後世,弊將何如?請姑停是役,更加商量。

    」 上曰:「近日佛堂之廢,非遺忘也,亦非姑廢之而欲於今日復立也。

    但予所不忍,不容不建,卿等所已知也。

    」又問於甲孫曰:「卿以我自稱愚惑,使卿等不得復言,然予所雲愚惑固執者,乃非謙辭,眥是實語,若枚擧言之,固亦不少,姑以一事言之。

    今乃爲一塊肉,坐於房內,使宦者傳言,此皆取笑事也。

    以我不德之故,使卿等不得進言,卿等又以年老釣名,持祿爲言。

    釣名之言,予所不意也。

    雖乳臭之童,有言於予,予不曰汝爲釣名,況卿等乎!年老釣名持祿之言,何關於諫諍乎!且今屢聞譽我之言,豈稱於吾事哉!譽我之言,非所願聞也。

    」 甲孫曰:「臣等敢謂吾君不能乎!以殿下聖德,必從臣等之言,故期於得請耳。

    釣名持祿之言則臣意以爲無狀之徒,諫諍不出於誠,欲以釣名者,容或有之。

    此則擧國之人,同心一辭,出於至誠,故以此爲啓耳,非有他意也。

    稱美聖德,亦皆實事,略無諛辭。

    臣等若小有如此之心,則今日何肯眷眷來請!所以眷眷來請者,以殿下聖德可以諫也。

    臣等若苟譽聖德,則昔日文昭殿佛堂,祖宗所爲,而殿下此擧,實繼志述事之孝耳,何肯以殿下此擧爲非,屢煩固請,以瀆聖聽乎!此必不然之事也。

    」 ○詹事院詹事金鉤等上疏曰: 竊觀人君置公卿,以共庶政;置臺諫,以聞得失;置經筵,以廣延訪,此三者,與國俱存,不可一日而無。

    順之則安,逆之則危,此古今之大戒也。

    今者佛堂之作,政府六曹臺諫集賢殿再三陳請,乃至太學諸生,執章籲呼,而未蒙兪允,擧國臣民,不勝觖望。

    方其陳請之時,殿下假以溫言,慰撫於上,而將行之吏,多方董督,以速其成,陳請之言,未及畢達,而此堂幾成矣。

    自古人君凡有興作,左右曰可,諸大夫曰可,國人皆曰可,然後猶察之於心,見其可焉,然後爲之,況其皆曰不可者乎!今擧國皆曰不可,群議洶洶,殿下獨斷於內,堅執不允,臣等竊有惑焉。

    伏望特降兪音,速停其役,以答輿望。

     不報。

     ○臺諫闔司來請停佛堂之役至再三,不允。

     ○宗簿寺判事金鉤等上疏曰: 今者禁宮之側,將建佛堂,鳩工就役,董治方興,政府六曹臺諫侍臣,以至學館諸生,數上封章,極陳其弊,一不蒙允,擧國臣民罔不觖望。

    臣等竊念人主所爲,萬民視效,子孫儀刑,不可不愼,今此之擧,非所以訓後嗣示萬民也。

    特收成命,以慰臣民之望。

     ○承文院判事金滉等上疏曰: 竊聞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

    曩興天、大慈佛事之後,愚民崇信之漸,已爲難禁,今又宮城之側,創建佛堂,遂使錙流昵近禁庭,崇奉益篤,臣等恐非徒臣民染化,傾貲破産,造佛營刹,靡然淪陷而莫之救,抑亦子孫萬世,是則是効,相惑信以至剃髮爲僧,捨身爲奴之事,靡所不至,殿下何不思焉?此一國大小臣僚所以驚駭極諫而不能自已者也,而殿下堅執不聽,果何謂耶?今若飜然聽納,近日拒諫之過,有如日月之蝕,無損於明,如終不允,史臣必書曰:「宮城之傍,營建佛堂,群臣力諫,固拒不從矣。

    」然則我殿下卽位以來都兪相濟,言聽諫行之美德,竊恐虧於一簣,而千載之下,人皆憾焉。

    伏望特回剛斷,亟罷是役,以慰一國臣民之望。

     不報。

     ○臺諫交章曰: 夫《六典》乃我朝不刊之典,而子孫萬世共守之法也。

    新創寺社之禁,著在《六典》,而今之官吏,執此之禁,奉行中外,今殿下欲建佛堂,以毀此禁。

    是法,殿下立之,而殿下毀之,此古人所謂乃天子自毀之也,其不示信於民審矣。

    其不可者一也。

    太宗以明睿之鑑,親睹麗季信佛之禍,乃其卽位,革寺社收田民,小貞其弊,以開子孫大貞之漸。

    今殿下創寺宮城之旁,飯佛齋僧,以駭臣民之聽,此雖殿下爲祖宗追福之意,其於太宗沙汰小貞之義何如哉?其不可者二也。

    太宗深知佛道因緣誕妄之說,且惡緇徒汚穢之風,山陵別廟,不許置刹,不因習俗,扶植正道,此子孫萬世所當守而勿替者也。

    今殿下建寺廟側,大集緇流,晨夕梵唄之聲,喧動寢廟,其於太宗不許置刹之義何哉?其不可者三也。

    殿下卽位之初,善繼太宗之志,京中五敎盡汰,而隻留兩宗,又革寺社,嚴度僧之禁,臣等以爲太宗之志,必大行於殿下之時,而迨今排衆議而不聽,遂使信佛拒諫之名,有累於靑史,其不可者四也。

    昔開經筵,日與儒臣講論經史,殿下尊崇聖學,排斥異端,臣子之所共見聞,而今日信佛之端,曾是不意,今反信而事之,以至置刹於宮城之側、原廟之旁,何聖心前後之頓異而貽譏於後世乎?其不可者五也。

    殿下今日制度施爲,乃萬世子孫所共取法而則効者也。

    以殿下之明聖而尙且易信佛道,置刹以奉之,聚僧以事之,則後世子孫,必以殿下爲口實,而其立刹奉佛糜財害民之弊,將不止於此而廢牲捨身,有如梁武者而後已。

    不但後世,今子孫方在蒙養,當以正道導之,而不當以邪說見聞之也,豈宜創寺宮傍,以髡緇之徒、梵唄之音,朝夕習聞之也歟?其不可者六也。

    當此之時,堂制雖小,守僧雖寡,安知後世子孫不以殿下爲藉口而補其寺宇,添其僧數,益成耗財害政之弊乎!近有私印《大藏經》,私創寺院,而民間受弊之事頗多,矧伊殿下崇信倡之,而臣下化之,庶民惑之,創寺印經,競効爲之,則國家之艱難、生民之塗炭,可刻日而待矣。

    其不可者七也。

    其不可之大略如此,而無一可者,殿下何所見而排衆論逆忠言,以累聖德乎? 臣等竊念《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又曰:「格其非心。

    」《詩》曰:「式訛爾心,以畜萬邦。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與間也,惟大人爲能格君心之非。

    」又曰:「先攻其邪心。

    」蓋君心者,出治之本,萬化之源,苟有一毫之不純,則政事號令之間,未有不至於差爽,而庶事將日非矣。

    古人所以拳拳歸重於君心者,其亦有見於此也歟?迹其事而觀之,今殿下之心,已惑於邪說,崇奉之勤,至於此極,前日格緻誠正之聖學,一朝掃地,我國之事,誠可寒心。

    伏望殿下思其所不可者而還收是命,永絶邪妄之說,以正出治之本。

     不報。

     ○四部學堂學官來告承政院曰:「生徒以請罷佛堂不得,皆罷學散去。

    」俄而成均正錄又來告曰:「館生皆謁聖罷去,掛榜曰:『異端方熾,吾道將衰,不可虛拘,禮聖辭出。

    』」正錄幷持其榜以進。

    都承旨李思哲將此以啓。

     ○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等上疏曰: 臣等每讀前史,見歷代有志之君,莫不勵精圖理,惟恐不及,迨其昇平日久,漸生驕逸,或事遊畋,或喜聲色,或興土木,或好神仙,或淫佛老,以虧前日已成之業者,未嘗不扼腕廢書而歎也。

