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關燈
小
中
大
雠恥特深,海宇之群心競奮;乘時大舉,掃蕩可期。
特所慮者,兵戈擾攘之中,不複有百姓耳。
無百姓,何利于有疆土!故此時擇吏不緩于擇将,而救亂莫先于救民。
所謂得一賢守,如得勝兵萬人;得一賢令,如得勝兵三千人:正今日之謂也。
前此北都未破,求牧方殷;非不有破格之升除,何曾收得人之實效。
地有難易、缺有炎冷,兵荒破殘之區,卒舉而授之庸人;此豈白面書生所能勝任!目今人才告乏,東南缺員,安能複填西北之缺;則铨選法窮,安得不改為征辟。
往時保舉,多系慕膻;故捷足蠅營,真才裹足。
今西北則危地也,危則人人思避;而真從君父起念者,乃始投袂相從。
宜令撫按司道及九卿科道各舉才膽過人、堪拯危亂者一人,赴臣軍前效用,酌補守令缺員。
二年考滿,平升善地;三年考選,優擢京曹。
有靖亂恢疆功能殊異者,立以節钺京堂,用示酬勸。
再如江北、山東、河南一帶,有能保護地方、為民推服者,即系桑梓之邦,亦可權宜徑用。
總求天恩破格,假臣便宜;決不敢濫用匪人,自誤進取也』。
從之。
初,可法慮高傑跋扈,移黃得功于儀征防之。
九月朔,傑構兵土橋,得功憤欲報之,将大哄;可法調劑,始解。
因巡閱澤清、良佐軍,虛誇不足用;惟傑所統四萬人皆山、陝勁卒,念其人雖暴抗,然慷慨識機變,可說而動。
乃與傑往複論事,多所獎借。
傑心動;傑妻邢氏見可法出至誠,乃亦勸傑傾心。
可法喜曰:『吾事集矣』!乃命王相業監其軍;奏李成棟、賀大成、王之綱、李本深、胡茂桢為大将,曰:『速驅之,可以專制河南』。
傑以野次為辭,請入居揚州;紳民震動。
可法自遷于東偏行署,以督府為之舍;邢氏約其兵聽節制,始安堵。
将進兵河南,朝議以款使方行,命暫止。
時陷賊諸臣南還;可法言:『諸臣原籍北土者,宜令投呈吏、兵二部注名錄用;否則,絕其南歸之心』。
又言:『北部之變,凡屬臣子皆有罪。
若在北者始應從死,豈在南者獨非人臣!即臣可法謬典南樞、臣士英叨任鳳督,未能悉東南兵甲疾趨北援;鎮臣澤清、傑以兵力不支,折而南走:是首應重論者,臣等罪也。
乃因聖明繼統,斧钺未加,恩榮疊被;而獨于在北諸臣毛舉而概繩之,豈散秩閑曹責反重于南樞、鳳督乎?宜摘罪狀顯著者,重懲示儆。
若僞命未污、身被刑辱,皆當姑置不問。
其逃避北方、徘徊後至者,許戴罪讨賊,赴臣軍前效力』。
從之。
既高傑率所部北駐徐州,可法進駐清江浦;奏以李成棟為徐州總兵官、賀大成為藩标先鋒總兵官、陸遜之為大梁屯田佥事、胡蕲忠知睢州、冷時中為開封通判、李長康為開封推官,以經略中原。
命标下總兵李世春駐泗州、張天祿駐瓜州、許大成領忠貫營李栖鳳駐睢甯、劉肇基駐高家集、張士儀駐王家樓、沈通明駐白洋河,馬應魁為中軍副将,翟天葵、陶匡明為旗鼓,汪一誠為參将,以分任防;河副使黃铉、主事何剛、知縣吳道正分理糧饷,知縣應廷吉為軍前監紀。
又與諸鎮分汛地,聽自擇便利;其王家營而北至宿遷最沖要,可法自任之,緣河南岸築壘焉。
