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關燈
非常,在北諸臣死節者寥寥、在南諸臣讨賊者寥寥:此千古以來未有之恥也。

    庶民之家,父兄被殺,尚思穴脰、斷胸得而甘心;況在朝廷,顧可膜置!以臣仰窺聖德、俯察人情,似有初而鮮終、改德而見怨。

    以清之強若彼而我之弱如此,以清之能行仁政若彼而我之漸失人心若此,臣恐恢複之無期而偏安未可保也!今宜速發讨賊之诏,嚴責臣與諸鎮悉簡精銳直指秦關;懸上賞以待有功,假便宜而責成效。

    絲綸之布,痛切淋漓;庶海内忠臣義士聞風感激,必有投袂而起者矣。

    國家遭此大故,陛下嗣登大寶,原與前代不同。

    諸臣但有罪之當誅,曾無功之足錄;幸免斧锧,已為大幸。

    臣于陛下登極诏稿删去「加恩」一條;不意頒發之日仍複開載,贻笑敵人。

    今複恩外加恩,紛紛陳乞;貂珰滿座,保傅洊加。

    名器之濫,于斯為極!似宜稍加慎重,以待有功;庶使戮力行間者,有所激勵。

    至兵行讨賊,最苦無糧;搜括不可行,勸輸亦難繼。

    宜将内庫一切催解,湊濟軍需。

    其餘不急之工役、可已之繁費,一切報罷;朝夕之晏衎、左右之貢獻,一切謝絕。

    即事關典禮,萬不容廢,亦宜概從儉約。

    蓋盜賊一日不滅,海宇一日不甯。

    即有深宮曲房,豈能晏處;即有錦衣玉食,豈能安享!此時一舉一動,皆人情向背所關、鄰國窺伺所及。

    必陛下早作夜思,念祖宗之鴻業,複先帝之深雠;振舉朝之精神,萃四方之物力,以并于選将、揀兵之一事:庶乎人心可鼓,天意可回耳。

    臣待罪戎行,不宜複預朝政。

    然安内實攘外之本,故敢痛切直陳。

    唯陛下留意』!上優诏答之。

     十二月甲戌(二十日),我大清兵至夏鎮,别由濟甯南渡;高傑、劉澤清告急,而得功、良佐不願為後繼。

    可法疏言:『北使之旋,和議已無成矣。

    向以全力禦寇而不足,今複分以禦北矣!唐、宋門戶之禍,與國始終;以意氣相激,化成恩雠。

    有心之志,方以為危身之場;而無識之人,轉以為快意之計。

    孰有甚于戕我君父、覆我邦家者?不此之雠而修睚眦之微,是之謂不知類矣。

    先帝之待諸鎮何如厚恩、皇上之封諸鎮何如隆遇,諸臣之不能救難何如罪過!釋此不問,而日尋幹戈,于心忍乎?和不成,惟有戰;戰非諸将之事而誰事乎?阃外視廟堂、廟堂視皇上,尤望深思痛憤,無然洩沓!古人言:不本人情,何由恢複!今之人情亦大可見矣』!已我濟甯兵從廟灣薄邳、宿,彰德、衛輝兵從孟津東渡逼歸、徐;可法飛章告急,言『我與北軍僅隔一河耳;今已渡河長驅而來,旦夕不保。

