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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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
7月1日
○朔乙卯,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以仁廟忌晨,凡幹公事,不得出入。
○備邊司啓曰:「海浪島水賊,自彌串運來糧船,潛搶之後,甘於得利,恣意出沒於兩西沿海地方,近益尤甚。
若不設法善處,一番見創,則前頭之事,必不止此。
頃聞海浪島被擄走回人說稱,其地之長廣,視京畿德物島。
差大,而全無兵器,隻持石塊白挺,載船出行。
如令邊將之有計慮者,密爲善處,抄帶勇銳之士,多帶弓砲器械,藏置船內,而外若蔔物載運之船,行走於外洋,而乘機誘緻,則有般問善處之策。
試令黃海、平安監、兵使,協議處置事,行移何如?」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阿老、古裡等所爲事狀,誠可駭惋。
近聞自本道來人說稱,此邊藩胡,與老兔部落,互相搶竊,往來報復。
果如此言,則阿老等,着笠作賊之事,未必專在於先撤藩籬,仍肆衝突之計。
其間實情,詳細探聽,得實馳啓,以憑處置事,兵使處行移何如?」傳曰:「允。
」 ○黃海道觀察使韓德遠。
馳啓曰:「黃州牒呈,六月十六日初昏,大雨如注,至十七日午前,雨勢一樣,水勢漲溢,州內平地閭家,水深丈餘,左右邊人家七十餘,幷爲水沈。
自瑞興地界,至本州九十餘裡,水勢所經之處,陸地成海,刈積兩麥,盡數漂流,時方發穗早黍粟及太豆唐稷等穀,或覆沙、或沈水,盡爲損害,一望赤地,千裡無一葉靑色。
山郡、海邑,一樣馳報,其列邑同然,據此可知。
西成無復可望事。
」啓下禮曹。
7月2日 ○丙辰,諫院啓曰:「黃廷彧忘君負國之罪,覆載之所不容,而曲全性命,歸臥田廬,則其在王法,失刑甚矣。
今者全釋之命,又出於意慮之外,凡有血氣,莫不憤惋。
廷彧雖有一時可紀之勳,旣負擢髮難貸之罪,則豈可以國家優老待功之典,混施而全容之?請勿留難,亟收成命。
」答曰:「其墓之木已拱。
放釋未爲不可。
」 ○府啓同,答同。
○備忘記曰:「漢惠帝,奉宗廟守關中。
高祖東出,與項羽爭天下,十戰九攻,惠帝之宗廟自若,其功如何?及其定功行賞,未聞惠帝之幷參也。
世子,儲貳也。
欲封爲功臣,思之得無過乎?言于大臣。
」 ○黃海道黃州,六月十六日、十七日,大雨如注,自瑞興至府,自府至海門,九十餘裡,平陸成海,漂沈人家七十餘,牛馬人物,僅得避免。
信川、甕津、遂安三邑,亦然,山崩川潰,田野盡沒。
○尹暒以禮曹言,啓曰:「同副承旨柳夢寅,以燕山君緻祭事,到墓所,緻書于本院曰:『墓有兩位,各有床石,而該曹磨鍊,無兩位之儀,儀註亦無兩位之文。
不可以一時所見,幷設於兩位,而揆之情禮,則夫人不舊日千乘之配,同壠兩墓之地,一行一不行,亦涉未安。
緻祭重事,不敢不達。
速令該曹,卽日內商議定奪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
燕山君夫人之墓,同塋一原,則一行一不行,果爲未安。
曾聞祭物差使員之言,則自前亦爲幷設雲,故饌物,已令幷備。
幷設兩床,一時行禮,以爲宜當。
祭文亦當仍用,頭辭則似不必幷擧夫人之號。
伏惟上裁。
」傳曰:「知。
」 ○尹暒以弘文館言,啓曰:「大臣啓辭,世子幷參事,令儒臣博考書籍,及東國古史事允下矣。
臣等謹按《綱目》唐高祖記,武德四年冬十月,以秦王世民功大,前代官,皆不足以稱之,特置天策上將,位在王公上,以世民爲之。
肅宗記,至德二載冬十月,廣平王俶、郭子儀等,收復東京,十二月,立廣平王俶爲楚王,加郭子儀司徒,李光弼司空,功臣進階賜爵有差。
考見其時討胡後,發德音詔,竝封諸功臣。
其中有曰:『廣平王俶,循學好古,令德孝恭,志存邦家,誓雪讎恥,爰鞠其旅,元戎啓行,可封爲楚王雲雲。
此在二宗,爲太子之前,似與此有異矣。
此外西漢東國諸史中,或有圖畫功臣,錫券賜號之時,而皆無可據之文,終未得考出。
敢啓。
」傳曰:「知。
」 7月3日 ○丁巳,攝嘗太廟。
〈棣問:『三年一郊,與古制何如?』伊川先生曰:「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見父母,國君不可一歲不祭天。
豈有三年一郊之禮?」〉○王世子親享于孝敬殿。
○王世子問安。
〈問安,常事,不書,叔世禮儀繁褥。
恐異於文王。
〉○大臣議曰:「償命之獄,如有所冤,初覆撿實因雖同,似不可不改撿。
」 ○司諫院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依啓。
」 ○司憲府啓曰:「忠淸兵使金應瑞,性本驕妄,加以泛濫,侵虐軍卒,怨謗盈路,不可置諸閫帥之任。
且於錄勳之際,事多營爲,賄賂之物,陸續道路,有駭聽聞。
此而不治,苞苴冒濫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錄勳之際,事多營爲,賄賂之物,陸續道路雲。
何事?詳啓之。
」回啓曰:「應瑞,恐其不參勳籍,多送賄物於京城,駄載絡繹,兵營一空之說,傳播遠近。
雖不能的知某人受之,風聞論事,固有其例,故臣等直據所聞,而啓之矣。
」答曰:「金應瑞,驍將,此時似不可易置,旣被物論,難以彈壓節制。
可遞差。
」 7月4日 ○戊午,司憲府啓曰:「金應瑞,但遞其任,不足以懲其罪。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己遞,不須罷。
」 ○有政。
以李光庭爲判敦寧府事,徐渻爲行同知中樞府事,尹承吉爲行同知中樞府事,權憘爲行大司諫,趙挺爲僉知中樞府事,申熟爲司?寺正,崔有源爲獻納,〈有源,邪侫詐妄,時論斥之,乃緻誠於銓長之家,日日投謁,每備盛饌送之,乃自請曰:「願爲三司末職,以光門戶。
」懇乞不已,不得已許之,遂通淸顯。
〉沈光世爲奉敎,宋碩祚爲待敎,柳珩爲忠淸兵使,呂祐吉爲密陽府使,尹繼善爲平安都事,尹趌爲江原都事,南濂爲司畜別坐。
是日,傳曰:「南濂,窮不能自存,未可付職食錄食祿耶?如不可用,不須擬望。
」〈濂,上之出也。
《禮》,謂姊妹之子爲出。
〉 ○領議政李德馨陳箚曰: 竊念定功圖報,記諸鍾鼎,乃國家莫重之事。
必須功在宗社,逈出常儔佳者,乃可膺是命。
臣尤有所大不安者,旣非終始扈從之類,又異征倭暴露之將。
以此以彼,無一可錄。
特以往年元勳之誤啓,而幷參焉。
身當顚錯,猶無擬議,豈能晏然無愧恥乎?以臣之故,而差誤亦非細矣。
錄勳之擧,至重至嚴。
在上豈靳其改?在下豈遂其罪?伏望聖慈,曲體切懇,酌議刪去,以重勳典,不勝幸甚。
答曰:「當國家蒼黃之日,有功則皆可錄。
卿有大功,自不可掩。
宜勿固辭。
