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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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兵皆因形勢,相時而動,非如坐而弄柔翰之易。

    不允。

    翊運功臣,已諭。

    」 8月5日 ○戊子,兩司連啓策勳事。

    答曰:「幷已諭不允。

    」 ○王世子,朝問安。

     8月6日 ○己醜,上禦朝講,進講《周易》。

    執義金順命、司諫具義剛進曰:「李時言等錄勳一事,累日論列,尙未蒙允,不勝悶鬱焉。

    翊運功臣,雖未盡勘定,而多至百二十人。

    宦侍執禦之輩,乃家奴也。

    豈可與同歃血哉?上曰:」功臣事,不可改。

    大槪時言事,言之雖易,而行之難。

    雖不交鋒,猶爲有功。

    時言等,能爲聲援,洪州亦爲城守,故賊潰。

    豈可謂全無功乎?且兵使未及徵兵,隻有殘卒數百,豈可率爾交鋒?一交鋒而敗,不可爲矣。

    「順命曰:」時言到溫陽翌日,賊潰於洪州。

    初不動則已,動則不可如是。

    此而錄功,後之逗遛者,何以加罪?非敢以言官故,爲此矯激之論也。

    若錄此人,是勸人逗遛也。

    「順命又進言曰:」近日天災時變,疊見層出,前頭之事,有不可知。

    上下修省,惟恐不逮,而百隷怠官,有若太平。

    如官爵之除,皆以關節請囑爲之。

    法司所當糾正而不得。

    自後關節私囑,別加摘發治罪,且捧承傳,一切禁斷。

    〈史臣曰:「順命此言,非也。

    如關節私囑,法司自當糾劾,奚可以捧承傳禁之哉?臺官苟有威風,不患不正。

    俗傳曰:『猛虎在山,藜藿爲之不採。

    』豈欺我哉。

    」〉近來言路杜塞,自上待言者,頗似優容,而忠諫之路,尙不得通。

    古語曰:『訑訑之聲音顔色,距人千裡。

    』自上別假和顔,以開言路。

    臣忝冒憲府,見外方之人,以冤抑呈訴者甚多,每言諸宮王子,或奪田畓,或奪奴婢雲。

    此豈王子諸宮之所盡知者哉?中間作弊如此。

    且某處徵銀,某處徵米之說,騰播遠近。

    自上另加禁飭可矣。

    「上曰:」憲府自有禁斷之路,不當指揮君父。

    「〈政院以諸宮中間作弊,別加禁飭事,無發落取稟,而有此敎。

    〉〈史臣曰:」上卽位以來,三十年餘,內無聲色奇玩之娛,外無遊畋射獵之擧,爲民疾蹙,而壬辰之變,市民至有倒戈者,壬辰之後,叛逆之民,接迹而起。

    其故何哉?以王子諸宮,占奪民田,無所不至,少民失業,嗷嗷而得反之也。

    是以,臨海、順和,爲北地之民,所縛緻於賊。

    如非疾怨之極,何至於斯乎?不此之懲,亂離纔定,橫奪未已,不獨奪之,而又從而殺人如草芥。

    以臨海、定遠、順和之宮,爲穽於國中,使民有曷喪之怨,而一有敢言,嚴譴至此,不曾有愛子義方之訓。

    是縱諸王子,爲叛賊而驅民,眞可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也。

    「〉知事洪璡進曰:」今年災變極多。

    以言天文,則白虹貫日,以言地道,則地道不寧,移石處處有之,蟻蟲海赤種種之變,不一,旱澇爲災,風變又極。

    嶺南大木寸寸折拔,耕種不成。

    未知前頭,有何變患?如此兇年,必有備預之擧。

    自內須撙節財用,自外減省浮費。

    今辦一物雖小,其害甚大。

    取之市民,而不給價,民怨日深。

    願內外別加警飭,以答天災。

    「上曰:」啓辭宜當。

    自當撙節。

    「 ○朝,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啓策勳事。

    答兩司曰:「不可改定,毋庸。

     8月7日 ○庚寅,以金信元爲判尹,樸東亮爲刑曹參判,〈以姻婭之親,爲黑頭宰。

    〉張晩爲全羅監司,尹暉爲左副承旨,鄭協爲弘文館副應敎,李愖爲校理,元虎智爲司憲府持平,琴??爲司諫院正言,姜籀爲弘文館修撰,李克信爲承政院注書。

     ○兩司連啓策勳事,答曰:「可改之事,則不從乎?毋爲煩執。

    」 8月8日 ○辛卯,平安道觀察使許頊馳啓曰:「滿浦僉使洪有義〈少業儒,中司馬,壬辰變後,投筆登武第,所至,以廉簡多幹能稱。

    自義州判官,超是職,特旨也。

    〉牒呈,」近來老酋〈卽赤乙可赤也。

    〉動靜,多般訪問,則皆言老酋舊城向北七裡許,改築新城,曾所蔔地,多聚木石。

    今則老酋帶壯軍三百餘名,移駐新城,廬舍盡造,而城柵時未排立。

    自前撤移之胡,非徒懷其故土,厭其役苦,多有叛心雲。

    黠虜之言,不可取信,更爲聞見計料。

    「雲。

     ○三和縣,去六月二十五日,大雨,山川崩頹,田畓盡爲覆沙。

     ○諫院連啓策勳事,答曰:「策勳已定。

    」 ○憲府連啓策勳事,又啓曰:「伏聞王世子,將於秋夕,展謁裕陵。

    是固出於霜露之感,而有此擧也,第今民力之困竭,畿甸尤甚。

    春夏亢旱之餘,重遭風水之災,望絶西成,聞見慘惻。

    今此王世子之行,雖無大段民弊,而支待諸具,道路修治,皆出民力。

    至於松溪大橋,累經大水,崩榻殆盡,必多費功役,有乖於憂養民力之意。

    請命停止,以除一分之弊。

    」答曰:「允。

    策勳事已定,誠不可改矣。

    」 ○備邊司啓曰:「倭情策應之事,其在今日,莫此爲急。

    臣等。

    以筵中傳敎,及〈先是,筵中言及南事,上曰:」絶之,得無事乎?帝王待夷狄之道,不如是也。

    「且曰:」不可徒爲好議論。

    方對陣之時,則不可議和,今之事勢,不得不羈縻矣。

    「〉啓辭之意,反覆商度,則皆以爲對馬島倭子,爲頻來緻款,而我國不能善處,則必生邊釁,故近日巳許交易其商物。

    此蓋出於不得已也。

    今若許之,則當於開市買賣外,不得少有所加,然後。

    我國可以支矣。

    其事勢雖如此,彼豈肯以隻通關市,爲滿於其欲而止哉?臣等每慮,對馬倭人,終不得不羈縻,而講定約條時,極以爲難者,唯在此也。

    但今以虛辭遷就者,已抵三年,此事當有結局。

    後日橘倭等之再來也,說稱:『天朝雖不許之,而已知爾等効誠之意。

    本島如欲往來通市,則我國當周旋善辭於天朝,以副所願矣。

    如信使九殿,〈國玉殿、右畠山殿、大內殿、京極殿、細川殿、左武衛殿、武衛殿、甲斐殿、小二殿,平時輪回來款。

    〉往來前例,則勢難一時擅開。

    若必欲如是爲之,則天朝不許,而好事反爲魔矣。

    』其於定約時,以直告之,姑許關市,似爲便當。

    且馬島之所忌憚者,天將,而天將之往來巡歷於邊上,倭人來見,則憑藉於問答之間,大有力矣。

    況明年春汛,頗多可憂。

    更觀九十月間橘倭再來提起之辭,咨報於中朝各衙門,仍請鍊兵一委官,巡審海邊而返,則此非爲和事請委官之比,必許其差遣,而旣來之後,則我之憑藉爲聲勢,誠爲非細。

    如是處之何如?臣等所見。

    則如此,而此國家大事,必須集群議善處,然後可無後悔。

    廣收廷議處之何如?」傳曰:「允。

    」 ○《璿源錄》校正廳啓曰:「臣等就校前日宗簿寺所纂初草,則非徒所錄草略,什遺七八,至於倫序,亦多錯悞。

    今之所恃而纂完者,不過京外時存子孫所呈單子,而遠派則子孫率皆代盡,或有不知其先世名號者,或有後裔絶盡,無從訪問,專靠取質,又涉傅會。

    世族名家族譜中,宗室支派,無處不係,收取憑考,實多裨益,隨所聞取來參錄。

    且自古派牒中,上自列聖禦諱,公主、翁主以下,婦人名字年歲,無不書錄。

    每等式年,其後生子孫,亦皆添錄,謹重詳密之意,至矣。

    亂後所錄,非徒錯悞,所呈單子,專失舊規。

    世代疎遠,不識名字,則容或可言,雖生存之人,婦女名字,則忌諱不書,有識之輩,亦曰母名、祖母之名,人子所不忍書,甚者傳相告語,使不書呈。

    若無檢治之路,則雖欲倣舊纂完,終難成就,極爲悶慮。

    甚者,令攸司,隨現治罪何如?」傳曰:「婦人名字,似不必書。

    更議施行。

    」〈記曰:「君所,無私諱,廟中不諱。

    」況寶牒之錄,列聖所不當諱。

    豈以人臣而不名也?婦人獨非人臣耶?時之有識者,哀哉!〉○《璿源錄》校正聽啓曰:「寶牒式例,大君、王子及公主、翁主、內外諸孫始生之後,當子、午、卯、酉之年,必以兒名及年甲,無不錄上,應授職者,考其年歲於牒中,女適人者,懸其夫名於其下。

