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進攻(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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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來彌補由于兵力較少而可能帶來的損失。
較大的機動性是以較強的行軍能力為前提的,因此兵力較少的一方不得不付出更多的體力和精神力量&mdash&mdash這就是最後的結論。
如果我們總是能夠保持前後觀點一緻,想必自然會處處遇到這個結論,因此人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這一結論視為檢驗我們論證的邏輯性的試金石。
1759年和1760年弗裡德裡希大帝對道恩的戰局,1761年他對勞東的戰局,以及1673年和1675年蒙泰庫科利對蒂雷納的戰局[1]始終被認為是兵力較少的一方最巧妙地利用這種機動方式的典範。
我們的見解主要是根據這些戰局得出的。
(10)正如不應濫用上述兩組四個對立的概念而得出錯誤的原則和規則一樣,我們也要提醒不應賦予其他一般條件(例如基地、地形等)以實際上并不存在的重要性和決定性的影響。
追求的好處越小,地點和時機上的細節就越重要,泛泛的和粗線條的東西就越不重要,它們一定程度上在小的算計中是沒有位置的。
1675年,蒂雷納背後緊靠萊茵河,把兵力部署在寬3普裡的正面上,而退卻時要用的橋位于其右翼的最外側[2]。
如果用一般的觀點來考察,還有比這更荒謬的部署嗎?但是他的舉措達到了目的,因此這些舉措被認為有高度的技巧和智慧并非沒有道理。
人們隻有更多地注意細節并根據它們在具體場合想必擁有的價值來評價它們,才會理解這種成功和技巧。
(11)因此我們深信,對機動來說,沒有任何類型的規則可供遵循;沒有任何方法和一般原則可以決定這一行動的價值;在最具體和最微小的情況下,從容的活動、準确、有序、服從和鎮定可以讓人找到手段,去獲得可被感知到的好處;在這場競技中能否取得勝利,主要取決于上述這些特性。
*** [1]圍攻環線(dieZirkumvallationslinie)是圍攻部隊圍繞要圍攻的城市或要塞構築的工事,以防止受圍者突圍或對圍攻者發起進攻。
在沒有另外設置保護圍攻環線(dieKontravallationslinie)的情況下,也可用于抗擊受圍者的解圍或增援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無《對戰區的進攻》一章,涉及對戰區發起進攻的專述隻有本篇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四章 對沼澤地、泛濫地和林地的進攻 沼澤地,也就是無法直接通過隻有少數堤壩路從中穿過的草地,會給戰術進攻帶來特殊的困難,正如我們在《防禦》一篇中已經指出的那樣。
沼澤地很寬,無法靠火炮将敵人從對岸趕走,也無法設計出自己跨越沼澤地的方法。
戰略上的後果就是人們試圖避免向沼澤地發起進攻,而是繞過它。
如果被開墾的程度很高(就像在有些低窪地帶那樣),以至形成無數通道,那麼防禦者的抵抗雖然仍相對較強,但是對進行一場絕對的決戰來說就比較弱了,也就是說完全不适合了。
相反如果低窪地由于泛濫而水位升高(像在荷蘭那樣),那麼抵抗就可以增強到絕對抵抗,從而使任何進攻都不會成功。
荷蘭在1672年的情況表明,當時法軍在攻克和占領位于泛濫線以外的所有要塞後畢竟還有5萬人(先由孔戴,後由弗朗索瓦·盧森堡指揮),卻未能攻克這條泛濫線,盡管防守這條線的也許隻有2萬人。
如果說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魯士人針對荷蘭人的1787年戰局是與此完全相反的結果(普軍以幾乎勢均力敵的兵力和很小的損失攻克了這些泛濫線),那麼人們應從防禦者由于政見不一而分裂的狀況和指揮不一緻中去找原因。
但是最明确的是,這次戰局的成功(就是穿過最後一道泛濫線,一直推進到阿姆斯特丹城下)是以一個極小的事實為基礎的,以至人們不能根據這個戰例就得出一個結論。
這個極小的事實就是哈勒姆湖沒有設防,公爵正是借助這個湖繞過了防線,從背後抵達了阿姆斯特爾芬[1]哨所。
假如荷蘭人在這個湖上有幾艘艦船,公爵就絕不可能抵達阿姆斯特丹城下,因為他當時已經無計可施[2]了。
至于這樣的話會對媾和有什麼影響,與我們這裡要談的内容無關,但是這樣一來普軍肯定不會突破最後一道泛濫線。
冬季當然是洩洪這一防禦手段的天敵,1794年和1795年法國人就表明了這一點,但是隻有嚴寒的冬天才是這樣。
我們同樣把難以通行的林地算作加強防禦的一個有力手段。
如果林地的縱深不大,那麼進攻者可以沿彼此鄰近的幾條道路穿過它,抵達更有利的地區,因為防禦者在單個地點的戰術力量不會大,林地從不像江河或沼澤地那樣被想成是絕對無法通過的。
但是如果像在俄國和波蘭那樣,一大片地區幾乎到處都是林地,進攻者的力量很難走出去,那麼他的處境當然就會非常困難。
我們隻要想一想,進攻者在給養上要與多少困難做鬥争;在昏暗的森林中,進攻者面對到處都有可能出現的對手,要感受到自己在數量上占有優勢是多麼不容易,就可以明白這一點了。
這肯定是進攻者有可能陷入的最糟糕的處境之一。
*** [1]在荷蘭戰争(1672&mdash1678)期間,1673年,德意志的蒙泰庫科利進行機動,渡過萊茵河,占領波恩,順利與奧蘭治公爵的荷蘭軍隊會合,形成兵力上的優勢,迫使蒂雷納退出荷蘭。
1675年,蒙泰庫科利為占領斯特拉斯堡,與蒂雷納相互機動達四個月。
7月27日,蒂雷納在薩斯巴赫會戰中陣亡,法軍暫時退出阿爾薩斯。
&mdash&mdash譯者注 [2]1675年6月初,法國元帥蒂雷納在奧滕海姆附近渡過萊茵河,進至奧芬堡附近。
為阻止蒙泰庫科利,蒂雷納将右翼延伸至奧滕海姆附近的萊茵河畔。
這時蒂雷納隻有一座橋梁可作退路,而且位于其右翼的最外側。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五章 對一個戰區的尋求決戰的進攻 有關這個題目的大部分問題在第六篇已經談過了。
隻要反過來看,對那裡的論述就是對進攻的應有的說明。
一個獨立戰區的概念與防禦的關系總是比它與進攻的關系更密切。
