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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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着;操臣顧肇迹采石本其信地,未嘗一出。
一旦順流直下,誰為扞蔽乎』!報聞。
逮前山東佥事金聲。
聲至淮安,複蒙召用;會母卒,憂去。
禮科給事中袁彭年論前大學士周延儒之罪,略曰:『使延儒割絕私交,早引公忠廉勇之士布列關、薊,即入未必至此!又使視師之後,以封疆耗敝、督撫罪狀一一入告,則懲前毖後,或收亡羊補牢之效。
顧皆不出于此,徇庇欺飾。
即此一端,罪不可逭!彼實負國,又遑顧國論乎哉』! 夜,大雷雨,震奉先殿左鸱吻,流火熔插劍、銅環。
命驸馬都尉冉興讓告太廟災異,谕百官修省。
戊子,兵科給事中郝絅劾吏部文選司郎中吳昌時、禮部祠祭司郎中周仲琏竊權附勢、納賄行私,為周延儒幹子;内閣票拟事關機密,事事先知。
總之,延儒多欲不剛,智足掩過而忠不足謀國。
見忠直雖援護,而實遠之;見邪佞雖亵慢,而實昵之。
是以辜負知遇,耽誤封疆:則延儒天下之罪人,而昌時、仲琏又延儒之罪人也。
辛卯,禦史蔣拱宸、何綸各劾昌時貪險不法;命昌時除名,聽勘。
秋七月壬辰朔,督修曆法。
光祿寺卿李天經上言:『日食分數時刻,與西法各有異同;止于宮中親測,西法多合』。
令更考訂,求其畫一以聞。
甲午,發帑金四十萬貯富新倉;出陳納新,毋得輕動。
訊雷演祚、範志完于中左門。
初,演祚入朝,面奏志完兵淫掠;命逮之。
至是,上問『志完兵淫掠,又金鞍、銀數千兩、馬百匹,托谕德方拱幹行賄京師,其事若何』?演祚曆曆可指。
因召拱幹入,上問:『演祚雲爾所言稱功頌德偏于班聯者,誰也』?曰:『周延儒招權納賄,如起廢、清獄、蠲租自以為功;考選科道,盡收門下。
又幕客董廷獻居間,凡求巡撫、總兵,先通賄于廷獻,然後得之』。
上怒,即命逮董廷獻。
上又問志完:『爾馬百匹送方拱幹,金鞍十并數千金饋誰』?志完謝曰:『無有。
是日臣在大王莊,副總兵賈名芳等單騎乘大風,卻之』。
上斥其妄;又問『駐德州四旬,何支五日饷也』?演祚曰:『彼兵止欲折幹;若趙光拚兵有紀律,其過山東曾不索饷』。
上曰:『光拚亦逗留,何不舉劾也』!曰:『光拚兵,實不曾擾』。
上命演祚起。
問禦史吳履中:『爾在天津,察志完雲何』?履中對如演祚言。
志完飾辨,上曰:『光拚亦逗留,獨劾志完,難服其心』!命錦衣衛即逮光拚。
方拱幹入辨,未嘗受賄;『所雲名馬百匹驅入禁城,形迹彰露;何待演祚外臣發覺耶』!上頗然之,乃退。
以史可法為南京兵部尚書。
逮張國維、侯恂——以秉樞不職、棄開封不守也;并責給事中方士亮、禦史蔣拱宸、兵部職方郎中尹民興。
乙卯,上自訊吳昌時于中左門,拷掠至折胫,乃止;并逮蔣拱宸,俱下獄。
尋征周延儒聽勘。
丙辰,免各省直崇祯十二年前上供紗绫紙等。
議恤故總理盧象升,并核各死事文武官。
庚申,出千金資太醫院療疫。
