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進攻(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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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在一定條件下,真正的江河防禦确實可以取得好的戰果,而且如果我們看一下以往的經驗,那麼我們就不得不承認,取得這些戰果的次數其實比理論所預言的還要多得多,因為人們在理論上畢竟隻考慮到了實際擺在那裡的困難,而在實施中,在進攻者看來,通常一切都比實際的更困難些,因此也就成為其行動的一個巨大障礙。
即使我們現在談的是一次不求大規模決戰、并非全力以赴的進攻,我們也可以說,進攻者在實施中遇到的一些小的、在理論上根本無法計算出來的障礙和偶然事件對他仍是不利的,因為他是行動者,會首先與這些障礙和偶然事件發生沖突。
人們隻要想一想倫巴第[1]那些本身并不大的河流卻常常能夠被成功守住,就會明白這一點了。
如果說在戰史上相反也有一些江河防禦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那是因為人們有時要求這一手段發揮完全被誇大了的效果,這一效果完全不是基于這一手段的戰術本性,而是基于這一手段在曆史上為人所知并被過分誇大了的效果。
4.隻有當防禦者犯了錯誤,将其整個希望寄托于江河防禦,使其處于一種一旦防禦被突破就面臨大的困境和某種災難的境地時,江河防禦才能被視為一個對進攻者有利的抵抗形式,因為突破一道江河防禦當然比赢得一次通常的會戰更容易。
5.從迄今所述内容自然可以得出結論:如果進攻者不尋求大規模決戰,那麼江河防禦會具有很大的價值;但是如果進攻者兵力占優勢或幹勁十足,準備進行大規模決戰,那麼如果防禦者錯用了這個手段,就可能為進攻者帶來實際的價值。
6.無法被迂回的江河防禦是極少的,無論是就整個防線而言,還是特别就某個地點而言。
因此,對兵力占優勢和立足于大規模打擊的進攻者來說,他總是有辦法在一個地點佯動,而在另一個地點過河,然後以優勢兵力和不顧一切的推進(由于兵力占優勢,使不顧一切的推進成為可能)來抵消戰鬥初期可能遇到的不利情況。
因此,以超過敵人的火力和勇敢來驅逐敵人的一支主要的哨所[2]守軍,對一條設防的江河進行一次真正的戰術強渡,是極少或者根本不會出現的。
&ldquo強渡&rdquo這一表述永遠隻能用在戰略上,表示進攻者在規定的河段内一個少量設防或者根本沒有設防的地方不顧所有不利條件過河。
這些不利條件是防禦者認為進攻者在過河時應該面臨的。
進攻者所能采取的最糟糕的做法是在相距較遠、無法共同實施打擊的多個地點真正過河,因為防禦者是不得已分兵的,而進攻者這樣是主動分兵,從而放棄了其天然的兵力集中的優勢。
1814年,貝勒加德[3]就是由于這個原因而輸掉了明喬河會戰[4]。
在這次會戰中,雙方軍隊湊巧同時在不同的地點過河,而奧地利人的分兵程度比法國人的大。
7.如果防禦者與進攻者在河的同一邊,那麼不言而喻,進攻者從戰略上戰勝防禦者的手段有兩個:一是無視防禦者而在某個地點過河,即在過河這一手段上超過防禦者;二是通過一場會戰。
在采取第一個手段時,基地和交通線的情況應該是首先起決定性作用的。
但是人們經常看到,專門為此而進行的準備工作比總的情況能更多地起到決定性作用。
誰懂得選擇更好的哨所陣地,誰組織得更好,誰的部下能更好地服從,誰行軍更快等,誰就可以利用這些有利條件與總的不利條件抗争。
至于第二個手段,前提是進攻者擁有進行一場會戰的手段、條件和決心。
而當進攻者擁有這些前提條件時,防禦者一般不敢輕易進行這樣的江河防禦。
8.我們最後的結論是,盡管渡過一條河流本身很少有大的困難,但在所有不求大規模決戰的場合,進攻者出于對渡河一旦失利的後果和後續情況的擔心,當然還是容易停下來的,以至他要麼讓防禦者留在河的這一邊,要麼在必要時渡河,但是之後緊靠河流停下來。
雙方長時間隔河對峙的情況是很少見的。
在大規模決戰的場合,一條河流也是一個重要的對象,它總是會削弱和妨礙攻勢。
在這種情況下,對進攻者最有利的是防禦者誤把江河視為一道戰術上的屏障,沒有進行真正的江河防禦,而隻是把江河防禦作為自己抵抗的主要行動,以至進攻者得到輕易進行決定性打擊的有利條件。
當然這一打擊絕不會立即導緻對手徹底大敗,但是這一打擊會體現在每一個對進攻者有利的戰鬥中,這些戰鬥會使對手總的處境變得非常惡劣。
1796年奧地利人在下萊茵地區[5]就是這樣[6]。
*** [1]1800年6月,法國的莫羅将軍率萊茵軍團向奧地利和巴伐利亞聯軍發起進攻,在伊薩河與萊茵河之間占領陣地。
7月,雙方停戰。
11月,談判破裂,拿破侖宣布28日結束停戰。
12月3日,奧地利約翰大公準備向霍恩林登(Hohenlinden,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小城,西距慕尼黑34公裡)法軍陣地發起進攻,但在發起進攻之前遭到法軍右翼兩個師從翼側的襲擊,結果敗退。
&mdash&mdash譯者注 [2]1813年8月的布布爾河之戰後,布呂歇爾東撤,以避免與拿破侖會戰。
拿破侖派麥克唐納追擊。
26日,法軍渡過卡茨巴赫河(dieKatzbach,即卡什紮瓦河,奧得河的一條支流,長84公裡)。
布呂歇爾乘法軍立足未穩,分三路發起進攻,将法軍擊潰。
29日,聯軍在追擊中殲滅法軍第5軍的皮托師,重新推進至布布爾河。
&mdash&mdash譯者注 [3]倫巴第(dieLombardei),曆史上指意大利整個西北地區,包括皮埃蒙特、熱那亞和瑞士的提契諾州,面積遠大于今意大利倫巴第大區。
&mdash&mdash譯者注 [4]作者所用的&ldquo哨所&rdquo(Posten)概念涵蓋的範圍遠大于一般的哨所,不僅指&ldquo哨兵或警戒分隊所在的處所&rdquo,有時也指一處要塞或一座城市。
&mdash&mdash譯者注 [5]貝勒加德(HeinrichJosephJohannGrafvonBellegarde,1757&mdash1845),伯爵,奧地利元帥、政治家。
先後在薩克森和奧地利軍中任職。
曾任奧地利宮廷軍事委員會主席。
&mdash&mdash譯者注 [6]1814年2月,奧地利的貝勒加德伯爵追擊歐仁指揮的法軍。
在過明喬河(derMincio,意大利北部波河的一條支流,長194公裡)時,與回過頭來過河的法軍遭遇。