」 7月5日 ○己未,行知中樞府事李好閔啓曰:「臣以錄勳有司堂上,執事大臣會勘之際,得見臣以扈從之外,又有句管前後請兵糧文書之稱,而列名於二等之上。
臣不勝羞愧未安之至。
臣若以扈從之外,別無宣力,降敍於三等,如安滉、具宬之爲,則臣固不敢煩辭,若曰句管文書之勞,則臣自義州,與前牧使許澂同事,終始不相離,而道數之多,徴不啻十倍多也。
況從申點在北京,聞變製呈文,爲發銀發兵之端,則又臣之所無也。
若論文書之勞,而臣獨當之,澂不與於象胥之末,則瀓之抱冤,所不暇言,而臣有掠他之愧。
伏乞聖慈,諒臣微情,特命降臣於三等,刪去句管文書等字樣,一以袪臣獨占之嫌,一以安臣守分之願。
」答曰:「夫錄勳大事,因公論而議,自廟堂而定。
不可有所覬,覬者必削,不可有所避,避不可得。
卿宜安心勿辭。
」 ○憲府前啓前兵使金應瑞事,答曰:「依啓。
」 ○夜霧。
7月6日 ○庚申,日暈。
〈申時。
〉○有政。
以李好閔爲左贊參,鄭昌衍爲知中樞府事,樸弘老爲知中樞府事,宋言愼爲行大司憲,張晩爲同知中樞府事,尹壽民爲宗簿寺正,洪緻祥爲軍資正,李堉爲司贍寺副正,李遠爲典簿,尹絅爲工曹正郞,鄭岦爲正言,李順慶爲典籍,趙維韓爲全州判官,洪友敬爲唐原尉,樸瀰爲錦陽尉,玄克福爲延日縣監,魚得滉爲求禮縣監,李夢亮爲大靜縣監。
7月7日 ○辛酉,日暈。
〈卯至午。
〉 7月8日 ○壬戌,上拜謝恩表箋於別殿。
○領議政李德馨。
「伏以臣之不宜參錄勳籍,前後箚辭,粗悉梗槪矣,抑臣有大懼焉。
非爲例辭,唯欲重此事也。
夫人君之定功行賞,不但聳動一時,將擬勸勵後世,倘無其實,而享其名,則在上有濫賞之譏,在下有冒受之罪。
一時解體,固不足論,垂諸後日,訾笑必多。
臣旣非終始扈從之類,又乏摧鋒戰陣之功。
其以撰出請兵奏咨爲言,則多籍於他手,其以首赴遼左,告急爲言,則勞異於赴京,其以接伴天將,恢復平壤爲言,則功在天將,有何可論?若不鐫改此勳,則沒身猶有恥矣。
伏乞聖慈,體諒前後切懇,亟命先改臣名,以重勳典,庶安愚分。
不勝惶恐。
」答曰:「卿忠節素稱,勳勞茂著。
當賊鋒之長驅,請自往賊前,諭以利害,期紓國難,則是勇奪三軍。
徒步追行在,夙夜盡瘁,內而運籌決策,外而乞兵天朝,驅除兇賊,以安東土,則是功在社稷。
卿雖切大樹之謙,予寧忘鍾鼎之錄?宜安心克遵前旨,毋庸固辭。
」 7月9日 ○癸亥,慶尙道高靈縣村女。
六月七日震死,晉州亦於是日,天地晦冥,大震電,雨下如注,嶺頭松樹,爲震所拔,或擲于三十步外,近地禾稼盡傷。
○夜霧。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夜四更五更,沈霧。
7月11日 ○乙醜,政院啓曰:「近因日氣極熱,經筵視事姑停啓稟,今已立秋,日候亦似微涼,明日常參經筵,取稟。
」傳曰:「勿爲。
」 ○備邊司啓曰:「慶尙道,今年爲甚失稔,移穰之處,全廢農作,處處大野,盡爲赤地,所見極爲矜惻雲。
本道以當賊蕩敗之地,齟齬,舟師防備,猶未其措置,而荒政之急,又至於此,極爲可慮。
蠲賦賑飢,使遺民不至流散,唯在該曹與本道相議,預爲善處,但聞邊上列邑,頗免失稔雲。
棄此機會,招集流民,以爲實邊之計,尤不可緩也。
且募人一事,必及秋冬前,善爲指揮,然後明年生活,可以圖矣。
邊兵募集一事,上年,曾令申之悌句管,而節晩之後,號令不專,無以成形。
今當趁時規畫,以責實効。
急速遵前知委公事,商度善處,且料理便宜,條列啓聞,着實施行事,本道巡察使及申之悌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 ○高敞縣居正兵卞德壽家,牝鷄一首,上年則産卵孶息,而自今年正月,不爲産卵,頭冠羽毛,變爲雄鷄,皷翼發聲。
六月初七日,高靈縣西面用淡裡居私奴連金妻莫金,耘苗時,風雨甚急,仍爲還家,中路逢電震而死,身無所傷之處。
晉州六月初七日,天地晦冥,雷電震動,大雨如注。
嶺頭一松,本折根拔,條條裂破,投擲于三十步外。
○藝文館檢閱裵龍吉,上疏乞遞免。
〈聞臺論將發,故有是疏。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夜一更,流星出天廐星下,入羽林星下,狀如拳,尾長五六尺許,色赤。
流星出天掊星上,入句陳星下,狀如鉢,尾長七八尺許,色赤。
7月12日 ○丙寅,朝,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亂後,事多草創。
東西祭田,本爲粢盛,而積於無用,皆以田稅換納供用,甚爲苟簡。
今者,該曹旣已啓請復舊,舂正所入諸具,不可不預爲磨鍊。
令各該司,牒呈內辭緣相考,商量擧行何如?」依允。
○禮曹啓曰:「今癸卯年,鹹興府接待各鎭野人,例賜衣服雜物,依壬寅年例,堂上堂下,幷三十人磨鍊後錄,令戶曹,急速上下造作,來九月內下送,進上獤皮價本綿布,例賜靑紅綿布,祿俸木十同,以戶、兵曹木綿下送事,已爲啓下。
如有不足綿布及別賞等物,依前例,令本道,隨便措備擧行後,會計減錄事,移文何如?」依允。
7月13日 ○丁卯,司諫院啓曰:「時禦大內,介於閭閻,淺露狹窄,宮墻退築之擧,勢出於不得已,區區小弊,似不足恤,而亂後甫集之民,補葺爰居之所,一朝撤出,無所依歸,蚩蚩者氓,怨聲騰沸,愁慘之狀,極爲矜惻。
況此行宮,實非久禦之所。
勞民動衆,虛費功役,亦非今日之急務。
請寢宮墻退築之命。
大臣退居鄕村,則爲守令者,所當盡心敬待,以體朝廷優老之典,而緻仕鄭琢,居于醴泉地,郡守李馨郁接待際,多失體面,所聞極爲埋沒。
請命罷職。
」答曰:「宮墻退築事不允。
餘依啓。
」 ○憲府啓曰:「藝文館檢閱裵龍吉,爲人麤滑,言行悖戾,不合侍從之列。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辰時、巳時,日暈,申時,日暈左珥。
7月14日 ○戊辰,諫院啓請勿退築宮墻,答曰:「不允。
」〈史臣曰:「宮墻退築,非急務也,而上之必欲爲者,何意歟?以其有投石之變也。
唐帝,茅茨而君天下,夏禹,卑宮而莅四海,始皇,宮阿房,而戍卒亡秦,煬帝,營宮室,而兆民離心。
然則宮墻之廣狹,果何益哉?其亦得乎民而已乎!」〉○夜二更,流星出織女星上,入右旗星下,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二更三更,月暈,三更四更,有霧氣。
○尹暒以禮曹言,啓曰:「今此中殿,欽受誥命冕服,乃是一國之慶。
自前頒赦百官加之時,則例有別擧取人之事。
謹考舊例,丁醜年文定王後受誥命時,有別試,己巳年懿仁王後受誥命時,則無之。
今者頒赦等事,命用丁醜之例。
別擧一事,何以爲之?大臣之意亦然,敢稟。
」傳曰:「不須爲。
」 7月15日 ○己巳,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殺人撿驗,乃是莫重之事。
爲該官者,所當十分愼重,使無一毫未盡之意,而韓德麟乳兒撿屍時,初覆檢官,則委諸下吏之手,終始朦朧,使償命之獄,莫辨眞僞。
三撿官,則旣曰:『頭腦分爲二片,腳踝微有靑赤色,』又曰:『皮肉腐爛,無憑可驗。