自春二月迄今,京師大疫,死亡日以萬計。
又出二萬金,下巡城禦史收殡。
八月壬戌朔,左良玉遣馬進忠複武昌。
張獻忠複陷嶽州;至臨湘,知縣林不息死之。
辛未,裁南京操江都禦史。
時罷鎮遠侯顧肇迹,以誠意伯劉孔昭代之;孔昭因召對,泣陳文臣制肘、事權不一,故有是命。
然孔昭實無片長,惟以空言鼓動主上;上遽信之,竟停文臣操江之命。
前谕入觐官薦将才,令兵部彙上并文武大臣科道所舉堪督、撫、總、副者。
以司禮太監王承恩督察京營戎政、韓贊周守備南京。
丁醜,永王出閣就學。
丙戌,張獻忠陷長沙,總兵尹先民降。
先是,武昌陷,湖廣巡撫率所部千人奔長沙;推官蔡道憲請還屯嶽州,謂『嶽與長沙,唇齒也;并力守嶽,則長沙可保,而衡、永無虞』。
乃勉赴嶽州;及入蒲圻,遂揚帆南遁。
迨王聚奎至,亦自保,駐袁州,逗留不進;道憲複請屯嶽州。
聚奎屯嶽數日,仍檄徙長沙;道憲曰:『既無恢北之志,嶽州無恙,不于此時練兵固守,乃棄之南下!賊攻嶽,尚慮長沙為之援;若嶽不守,長沙豈獨全哉』!聚奎不納;驅萬人入長沙。
所過如洗,視賊特甚。
聚奎去,巡撫禦史劉熙祚以吉王走衡州。
癸未,賊至,望帥旗下無一人,笑取裂之;至城下,呼推官曰:『吾軍中皆知爾名;勸吾勿犯,可速降,毋自苦』!道憲不應,挽強弩射之。
獻忠怒,攻三日夜而陷。
執道憲,百計誘降;不可,磔之。
健卒林國俊等九人追侍道憲,賊勸道憲降,語甚苦;國俊曰:『如吾主可降,亦去矣,不至今日』!賊叱雲:『不降,爾且不得生』!國俊曰:『若我輩願生,亦去矣,不至今日』!賊并殺之。
中四卒奮然曰:『願且延旦夕!葬主骸畢,當受爾刃』。
賊亦許之。
于是四卒解衣裹骸,葬之南郭;葬畢,四卒還,自經。
道憲,晉江人;理長沙,治績甚着。
李自成築七城于襄陽城西;驅難民,誘官軍斬獲,實非賊也。
總督孫傳庭不知其詐,奏:『聞臣名,皆驚潰。
臣誓肅清豫、楚,不以一賊遺君父』!識者憂之。
九月壬辰朔,上憫都人疫,谕修省,釋輕系。
己亥,孫傳庭出關進讨李自成,步騎各五萬。
傳庭所部皆關西銳卒,仗铠旗幟鮮明耀目,難民夾道歡呼稱慶;傳庭意氣甚盛。
辛醜,攻寶豐,賊救至;總兵白廣恩、中軍高傑分擊之,克其城,擒僞州牧陳可新。
壬寅,傳庭兵自朱仙鎮而南,大雨六日,糧車日行三十裡,又道淖;未至,士馬俱饑。
或勸傳庭旋師就運,傳庭曰:『吾軍行巳六、七日,度即還軍,亦饑;甯能濟乎!要當破一縣就食耳』。
甲辰,複郏縣;縣俱窮民,集騾羊二百,頃刻分脔食盡,不足給。
己酉,命河北、山西就近饷傳庭兵。
丙午,賜進士楊廷監等四百人及第、出身有差。
丁未,吉王、桂王并至永州。
禦史劉熙祚護吉王抵衡州,值桂王走永州,迎之,方舟而前。
庚戌,張獻忠追二王于永州,官兵星散;夜至茅粟鋪,執巡撫禦史劉熙祚,誘降不屈,死之。
甲寅,作新鈔。
戶部尚書倪元璐上言:『内發鈔式,命臣詳議鈔法。
度一歲有五十萬之入,籌國長計,孰便于斯!或以久廢乍複,人則駭之;不知此即民間之會票也。
宋時,謂之錢引。
終元之世,錢法不行,尚爾用之不匮。
況複化裁通變,稽古宜民乎』! 孫傳庭兵潰于襄城。