雙方激戰後,奧軍退至明喬河東岸,法軍重回西岸。
在這次激戰中,奧軍兵力本來占優勢,但由于分三路過河,兵力過于分散,沒有取得勝利。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九章 對防禦陣地的進攻 我們在《防禦》一篇中已經足夠詳細地讨論了防禦陣地能在多大程度上迫使進攻者要麼向它進攻,要麼停止前進。
隻有起到這種作用的防禦陣地才是有用的,才适合全部或部分消耗掉敵人的進攻力量,或者使它不起作用。
從這種情況來看,進攻者對防禦陣地是無能為力的,也就是說,他沒有什麼手段能抵消防禦者的這一有利條件。
但并不是所有防禦陣地都是這樣。
如果進攻者發現不用進攻防禦陣地也可以追求其目标,那麼進攻防禦陣地就是他的一個錯誤。
如果他發現不進攻防禦陣地就無法追求其目标,那麼他應該自問,能否通過威脅防禦者的翼側而将其引出陣地。
隻有當這一手段無效時,進攻者才應決定進攻一處良好的陣地。
此時進攻者從側面進攻陣地,通常困難會少一些。
至于應該選擇哪個側面,則取決于雙方退卻線的位置和方向,即取決于能否威脅敵人的退路和保障自己的退路。
威脅敵人退路和保障自己退路之間可能無法兼顧,此時自然應首先考慮威脅敵退路,因為此舉本身是攻勢屬性,也就是說是與進攻相适應的,而保障自己的退路是守勢屬性。
但是對一處良好陣地中的頑強之敵發起進攻是件糟糕的事,這是肯定的,在此應該将其視為一個主要的事實。
當然不乏這種會戰,而且不乏這種會戰獲勝的例子,例如托爾高會戰[1]、瓦格拉姆會戰(我們不以德累斯頓會戰為例,因為對這場會戰中的對手,我們還不能稱其為頑強的對手)。
但是總的來說,這種防禦陣地受到進攻的危險是很小的。
如果我們再看到,在無數的事例中,即使是最果敢的統帥對良好的防禦陣地也是敬而遠之,那麼我們可以說,這種危險是不存在的。
但是人們不能把我們這裡所談的會戰與常見的會戰混為一談。
大多數的會戰是真正的遭遇戰[2],在這種會戰中,雖然其中一方是停住的,但他是停在一處沒有準備的陣地中。
*** [1]下萊茵地區(derNiedrrhein),指萊茵河下遊兩岸地區,大緻包括今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西部及其與荷蘭接壤的地區。
&mdash&mdash譯者注 [2]1796年戰局初期,奧軍駐德意志戰區的下萊茵軍團右翼在科布倫茨以北采取守勢。
法軍茹爾當的左翼部隊渡過萊茵河和希克河(dieSieg,萊茵河右岸一條支流,長155公裡),向東進攻,迫使奧軍退至拉恩河(dieLahn,萊茵河右岸的一條支流,長245公裡)後面進行防禦。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章 對設防營壘的進攻 十分輕蔑地談論防禦工事及其作用,曾經風行一時。
法國邊境像哨所線[1]一樣的防線屢屢被突破,馮·貝沃恩[2]公爵在布雷斯勞的設防營壘中輸掉會戰,以及托爾高會戰等很多戰例導緻人們輕視工事及其作用。
而弗裡德裡希大帝通過運動和攻勢手段取得的勝利,更加重了人們對一切防禦、一切陣地戰鬥,特别是一切防禦工事的輕視。
如果數千人受命防禦長很多普裡的國土,或者防禦工事不過是颠倒過來的交通壕,那麼它們當然是毫無價值的。
如果人們把希望寄托在它們身上,就會出現危險的缺口。
但是如果人們像常見的空談家那樣,把這種對防禦的輕視擴大到對構築工事這一觀念本身的輕視(滕佩爾霍夫就是這樣做的),難道不是自相矛盾,甚至是十分荒謬的嗎?假如防禦工事不适于加強防禦者的力量,那它們還有什麼用呢?不是這樣的!不僅是理智的思考,而且還有無數的經驗表明,對一處構築良好、有足夠兵力且防守嚴密的防禦工事,必須視為一個一般來說堅不可摧的點,進攻者也是這樣看的。
如果說單個防禦工事就已經能有這樣的效果,那麼人們就不應懷疑,對進攻者來說,進攻一處設防營壘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設防營壘的兵力較少,這是設防營壘的本性決定的,但是守軍利用有利的地形障礙和有力的防禦工事仍可抗擊優勢之敵。
弗裡德裡希大帝盡管可以用兩倍于皮爾納營壘守敵的兵力進攻該營壘,但是他認為進攻該營壘是不可取的。
後來不時有人堅稱當時弗裡德裡希大帝本來是可以攻破皮爾納營壘的,這一說法的唯一根據是當時的薩克森部隊狀況很糟糕,但是這當然絲毫不能證明防禦工事沒有效果。
同時,那些事後認為該營壘不僅可以而且甚至應該很容易就被攻克的人在當時是否會定下進攻該營壘的決心也是個問題。
我們認為,進攻一處設防營壘是一種極不尋常的攻勢手段。
隻有當工事是在匆忙中構築,尚未完工,用以加強工事的、位于其接近地中的障礙物還很少的時候,或者像常見的那樣,整個營壘隻是初具規模,僅完成一半的時候,進攻營壘才是可取的,甚至還是輕易戰勝對手的一個途徑。
*** [1]七年戰争的最後一場大規模會戰。
在1760年戰局最後階段,奧軍統帥道恩率主力在托爾高(Torgau,今德國薩克森州北部一城市,位于易北河畔)西北高地利用地形構築堅固陣地。
11月3日,弗裡德裡希二世率普軍前後夾擊奧軍陣地。
激戰後,奧軍于夜間退回托爾高,次日繼續退向德累斯頓。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遭遇戰&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rencontres&rdquo。
&mdash&mdash譯者 第十一章 對山地的進攻 從第六篇第五章及其以後的幾章[1]中,我們已經足以了解山地在總的戰略關系中的角色,無論是在防禦時,還是在進攻時。
我們在這幾章中也試着闡述了山地作為真正的防線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從中已經得出了結論,知道了進攻方面會如何看待山地的這一作用。
因此,對山地這一重要内容我們在這裡就沒有多少要說的了。
當時我們得出的主要結論是:就一場次要戰鬥或一場主力會戰而言,對山地防禦的看法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在進行次要戰鬥時,隻能把對山地的進攻看作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因為此時所有因素都對進攻者不利;但是在進行主力會戰時,山地對進攻者是有利的。
因此,如果進攻者擁有發起會戰的兵力和決心,就應該在山地與對手作戰,而且一定能從中得到好處。