    雖異代事,而心之激烈,尙且如此,況在當代而目擊乎!然遊畋聲色土木神仙之事,其弊止於一身一時而已,至若佛氏,其流禍愈久而愈慘也。

     殿下卽位之初,孜孜聖學,銳意爲治,其於異端也,非徒不好,又從而闢之,邪說屛息,正道昭明,三韓民庶,鹹仰太平之治。

    近年以來,漸不克終,佛事稍張,而興天之役則曰:「修太祖舊器而已。

    」佞佛則曰:「非予志也。

    」至大慈之事則曰:「東宮所係至重,予與東宮不與焉。

    」是時,殿下猶知好佛之非也,今則非徒不能闢之,反惑其說,一心崇信,每以庸主自處而不愧,排群議毀《六典》,新創寺刹,敢爲萬萬無益之事,以累三十年聖明之治,以基億萬載無窮之禍,以負太宗付托之重而不之恤,可謂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也。

    何殿下一身而前後若是之反乎?今大臣臺諫侍從臣僚,各懷憤鬱,而不得伸其志,至於太學生,張牓罷去,黌舍爲之一空,此非細故也。

    伏望殿下勉從輿情,亟罷此擧,以副一國臣子區區忠憤之至情。

     上曰:「予無賢德,凡事不能斟酌合理,今建佛堂,堅執固守,不能回心。

    若等非嬖幸之臣,非勳舊之臣,非貴戚之臣,非爪牙之臣,唯以正道相合爲君臣,在我心有所快,然後可爲若等之君;於爾心亦以我爲賢,然後可以我爲爾之君。

    古史,予固不知,朱文公四十日之內上六十餘疏,必非一事,當是各異之事也。

    今爾等以一事,三諫已過,將至十諫,其視朱文公,亦未不足,君臣之間,道不合已多矣。

    我爲爾君,不無有愧,爾爲我臣,豈無可恥!予以爲祖宗所爲,不忍廢而不復,以此爲意,不能回也。

    若等宜悉此意。

    」 於是,昌孫等辭職曰:「臣等俱以庸劣,待罪侍從,學不足以備顧問,言不足以回天意,不宜靦面就職。

    乞罷臣等職事,不勝至願。

    」下承政院,仍傳旨曰:「今儒生皆罷去。

    儒生非朝士例,若朝士則予得以進退之,儒生,時未仕者也,予不得招之使來也。

    來之之術如何?何以處之?」都承旨李思哲等曰:「今集賢官呈辭罷去,學生張榜罷去,千載之後,駭聞之事也。

    儒生罷去,無他術以來之,殿下若聽其言,則不招而自來矣。

    」因痛哭不能自止。

    上曰:「如今集賢殿,擧司罷去,而儒生亦且散去,臺省亦當從此逝矣,予今已爲獨夫矣。

    人君有過,爲臣者可棄而去之耶?」尋命召左議政河演、左贊成樸從愚、右贊成金宗瑞、左參贊鄭苯、右參贊鄭甲孫等,議鞫問儒生之罷學者,演等極言其不可,上不聽,遂下傳旨于義禁府曰:「成均生員進士幼學及四部生徒年二十歲以上者,竝推鞫以聞。

    」命左承旨趙瑞安,往問之。

    仍謂曰:「首倡議諭衆,張榜罷學者,備問以啓,若不承,拷掠以聞。

    」 ○還給黃守身職牒。

     7月24日 ○戊申,禮曹請禱雨,上謂承政院曰:「今年夏無大風大雨,恐有秋霖。

    今之禱雨,何以爲之?」僉曰:「臣等聞今菽麥皆槁,禱之可矣。

    」上曰:「乙卯年秋旱,有司請禱雨,予命停之。

    菽麥雖有所傷,他穀皆實,今年無大風雨,恐將有秋霖之災。

    且天之所爲,何以一一合人心乎!其令議諸政府。

    」政府亦曰:「當禱。

    」尋以雨停之。

     ○義禁府提調南智、李堅基、安止等進承政院啓曰:「今聞囚鞫學生之命,固當承奉,然學生讀古人書,專未經事,志尙高亢,嘗以爲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皆在繩墨之外者,不可例以朝士。

    彼狂簡自謂『身逢堯、舜之君,我雖直言抗節,聖上豈有加罪!』惟恃殿下包容之德,不知事之過當,事或失中,而志則可尙。

    今振之以威,一挫其志,則後將何如?請優容勿問。

    」 上曰:「君父所爲,告於神明,是不忠也。

    且罷學之後,將終身不復讀書乎?固無是理,而辭先聖,是欺神也。

    又張牓罷去,是脅君也,漸不可長,不可以如此風俗遺諸子孫也。

    」智等更啓曰:「學生其敢以君父之事訴諸鬼神乎!罷學之事,又豈脅君也!惟以進言而不得,故慨然而至此耳,固無異於人子在父母膝下,有所請而不得,則怨慕之意也。

    」上曰:「已知。

    」南智曰:「臣觀遼、宋之間,有太學生上書,數大臣之罪,請誅之,時君雖不聽焉,猶嘉納之,況今聖代,擧國臣民之諫,奈何不聽?殿下在位三十年,勵精爲治,今乃至於如此,史筆先書三十年善政善治,卒書建佛堂逆忠言之事,則前日之功安在?深爲殿下惜之。

    」智等伏地痛哭不能已,上不答。

    又啓曰:「臣等徒以君命,鞫問諫君之學生,其將何辭以成文案乎?臣等何敢強爲心所不然之事乎?臣等請代書生受罪。

    」上亦不答,命饋政府六曹及南智等。

    許詡流涕曰:「太學館四部學堂生徒,志欲匡君,三上疏不聽。

    因此憤憤,張牓罷學,非以成群脅君也,原其情則可恕也。

    集賢殿,一則謂殿下訑訑,一則謂殿下自棄,此是不赦之罪,然言之迫切,諫之不已者,以殿下能聽諫也。

    政府六曹偕進闕庭,累日請之,非他意也,欲殿下悔過也。

    殿下不動怒,一皆寬容,故諸生恃聖明而至此耳。

    今者拒諫不從,固已矣,又從而囚之,諸生之狂妄極諫,實老大臣爲之導也。

    旣以諫君而囚之,則大臣之恥,不可勝言。

    臣若言官,極言而不聽,則緻事而去矣。

    今臣等,與君同休戚之臣,將何所歸乎!旣不得請,則將何面目出闕門哉!」在坐諸臣皆泣。

    南智、安止等涕泣啓曰:「臣等不忍鞫諫君之書生,若以不能鞫問罪臣,則當甘受而不辭。

    以敢諫爲無禮,囚諸生五百餘人,書諸史冊,則後世安知聖明哉!此臣等所以涕泣也。

    」上曰:「佛堂爲近宮城,予欲移禦,移禦則與佛堂懸絶矣。

    昔皇甫仁、權踶勸予入居此宮,予從之,若移禦則何害之有!」又謂南智等曰:「以臣下逆君命,不肯奉行,人君自爲之乎?」河演曰:「殿下之命,矛盾至此,乃何乃何?終日徹夜,待命而已。