對進攻的一些要點(進攻的對象、勝利的影響範圍),我們已經在本篇探讨過了,而關于進攻本性的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問題,我們要到《戰争計劃》一篇才能予以闡明。
盡管如此,還是有幾點需要在這裡就加以說明。
我們打算還是從意圖大規模決戰的戰局談起。
1.進攻的最直接的目标是一次勝利。
對于防禦者因其防禦地位的本性而擁有的各種好處,進攻者隻能通過兵力優勢來抵消,必要時要以由于自己是進攻者和前進者而給部隊帶來的微弱的優越感來抵消。
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對這種優越感的作用估計過高,其實這種優越感持續不了多久,經不住實際困難的考驗。
可以理解的是,我們此處的前提是防禦者與進攻者一樣行事無誤和恰當。
我們之所以做這一說明,是想消除人們對襲擊和出敵不意的含混想法。
人們通常認為襲擊和出敵不意是進攻取得勝利的豐富源泉。
其實如果沒有特别的和具體的條件,襲擊和出敵不意是無法實現的。
關于真正的戰略上的襲擊,我們在其他地方[1]已經說過了。
如果進攻者缺少物質優勢,那麼就應具備士氣優勢,以彌補進攻這一作戰形式的劣勢。
如果進攻者在士氣上也沒有優勢,那麼進攻就沒有了動力,就不會成功。
2.如同謹慎是防禦者真正的保護神一樣,大膽和自信是進攻者的保護神。
這并不是說兩者可以缺少對方的特點,而是說謹慎與防禦有更密切的關系,大膽、自信與進攻有更密切的關系。
這些特點之所以是必要的,隻是因為軍事行動不是數學演算,而是一種在黑暗或者最多是昏暗的領域中進行的活動。
在這裡,人們不得不信賴那些最适合帶領他們達到目标的指揮官。
防禦者在士氣方面表現得越無力,進攻者就越要大膽。
3.要想取得勝利,就要讓敵人的主力與自己的主力作戰。
進攻者對這一點的疑問比防禦者少,因為進攻者是尋找通常已經停在陣地中的防禦者。
不過我們在《防禦》一篇中曾斷言,如果防禦者已經做出了錯誤的部署,那麼進攻者就不應去尋找防禦者,因為進攻者可以确信,防禦者會來找他,這樣他就有了有利條件,即在防禦者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與之作戰。
這時一切都取決于進攻者是否選擇了最重要的道路和方向。
我們在讨論防禦時擱置了這一點,并且讓讀者參閱本章,因此我們想在這裡對這個問題做必要的說明。
4.至于什麼是可以進攻的較近的目标(勝利的目的),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
如果這些目标在受到進攻的戰區内,并在很可能出現的勝利的影響範圍内,那麼通往這些目标的道路就是進攻者突擊的自然方向。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進攻的目标通常在取得勝利的情況下才有其意義,因此對勝利總是要和進攻目标聯系在一起考慮;因此對進攻者來說,重要的不僅是抵達進攻目标,而且是要成為勝利者,因此他突擊的方向不應指向目标本身,而應指向敵軍前往這一目标所要走的那條道路。
那條道路就是我們最先要進攻的對象。
進攻者如果在敵軍抵達進攻目标之前向它發起進攻,切斷敵軍與這個目标之間的聯系,并在這一處境下打敗敵軍,就可以取得大得多的勝利。
例如,假設敵人的首都是進攻的主要目标,而防禦者沒有把兵力部署在首都與進攻者之間,那麼進攻者直取首都就是不正确的。
更好的辦法是将前進方向指向敵軍和首都之間的交通線,并在那裡尋求勝利,一旦取得這一勝利,敵人的首都也就唾手可得了。
如果在進攻的勝利影響範圍内沒有大的目标,那麼敵軍與最近的大目标之間的交通線就是具有特别重要性的地方。
在這種情況下,每個進攻者都要自問:如果我在會戰中有幸獲勝,我應利用這一勝利做什麼?回答是:這一勝利可以讓他取得的下一個目标就是突擊的自然方向。
如果防禦者是部署在這個方向上的,那麼進攻者這樣做就是正确的,要做的無非就是去那裡尋找他。
假如防禦者的陣地太堅固,那麼進攻者就應嘗試從其陣地側面通過,也就是說要化拙成巧;如果防禦者在這個方向上,但沒有在對進攻者來說合适的位置上,那麼進攻者仍應選擇這一方向,一旦前進到與防禦者的平行位置,而防禦者沒有側向前出,進攻者就應轉向敵軍與進攻目标之間的交通線,以便在那裡尋找敵人;假如敵軍完全停了下來,那麼進攻者就應回身轉向他們,以便從背後對其發起進攻。
在進攻者可選擇的通向目标的所有道路中,大的通商要道永遠是最好和最自然的。
如果這些道路有過大的彎曲段,進攻者自然應放棄這些路段,另選較直的道路(即使是較小的道路),因為退卻路過于彎曲總是很讓進攻者擔心的。
5.進攻者在尋求大規模決戰時絕沒有分兵的理由。
如果他還是這樣做了,那麼大多數情況下要視為進攻者由于概念不清而犯的錯誤。
進攻者各路部隊前進時的整個寬度隻要能保證同時發起進攻就行了。
如果防禦者自己分了兵,那麼這對進攻者來說更多是帶來了好處,當然進攻者此時也可進行一些小規模的佯動,這些佯動在一定程度上是戰略佯攻[2],目的是确保這些好處,為此而進行分兵就是有理由的。
如果進攻者總歸是有必要分成多路部隊,則應對此加以利用,組織戰術進攻中的包圍,因為包圍這一形式對進攻來說是自然的,若無緊急情況不應錯過。
但是這種包圍應保持戰術本性,因為在大規模戰鬥時,如果進攻者進行戰略包圍,完全是浪費力量。
隻有當進攻者十分強大,以至可視為穩操勝券時,人們才能原諒他的戰略包圍行動。
6.但是進攻也需要謹慎,因為進攻者也有要保護的背後和交通線。
進攻者應該盡量通過其前進的方式進行這種保護,也就是說進攻者的背後和交通線恰恰應由進攻部隊本身來保護。
如果進攻者不得不特别指派一部分部隊來完成這個任務,即要從進攻部隊中分出兵力,那麼這自然會削弱突擊本身的力量。
由于一個規模較大的軍團通常至少以一日行程的寬度前進,因此如果交通線和退卻線偏離行軍正面的垂直線不是太多的話,軍團的正面大多就可以保護它們了。
進攻者在這方面面臨的危險程度,主要是依對手的位置和特點而定。
在一切都面臨大規模決戰氛圍壓力的情況下,防禦者一般沒有多少餘力對進攻者的背後和交通線(退卻線)采取行動;因此進攻者一般不必對此過于擔心。
但是如果進攻者已經停止了前進,其本身逐漸越來越多地轉入防禦狀态,那麼保護後方就變得越來越有必要,越來越成為一個主要問題。
由于進攻者的後方就事物的本性來說比防禦者的後方薄弱,因此防禦者早在轉入真正的進攻以前,甚至當他自己還在不斷地放棄國土時,就已經可以開始對進攻者的交通線采取行動了。