    此乃自古流來舊規,而本廳堂上郞廳宗親。

    亦皆自少,依此例書呈,少無可疑。

    況揆諸事體,則上有列聖禦諱,雖曰婦人,臣子之義,不可不書名也。

    今者撰成寶錄,似當一依舊規爲之。

    但聖敎如此,自下擅便爲難,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依所啓。

    」 ○承政院〈行都承旨尹暾、左承旨姜綖、右承旨尹腥、左副承旨尹暉、右副承旨李慶涵、同副承旨柳夢寅。

    〉啓曰:「大亂之後,方域粗定,一國臣民,無不拭目以望漸寧,而天災時變,出現層疊,反有甚於壬辰之前。

    人心疑懼,未知此後,復有何事。

    今年水旱,近古所無,已極慘惻,而伏見近日諸道之狀,狂風怪雨之變,無處不作,環東土千餘裡,凡民物草木,獲免其害者,幾希。

    其所以大警甚怒於冥冥之上者,昭昭可想矣。

    仁愛之天,奚至於是?思之至此,莫不震慄危懼。

    伏惟聖明,於畏天應天之誠,所未嘗不用其極,而今日之災,宜有以另加省惕,思所以消弭之方,不勝幸甚。

    且臣等伏見,昨日無發落取稟,執義金順命,雖啓一款,下敎之辭,至以指揮君父爲敎。

    臣等竊以爲未安也。

    自古臺諫,以言爲職。

    雖事係至尊,猶或直斥。

    況其他乎?不過盡其職耳。

    使其言雖或不中,似當優容,以采不諱之論,豈非盛德事乎?臣等竊恐,有妨於虛受之量,而言路或至於漸塞也。

    臣等忝在近密,苟有所懷,不敢不達。

    增玆不忠敢啓。

    」傳曰:「政院啓辭,實是愛君憂國之意,良用嘉焉。

    但金順命之事,則順命之爲人,予本不知之,未知何許人,昨日始見之,其爲人也,似是使氣。

    恐生事於朝廷故耶?以此諷之,固非獨王子也。

    」〈史臣曰:「今日國事,尙忍言哉?陰陽災沴之慘,王子驕橫之酷,實千古所罕有,而自上修省之功,禁戢之方,槪乎其無聞,有識之竊歎久矣。

    順命,能不負乃職,披肝力陳,言甚剴切,而不之省焉。

    始以指揮君父拒之,終以生事朝廷斥之,人君容諫之德,終不得見,而王子長惡之心,益無忌憚。

    上天之怒,下民之怨,恐無時可止也。

    及其政院之啓,乃以愛君憂國許之,則順命之言,獨非愛君憂國而發耶,嬪姬與處,罕接臣隣,苟有一言,稍近逆耳,則不但其言不入,亦且其人不容。

    如使牽裾折檻者,生於今日,則未知成何罪,而施何刑也?嗚呼!順命所陳,比古之言者,特一疏節,而天聽以爲怪,群情以爲奇,良由天地閉塞,上下壅遏,以獨智爲馭世之長策,囚舌爲保身之要道,君無竚諫之心,而臣絶進言之懷耳。

    世道如是,而國之不亡者幸也。

    」〉 8月9日 ○壬辰,兩司前啓,答曰:「旣欲削去,何患無辭?然不可以浮辭橫議,有所輕改。

    已定之勳,不必煩論。

    」 ○鹹陽儒生生員臣姜繗等數十人上疏曰: 伏以,臣等竊聞,兇人梁弘澍,瀆進謊疏,多費辭說。

    初不知其辭說之如何,及見憲府處置文勵啓辭,有專攻鄭仁弘一語,然後始知弘澍疏辭,非爲他事也。

    臣等於仁弘,非有聯泒之分,亦非有要譽之望。

    嘗聞朝廷,徵之以隱逸,擧世推之以正學,士類仰之如山鬥,聖上所謂鳥獸草木,皆知其名,則臣等雖欲爲一言於其間,得無贅乎?弘澍之爲人,則其人微、其跡卑,其心術隱微之際,悖戾邪毒之實,一道之人,或未能盡知。

    況朝廷乎?朝廷或未能盡知。

    況聖上乎?苟非同鄕同裡,熟聞而詳見者,爲之陳白,則孰知其用心之慘,若是其甚也?弘澍,鹹陽人也。

    知弘澍者,莫臣等若也。

    此臣等所以齊奮共憝,仰叫天閽,必欲使窮兇極惡,無所容焉,罔上賊賢,無所逃也。

    伏惟聖明垂察焉。

    弘澍,故大夫喜之子,而仁弘之妻弟也。

    自少奸黠狠愎,口蜜腹劎,小人之狀,夙著於知子之見,言言激觸,事事橫逆,其父亦悶其無狀,常以不子待之,自是一家大小事,專委於、次子弘漙,則澍又憤怨其父,猜嫌其弟,百般肆毒,無所不至。

    適弘溥所愛奉鶴,乃弘澍之婢也。

    率畜累年,認爲己妾。

    弘澍意以爲,自家所爲,鶴傳於溥,溥告於父,戕殺奉鶴,以滅其口。

    此肆惡發端之初也。

    其父喜嘗言,長子弘澍,爲惡至此,不可主家事,必欲啓請易嗣。

    以冬至使赴京之日,弘澍言於父曰:「年老遠征,人事難知。

    請移適嗣於弘溥,以愜所願。

    」言辭悖慢,所不忍道。

    臨發,猶咆哱不已,其父方食,推案而行,行到燕京,病且死。

    手書弘澍不孝不弟之狀,區處身後之事,付之于帶行子弘浚曰:「脫有家變,證此暴白。

    」雲。

    及其旅櫬返國,街市皆泣,而弘澍方且雍容道路,有同常人,飮食言笑,無異平日,而陽稱有疾,自義州至都下,未嘗一日寢柩傍執喪禮。

    自京南還,曰母曰弟,曰妹曰族,奉柩執紼,永辭京洛,而澍獨托病不從,發引之日,徑投成渾之門。

    渾時在坡州,距京城爲二息程。

    而弘澍乃偃然服喪服,留連數日,又不直返,更入城中,遲延數旬,凡所欲爲者,無所不爲,又市取膏腴,滿盤珍羞,極其腥羶,故察訪李善慶及士人許成弼,目見其事,怪而絶之。

    南歸之日,攤飯路次,行廚所供,魚肉狼藉,道路之人,莫不見其服色,而怪其所食也。

    不知者,唯以以居喪食肉之可駭而已,其知之者,直以爲弘澍,幸父之死,衣不欲服喪,以攄其平日之積憤,實與叛父之罪,同一律也。

    不然,雖以楊廣之不道,尙以蠟筒,而恐人之知。

    寧有自肆,若是其甚乎?還家未幾,其母方患癘疾。

    弘澍恐其相染,一不省視,旣死之後,移時始入。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同殯兩喪,仇視二弟,常自大唱曰:「某弟將殺我,某弟將殺我,」未及初期,徑撤幾筵,移設於其妻之家。

    其弟等,不得已隨之,寄跡於弘澍妻家之外舍,則於是,謀奪其父在燕京時所筆遺書,使其婢名淑女者,甘言敎誘,挑淫弘浚,弘浚,年少人也。

    防之不嚴,竟墮其術,與淑女相昵,然後勒令淑女,瞰弘浚之亡,而竊其遺書,反以居喪無禮,歸惡於弘浚,其爲計慘矣。

    其父所構茅宅,乃終身遊息之處也。

    杖屨警欬,宛然尙存,而身肉未冷,卽賣於他人,又立家廟於妻家,仍專制其家之財物,使其妻母,饘粥不繼,至賣衣食,僅僅爲命,小咈其意,困辱隨之,是果人情乎?旣三年,自言求官,上京洛。

