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高雅與通俗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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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所心儀的效果;而是以為風格就是一種增飾(extra),是添在讀物上的一種文绉绉(uncovenantedpedantry),來滿足跟尋常的想象之樂沒什麼關系的某種特定的&ldquo文學&rdquo趣味或&ldquo批評&rdquo趣味。
對他而言,一種畫蛇添足之舉,卻因約定俗成,就令其擠入高端行列&mdash&mdash就像信封人名後面的&ldquo親啟&rdquo二字。
必須承認,雅士們有時候談起風格,也給他們的弱勢同胞這樣誤解風格提供了一些由頭;不過我想,他們絕大多數頭腦清醒之時都會承認,凡夫們對&ldquo風格&rdquo一詞的這一用法并不存在。
當我們說《不可違抗的她》之中的鄉村描寫有風格缺陷時,我們的意思是說其描寫有缺陷,而不是說(像這些傻人所想的那樣)其描寫都好,隻是缺少一絲抽象出來的&ldquo文學的&rdquo非關描寫的優雅(someabstractly&ldquoliterary&rdquoandundescriptivelygrace),這種優雅是可以再加上去的。
我們稱此缺陷為&ldquo風格&rdquo(stylistic)缺陷,是因為這毛病不在于作者的構思,而在于他語言馬虎或遲鈍。
選一個更好的形容詞,遠方山巒在地平線就更顯得巍然聳立;打個恰切比方,整個景象就會永遠印入内在之眼,現在卻在連篇廢話中模糊不清;一種更雄渾的詩韻(anoblerrhythm),就會給我們以空間感和動感,而不像現在,隻供我們去推想。
合上《不可違抗的她》,打開《日升之處》的任何一頁,你就會立即明白風格在一段描寫中意味着什麼。
從無哪類圖書,沒在風格上費心,就會&ldquo獨到地好&rdquo。
在一些書裡,有些事情作者叙說得不好或說得不到位,卻足以激發意趣(interesting),讓我們不顧作者之敗筆而繼續閱讀。
盡管他自己的工作隻完成一半,我們還是滿足于替他完成剩下的一半。
這号書,就有風格缺陷。
它們可不隻是來自A類。
司各特、狄更斯、拜倫、斯賓塞、阿蘭以及阿普列烏斯,都有風格缺陷,卻通常都放在B類。
聖保羅,即便一些篇章美得驚人,在我看來還是寫得不好,卻很難歸于A類。
我還發現,但恩、查普曼、梅瑞狄斯、聖茨伯裡等人的風格裡有些障礙,阻止我們去樂享他們不得不給予我們的東西;而萊特·哈葛德筆下的東西,我則發覺可以盡情樂享。
讀者是否都同意我選的這些例子,在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認識到,在B類圖書中也會發現風格缺陷(跟發現其微不足道一樣)。
故而,無法将風格弄成這兩類圖書二元對立的基礎。
運用該區分的另一常見路數是,往往将&ldquo大衆&rdquo(popular)作為A類圖書之最佳形容。
大夥以為,&ldquo大衆&rdquo藝術隻是旨在&ldquo娛樂&rdquo(entertainment),而&ldquo真正的&rdquo或&ldquo嚴肅的&rdquo藝術則旨在專門提供&ldquo藝術的&rdquo、&ldquo審美的&rdquo甚至&ldquo精神的&rdquo滿足。
這個觀點之所以引人,是因為它給其持有者一個根據,據以堅持說大衆文學有其自身的好與壞,遵循自身的規律,與&ldquo真正的文學&rdquo(Literatureproper)泾渭分明。
大衆小說,隻是旨在讓讀者消磨時間;大衆喜劇,滿足于引讀者發笑,然後忘掉;大衆悲劇,隻想使我們&ldquo好好流一下淚&rdquo,自有其卑微、獨立、合法席位。
我觀察到,在我所認識的最雅的雅士中間,有很多人都花大氣力談論大衆藝術之&ldquo俗&rdquo(vulgarity),因而他們肯定對大衆藝術了若指掌;而且,除非他們樂享過大衆藝術,否則他們不會獲得這種知識。