*** [1]阿姆斯特爾芬(Amstelveen),今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南部一城區。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無計可施&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auboutdesonlatin&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六章 對一個戰區的不求決戰的進攻 1.即使進攻者的意志和力量不足以進行一場大的決戰,但他針對某個小目标發起戰略進攻的特定意圖還是可能存在的。
如果這一進攻成功,那麼随着這個小目标的到手,整個局勢就會出現平靜和均勢;如果進攻者在進攻中遇到一些困難,那麼總的前進在得到這個小目标以前就會停止。
這時取而代之的是尋機發起攻勢或戰略機動。
這就是大多數戰局的特點。
2.構成這種攻勢目标的進攻對象是: (1)一個地區。
占領一個地區可以得到的好處是:便于得到給養;必要時也可以征收戰争稅;有利于保護本國的一個地區;在媾和時可作為交換物。
有時軍隊榮譽這一概念也與占領一個地區聯系在一起。
在路易十四世統治時期,法軍統帥們的戰局中就不斷出現這種情況。
占領一個地區後,能或不能守住是有很大區别的。
通常隻有當這個地區與自己的戰區相鄰,構成自己戰區的一個自然補充部分時,占領者才有可能守住它。
隻有這樣的地區才能在媾和時作為交換物,對其他地區則通常隻是在一個戰局期間加以占領,冬天時就要離開。
(2)一個重要倉庫。
如果一個倉庫不重要,那麼它大概也就不會被看作一次決定整個戰局的攻勢的目标。
占領倉庫本身雖然使防禦者失去倉庫,使進攻者得到倉庫,但是進攻者從中得到的主要好處在于防禦者因此而被迫後退一段距離,放棄一個他原本可以保有的地區。
因此,奪取倉庫其實更多是手段,我們在這裡之所以把奪取倉庫當作目的提出來,隻因為它是行動最近的和明确的目标。
(3)一個要塞。
我們将用專門的一章來讨論奪取要塞的問題,讀者可以參閱那一章[1]。
根據那一章闡述的理由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在無法以完全打垮對手或者占領其國土的一個重要部分為目的的進攻戰争和戰局中,要塞總是最主要和最理想的進攻目标。
從而也就容易解釋,為什麼在要塞衆多的尼德蘭,一切考慮總是圍繞着占領這個或那個要塞進行,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樣做的主要考慮根本不是要逐步占領整個省份,而是把每個要塞看作本身似乎具有某種價值的單獨的要素。
進攻者在對要塞采取行動時,關注更多的似乎是方便與否以及是否容易,而非要塞的價值。
然而圍攻一個并非完全不重要的要塞,始終是一個大的行動,因為它要花費大量的資金。
在并不總是關系到全局的戰争中,對花費大量資金是必須慎重考慮的,因此這樣的圍攻在這裡已經是一次戰略進攻的重要目标之一了。
要塞越是不重要,或者圍攻者越是不認真,圍攻的準備越是差,一切越隻是計劃順帶[2]着進行,那麼這個戰略目标就越會變小,就越适合以很小的兵力和意圖來行動。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給戰局增添榮譽,整個行動往往降為純粹的裝模作樣,因為作為進攻者的一方畢竟是想做些什麼。
(4)為得到戰利品,或者隻為軍隊的榮譽,有時僅僅是出于統帥的虛榮心而進行一次有利的戰鬥、小規模的會戰,甚或一次會戰。
隻有那些對戰史完全無知的人才懷疑這種情況會出現。
在路易十四世時代法國人進行的戰局中,大多數的攻勢會戰都是這種類型。
但是更有必要的是指出這些東西并非沒有客觀重要性,它們不是單純滿足虛榮心的遊戲,而是對媾和有十分确切的影響,也就是說它們能使進攻者相當直接地達到目标。
軍隊的榮譽、軍隊和統帥的士氣優勢在起作用時,是肉眼看不見的,卻始終貫穿于整個軍事行動。
這樣一次戰鬥要達到目标,當然要有兩個前提:第一,勝利的希望相當大;第二,即使戰鬥失利,受到的損失也不會太大。
當然人們對這種在有限條件下為有限目标而進行的會戰與那種純粹由于精神上的軟弱而沒有利用勝利的會戰是不能混淆的。
3.上述進攻對象除了第(4)項以外,都可以不經過大的戰鬥就得到,而且進攻者通常尋求不經過大的戰鬥即得到這些對象。
進攻者不經過決定性的戰鬥而得到對象的手段,都是針對防禦者在其戰區内的利益的,包括:威脅防禦者的交通線(無論是與給養有聯系的部分,例如倉庫、富庶的省份、水路等,還是與其他部隊和重要地點有聯系的部分,例如橋梁、隘口等);占領敵人無法将我們從中趕走的以及位置于敵不利的堅固陣地;占領重要城市、富饒的地帶和可能誘發當地民衆造反的不安定地區;威脅敵人弱小的盟友;等等。
如果進攻者确實切斷了防禦者的上述交通線(而且采取的方式是防禦者不付出大的代價就無法恢複),如果進攻者準備占領上述那些地點,那麼就會迫使防禦者在更後面或側面進入另一處陣地,以保護其上述目标并放棄一些較小的目标。
這樣防禦者就讓出了一個地帶,一座倉庫、一處要塞就失去保護了,就會導緻前者被攻占,後者被圍攻。
這時有可能發生較大或較小的戰鬥,但是這些戰鬥不是進攻者所尋求的,也不應把它們當作目的,而隻應當作一件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因此戰鬥的規模和重要性都不會超過一定的程度。
4.對進攻者的交通線采取行動,是防禦者的一種還擊方式。
在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這種還擊方式隻有當進攻者的行動線很長時才應采取,相反在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這種還擊方式則更多是符合事物本性的。
在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進攻者交通線很長的情況雖然很少,但是此時對防禦者來說,重要的并不是要給進攻者造成多大損失,僅是襲擾和減少進攻者的給養往往就已經能起到作用了。
如果進攻者的交通線不長,那麼防禦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換用延長與敵人戰鬥時間的辦法。
因此,保護戰略翼側成為進攻者的一項重要任務。
如果進攻者與防禦者之間發生了旨在保護自己翼側和威脅對方翼側的鬥争,那麼進攻者就必須用自己的兵力優勢來彌補自己固有的不利。