但是我們在此也不得不再談一下這個問題。
上述結論很難得到他人的認同,因為這個結論不僅與個人印象有矛盾,而且初看上去還與一切戰争經驗相抵觸。
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還看到,一支正在推進、準備進攻的部隊不管是否尋求一次主力會戰,都會把敵人沒有占領位于他和自己之間的山地視為一件莫大的幸事,于是總是急急忙忙地先敵去占領這一山地,而沒有認識到這一行動與進攻者的利益本是矛盾的。
在我們看來,進攻者這樣做也是可以的,但是人們要在這裡更仔細地區分不同的情況。
一支迎向敵人、準備發起一次主力會戰的部隊,當它要翻越一處未被占領的山地時,自然會擔心敵人在最後的時刻恰好封鎖那些它想利用的隘口;假如防禦者封鎖了這些隘口,進攻者就不再擁有防禦者在占據一處普通的山地陣地時通常為進攻者提供的那些好處。
此時防禦者已經不再是展開過大,不再是無法确定進攻者要走哪條道路,而進攻者卻不再能針對敵人的部署來選擇自己的道路了。
因此在這種山地會戰中,進攻者不再具備我們在第六篇中所說的一切有利條件。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有可能位于一處堅不可摧的陣地中。
這樣一來,防禦者就有可能擁有利用山地進行主力會戰的手段。
這當然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是如果人們考慮到防禦者在最後一刻進入并欲扼守一處良好山地陣地時将會遇到的種種困難(特别是當他事先完全沒有占領這個陣地時),我們就會發現這一防禦手段是完全靠不住的,也就是說,進攻者所擔心的那種情況是不大可能發生的。
盡管這種情況不大可能發生,但是擔心這種情況發生卻是很自然的,因為在戰争中經常出現的一個情況就是:一個擔心是很自然的,但又是相當多餘的。
進攻者此時擔心的另一件事情是防禦者以一支前衛部隊或一條前哨鍊進行臨時性的山地防禦。
這個手段也隻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符合防禦者的利益,但是進攻者很難估計此舉在多大程度上對防禦者有利或不利,于是就會擔心遇到最糟糕的情況。
此外,我們上述的這一點見解并不排除一處陣地由于地形的山地特點而完全成為堅不可摧陣地的可能性;在山地以外也有這樣堅不可摧的陣地,例如皮爾納、施莫特塞芬、邁森[2]、費爾德基希;正因為這些陣地不在山地,其作用就更大。
人們當然也可以設想在山地本身找到這樣堅不可摧的陣地(例如在高高的台地上)。
在這種陣地上,防禦者可以擺脫山地陣地常見的不利條件,但是這樣的陣地畢竟是極為少見的,而我們隻能考察大多數的情況。
我們正是在戰史中看到山地是多麼不适于進行決定性的防禦會戰,因為傑出的統帥們要進行這種會戰時總是甯願在平原上部署部隊。
在整個戰史上,除了在革命戰争[3]中,沒有其他在山地進行決定性戰鬥的戰例。
在革命戰争中,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應用理論和推論導緻了人們在本應進行決定性打擊的地方運用了山地陣地。
1793年和1794年在孚日山脈,以及1795年、1796年和1797年在意大利就是這樣的情況。
大家都指責梅拉斯在1800年沒有占領阿爾卑斯山脈的通道[4],但這是欠考慮的批評,可以說是根據表面現象進行的幼稚的批評。
假如拿破侖是在梅拉斯的位置,恐怕也不會去占領這些通道。
一次山地進攻的部署絕大部分是戰術屬性,我們認為在此隻需對山地進攻的一般情況,即那些與戰略關系最密切并且與其交彙的部分做以下說明: 1.由于部隊在山地不能像在其他地方那樣一有緊急情況要求分兵即可離開道路,由一路變成兩路或三路行進,而是大多隻能擁塞在長長的隘路上,因此部隊一般應該一開始即沿多條道路推進,或者更準确地說,應該在一個較寬的正面上推進。
2.針對防禦者展開很寬的山地防禦,進攻者當然應該集中兵力。
在這裡,進攻者包圍整個敵軍是不可想象的。
進攻者要想取得大的勝利,就應更多地采取突破敵防線和擠壓敵兩翼部隊的方法,而不是采取大範圍切割敵軍的方法。
沿敵人的主要退路快速和不停頓地推進,應是進攻者此時自然的追求。
3.但是如果進攻者要對山地中兵力較為集中的敵人發起進攻,那麼迂回就是進攻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因為正面突擊會遇到防禦者最有力的抵抗。
但是迂回必須更多以真正切斷防禦者退路為目的,而不是以戰術上的側面或背後進攻為目的,因為即使是從背後發起進攻,如果防禦者不缺少兵力,那麼借助山地陣地仍能夠進行頑強的抵抗;隻有讓敵人擔心失去退路,進攻者才有望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戰果。
這種對失去退路的擔心在山地中産生得更早,效果也更大,因為人們在最危急的情況下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用手中的劍殺出一條血路的。
但是進攻者單純的佯動在此不是一個充分的手段,它最多是把敵人引出陣地,但不會帶來任何特别的成果,因此進攻者必須以确實切斷敵人退路為目的。
*** [1]對于&ldquo哨所線&rdquo(Kordon)這一概念,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二十二章中有專門論述。
哨所線多沿邊境或越冬營地設置,主要起到警戒和防護的作用,需要時也可用于進攻,常被形象地稱為&ldquo拉長了的要塞&rdquo。
以往有的中文譯者将該詞譯為&ldquo單線式防禦&rdquo,這是不準确的,因為在重要地段也可設置多重哨所線(作者就曾以中國長城為例),而且哨所線既可用于防禦,也可用于進攻。
&mdash&mdash譯者注 [2]馮·貝沃恩(WilhelmAugustHerzogvonBevern,1715&mdash1781),公爵,普魯士将軍。
參加過波蘭王位繼承戰争和三次西裡西亞戰争。
1757年任駐西裡西亞普軍司令。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十五、十六、十七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邁森(Meissen),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位于德累斯頓西北,易北河左岸。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二章 對哨所線的進攻 如果在哨所線的攻防中包含着一次主力決戰,那麼哨所線就會讓進攻者得到真正的好處,因為哨所線的正面過寬,比直接的江河或山地防禦更不符合一次決定性會戰的要求。