    」許詡曰:「此宮非殿下宮闕,乃萬世子孫之宮闕。

    殿下雖移禦他所,宮闕與佛堂如故也。

    」南智等曰:「非以逆命,大小臣僚同聲敢諫,獨於儒生囚之,臣等所以痛切也。

    」鄭麟趾曰:「人皆諫之而獨囚儒生,是俗諺所謂潤地椓杙也。

    」上曰:「事異而曰潤地椓杙,何也?」麟趾曰:「非是異事也,其原則一事也。

    」上曰:「欲罪卿等而不得,移於儒生乎!雖卿等,罪之其難乎?」且曰:「今欲鞫問儒生,非以極諫也。

    脅君辭聖張牓,此三事,罪惡至重,雖斬一二人,固無所靳,今因卿等之請停之。

    若賢君則固當從之如流,予不賢,勉從。

    」於是,都承旨李思哲招成均司藝羅洪緖曰:「宜令生徒赴學。

    」 ○宗學博士金新民等上疏曰: 今以佛堂爲祖宗成事,不可終廢,則近者因時損益,以變舊章者,固非一二,獨於佛堂,以追先志爲辭乎?國家旣立宗學,設敎官,講經義,俾宗親旣知正道爲磐石之固,慮甚遠也。

    式至今日,新創佛宇,以身先之,竊恐宗親爭慕效之,前日讀書之心,移之念經,必有如楚英之最好者矣。

    臣等職忝宗學,尤所痛心者也。

    政府六曹臺諫侍從,以至儒生,封章數四,竟不回天,不勝憤抑。

    或辭職就家,謝師罷學,其愛君匡救之心,出於至誠。

    伏望停罷佛堂之役,以副衆望。

     不報。

     ○藝文奉敎李勿敏等上疏曰: 近日佛堂之役,關國家治亂存亡之機,擧國臣僚痛心刻骨,連章合辭,據太宗闢佛之訓,陳歷代佞佛之禍,盡言極諫,皇皇栖栖,至有涕泣而不能已者,皆是出於至誠。

    殿下縱自輕,何不以國家爲念,而拒之益固,如此其甚乎?自古人君違天棄人,而能保有社稷者,未之有也,臣等爲殿下懼之。

    三十年聖明之治,終累於一佛刹之營,臣等爲殿下惜之,今又命囚諸生之敢諫者,臣等尤切痛心。

    前朝恭讓王時,生員樸礎等上書詆佛,言語不恭,恭讓終不之罪。

    彼衰世暗君,猶尙如此,以殿下反欲居其下乎?臣等重爲殿下惜之。

    臣等職忝載筆,不敢不記,不忍以佞佛拒諫之名加乎聖明之主,執筆涕零,筆不得下。

    伏惟聖鑑不遠而復,亟收成命,使殿下從諫之美照映史冊,則實我朝鮮宗社生民萬世無疆之福也。

     不報。

     ○功臣嫡長領中樞院事李順蒙等啓曰:「佛堂之建,大小臣僚以至書生,皆曰不可,請從之。

    」上曰:「卿等不知其理,無乃隨波而啓乎?在末世,不察事之是非,一從權臣者甚多也。

    」順蒙曰:「佛道是非,臣所不知,擧國臣僚,至于童蒙,莫不極諫。

    政府大臣,皆爕理陰陽者也,豈其不察而爭進虛言者也!此臣等所以願從政府所言也。

    」上曰:「不知其理,而例隨大臣,予甚喜之。

    」南智曰:「深知佛道是非者,程、朱之外,無人焉。

    然佛道不可以治國,雖臣等之無知,素所洞知也。

    況今諸大臣之論,皆正大光明之言也!臣等以爲今日不從,則明日必從矣,終無不從之理。

    」不允。

     ○臺諫請罷佛堂之役曰:「臣等以言以疏,諫之不一,殿下皆不從。

    此寺經始之初,臣等已見其弊。

    田制色,重事也。

    使令本十五人,今兵曹隻送三人,問其故,則曰:『使令皆歸於佛堂營繕。

    』擧此一事,可知其餘。

    」上曰:「如此小節目,不足道也。

    」又啓曰:「此固小事,然已有弊,則流弊何窮!」不允。

    臺諫退而上狀辭職,命就職。

     ○召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等謂曰:「昨日予愧爲若等之君,然若等以我爲君,則可出就職。

    」昌孫等曰:「臣等之職,非錢穀出納之任,非奔走服役之勞,但備顧問於左右,苟有可言之事,陳之無隱,以補聖德。

    今殿下不聽臣等之言,是臣等不能感動殿下,未盡其職而備員耳,乞罷職事。

    」上曰:「若等終不以我爲君則已矣,如其不得已而爲臣,則出仕何如?」昌孫等曰:「何所往而不爲殿下之臣乎!特不稱其職,故辭之耳。

    」昌孫等退而復辭曰:「臣等俱以無狀,濫叨侍從,特蒙殊遇,固非泛然之臣之比。

    私竊自念,無他奔走服勞之事,惟以論思獻替爲任,誓報聖恩之萬一,今者屢陳懷抱,誠未動天,曠官廢職,心竊愧赧,玆乞解職,伏承聖敎,不勝隕越。

    臣等非欲潔身去國,不爲殿下之臣也。

    苟心力所可盡者,雖抱關擊柝,亦所不辭,若竊祿屍素,強顔從仕,臣等所不敢,此所以固請而不已者也。

    請罷職事,不勝至情。

    」 下承政院。

    數日,又命就職。

     ○前書雲掌漏文得謙上言:「《地理道路書》雲:『井字則子孫貧窮。

    』今闕後作佛堂,則路成井字。

    來脈居寺,則氣絶,今於主山來脈置寺,不可。

    且東宮今年北方辰星,直星在處,三殺方也。

    今營造犯動,臣切甚恐,更擇他處。

    」不報。

     7月25日 ○己酉,臺諫闔司來請停佛堂,不報。

    議政府六曹堂上亦來請,安平大君承密旨,屛人往復者再三,近侍及史官,皆不與聞。

     ○臺諫又啓:「小臣所言,雖不足聽,政府大臣之請,皆是正大之言,乞須允許。

    」上不答。

    臺諫又請曰:「今疏上已數十,而言亦數萬,其利害,何容更論!若從政府之請,上雖不答,臣何憾之有!臣等進立闕庭,期在蒙允,不然則佛堂已成,僧徒已入,臣等之請壞請黜,何時而已乎!」上曰:「老大臣之言,尙且不答,若等雖庭立固請,豈能動予哉!」政府六曹亦請之,不報。

     ○生員兪尙諧等上疏曰: 臣等狂妄戇愚,濫陳佛堂之非,罪當萬死,殿下不加罪責,聖恩弘大,糜粉難報。

    雖然薰猶不可以同器,邪正不可以竝立。

    殿下不容臣等之言,益督佛堂之役,異端勢張,斯道日卑,痛悼之心,曷有其已!臣等今承上命,身雖在於芹宮,心欲決於黈纊,豈畏雷霆之威,忍視吾道之廢!肆將螻蟻之誠,再瀆宸聽。