如果進攻者還有足夠的能力和決心敢于對敵人的一支部隊或者主力本身進行一次大的進攻,那麼通過讓對手面臨這種危險就能讓進攻者自己受到最好的保護。
5.最後我們還要想到,在這種戰争中,進攻者比其對手還有一個大的有利條件,即進攻者比防禦者更能根據對方的意圖和能力更準确地判斷對方。
預估進攻者會有多大的進取精神和膽量,比預估防禦者是否準備采取些大行動要困難得多。
實際上,選擇防禦這種作戰形式通常就已經證明人們不想采取什麼積極行動;此外,大規模還擊的準備與一般的防禦準備之間的差别,比抱有大企圖的進攻準備與抱有小企圖的進攻準備之間的差别要大得多;最後,防禦者不得不較早地采取其舉措,而進攻者則有據此再行動的後手優勢。
*** [1]指本書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佯攻&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faussesattaques&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七章 對要塞的進攻 關于對要塞的進攻,我們在這裡當然不能從築壘作業方面來加以研究,而是準備從三個方面研究:第一,與進攻要塞有關的戰略目的;第二,如何從諸多要塞中選擇要進攻的要塞;第三,保護圍攻的方式。
使敵人失去一處要塞會削弱其防禦能力,如果該要塞構成敵人防禦的一個重要部分,則更是如此;進攻者占領要塞,可以從中得到很大的便利,例如可以把它用作倉庫和補給站,用它保護周圍的地區和舍營地等;當進攻者最後要轉入防禦時,要塞就會成為這種防禦的最強大的支柱。
要塞在戰争進程中與戰區的所有這些關系,我們在《防禦》一篇中論述要塞時已經做了充分的說明。
對那些論述内容反過來看,就是對要塞進攻的應有說明。
攻占要塞的問題在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局中與在其他戰局中也是有很大區别的。
在前一種戰局中,對攻占要塞總應看作是一個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
此時人們還要在其他地方進行決戰,可是對一些要塞又不能不圍攻,因此隻好在決戰之前對它們進行圍攻。
隻有當決戰已經完全結束,危機和力量的緊張狀态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也就是說,當平靜的狀态已經出現時,攻占要塞才能起到鞏固已占地區的作用。
這時攻占要塞雖然還需要艱辛努力和耗費力量,但大多不會面臨什麼危險。
進攻者在危機中圍攻一處要塞,會極大地增大這一危機,對進攻者是不利的;很明顯,沒有什麼行動能像圍攻要塞那樣如此嚴重地削弱進攻者的力量,也就是說,沒有什麼行動能像圍攻要塞那樣肯定會使進攻者在一段時間内失去優勢。
但在有的情況下,進攻者隻要想繼續前進,就隻能攻占某個要塞,此時則應将圍攻要塞視為對進攻的一個有力推進;圍攻前決出的勝負越少,危機就越大。
關于這方面有待研究的問題,我們将在《戰争計劃》一篇中探讨。
在目标有限的戰局中,攻占要塞通常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
攻占要塞被看作是一個獨立的小規模攻占行動,與其他攻占行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攻占要塞是一個有明确限定的小行動,不需要花費較大的力量,因此不必擔心一旦失敗會使戰事倒退。
2.要塞在媾和時可以作為很好的交換物。
3.圍攻要塞是對進攻的一個有力推進,或者至少看上去是這樣,它不像進攻中的其他推進行動那樣會使力量不斷受到削弱。
4.圍攻是一種不會帶來災難性後果的行動。
由于攻占要塞具有上述優點,因此攻占敵人的一個或多個要塞通常就成為那些無法設定更大目标的戰略進攻的一個内容。
在難以決定圍攻哪個要塞時,做出選擇的根據是: 1.要圍攻的這個要塞在攻占後應便于守住,這樣在媾和時就可以把它作為高價值的交換物。
2.攻占手段的多少。
手段少時隻能圍攻小的要塞,确實攻占一個小要塞,比在一個大要塞前失利好。
3.要塞的堅固程度。
要塞的堅固程度與要塞的重要性顯然并不總是成正比。
如果放着一個不是很堅固的要塞不去攻占,卻把力量浪費在一個非常堅固但不重要的要塞上,那麼這是再愚蠢不過的了。
4.要塞裝備和守軍的強弱多寡。
如果要塞守軍少、裝備差,那麼攻占這個要塞自然就更容易;但是在此必須指出,守軍和裝備的強弱多寡必須同時計入一同決定要塞重要性的那些因素,因為守軍和裝備直接是敵人作戰力量的一部分,不能與築城工事同等看待。
因此,攻占一個有衆多守軍的要塞有可能比攻占一個工事特别堅固的要塞更值得付出代價。
5.運輸攻城辎重的難易。
大多數圍攻之所以失敗,是由于缺乏攻城辎重,而缺乏攻城辎重大多是由于運輸困難。
1712年歐仁圍攻朗德勒西[1]和1758年弗裡德裡希大帝圍攻奧爾米茨[2]失利就是最突出的例子。
6.保護圍攻的難易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問題。
保護圍攻有兩個根本不同的方法:一是通過圍攻部隊的防禦工事(設置一條圍攻環線);二是通過一條所謂的監視線。
第一個方法現在已經完全過時了,盡管有一個重要理由仍明顯支持它的存在。
這個重要理由就是,以這種方式保護圍攻,進攻者的大部隊就不會再因分兵而受到削弱了(這種削弱對圍攻者肯定是很不利的),但是進攻者的大部隊還是會以其他方式受到很明顯的削弱: (1)進攻者環繞要塞的位置通常要求部隊相對于自己的實力部署得過于展開。
(2)要塞守軍(還應把他們的實力計入前來解圍的部隊)除了最初與我軍對峙的部隊以外,一般不再分兵,在這種情況下可把它看作位于我方營壘中間的一支敵軍,但是它受到要塞城垣的保護,不會受到損傷,或者至少是不可制服的,其行動效果從而得到很大的提高。
(3)對一道圍攻環線的防禦隻能是最絕對的防禦,因為正面向外的環形部署是所有部署形式中最弱和最不利的,最不便進行有利的出擊,因此圍攻環線内的部隊隻能在其工事中拼死抵抗。
容易理解的是,這種防禦占用兵力對防禦力量造成的削弱可能比使用一支監視部隊造成的削弱大得多(組建一支監視部隊也許會使大部隊減少三分之一的兵力)。
如果我們再看到,自弗裡德裡希大帝以來,人們普遍偏好實施所謂攻勢(其實人們并非總是處于攻勢)、運動和機動,而不喜歡防禦工事,那麼我們就不會為圍攻環線完全不再時髦而感到奇怪了。
不過,在圍攻環線的防禦中,戰術抵抗能力的削弱絕不是其唯一的缺點。
