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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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寶;亦惟是興義執言,系我臣庶之故也。

    以今揆古,即以是年為隆武元年。

    其承天翊運定難功臣,悉以次第進爵,分茅胙土;其翊運宣猷守正文臣,亦以次第進級;孝秀耆宿、軍民人等,俱依前谕優給。

    所在山川鬼神除淫祠外,皆遣官祭告,以示朕缵緒為天下請命之意焉』!進芝龍、鴻逵爵為侯,封鄭芝豹澄濟伯、鄭彩永勝伯,賜号「奉天翊運、中興宣力、定難守正功臣」。

    以黃道周為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蘇觀生為吏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張肯堂為兵部尚書,何楷為戶部尚書,周應期為刑部尚書,鄭瑄為工部尚書,曹學佺為禮部尚書兼蘭台館學士。

    召舊輔何吾驺、蔣德璟、黃景昉、姜曰廣、吳甡、高宏圖,起朱繼祚、林欲楫、路振飛、曾櫻、熊開元、黃鳴俊、林增志、李先春、陳洪谧等入閣。

     上少遭患難,慨然以複雠雪恥為務,布衣蔬食,不禦酒肉。

    敕司禮監:行宮不得以金玉玩好陳設,器用瓷錫、帷幄衾褥皆布帛。

    後宮無嫔禦,執事三十人而已。

    芝龍進美女十人,留之而絕不禦。

    中宮懿旨選女廚十人,上以為擾民,不許。

    素好讀書,博通典故;手撰三诏與魯監國書,群臣皆莫能及。

    感振飛舊恩,募能緻者賞千金、給五品秩。

    振飛至,拜太子太保、吏兵二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官其子太平為兵部員外郎。

    開儲賢館,定十二科取士,以觀生領之。

    愛鄭芝龍子鄭森才,賜國姓,改名成功;命提督禁旋,以驸馬都尉體統行事:即延平王也。

     是時,宗室諸王流竄南方,臣民奉之建義者:浙東張國維、朱大典、孫嘉績等奉魯王以海監國于紹興。

    秋七月,江西布政使夏萬亨、分巡道王養正奉益王由本起兵建昌;不克,萬亨等皆死之。

    巡撫田仰、監軍道荊本澈、總兵張士儀奉義陽王朝墠,駐崇明沙。

    刑部郎中王期升、長興縣民金有鑒奉通城王盛澄起兵,複湖州。

    中書舍人盧象觀奉宗室盛瀝起兵,攻南京。

    事敗,皆亡入太湖,與吳易等相應。

    他則江西吏部主事曾亨應、揭重熙起兵撫州,左庶子楊廷麟、左中允劉同升起兵贛州,通政使劉士桢起兵信豐,前汜水縣知縣胡定海起兵德興,泸溪知縣張載述、諸生魏一柱,又德化諸生李含初、德安郭賢操各起兵拒守;定海、含初尋敗死:所謂江右義師也。

    道遠,或不能達行在。

    惟贛州事聞,上手诏嘉獎,擢廷麟吏部右侍郎、同升國子監祭酒。

     時江以南義師亦林立:太湖,則職方主事吳易、舉人孫兆奎為倡,諸生陸世鑰、沈自炳、沈自駉等應之;江陰,則典史閻應元、陳明遇為主,貢生黃毓祺、生員徐趨應之;松江,則前兵部侍郎沈猶龍、給事中陳子龍、中書李待問、前羅源知縣章簡起兵,與水師吳志葵、黃蜚相應;昆山,則舉人周室瑜、貢生朱集璜、陳大任殺投降之縣丞閻茂才,奉總兵王佐才拒守,前邑令楊永言與諸生吳其沆、陶瑊、歸莊、顧炎武起兵應之;嘉定,則進士黃醇耀、舉人張錫眉、教谕龔用圓、諸生馬元調、夏雲蛟、唐全昌奉前左通政侯峒曾拒守;休甯,則禦史金聲、諸生江天一為倡,推官溫璜轉饷應之。

    而前山東巡撫邱祖德與舉人錢龍文、生員麻三衡、沈壽荛起兵攻甯國,前職方郎中尹民興與生員趙初浣、吳漢超起兵守泾縣,貴池副榜吳應箕起兵複建德、東流,與聲、天一相援應;浙西則翰林屠象美、郎中錢棅、生員鄭宗彜起兵嘉興,參将方元章、副将姚志倬、張起芬起兵複餘杭。

    其舉義,大都與上監國相前後;道遠,或聞、或不聞,皆遙授總督義師銜或敕使将命。

    是月,昆山陷,佐才、室瑜、集璜、大任、其沆、瑊死之。

    攻甯國不克,壽荛死之。

    嘉興陷,前吏部尚書徐石麟暨象美、棅、宗彜死之。

    餘杭敗,元章死之。

    嘉定陷,峒曾、醇耀以下皆死之。

    華陽山寨陷,祖德死之。

    稽亭山寨陷,三衡及諸生吳太平等七家皆死之。

    又,前青陽知縣龐昌胤、太倉生員王湛、無錫生員顧杲等甫謀起兵而已敗死。

    或事聞褎恤,或不及聞者(具詳「列傳」)。

    又,川省千總周鼎昌、義民餘飛等亦起兵拒獻賊;賊怒,大殺成都所屬人,邛蒲數百裡蕩為血肉場(詳「蜀難忠義」傳)。

     鄭芝龍集廷臣議戰守事宜:仙霞關外宜守者百七十處,應設守兵若幹。

    其戰兵以今冬簡練,明春出關;一出浙東、一出江右,計兵二十餘萬。

    饷不支其半,乃請于兩稅正供預借一年,令群臣捐俸,勸紳士輸助。

    察府縣曆年積榖銀兩未解者,悉催赴行者;官吏督征,闾裡騷然。

    芝龍請清理寺田,可得饷八十萬;上不許。

    戶部侍郎李長倩請廣開事例,從之;于是厮養隸卒,皆得給劄授官:猶苦饷不足。

    廷臣日請出關,芝龍殊不欲行。

    黃道周自請以師相募兵江西,連楊廷麟、何騰蛟為進取計;遂于是月辛未(二十二日)率門人子弟千人以行。

     八月乙酉(初六日),頒祖訓于廷臣。

     庚寅(十一日),命肅鹵伯黃斌卿鎮舟山。

     壬辰(十三日),冊妃曾氏為皇後,封後父曾文彥為吉水伯。

     癸巳(十四日),郊祀上帝于南郊。

    鄭芝龍、鄭鴻逵稱疾不從,尚書何楷劾之;上嘉楷,命掌都察院事。

     行保甲法。

    定錦衣衛軍制,設中、前、後、左、右五所;每百戶為一威所,八威所為一禁軍。

     時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