    臺官以不謹居喪,繫累將鞫。

    其時憲長鄭琢,以其父友,多般營救,得逭常刑。

    罔之生也,其亦幸矣。

    壬辰鄕兵之起也,以不肯出奴僕,淩辱有司,得罪於其時招諭使金誠一,將欲捉囚而治之,托以隨駕,逃往義州,卽製告變疏,以爲金誠一、鄭仁弘,爲倭賊鄕導,嶺南一道,非國家之有也。

    其妻三寸李好閔,以理析之,遂不果。

    叛逆之名,尙忍做作。

    況其他乎?在義州,附托權倖,授以禁府都事,及其見罷南歸,潛率無賴胥吏,沿檄列邑,以拿捕罪人爲名,傳食道路,數月不止。

    其親族或有爲澍慮患,澍卽勃然曰:「非汝等所知也。

    」籲!奸細之蔑憲恣行,一至此哉?嘗謂其伯父忻,以其不道事告父,怨其伯父,無異其父。

    偶有期喪,可除其服者,輒自封留曰:「姑待伯父之死,復用此服可也。

    」孤妹之婚,終始不見,長姊之亡,五歲不弔。

    是果近於人道者乎?臣等與弘澍,同處一鄕,目見其情狀甚詳,故敢以弘澍平生大惡,昭著難掩者,槪陳於前矣,而弘澍之所以謀陷仁弘,必欲殺之而後已者,臣等請復言之。

    當初仁弘之贅於梁家也,其父喜,重其爲人,每事必咨,弘澍不得於其父。

    此媢嫉之心,所由萌也。

    出入一家,日月漸多,薰蕕殊臭,丹漆異色,其氣之所加,聲之所接,意不得不戾,行不得不乖,而彼之所以銜乎仁弘者,日以益深矣。

    然君子之於不肖,雖在路人,豈有不敎而遽斥之理乎?況在同爨,有兄弟之義。

    仁弘則固無先絶之心,敎之而引於善,揉之而變其惡,固仁弘之所嘗惓惓者也。

    敎亦不聽,揉亦不化,而其憸兇悖逆之行,先自絶於父母昆弟之間,以及於一鄕,以及於仁弘,然後仁弘亦不得已遂絶之也。

    旣又罪盈惡積,隣邑皆知其情,士類亦燭其奸,一時儒宗,如故山人崔永慶,同知鄭逑等,亦皆拒之而不見。

    弘澍之意,以爲在一家詳知其惡者,莫仁弘若也。

    一言而爲士林取重者,亦莫仁弘若也,則己之見絶於士類者,必仁弘爲之祟也。

    於是,含沙待影,傾耳伺息者,固巳極矣。

    始欲相頡而不可得,中欲告變而不可得,夤緣附托於同氣之人。

    俟隙乘時,以至於上瀆宸聰,謂天可欺,謂人心可誣,謂公論可拑制,直欲爲一擧厮滅,空殿下之國,而甘心焉。

    嗚呼!天下寧有是事乎,寧有是理乎?大扺弘澍於父,則不服喪,於母則不視疾,於弟則戕其妾,而陷其身,於親戚則暴戾,於隣裡則爭狠,於鄕黨則猜憤,於事君則奸濫,不肯堂構,而忍賣其宅,寄食妻家,而反困外姑,竊遺書,而滅其父之言,撓義兵,而圖告變之擧,以詆訐爲常事,以忌克爲順德,聞人之善,則斥之,聞人之惡,則附之,凡天下所謂悖倫之事,不測之惡,弘澍者,竝皆若固有之,而略無忌憚焉。

    以此而推之,以此而度之,彼誣陷鄭仁弘,特其餘事爾。

    然仁弘之賢,質諸鬼神而無疑,證諸天地而無愧,其光輝之所發,正直明白,白日也、靑天也。

    雖百弘澍竝起,庸何傷乎,故臣等不爲仁弘憫之,而爲殿下憫之。

    何則,夫是非不明,則善惡渾,取舍顚倒,則邪正雜。

    自古以來,未有不亡國,而喪家者也。

    漢以不察王甫、曹節之姦,而錮君子三百餘人,宋以不誅餘嘉、胡紘之誣,而斥正學二十餘年,卒之群姦肆志,國無所幸。

    如使漢、宋之君,赫然誅之,早爲之防,則其禍之酷,詎至是乎?今者仁弘之賢,固無愧於漢、宋之士,而幺麿一妖鬼,敢效曹節、胡紘之故智,其幾微之所兆,豈可不爲之寒心哉?臣等伏見備忘記曰:「必非弘澍之手,亦非旬日所就。