    竊謂從諫而治,拒諫而亂,理之常也。

    今政府六曹臺諫集賢,鹹執不可,諍之非一朝,殿下皆藐然不聽。

    若終不聽納,則臣等安然在泮,不亦難乎!伏望俯察臣等之誠,速罷佛堂。

     不報。

     ○以趙貫爲中樞院副使,奇虔全羅道都觀察使、兼全州府尹。

     7月26日 ○庚戌,政府六曹請停移禦,恐有禪位東宮之事故也。

     ○領議政黃喜上疏曰: 竊見諸臣請罷佛堂,章疏期於得請而後已,非旅進旅退,禮成而已。

    其所言或有過情者,不惟愈於諂侫含默者乎!百僚庶士盡言不諱者,治化大行之緻然也,此爲國之福,實萬世無疆之慶。

    今此建刹,奉先之禮,欲無所不至,可謂至矣。

    然一國臣子合辭請罷,豈無見歟!必有一得之愚。

    殿下若不兪允,恐隳三十一年勵精圖治之盛德也。

    臣位極人臣,年將九十,日迫西山,豈有他望!惟願殿下動無過擧耳。

    伏望丞收成命,渙發兪音,則始欲建寺奉先之至情,終焉捨己納諫之美德,竝傳無窮矣。

     不允。

     ○臺諫交章曰: 自古人君之德,莫大於從諫;人君之失,莫甚於拒諫。

    是以從諫,則雖狂而可至於聖;拒諫,則雖聖可至於狂矣,聖狂之幾,可不畏哉!今此佛堂之擧,非特臣等力言極諫,上自政府六曹,下至粉布之徒,皆歷敍前代崇佛緻亂之由,屢達忠懇,未聞允兪之音,祗增鬱抑,進退庭諍者,今已九日。

    臣等所言,若不合義,黜而退之可也,如或有理,擧而行之可也。

    殿下何不一悟於其間乎!臣等尤切痛閔,尤切痛閔。

    舍己從人,堯之所以爲堯;改過不吝,湯之所以爲湯。

    古昔帝王從諫之美,稽諸方策,昭昭可見,而殿下之所洞見者也,何至不允之至於此極乎?竊恐好佛之名、拒諫之失,有累靑史也。

    此臣等所以憂思鬱抑而叫天不已之意也,伏望殿下深思之深思之。

     不報。

     ○生員兪尙諧等上疏曰: 臣等聞妖僧信眉矯詐百端,自謂生佛,陽爲修善之方,陰懷寄生之謀,其眩惑人心,蓁蕪聖學,莫之勝說。

    且信眉之弟校理守溫以儒術著名,而助說異端之敎,依阿貴近,以資進取。

    乞將守溫,正名其罪;特斬妖僧,以絶邪妄,則臣民鹹知大聖人之所爲,出於尋常萬萬也。

     不報。

     ○功臣嫡長李順蒙、南智啓曰:「太宗朝功臣,每歲四仲朔,獻壽于上,其後雖未得四時爲之,一年一節,必須行之。

    頃因水旱,久廢其禮,又因國喪,亦未得行。

    今年五月,已過禫期,臣等欲請獻壽,又因旱未得以啓。

    今則農事稍稔,願依前例。

    」順蒙又啓曰:「前此守陵官以功臣爲之,三年後,功臣都監備宴慰之。

    今無功臣,故以南智爲之,請亦依前例,使忠勳司宴慰之。

    」上曰:「獻壽則予之不接人久矣。

    若爲之,當使東宮代之,然姑停之。

    慰宴南智,當如所啓。

    」 7月27日 ○辛亥,臺諫來啓曰:「去年命撤去都城內僧幕,今創佛堂於宮城之傍,顧何意耶?於民視聽何?臣等執何法以糾治乎?」上不答。

    臺省又啓曰:「臣等職忝言官,前此政治得失、生民利害,諫無不從。

    今佛堂一事,請之者十日,而未蒙兪允,是則臣等所言,不合於理,格天之誠,有所未至也。

    不可具位言官,亟罷職事。

    」遂呈辭狀,命還就職。

     ○召左議政河演等于賓廳,令宦官金得祥、崔浥持諺文書數紙,辟史臣密議。

     ○議政府據兵曹呈申:「京畿及下三道牧場兒馬、濟州貢馬內,每年擇無惡旋有良才者一百匹,牧養於水原府弘原串,令司僕兼官二人監牧。

    」從之。

     7月28日 ○壬子,臺諫再三請停佛堂之役,不報。

     ○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等啓:「臣等承命就職,然佛堂之役,請須停罷。

    」不報。

     ○遣吏曹判書鄭麟趾于全羅道,定田品,從事官及敬差官八十餘人從行。

    麟趾拜辭,且啓曰:「近日移禦之事,擧朝驚駭。

    臣之往也,豈能安心!」上曰:「姑且停之。

    」 ○遣通事金辛,押送被虜唐人小李等四人于遼東。

     7月29日 ○癸醜,臺諫闔司來啓曰:「臣等願聞兪音,昧死復進。

    」尹炯且曰:「昔閔義生爲禮曹判書,炯爲參判,命看主山來脈。

    其時啓以『主山來脈淺弱,宜當補土。

    』上亦許之。

    今營佛堂於山趾,以絶來脈,以此而觀,佛堂尤不可建也。

    」上曰:「已知。

    」又啓曰:「今建佛堂,在今雖若無大弊,萬代之後,弊不可勝言。

    佛堂在宮禁之後,暫不阻隔,此而不已,恐有後宮托以燒香,往來無禁,以至男女混雜,將何以禁之?」上不答。

     ○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等上疏曰: 近臣進規,古之道也。

    古人有章數十上而不止者,是則事未合宜,義所固爭,不以煩瀆爲嫌,期於得請耳。

    臣等歷觀千古帝王,未有擧國諫之而終不聽之者,雖或不聽,而厥終亦未必無悔也。

    殿下卽位以來,三十年間,凡所施爲,動遵古昔,未有過擧,今此一事,殿下雖以爲小,而擧國臣僚罔不痛憤,萬口一辭,累日固爭,則其不合於人心天理而有關於事體之大者,斷可知矣。

    古人雲:「凡人之言,離而聽之則愚,合而聽之則聖。

    」殿下何不虛懷採納,以副一國臣民之望?若人臣視君過擧,而不能強諫,則曰:「非我不諫,君不我容。

    」引謗以歸於上,不忠孰大於是!此臣等所以區區不已,期於得請而後已者也。

    伏望殿下勿以爲小事,勿以爲遂事,一下停役之命,三韓臣庶,向之鬱抑而不伸者,今則蹈舞而相慶,豈不快哉!豈不幸哉! 不報。

     ○議政府啓:「義倉分給之後,未能一一還納,因此元額漸至耗損,殆非長久之計。

    請以諸道魚鹽之稅換雜穀,以補義倉。

    」從之。

     八月 8月1日 ○甲寅朔,諭平安道監司韓確:「諸道人從仕于京者多,獨其道防戍最急,民之勞苦,倍于他道,而從仕者少,予甚憐焉。

    卿其精選可從仕者十人以遣。

    」 ○慶州吏崔渚刦縛品官崔歧妻,驅曳出于路上,笞辱之,下義禁府鞫之,上讞罪當斬。

    提調南智獨曰:「《元典》願惡鄕吏典刑廣示者,指所犯深重者言耳。

    若渚罪,豈至於深重者耶!」命政府議之。

    左議政河演等議曰:「渚當典刑,其官守令不能制如此爲惡者,亦宜罷黜。

    」從之。

    渚至三覆,命減死,屬平安道邊郡驛吏。

     8月2日 ○乙卯,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等上疏曰: 臣等以佛堂事,累瀆天聰,未蒙兪允,義難在職,再乞罷退,命令出仕,臣等惶恐隕越,黽勉就職,心懷憤激,不能自已,又瀆天聰,尙未蒙允。