    乞多給軍饷,移得功、良佐軍駐颍、亳,以傑守歸、徐,戮力同心,無分畛域;臣猶恐東南半壁未能高枕也』! 明年,弘光改元。

    春正月庚寅(初六日),以新殿推恩:加太子太師,進建極殿大學士;辭不受。

    時大風雪,自臘迄春;糧饷不前。

    遣幕客四出召集,躬自儉苦,而入不敷出。

    乃以戶部主事施鳳儀行鹽揚州,以周某為理饷總兵,興販米豆;而上下為奸,利不入官。

    前後疏凡數十上,每繕疏,循環諷誦,嗚咽不自勝;幕下士皆為飲泣;而上方耽樂聲色,馬、阮争門戶,于出師、聚饷未暇及也。

    會前中允衛胤文自賊中南歸,高傑以同鄉故,留監己軍;聞朝嚴「從逆」之罪,欲媚士英以自解。

    疏言:『國家兵事問鎮臣、糧饷問部臣,督師贅疣也。

    可法浪得名耳,當置居内員備顧問,勿令久當津要為也』!可法因上疏乞罷;且曰:『胤文謂臣贅疣,應去。

    臣讨賊未效,妄冀還朝;臣雖至愚,計不出此。

    顧膺簡命之重,臣何自安』!上切責胤文,而谕可法盡職;然士英心竊喜之。

     既而睢州變聞,傑兵倉卒未有所屬,互相雄長。

    可法馳至徐州,擐甲戴弁,坐以待旦。

    召諸将歃血盟,立傑子元爵為世子、甥總兵李本深為提督,為請恤于朝;一軍帖然。

    士英聞可法得傑軍心,弗善也;擢胤文為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營将士兵馬,經略開、歸。

    将士憤懑不平,于胤文莅任日,無一人至者;可法再三慰谕之,若忘其曾劾己者。

    傑軍士益以此歸可法,即胤文亦心折焉。

    而得功聞傑死,則引兵趨揚州;可法自徐州馳還,說而罷之。

    本深等聞報,已棄汛,奔還;提督之命又久不下,将士無固志。

    我兵自大梁以南,如入無人之境;破蒙城,逼淮、徐,江南震恐。

    乃诏從可法議,以本深為左都督,領興平諸将。

    可法疏雲:『臣受命督師,無日不以國事為念。

    而人情難協,事局紛更;睢州大變之後,又有維揚之擾。

    外侮未禦,内釁方深;擁節制之虛名,負封疆之大罪:竊自悲也』! 夏四月朔,淮南告警;可法将移鎮泗州護祖陵,命幕僚載辎重先行。

    會左良玉犯阙,上手诏可法督諸軍入援。

    可法言:『北兵日逼,請留諸軍迎敵;親往谕良玉,要與俱西。

    有功則割地王之,勿聽而後擊之』。

    诏書切責。

    乃合諸軍倍道抵浦口,将入朝面陳;而我兵已入亳州,诏還師北禦。

    馳至天長,檄諸将救盱眙;單騎先進,不避風雨。

    忽報盱眙已隆,援将侯方岩全軍敗沒;晝夜兼行抵泗州,守将李遇春已舉城叛。

    可法一日夜冒雨奔回揚州,尚未食而城中哄;傳許定國領北兵至,将殲高氏以絕冤雠。

    是夜五鼓,高兵斬關出奔泰州,牲畜、舟楫為之一空。

    戊辰(十六日),監饷郎中黃日芳檄川将胡尚友、韓尚良領所部駐茱萸灣,應廷吉帥移泗諸軍屯瓦窖鋪,以為犄角。

    己巳(十七日),主事何剛以忠貫營兵來會。

    方午食,而北哨突至,射殺廷吉家丁,衆大駭;川将遇之,斬七級。

    會南風大作,諸軍複退屯邵伯湖,乃閉門堅守。

    總兵劉肇基請乘北兵未集,背城一戰;可法謂『銳氣不可輕試,宜養全鋒以待其敝』!我兵以紅夷炮攻城,鉛彈大者如罍;堞堕不能修。

    我豫王命李遇春持檄抵城下,可法數其罪;遇春曰:『公忠義聞華夏而不見信于朝,死何益也』!可法趣矢射之。

    複令鄉民持書至,守者引之入;撻守者,人與書俱投于水。

    豫王愈欲生緻之,麾諸軍姑緩攻。

    既知其不可,攻始急。

    而總兵李栖鳳、監軍道高岐鳳已有異志,以危詞劫可法;可法正色拒之曰:『此我死所!公等何為?欲圖富貴,請自便也』!二人夜拔營,偕川将胡尚友、韓尚良北去;城中勢益孤。

    可法乃為書辭母及妻與伯叔、兄弟,呼部将史德威訣曰:『我無子,汝為我嗣,以奉吾母。

    我不負國,汝毋負我!我死,當葬我于高皇帝側;其或不能,梅花嶺可也』。

    二十五日(丁醜),擐甲登陴,忽報黃蜚兵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