』眩亂屍帳,莫知適從,凡在聞見,莫不駭愕。
前後檢屍官,請竝命罷職。
宮墻退築,請命停止。
」答曰:「不允。
罷職依啓。
」 ○憲府啓曰:「義州判官李守宗,行己悖戾,有一宗室之妾,服夫喪纔過斂葬,而潛奸往來,及其赴任之時,公然率去。
其情狀,極爲可惡。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7月16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傳于政院曰:「三公。
〈李德馨、尹承勳、柳永慶。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
〉命招。
」領相德馨,以病不進,傳曰:「予將論錄勳事,首相不來。
豈可無首相,而爲之錄勳事?後當爲之矣。
大臣旣來,當引見。
」 ○政院啓曰:「大臣引見事,命下矣。
左右史不備,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勿爲。
且以左右史不備,不得引見之意,言于大臣。
」 ○諫院啓請停宮墻退築之命,答曰:「不允。
」 ○禮曹啓曰:「亂後庶事草創,凡幹儀章,多未遑擧。
王世子嬪,受封於亂初,命服未及措備,以迄于今。
至於朝見之時,亦闕禮服,極爲未安。
王世子袞、冕等服,上年大禮時,亦已措備行用。
嬪宮命服,獨不可缺。
各樣服飾,雖不可一一追補,命服中上衣及首飾,令該曹,參酌措備何如?且嬪宮儀仗,《五禮儀》朝賀儀,有乘輦、降輦、仗衛,停於門外,內侍捧陽繖等語。
其有儀仗,明矣。
問之故老,亦雲分明親見,而鹵簿序例,隻有王世子儀仗,而嬪儀仗,不爲載錄,未曉其由。
上年大禮時,隻造陽繖,而扇則不造。
有繖無扇,亦爲未穩。
似當竝造,而禮文未有明據,不敢擅便。
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7月17日 ○辛未,憲府啓曰:「淸溪副令鼈,性本悖妄,借人之家,仍奪其妻,公然率畜,使本夫不得接足,凡在見聞,若不駭愕。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蔚山,六月二十六日,府西面龍堂村,有趐蟻蟲,滿壑飛過,隣裡男女,聚會觀望,則有翅微赤大蟻蟲,不知初出處,而自東萊北面飛來,指本府栗峴間,有作塊回翻,二馬場許,蔽塞飛過,日已曛黑,不知所止。
醴泉北面渚谷裡水田中,地陷,而四面周回,九尺七寸,深二尺五寸,濁水在陷底,人躡陷處,則堅如平地。
7月18日 ○壬申,平安道獻新栗米、新稷米。
○全羅左道水使安衛馳啓:「今七月初三日二更,疾風暴雨,達夜大作,走石拔木,廬舍盡爲撤破,驚波怒濤,接天洶湧。
前郡守李彥良、呂島萬戶宋荃等所騎船,漂掛山阿,仍爲傷破,所載雜物,半爲漂失,順天格軍一名,漂流緻死。
同鎭僉使樸瑾馳報:『同日夜半,狂風大作,釣魚船,盡爲沈沒,或在山上,軍器軍糧,亦爲沈失。
』把守將蛇渡僉使申孝業他報:『同日夜半,潮水漲溢,東南風大作,新造二船,一時席捲,片片破碎,僉使及格軍,或乘浮闆,或攀檣竹,轉輾潮頭,十生九死,時方救療。
且其戰船,督令改造,而其中火藥,卒難辦出。
都監火藥,酌量下送。
』大槪風雨之作,至於如此,變異非常事。
」啓下備邊司。
7月19日 ○癸酉,有政。
〈吏批,判書奇自獻、參判許筬病,參議樸而童、左副承旨姜綖、兵批,判書廬稷、參判樸承宗、參議尹惟幾。
左副承旨李慶涵。
〉以張晩爲刑曹參判,樸東亮爲承政院都承旨,〈東亮,乃閔善之壻,而閔善,乃李恒福之姊夫也。
於己醜、庚寅年間,閔善參臺諫時相與構虛捏無,論崔永慶,以緻庾死獄中。
善坐是坎坷。
東亮爲人奸慝輕妄,常推尊毒澈,人之非澈者,則必欲殺之,無所不至,而反爲銀臺之長,公論之?塞可知。
〉李愖爲議政府撿詳,金權爲漢城府庶尹,申慄爲司諫院獻納,樸燁爲戶曹正郞,趙曄爲禮曹正郞,李順慶爲禮曹佐郞,李馨遠爲禮曹佐郞,李時楨爲刑曹佐郞,黃謹中爲刑曹佐郞,李璈爲司憲府監察,趙誠立爲成均館典籍,崔有源爲成均館典籍。
7月20日 ○甲戌,慶尙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七月初三日初昏,大風始起,初四日午後方止,驟雨兼作,偃禾拔木,屋瓦皆飛。
道內各邑,所報皆然,而其中晉州、山陰、昆陽、靈山、草溪、昌原、尙州、仁同等官尤甚,至於南海,則公私家舍僵仆,人物緻死者多數,大小船隻,百無一完。
釜山待變舟師,則艱難制船,幸不破毀,而本道彌助項、平山浦、尙州浦戰船及全羅道、黔毛浦、多慶浦、鉢浦戰船,忠淸道林川、韓山、波知島、馬梁等戰船,竝計十隻,盡爲破碎,軍器雜物,爲半沈失,林川、洪州、昆陽、南海等官,格軍十二名溺死。
今此風變,近年所無。
皇天示警,災害薦臻,前頭民事,十分可憂。
戰船非容易改造之物,而破碎數如此之多,待變之事,亦且踈虞,極爲憂悶。
」啓下備邊司。
〈回啓,與十八日安衛狀啓回啓,同。
〉 ○諫院啓曰:「小邦疆界,與天朝地方,一水相隔,自前使價朝聘之外,絶無私相交通之事。
嚴立法禁,使疆場截然者久矣。
一自天兵出來之後,差官之往返,買賣之坌集,馴緻禁防之大壞,區域之不分。
以至今日,開市江上,衙門管稅之輩,抑勒要害,罔有紀極,則前日尹??之啓聞,實出於慮後日難處之患也。
委官劉一瓛,不肯自首,執稱尹??欺啓國王,必欲前來面質,以爲自明之地。
尹??之一番往來,似無害於體面,而自前我國,雖有曲直事情,未嘗有往來相證之例。
況一瓛,一差官也。
以自己對辨之故,訴其衙門,要緻尹??,有若脅勒者然,則又安敢俯首聽命,私相越境,較其曲直於不當辨之地乎?此路一開,後日惹起事瑞之患,有不可勝言。
尹??啓聞內事意,有所失實,如一瓛雲雲,所當査覈究治於本國,以其科罪之意,措辭回答,於理甚便。
尹??入送公事,請勿擧行。
」答曰:「尹??第往。
」 ○兵曹判書盧稷,〈有幹事之能,而無廉介之風。
〉陳箚乞遞免,答曰:「調理行公。
」 ○戶曹啓曰:「我國,三面濱海,魚鹽之稅,自祖宗朝收納。
此乃惟正之供,而非科外橫斂之比也。
當此蕩竭之時,所當依收拾,以補國用,甚爲便益。
伏聞兩南。
鹹鏡道,靑魚興産,商船雲集,無數捉得雲,而收稅一事,專廢不擧。
此實偶然放過之所緻。
兩南則調度使句管,一依舊例施行,鹹鏡道則令監司,船案成籍,收稅上納事,行移何如?」傳曰:「允。
」 7月21日 ○乙亥,以王世子嬪殿誕日,承政院、弘文館、侍講院、翊衛司,皆問安,各有賞賜。
○有政。
〈座目上同。
〉○以李箕賓爲同知中樞府事,洪可臣〈淸簡寡欲,務盡其職,凡所莅歷,皆有治績。
〉爲開城府留守,李尙毅爲成川府使,李光吉爲利川府使,尹應三爲價川郡守,李福崇爲碧潼郡守,具啓爲鹹興判官。
○諫院啓曰:「疆場之事,一啓其端,日後之患,有難勝言。
中江開市,初出於不得已,而抑勒擾害,漸至於不可說,尹??目見其弊,具啓情形,冀爲善後之圖,而委官劉一瓛,執稱尹??欺啓國王,要緻尹??,對辨於衙門,有若脅勒者然,此實前古所未有之事。