    臣等自覩傳旨以後,至今十四日,千思萬慮,晝忖夜度,未知殿下此擧有一可者也。

    臣等以爲邪正疊爲消長,理亂相爲倚伏,自古天下國家邪正幷用而能長治久安者,未之有也。

     人君之所與共此者,公卿百執事耳。

    今殿下拒公卿百執事正直之言,必欲爲之興此邪道而後已,殿下將欲緇流共治國家乎?前日殿下敎臣等曰:「予未知此事若是之大也。

    」殿下此言,恐非國家之福也。

    《書》曰:「爾惟不德罔大,墜厥宗。

    」假令此擧,實爲小事,苟知其非,則在所不爲,況佛氏之禍,至於國敗,則事孰有大於此者乎!殿下雖曰小,而臣等固以爲大也。

    殿下雖欲斷然爲之,而臣等斷然以爲不可而以死諍之也。

    若以臣等之言爲是,則亟停此擧,若以爲非,則請治臣等妄言之罪。

    臣等不忍見裔戎醜類,處於宮城之側,玷累聖治也。

     上曰:「予若終不聽之,則不能使爾等在集賢殿乎?爾等之言,何其深耶?」昌孫等對曰:「去留惟在殿下命,然此事,必須聽許。

    」上曰:「予非以爾等使之去也,亦非使之留也,但爾等皆以正道而行者也。

    今爾之言,若賢君則當從之,予則不賢,終必不能從也。

    如此則我爲爾等之君,無乃有愧?爾等以我爲君,亦豈無可恥者乎?此予之所嘗與爾等言者也。

    予雖不賢之君,爾等乃曰以死諍之,似若誓盟,國雖危亂,人臣皆可死乎?予之不聽丁寧,厥終其何以處之?君臣之間,道不合,則處之甚難,予意止此耳。

    」昌孫等對曰:「人臣豈有誓盟於君!固無是理。

    臣之所啓,隻欲請而已。

    古人上書有曰:『昧死。

    』有曰:『不避鈇鉞之誅。

    』豈欲盡死乎!臣等之意,固無他也。

    」上曰:「已知。

    」 8月3日 ○丙辰,議政府啓:「歲癸亥,野人所糴會寧府雜穀,托故不償。

    若督之,必生釁,姑勿徵,今後不與糴。

    」從之。

     ○臺諫交章曰: 大抵臣子之於君父,倘有小失,諫而不聽,猶有所憾,況有大害於國家者,豈可以諫不聽而止之哉!固當期於必從而後已焉。

    今又仰瀆天威,抗疏獻言,天下之事,始雖小而終必大,理勢之然也。

    是故一念之非,或貽四海之憂;一事之失,或緻千百年之患,矧今佛堂之設,非一念一事小失之可比乎! 彼佛之敎,無父無君,惑世誣民,害及國家,則雖在聖明之日,若無大害,至於後世,崇信之極,安知不有慮外之患乎!非徒臣等刻骨痛心,上自元老大臣,下至靑衿童稚,鹹懷忿激,或疏或言,極諫不可,今已十有餘日,奈何殿下排群議而獨斷乎?臣等未知殿下之心自以爲國論非是而不從乎?臣等未聞自古帝王擧國非之,而自以爲是也。

    臣等職係言官,常懷緻君無過之地,今知佛堂之不可,而其忍含默不諫乎!此臣等所以辨爭不已之意也。

    伏望殿下思祖宗締造之艱難,念後世持守之不易,亟還成命,以副輿望。

     不報。

     ○議政府據禮曹呈申:「《吏文謄錄》,每五年一次書寫,十年一次印出。

    」從之。

     8月4日 ○丁巳,移禦臨瀛大君第。

    初命佛堂之作也,上雖知必有言者,然謂例爲之而止,及臺諫、集賢殿、政府、六曹大小文臣國學諸生,以至樞府武臣,亦皆極諫,期於得請,上不悅,徹膳者屢矣。

    傳旨之時,微示禪位之意,又有移禦之命,群臣惶恐沮抑不敢言,唯集賢臺諫進言不已,後乃聞之,亦不復敢言。

     ○上謂左參贊鄭苯曰:「卿不得已而掌佛堂營造之事,如今天氣向寒,不可不速,今欲役京畿船軍四千,然其數太多。

    今月役一千,來月役一千何如?」苯對曰:「寺基稍高,宮城低下,固當築而高之,工役不細。

    然佛堂制作,止十三間耳,十月望前,猶可及成,船軍不必役也。

    」 ○睦孝智上疏曰: 竊惟地理之法,以祖宗山來脈爲本,其祖山之脈,高峻秀麗,委蛇屈曲,或起或伏而來,至於入首之處,端正豐厚,無有斷絶,亦無傷破,然後山氣方盛,而蔭益長久。