1712年歐仁的德南[1]哨所線就可以算是這種情況[2],那一次他的損失與一次會戰失敗的損失完全一樣。
假如當時歐仁集中部署兵力,那麼維拉爾[3]恐怕就很難赢得這一勝利了。
如果進攻者不具備進行一次決定性會戰所需要的手段,那麼即使是哨所線,隻要扼守它們的是敵軍主力,進攻者也要對它敬而遠之。
例如即使是維拉爾,1703年時也沒敢進攻路德維希·馮·巴登-巴登[4]扼守的施托爾霍芬[5]哨所線[6]。
但是如果哨所線隻是由一支次要部隊占據着,那麼自然一切就取決于進攻者能用于進攻的兵力的大小。
此時進攻者遇到的抵抗大多不激烈,勝利成果的價值當然也就比較小。
圍攻者的圍攻環線[7]有自己的特點,我們将在《對戰區的進攻》[8]這一章進行論述。
所有哨所線式的部署(例如得到加強的前哨線等)總是有易被突破的特點。
但是如果突破者不是為了繼續推進并從中求得決戰,那麼突破這些部署就隻能給他帶來較小的成果,這樣的成果在多數情況下不值得人們為其付出努力。
*** [1]革命戰争(Revolutionskrieg),也稱法國革命戰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争(1792&mdash1802)。
&mdash&mdash譯者注 [2]1800年5月,拿破侖率法軍分五路從大聖伯納德、小聖伯納德、辛普朗、聖哥達、塞尼等山口越過阿爾卑斯山進入北意大利。
當時奧地利的梅拉斯将軍沒有派兵防守這些山口。
&mdash&mdash譯者注 [3]德南(Denain),今法國諾爾省一城市,位于斯海爾德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4]1712年7月,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1701&mdash1714)期間,歐仁親王率領奧地利、英國、荷蘭聯軍圍攻法國北部的朗德勒西等要塞,并為保護自己的交通線和基地(馬爾希延要塞),從德南到索曼建起一條長6公裡的防線,由阿爾比馬爾将軍率荷軍防守。
24日,法軍将聯軍大部分兵力吸引到朗德勒西,由維拉爾元帥率領一支部隊襲擊德南,攻破了這條防線。
&mdash&mdash譯者注 [5]維拉爾(ClaudeLouisHectordeVillars,1653&mdash1734),公爵,法國元帥,曾參加路易十四對外進行的曆次戰争。
1712年曾率法軍攻破德南防線。
&mdash&mdash譯者注 [6]路德維希·馮·巴登-巴登(LudwigWilhelmvonBaden-Baden,1655&mdash1707),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元帥,曾參加第五次奧土戰争(1683&mdash1699)。
&mdash&mdash譯者注 [7]施托爾霍芬(Stollhofen),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小鎮萊茵明斯特(Rheinmünster)的一部分。
&mdash&mdash譯者注 [8]又稱比爾&mdash施托爾霍芬線(dieBühl-StollhofenerLinie)。
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期間,邊區伯爵路德維希?威廉?馮?巴登-巴登針對法軍在萊茵河畔新建的路易斯堡要塞,于1701年自萊茵河至黑林山脈建立起一條長10公裡的哨所線。
1703年4月,法軍元帥維拉爾試圖以炮轟和迂回突破該線,但由于邊區伯爵率主力24,000人防守,未能成功。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三章 機動 1.我們在第六篇第三十章已經談過這個問題。
盡管防禦者和進攻者都可以采取機動,但是機動的進攻本性總是多少大于其防禦本性,因此我們想在這裡進一步探讨機動的特點。
2.機動與大規模戰鬥強攻并不對立,而是與直接從進攻手段衍生出來的進攻對立,即使隻是針對敵交通線和退路的一次行動,或者一次牽制性的進攻,等等。
3.如果我們把握住機動這個詞的習慣用法,那麼就可以知道,機動的概念中包含着一種通過誘使敵人犯錯誤,從而在某種程度上由不采取行動,也就是由均勢産生的效果。
機動好比下棋時的頭幾步棋,是雙方在力量均衡時的一種賭博,以便形成一個通往成功的幸運機會,然後将這一機會作為對對手的優勢而加以利用。
4.實施機動的其他考慮(應将其部分視為行動的目标,部分視為行動的根據)主要是: (1)試圖切斷或限制對手的給養供應; (2)與己方的其他部隊會合; (3)威脅對手與其國土腹地或與其他軍團和軍的聯系; (4)威脅對手的退路; (5)以優勢兵力進攻對手的個别地點。
上述這五個考慮有可能體現在具體情況下的最小的細節中,從而使這些細節成為一定時間内一切都圍着它轉的東西。
這時,一座橋梁、一條道路、一個工事往往扮演主要的角色。
它們之所以重要,隻是因為它們與上述五個考慮中的一個有關。
對此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容易闡明的。
(6)一次成功的機動給進攻者,或者更準确地說給積極行動的一方(當然也可能是防禦者)帶來的結果是得到一小塊地方、一座倉庫等。
(7)在戰略機動中有兩組對立的概念,它們看上去像是不同的機動,人們可能用它們推導出錯誤的原則和規則。
但是這四個概念其實都是(而且必須被看作是)事物的必要的組成部分。
第一組對立的概念是包圍和在内線上活動,第二組對立的概念是保持兵力集中和将兵力分散成多個哨所。
(8)對于第一組對立的概念,人們決不能說其中的一個總的來說有資格優先于另一個而被人們運用。
部分原因是如果人們緻力于其中一種行動方式,那麼自然會導緻另一種行動方式成為其自然的平衡物和真正的藥劑;部分原因是包圍與進攻本性相同,留在内線與防禦本性相同,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包圍能給進攻者帶來更多好處,在内線活動能給防禦者帶來更多好處。