    疑是兇人所爲。

    」此固聖鑑,已燭無餘,而宰臣滅口,置而不問。

    臺官結舌,捨之不治,無以將順聖美,扶持正道。

    臣等恐漢、宋士林之禍,復起於今日,而國勢之不可復振也。

    前者李貴,以召募官,巡歷嶺邑也,與弘澍相遇,意味脗合,倒廩傾囷,貴之前後疏中,許多兇怪之說,皆是弘澍所做出也。

    彼貴與弘澍,二而一者也。

    內外締結,聲勢相依。

    幸其計一售,則使前日殺處士崔永慶之手段,復欲擧於今日,其爲計,豈不兇且慘乎?此臣等所以深憫之者也。

    嗚呼!養苗者,必先去莠,畜鷄者,必先逐狸。

    誣陷之律,載在令甲,欺君之罪,必在不赦。

    殿下其忍私一怪鬼,而廢之耶?伏願殿下,亟斬弘澍頭,明示好惡,正人心、淑士氣,則國家幸甚,士林幸甚。

    臣等伏在遐鄕,跡雖草昧,而好善嫉惡,民彜所同、嘗見其肺肝,而恥與同社,故黜之於鄕,使不得容。

    澍由是投身江左,浮寄無所。

    臣等謂其不有人誅,已被陰譴。

    不圖今日,復行胸臆,作怪人世,構捏無形,上溷天聽,又至此極也。

    臣等聞,除惡莫急於防微。

    微而不防,則必至於滔天。

    善人,國家之命脈,脈之不養,則必至於不國矣。

    伏願殿下,重垂覽焉。

     疏上,踏啓字而下。

     8月10日 ○癸巳,卯時,上禦別殿,講《周易》。

    領事柳永慶、同知事李好閔、大司憲樸弘老、特進官申湜、鄭賜湖、參贊官尹暒、侍講官洪慶臣、姜籤、正言琴??、假注書宋克訒、記事官金大德、權昕入侍。

    上讀《周易》,前受《明夷卦》,自初九《明夷》,止能保其吉也,音一遍訖,慶臣進講。

    自九三《明夷》,止終不悟也,音二遍、釋一遍,上讀新受音釋,各一遍。

    慶臣曰:「九三以陽剛,離體在明夷之時,屈於至暗之下,爲天下所仰望,除殘去惡,有不得不任其責者矣。

    蓋此爻,以剛居剛,又居離卦之上,與上六闇主相應,故註說以爲,湯、武伐傑、紂之象。

    」好閔曰:「《明夷》:『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

    』傳以湯、武之事喩之。

    是所難曉。

    」慶臣曰:「以象言之,自二至上,乃《師卦》,有師之義。

    以《互卦》言之。

    下《互卦》爲坎,乃中冬狩之時。

    離爲南,故曰南狩。

    離又爲甲冑戈兵之象,故象狩獲。

    九三,剛明而居下之上。

    上旣昏暗,而居窮極之地,正相敵應,擧武王伐紂之事,取以比之,正似相合,故諸家引而證之。

    始之畫卦,何曾有武王伐紂之義乎?」好閔曰:「《昜》之《革卦》,爲天地變革之卦。

    彖言湯、武固當也。

    至如九三,處一卦之中,已分君臣輔相之位。

    但言以明去暗,義無不足,而設以臣伐君之象,未知如何也。

    他卦,皆以五爲君位,上爲無位之地,而獨於此卦,五以箕子比之,而指上爲明夷之主。

    聖人微意,似有所寓,而九三之才之德,亦豈至於比況湯、武?臣之淺見,不無起疑於其間矣。

    」慶臣曰:「《本義》引湯、文事,非指獲大首之義,乃主不可疾貞而言。

    不可疾貞之義,《程傳》、《本義》,所解不同。

    旣誅其元惡,而舊染汚俗,不可遽革者,《程傳》之意也,除去首惡,不可以亟者,《本義》之意也。

    蓋湯之使尹五就桀,武王之須假五年,是皆待其改過,亦不可疾貞之義也。

    六四,《程傳》、《本義》之說,不同。

    以《本義》觀之,吐與釋,恐當如此,看《程傳》,則以獲明夷之心爲得。

    上六傷明之心,《本義》則以爲,自得其意於遠去之義。

    蓋二三,與上六異體,故其情踈,四五,與上下同體,故其情親,其事有不同者矣。

    四與上,乃一家之人,無可去之義,而上暗已極,又無可拯之勢,居暗地而尙淺,猶可以遠去,故輯註雲:『微子於紂,爲肺腑之親,知其不可諫,而舍商紂歸武王。

    正得此爻之義矣。

    《易》,徵往而察來,顯微而闡幽,聖人憂後世之意至矣。

    夷于左股,股肱之傷也,入于左腹,腹心之傷也。

    安有股肱腹心俱傷,而首領獨存者乎?其垂戒之意深矣。

    」永慶曰:「有其漸之漸字,與漸革漸漬之漸字,高低似不同矣。

    」講畢。

    〈史臣曰:「人臣納說於君,不一其方。

    隨事得失,面折廷爭,自非有古爭臣之風者,不可能也。

    至如因文衍義,幾諫之諷,諭之,使人主,瞿然有反躬求過之益,乃一講官之疎節也。

    《明夷》之卦,有雲:『小人之事君,未有由顯明以道合,而必以隱僻之道,自結於上』則似此景象,今日君臣之間,往往不免,而識者之憂歎,蓋巳久矣。

    左右輔弼之臣,帷幄論思之人,徒規規於文義之末,無一人懇懇開陳,而及退則曰:『言之無益,』皆思苟容,誰敢自竭?此眞西山所謂,拱默不言而私歎于家,進焉道諛,而退竊非議者也。

    嗚呼!君德責經筵,一無用之謾說話耳,可勝歎哉?」〉○弘老曰:「淸難功臣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等,不可不改之意,兩司因公議,論之已盡矣,天聽牢拒。