    譬諸草木,根本旣固,久則枝葉茂盛;根本傷殘,則枝葉枯槁,理之必然也。

     竊觀佛堂之基,其地有三不宜。

    東穴是文昭殿主山,入脈傷破,則一不宜也。

    四穴是景福宮主山,入脈傷破,則二不宜也。

    地勢似高,而僧徒來往,臨壓宮闕,三不宜也。

    臣三往看審,然後質諸古文,李淳風小卷雲:「城斷路截,穿鑿溝渠,皆傷氣之穴也。

    」《明山寶鑑》雲:「欹側崩敗,是爲病龍。

    病龍者,産難長病。

    」又雲:「或爲洪水衝破,或爲人力傷破,則爲敗龍。

    敗龍者,村裡多敗也。

    」《地理新書》,李筌曰:「築長城斷山岡而秦亡,開淇、汴斷地脈而隋亡。

    」臣以爲歷年有永,雖在敬人之休命,然亦古人地形之說,不可不察也。

     《明山寶鑑》雲:「寺觀神壇,據其首尾,則應殺穴。

    」《坤鑑歌》雲:「寺觀神壇幷道院,出人屠宰及髡黔。

    」《指南》雲:「寺觀靈壇山水異,別生形穴任裁量。

    」註雲:「不宜在寺觀社壇之前後,亦不宜相對爭龍爭主,地神拱揖於神佛。

    」《龍穴明圖》雲:「不聞鍾鼓之聲。

    」以此法觀之,莫若無也。

    以上寺觀之論,雖或未信,然其主脈傷破,其害甚大也,而其主脈之上,有傷破深坑之處,正郞臣李賢老曾已啓達,塡土補接,以全龍脈,而更得據其咽候,斷其筋脈,建置佛堂。

    如是則違古人蔔宅相土之法也,不得已則非此地而已。

    伏望特命精於地理者改蔔之,以全山脈,永無兇咎,此臣之至願也。

     承旨李宜洽等啓曰:「地理之說,非臣等所敢知也。

    但雲傷脈,其言果是,則無乃不可乎?」上曰:「兩脈一在東一在西,其下平地,乃佛堂之基,暫不相幹。

    孝智爲人,非己所爲,則必非毀之,其言不可從也。

    」 8月5日 ○戊午,敎議政府曰:「曾定世子西向之制,然已攝政,且境內皆稱臣,依元朝之法及時王之制,朝參視事書筵,竝皆南向。

    」議政府齎還敎旨,啓曰:「臣等伏覩敎旨,以未蒙兪允爲嫌。

    視事則然矣,朝參受於繼照堂,欲仍舊禮,今欲改西向爲南向,臣等之心,尤有嫌焉。

    」上曰:「此非予所創爲也,元朝亦有是法。

    繼照堂則世子之坐,如舊西向,群臣亦如舊東向以朝,但改禮文,故雲南向耳。

    」政府更請曰:「世子南向,非古定制。

    今東宮攝政而猶西向,其爲謙德,不亦美乎!」上從之,乃於前下敎旨,削朝參二字。

     ○臺諫請停佛堂之役再三,竟不報。

    上晩年以病不得與大臣接見,而廣平、平原二大君連逝,昭憲王後又薨,聖心無聊。

    於是首陽大君、〈世祖諱。

    〉安平大君瑢惑於邪說,先意啓迪,置佛堂於宮禁之傍,一國臣僚,莫不極諫,而尙不回天,以累聖德,此實兩大君啓迪之過也。

     8月6日 ○己未,世子受朝參于繼昭堂。

     8月7日 ○庚申,議政府據工曹呈申:「竊觀諸道採金之狀,每歲抄州縣人民採取,故或有騷擾之弊,且止役於農隙不數月之間。

    由是試驗無際,貢額難定。

    自今擇遣朝官,率防牌十人,於産金州縣,就多産處,採取試驗,每一所限二月採取,日課置簿,以得金多少差等給暇。

    其給暇之日,幷以實到計給。

     從之。

     8月8日 ○辛酉,召工曹判書金孝誠,問平安道防禦事宜,孝誠對曰:「沿邊各郡,可除者頗多,量宜罷之。

    軍額可減處,亦非一二,乞皆減損。

    」上謂左副承旨安完慶曰:「聽孝誠之言,製書諭于平安道監司。

    」 ○睦孝智上書曰: 臣前以地理之說上言,未蒙兪允,痛憤激切,更審其地,兩脈之間作寺,今雖雲不傷破,然不掘破,則隘窄之峽,何以作寺!勢必掘破,然後可以作寺也。

    又於東西兩脈之上,遂開道路,僧徒往來,兩水所注,因以成塹。

    如其歲月未久,其脈雖不斷絶,至於百年之後,則斷絶必矣。

    臣更考諸書,朱文公《經濟文衡》雲:「至於穿鑿已多之處,地氣已洩,雖得吉地,亦無全力。

    」文公之論,其可忽諸!今建寺之處乃癸,癸屬醜之分度。

    諺曰:「本命之方,不可犯動。

    」以此觀之,其害甚大。

     文孟儉別無才德,過蒙上恩,官至六品,猶爲不足,監臨自盜,定役書雲,不顧大體,希望上恩,如此大事,知而不言,略不畏忌,則罔上迷國大逆不道之罪,不容誅矣。

    臣本微賤,歲辛酉,特蒙上恩,夙夜戰兢,手不釋卷,參究衆說,明知其事之利害,而不盡情以陳,人必以爲不忠,況臣子之於君父,安忍有顧望而默默不言哉! 上覽書不悅曰:「賤人亦可稱臣歟?今定佛堂之基,非一人所爲,獨指孟儉,是何意歟?欲下義禁府拷問之。