我們在提出這個缺點的同時之所以立即列舉了一些對圍攻環線的偏見,是因為這些偏見與這個缺點關系十分密切。
一道圍攻環線實際上隻能保護整個戰區中被它圍起來的那個地區,其餘所有地區,如
較大的機動性是以較強的行軍能力為前提的,因此兵力較少的一方不得不付出更多的體力和精神力量&mdash&mdash這就是最後的結論。
如果我們總是能夠保持前後觀點一緻,想必自然會處處遇到這個結論,因此人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這一結論視為檢驗我們論證的邏輯性的試金石。
1759年和1760年弗裡德裡希大帝對道恩的戰局,1761年他對勞東的戰局,以及1673年和1675年蒙泰庫科利對蒂雷納的戰局[1]始終被認為是兵力較少的一方最巧妙地利用這種機動方式的典範。
我們的見解主要是根據這些戰局得出的。
(10)正如不應濫用上述兩組四個對立的概念而得出錯誤的原則和規則一樣,我們也要提醒不應賦予其他一般條件(例如基地、地形等)以實際上并不存在的重要性和決定性的影響。
追求的好處越小,地點和時機上的細節就越重要,泛泛的和粗線條的東西就越不重要,它們一定程度上在小的算計中是沒有位置的。
1675年,蒂雷納背後緊靠萊茵河,把兵力部署在寬3普裡的正面上,而退卻時要用的橋位于其右翼的最外側[2]。
如果用一般的觀點來考察,還有比這更荒謬的部署嗎?但是他的舉措達到了目的,因此這些舉措被認為有高度的技巧和智慧并非沒有道理。
人們隻有更多地注意細節并根據它們在具體場合想必擁有的價值來評價它們,才會理解這種成功和技巧。
(11)因此我們深信,對機動來說,沒有任何類型的規則可供遵循;沒有任何方法和一般原則可以決定這一行動的價值;在最具體和最微小的情況下,從容的活動、準确、有序、服從和鎮定可以讓人找到手段,去獲得可被感知到的好處;在這場競技中能否取得勝利,主要取決于上述這些特性。
*** [1]圍攻環線(dieZirkumvallationslinie)是圍攻部隊圍繞要圍攻的城市或要塞構築的工事,以防止受圍者突圍或對圍攻者發起進攻。
在沒有另外設置保護圍攻環線(dieKontravallationslinie)的情況下,也可用于抗擊受圍者的解圍或增援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無《對戰區的進攻》一章,涉及對戰區發起進攻的專述隻有本篇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四章 對沼澤地、泛濫地和林地的進攻 沼澤地,也就是無法直接通過隻有少數堤壩路從中穿過的草地,會給戰術進攻帶來特殊的困難,正如我們在《防禦》一篇中已經指出的那樣。
沼澤地很寬,無法靠火炮将敵人從對岸趕走,也無法設計出自己跨越沼澤地的方法。
戰略上的後果就是人們試圖避免向沼澤地發起進攻,而是繞過它。
如果被開墾的程度很高(就像在有些低窪地帶那樣),以至形成無數通道,那麼防禦者的抵抗雖然仍相對較強,但是對進行一場絕對的決戰來說就比較弱了,也就是說完全不适合了。
相反如果低窪地由于泛濫而水位升高(像在荷蘭那樣),那麼抵抗就可以增強到絕對抵抗,從而使任何進攻都不會成功。
荷蘭在1672年的情況表明,當時法軍在攻克和占領位于泛濫線以外的所有要塞後畢竟還有5萬人(先由孔戴,後由弗朗索瓦·盧森堡指揮),卻未能攻克這條泛濫線,盡管防守這條線的也許隻有2萬人。
如果說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魯士人針對荷蘭人的1787年戰局是與此完全相反的結果(普軍以幾乎勢均力敵的兵力和很小的損失攻克了這些泛濫線),那麼人們應從防禦者由于政見不一而分裂的狀況和指揮不一緻中去找原因。
但是最明确的是,這次戰局的成功(就是穿過最後一道泛濫線,一直推進到阿姆斯特丹城下)是以一個極小的事實為基礎的,以至人們不能根據這個戰例就得出一個結論。
這個極小的事實就是哈勒姆湖沒有設防,公爵正是借助這個湖繞過了防線,從背後抵達了阿姆斯特爾芬[1]哨所。
假如荷蘭人在這個湖上有幾艘艦船,公爵就絕不可能抵達阿姆斯特丹城下,因為他當時已經無計可施[2]了。
至于這樣的話會對媾和有什麼影響,與我們這裡要談的内容無關,但是這樣一來普軍肯定不會突破最後一道泛濫線。
冬季當然是洩洪這一防禦手段的天敵,1794年和1795年法國人就表明了這一點,但是隻有嚴寒的冬天才是這樣。
我們同樣把難以通行的林地算作加強防禦的一個有力手段。
如果林地的縱深不大,那麼進攻者可以沿彼此鄰近的幾條道路穿過它,抵達更有利的地區,因為防禦者在單個地點的戰術力量不會大,林地從不像江河或沼澤地那樣被想成是絕對無法通過的。
但是如果像在俄國和波蘭那樣,一大片地區幾乎到處都是林地,進攻者的力量很難走出去,那麼他的處境當然就會非常困難。
我們隻要想一想,進攻者在給養上要與多少困難做鬥争;在昏暗的森林中,進攻者面對到處都有可能出現的對手,要感受到自己在數量上占有優勢是多麼不容易,就可以明白這一點了。
這肯定是進攻者有可能陷入的最糟糕的處境之一。
*** [1]在荷蘭戰争(1672&mdash1678)期間,1673年,德意志的蒙泰庫科利進行機動,渡過萊茵河,占領波恩,順利與奧蘭治公爵的荷蘭軍隊會合,形成兵力上的優勢,迫使蒂雷納退出荷蘭。
1675年,蒙泰庫科利為占領斯特拉斯堡,與蒂雷納相互機動達四個月。
7月27日,蒂雷納在薩斯巴赫會戰中陣亡,法軍暫時退出阿爾薩斯。
&mdash&mdash譯者注 [2]1675年6月初,法國元帥蒂雷納在奧滕海姆附近渡過萊茵河,進至奧芬堡附近。
為阻止蒙泰庫科利,蒂雷納将右翼延伸至奧滕海姆附近的萊茵河畔。
這時蒂雷納隻有一座橋梁可作退路,而且位于其右翼的最外側。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五章 對一個戰區的尋求決戰的進攻 有關這個題目的大部分問題在第六篇已經談過了。
隻要反過來看,對那裡的論述就是對進攻的應有的說明。
一個獨立戰區的概念與防禦的關系總是比它與進攻的關系更密切。
對進攻的一些要點(進攻的對象、勝利的影響範圍),我們已經在本篇探讨過了,而關于進攻本性的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問題,我們要到《戰争計劃》一篇才能予以闡明。
盡管如此,還是有幾點需要在這裡就加以說明。
我們打算還是從意圖大規模決戰的戰局談起。
1.進攻的最直接的目标是一次勝利。