降盜李際遇陰通賊,賊已大至,佯遁,誘傳庭兵追之;伏兵道左,襲軍後饷道。
傳庭既乘勢長驅,糧運漸遠。
會糧車沮雨至者,複為賊伏所得,傳庭
一旦順流直下,誰為扞蔽乎』!報聞。
逮前山東佥事金聲。
聲至淮安,複蒙召用;會母卒,憂去。
禮科給事中袁彭年論前大學士周延儒之罪,略曰:『使延儒割絕私交,早引公忠廉勇之士布列關、薊,即入未必至此!又使視師之後,以封疆耗敝、督撫罪狀一一入告,則懲前毖後,或收亡羊補牢之效。
顧皆不出于此,徇庇欺飾。
即此一端,罪不可逭!彼實負國,又遑顧國論乎哉』! 夜,大雷雨,震奉先殿左鸱吻,流火熔插劍、銅環。
命驸馬都尉冉興讓告太廟災異,谕百官修省。
戊子,兵科給事中郝絅劾吏部文選司郎中吳昌時、禮部祠祭司郎中周仲琏竊權附勢、納賄行私,為周延儒幹子;内閣票拟事關機密,事事先知。
總之,延儒多欲不剛,智足掩過而忠不足謀國。
見忠直雖援護,而實遠之;見邪佞雖亵慢,而實昵之。
是以辜負知遇,耽誤封疆:則延儒天下之罪人,而昌時、仲琏又延儒之罪人也。
辛卯,禦史蔣拱宸、何綸各劾昌時貪險不法;命昌時除名,聽勘。
秋七月壬辰朔,督修曆法。
光祿寺卿李天經上言:『日食分數時刻,與西法各有異同;止于宮中親測,西法多合』。
令更考訂,求其畫一以聞。
甲午,發帑金四十萬貯富新倉;出陳納新,毋得輕動。
訊雷演祚、範志完于中左門。
初,演祚入朝,面奏志完兵淫掠;命逮之。
至是,上問『志完兵淫掠,又金鞍、銀數千兩、馬百匹,托谕德方拱幹行賄京師,其事若何』?演祚曆曆可指。
因召拱幹入,上問:『演祚雲爾所言稱功頌德偏于班聯者,誰也』?曰:『周延儒招權納賄,如起廢、清獄、蠲租自以為功;考選科道,盡收門下。
又幕客董廷獻居間,凡求巡撫、總兵,先通賄于廷獻,然後得之』。
上怒,即命逮董廷獻。
上又問志完:『爾馬百匹送方拱幹,金鞍十并數千金饋誰』?志完謝曰:『無有。
是日臣在大王莊,副總兵賈名芳等單騎乘大風,卻之』。
上斥其妄;又問『駐德州四旬,何支五日饷也』?演祚曰:『彼兵止欲折幹;若趙光拚兵有紀律,其過山東曾不索饷』。
上曰:『光拚亦逗留,何不舉劾也』!曰:『光拚兵,實不曾擾』。
上命演祚起。
問禦史吳履中:『爾在天津,察志完雲何』?履中對如演祚言。
志完飾辨,上曰:『光拚亦逗留,獨劾志完,難服其心』!命錦衣衛即逮光拚。
方拱幹入辨,未嘗受賄;『所雲名馬百匹驅入禁城,形迹彰露;何待演祚外臣發覺耶』!上頗然之,乃退。
以史可法為南京兵部尚書。
逮張國維、侯恂——以秉樞不職、棄開封不守也;并責給事中方士亮、禦史蔣拱宸、兵部職方郎中尹民興。
乙卯,上自訊吳昌時于中左門,拷掠至折胫,乃止;并逮蔣拱宸,俱下獄。
尋征周延儒聽勘。
丙辰,免各省直崇祯十二年前上供紗绫紙等。
議恤故總理盧象升,并核各死事文武官。
庚申,出千金資太醫院療疫。
自春二月迄今,京師大疫,死亡日以萬計。
又出二萬金,下巡城禦史收殡。
八月壬戌朔,左良玉遣馬進忠複武昌。
張獻忠複陷嶽州;至臨湘,知縣林不息死之。
辛未,裁南京操江都禦史。
時罷鎮遠侯顧肇迹,以誠意伯劉孔昭代之;孔昭因召對,泣陳文臣制肘、事權不一,故有是命。