以一差官,訴於一衙門之故,而外國之臣,安敢私相越境,較其曲直於天朝人乎?他日事端之惹起,或有大於此者,則又未知將何以處之,幾微之預防,正在於今日。
況此事,元不係於皇命,而隻在於衙門之移咨,則尤不可俯首聽從,任其出入於封疆,創開無前之例,而重貽後日之弊也。
使尹??啓聞內事意,果有失實,如一瓛雲雲,所當按究科罪於本國之後,措辭回答於衙門,揆之事理,未爲不可。
尹??入送公事,請勿擧行。
」答曰:「上國衙門,移咨使來,拒逆不送,於義極乖,事勢不得不送。
往來別無所損,不允。
」 ○宗簿寺啓曰:「平時《璿源錄》,藏在秘閣,開閉有儀,非外人所敢得見。
設有因事參進之人,一瞥看過,未得要領。
向年啓請修正,而未詳格式。
有一寫手,略言其大槪,因其所言,已成初草,而校正之時,取見其草,則諸宗室所見,大異前規。
追錄列代譜牒,則其子女序次、嫡庶年號,不可一一詳載,如當時目見所錄,而不小寶錄,不可以一下人之言,而草草開例,以廢歷代愼重之意。
其譜牒規模節目,令禮官,參酌講定,以重其事。
且事旣緊重,不可不存事體。
本廳所啓請印信一顆,依前啓請施行何如?」傳曰:「依允。
」 7月22日 ○丙子,政院啓曰:「明日朝講事命下矣。
撿閱丁好寬,前病猶重,注書權昕,遞還本館,而時未付職,隻有待敎金大德,而亦爲呈辭受由,左右史不備。
以此至廢視事,極爲未安。
請金大德牌招何如?」傳曰:「允。
」 ○司諫院啓曰:「小邦於上國衙門,所當尊敬,凡有咨會,固不敢違拒,而第念事機之重,有係他日難處之患,則不可不熟講而審處之。
夫我國境界,與天朝地方,隻隔一帶水,朝聘使價之外,絶無私相交通之事。
嚴立法禁,使疆場截然者,其意有在。
一自天兵出入之後,差官買頭,往來坌集馴緻,禁防大壞,區域不分,以至今日,開示江上,衙門管稅之輩,抑勒擾害,罔有紀極,而一瓛自明之計,必欲面質尹??。
尹??之一番往來,似無所損,而此路一開,他日此等衙門,或因事端,屢緻我國之臣,援以爲例,則未知每人而入送,以啓後日難防之患乎?況此事,非皇朝之所知,且出於衙門之私自徵稅,以滋奸弊,則此不過一瓛之所操弄,豈可諉於上國衙門之咨,而俯首聽命,私相越境,創開新例,重貽後患乎?尹??入送公事,請勿留難,亟命停止。
」答曰:「事勢不得不送,往返不妨。
」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今此冬至方物,禦前滿花席,中宮殿黃花席,麤薄品劣,所見駭愕。
本官守令罷職。
監司,不小進獻方物,不能撿飭,敢以如此席子,苟充上送。
殊無事大之誠,亦爲駭愕。
監司推考。
」 ○夜一更,飛星出東壁星上,入閣道星,狀如拳,尾長三尺許,色蒼白。
7月23日 ○丁醜,卯正,上禦別殿,領事李德馨、知事韓應寅、特進官大司憲宋言愼、特進官尹泂、大司諫權憘、參贊官柳夢寅、侍講官姜籤、侍讀官李德泂等入侍。
上讀前受自《晉卦》九四,止盡善之道,音一遍,釋一遍,籤進講自《明夷》序卦,止盡乎隱也,音二遍,釋一扁。
釋至處艱,亢而不失,上曰:「亢讀爲厄乎?」籤曰:「《孟子》亦以是書之矣。
」上讀新所受,音一遍,釋一遍,訖,籤曰:「是卦,《離》爲《坤》之所掩,而不得用明也。
以國事言之,暗主在上,明臣在下,不能行其明也。
雖當艱難之際,不失貞正之德,故曰:『利艱貞。
』《明夷》以日月爲言。
人心如日月之明,而及其欲心蔽之,則吾心之明,易至於傷,故先儒以此爲比矣。
」德馨曰:「《周易》之爲書,以卦義推之,則於萬事萬物,無處不周。
此卦明入地中,能晦藏其明,文王之遭艱厄,能內文明而外柔順。
箕子之當內難,能佯狂自晦,故其意無異矣。
蓋明君遇危亂,而能明其德,撥亂反正,則如日月揚光於旣晦之中,其明足以及天下。
昔少康,遇羿、浞之變,而能緻中興,宣王,値衰微之運,而卒成匡復。
爲人君者,所當省念於斯也。
頃者國運不幸,値百年所無之禍。
龍灣窘急之事,豈是明夷之艱厄也。
此卦,雖主言人臣之事,而推而用之,無處不然也。
莫如自上,念玆在玆,無忘在莒。
」上曰:「以某卦,指某月乎?」籤曰:「《兌》指正月,《大壯》指二月,《夬》指三月,《乾》指四月,《詬》指五月,《遯》指六月,《否》指七月,《觀》指八月,《剝》指九月,重《坤》指十月,復指十一月,《臨》指十二月也。
於此可見陰陽消長之理矣。
」德馨曰:「四月,陽之極,十月,陰之極,極則必復也。
極處所當深戒也。
」籤曰:「此卦《離》爲主,故不失其正。
微子、比幹、箕子,不可優劣,微子,利而不貞,比幹,貞而不利,箕子則貞而且利。
此則歸重箕子之意也。
講訖,德馨進曰:」小臣,前以不當參於錄勳之事,陳乞至再,而聖敎不準。
以臣有可記之微勞,臣不勝惶恐,更欲上達,而以私連章,恐涉煩瀆,隻待引接之日,欲盡悶迫之情。
頃以賤疾,未赴召命,遷延至今,不能陳達,而歉然之心,無暫時之安矣。
錄勳,乃國家莫重之事。
如無實效,而冒參其錄,則非但貽笑侮於臣身,抑亦虧國家之重典。
臣旣非自京扈從之類,其於征倭,尤無分寸之勞。
若不鐫改,必發狂疾。
大抵朝家賞典,不可虛授。
賞僭則名器輕,名器輕則希望者多,希望者多,則褒賞之典,不足爲勸奬之方矣。
國家重典,自臣而始輕,則其不爲聖朝之大累乎?況今邦家再造之績,何莫非聖上事大之誠,皇朝恤小之德?群下之功,無足可奬。
自上欲取宣力効勞者,以爲酬賞之典,則當取戰陣間表表著勳勞者,爲之錄也。
何必以如臣不當參之人,苟充乎?論以扈從,則非自京隨駕之類,論以接伴,則不獨臣一人而已。
百爾思之,終無可錄之功。
臣之姓名,爲先刪去,然後庶可免後世之譏議,臣之愚分,亦少安矣。
「上曰:」錄勳大事,欲之則爲,不欲則不爲乎?群議已定,何可改也?卿其安心。
「德馨曰:」扈從之勳,先年已爲勘定。
臣則非當初啓下中應錄者也。
厥後元勳李恒福,以臣爲首唱請兵之議,而先入遼左,告急於各衙門,乃敢啓請追錄。
臣卽欲以不可參之意陳達,而群議未定之前,預爲辭免,有乖事體,悶默不達矣。
臣之情事,極爲狼狽。
亟命元勳,刪去臣名,以重名器,不勝幸甚。
「〈史臣曰:」古語雲,賞不失勞。
夫酬勞之典,報功之擧,不可虛授,亦不可虛受。
德馨,當大駕去邠之日,旣不能自闕門隨行,累日而後,緩緩追到。
若以追到爲扈從,則擧朝皆然,豈特德馨一人而已?其於扈從征倭,俱無可紀,其固辭不參自知明矣。
「〉近來國事艱危,災異層出,慶尙道,蕩敗無形,今年旱災,古今所無,稼穡卒癢,無望西成。
近日則風變水災,拔木漂屋,海赤之災未止,飛蟻之變繼聞,天妖地怪,史不絶書。
國事無一可恃,而變異至此,甚可懼也。
倭情一事,但費論議,究竟無日,防備則未見着實之事,時勢則漸多可虞之機。
此賊之事,未知厥終。
必須廣詢群策,得其良算若至於事急之後,則雖欲善謀,計無所出矣。
」上曰:「對馬島倭賊羈縻之計,則出於不得已也。
夷狄之不可無者,如陰陽晝夜,自古帝王,待之有道。
今遽絶之,終亦何爲?若在於對壘相持之日,而議和則非矣,其於平時,則斥絶甚難矣。
」德馨曰:「南方之人,則以爲國家於對馬島,終難絶之,須速許和,以安邊上之民。