    聖意則以爲,曾已勘定,難以輕改,夫錄勳,國家莫大之擧。

    此事若不重,則應參之人,反以爲輕忽矣。

    時言以一道主將,苟有討賊之誠,則聞賊之潰,所當馳到勦滅之不暇,一日之程,逗留徘徊,恐將得罪,乃敢張皇狀啓,至於參勳,一道之心,至今憤痛矣。

    時發,以束伍軍士爲任,而居在近地,聞賊之變,則所當領軍馳赴,而擁兵不動,徒有聲言,中軍李侃之往,亦在賊退之後。

    國家正勳,豈爲此輩設也?罪責雖未追論,勳功安敢濫施?至於億明,則是一賊徒,勢窮偸生,斬賊來投。

    雖曰功過相準,不殺亦失刑矣。

    況以賤人,得階二品,則投降之功,旣已償矣。

    豈可置於勳列,與之同盟?愧莫甚矣。

    此輩爲先削去,然後當參之人,可知功臣之貴,而亦有勸懲之路矣。

    洪州城守之功,能使賊勢頓挫,而入城之人,或避兇鋒投入者有之,此則尤當可改。

    翊運功臣,當倉卒大駕西幸之時,扈從諸臣,雖是職分,而今日紀勳,亦聖上酬勢之盛意。

    然而自京城至義州之人,方可參錄,已有傳敎,則其間尺寸差他者,豈有希望之念乎?近者廟堂,不此之思,漸廣其路,頗不厭於人心。

    凡事必有分限,然後來弊可杜。

    今日有分寸近似者冒參,則他日之二三寸者,欲圖僥倖,將不勝其支離。

    不但恐其過多,國家重大之擧,歸於輕忽,不可不改。

    征倭將士,自上已有明白簡約之敎矣。

    今此征倭,本國將士之力,有何賴焉?莫非殿下事大之誠,感動天朝,得終始拯濟之力耳。

    其間攻城、全城之表表將士,可堪紀功,若以奔走行陣者,竝錄勳籍,則是時武人,夫孰無驅馳戰伐之勞乎?如此之人,爭言有功,國家勘定,亦患眩亂。

    從古功臣,何代無之,豈有如今日之混淆也?且一時扈從之人,夫豈有異?然其中如承傳色宣力之功,固有之矣,近習之輩,多至二十。

    歷代之事,不得其詳,試求於我朝,豈有如此之時?物情久而愈激。

    若以當初傳敎,遵依行之,則人心服矣。

    扈從賤隷,戰功卒伍,或得正班之職,或參金玉之列,爵賞已極。

    豈必參於正勳,然後可酬其勞哉?當自上同盟歃血,至告宗廟,不但貽笑當時,必將取譏後世,豈不惜哉?亟令元勳大臣,速爲改勘宜當。

    」僕曰:「李時言、李時發等錄勳,人心不服,物議紛然。

    累日論列,而牢拒至此,不勝憫鬱。

    時言方爲閫帥,聞賊之變,所當急急馳進,而遲留枉道,無意討賊。

    豈可如是,而有錄功之理乎?」上曰:「語聲宜高,使左右鹹聽。

    」??復曰:「時發聲言送李侃,而侃至溫陽之翌日,洪州之賊已潰,未嘗有一步之進,則有何功勞?億明,與賊同謀,竟無逃罪之路,斬賊來投。

    此可罪而不可賞也。

    於此人心,尤不服矣。

    今若不改,後世譏議,寧可免乎?洪州城中,或有避亂,而冒參勳錄。

    如不明白,則錄勳重大之擧,反爲輕忽之歸。

    亟令元勳,詳細勘定何如?」上曰:「皆不可改。

    」弘老曰:「頃日筵中,執義金順命啓達之事。

    臣未知其詳,伏見答政院之敎,下情不勝未安。

    大槪左右入侍者,中心豈無欲達之事,不得人人而敢言。

    若忝言責,自別他人,故皆欲有懷必達。

    然而在家,則必欲盡言,入侍則天威所壓,思得十事,僅達一二。

    自上必須優納,然後言路可不壅遏,民間利病,亦能下燭矣。

    順命曾爲史官,近忝臺閣,隻達其所懷。

    言雖有不中,當賜嘉納,而傳敎如許。

    傳播遠邇,則竊恐爲聖德之疵累也。

    國家厄運未已,大亂之後,天心不悔,式月斯生之變,甚酷,未知前頭有何應也。

    自上晝夜省察,倍加惕慮,然後答天之道,救災之策,可庶幾矣。

    目今民力旣竭,人心已惡。

    孟子曰:『無恒産,則無恒心。

    』蓋旣失其生理,則安得有常心?今年爲大荒之歲,民事尤可悶矣。

    南方防備,廟堂規畫,猶可謂不忘,北關之事,小臣偶因將士聞之,六鎭甚爲孤危。

    未知何如,而可爲收拾?人物一空,蕩無存接,土兵之持戎器者,未滿三十。

    其餘郡縣,據此可知。

    紀綱掃如,人不畏法,軍官之輩,公然率土兵,相繼出來。

    故十人之役,一人當之。

    盡空之後,雖欲刷還,不可得也。

    各司奴婢及私賤,元數不多。

    若勿論公私賤,皆充土兵,則六鎭庶有收拾之望矣。

    民情,安土重遷。

    若有生理,可以保活,則流民不勞移,而還集矣。

    大小徭役,令戶曹,限五六年蠲減,視若忘置,則可得安集矣。

    」上曰:「禁濫僞、革奢侈,乃憲府之職也。

    近聞奢侈之習甚多,常人至著匹段。

    雖以人君之貴,常時燕居,不禦錦繡。

    渠安敢如是乎?不但等分甚嚴,我國至貧,務欲豪侈,則一衣之需,當入十衣。

    其終必貧窮,而風俗亦不美矣。

    至於飮食,爭相豐侈雲。

    雖食前方丈,難可一時盡食。

    前亦以禁奢侈一事,言于大司憲矣。

    我國行法,三日而止此。

    蓋俗談也。

    大憲,勿以三日爲限,嚴加禁斷。

    常人則當用刑推,例因簡請,拘情廢法,今後不饒,痛革此習可也。

    君上尙處閭閻,宗廟時未建復,人多張樂設宴,而外方則不以爲怪雲。

    此豈動樂自娛之時乎?此亦嚴治,或以風聞,或以駁正,別爲禁斷。

    」弘老曰:「自前已有傳敎矣。

    古語雲:『奢侈甚於天災。

    』近日國事,極爲怪異。

    」上曰:「左右宰臣,衣服皆儉素,所見頗美。

    常人豈敢着匹叚?」暒曰:「此習,亂後爲尤甚。

    」弘老曰:「上下有章,當嚴等級。

    」上曰:「衫服則各有品秩。

    宰相着帛,堂下着苧布可也。

    常人不可效此。

    」好閔曰:「草綠紬直領,古時唯王子君得着,今則年少書生,皆着之矣。

    」弘老曰:「王子君外,老宰相僅着之矣。

    」上曰:「兩班著綿紬,常人著木布可也。

    章服不但有等級,雖着匹段,其於禦寒,豈能加溫乎?〈杜奢侈、禁宴樂,正中今日之弊。

    自上諄諄之敎,至深切矣。

    第躬率之道,一有未至,則雖朝令而夕禁,其亦末如之何矣。

    必須如衛文之大布,越王之懸膽,然後奢侈之風。

    可變,而宴樂之心。

    自無矣。

    不然,徒言而已,徒法而已。

    〉永慶曰:」世道日非,人心漸惡,年運不好,雖無外寇,土賊大熾。

    平時則雖在外方,士大夫家,莫敢侵害,近來,朝士至有被殺,極爲驚怪。

    「上曰:」何人被殺乎?「永慶曰:」前安東府使黃克中也。

    「上曰:」在何地乎?「永慶曰:」寓居大興地雲。

    水原崔天健家,火賊亦犯雲。

    秋冬之間,必多嘯聚之徒。

    忠淸內浦,人心頗惡,其地守令,各別擇遣宜當。

    如有生理,必不爲盜。

    「好閔曰:」凡百施爲,未有如此時之難。

    敵國之難,豈如此賊,善後之難,豈如此機,災變之危;豈如此日?「永慶曰:」頃日海風之變,人物多死,器械多失,天怒尙不悔矣。

    「好閔曰:」艱危此時,自上。

    另加兢惕,而事機至爲煩密。

    自古言路之開,蓋欲群策畢擧也。

    頃日金順命之啓,未知有何失言,而據其朝報及政院啓辭以觀之,渠無所失,乃其職也。

    雷霆之下,天威赫臨,雖誘之使言,賞之使言,猶且不能畢達。

    未知順命之言,豈能忠讜剴切,而指揮君父爲敎,人皆懷欲死之心矣。

    李埈、金順命前後之言,皆敎曰:『予不知何許人。

    』夫人臣起於草茅,雖有所懷,無路可達。

    幸而昵侍榻前,仰恃聖明,粗效尺寸之責,不負臣子之義。

    區區之誠,不過如此。

    交淺言深,古人有戒。

    蓋草野狂直之士,言不得中,則有害無益,故爲之戒焉。

    此惜其人之言也。

    諫諍之職,豈可自以交淺,不盡其所懷哉?進言非一道。

    古人雲:『初見君父,則臣子敢言,其義甚明,而聖旨嚴峻,至於再下,今日入侍諸臣,孰不以此敎,爲未安乎?臣切痛焉。

    「 ○傳曰:「土兵充定事,爲難,六鎭土兵,徭役蠲減事,言于該曹。

    貿易節省事,有定規,咨文簾紙,令法司禁斷。

    朝衣深紅,令法司禁斷。

    守令別擇事,言于吏曹。

    」 ○兩司連啓策勳事,答曰:「元勳、廟堂,已爲議定。

    」 8月11日 ○甲午,卯時,上率群臣,行千秋望宮禮於別殿。

     ○鹹鏡道觀察使韓孝純狀啓, 「端川郡,今七月十七日夜,雨腳如注,聲震天地,狂風大作,山嶽亦動,山上松木,在在拔出。

    十八日,境內大小川渠,漲而爲一,與海相接,山水暴至,水勢甚急,水邊人家,多數漂去,平地之田,沙土沈沒,變爲溝壑。

    瞿麥已刈,積在民間者,無遺漂失,未實各穀,專數埋沙,一無遺存之處。

    山社之田,惡風所觸,猛雨所蹙,一應雜穀,盡爲空莖。

    又有靑赤黃三色蝗蟲,盈滿田畝,禾穀莖葉,損食無餘。

    今年民事,已爲斷望,所見慘酷,有難形言。

    權管權翼、正兵張加知同等六名,看護田穀,出野溺死。

    此實近來所無之變。

    水邊居民,盡失財畜,時方飢餓,呼哭徹天,前頭救荒,百計無策。

    北靑府,今七月十八日,狂風大作,雨勢不止,川邊土幕,盡爲漂流,人畜或有渰死。