既然如此,我就必須假定,他們會歡迎這樣一種理論:保證他們暢飲大衆藝術之泉,又不失身份。
然而,在這種區分裡面,有個惱人難題。
我們用不着去查就知道,小學圖書館裡的那些&ldquo好書&rdquo,包括司各特和狄更斯的小說。
而這些小說,在它們自己的那個年代,都是大衆&ldquo娛樂&rdquo,都是暢銷書。
當代一些雅士或許會反駁說,永遠不該容許它們進入B類。
我雖不同意,但也就姑且認可吧。
甚至讓我們姑且認可,司各特的詩也應禁止進入B類,還有一度是A類如今是B類的拜倫。
可是,菲爾丁、馬羅禮以及莎士比亞那一夥怎麼辦?騎士傳奇怎麼辦?在龐培城牆上信筆塗抹的奧維德怎麼辦?還有莫裡哀怎麼辦?他将一名老婦引為自己作品之知音,她總在觀衆發笑之處發笑&mdash&mdash那些觀衆正是他要取悅的呀!在别的藝術中,莫紮特的歌劇怎麼辦?說本為大衆市場而作的一部作品,有時鬼使神差還歪打正着,這樣說不足以服人。
因為這樣的事太過頻繁,不能稱之為鬼使神差了。
絕大多數時代留下來的作品,大體而言,要麼具有某些宗教魅力或民族魅力,要麼就是娛樂大衆的商業之作。
我說&ldquo大體而言&rdquo,是因為&ldquo純&rdquo藝術,并不總是朝生暮死;其中有一點,很小的一點點,留存下來了。
而如今充斥B類的文學,絕大部分都是出自這樣一些作家之手:他們要麼虔敬地寫作,為的是教導同胞;要麼商業地寫作,靠着&ldquo公衆要啥就給啥&rdquo來掙生活。
這就引出一個很有意思的結論:一個時代的B類,往往正是另一時代的A類。
那些艱新運動(thedifficultnewmovements)的支持者們,時常警告我們說,不要學父輩的樣,用石頭砸死先知;不喜歡龐德或喬伊斯的那些人,也受到警告:&ldquo這樣你也會讨厭華茲華斯和雪萊,要是你生活在他們的時代。
&rdquo這警告或許有用,不過顯然,應當由另一警告來作補足:&ldquo注意你是如何蔑視今日之暢銷書!對于23世紀的知識界,它們或會成為經典。
&rdquo 假如在後代眼中,我們這個時代不是艾略特和奧登的時代,而是巴肯和伍德豪斯的時代,(還發生了一些更稀奇古怪的事),那時巴肯和伍德豪斯就會跻身B類,孩子們會因為讀過他們而得高分。
莎士比亞和司各特,一度是A類,如今是B類。
要是能夠發現時光流
對他而言,一種畫蛇添足之舉,卻因約定俗成,就令其擠入高端行列&mdash&mdash就像信封人名後面的&ldquo親啟&rdquo二字。
必須承認,雅士們有時候談起風格,也給他們的弱勢同胞這樣誤解風格提供了一些由頭;不過我想,他們絕大多數頭腦清醒之時都會承認,凡夫們對&ldquo風格&rdquo一詞的這一用法并不存在。
當我們說《不可違抗的她》之中的鄉村描寫有風格缺陷時,我們的意思是說其描寫有缺陷,而不是說(像這些傻人所想的那樣)其描寫都好,隻是缺少一絲抽象出來的&ldquo文學的&rdquo非關描寫的優雅(someabstractly&ldquoliterary&rdquoandundescriptivelygrace),這種優雅是可以再加上去的。
我們稱此缺陷為&ldquo風格&rdquo(stylistic)缺陷,是因為這毛病不在于作者的構思,而在于他語言馬虎或遲鈍。
選一個更好的形容詞,遠方山巒在地平線就更顯得巍然聳立;打個恰切比方,整個景象就會永遠印入内在之眼,現在卻在連篇廢話中模糊不清;一種更雄渾的詩韻(anoblerrhythm),就會給我們以空間感和動感,而不像現在,隻供我們去推想。
合上《不可違抗的她》,打開《日升之處》的任何一頁,你就會立即明白風格在一段描寫中意味着什麼。
從無哪類圖書,沒在風格上費心,就會&ldquo獨到地好&rdquo。
在一些書裡,有些事情作者叙說得不好或說得不到位,卻足以激發意趣(interesting),讓我們不顧作者之敗筆而繼續閱讀。
盡管他自己的工作隻完成一半,我們還是滿足于替他完成剩下的一半。
這号書,就有風格缺陷。
它們可不隻是來自A類。
司各特、狄更斯、拜倫、斯賓塞、阿蘭以及阿普列烏斯,都有風格缺陷,卻通常都放在B類。