洛中論議,則或以爲:『此賊難共戴天,豈容和好?一許之後,後患難防,莫如初不爲苟且之計。
』外議如是不同矣。
」上曰:「絶之而終將無事乎?帝王待夷之道,則不如是矣。
領相之意,以爲何如,」德馨曰:「小臣迷劣,豈能審知賊情?第觀馬島事勢,則國家終難拒絶矣。
高麗之末,倭寇猖獗,而國初始許通好。
庚午年,驅逐三浦倭奴,而厥後修好如前。
自是以降,二百餘年,邊境晏然,實賴祖宗懷綏之化,而至於壬辰之變,本島爲之先導。
是亦讎賊之甚者,而欲爲羈縻之計者,將以姑戢其竊發之患也。
日本大賊,若欲大擧以來,則與馬島羈縻者,必不關也。
但以目前事勢觀之,姑與之羈縻,以紓其難可也。
羈縻遷就之間,修繕防備,一年而做一年工夫,二年而做二年工夫,至於三四年,然後我之勢力稍存,則庶可以有爲矣。
」上曰:「領相此言,正是矣,但日本與我國,形勢懸殊,若待我國之力,可以抵當日本而後,欲爲羈縻,則是何異蚊蝐奮敵虎之力,而終無所成也。
」德馨曰:「以我國之勢,雖不能抵當日本,而若悉國中之兵力,專事防備,則馬島之賊,足以禦之。
但人心日解,玩愒至此,置國勢於無可奈何之地,終何爲哉?」憘曰:「中原之人,皆以爲我國旣與馬島修好,至言開市海上,買賣相通。
必以我爲任意相通,故有此雲雲之說。
」上曰:「是何言也?虛言何自而遠播乎?」德馨曰:「臣昔年爲宣慰使時,見國家待倭之事,亂後復往釜山,見邊上形勢,則馬島之倭,終難拒絶矣。
但所患者,羈縻定納之時,若不能善處,則必有後日難支之患矣。
」上曰:「予意亦然矣。
馬島許款之後,深處之倭,爭欲求好,則將何以待之?」德馨曰:「外間所慮者,亦以此也。
若以難從之事,要脅不工已,則必多後悔矣。
且馬島之倭,甚憚天兵。
如得一委官,來莅邊上,則可以借重威,而善爲之圖,而天朝安肯爲下邦,而爲此苟且之事乎?」憘曰:「尹??入送遼東,方爲論啓矣。
自昔我國之人,無私相越境,對辨曲直者也。
近者總兵來在鎭江,高洋亦在江上,少有違忤,則輒生憤怒。
義州所住之官,以此難支矣。
今之欲要尹??者,非朝廷移咨之事,實一瓛自明之計也。
尹??雖直,刦之以威,則未必自直。
若不能自直而來,則亦未知彼有何言也。
防禁一毀,後弊無窮矣。
」上曰:「不送似曲,往返何妨?」憘曰:「若此不已,則義州府官,任意捉去必矣。
」言愼曰:「頃者,姜籀以禦史,在義州時,唐官以片劄傳言,尹??項鎖前來雲。
此甚驚愕。
此路若開,後弊實多矣。
」上曰:「天朝之人,移咨使送,以何辭而固拒乎?」憘曰:「答之以自此治罪,則可矣。
」上曰:「彼意非欲罪之也,乃欲對證辨明耳。
於僉意如何?」應寅曰:「近聞唐官,視義州府官,猶視奴隷。
大國小邦,雖若有異,其爲體面,豈若是也?以一差官之訴,督送官人,實所未安。
」德馨曰:「嶺南邊事方急,荒政亦重,明春料理之事甚多,而監司李時發,箇滿不遠。
若遞則當預議其代,使之措置,仍而不遞,則凡救荒防備等事,自朝廷,更爲申飭宜矣。
本道之事方急,而道主瓜滿,遞任之際,恐或有踈脫之患,故敢達耳。
」上曰:「然則卿意欲仍之乎?遞之乎?」德馨曰:「李時發,盡力供職,而局量不弘,故或慮其器。
不周於大任矣,近聞處事詳密,除民疾苦,又力於練兵,勤於繕完,百姓亦便雲矣。
且統制使李慶濬,頃以水疾辭免,朝廷不許,使之仍察其任。
慶濬之水疾,視李時發,則頗輕,而必欲固辭遞免者,過矣。
大槪慶濬之處事,與柳珩有異,柳珩銳意趨事,而急速,故邊將厭憚,慶濬,則欲矯前弊,務在從容,故邊將頗愛之。
但諉以水疾,留意遞職,甚非所以耐久而奮勵也。
近來各鎭防備之事,常患踈虞,故京畿及兩西,別遣禦史,申飭防備可矣。
去春,將遣禦史,閱試舟師及內地鍊兵,而適因臺臣論啓,中止不行。
舟師則聚會一處,別無徵發之契,禦史之巡閱,何害於農?兩南邊鎭之事,亦甚虛損。
依兩西,別遣禦史,巡審舟師及鍊兵形止可矣。
」憘曰:「宮墻退築事,頃日論啓,未得蒙允,而今聞工役甚巨,而墻外新入之民,撤毀家舍,怨苦騰天。
且國計闆蕩,經費可虞,其何以興不急之役乎?況此時禦之所,非久遠之地。
移此工役,修築舊基可也,營建宗廟,亦可也。
天災時變,近日爲甚,是豈役民之時乎?如大內西北面甚狹之處,猶或可也,東南稍闊處,退築甚不關也。
」上曰:「然而不可不退築矣。
予亦非不念此,而人君之深居九重,其意有在。
往者穴墻投石之變,甚爲驚愕。
咫尺之地,緻有此變,有何所畏憚乎?古者於宮城四面,設置軍營,其意微矣,而今則雖有營,以何軍守之乎?」德馨曰:「兵曹雖無軍士,訓鍊都監軍士,時無赴防之事,可以守衛於軍營。
此等事,有司當察而爲之矣。
」憘曰:「臣自西路還來時,聞各官焰硝之弊。
大邑則例奉四十斤,中邑則三十斤,小邑則十五斤,逐月措備,各官不能煮取,皆以綿布貿換,一斤之價,多至二疋,其勢難支矣。
大槪道內砲手之數,則似少,焰硝之數似多。
雖減其數,可以繼用。
事係民弊,故敢達耳。
」德馨曰:「近來邊鎭軍器,漸至虛損,備邊司申飭,使之逐朔措備,而各鎭不能精造,或以田結,徵出不用弓箭,苟充留置,其數雖多,難爲緩急之用。
今後令各鎭,募集善手匠人,多數精造弓額,皆書匠人姓名及郡邑之號,査考精麤,以憑賞罰宜當。
」憘曰:「小臣在北京時,禮部郞中,招臣謂曰:『進獻紵布,亂後例爲闕封,是何故也?柳根之行,丁寧言之,而尙不擧行。
今後依平時封進雲。
如是數言,不得不爲矣。
」言愼曰:「功臣之事,德馨已陳之。
臣意亦以爲恢復之事,專賴於聖上事大之至誠,臣下何功之有焉?臣名亦在當錄之中,臣豈敢偃然濫參乎?曾無才效,應此非據,竊恐終有災殃也。
」上曰:「群議已爲勘定,豈可辭避,卿可安心。
」言愼曰:「對馬島,雖許通款,而終不得免於患,則莫如治兵繕甲,以完守禦之備,收拾人心,使知親死之義可也。
」上曰:「領相言,外議亦多雲。
欲其不許者,將十年不許乎?百年不許乎?至於窮天地,而終不可許乎?如此之事,必定有所見,然後乃可議也。
設爲何策,而欲不許乎?」言愼曰:「雖與馬島通好,而大賊出來,則必無益於善隣,而終有後患矣。
」上曰:「不可徒爲如是議論。
雖非日本之大賊,對馬、一歧等五島,合兵共力,來據邊上,脅之以和,則當此之時,亦言其不許乎?領相之意,以爲何如?」德馨曰:「馬島地勢,與我國密邇,距日本懸遠,此我國地脈,入海而爲島者也。
故《輿地勝覽》,本屬於慶州,而平明自馬島發船,至夕乃抵釜山。
勢不可終爲拒絶也。
其曰不可猝許者,慮其後患也。
近日則倭人,連絡出來,方求修好,故海上姑無警急,若使彼倭,終不得和,而懷憾肆兇,動兵直擣,則湖嶺兩道,不能保矣。
」上曰:「若不預圖羈縻之策,而至於開釁,則對壘相持之日,雖欲求和,得乎?」德馨曰:「我國人心,如有警急,則遑遑驚惑,自相恇?,暫時無事,則玩愒姑息,如在太平,陵夷日甚,有若大陵之頹爲平地。
當此之時,收拾人心,急先務也。
亂離以後,賦煩役重,澤不下究,民之怨苦巳極,而當事者,亦置於無可奈何,而不爲之緻念。
自上更加惕慮,收拾人心,則國事庶有賴矣。
」言愼曰:「《實錄》印出之事,日急一日,而工匠不備,均字極難。
若得匠人十名,則可以日印二十丈矣。