    大木拔去,屋瓦皆飛,田野禾穀,亦盡澌損,遠近人民,哭聲盈路。

    口食生活,百計無策。

    古老之言曰:『百年以後,未有似此慘酷之變。

    』民事極爲可慮。

    洪原縣,今七月十七日,風雨大作,山上松木,或拔根、或折落,鳥雀因風驅撲於樹木肢體,破裂而死,百穀損傷。

    定平府,自七月十七日,至十九日,雲霧四塞,暴風驟雨交作,大木或拔根、或折落,不知其幾,而其他禾穀損害,一境同然。

    南面一帶大川,一息餘裡之間,或埋沙、或沈水,禾穀盡傷。

    百姓二名漂沒,極爲矜惻。

    所當恤典擧行。

    安邊府,今七月十七日,狂風大作,暴雨如注,飛瓦走石,平地漲溢,早晩各穀,盡爲絲裂,幹莖摧折,公私屋宇,墊沒傾圮。

    樹木拔根,摧幹者無數,田間無復有掛鎌處。

    西成望斷,哭聲徹天。

    永興、高原、文川、德源等官,變皆一樣,近年所無,民事極爲可慮。

    」〈史臣曰:「災異之作,治世之或不免,而亂時之所常有也。

    然宇宙而下,豈有如今日之酷哉?太白之見,屢日不已,大石之移,四方交奏。

    南州地陷,北鄙海赤。

    大旱於春,大水於夏,大風於秋,其他物怪變幻,可駭可愕者,不可罄記。

    因人事以推天心,則殆有甚可懼者。

    眞西山所謂:『天非有意於降災,乃人自取之者,』正爲今日道也。

    孑遺之民,失業多門,喁喁之望,日徯有秋,而咎證彌年,遂至大無。

    至於北方,受毒尤慘,下民孔哀,莫此時若也。

    政宜君臣上下,恐懼修省,庶答譴告之萬一,而凡有報聞,踏一啓字,例下該部,未嘗有惻怛之旨,及於民生,警惕之念,發於聖躬。

    祈天永命之言,視爲迂遠,而欺之促命之事,則益甚焉。

    嗚呼!世道至此,天意可知,而恬憘悠泛,莫爲之恤,至若蹈故循常之文,有司亦不之擧,王嘉應天以實之言,孔光祈禳無益之對,固不暇念也。

    細民之業,雖遭豐穰,橫斂多岐,曾無伸眉之樂。

    況値兇歉如今歲者乎?馮道所謂,豐兇皆病,惟農家爲然者,誠確論也。

    周世宗,常刻木爲農夫、蠶婦,寘之殿庭,以毋忘小民之艱。

    其視食玉衣錦,而一念未嘗及田裡者,相去遠矣。

    」〉○兩司連啓策勳事,答曰:「可改則不聽乎?不可改。

    」 8月12日 ○乙未,忠淸道觀察使柳根馳啓曰:「淸州居保人李哲高之妻,良女禮玉丁酉年,乘其夫往蔚山地,與其夫之異父同生兄金希郁,相奸蓋久。

    今年正月間,又乘其夫之出,暗夜相奸,爲哲高所捉,禮玉刑問二次承服。

    且哲高捉奸夫之日,意謂盜賊,手刃希郁。

    蓋不知其爲希郁,而誤害之,故一鄕品官尹淸等,等狀分踈,而哲高受刑一百三十餘次。

    此有乖於罪疑惟輕之意,放送何如?」啓下刑曹。

    刑曹粘連啓目:「李哲高放送,禮玉旣已承服,令本道照律施行何如?」上,允之。

     ○備邊司啓曰:「禦所,權設於閭閻,今已十年。

    其間虧損苟且,有難以一二盡言。

    在聖上之心,則臥薪嘗膽之不暇,視此爲餘事,而群下之情,夫豈一刻自安乎?頃來投石、踰墻,誠駭於聽聞,而天門甚卑,種種寒心。

    今此宮墻退築,實出於不得已,而外人未知其事勢之切迫,競以枉費民力於無益之地,爲大段嗟惜。

    於此,可以見人心之所同然矣。

    今者寇賊雖退,而民心靡定。

    鳩集遺民,協力征繕,是爲第一急務。

    創建宮闕,則固不可易言矣。

    但以今日退築宮墻之役,移之於修葺景福宮舊城,則彼有舊功,而用功不多。

    此爲無益,而其役浩大。

    不特事勢爲然,而人聞其修葺舊闕,俱以爲不可已之事,使之不怨矣。

    若移此功力,重建宮城門,隨便略設房屋,如衛文公之經亂,而茇舍于漕,則中外孰不以爲宜乎?且君父駐禦之所,早晩不得不創建者也。

    假令從輕,收聚各道之民力,而安居出助,民豈敢爲怨乎?或謂修葺舊基,則當先建宗廟。

    宗廟之役,苟能善處,則亦何必大擾民力而後完乎?退築宮墻,衆情俱以爲不當,而終莫之暴白,臣等竊悶焉。

    至於面勢居住之說,則係術家之迂誕,固不足取信,而掘土傾窄,閭閻淺薄之地,亦非至尊久禦之所。

    往年累聞天朝人之所論說,則多以速擇地,而定處爲急者。

    未知其果信,而意可見矣。

    民力可惜,而利害便否,又如此,自上深加酌量,移之修葺舊墟,又擇命一三能幹解事人,便宜營建便殿,則甚愜甚便。

    其於處置之際,小用民力,而能善措,則在擇委善處之如何耳。

    臣等無任悶切,敢此啓稟。

    」傳曰:「停之。

    」〈衆情久鬱之餘,特許停罷,遠近聞之,孰不爲快?第闕外民居,號哭撤去,而遠方役軍,勤苦坌集,乃有此命。

    若於始者,諫官之啓,早爲允可,則可無此二者之弊,惜哉!〉○備忘記曰:「司圃署供上西果,以不可食者,塞責進排,司饔院,亦不爲撿擧,此亦蕩敗所緻,而倭賊取去耶?其緩慢不敬甚矣。

    竝推考。

    〈人臣事君之禮,必敬必信,不可有欠闕,若以爲國君削瓜者,巾以綌之義觀之,則誠有塞責之誅矣。

    然。

    人君一言一動,爲四方之瞻仰。

    倭賊取去之責敎,實出於乘怒,而不近乎王言,可勝歎哉!〉○兩司。

    連啓策勳事。

    答府院曰:「賊徒初未至洪州城下,則賊無故而自潰乎?李時言、李時發等,均有其功,億明則旣斬獻其魁。

    錄功有古事,餘皆守城人。

    翊運之人,則皆扈從及有功之人,竝不可改也。

    」 8月13日 ○丙申,卯時,上禦別殿,領事柳永慶、知事尹根壽、特進官趙挺、柳熙緖、掌令李好義、侍讀官李德泂、獻納申慄、侍讀官權縉、假注書宋克訒、記事官金大德、權昕入侍。

    上講《周昜》《明夷卦》,前受《明夷卦》,自明夷于南狩,止終不悟也,音一遍訖。

    德泂進講自六五箕子,止以位言,音二遍,釋一遍。

    上讀新受音釋各一遍。

    德泂曰:「初大文,以他卦觀之,五爻爲君位,六爻爲虛位,而此卦,則六二居君位,五爻近六。

    蓋箕子、紂之舊臣,遭至暗之君,居至近之地,外雖晦藏,內須貞正,故謂之利貞。

    他爻言利艱貞,此不言艱者,箕子雖不言艱,而其意自見故也。

    他爻皆雲明夷,而上六雲不明者,明已傷矣,無明可傷也。

    初登于天,湯、武之事,終入于地,桀、紂之事也。

    箕子當此患難之時,欲紂庶幾悔悟,至不辭佯狂爲奴,不可疾貞,意可見矣。

    且不可疾貞,校正廳釋雲,疾貞不可爲也。

    今者本館校正時,以勢不可爲之義,釋之矣。

    」上曰:「初大文小註,有曰微子去,卻易,比幹一向諫死,又卻索性。

    所謂索性,何義耶?」永慶曰:「此似語錄言,其已甚之意也。

    」德泂曰:「微子去之,比幹諫死,同出於惻怛,然貞而不利,唯箕子,至於囚奴,乃能利貞也。

    」上曰。

    此言則因然矣,予不知索性之義,問之矣。

    無乃素字之義乎?「暉曰:」古書有曰:『王安石,索性小人。

    』雲。

    「上曰:」此誰人之言耶?「暉曰:」臣不能記憶誰人之言,而此言明有之矣。

    「德泂曰:」猶言索隱行怪也。

    「永慶曰:」不然。

    猶言已甚也。

    「上曰:」箕子之子孫,後世無知者,殊可欠也。

    箕子朝周雲者,非箕子也,乃微子也。

    箕子以爲,唯武王可與語道,故隻以《洪範》傳其道,而不欲居中國,率殷遺民,東來于此。

    實非武王之所封,亦無朝周之理。

    承訛襲謬,遂傳後世,作史不可不愼也。

    陶侃之上天門,範蠡之載西施,古人謂皆虛說。

    侃與庾亮,不相能,亮實構成其說。

    西施死於兵,五湖泛舟,寧有是理?「德泂曰:」彼狡童之歌,亦非箕子之言也。

    亡國之後,豈可指君爲狡童乎?古人以爲誤傳雲。

    「上曰:」有一天使。

    謁箕子廟,有詩曰:『白首有封逢聖武,黃泉無面見成湯。

    』此眞無識之言,不足數也。

    〈此天使張瑾詩也。

    當時忠義忤商王,隱忍爲奴社稷亡。

    白首有封逢聖武,雲雲。

    高山黑霧迷同水,平壤荒墳對夕陽。

    千古三仁傳不朽,椒漿奠罷使人傷。

    〉根壽曰:「世傳淸州韓氏,乃箕子之後也。

    」上曰:「何故?」永慶曰:「有馬韓、辰韓、弁韓,爲三韓國號,故指韓爲箕子之後。

    」根壽曰:「孔哥、印哥、鮮于哥,皆是箕子之後。

    蓋箕子之少子,封於于,故謂之鮮于。

    古詩有雲:『箕子枝裔多髯翁。

    蓋指單于樞也。

    」暉曰:「平安道鮮于哥,相傳爲箕子殿參奉雲。

    」上曰:「有一天使,見箕子墓曰:『此逆葬也。

    汝國必無箕子子孫矣。

    」永慶曰:「此則風水之說也。

    」 ○憲府連啓,〈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削去,翊運功,更爲査勘事。

    〉又啓曰:「衣服飮食,奢侈之習,日以益甚,有識之寒心,固已久矣。

    頃日筵中,至承下敎丁寧,苟有人心者,孰不知戒?近聞武臣堂上試射時及義禁府郞廳、宣傳官廳新來許參之際,責辦酒肉,糜費宴飮之弊,比他濫觴,故姑以耳目所及者,欲爲糾摘之擧,自本府緘問于各員,爲其員者,所當惕然警懼之不暇,而宣傳官等,反肆暴慢之氣,公然倡說於公廳曰:『新來輩,指嗾臺諫,緻有此事,』侵虐新來,有甚前日。

