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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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反戈殺人,始知為我兵所绐。

    巨炮摧西北隅,崩聲如雷;城遂陷。

    可法自刎不殊,莊子固、許謹共抱持之;亂兵至,擁之下城,而謹與子固已中飛矢死。

    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衆驚愕,執赴新城樓上。

    豫王勸之降;可法厲聲曰:『吾意早決,城亡與亡』!乃就刑死。

    旬日,而南都亡。

     可法初以翊戴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以太後至,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叙江北戰功,加少師兼太子太師;擒劇盜程繼孔功,加太傅:皆力辭,不允。

    後以殿工成,加太師;力辭,乃允。

    可法督師幾一年,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

    年四十無子,妻欲為置妾;可法曰:『王事方殷,敢戀兒女私乎』!遂無子。

    軍中值歲除封印,南北文移交至,手自批答。

    夜三鼓,謂軍吏曰:『今夕,除夕也;索酒試飲』。

    酒未至,複呼曰:『禮賢館諸秀才當共飲;顧夜已半,可赍酒資分饋之』。

    吏往,乃獨酌。

    庖人報日中飨士肉已盡;乃索鹽豉下之。

    可法素善飲,數鬥不亂;軍興以來,竟絕飲。

    不解衣就寝者,七閱月矣;當夕滿酌微醺,隐幾卧。

    将旦,僚吏畢集軍門外,門未啟;軍吏遙謂曰:『相公方隐幾卧,奈何』!知府任民育曰:『相公此夕卧,不易得也;勿驚之』!戒鼓人更擊四鼓。

    可法寤,天已曙,大驚;聞鼓聲,怒曰:『何敢亂吾軍法』!傳令縛鼓人斬之。

    諸将士長跪,言『相公久勞苦,始得一夕暇,不忍相驚;故亂鼓聲以待。

    此知府意也』。

    可法意解。

    亟具盥漱,啟門;文武北向賀畢,将吏上谒。

    民育更前請罪;可法曰:『公固愛我,奈何以私愛變常法』!乃赦鼓人。

    然自是不複隐幾卧矣。

    後以事益冗,監單郎中黃日芳敏練,欲留之同舟;辭曰:『日芳老矣,豈能久侍公;公亦宜節勞!發書、走檄,僚士優為;征兵、問饷,有司專責:何必晝夜損神,躬親庶務乎?且兵,殺機也;當以樂意行之。