聖保羅,即便一些篇章美得驚人,在我看來還是寫得不好,卻很難歸于A類。
我還發現,但恩、查普曼、梅瑞狄斯、聖茨伯裡等人的風格裡有些障礙,阻止我們去樂享他們不得不給予我們的東西;而萊特·哈葛德筆下的東西,我則發覺可以盡情樂享。
讀者是否都同意我選的這些例子,在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認識到,在B類圖書中也會發現風格缺陷(跟發現其微不足道一樣)。
故而,無法将風格弄成這兩類圖書二元對立的基礎。
運用該區分的另一常見路數是,往往将&ldquo大衆&rdquo(popular)作為A類圖書之最佳形容。
大夥以為,&ldquo大衆&rdquo藝術隻是旨在&ldquo娛樂&rdquo(entertainment),而&ldquo真正的&rdquo或&ldquo嚴肅的&rdquo藝術則旨在專門提供&ldquo藝術的&rdquo、&ldquo審美的&rdquo甚至&ldquo精神的&rdquo滿足。
這個觀點之所以引人,是因為它給其持有者一個根據,據以堅持說大衆文學有其自身的好與壞,遵循自身的規律,與&ldquo真正的文學&rdquo(Literatureproper)泾渭分明。
大衆小說,隻是旨在讓讀者消磨時間;大衆喜劇,滿足于引讀者發笑,然後忘掉;大衆悲劇,隻想使我們&ldquo好好流一下淚&rdquo,自有其卑微、獨立、合法席位。
我觀察到,在我所認識的最雅的雅士中間,有很多人都花大氣力談論大衆藝術之&ldquo俗&rdquo(vulgarity),因而他們肯定對大衆藝術了若指掌;而且,除非他們樂享過大衆藝術,否則他們不會獲得這種知識。
既然如此,我就必須假定,他們會歡迎這樣一種理論:保證他們暢飲大衆藝術之泉,又不失身份。
然而,在這種區分裡面,有個惱人難題。
我們用不着去查就知道,小學圖書館裡的那些&ldquo好書&rdquo,包括司各特和狄更斯的小說。
而這些小說,在它們自己的那個年代,都是大衆&ldquo娛樂&rdquo,都是暢銷書。
當代一些雅士或許會反駁說,永遠不該容許它們進入B類。
我雖不同意,但也就姑且認可吧。
甚至讓我們姑且認可,司各特的詩也應禁止進入B類,還有一度是A類如今是B類的拜倫。
可是,菲爾丁、馬羅禮以及莎士比亞那一夥怎麼辦?騎士傳奇怎麼辦?在龐培城牆上信筆塗抹的奧維德怎麼辦?還有莫裡哀怎麼辦?他将一名老婦引為自己作品之知音,她總在觀衆發笑之處發笑&mdash&mdash那些觀衆正是他要取悅的呀!在别的藝術中,莫紮特的歌劇怎麼辦?說本為大衆市場而作的一部作品,有時鬼使神差還歪打正着,這樣說不足以服人。
因為這樣的事太過頻繁,不能稱之為鬼使神差了。
絕大多數時代留下來的作品,大體而言,要麼具有某些宗教魅力或民族魅力,要麼就是娛樂大衆的商業之作。
我說&ldquo大體而言&rdquo,是因為&ldquo純&rdquo藝術,并不總是朝生暮死;其中有一點,很小的一點點,留存下來了。
而如今充斥B類的文學,絕大部分都是出自這樣一些作家之手:他們要麼虔敬地寫作,為的是教導同胞;要麼商業地寫作,靠着&ldquo公衆要啥就給啥&rdquo來掙生活。
這就引出一個很有意思的結論:一個時代的B類,往往正是另一時代的A類。
那些艱新運動(thedifficultnewmovements)的支持者們,時常警告我們說,不要學父輩的樣,用石頭砸死先知;不喜歡龐德或喬伊斯的那些人,也受到警告:&ldquo這樣你也會讨厭華茲華斯和雪萊,要是你生活在他們的時代。
&rdquo這警告或許有用,不過顯然,應當由另一警告來作補足:&ldquo注意你是如何蔑視今日之暢銷書!對于23世紀的知識界,它們或會成為經典。
&rdquo 假如在後代眼中,我們這個時代不是艾略特和奧登的時代,而是巴肯和伍德豪斯的時代,(還發生了一些更稀奇古怪的事),那時巴肯和伍德豪斯就會跻身B類,孩子們會因為讀過他們而得高分。
莎士比亞和司各特,一度是A類,如今是B類。
要是能夠發現時光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