對于防禦者因其防禦地位的本性而擁有的各種好處,進攻者隻能通過兵力優勢來抵消,必要時要以由于自己是進攻者和前進者而給部隊帶來的微弱的優越感來抵消。
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對這種優越感的作用估計過高,其實這種優越感持續不了多久,經不住實際困難的考驗。
可以理解的是,我們此處的前提是防禦者與進攻者一樣行事無誤和恰當。
我們之所以做這一說明,是想消除人們對襲擊和出敵不意的含混想法。
人們通常認為襲擊和出敵不意是進攻取得勝利的豐富源泉。
其實如果沒有特别的和具體的條件,襲擊和出敵不意是無法實現的。
關于真正的戰略上的襲擊,我們在其他地方[1]已經說過了。
如果進攻者缺少物質優勢,那麼就應具備士氣優勢,以彌補進攻這一作戰形式的劣勢。
如果進攻者在士氣上也沒有優勢,那麼進攻就沒有了動力,就不會成功。
2.如同謹慎是防禦者真正的保護神一樣,大膽和自信是進攻者的保護神。
這并不是說兩者可以缺少對方的特點,而是說謹慎與防禦有更密切的關系,大膽、自信與進攻有更密切的關系。
這些特點之所以是必要的,隻是因為軍事行動不是數學演算,而是一種在黑暗或者最多是昏暗的領域中進行的活動。
在這裡,人們不得不信賴那些最适合帶領他們達到目标的指揮官。
防禦者在士氣方面表現得越無力,進攻者就越要大膽。
3.要想取得勝利,就要讓敵人的主力與自己的主力作戰。
進攻者對這一點的疑問比防禦者少,因為進攻者是尋找通常已經停在陣地中的防禦者。
不過我們在《防禦》一篇中曾斷言,如果防禦者已經做出了錯誤的部署,那麼進攻者就不應去尋找防禦者,因為進攻者可以确信,防禦者會來找他,這樣他就有了有利條件,即在防禦者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與之作戰。
這時一切都取決于進攻者是否選擇了最重要的道路和方向。
我們在讨論防禦時擱置了這一點,并且讓讀者參閱本章,因此我們想在這裡對這個問題做必要的說明。
4.至于什麼是可以進攻的較近的目标(勝利的目的),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
如果這些目标在受到進攻的戰區内,并在很可能出現的勝利的影響範圍内,那麼通往這些目标的道路就是進攻者突擊的自然方向。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進攻的目标通常在取得勝利的情況下才有其意義,因此對勝利總是要和進攻目标聯系在一起考慮;因此對進攻者來說,重要的不僅是抵達進攻目标,而且是要成為勝利者,因此他突擊的方向不應指向目标本身,而應指向敵軍前往這一目标所要走的那條道路。
那條道路就是我們最先要進攻的對象。
進攻者如果在敵軍抵達進攻目标之前向它發起進攻,切斷敵軍與這個目标之間的聯系,并在這一處境下打敗敵軍,就可以取得大得多的勝利。
例如,假設敵人的首都是進攻的主要目标,而防禦者沒有把兵力部署在首都與進攻者之間,那麼進攻者直取首都就是不正确的。
更好的辦法是将前進方向指向敵軍和首都之間的交通線,并在那裡尋求勝利,一旦取得這一勝利,敵人的首都也就唾手可得了。
如果在進攻的勝利影響範圍内沒有大的目标,那麼敵軍與最近的大目标之間的交通線就是具有特别重要性的地方。
在這種情況下,每個進攻者都要自問:如果我在會戰中有幸獲勝,我應利用這一勝利做什麼?回答是:這一勝利可以讓他取得的下一個目标就是突擊的自然方向。
如果防禦者是部署在這個方向上的,那麼進攻者這樣做就是正确的,要做的無非就是去那裡尋找他。
假如防禦者的陣地太堅固,那麼進攻者就應嘗試從其陣地側面通過,也就是說要化拙成巧;如果防禦者在這個方向上,但沒有在對進攻者來說合适的位置上,那麼進攻者仍應選擇這一方向,一旦前進到與防禦者的平行位置,而防禦者沒有側向前出,進攻者就應轉向敵軍與進攻目标之間的交通線,以便在那裡尋找敵人;假如敵軍完全停了下來,那麼進攻者就應回身轉向他們,以便從背後對其發起進攻。
在進攻者可選擇的通向目标的所有道路中,大的通商要道永遠是最好和最自然的。
如果這些道路有過大的彎曲段,進攻者自然應放棄這些路段,另選較直的道路(即使是較小的道路),因為退卻路過于彎曲總是很讓進攻者擔心的。
5.進攻者在尋求大規模決戰時絕沒有分兵的理由。
如果他還是這樣做了,那麼大多數情況下要視為進攻者由于概念不清而犯的錯誤。
進攻者各路部隊前進時的整個寬度隻要能保證同時發起進攻就行了。
如果防禦者自己分了兵,那麼這對進攻者來說更多是帶來了好處,當然進攻者此時也可進行一些小規模的佯動,這些佯動在一定程度上是戰略佯攻[2],目的是确保這些好處,為此而進行分兵就是有理由的。
如果進攻者總歸是有必要分成多路部隊,則應對此加以利用,組織戰術進攻中的包圍,因為包圍這一形式對進攻來說是自然的,若無緊急情況不應錯過。
但是這種包圍應保持戰術本性,因為在大規模戰鬥時,如果進攻者進行戰略包圍,完全是浪費力量。
隻有當進攻者十分強大,以至可視為穩操勝券時,人們才能原諒他的戰略包圍行動。
6.但是進攻也需要謹慎,因為進攻者也有要保護的背後和交通線。
進攻者應該盡量通過其前進的方式進行這種保護,也就是說進攻者的背後和交通線恰恰應由進攻部隊本身來保護。
如果進攻者不得不特别指派一部分部隊來完成這個任務,即要從進攻部隊中分出兵力,那麼這自然會削弱突擊本身的力量。
由于一個規模較大的軍團通常至少以一日行程的寬度前進,因此如果交通線和退卻線偏離行軍正面的垂直線不是太多的話,軍團的正面大多就可以保護它們了。
進攻者在這方面面臨的危險程度,主要是依對手的位置和特點而定。
在一切都面臨大規模決戰氛圍壓力的情況下,防禦者一般沒有多少餘力對進攻者的背後和交通線(退卻線)采取行動;因此進攻者一般不必對此過于擔心。
但是如果進攻者已經停止了前進,其本身逐漸越來越多地轉入防禦狀态,那麼保護後方就變得越來越有必要,越來越成為一個主要問題。
由于進攻者的後方就事物的本性來說比防禦者的後方薄弱,因此防禦者早在轉入真正的進攻以前,甚至當他自己還在不斷地放棄國土時,就已經可以開始對進攻者的交通線采取行動了。
*** [1]阿姆斯特爾芬(Amstelveen),今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南部一城區。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無計可施&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auboutdesonlatin&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六章 對一個戰區的不求決戰的進攻 1.即使進攻者的意志和力量不足以進行一場大的決戰,但他針對某個小目标發起戰略進攻的特定意圖還是可能存在的。
如果這一進攻成功,那麼随着這個小目标的到手,整個局勢就會出現平靜和均勢;如果進攻者在進攻中遇到一些困難,那麼總的前進在得到這個小目标以前就會停止。