哪種形式最适合,就應優先用哪種形式。
(9)對于另一組對立的概念同樣不能說其中一個優于另一個。
兵力較多的一方可以把兵力分散擴展到多個哨所,這樣可以在很多方面為自己創造戰略生存和行動的方便條件,還可以保全其部隊的力量。
兵力較少的一方則不得不更多地保持兵力集中,力求通過
即使我們現在談的是一次不求大規模決戰、并非全力以赴的進攻,我們也可以說,進攻者在實施中遇到的一些小的、在理論上根本無法計算出來的障礙和偶然事件對他仍是不利的,因為他是行動者,會首先與這些障礙和偶然事件發生沖突。
人們隻要想一想倫巴第[1]那些本身并不大的河流卻常常能夠被成功守住,就會明白這一點了。
如果說在戰史上相反也有一些江河防禦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那是因為人們有時要求這一手段發揮完全被誇大了的效果,這一效果完全不是基于這一手段的戰術本性,而是基于這一手段在曆史上為人所知并被過分誇大了的效果。
4.隻有當防禦者犯了錯誤,将其整個希望寄托于江河防禦,使其處于一種一旦防禦被突破就面臨大的困境和某種災難的境地時,江河防禦才能被視為一個對進攻者有利的抵抗形式,因為突破一道江河防禦當然比赢得一次通常的會戰更容易。
5.從迄今所述内容自然可以得出結論:如果進攻者不尋求大規模決戰,那麼江河防禦會具有很大的價值;但是如果進攻者兵力占優勢或幹勁十足,準備進行大規模決戰,那麼如果防禦者錯用了這個手段,就可能為進攻者帶來實際的價值。
6.無法被迂回的江河防禦是極少的,無論是就整個防線而言,還是特别就某個地點而言。
因此,對兵力占優勢和立足于大規模打擊的進攻者來說,他總是有辦法在一個地點佯動,而在另一個地點過河,然後以優勢兵力和不顧一切的推進(由于兵力占優勢,使不顧一切的推進成為可能)來抵消戰鬥初期可能遇到的不利情況。
因此,以超過敵人的火力和勇敢來驅逐敵人的一支主要的哨所[2]守軍,對一條設防的江河進行一次真正的戰術強渡,是極少或者根本不會出現的。
&ldquo強渡&rdquo這一表述永遠隻能用在戰略上,表示進攻者在規定的河段内一個少量設防或者根本沒有設防的地方不顧所有不利條件過河。
這些不利條件是防禦者認為進攻者在過河時應該面臨的。
進攻者所能采取的最糟糕的做法是在相距較遠、無法共同實施打擊的多個地點真正過河,因為防禦者是不得已分兵的,而進攻者這樣是主動分兵,從而放棄了其天然的兵力集中的優勢。
1814年,貝勒加德[3]就是由于這個原因而輸掉了明喬河會戰[4]。
在這次會戰中,雙方軍隊湊巧同時在不同的地點過河,而奧地利人的分兵程度比法國人的大。
7.如果防禦者與進攻者在河的同一邊,那麼不言而喻,進攻者從戰略上戰勝防禦者的手段有兩個:一是無視防禦者而在某個地點過河,即在過河這一手段上超過防禦者;二是通過一場會戰。
在采取第一個手段時,基地和交通線的情況應該是首先起決定性作用的。
但是人們經常看到,專門為此而進行的準備工作比總的情況能更多地起到決定性作用。
誰懂得選擇更好的哨所陣地,誰組織得更好,誰的部下能更好地服從,誰行軍更快等,誰就可以利用這些有利條件與總的不利條件抗争。
至于第二個手段,前提是進攻者擁有進行一場會戰的手段、條件和決心。
而當進攻者擁有這些前提條件時,防禦者一般不敢輕易進行這樣的江河防禦。
8.我們最後的結論是,盡管渡過一條河流本身很少有大的困難,但在所有不求大規模決戰的場合,進攻者出于對渡河一旦失利的後果和後續情況的擔心,當然還是容易停下來的,以至他要麼讓防禦者留在河的這一邊,要麼在必要時渡河,但是之後緊靠河流停下來。
雙方長時間隔河對峙的情況是很少見的。
在大規模決戰的場合,一條河流也是一個重要的對象,它總是會削弱和妨礙攻勢。
在這種情況下,對進攻者最有利的是防禦者誤把江河視為一道戰術上的屏障,沒有進行真正的江河防禦,而隻是把江河防禦作為自己抵抗的主要行動,以至進攻者得到輕易進行決定性打擊的有利條件。
當然這一打擊絕不會立即導緻對手徹底大敗,但是這一打擊會體現在每一個對進攻者有利的戰鬥中,這些戰鬥會使對手總的處境變得非常惡劣。
1796年奧地利人在下萊茵地區[5]就是這樣[6]。
*** [1]1800年6月,法國的莫羅将軍率萊茵軍團向奧地利和巴伐利亞聯軍發起進攻,在伊薩河與萊茵河之間占領陣地。
7月,雙方停戰。
11月,談判破裂,拿破侖宣布28日結束停戰。
12月3日,奧地利約翰大公準備向霍恩林登(Hohenlinden,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小城,西距慕尼黑34公裡)法軍陣地發起進攻,但在發起進攻之前遭到法軍右翼兩個師從翼側的襲擊,結果敗退。
&mdash&mdash譯者注 [2]1813年8月的布布爾河之戰後,布呂歇爾東撤,以避免與拿破侖會戰。
拿破侖派麥克唐納追擊。
26日,法軍渡過卡茨巴赫河(dieKatzbach,即卡什紮瓦河,奧得河的一條支流,長84公裡)。
布呂歇爾乘法軍立足未穩,分三路發起進攻,将法軍擊潰。
29日,聯軍在追擊中殲滅法軍第5軍的皮托師,重新推進至布布爾河。
&mdash&mdash譯者注 [3]倫巴第(dieLombardei),曆史上指意大利整個西北地區,包括皮埃蒙特、熱那亞和瑞士的提契諾州,面積遠大于今意大利倫巴第大區。
&mdash&mdash譯者注 [4]作者所用的&ldquo哨所&rdquo(Posten)概念涵蓋的範圍遠大于一般的哨所,不僅指&ldquo哨兵或警戒分隊所在的處所&rdquo,有時也指一處要塞或一座城市。
&mdash&mdash譯者注 [5]貝勒加德(HeinrichJosephJohannGrafvonBellegarde,1757&mdash1845),伯爵,奧地利元帥、政治家。
先後在薩克森和奧地利軍中任職。
曾任奧地利宮廷軍事委員會主席。
&mdash&mdash譯者注 [6]1814年2月,奧地利的貝勒加德伯爵追擊歐仁指揮的法軍。
在過明喬河(derMincio,意大利北部波河的一條支流,長194公裡)時,與回過頭來過河的法軍遭遇。
雙方激戰後,奧軍退至明喬河東岸,法軍重回西岸。
在這次激戰中,奧軍兵力本來占優勢,但由于分三路過河,兵力過于分散,沒有取得勝利。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九章 對防禦陣地的進攻 我們在《防禦》一篇中已經足夠詳細地讨論了防禦陣地能在多大程度上迫使進攻者要麼向它進攻,要麼停止前進。