以高傑方刻期進取,為請饷于朝;而馬士英以鎮将與可法協為不利己,陰裁抑之。
可法因疏言:『臣皇皇渡江,豈直調和四鎮哉!朝廷之設四鎮,豈直江北數郡哉!高傑請進取開、歸,直搗關、洛;其志甚銳。
臣于六月請糧;今九月矣,豈有不食之卒可以殺賊乎』?士英益靳之不發,數诏趣出師。
可法舉示四鎮,皆曰:『不能給我饷而責我戰乎』!由是坐困。
既而阮大铖遷兵部尚書,高、姜諸賢相繼去位。
可法乃上言:『近來人才日耗,仕路日淆;由名心勝而實業不修,議論多而成功絕少。
遇清卿台省,則曰謀猷經濟非其人不可;遇錢榖之任,則曰此危地何為困我!此推彼卸,始付庸人;倏用倏更,有同兒戲。
即偶出特簡,亦必百計求全,非托病、則棄官,曾無為國家實心任事者;以緻敗壞至此。
今事勢更非昔比,必專主讨賊複雠,舍籌兵、籌饷無議論,舍治兵、治饷無人才。
有摭拾浮談、巧營華要者,罰無赦。
停不急之官、罷不急之務,俾大小臣工并力恢複:則中興之業可成』。
上優獎之而不能行。
又言:『欲用大铖者以才,争大铖者以「逆案」也。
大铖即可用,何必罪争者;即不可用,當采群議,何至以一人壞天下事乎』!不聽。
冬十一月戊子(初四日),舟抵鶴鎮。
諜報我兵入宿遷,遣總共劉肇基、李栖鳳往援。
越數日,我兵圍邳州,軍于城北;肇基、栖鳳進軍城南。
相持半月,各引去。
已而報至南都,士英大笑;時楊士聰在坐,驚問何為?士英曰:『君以為誠有是事邪?此史道鄰妙用也。
歲将暮矣,将吏例應叙功、錢糧例應銷算,為叙功、銷算地也』。
高傑既渡泗水,所部王之綱前驅薄睢陽;可法亦移營進次河上,建纛誓師。
而朝政大亂,所奏請多中格,并铠仗、刍糧皆不至。
複上疏曰:『自三月以來,陵廟荒蕪,山河鼎沸。
大雠在目,一矢未加;臣備員督師,死不塞責。
晉之末也,其君臣日圖中原而僅保江左;宋之季也,其君臣盡力楚、蜀而僅固臨安。
蓋偏安者,恢複之退步;未有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
大變之初,君臣灑泣,士庶悲哀;痛憤相承,猶有朝氣。
今則兵驕饷屈、文恬武嬉,頓成暮氣矣。
屢得北來塘報,皆言清必南窺;水則廣調唬船,陸則分布精銳。
黃河以北,悉為清有;而我河上之防,百未料理。
人心不肅,威令不行。
複雠之師,不聞及關陝,讨賊之诏,不聞達燕、齊。
晏然以不共戴天之雠置諸膜外,遂使北朝翻得以「僭逆」加我;鞿我使臣、蹂我近境:是和議斷斷不成也。
一旦寇為清并,必以全力南侵;即使寇勢鸱張足以相扼,必轉與清合,先犯東南。
宗社安危,決于此日。
今即庳宮室、菲飲食、嘗膽卧薪、破釜沉舟,尚虞無救;況臣觀廟堂之規畫、百執事之經營,尚有未盡然者乎!夫将之所以能克敵者,氣也;君之所以能馭将者,志也。
廟堂之志不奮,則行間之氣不張。
夏之少康,不忘逃出自窦之志;漢之光武,不忘蕪蒌爇薪之時。
臣願皇上之為少康、光武,不願左右贽禦之臣以晉元、宋高之說進也。
憶臣初迎聖駕時,陛下言及先帝,則泣下沾襟;恭谒孝陵,則淚痕滿袖。
皇天後土,實式鑒臨。
曾幾何時,頓忘斯志。
先帝以聖明罹慘禍,此千古以來所未有之變也。