    其輕蔑臺官,無所忌憚之罪,不可不懲。

    宣傳官行首掌務官,請命罷職。

    」答曰:「已爲商確勘定,固不可削改,而亦不可更議。

    當初扈從者,皆錄功。

    應錄功者,非扈從,而誰爲之乎?中官之輩,皆顚沛流離,周旋扈從者。

    豈可不計其功?至如醫譯,亦皆有功之人,俱不可論也。

    宣傳官,依啓。

    」 ○諫院連啓策勳事,又啓曰:「近來武將之輩,專務酷刑,不恤人命,刑人殺人,有同草莽。

    無辜枉死,含冤莫白者何限,而現出自伏者,不可不依律科罪,以重償命之典。

    前兵使金應瑞,杖殺信丁、朱逸,元情納段之時,無辭伏招,而欲托於管下,圖免其罪,指信丁爲營婢,以朱逸爲牙兵。

    信丁則相訟未決,不可謂之營奴,朱逸則監司啓本及各人之招,皆稱私奴,別無牙兵現出之地。

    俱不可諉之管下,其理甚明。

    且謂有子息婢夫雲。

    婢夫之爲管下,尤無所據。

    豈可以自己巧飾謀免之言,有所撓改,以失按獄之體乎?請依禁府啓請,刑推得情。

    今年失稔,未及秋成,土賊興行,明火戕人之賊,處處竊發。

    戢捕之擧,不可不十分嚴飭,而右邊捕盜廳,旣捕殺人強盜,而不能堅囚,緻令旋逃。

    其將令之不嚴,紀律之解弛,莫此爲甚。

    將焉用彼將哉?請大將罷職,留直軍官等,囚禁重治,警飭中外,凡幹禁盜勦捕之擧,各別申明。

    」答曰:「答院同。

    金應瑞,自當覈處,不必忙了。

    軍官事,依啓。

    大將,推考,不可至於罷職。

    申明事,依啓,令兵曹,多定軍人。

    」 8月14日 ○丁酉,兩司連啓,答曰:「已諭。

    不允。

    」 8月15日 ○戊戌,兩司連啓。

    答曰:「我國雖曰政在臺閣,自前功臣磨鍊,元勳等主之,未聞煩論如此。

    亦可見世道。

    若有口者,皆肆其頰,指揮大臣,惟其言是從而定之,則亦大有弊,不須煩論。

    」 ○諫院連啓金應瑞事,答曰:「金應瑞。

    自當處之,不必若是其忙且急也。

    」〈史臣曰:「自古危亡之朝,雖甚無道之君,待臺諫特優,有時寧革其官,不敢慢其人。

    其爲人君所忌憚,而敬重之也,審矣。

    今日紀功,係一國公議,關後世是非,職居諫列者,爲之辨別,無使有濫僞之失。

    其論甚正,其擧甚重,則雖以人主之尊,固不敢私其與奪,乃敎曰:『有口者,皆肆其頰,』斥言者言,遠若不裡,聞者駭聽,觀者奪目,有不忍傳說焉。

    王言有如是哉?王言有如是哉?且金應瑞之妄殺人。

    武夫驕橫自恣之罪,不可不正,而一何眷庇之厚,連章累牘,而竟不納,使緩其獄,而舞其術,階他日刑政間無窮之弊耶?嗚呼!古之言者,諫不聽,則去其位,今之言者,諫不聽,則止其言,唯恐爵祿或不保。

    其蒙君上蔑慢,乃人臣自取,尙誰尤哉?」〉 8月16日 ○己亥,京畿防禦使兼水原都護府使邊應星馳啓曰:「前月二十九日,水原府前參奉崔天後家,火賊突入,雜物偸去,打傷女人,不至死亡。

    卽令哨官等尋蹤,則指向稷山之路,而此賊等,或於溫陽溫井,相聚連結,大興等處出沒雲。

    湖西、京畿,犬牙相接之地。

    萬一賊徒,彼此相通,則恐非尋常之慮。

    措捕之策,今方出令,自朝廷別爲事目下送,使之刻意擧行何如?」 ○行大司憲樸弘老、掌令李好義、李久澄、持平李幼淵、元虎智啓曰:「臺諫,爲人主耳目,苟有所聞見,則必盡言不諱,以匡救人君之過擧,糾察時政之闕失。

    古人所謂,事總朝綱,職司天憲者,良以此也。

    今玆前後錄勳之虛僞混雜,有口皆言,無人不羞。

    臣等旣待罪言地,妄有論列者,誠以公論不可遏,言責不可負也。

    聖明在上,無不洞燭,牢拒公論,日甚一日,或以指揮大臣,或以自爲磨鍊,或以浮辭橫議爲敎,終之以政在臺閣,有口者皆肆其頰,爲敎。

    臣等聚首相顧,若無所容。

    臺諫之設,自古以爲重,故言及乘輿,至尊改容,事關廊廟,百僚動色,則國家所以待臺諫之意,庶幾想見於今日,而公論所在,其不以浮辭橫議斥之者,益有由矣。

    況宰相曰可,臺諫曰不可,立殿陛之下,與人君爭是非,尙且不以爲嫌。

    豈可見事之不可,諉以大臣之勘定,而緘口結舌,莫敢容一喙乎?若曰廟議已定,臺諫不敢論,則是期期之爭,無聞於漢庭;而唯唯之習,漸長於他日矣。

    大槪臣等區區之意,非以浮辭橫議,指揮大臣,隻欲其恢張公論,匡救闕失,而反承政在臺閣之敎。

    夫政在臺閣則亂。

    以臣等無狀忝竊之故,緻此未安之敎。

    聖明之不信臺諫,由臣等始,臺諫之消落風采,亦由臣等始,臣等之罪,不一而足。

    更將何顔,仍冒風憲,以辱名器乎?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 ○行大司諫權憘、司諫具義剛、獻納申慄、正言琴??啓曰:「臣等伏見昨日聖批,相顧驚惶,不勝殞越之至。

    錄勳,乃國家莫重之事。

    當初議定之時,取舍不公,輕重莫分,有可罪而得參者,有無功而倖錄者,雜亂混淆,不成形樣,外議譁然,公論益激。

    臣等職忝言地,目見國事之日非,區區之意,隻欲隨事糾正,以盡職分之萬一。

    此豈政在臺閣,而好爲是煩論哉?定功,雖在於元勳,參錄,不厭於人心,則爲言官者,亦豈可一委於元勳之所爲,而含然不言於其間乎?自上以臣等之論執,歸咎於世道,又以有口者,皆肆其頰,指揮大臣,爲敎。

    臣等俱以庸孥,忝冒言責重任,誠未格天,反承未安之敎。

    何以強顔仍冒,一日安於其職哉?請命遞臣等之職。

    」答兩司曰:「幷勿辭。

    」〈退待物論。

    〉○弘文館副提學臣李睟光、應敎臣姜籤、校理臣李愖、副校理臣權縉等:「伏以,行大司憲樸弘老、掌令李好義、李久澄、持平李幼淵、元虎智,大司諫權憘。

    司諫具義剛、獻納申慄、正言琴??,幷引嫌而退。

    言責之官,爲人主耳目,主一時公議,上而君德修否,下而時政得失,苟有所懷,則必直言不避,有犯無隱者,乃其職也。

    人主之於臺諫也,禮貌以敬之,和色以導之,論之以盡言,賞之以救諫,言雖切直,亦必優容,諫或逆耳,無不樂聞,以補闕失,以通下情,豈非盛德事乎?今此錄勳一事,乃國家莫重之擧,而無功者倖參,冒僞者幷錄。

    取舍不公,功罪不辨,雜亂混淆,其數太濫,此誠前古之所未有者。

    物議譁然,國言藉藉,公論之激,固其宜也,而其發也亦已晩矣。

    自上非但不卽快從,每下嚴峻之旨,非所以優待言官,從諫弗咈之盛意也。

    況當初勘定,雖曰元勳大臣主之,扶持公議,論效是非,乃諍臣之責,則豈可袖手傍觀,不爲之救正乎?若不恤公議,不辨是非,惟諉諸大臣之所爲,而臺諫不得出言,則設使大臣有失,臺諫亦不敢糾正乎?如此則他日過擧,雖有大於此者,必將緘口結舌,莫敢厓異於其間,而言官風采,消落盡矣。