    」承旨等啓曰:「不限貴賤,皆可稱臣,猶言億兆臣妾,豈計貴賤言之乎!但今孝智當稱某司奴臣某也。

    獨指孟儉者,必有所謂,臣等不敢知也。

    此人言雖過當,進言之人,不可罪之也。

    」上曰:「雖不加罪,其獨指孟儉之意,不可不問。

    且穿着圓領之由,幷問以啓。

    」孝智曰:「臣到佛堂基觀之,其點穴立標等事,孟儉獨爲之故雲耳。

    若着圓領,則前此臣得參風水學,是以服之。

    」於是,命還屬爲典農寺奴。

    孝智本典農寺奴,以知風水之術,免賤爲良,仕風水學,至是還賤。

     8月9日 ○壬戌,前書雲掌漏文得謙上言曰:「主山來脈居寺,則神魂不安,子孫亦不安,上自都邑,下至州府郡縣,固無來脈居寺矣。

    昌德宮來脈居寺,故不得安寧,去乙醜年,移禦衍禧宮。

    時臣考古書,中宮直星在西方。

    醜生逢醜年,修治宮闕,則三年有離人長病之災,三上書諫之,書雲觀業已擇定,故欲免其罪,強稱無兇。

    今造寺之處,非徒主山來脈,亦文昭殿來脈也,造寺則神魂不安,深以爲恐。

    東宮今年直星在北方,不宜犯動,尤甚恐雖是小臣之罔言,不幸有災,則非衣服不可以更製,請移他所。

    」 不報。

     8月10日 ○癸亥,世子觀稼于東郊。

     8月11日 ○甲子,世子受朝參于繼照堂,視事承華堂。

     8月13日 ○丙寅,召政府六曹,議請世子冕服及遣尹重富,群議不一。

    上曰:「宦者族屬,旣已守法不送者累年,今雖入送,冕服得請,亦不可必也。

    停之何如?」僉曰:「允當。

    」命都承旨李思哲曰:「草世子冕服事目,付聖節使李邊,使請于禮部,以探其意。

    」 8月14日 ○丁卯,上謂都承旨李思哲曰:「儒生旣辭於予,又謁聖張榜罷去,甚可憎也。

    爾乃私令儒生還學,近臣之義何如?近臣之職,雖領議政有言,不可聽受,隻出納君命耳。

    況此事,非大臣所爲,爾乃私自爲之可乎?吾將問其所由。

    」又謂左承旨趙瑞安曰:「儒生上書,其夜命爾速囚,傳旨義禁府,敎之非一,至天明且不囚。

    予詰之趣囚,至午命放還,其時亦猶未囚也。

    此豈敬君之義乎!予深居一室,臣下壅蔽,此風不可長也。

    」遂下思哲、瑞安于義禁府,命刑曹判書李承孫、同副承旨李季甸鞫之,幷鞫義禁府官吏。

     8月15日 ○戊辰,世子行秋夕祭于輝德殿。

     ○曲宴于內殿。

    右贊成金宗瑞、禮曹判書許詡進物膳,仍請釋思哲、瑞安之罪,不允。

     ○諭平安道監司:「本道沿邊防禦之處甚多,道路險遠,其赴防士卒,盡是南道之人,分番往來,疲弊困頓,倍於他道。

    且野人小賊,不過剽掠沿邊而已,非是大黨之賊,徒勞我師,一至於此,予甚慮焉。

    獻議者曰:『平安道防禦處多,兵分力弱,如有大黨賊變,不足禦之,此非細故也,莫若可幷者幷之,可除者除之,使之合兵共守,則本邑之民,亦可禦之;南道軍士,不必赴防。

    』問諸工曹判書金孝誠,啓雲:『平安道境連彼土,防禦之備,固不可弛;遼東迎送,沿邊築城,亦不可廢。

    然而近因年歉,流亡甚衆,各處防禦之數,不減於前。

    以如此羸弱不多之民,分軍防守,甚爲不可,莫若量減南道赴防軍卒,使務農業,煙臺斥候,日加謹愼。

    義州水口口子南道赴防馬兵十一全除,步兵百十一內除三十。

    定寧南道赴防馬兵四十六、步兵三十三,竝令除罷。

    本郡佛丁洞防禦所,其南道赴防甲士十五內,八移于高山裡口子,七移于山羊會口子。

    昌城昌洲口子南道赴防馬兵一百九十八內除十,步兵七十四內除十。

    碧潼南道赴防馬兵一百八十四內除四十,步兵一百四十八內除三十。

    本郡阿耳口子南道赴防馬兵二百五十五內除五十,步兵一百六十內除三十。

    理山山羊會口子南道赴防馬兵一百三十內除十。

    渭原烽堠臺口子南道赴防馬兵一百二十一、步兵一百三十,竝除二十。

    慈城虛空橋口子南道赴防馬兵一百十一、步兵八十四,竝除十。

    虞芮南道赴防馬兵二百十內除十,步兵二百八十六內除十。

    摠馬步兵三百八十人減損,使得休息。

     騎船軍則平安道固無閑役之人,故其流亡物故之數,未易充補,以赴防軍及築成軍輪番代立,殆無寧息。

    船軍亦宜量減,以待人物阜盛,然後乃充其額。

    』然此事所係匪輕,不可遽以爲定。

    卿知此意,上項減除幷合便否、沿邊各邑及南道軍士情願,廣問以啓。

    且金孝誠所啓外,其可減可幷之處,幷磨勘以啓。

    大抵減軍額、幷合防禦之所,主將所不欲也。

    然本道彫弊莫甚,非他道比,其利國安民之策,卿須虛心商搉以聞。

    」 8月16日 ○己巳,李承孫、李季甸鞫李思哲、趙瑞安以啓。

    召思哲曰:「爾之意,予豈不知!以國學久虛爲恥而爲此擧耳,非他意也。

    」仍命就職。

    左議政河演等啓曰:「思哲使諸生入學,此非臣等之指揮也。

    昨聞上敎,以思哲聽臣等指揮,惶恐罔措。

    」上曰:「大臣不忍學館之空,使諸生入學,誠憂國之至情,何用惶恐!都承旨之職,出納君命而已,今乃不聞予命,而擅使諸生入學,故下獄訊問。

    然其情順,故終不罪之。

    」演等又啓曰:「瑞安及義禁府官吏所爲,雖涉遲緩,其情則輕,請寬之。

    」上曰:「君令臣行,古今常理。

    君上之事,雖或不可,臣子之義,不可不從。

    前日夜三鼓,命瑞安囚諸生,乃不囚,詰朝又趣囚之,亦不從,至午亦不囚,及命放之時,亦不啓。

    其不囚之故,義禁府郞廳旣承傳旨,卽當囚之,告于提調可也,不囚一人,此皆予常居深宮之過也。

    予以爲雖置極刑,卿等不以我爲非,今反如此請赦,未知以此人等爲無罪,而以我不能斟酌耶?大小臣僚競言予過失,故卿不忍聞而來請也。

    予今年老,貽笑萬萬,如其益老,則其貽笑可勝言哉!」演等曰:「臣等非以此人等爲無罪也,但原其情而啓達耳。

    」尋命瑞安及義禁府官吏,竝勿罪之。

     8月19日 ○壬申,慶尙道淸道、密陽、靈山、永川、仁同、慶山、晉州、盈德、奉化、玄風、高靈、鹹安、大丘、河東等郡縣,疾風急雨,損禾稼;山崩水溢,人多死者。

     8月21日 ○甲戌,兵曹啓:「請以京畿當領船軍二千人,修築宮城,役不過二十日。

    」從之。

     8月22日 ○乙亥,刑曹申:「典獄囚三犯竊盜勿金等三人,依律絞;羅州囚強盜樸乙生、博川囚強盜李仁生,斬之。

    」從之。

     8月23日 ○丙子,諭鹹吉、平安道監司及採訪別監,督捕進獻海靑。

     ○禮曹定東宮養老宴儀:「其日,攸司設王世子座於繼照堂中,西向;設香爐二於前楹外左右。

    忠扈衛設群老次於宮門外;典儀設群老二品以上座於堂內南北,重行相向東上;四品以上座於階上南北,五品以下於階下,庶人於庭中,俱重行相向東上;設副知通禮及典儀位於堂庭道南近東;通贊、奉禮郞在南差退北向,通贊、奉禮郞在北南向。