先帝待臣以禮、馭将以恩;國家變出
特所慮者,兵戈擾攘之中,不複有百姓耳。
無百姓,何利于有疆土!故此時擇吏不緩于擇将,而救亂莫先于救民。
所謂得一賢守,如得勝兵萬人;得一賢令,如得勝兵三千人:正今日之謂也。
前此北都未破,求牧方殷;非不有破格之升除,何曾收得人之實效。
地有難易、缺有炎冷,兵荒破殘之區,卒舉而授之庸人;此豈白面書生所能勝任!目今人才告乏,東南缺員,安能複填西北之缺;則铨選法窮,安得不改為征辟。
往時保舉,多系慕膻;故捷足蠅營,真才裹足。
今西北則危地也,危則人人思避;而真從君父起念者,乃始投袂相從。
宜令撫按司道及九卿科道各舉才膽過人、堪拯危亂者一人,赴臣軍前效用,酌補守令缺員。
二年考滿,平升善地;三年考選,優擢京曹。
有靖亂恢疆功能殊異者,立以節钺京堂,用示酬勸。
再如江北、山東、河南一帶,有能保護地方、為民推服者,即系桑梓之邦,亦可權宜徑用。
總求天恩破格,假臣便宜;決不敢濫用匪人,自誤進取也』。
從之。
初,可法慮高傑跋扈,移黃得功于儀征防之。
九月朔,傑構兵土橋,得功憤欲報之,将大哄;可法調劑,始解。
因巡閱澤清、良佐軍,虛誇不足用;惟傑所統四萬人皆山、陝勁卒,念其人雖暴抗,然慷慨識機變,可說而動。
乃與傑往複論事,多所獎借。
傑心動;傑妻邢氏見可法出至誠,乃亦勸傑傾心。
可法喜曰:『吾事集矣』!乃命王相業監其軍;奏李成棟、賀大成、王之綱、李本深、胡茂桢為大将,曰:『速驅之,可以專制河南』。
傑以野次為辭,請入居揚州;紳民震動。
可法自遷于東偏行署,以督府為之舍;邢氏約其兵聽節制,始安堵。
将進兵河南,朝議以款使方行,命暫止。
時陷賊諸臣南還;可法言:『諸臣原籍北土者,宜令投呈吏、兵二部注名錄用;否則,絕其南歸之心』。
又言:『北部之變,凡屬臣子皆有罪。
若在北者始應從死,豈在南者獨非人臣!即臣可法謬典南樞、臣士英叨任鳳督,未能悉東南兵甲疾趨北援;鎮臣澤清、傑以兵力不支,折而南走:是首應重論者,臣等罪也。
乃因聖明繼統,斧钺未加,恩榮疊被;而獨于在北諸臣毛舉而概繩之,豈散秩閑曹責反重于南樞、鳳督乎?宜摘罪狀顯著者,重懲示儆。
若僞命未污、身被刑辱,皆當姑置不問。
其逃避北方、徘徊後至者,許戴罪讨賊,赴臣軍前效力』。
從之。
既高傑率所部北駐徐州,可法進駐清江浦;奏以李成棟為徐州總兵官、賀大成為藩标先鋒總兵官、陸遜之為大梁屯田佥事、胡蕲忠知睢州、冷時中為開封通判、李長康為開封推官,以經略中原。
命标下總兵李世春駐泗州、張天祿駐瓜州、許大成領忠貫營李栖鳳駐睢甯、劉肇基駐高家集、張士儀駐王家樓、沈通明駐白洋河,馬應魁為中軍副将,翟天葵、陶匡明為旗鼓,汪一誠為參将,以分任防;河副使黃铉、主事何剛、知縣吳道正分理糧饷,知縣應廷吉為軍前監紀。
又與諸鎮分汛地,聽自擇便利;其王家營而北至宿遷最沖要,可法自任之,緣河南岸築壘焉。
以高傑方刻期進取,為請饷于朝;而馬士英以鎮将與可法協為不利己,陰裁抑之。
可法因疏言:『臣皇皇渡江,豈直調和四鎮哉!朝廷之設四鎮,豈直江北數郡哉!高傑請進取開、歸,直搗關、洛;其志甚銳。