隻有起到這種作用的防禦陣地才是有用的,才适合全部或部分消耗掉敵人的進攻力量,或者使它不起作用。
從這種情況來看,進攻者對防禦陣地是無能為力的,也就是說,他沒有什麼手段能抵消防禦者的這一有利條件。
但并不是所有防禦陣地都是這樣。
如果進攻者發現不用進攻防禦陣地也可以追求其目标,那麼進攻防禦陣地就是他的一個錯誤。
如果他發現不進攻防禦陣地就無法追求其目标,那麼他應該自問,能否通過威脅防禦者的翼側而将其引出陣地。
隻有當這一手段無效時,進攻者才應決定進攻一處良好的陣地。
此時進攻者從側面進攻陣地,通常困難會少一些。
至于應該選擇哪個側面,則取決于雙方退卻線的位置和方向,即取決于能否威脅敵人的退路和保障自己的退路。
威脅敵人退路和保障自己退路之間可能無法兼顧,此時自然應首先考慮威脅敵退路,因為此舉本身是攻勢屬性,也就是說是與進攻相适應的,而保障自己的退路是守勢屬性。
但是對一處良好陣地中的頑強之敵發起進攻是件糟糕的事,這是肯定的,在此應該将其視為一個主要的事實。
當然不乏這種會戰,而且不乏這種會戰獲勝的例子,例如托爾高會戰[1]、瓦格拉姆會戰(我們不以德累斯頓會戰為例,因為對這場會戰中的對手,我們還不能稱其為頑強的對手)。
但是總的來說,這種防禦陣地受到進攻的危險是很小的。
如果我們再看到,在無數的事例中,即使是最果敢的統帥對良好的防禦陣地也是敬而遠之,那麼我們可以說,這種危險是不存在的。
但是人們不能把我們這裡所談的會戰與常見的會戰混為一談。
大多數的會戰是真正的遭遇戰[2],在這種會戰中,雖然其中一方是停住的,但他是停在一處沒有準備的陣地中。
*** [1]下萊茵地區(derNiedrrhein),指萊茵河下遊兩岸地區,大緻包括今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西部及其與荷蘭接壤的地區。
&mdash&mdash譯者注 [2]1796年戰局初期,奧軍駐德意志戰區的下萊茵軍團右翼在科布倫茨以北采取守勢。
法軍茹爾當的左翼部隊渡過萊茵河和希克河(dieSieg,萊茵河右岸一條支流,長155公裡),向東進攻,迫使奧軍退至拉恩河(dieLahn,萊茵河右岸的一條支流,長245公裡)後面進行防禦。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章 對設防營壘的進攻 十分輕蔑地談論防禦工事及其作用,曾經風行一時。
法國邊境像哨所線[1]一樣的防線屢屢被突破,馮·貝沃恩[2]公爵在布雷斯勞的設防營壘中輸掉會戰,以及托爾高會戰等很多戰例導緻人們輕視工事及其作用。
而弗裡德裡希大帝通過運動和攻勢手段取得的勝利,更加重了人們對一切防禦、一切陣地戰鬥,特别是一切防禦工事的輕視。
如果數千人受命防禦長很多普裡的國土,或者防禦工事不過是颠倒過來的交通壕,那麼它們當然是毫無價值的。
如果人們把希望寄托在它們身上,就會出現危險的缺口。
但是如果人們像常見的空談家那樣,把這種對防禦的輕視擴大到對構築工事這一觀念本身的輕視(滕佩爾霍夫就是這樣做的),難道不是自相矛盾,甚至是十分荒謬的嗎?假如防禦工事不适于加強防禦者的力量,那它們還有什麼用呢?不是這樣的!不僅是理智的思考,而且還有無數的經驗表明,對一處構築良好、有足夠兵力且防守嚴密的防禦工事,必須視為一個一般來說堅不可摧的點,進攻者也是這樣看的。
如果說單個防禦工事就已經能有這樣的效果,那麼人們就不應懷疑,對進攻者來說,進攻一處設防營壘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設防營壘的兵力較少,這是設防營壘的本性決定的,但是守軍利用有利的地形障礙和有力的防禦工事仍可抗擊優勢之敵。
弗裡德裡希大帝盡管可以用兩倍于皮爾納營壘守敵的兵力進攻該營壘,但是他認為進攻該營壘是不可取的。
後來不時有人堅稱當時弗裡德裡希大帝本來是可以攻破皮爾納營壘的,這一說法的唯一根據是當時的薩克森部隊狀況很糟糕,但是這當然絲毫不能證明防禦工事沒有效果。
同時,那些事後認為該營壘不僅可以而且甚至應該很容易就被攻克的人在當時是否會定下進攻該營壘的決心也是個問題。
我們認為,進攻一處設防營壘是一種極不尋常的攻勢手段。
隻有當工事是在匆忙中構築,尚未完工,用以加強工事的、位于其接近地中的障礙物還很少的時候,或者像常見的那樣,整個營壘隻是初具規模,僅完成一半的時候,進攻營壘才是可取的,甚至還是輕易戰勝對手的一個途徑。
*** [1]七年戰争的最後一場大規模會戰。
在1760年戰局最後階段,奧軍統帥道恩率主力在托爾高(Torgau,今德國薩克森州北部一城市,位于易北河畔)西北高地利用地形構築堅固陣地。
11月3日,弗裡德裡希二世率普軍前後夾擊奧軍陣地。
激戰後,奧軍于夜間退回托爾高,次日繼續退向德累斯頓。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遭遇戰&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rencontres&rdquo。
&mdash&mdash譯者 第十一章 對山地的進攻 從第六篇第五章及其以後的幾章[1]中,我們已經足以了解山地在總的戰略關系中的角色,無論是在防禦時,還是在進攻時。
我們在這幾章中也試着闡述了山地作為真正的防線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從中已經得出了結論,知道了進攻方面會如何看待山地的這一作用。
因此,對山地這一重要内容我們在這裡就沒有多少要說的了。
當時我們得出的主要結論是:就一場次要戰鬥或一場主力會戰而言,對山地防禦的看法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在進行次要戰鬥時,隻能把對山地的進攻看作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因為此時所有因素都對進攻者不利;但是在進行主力會戰時,山地對進攻者是有利的。
因此,如果進攻者擁有發起會戰的兵力和決心,就應該在山地與對手作戰,而且一定能從中得到好處。
但是我們在此也不得不再談一下這個問題。
上述結論很難得到他人的認同,因為這個結論不僅與個人印象有矛盾,而且初看上去還與一切戰争經驗相抵觸。
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還看到,一支正在推進、準備進攻的部隊不管是否尋求一次主力會戰,都會把敵人沒有占領位于他和自己之間的山地視為一件莫大的幸事,于是總是急急忙忙地先敵去占領這一山地,而沒有認識到這一行動與進攻者的利益本是矛盾的。