今者,功臣都監,多有匠人,而托以錄券,使不得推移助役。
功臣勘定之期,尙遠,其前,許令匠人來助印出之役,宜當。
且廳中匠人,皆自訓鍊都監移來,而在都監時,役閑而料厚,今則隻食八鬥之料,日出而赴役,日沒而罷歸,皆懷厭苦,將有逃散之弊。
戶曹每而減料,爲能事,不量匠人之苦。
卽令戶曹,加給其料,使之厚其廩,而責其效耳。
且印出之字,自內下賜,及平壤,字,則皆是庚辰所造,而訓鍊都監字,則乃乙亥所造,故大小體樣,略不相似,不可混用。
竊聞功臣都監,有庚辰字雲。
以乙亥字換用何如?」泂曰:「瓦署廢後,燔瓦一事,專責於工曹,而瓦署所屬甕匠輩,多屬於司諫院。
本曹移文于兵曹,則兵曹將欲啓請還屬,而下吏不爲擧行。
請令兵曹,速爲處置何如?」 ○政院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
」傳曰:「勿爲。
」 ○司諫院前啓尹??事。
答曰:「不如一番往返,事理更順之得體。
有何後弊?」 ○全羅左道水使安衛馳啓曰:「今七月初三日,風雨形止,已爲馳啓矣。
樂安郡守禹拜善馳報雲:『同日夜,風雨大作,波濤接天,本郡戰船,爲風浪所觸,漂掛高岸。
』大槪風雨之患,非徒戰船,石走瓦飛,古木無數拔根,各處禁松,盡爲折落,閭閻家舍,亦盡頹破,人物多數壓死,沿邊各處,鮑作廬舍,竝爲漂飛,不知去處,人物之亡,至於三十餘名,牛馬緻斃者,亦至四十餘首,禾穀亦盡沈損。
興陽、樂安等官所報,亦皆如是,興陽軍器家後山崩頹,覆沙沈沒,長片箭三十部,盡爲折破。
戰船及軍器,傳令申飭,罔晝夜督造。
」啓下備邊司。
〈回啓,與十八日狀啓同。
〉○夜一更,飛星出東壁星上,入閣道星,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蒼白。
○尹暒以禮曹言,啓曰:「王世子嬪宮儀仗,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尹承勳、右議政柳永慶以爲:『王世子嬪,應用儀物,旣有《五禮儀》所載,且德嬪時行用儀物,人皆有見之者。
惟在該官察而施行,難容他議。
伏惟上裁。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以爲:『如此典儀,有司追尋舊軌,講明品秩,依舊設之,乃其職也。
今以未曉其由,未有明據,先請獻議,議者亦何據而爲言,國典無據,稽之古史,參之古老,酌宜稟行爲宜。
伏惟上裁。
』敢啓。
」傳曰:「允。
」 7月24日 ○戊寅,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領相辭錄勳,至再至三。
予意前後已諭,而反以爲悶。
欲聞卿等之言。
言于大臣元勳。
」 ○全羅道觀察使韓浚謙馳啓曰:「今七月初三日戌時,至初四日卯時,狂風暴雨,一時交作,大小樹木,盡爲拔根,官舍村家,無不傾頹。
府東南門外川邊閭閻及南邊海濃倉坪萬餘石,大野水溢,有若江海,高燥田畓禾穀,亦爲狂風折傷。
損災至此,絶無西成之望。
民皆痛哭,所見慘惻。
興陽縣監牒呈,品官丁汝寬等七戶及鮑作人家三坐,爲潮水浮沒,舟中人物,五名渰死。
大槪天災之變,近古所無。
寶城、長興、海南、南原、羅州、光州、古阜、淳昌、金溝、玉果、高山、任實、求禮、泰仁、沃溝、龍潭、茂朱等官,所報一樣,禾稼人物,竝被損亡,農事絶望事。
」 ○以忠淸道監司封進《大學》六百件,頒中外大小臣僚。
○魯山緻祭官承政院右副承旨鄭?復命,仍啓曰:「臣受命往寧越,今七月初三日,行祭于魯山君墓,則墓道不至荒蕪,齋舍及祭廳依舊,祭器等物,本郡亦措備無闕。
此由四時節祭,本郡無弊奉行之故也。
且考本郡事迹,則在中廟朝,正德丙子,始遣承旨申鏛緻祭,至當代萬曆丙子,遣假承旨柳塤緻祭,辛巳封墓竪石,立齋室祭廳,而又遣承旨李海壽緻祭,今年臣又受命行祭,先朝未遑之典,至當代修擧,至再至三,一郡之人,莫不感激,奔走來觀,至有咨嗟涕泣者。
但本郡,經亂之後,人民散亡,人不滿百,守墓軍亦皆流離,樵牧之禁,主者無人,此爲欠典。
守墓軍,自前四名定之,而到今居民鮮少,無役人永定極難。
臣令本郡,募出近墓居民,則或有應之者,而皆有役之人。
若不除免其本役,則必不能專意守護。
今若募出近墓三四人,除其本役,永屬守墓軍,則似爲便當。
」傳曰:「依啓。
」 ○備忘記曰:「倭賊羈縻事,言于備邊司,使之議啓。
」 7月25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冬至使宋駿等發行。
上親行拜表禮。
○以義禁府樸元祥加刑公事,傳于政院曰:「通事樸元祥,因做買賣,潛圖序班,退定降勑之日,以緻禮部榜示,極爲駭愕。
今不嚴治,必有後弊。
但潛圖序班事,聞於何許人乎?泛然聞之乎?抑有可據之實乎?招使、書狀問啓。
」政院回啓曰:「問于金信元、張晩、李民宬,則元祥之事,非但留館,他使臣有言之者。
厥後一行員役,永多喧傳者,故聞見事件中,因其所聞而錄之矣。
」傳曰:「知道。
留館使臣誰歟?元祥、金玏,行次通事也。
金玏在館時,他行次使臣,亦在乎?」回啓曰:「留館使臣,乃李光庭行次,而金玏在館時,李光庭一行,亦在館雲矣。
」傳曰:「李光庭使臣及書狀牌招,曲折問啓。
」回啓曰:「李光庭及書狀,則牌招,而副使權憘,方爲大司諫時,在臺諫人,亦牌招乎?敢稟。
」傳曰:「命招。
」權憘啓曰:「臣及李光庭、樸震元,在玉河館時,與金信元等相會,言及禮部榜示之事。
說話曲折,今與李光庭啓達之辭,少無異同,臣不敢別有所啓。
」答曰:「知道。
」 ○功臣都監啓曰:「備忘記曰:『領相辭錄勳,至再至三。
予意前後已諭,而反以爲悶。
欲聞卿等之意。
言于大臣元勳事,傳敎矣。
李德馨,在壬辰危亂之時,其所以宣力効勞者,不一而足,姑擧一二言之,力主請兵之議,自請赴遼東,備陳危急之狀,使本國事情,得以上達於天朝。
發兵拯救,保有今日,此其大者也。
及天兵渡江之後,接伴天將,隨機酬應,終始周旋,其効勞最多於諸臣。
今者參錄於正勳,固出於公共之論也。
德馨每以初不扈從爲辭,是則有不然者。
當其賊兵長驅而北也,欲單騎見賊,以止其鋒。
雖不能得達,中道而返,其志亦壯矣。
況此行,初出於朝廷命令,是謂因公而出,豈可與無故落後者,比而同之,不錄其功乎?德馨不自其功,非但再三箚辭,至與臣等會坐議功之時,每自退托不安。
今日榻前之啓,亦出於肝膈,無一毫飾讓。
然在國家酬勞之典,不可以自己之辭,輕改已定之功。
臣等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正是。
」 ○自昧爽,至卯時,四方沈霧。
7月26日 ○庚辰,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臺諫於國事,無大小與聞者,非創於斯今。
頃日本府,欲取見錄勳文書,則都監非所當阻拒也,而再三招色吏言送,托以未完,終不授送。
其輕視臺官之狀,極爲駭愕。
請都監有司堂上推考,當該郞廳罷職。