臣于六月請糧;今九月矣,豈有不食之卒可以殺賊乎』?士英益靳之不發,數诏趣出師。
可法舉示四鎮,皆曰:『不能給我饷而責我戰乎』!由是坐困。
既而阮大铖遷兵部尚書,高、姜諸賢相繼去位。
可法乃上言:『近來人才日耗,仕路日淆;由名心勝而實業不修,議論多而成功絕少。
遇清卿台省,則曰謀猷經濟非其人不可;遇錢榖之任,則曰此危地何為困我!此推彼卸,始付庸人;倏用倏更,有同兒戲。
即偶出特簡,亦必百計求全,非托病、則棄官,曾無為國家實心任事者;以緻敗壞至此。
今事勢更非昔比,必專主讨賊複雠,舍籌兵、籌饷無議論,舍治兵、治饷無人才。
有摭拾浮談、巧營華要者,罰無赦。
停不急之官、罷不急之務,俾大小臣工并力恢複:則中興之業可成』。
上優獎之而不能行。
又言:『欲用大铖者以才,争大铖者以「逆案」也。
大铖即可用,何必罪争者;即不可用,當采群議,何至以一人壞天下事乎』!不聽。
冬十一月戊子(初四日),舟抵鶴鎮。
諜報我兵入宿遷,遣總共劉肇基、李栖鳳往援。
越數日,我兵圍邳州,軍于城北;肇基、栖鳳進軍城南。
相持半月,各引去。
已而報至南都,士英大笑;時楊士聰在坐,驚問何為?士英曰:『君以為誠有是事邪?此史道鄰妙用也。
歲将暮矣,将吏例應叙功、錢糧例應銷算,為叙功、銷算地也』。
高傑既渡泗水,所部王之綱前驅薄睢陽;可法亦移營進次河上,建纛誓師。
而朝政大亂,所奏請多中格,并铠仗、刍糧皆不至。
複上疏曰:『自三月以來,陵廟荒蕪,山河鼎沸。
大雠在目,一矢未加;臣備員督師,死不塞責。
晉之末也,其君臣日圖中原而僅保江左;宋之季也,其君臣盡力楚、蜀而僅固臨安。
蓋偏安者,恢複之退步;未有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
大變之初,君臣灑泣,士庶悲哀;痛憤相承,猶有朝氣。
今則兵驕饷屈、文恬武嬉,頓成暮氣矣。
屢得北來塘報,皆言清必南窺;水則廣調唬船,陸則分布精銳。
黃河以北,悉為清有;而我河上之防,百未料理。
人心不肅,威令不行。
複雠之師,不聞及關陝,讨賊之诏,不聞達燕、齊。
晏然以不共戴天之雠置諸膜外,遂使北朝翻得以「僭逆」加我;鞿我使臣、蹂我近境:是和議斷斷不成也。
一旦寇為清并,必以全力南侵;即使寇勢鸱張足以相扼,必轉與清合,先犯東南。
宗社安危,決于此日。
今即庳宮室、菲飲食、嘗膽卧薪、破釜沉舟,尚虞無救;況臣觀廟堂之規畫、百執事之經營,尚有未盡然者乎!夫将之所以能克敵者,氣也;君之所以能馭将者,志也。
廟堂之志不奮,則行間之氣不張。
夏之少康,不忘逃出自窦之志;漢之光武,不忘蕪蒌爇薪之時。
臣願皇上之為少康、光武,不願左右贽禦之臣以晉元、宋高之說進也。
憶臣初迎聖駕時,陛下言及先帝,則泣下沾襟;恭谒孝陵,則淚痕滿袖。
皇天後土,實式鑒臨。
曾幾何時,頓忘斯志。
先帝以聖明罹慘禍,此千古以來所未有之變也。
先帝待臣以禮、馭将以恩;國家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