在我們看來,進攻者這樣做也是可以的,但是人們要在這裡更仔細地區分不同的情況。
一支迎向敵人、準備發起一次主力會戰的部隊,當它要翻越一處未被占領的山地時,自然會擔心敵人在最後的時刻恰好封鎖那些它想利用的隘口;假如防禦者封鎖了這些隘口,進攻者就不再擁有防禦者在占據一處普通的山地陣地時通常為進攻者提供的那些好處。
此時防禦者已經不再是展開過大,不再是無法确定進攻者要走哪條道路,而進攻者卻不再能針對敵人的部署來選擇自己的道路了。
因此在這種山地會戰中,進攻者不再具備我們在第六篇中所說的一切有利條件。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有可能位于一處堅不可摧的陣地中。
這樣一來,防禦者就有可能擁有利用山地進行主力會戰的手段。
這當然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是如果人們考慮到防禦者在最後一刻進入并欲扼守一處良好山地陣地時将會遇到的種種困難(特别是當他事先完全沒有占領這個陣地時),我們就會發現這一防禦手段是完全靠不住的,也就是說,進攻者所擔心的那種情況是不大可能發生的。
盡管這種情況不大可能發生,但是擔心這種情況發生卻是很自然的,因為在戰争中經常出現的一個情況就是:一個擔心是很自然的,但又是相當多餘的。
進攻者此時擔心的另一件事情是防禦者以一支前衛部隊或一條前哨鍊進行臨時性的山地防禦。
這個手段也隻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符合防禦者的利益,但是進攻者很難估計此舉在多大程度上對防禦者有利或不利,于是就會擔心遇到最糟糕的情況。
此外,我們上述的這一點見解并不排除一處陣地由于地形的山地特點而完全成為堅不可摧陣地的可能性;在山地以外也有這樣堅不可摧的陣地,例如皮爾納、施莫特塞芬、邁森[2]、費爾德基希;正因為這些陣地不在山地,其作用就更大。
人們當然也可以設想在山地本身找到這樣堅不可摧的陣地(例如在高高的台地上)。
在這種陣地上,防禦者可以擺脫山地陣地常見的不利條件,但是這樣的陣地畢竟是極為少見的,而我們隻能考察大多數的情況。
我們正是在戰史中看到山地是多麼不适于進行決定性的防禦會戰,因為傑出的統帥們要進行這種會戰時總是甯願在平原上部署部隊。
在整個戰史上,除了在革命戰争[3]中,沒有其他在山地進行決定性戰鬥的戰例。
在革命戰争中,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應用理論和推論導緻了人們在本應進行決定性打擊的地方運用了山地陣地。
1793年和1794年在孚日山脈,以及1795年、1796年和1797年在意大利就是這樣的情況。
大家都指責梅拉斯在1800年沒有占領阿爾卑斯山脈的通道[4],但這是欠考慮的批評,可以說是根據表面現象進行的幼稚的批評。
假如拿破侖是在梅拉斯的位置,恐怕也不會去占領這些通道。
一次山地進攻的部署絕大部分是戰術屬性,我們認為在此隻需對山地進攻的一般情況,即那些與戰略關系最密切并且與其交彙的部分做以下說明: 1.由于部隊在山地不能像在其他地方那樣一有緊急情況要求分兵即可離開道路,由一路變成兩路或三路行進,而是大多隻能擁塞在長長的隘路上,因此部隊一般應該一開始即沿多條道路推進,或者更準确地說,應該在一個較寬的正面上推進。
2.針對防禦者展開很寬的山地防禦,進攻者當然應該集中兵力。
在這裡,進攻者包圍整個敵軍是不可想象的。
進攻者要想取得大的勝利,就應更多地采取突破敵防線和擠壓敵兩翼部隊的方法,而不是采取大範圍切割敵軍的方法。
沿敵人的主要退路快速和不停頓地推進,應是進攻者此時自然的追求。
3.但是如果進攻者要對山地中兵力較為集中的敵人發起進攻,那麼迂回就是進攻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因為正面突擊會遇到防禦者最有力的抵抗。
但是迂回必須更多以真正切斷防禦者退路為目的,而不是以戰術上的側面或背後進攻為目的,因為即使是從背後發起進攻,如果防禦者不缺少兵力,那麼借助山地陣地仍能夠進行頑強的抵抗;隻有讓敵人擔心失去退路,進攻者才有望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戰果。
這種對失去退路的擔心在山地中産生得更早,效果也更大,因為人們在最危急的情況下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用手中的劍殺出一條血路的。
但是進攻者單純的佯動在此不是一個充分的手段,它最多是把敵人引出陣地,但不會帶來任何特别的成果,因此進攻者必須以确實切斷敵人退路為目的。
*** [1]對于&ldquo哨所線&rdquo(Kordon)這一概念,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二十二章中有專門論述。
哨所線多沿邊境或越冬營地設置,主要起到警戒和防護的作用,需要時也可用于進攻,常被形象地稱為&ldquo拉長了的要塞&rdquo。
以往有的中文譯者将該詞譯為&ldquo單線式防禦&rdquo,這是不準确的,因為在重要地段也可設置多重哨所線(作者就曾以中國長城為例),而且哨所線既可用于防禦,也可用于進攻。
&mdash&mdash譯者注 [2]馮·貝沃恩(WilhelmAugustHerzogvonBevern,1715&mdash1781),公爵,普魯士将軍。
參加過波蘭王位繼承戰争和三次西裡西亞戰争。
1757年任駐西裡西亞普軍司令。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十五、十六、十七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邁森(Meissen),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位于德累斯頓西北,易北河左岸。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二章 對哨所線的進攻 如果在哨所線的攻防中包含着一次主力決戰,那麼哨所線就會讓進攻者得到真正的好處,因為哨所線的正面過寬,比直接的江河或山地防禦更不符合一次決定性會戰的要求。
1712年歐仁的德南[1]哨所線就可以算是這種情況[2],那一次他的損失與一次會戰失敗的損失完全一樣。