    将,死官也;須以生氣出之:汾陽所謂「生氣滿前」也』。

    可法笑不答。

    死後,而四方起兵者多冒其名以号召。

    故或誤傳可法不死雲。

    弟可程,癸未進士,選庶吉士。

    北都之變,不能死;賊退,南歸,可法請下吏。

    朝庭以可法故,令家居養母。

    後流寓金陵,閱四十年而卒。

    史德威之被執也,我豫王勸之仕,誓不屈;命釋之,以保忠臣之後。

    歸覓可法屍,不可辨;具衣冠,葬之梅花嶺。

    賃一室,磨面自給。

    有叩以往事者,恸哭而已。

    或号德威為押住(俗呼養子為「押住」也)。

    隆武時,贈可法太師,谥「忠靖」。

    我朝賜專谥,曰「忠正」。

     應廷吉字棐臣,鄞縣人;天啟丁卯(一六二七)進士,授砀山知縣。

    史可法督師揚州,禦史左光先薦其才,擢淮安府推官,赴軍前為監紀;與黃日芳、陸遜之、劉湘客、張鑻、紀允明等并事幕府,一時稱得人。

     廷吉精天文,用勾股三式之學;可法倚之。

    先是,丁醜(一六三七)計偕,至宣武門見一白雞,羽毛鮮好、喙距純赤,重四十觔;哄觀莫識。

    廷吉慘然曰:『此■〈敖上鳥下〉也,見則亡國』。

    癸未(一六四三)六月,露坐,陰雲驟合,雷電并作;有火星出聲如爆。

    廷吉曰:『天元玉曆,所謂「電中聚火」也。

    君絕世亂,此殆是乎』!可法按部至淮;升帳,有旋風,從東南起,吹折牙旗,轉至丹墀下。

    命占之;曰:『風從月德方來,是本日貴人時;當有貴人奉王命至者。

    風勢飄忽旋轉,其事為争。

    音屬征,象為火,數居四;二十日内當有争鬥之事,近地則虞火災、損六畜』。

    越三日,城北隅火毀民舍,傷一騾;匝月而有土橋之變,中官以朝命至:悉如其占。

    淮陰紫霄觀皂莢樹間産物如饴,色黃味美,人以為甘露。

    廷吉曰:『此爵饧也;白者甘露,黃者爵饧。

    所見之地,期年易王』。

     時可法銳意經略河南;日芳、遜之輩私問曰:『閣部志勤矣,于君意何如』?廷吉曰:『明年太乙在震,角、亢司垣,始擊掩壽星之次,法當蹶上将;天下事無可為也。

    意者先試之山左乎!士民翹首王師如時雨焉。

    若旌旗旅進,豪傑必有響應者』。

    及高傑将行,誓師祭旗;忽風起纛折,西洋炮無故裂。

    十月十四日登舟;廷吉曰:『此俗稱月忌日,又為十惡大敗;高帥其不免乎』!明年正月,傑果為許定國所戕。

     可法議修屯政,欲遣遜之屯開、歸,廷吉屯邳、宿。

    廷吉曰:『國家故有屯軍,世受業為恒産矣,安所得閑田而屯哉!且田之所獲既入官軍,有司常賦又将何出?聞諸生有願輸牛百頭、麥五百石以博縣令者,此面欺耳』。

    及河防戒嚴,令秦士奇沿岸築土墩駐炮。

    廷吉曰:『無益也。

    黃河沙岸,其性虛浮,水至即泛;安架炮為』!議乃格。

    是冬,紫微垣諸星皆暗。

    可法夜召廷吉曰:『垣星失耀,奈何?』曰:『上相獨明』。

    可法怆然曰:『輔弼皆暗,上相其獨生乎』!及左兵東下,上手書召;可法亟問廷吉曰:『君所言淮陰安堵,終不被兵;人能言之。

    第謂夏至後南都多事,果何所見』?對曰:『今歲太乙陽局,鎮坤二宮始擊關提,主大将兇。

    客參将發,且文昌與太陰并,兇禍有不可言者。

    夏至後,更換陰局,大事去矣』!可法欷歔久之。

    因出書示之曰:『君言不信猶可,信則天也』!以軍事付廷吉。

    越三日,督諸軍赴泗州。

    過山陽,劉澤清遣人取軍器、火藥、饷銀;廷吉不與,退屯高郵。

     大清兵破盱眙,可法還揚州,立召廷吉督饷至浦口;已而,又令率軍回揚屯天長。

    廷吉曰:『閣部方寸亂矣!豈有千裡之程一日三調?警急頻仍,揚且有内變』!急入城,坐守南門。

    可法又令移取泗饷;是夜,缒城出。

    明日城陷,得免于難。

     可法之築禮賢館也,招四方才智及下僚有才被棄者,悉舉任用;命廷吉董其事。

    時方士雲集;廷吉曰:『是皆躍冶之士,坐談有餘,無裨實用。

    當此财匮而月給不赀,盍且散遣之,别選真才乎』?可法曰:『吾将以禮為羅,冀收什一于千百耳』。

    行之數月,迄無拔萃破格之選;于是稍稍引去。

    可法将移鎮泗州護祖陵,謂廷吉曰:『諸生從事防河,積苦既久;今又趨泗,是重勞也。

    君其品定,量授一官酬之』。

    四月二日,發策試士,拔取長洲盧渭、昆山歸昭等二十餘人,拟授通判、推官、知縣;甫二旬,而揚州城陷。

    渭字渭生,方以歲貢,自當得官,不受職;監守鈔關,投河死。

    昭分守西門,死。

    同時死者,書記顧起龍、龔之厚、陸曉、唐經世、家人史書等共十九人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