」答曰:「自前大臣元勳等議定事,不須取見,然必欲見之,則亦不須強拒。
但以秘故也,何至推罷?不允。
」 ○司諫院啓曰:「錄勳之擧,其事極重,少有冒濫於一時,必貽譏侮於萬世。
如翊運之錄,雖多外議之譁然,時未勘定,則臣等不敢輕議於其間,而姑以淸亂磨勘者言之,其時兵使李時言,身在淸州,聞賊逼洪州之奇,所當領軍馳赴之不暇,而自淸州,緩緩行邁,第三日始到溫陽,少無進戰洪州之計,逍遙境上,逗遛不進。
乃敢謀免其罪,執稱進陣溫陽,譸張辭說,欺罔狀啓,湖西之人,至今切齒。
未知有何討賊之功,而冒錄銘鼎之列乎?李時發,則變生之日,堅坐公州,旣無與於洪陽城守之事。
雖稱督發官軍,先遣中軍李侃雲雲,而賊徒旣散之後,李侃方到靑陽,終未得望見一賊。
但以自稱聲言,領大軍向洪州之故,亦參於二等之功,物情憤怪,兪久益激。
至於林億明,賊魁之同黨也。
兇謀慘計,同心共倡,及其勢窮力蹙之後,自知無所逃罪,斬賊來投。
原其罪惡,斷不容誅,待以不死,旣雲幸矣。
賞職之濫,至於二品,其爲苟且,亦已甚矣,而復參於正勳之列,凡在聞見,莫不驚愕。
請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爲先削去,其餘二三等參錄之人,雖曰入城,別無可紀之功,亦多物議之未便者。
幷令元勳,從實査覈,削黜冒僞之人,以重策勳大事。
」答曰:「錄勳,已爲議定。
此人等,皆有功,不可改,又無可議。
不允。
」 ○統制使李慶濬馳啓曰:「本月初三日二更,狂風暴作,驟雨傾盆,乾坤晦暝,咫尺難辨。
人家盡飛,樹木折拔,波浪接天,怒濤如山,軍器汁物,太半投棄,格軍溺死者,九人,陣下戰船元數十九隻,七隻緻破。
風變之酷,有甚戰破之餘,防禦孤弱莫甚,極爲悶慮事。
」 ○巳時。
午時,日暈。
7月27日 ○辛巳,以尹暾爲行都承旨,許潛爲開城留守,〈柳熙緖爲留守,貪濁狂暴,以賄賂爲政,多失人心,故以潛淸白,自成川府使,啓請擬望。
〉金時獻〈其父悌甲,死於倭鋒。
時獻以忠淸監司,爲復讐義兵之帥,不思復讐之義,多畜姬妾,杖殺無辜士人,以失人心,而貽一道之譏誚。
〉爲禮曹參議,李順慶爲文學,宋錫慶爲修撰,金光燁爲修撰,權昕爲檢閱,李惟弘爲永川郡守,樸東說爲黃州牧使。
○黃海道黃州、瑞興、鳳山、長淵蝗。
〈監司韓德遠狀啓曰:「黃州、瑞興、鳳山、長淵等官牒呈內,自七月初生,蝗蟲遍野,或靑或黑,大如三眠蠶,食葉旣盡,又食其穗雲雲。
〉〈史臣曰:」今年旱魃之酷,水災之慘,近古所無,而加之以風雹損禾,蟊賊食穀。
夫水旱風蝗,有一於此,足以爲災。
況四者來備於一年之中乎?《易》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其此之謂歟!「〉○司諫院啓請削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淸亂之勳,答曰:「如此則策勳重事,爲橫議所撓。
不允。
」 ○司憲府啓請推功臣都監有司堂上,罷郞廳職,且啓:「罪人金應瑞,身負殺人之罪,拿命已下,方爲禁府囚人。
雖未交代之前,脫有策應之事,渠豈能偃然號令,而下人亦豈奉行乎?況新兵使,差出已久,不日當赴任,請金應瑞拿來公事,勿爲停止,卽命拿來,以重王獄事體。
」答曰:「不須取見事,亦不須論之事。
拿來事,允。
」 7月28日 ○壬午,朝,王世子問安。
○京畿道衿川縣,前縣令權詗家,有雌雞化爲雄鷄。
〈監司狀啓也。
〉○司諫院啓請削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淸難之勳。
答曰:「已諭。
不允。
」 ○大司憲宋言愼啓曰:「本府亦將論李時言等參勳不當之事,首論錄功愼重之意,同僚又欲以翊運功臣,亦多外議之說,先事陳之。
臣亦蒙參錄之命,臣何敢自以爲,非冒濫、不苟且,而偃然同論乎?況所謂有外議者,安知非指如臣無功者而發也?臣旣不得參論,則不苟在其職,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執義金順命、掌令李好義、李久澄、持平李幼淵、姜籀啓曰:「臣等以淸難功臣冒僞之事,將爲論啓,而翊運錄勳,亦多苟且之譏。
雖未勘定,而已爲分等入啓,所當竝論,故相與商確之際,大司憲宋言愼,以其名在翊運參錄之中,先自引避,一席之間,論議牴牾。
臣等何敢自是己見,偃然仍冒乎?請命遞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亂初,宋言愼爲平安監司,上自平壤,奔義州時,以歷代印寶,授之言愼,言愼受而埋置。
賊退後,言愼覓寶以進上,以爲功,命使參錄。
〉〈史臣曰:「言愼之參錄,果何功乎?埋置歷代之寶,覓之以進,其不失者幸耳。
設令言愼不埋之地,而守之以身,得以完全,然且陪宗廟社稷之位版,間關而達行在者,尙不得參勳,則而況歷代之寶乎?《書》曰:『丕視功載,乃餘其實,自敎工。
』豈可以私恩少勞爲哉?」〉 7月29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正言元虎智來啓李時言等請削勳,且啓曰:「大司憲宋言愼、執義全順命等,引嫌而退。
今此錄勳之中,未免有外議之譁然者,則凡在參錄之列者,孰無未安之心乎?大司憲宋言愼,名參翊運之錄,而本府方欲論啓,言愼之不安於心,而先自引避者,固其宜也。
況金順命避嫌之辭曰:『一席之間,論議牴牾雲,則其勢尤似妨礙。
金順命則因公論之激發,欲爲紏正者,實合論事之體,別無可避之嫌。
請大司憲宋言愼遞差,執義金順命以下,竝命出仕。
」答曰:「功臣勘定,自古元勳大臣爲之,未聞臺諫自爲磨鍊。
出仕、遞差、依啓。
」 ○司憲府請削李時發、林億明淸難勳事,答曰:「不允。
」〈史臣曰:「扈從之臣,不可以錄功,陸贄之奏,已盡之矣。
使陸贄爲愚人也則可,陸贄而少知紀功之道,則豈非今日之所當法哉?彼武夫戰士,雖無奇勳偉績,可以銘鼎登鍾,尙有交鋒刃枕戈甲之勞。
雖賜功臣之目,名猶符實,至如扈從之臣,徒以羈紲之勞,而紀名太常,能無僭功之誚乎?而況宦竪之輩,贄禦之臣,或擢於金玉之班,或序於東班之行,酬勞之典,未爲不優,而必欲置正勳之列,雖耳目之官,交章論列,而不以爲可,噫!鐵券金櫃之藏,山河帶礪之盟,其可與此輩同之哉?上之聰明,非不及此,故徇其苟得之情,爲他日赴難之勸,而曾不悟沮戰士激勵之心,結勳臣憤恨之氣,所悅者少,所慍者多,後世之譏,烏得免哉?」〉 ○開城留守許潛上箚曰: 臣待罪松京,甫月餘,安有可稱之效,而儒生過實之言,上誤聖明,蒙此非常之恩,臣安敢偃然承當,似若實有紀績,如儒生之言哉?儒生之欺聖聽,旣已甚矣,臣又因此,而竊取恩寵,是臣欺聖明也。
臣雖無狀,亦安忍上欺聖明,下誣一世乎?〈許潛由成川府使,纔拜留守,以曾爲成川時,不納人蔘見罷,而松京儒生,上疏仍任。
〉 答曰:「卿淸白苦節,予常嘉嘆,宜諸生之有以不忍捨也。
卿宜安心勿辭,更加盡職。
」 八月 8月1日 ○朔甲申,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以樸弘老爲大司憲,宋言愼爲知中樞府事。