    言官論執之意,隻欲使國家重事,得其公正,庶幾服一時之人心,免後世之譏議,以盡其職分之當然耳。

    少無可引之嫌。

    大司憲樸弘老以下,大司諫權憘以下,請命出仕。

    」上從之。

     ○兩司連啓,〈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削勳事,翊運功臣改勘事。

    〉答曰:「扈從外,依啓。

    」 8月17日 ○庚子,卯時,上率王世子百官,行聖節望闕禮。

     ○備忘記曰:「書房色崔鸞壽,本月十三日,朝講旣罷,大臣出去時,偃然退在,不張雨傘,使大臣霑濕,殊無特命之意,極爲緩慢。

    推考。

    」 ○功臣都監啓曰:「論功等第,乃國家莫重之事,取捨之間,自有實績,自有公議。

    一毫無所歉於心,然後自顧無悔吝,而不參者,亦無辭矣。

    臣等於此,欲十分詳愼査覈,而等第後更察,則容有可爲參酌者。

    往年兩元勳,與諸堂上,於議定應參正勳之外,又箚錄其因公追至扈從者若幹人,以備更勘。

    沈喜壽、柳夢鼎等,卽名在其中者也。

    此二人獨得參,而他人,則考其追至扈從日月先後及在義州時奔走之事,則韓應寅、吳億齡、辛景晉,赴京回到開城府,仍爲扈從入義州,而應寅則尤奔走於接待天將之事。

    沈喜壽之追至平壤,與自開城扈從者,日月先後有間,而宣力則俱一體,或參或不參,極爲未安。

    沈喜壽等似難獨參也。

    李希得,自京扈駕至開城府,以京城巡檢使,拜辭出來,五月還入平壤,六月以中殿將幸北道,承命往鹹鏡道,九月始還義州,其間扈從日月甚少。

    李覮,自初扈從,而旣不得參,李誠中,以統禦史,五月追至平壤,仍爲扈從,名在於元勳箚議定奪之列,而初不出於啓稟。

    李覮等旣不參,而李希得得參,則殊爲未穩。

    昨日啓稟,削則幷削雲者,益慮此等之事也。

    幷刪改何如?金應緘,初以大同察訪,在順安陣,得功爲堂上,後爲李舜臣中軍,參於露梁大戰。

    其前後多效勞矣,而順安諸將,旣無拈出收錄之功,露梁大戰,又不與李、元海上之戰,同科而論。

    安衛以不及參海上大戰,而見刪改,則應緘獨參未安,似當改之。

    且等內次第,或有商量下上者,此則當竢睿旨,更爲稟處。

    事體嚴重,揣摩論議,務求合當,敢此旋請旋改,不勝惶恐。

    敢稟。

    」 ○功臣都監啓曰:「前日請兵、請糧,得請使臣幷錄事,有傳敎,故除壬辰年鄭崑壽以前請兵使臣,已經稟錄者外,丙申年十一月請兵使臣鄭期遠、書狀官柳思瑗,丁酉年正月,請兵使臣權悏,幷爲收錄磨鍊。

    請兵時有功通事,有亦可幷錄之敎,故各每一人韓潤甫、李海龍、林春發、洪純彥、表憲等,幷爲收錄敢啓。

    」〈此啓辭,六月入啓,今日始下。

    〉 ○備忘記曰:「前日欲與面議勘定,未及言官論之。

    方論之事,難於徑議。

    今煩論不已,旣允,別無面議之事,故不爲。

    此意知悉。

    且王子雖扈從,豈屑屑於此乎?先爲削去。

    其餘人終始扈從及奏請兵外,皆削去。

    申磼、安滉、具宬,乃自初扈從之人,不與他人幷列,乃置之於三等。

    金應壽之類,殊爲未便,當與諸臣,一樣磨鍊。

    征倭則李舜臣、元均、權慄,當爲一等,此外皆削去。

    高彥伯,則討賊護陵,不但有功,臣子豈敢言削?可仍言于都監。

    」 ○憲府啓曰:「當大駕西巡之日,扈從諸臣,固有羈靮之勞。

    自上欲紀其勳,庸銘諸鼎鍾者,誠以不忘相從於患難之中也。

    然必終始不離,宣力於其間者,方可謂之扈從,故當初以自京城至義州,發爲名目,聖意所在,從可知矣。

    一自翊運爲號之後,遂成混雜之蹊,或以一事之微勞,一時之小効,幷廁於其中,馴緻恩命之濫施,而僥倖之滋蔓,則豈非顚錯之甚乎?國家策勳之擧,不宜若是其輕忽也。

    至於中官近習之徒,執禦雜類之輩,雖曰有扈從之勞,豈可與之共指山河,同歃盤血乎?非但國家之羞辱,將不免後世之譏議。

    此臣等之所以不避煩瀆論列,而不能已者也。

    請加三思,亟命元勳大臣,更加査勘,俾無冒濫之弊。

    兩司將淸難與扈從、征倭功臣,削去改勘之意,論啓,而自上特賜允兪,乃下扈從外依啓之命。

    政院捧承傳之除,所當十分詳察,而非扈從應削之人,全然效過於承傳中,緻勤添入之敎,其不職甚矣。

    請色承旨遞差,同參承旨推考。

    」答曰:「不允。

    承旨偶然,非大段事,不可推遞。

    」 ○諫院啓曰:「扈從一事,雖出於酬勞之典,而亦多猥濫之譏,故幷爲論列,而獨未蒙允,此臣等更瀆天聽,而不知自止者也。

    當乘輿西巡之日,雖終始宣力者,其於錄功,多有未安之心,彼少効微勞者,烏可竝廁於其間,而以辱爵賞之重器乎?宦竪之徒,雖謂扈從,而終無可紀之功。

    如承傳色出納機務者一兩人,猶之可也,冒錄之多,至於卄餘,豈非冗雜之甚乎?執鞚賤隷,已授踰分之秩,亦雲濫矣。

    豈待盤血同盟,然後酬其勞乎?其他醫官司謁雜流,請勿留難,夬從公論,幷命削去,更令大臣元勳,商確勘定,使策勳重事,一出於正。

    」答曰:「不允。

    」 ○慶尙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曰:「水軍節度使李英馳報內:『本月初四日朝,倭未辨船,自南大洋出來,領諸船下海,則乃被擄走回男女幷十四名。

    出來根因及賊情般問,則泰仁居良人吳欽日、連山居良人崔山世、韓山居良人尹嚴介、興陽居私奴加叱同等,則丁酉年,蔚山居水軍郭彥祐、漆原居良人尹守乃等,則壬辰年被擄,日本地肥前、豐後、博多、唐津地方入歸,各自偸生,思戀故土,本月初一日,各率妻兒,同船裝載,或櫓或帆,自唐津,三晝夜出來,任其所之,幸全性命。

    賊情則或說家康、秀賴,分在兩地,或說至今同處。

    遠近諸將,日漸相踈,自憂相攻之患。

    義弘則回自京城,堅壁不出者久矣,今與肥前之將龍造等,交結深密,正盛則鴆殺五島之子,而爲其父所覺,繫於京獄,他餘將官,則各歸本處,纔免土木之役,而對馬島,渺在海隅,不爲往來於肥前、豐後等地,故一未見同島之人,而隻聽修好一事,家康處往來頻數雲雲,風聞而已。

    此外賊情,不得詳知』雲。

    」啓下備邊司。

    司回啓:「走回人郭彥祐等,令該曹,依例免役復戶帖成給,使之派送安住。

    走回人中,多有與賊親密者,訪得賊情,善爲處置,隨事飭勵,毋貽後悔事,水使處竝爲行移。

    何如?」啓依允。

     ○夜自二更至五更,月暈。

     ○以李準爲判尹,〈性聰慧有才,而爲人無識,處事乖謬。

    嘗交結權倖,見賤於士類。

    〉申磼爲知中樞府事,許頊爲陽陵君,金信元爲平安道觀察使,安宗祿爲會寧府使,〈質性近怪且愚。

    嘗爲諫官,處事回互,人多不取。

    〉金順命爲宗簿寺正,尹壽民爲執義。

     8月18日 ○辛醜,兩司連啓,〈翊運功臣査勘事。

    〉答曰:「勿更煩論。

    」 8月19日 ○壬寅,備忘記曰:「兩南禦史有弊,以明春發遣事,啓之矣。

    南鄙,與倭賊,隔水相對,一葦航之,無冬無夏,往來自如,不必竊發於春夏,而忌憚於秋冬。

    今年雖不來,明年未必不來,明年雖不來,後明年未必不來。

    昔柳成龍爲相臣,與金誠一等,倡爲邪說,謂賊不來,不修戰守之備,及其爲體察,稱頉而不往。

    大臣之道,愼勿效此也。

    倭賊,其兵力,則與我固爲霄壤不侔,而其人之才智用兵,豈我之人所能及?一自天兵驅逐之後,蓋未嘗一日忘于我。

    本司宜更加勉勵,日新待變,常如敵至,倘或變作,大臣宜自爲出禦之計。

    至於禦史之行,其所食不過一日三時,所騎不過二疋馬,至於有弊,所未能知,若待明春發遣,則無乃大迫乎?言于備邊司。

    」 ○兩司連啓,〈翊運功臣査勘事。

    〉答曰:「此人等,別有何功?隻盡惟其所在緻死之義,不顧其身,顚沛流離,相從君父於患難之中,幸而得復疆土。

    但不學朝臣,遺君之道耳。

    」 8月20日 ○癸卯,司諫具義剛啓曰:「爲臣子者,在平時,猶不可不盡其忠。

    況當君父播越之際,不從羈靮之列乎?壬辰大駕西幸之日,臣雖未出身,亦在一命之列,而未得扈從,心常愧恧而已。

    今承嚴敎,無地自容。

    遺君之罪,臣實當之。

    安敢仍冒言地,糾正他人乎?請命斥罷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大司諫權憘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