這時取而代之的是尋機發起攻勢或戰略機動。
這就是大多數戰局的特點。
2.構成這種攻勢目标的進攻對象是: (1)一個地區。
占領一個地區可以得到的好處是:便于得到給養;必要時也可以征收戰争稅;有利于保護本國的一個地區;在媾和時可作為交換物。
有時軍隊榮譽這一概念也與占領一個地區聯系在一起。
在路易十四世統治時期,法軍統帥們的戰局中就不斷出現這種情況。
占領一個地區後,能或不能守住是有很大區别的。
通常隻有當這個地區與自己的戰區相鄰,構成自己戰區的一個自然補充部分時,占領者才有可能守住它。
隻有這樣的地區才能在媾和時作為交換物,對其他地區則通常隻是在一個戰局期間加以占領,冬天時就要離開。
(2)一個重要倉庫。
如果一個倉庫不重要,那麼它大概也就不會被看作一次決定整個戰局的攻勢的目标。
占領倉庫本身雖然使防禦者失去倉庫,使進攻者得到倉庫,但是進攻者從中得到的主要好處在于防禦者因此而被迫後退一段距離,放棄一個他原本可以保有的地區。
因此,奪取倉庫其實更多是手段,我們在這裡之所以把奪取倉庫當作目的提出來,隻因為它是行動最近的和明确的目标。
(3)一個要塞。
我們将用專門的一章來讨論奪取要塞的問題,讀者可以參閱那一章[1]。
根據那一章闡述的理由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在無法以完全打垮對手或者占領其國土的一個重要部分為目的的進攻戰争和戰局中,要塞總是最主要和最理想的進攻目标。
從而也就容易解釋,為什麼在要塞衆多的尼德蘭,一切考慮總是圍繞着占領這個或那個要塞進行,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樣做的主要考慮根本不是要逐步占領整個省份,而是把每個要塞看作本身似乎具有某種價值的單獨的要素。
進攻者在對要塞采取行動時,關注更多的似乎是方便與否以及是否容易,而非要塞的價值。
然而圍攻一個并非完全不重要的要塞,始終是一個大的行動,因為它要花費大量的資金。
在并不總是關系到全局的戰争中,對花費大量資金是必須慎重考慮的,因此這樣的圍攻在這裡已經是一次戰略進攻的重要目标之一了。
要塞越是不重要,或者圍攻者越是不認真,圍攻的準備越是差,一切越隻是計劃順帶[2]着進行,那麼這個戰略目标就越會變小,就越适合以很小的兵力和意圖來行動。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給戰局增添榮譽,整個行動往往降為純粹的裝模作樣,因為作為進攻者的一方畢竟是想做些什麼。
(4)為得到戰利品,或者隻為軍隊的榮譽,有時僅僅是出于統帥的虛榮心而進行一次有利的戰鬥、小規模的會戰,甚或一次會戰。
隻有那些對戰史完全無知的人才懷疑這種情況會出現。
在路易十四世時代法國人進行的戰局中,大多數的攻勢會戰都是這種類型。
但是更有必要的是指出這些東西并非沒有客觀重要性,它們不是單純滿足虛榮心的遊戲,而是對媾和有十分确切的影響,也就是說它們能使進攻者相當直接地達到目标。
軍隊的榮譽、軍隊和統帥的士氣優勢在起作用時,是肉眼看不見的,卻始終貫穿于整個軍事行動。
這樣一次戰鬥要達到目标,當然要有兩個前提:第一,勝利的希望相當大;第二,即使戰鬥失利,受到的損失也不會太大。
當然人們對這種在有限條件下為有限目标而進行的會戰與那種純粹由于精神上的軟弱而沒有利用勝利的會戰是不能混淆的。
3.上述進攻對象除了第(4)項以外,都可以不經過大的戰鬥就得到,而且進攻者通常尋求不經過大的戰鬥即得到這些對象。
進攻者不經過決定性的戰鬥而得到對象的手段,都是針對防禦者在其戰區内的利益的,包括:威脅防禦者的交通線(無論是與給養有聯系的部分,例如倉庫、富庶的省份、水路等,還是與其他部隊和重要地點有聯系的部分,例如橋梁、隘口等);占領敵人無法将我們從中趕走的以及位置于敵不利的堅固陣地;占領重要城市、富饒的地帶和可能誘發當地民衆造反的不安定地區;威脅敵人弱小的盟友;等等。
如果進攻者确實切斷了防禦者的上述交通線(而且采取的方式是防禦者不付出大的代價就無法恢複),如果進攻者準備占領上述那些地點,那麼就會迫使防禦者在更後面或側面進入另一處陣地,以保護其上述目标并放棄一些較小的目标。
這樣防禦者就讓出了一個地帶,一座倉庫、一處要塞就失去保護了,就會導緻前者被攻占,後者被圍攻。
這時有可能發生較大或較小的戰鬥,但是這些戰鬥不是進攻者所尋求的,也不應把它們當作目的,而隻應當作一件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因此戰鬥的規模和重要性都不會超過一定的程度。
4.對進攻者的交通線采取行動,是防禦者的一種還擊方式。
在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這種還擊方式隻有當進攻者的行動線很長時才應采取,相反在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這種還擊方式則更多是符合事物本性的。
在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争中,進攻者交通線很長的情況雖然很少,但是此時對防禦者來說,重要的并不是要給進攻者造成多大損失,僅是襲擾和減少進攻者的給養往往就已經能起到作用了。
如果進攻者的交通線不長,那麼防禦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換用延長與敵人戰鬥時間的辦法。
因此,保護戰略翼側成為進攻者的一項重要任務。
如果進攻者與防禦者之間發生了旨在保護自己翼側和威脅對方翼側的鬥争,那麼進攻者就必須用自己的兵力優勢來彌補自己固有的不利。
如果進攻者還有足夠的能力和決心敢于對敵人的一支部隊或者主力本身進行一次大的進攻,那麼通過讓對手面臨這種危險就能讓進攻者自己受到最好的保護。
5.最後我們還要想到,在這種戰争中,進攻者比其對手還有一個大的有利條件,即進攻者比防禦者更能根據對方的意圖和能力更準确地判斷對方。
預估進攻者會有多大的進取精神和膽量,比預估防禦者是否準備采取些大行動要困難得多。