假如當時歐仁集中部署兵力,那麼維拉爾[3]恐怕就很難赢得這一勝利了。
如果進攻者不具備進行一次決定性會戰所需要的手段,那麼即使是哨所線,隻要扼守它們的是敵軍主力,進攻者也要對它敬而遠之。
例如即使是維拉爾,1703年時也沒敢進攻路德維希·馮·巴登-巴登[4]扼守的施托爾霍芬[5]哨所線[6]。
但是如果哨所線隻是由一支次要部隊占據着,那麼自然一切就取決于進攻者能用于進攻的兵力的大小。
此時進攻者遇到的抵抗大多不激烈,勝利成果的價值當然也就比較小。
圍攻者的圍攻環線[7]有自己的特點,我們将在《對戰區的進攻》[8]這一章進行論述。
所有哨所線式的部署(例如得到加強的前哨線等)總是有易被突破的特點。
但是如果突破者不是為了繼續推進并從中求得決戰,那麼突破這些部署就隻能給他帶來較小的成果,這樣的成果在多數情況下不值得人們為其付出努力。
*** [1]革命戰争(Revolutionskrieg),也稱法國革命戰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争(1792&mdash1802)。
&mdash&mdash譯者注 [2]1800年5月,拿破侖率法軍分五路從大聖伯納德、小聖伯納德、辛普朗、聖哥達、塞尼等山口越過阿爾卑斯山進入北意大利。
當時奧地利的梅拉斯将軍沒有派兵防守這些山口。
&mdash&mdash譯者注 [3]德南(Denain),今法國諾爾省一城市,位于斯海爾德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4]1712年7月,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1701&mdash1714)期間,歐仁親王率領奧地利、英國、荷蘭聯軍圍攻法國北部的朗德勒西等要塞,并為保護自己的交通線和基地(馬爾希延要塞),從德南到索曼建起一條長6公裡的防線,由阿爾比馬爾将軍率荷軍防守。
24日,法軍将聯軍大部分兵力吸引到朗德勒西,由維拉爾元帥率領一支部隊襲擊德南,攻破了這條防線。
&mdash&mdash譯者注 [5]維拉爾(ClaudeLouisHectordeVillars,1653&mdash1734),公爵,法國元帥,曾參加路易十四對外進行的曆次戰争。
1712年曾率法軍攻破德南防線。
&mdash&mdash譯者注 [6]路德維希·馮·巴登-巴登(LudwigWilhelmvonBaden-Baden,1655&mdash1707),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元帥,曾參加第五次奧土戰争(1683&mdash1699)。
&mdash&mdash譯者注 [7]施托爾霍芬(Stollhofen),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小鎮萊茵明斯特(Rheinmünster)的一部分。
&mdash&mdash譯者注 [8]又稱比爾&mdash施托爾霍芬線(dieBühl-StollhofenerLinie)。
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期間,邊區伯爵路德維希?威廉?馮?巴登-巴登針對法軍在萊茵河畔新建的路易斯堡要塞,于1701年自萊茵河至黑林山脈建立起一條長10公裡的哨所線。
1703年4月,法軍元帥維拉爾試圖以炮轟和迂回突破該線,但由于邊區伯爵率主力24,000人防守,未能成功。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三章 機動 1.我們在第六篇第三十章已經談過這個問題。
盡管防禦者和進攻者都可以采取機動,但是機動的進攻本性總是多少大于其防禦本性,因此我們想在這裡進一步探讨機動的特點。
2.機動與大規模戰鬥強攻并不對立,而是與直接從進攻手段衍生出來的進攻對立,即使隻是針對敵交通線和退路的一次行動,或者一次牽制性的進攻,等等。
3.如果我們把握住機動這個詞的習慣用法,那麼就可以知道,機動的概念中包含着一種通過誘使敵人犯錯誤,從而在某種程度上由不采取行動,也就是由均勢産生的效果。
機動好比下棋時的頭幾步棋,是雙方在力量均衡時的一種賭博,以便形成一個通往成功的幸運機會,然後将這一機會作為對對手的優勢而加以利用。
4.實施機動的其他考慮(應将其部分視為行動的目标,部分視為行動的根據)主要是: (1)試圖切斷或限制對手的給養供應; (2)與己方的其他部隊會合; (3)威脅對手與其國土腹地或與其他軍團和軍的聯系; (4)威脅對手的退路; (5)以優勢兵力進攻對手的個别地點。
上述這五個考慮有可能體現在具體情況下的最小的細節中,從而使這些細節成為一定時間内一切都圍着它轉的東西。
這時,一座橋梁、一條道路、一個工事往往扮演主要的角色。
它們之所以重要,隻是因為它們與上述五個考慮中的一個有關。
對此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容易闡明的。
(6)一次成功的機動給進攻者,或者更準确地說給積極行動的一方(當然也可能是防禦者)帶來的結果是得到一小塊地方、一座倉庫等。
(7)在戰略機動中有兩組對立的概念,它們看上去像是不同的機動,人們可能用它們推導出錯誤的原則和規則。
但是這四個概念其實都是(而且必須被看作是)事物的必要的組成部分。
第一組對立的概念是包圍和在内線上活動,第二組對立的概念是保持兵力集中和将兵力分散成多個哨所。
(8)對于第一組對立的概念,人們決不能說其中的一個總的來說有資格優先于另一個而被人們運用。
部分原因是如果人們緻力于其中一種行動方式,那麼自然會導緻另一種行動方式成為其自然的平衡物和真正的藥劑;部分原因是包圍與進攻本性相同,留在内線與防禦本性相同,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包圍能給進攻者帶來更多好處,在内線活動能給防禦者帶來更多好處。
哪種形式最适合,就應優先用哪種形式。
(9)對于另一組對立的概念同樣不能說其中一個優于另一個。
兵力較多的一方可以把兵力分散擴展到多個哨所,這樣可以在很多方面為自己創造戰略生存和行動的方便條件,還可以保全其部隊的力量。
兵力較少的一方則不得不更多地保持兵力集中,力求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