    又設群老一品以下拜位於堂庭南北,每等異位,重行東向,相對爲首;庶人拜位差退。

    司樽〈副提調以下,後倣此。

    〉設尊於堂上近西東向,設玷加爵。

    攸司設升堂者尊於階上南北近東,階上及庭中酒卓各於每品之前。

    兵曹勒諸衛列仗屯門及陳於閤外如常儀。

    群老以時服,〈有官者紗帽品帶,庶人常服。

    〉依時刻,皆就門外次。

    副知通禮贊請中嚴,諸侍衛之官,各具器服,俱詣閤奉迎王世子,出詣後堂陞座,陳繖扇侍衛如常。

    承旨、史官及宮官、執事官〈宮官如書筵詹事院,執事官如通禮門之類。

    〉先行再拜禮如常。

    典儀率通贊以下入就位,奉禮郞分引群老三品以下〈或杖、或扶持。

    〉入就拜位。

    副知通禮白外辦,王世子出繼照堂陞座,爐煙升,繖扇侍衛如常。

    承旨及宮官分左右俯伏,史官在其後。

    奉禮郞分引群老二品以上〈或杖、或扶持。

    〉入就拜位,典儀曰:」再拜。

    「通贊贊鞠躬再拜至興平身,群老去杖,鞠躬拜一座再至興平身。

    〈若有旨除禮則承旨前承令,退臨階北向立,傳令曰:」除群老拜禮。

    「奉禮郞俯伏承令,分告群老。

    〉奉禮郞分引群老應升堂者升,〈仍杖扶持如初。

    〉群老將升堂,副知通禮進當王世子座前,俯伏跪請爲群老興,王世子興,副知通禮俯伏興降復位。

    王世子命群老就座,群老跪俯伏。

    王世子坐,群老興就座。

    〈不升堂者,亦引就座。

    〉典樂引歌者及琴瑟陞就位。

    司饔〈副提調以下,後倣此。

    〉進饌案,樂作,執事官設群老饌卓訖,樂止。

    近侍〈承旨。

    〉進花,樂作,執事官散群老花訖,樂止。

    司饔進湯,樂作,執事官設群老湯。

    食畢,樂止。

    〈每司饔副提調進湯,執事官設群老湯。

    〉司樽〈副提調以下。

    〉酌酒第一爵,樂作,司樽奉爵跪進,內侍傳捧置于案。

    執事官行群老酒,擧訖,司樽進受虛爵,復於坫,樂止。

    〈每司樽副提調進爵,執事官先行群老酒。

    〉次進湯進爵,竝如前儀。

    酒行五遍,司饔進大膳,樂作,執事官設群老膳訖,樂止。

    司饔進撤案,執事官撤群老卓。

    〈群老各以袱囊收裹饌餘而出。

    〉典樂引歌者及琴瑟出,群老興。

    副知通禮進當座前俯伏跪,請爲群老興,王世子興,副知通禮俯伏興降復位。

    奉禮郞分引群老,俱復拜位,王世子坐。

    典儀曰:」再拜。

    「通贊贊鞠躬拜再至興平身,群老鞠躬拜一坐,再至興平身,奉禮郞分引群老二品以上出。

    副知通禮進當座前俯伏跪白禮畢,俯伏興復位。

    王世子降座還內,繖扇侍衛如來儀。

    奉禮郞分引群老三品以下出。

     8月24日 ○丁醜,罷繕工監正李士平職,以平原大君所私醫女栢伊爲妾故也。

     8月25日 ○戊寅,世子代行養老宴于繼照堂,分賜老婦酒肉于其家。

     ○諭諸道監司:「犴獄,所以囚繫有罪,然不庇護,則或有橫罹夭劄者矣。

    故其庇護條件,載在《六典》,且累降傳旨,節目纖悉。

    然官吏或不緻意,奉行未至,使囚徒緻有疾患,遂至殞命,誠爲可慮。

    卿其體予至意,各年頒降條章奉行與否,嚴加檢覈,勿使廢弛。

    其合行事件,又錄于後。

    一。

    每年自四月至八月,新汲冷水,數數易置獄中。

    一,五月至七月,十日一次,從自願浴身。

    一,每月一次,從自願沐髮。

    一。

    自十月至正月,厚鋪蒿草于獄內。

    一,沐浴時,官吏獄卒,親自檢察,以防其逃。

    」 ○刑曹申:「江西囚田生、寧海囚凡哲三犯竊盜,依律絞;嘉山囚強盜介知等二人斬。

    」從之。

     8月26日 ○己卯,世子受朝參,視事。

     ○賊入昭格殿奴元生家,元生欲捕之,賊刺其脅,遂逃。

    命刑曹、漢城府、義禁府搜捕,又命鎭撫,率軍士搜捕于都城外十裡之地。

     ○刑曹申:「積城囚崔龍、開城囚莫同竊盜拒捕,三登囚於豆伊、漆原囚李同三犯竊盜,依律絞。

    」從之。

     8月27日 ○庚辰,議政府據兵曹呈申:「兵船,國家禦寇之器,造船松木,使不得私自斫伐,已曾立法,無識之徒,潛相斫伐,或造私船,或爲屋材,松木殆盡,實爲可慮。

    今以沿海州縣諸島各串宜松之地,訪問置簿。

     京畿南陽府仙甘彌、大部、鷰興三島、巨才串、仁川郡紫鷰、龍流島、富平府文知島、甫隻串、安山郡吾叱耳島、江華府今音北、彌法島、末島、井浦以北、網山、南巾冬乙山、蛇島、喬桐縣西憑將串、水原府纛三串、荊頭山、弘原串、廣德城山、通津縣古裡串、大明串、於毛老。

     黃海道安嶽郡迎津、大山、豐川郡貴林串、椒島、席島、長連縣蛇串、加乙串、長淵縣甫仇長嶺、白翎島、長山串、海州屯多山、槌赤串、黃州茅串、康翎縣沙匠串、登山串、許沙浦船泊處、西嶺吾叉浦、六沙外島、龍媒葛串、茄乙浦、無知串、所江、今勿餘串、白巖串、阿郞浦、甕津縣西粧串。

     江原道江陵府賓之、蔚珍縣於勿裡。

    北山及藥師山、通川郡所山、馬山、叢石汀。

     忠淸道沔川郡藏宅串、泉谷等處、瑞山郡波治島、大也島、安眼串、廣知串、洪州任內新平縣明海串、內島、津頭、熊島、草島、連陸串、唐津縣唐津浦北山、湯字島、難知島、結城縣龍生頭山、東山山、海美縣喧吉串、勝善山、扇峴山、保寧縣陵城串、松島、牛峴、高巒島、庇山縣、都芚串、舒川郡開也助島。

     鹹吉道安邊府押戎串及女島、浪城浦等處、德原府薪島、西峴及大母城、龍津縣加退島、曹至浦北峯、永興府寧仁社、仇裡池、白安浦串等處、鹹興府甫靑社、退潮社、東溟社、先德社等處、北靑府長津浦海汀、俗厚海汀、吉州古多布裡海邊串、鏡城府南黃加津串、會寧府好音也串、雙浦串、慶興府豆伊山、鹿屯島。

     平安道博川郡德安串、大藏山等處、嘉山郡南未冬音裡、定州仍樸串等處、隨川郡陳海串等處、郭山郡金老串、虧裡串等處、宣川郡撿山屈串等處、鈇山郡西所串、多隻島、大串、龍川郡石串、信知島、德泉山、麟山郡倉浦串、義州鎭兵串等處、安州古孟山、淸川江邊等處、肅川府檢音山、永柔縣柔遠所山、大船串等處、鹹從縣白石山、三和縣吾音山、龍崗縣加乙串山、江西縣東部金丁梁山。

     全羅道扶安縣猬島、鳩島、火伊島、靈光縣毛也島、每音岾島、古耳島、甑島、沙島串、槍頭串、九岫山、臨淄島、鹹平縣海際串、西鉢浦、阿士羅山、石浦串、金浦串、羅州可也山、多利島、飛示島、都草島、巖泰島、安昌島、慈恩島、其佐島、八示島、河衣島、伊示島、松島、靈巖任內貴山、葛頭山、甫吉島、豆臥頭山、露島、海際串、唐津、月伊串、佐谷串、山獺島、莞島、古示島、仙山島、海南縣珍山串、白也浦、百房山、草島、坪島、加兒島、長興府大伊每島、牛頭串、帳內串、順天府松島、長省浦串、三日浦串、京島、金鰲島、光陽縣貓島、樂安郡獐島、龍頭串、寶城郡草羅山、茂長縣梨津串、沃溝縣千方山、興陽縣松串、舟浦串、牛頭串、望智串、荒山串、場巖串、樸吉串、伊老島、俠島、井島、酒島、頃竹島、蛇浦串、加羅浦、愁德山、楡朱山、所訖羅串、末介島、其火島、八巓山、天燈山、災山島、城頭串、珍島郡加士島、坪島、草島、務安縣古鐵金山、鍮達山、茅頭串、興德縣所要山、臨波縣城山、減悅縣城山。

     慶尙道寧海府奉松坪、烏項串、東萊縣蘇苽亭山、絶影島、鹽浦以北、朔長浦串等處、蔚山長生浦串、加裡串、南海島、望所訖山、場島、固城縣林浦串、於裡島、草島、吾非島、昆伊島、上撲島、下撲島、楸島、自亂島、國正島、申伊島、爐大島、欲知島、豆密島、叱法吉串、所非浦、古反溪串、行廊巖串、彌乙加助音串、古加背梁、鞍島、終海島、深水島、介島、彌勒山、巨濟縣沙火串、巨大串、松茸串、赤乙島、吾時項串、朱元島、小左裡島、大左裡島、松島、松串、崛梁串、泗川縣初永島、草島、白也島、楮島、仇郞島、金海府虧音島、伐島、水島、加德島、鳴旨島、馬島、甘勿島、晉州夫火谷裡、昆陽郡非刀裡串、盈德縣沙冬浦、南驛浦、下渚浦、烏保浦、南海縣孤獨絶島、錦山所屹山、呼乙浦、虧勿浦、小柯島、兩柯島、迎日縣三士郞等處、昌原府蓑島、機張縣今音末串、冷井山、梁山郡大渚島。

    上項州縣島串,前此有松木之處,則嚴禁樵採,無木之處,令其道監司差官栽植,使旁近守令萬戶監掌培養,以待有用。

    」 從之。

     ○日本國使正祐等還,答國王書曰:「朝鮮國王奉復日本國王殿下。

    今者緻書,副之辱貺,良用慰愜。

    使者且以厚意,來藏祀儀,亦以爲感。

    所諭《藏經》及諸土物,具如別幅,就付回使,聊表謝忱,惟領納。

    餘冀自重。

    」別幅:《大藏經》一部函俱、鞍子一面、白細緜細。

    白細苧布。

    黑細麻布各二十匹、豹皮坐子一、豹皮。

    虎皮。

    斜皮各十領、雜彩花席。

    滿花席。

    滿花方席各十張、人蔘一百觔、松子五百觔、淸蜜二十鬥。

     8月28日 ○辛巳,禮曹定王世孫入學儀: 前一日,攸司灑掃文廟及學堂之內外。

    忠扈衛設王世孫便次於廟東門外,西向。

    有司設王世孫位版於廟東階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