實際上,選擇防禦這種作戰形式通常就已經證明人們不想采取什麼積極行動;此外,大規模還擊的準備與一般的防禦準備之間的差别,比抱有大企圖的進攻準備與抱有小企圖的進攻準備之間的差别要大得多;最後,防禦者不得不較早地采取其舉措,而進攻者則有據此再行動的後手優勢。
*** [1]指本書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佯攻&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faussesattaques&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七章 對要塞的進攻 關于對要塞的進攻,我們在這裡當然不能從築壘作業方面來加以研究,而是準備從三個方面研究:第一,與進攻要塞有關的戰略目的;第二,如何從諸多要塞中選擇要進攻的要塞;第三,保護圍攻的方式。
使敵人失去一處要塞會削弱其防禦能力,如果該要塞構成敵人防禦的一個重要部分,則更是如此;進攻者占領要塞,可以從中得到很大的便利,例如可以把它用作倉庫和補給站,用它保護周圍的地區和舍營地等;當進攻者最後要轉入防禦時,要塞就會成為這種防禦的最強大的支柱。
要塞在戰争進程中與戰區的所有這些關系,我們在《防禦》一篇中論述要塞時已經做了充分的說明。
對那些論述内容反過來看,就是對要塞進攻的應有說明。
攻占要塞的問題在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局中與在其他戰局中也是有很大區别的。
在前一種戰局中,對攻占要塞總應看作是一個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
此時人們還要在其他地方進行決戰,可是對一些要塞又不能不圍攻,因此隻好在決戰之前對它們進行圍攻。
隻有當決戰已經完全結束,危機和力量的緊張狀态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也就是說,當平靜的狀态已經出現時,攻占要塞才能起到鞏固已占地區的作用。
這時攻占要塞雖然還需要艱辛努力和耗費力量,但大多不會面臨什麼危險。
進攻者在危機中圍攻一處要塞,會極大地增大這一危機,對進攻者是不利的;很明顯,沒有什麼行動能像圍攻要塞那樣如此嚴重地削弱進攻者的力量,也就是說,沒有什麼行動能像圍攻要塞那樣肯定會使進攻者在一段時間内失去優勢。
但在有的情況下,進攻者隻要想繼續前進,就隻能攻占某個要塞,此時則應将圍攻要塞視為對進攻的一個有力推進;圍攻前決出的勝負越少,危機就越大。
關于這方面有待研究的問題,我們将在《戰争計劃》一篇中探讨。
在目标有限的戰局中,攻占要塞通常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
攻占要塞被看作是一個獨立的小規模攻占行動,與其他攻占行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攻占要塞是一個有明确限定的小行動,不需要花費較大的力量,因此不必擔心一旦失敗會使戰事倒退。
2.要塞在媾和時可以作為很好的交換物。
3.圍攻要塞是對進攻的一個有力推進,或者至少看上去是這樣,它不像進攻中的其他推進行動那樣會使力量不斷受到削弱。
4.圍攻是一種不會帶來災難性後果的行動。
由于攻占要塞具有上述優點,因此攻占敵人的一個或多個要塞通常就成為那些無法設定更大目标的戰略進攻的一個内容。
在難以決定圍攻哪個要塞時,做出選擇的根據是: 1.要圍攻的這個要塞在攻占後應便于守住,這樣在媾和時就可以把它作為高價值的交換物。
2.攻占手段的多少。
手段少時隻能圍攻小的要塞,确實攻占一個小要塞,比在一個大要塞前失利好。
3.要塞的堅固程度。
要塞的堅固程度與要塞的重要性顯然并不總是成正比。
如果放着一個不是很堅固的要塞不去攻占,卻把力量浪費在一個非常堅固但不重要的要塞上,那麼這是再愚蠢不過的了。
4.要塞裝備和守軍的強弱多寡。
如果要塞守軍少、裝備差,那麼攻占這個要塞自然就更容易;但是在此必須指出,守軍和裝備的強弱多寡必須同時計入一同決定要塞重要性的那些因素,因為守軍和裝備直接是敵人作戰力量的一部分,不能與築城工事同等看待。
因此,攻占一個有衆多守軍的要塞有可能比攻占一個工事特别堅固的要塞更值得付出代價。
5.運輸攻城辎重的難易。
大多數圍攻之所以失敗,是由于缺乏攻城辎重,而缺乏攻城辎重大多是由于運輸困難。
1712年歐仁圍攻朗德勒西[1]和1758年弗裡德裡希大帝圍攻奧爾米茨[2]失利就是最突出的例子。
6.保護圍攻的難易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問題。
保護圍攻有兩個根本不同的方法:一是通過圍攻部隊的防禦工事(設置一條圍攻環線);二是通過一條所謂的監視線。
第一個方法現在已經完全過時了,盡管有一個重要理由仍明顯支持它的存在。
這個重要理由就是,以這種方式保護圍攻,進攻者的大部隊就不會再因分兵而受到削弱了(這種削弱對圍攻者肯定是很不利的),但是進攻者的大部隊還是會以其他方式受到很明顯的削弱: (1)進攻者環繞要塞的位置通常要求部隊相對于自己的實力部署得過于展開。
(2)要塞守軍(還應把他們的實力計入前來解圍的部隊)除了最初與我軍對峙的部隊以外,一般不再分兵,在這種情況下可把它看作位于我方營壘中間的一支敵軍,但是它受到要塞城垣的保護,不會受到損傷,或者至少是不可制服的,其行動效果從而得到很大的提高。
(3)對一道圍攻環線的防禦隻能是最絕對的防禦,因為正面向外的環形部署是所有部署形式中最弱和最不利的,最不便進行有利的出擊,因此圍攻環線内的部隊隻能在其工事中拼死抵抗。
容易理解的是,這種防禦占用兵力對防禦力量造成的削弱可能比使用一支監視部隊造成的削弱大得多(組建一支監視部隊也許會使大部隊減少三分之一的兵力)。
如果我們再看到,自弗裡德裡希大帝以來,人們普遍偏好實施所謂攻勢(其實人們并非總是處于攻勢)、運動和機動,而不喜歡防禦工事,那麼我們就不會為圍攻環線完全不再時髦而感到奇怪了。
不過,在圍攻環線的防禦中,戰術抵抗能力的削弱絕不是其唯一的缺點。
我們在提出這個缺點的同時之所以立即列舉了一些對圍攻環線的偏見,是因為這些偏見與這個缺點關系十分密切。
一道圍攻環線實際上隻能保護整個戰區中被它圍起來的那個地區,其餘所有地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