然孔昭實無片長,惟以空言鼓動主上;上遽信之,竟停文臣操江之命。
前谕入觐官薦将才,令兵部彙上并文武大臣科道所舉堪督、撫、總、副者。
以司禮太監王承恩督察京營戎政、韓贊周守備南京。
丁醜,永王出閣就學。
丙戌,張獻忠陷長沙,總兵尹先民降。
先是,武昌陷,湖廣巡撫率所部千人奔長沙;推官蔡道憲請還屯嶽州,謂『嶽與長沙,唇齒也;并力守嶽,則長沙可保,而衡、永無虞』。
乃勉赴嶽州;及入蒲圻,遂揚帆南遁。
迨王聚奎至,亦自保,駐袁州,逗留不進;道憲複請屯嶽州。
聚奎屯嶽數日,仍檄徙長沙;道憲曰:『既無恢北之志,嶽州無恙,不于此時練兵固守,乃棄之南下!賊攻嶽,尚慮長沙為之援;若嶽不守,長沙豈獨全哉』!聚奎不納;驅萬人入長沙。
所過如洗,視賊特甚。
聚奎去,巡撫禦史劉熙祚以吉王走衡州。
癸未,賊至,望帥旗下無一人,笑取裂之;至城下,呼推官曰:『吾軍中皆知爾名;勸吾勿犯,可速降,毋自苦』!道憲不應,挽強弩射之。
獻忠怒,攻三日夜而陷。
執道憲,百計誘降;不可,磔之。
健卒林國俊等九人追侍道憲,賊勸道憲降,語甚苦;國俊曰:『如吾主可降,亦去矣,不至今日』!賊叱雲:『不降,爾且不得生』!國俊曰:『若我輩願生,亦去矣,不至今日』!賊并殺之。
中四卒奮然曰:『願且延旦夕!葬主骸畢,當受爾刃』。
賊亦許之。
于是四卒解衣裹骸,葬之南郭;葬畢,四卒還,自經。
道憲,晉江人;理長沙,治績甚着。
李自成築七城于襄陽城西;驅難民,誘官軍斬獲,實非賊也。
總督孫傳庭不知其詐,奏:『聞臣名,皆驚潰。
臣誓肅清豫、楚,不以一賊遺君父』!識者憂之。
九月壬辰朔,上憫都人疫,谕修省,釋輕系。
己亥,孫傳庭出關進讨李自成,步騎各五萬。
傳庭所部皆關西銳卒,仗铠旗幟鮮明耀目,難民夾道歡呼稱慶;傳庭意氣甚盛。
辛醜,攻寶豐,賊救至;總兵白廣恩、中軍高傑分擊之,克其城,擒僞州牧陳可新。
壬寅,傳庭兵自朱仙鎮而南,大雨六日,糧車日行三十裡,又道淖;未至,士馬俱饑。
或勸傳庭旋師就運,傳庭曰:『吾軍行巳六、七日,度即還軍,亦饑;甯能濟乎!要當破一縣就食耳』。
甲辰,複郏縣;縣俱窮民,集騾羊二百,頃刻分脔食盡,不足給。
己酉,命河北、山西就近饷傳庭兵。
丙午,賜進士楊廷監等四百人及第、出身有差。
丁未,吉王、桂王并至永州。
禦史劉熙祚護吉王抵衡州,值桂王走永州,迎之,方舟而前。
庚戌,張獻忠追二王于永州,官兵星散;夜至茅粟鋪,執巡撫禦史劉熙祚,誘降不屈,死之。
甲寅,作新鈔。
戶部尚書倪元璐上言:『内發鈔式,命臣詳議鈔法。
度一歲有五十萬之入,籌國長計,孰便于斯!或以久廢乍複,人則駭之;不知此即民間之會票也。
宋時,謂之錢引。
終元之世,錢法不行,尚爾用之不匮。
況複化裁通變,稽古宜民乎』! 孫傳庭兵潰于襄城。
降盜李際遇陰通賊,賊已大至,佯遁,誘傳庭兵追之;伏兵道左,襲軍後饷道。
傳庭既乘勢長驅,糧運漸遠。
會糧車沮雨至者,複為賊伏所得,傳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