○諫院連啓:「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等,錄勳削去,其他二三等,參錄之中,多有物議之未便者,竝令元勳,從實査勘,一一削黜。
」答曰:「已諭不允。
」 ○憲府來啓,請削李時言等錄勳,其他冒錄之人,竝令元勳,査覈削黜,翊運功臣,亦令元勳大臣,十分商確,從實勘定,俾無冒濫苟且之弊。
又啓曰:「殺人檢驗,至重且大,差之一毫,所關非細。
所當十分審克,俾無未盡之意,而韓德麟乳兒四檢之辭,有曰頭?五分,可謂傷處雲,則所謂傷處者,指打傷乎?指刃傷乎?指病傷乎?況可謂二字,此是的確之辭乎?反覆參看,了無明白,而敢以因傷緻死,懸之於實因。
若因此斷獄,則竟歸如何?矇矓苟且,大失按驗之體。
其時驗屍官,請命罷職。
頃者韓德麟乳兒檢屍之際,初覆檢,實因相同,屍親無辭着名,則獄體已成,更無撓改之地,而刑曹遽請改檢,以開無前之例,固已非矣。
及今四檢官,實因懸錄,大有疑端,則所當詳覆處置,得其實狀,而以一因傷緻死之語,便作端緖,敢請刑訊,其前後所爲,顯有偏係之迹。
請刑曹堂上推考,色郞廳罷職。
自上,於償命重獄,特垂欽恤之意,以檢屍官實因疑端,反覆下敎,問于政院,則政院所當明白開達,以爲歸宿之地,而回啓之際,非但措語矇矓,且於下敎中,與元告踢蹴緻死之言,有異。
此一節,略而不達,其疏漏不察之失。
大矣。
色承旨,請命推考。
」答曰:「削勳事不允。
其餘依啓。
」 ○海城君崔滉卒。
上命停朝市,別緻賻。
〈史臣曰:「崔滉,漢陽人,爲人刻迫偏急,好忮害人物。
己醜逆變之起,與鄭澈,相爲心腹,以逆賊爲穽,而搆成大獄,擠陷士類。
崔永慶之冤死,滉亦不爲無所助,曹大中之族誅,皆滉之所爲也,立朝四十餘年,歷仕至貳公之位,至是卒,人無稱惜之者。
」〉〈史臣曰:「亂後湖南,有金德齡者,崛起行伍,勇力絶類,名聞賊中,隱然有虎豹之勢。
上手書將軍,撫以奬之。
後爲逆賊所誣引,拿緻禁府,人莫不冤其情,而惜其勇。
上亦有欲釋之意,滉力言於上,以其勇猛,必有後患,枷脰械手,竟斃桁楊。
都中之人,至今憐其冤,而目滉焉。
」〉 8月2日 ○乙酉,朝,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啓錄勳削去事,答曰:「朝廷有事體。
策勳重事,不可仍人浮薄之議,有所撓改於其間,以肇後弊。
湖西之賊,雖不過草竊,旣巳論功,則一時有功之人,皆所當收錄,不可隻錄守城一二人而止。
予常以爲:『李時言最爲有功是役也。
先據溫陽,扼其北上之路,深得用兵形勢。
』旣奪要害,鋤耰之徒,釜中之魚耳。
如列郡,無城無兵,一夫挺劍,足以縛緻其守,雖陷數邑,不足慮也。
幸而洪陽堅守於前,李時言、李時發等,或扼其吭,或躡其後,所以賊徒自潰耳。
豈無故然哉?不量事勢,談何容易?林億明,雖曰賊黨旣斬,賊魁來投,自効在前,如李雲露、李珠等,無非賊黨,而旣斬賊魁來降,故竝錄其功,豈無其意哉?不但酬一時之功,亦所以爲後日地耳。
且同於入一城,則俱是守城之人,不可不論其功。
至於壬辰事,則當其播遷之時,平日垂紳搢笏者,不及於蜜蜂多多矣,及今論功,似難以托故而逃者,紀勳於鍾鼎,則隨君父,顚沛流離,奮不顧身,竭力國事,有功有勞者,舍是人,何以哉?近習執禦數之多寡,非所當論。
」 8月3日 ○丙戌,兩司前啓錄勳削去事,答曰:「此等人事,實不可撓改之意,昨已論。
非可從之事,毋煩。
」 ○傳于政院曰:「史庫上,《兵將說》一件,易《學啓蒙》二件,《初學字會》一件,《陣法》一件,《高麗史節要》一件,《歷代兵要》三件,《東國通鑑》一件,《東文選》一件,入內。
」政院啓曰:「史庫書冊,輸來江華。
《實錄》百卷,爲先上來,其餘,留在本府。
下敎書冊,遣史官取來乎?」傳曰:「江華有守直史官,上送事下諭。
」 8月4日 ○丁亥,憲府連啓,請削淸難功臣李時言等,査覈翊運功臣冒濫之輩。
○諫院連啓,淸難功臣李時言等,請命削黜。
答兩司曰:「賊徒之潰敗,豈獨因自守其城而已?之洪州而緻要之,均有其功,不可如是偏論。
當變起倉卒,亦難以孤軍,率爾妄動,以嘗於數千之賊,則不可以不於卽日進兵責之。
○朝,王世子問安。
○以仁廟忌晨,凡幹公事,不得出入。
○備邊司啓曰:「海浪島水賊,自彌串運來糧船,潛搶之後,甘於得利,恣意出沒於兩西沿海地方,近益尤甚。
若不設法善處,一番見創,則前頭之事,必不止此。
頃聞海浪島被擄走回人說稱,其地之長廣,視京畿德物島。
差大,而全無兵器,隻持石塊白挺,載船出行。
如令邊將之有計慮者,密爲善處,抄帶勇銳之士,多帶弓砲器械,藏置船內,而外若蔔物載運之船,行走於外洋,而乘機誘緻,則有般問善處之策。
試令黃海、平安監、兵使,協議處置事,行移何如?」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阿老、古裡等所爲事狀,誠可駭惋。
近聞自本道來人說稱,此邊藩胡,與老兔部落,互相搶竊,往來報復。
果如此言,則阿老等,着笠作賊之事,未必專在於先撤藩籬,仍肆衝突之計。
其間實情,詳細探聽,得實馳啓,以憑處置事,兵使處行移何如?」傳曰:「允。
」 ○黃海道觀察使韓德遠。
馳啓曰:「黃州牒呈,六月十六日初昏,大雨如注,至十七日午前,雨勢一樣,水勢漲溢,州內平地閭家,水深丈餘,左右邊人家七十餘,幷爲水沈。
自瑞興地界,至本州九十餘裡,水勢所經之處,陸地成海,刈積兩麥,盡數漂流,時方發穗早黍粟及太豆唐稷等穀,或覆沙、或沈水,盡爲損害,一望赤地,千裡無一葉靑色。
山郡、海邑,一樣馳報,其列邑同然,據此可知。
西成無復可望事。
」啓下禮曹。
7月2日 ○丙辰,諫院啓曰:「黃廷彧忘君負國之罪,覆載之所不容,而曲全性命,歸臥田廬,則其在王法,失刑甚矣。
今者全釋之命,又出於意慮之外,凡有血氣,莫不憤惋。
廷彧雖有一時可紀之勳,旣負擢髮難貸之罪,則豈可以國家優老待功之典,混施而全容之?請勿留難,亟收成命。
」答曰:「其墓之木已拱。
放釋未爲不可。
」 ○府啓同,答同。
○備忘記曰:「漢惠帝,奉宗廟守關中。
高祖東出,與項羽爭天下,十戰九攻,惠帝之宗廟自若,其功如何?及其定功行賞,未聞惠帝之幷參也。
世子,儲貳也。
欲封爲功臣,思之得無過乎?言于大臣。
」 ○黃海道黃州,六月十六日、十七日,大雨如注,自瑞興至府,自府至海門,九十餘裡,平陸成海,漂沈人家七十餘,牛馬人物,僅得避免。
信川、甕津、遂安三邑,亦然,山崩川潰,田野盡沒。
○尹暒以禮曹言,啓曰:「同副承旨柳夢寅,以燕山君緻祭事,到墓所,緻書于本院曰:『墓有兩位,各有床石,而該曹磨鍊,無兩位之儀,儀註亦無兩位之文。
不可以一時所見,幷設於兩位,而揆之情禮,則夫人不舊日千乘之配,同壠兩墓之地,一行一不行,亦涉未安。
緻祭重事,不敢不達。
速令該曹,卽日內商議定奪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
燕山君夫人之墓,同塋一原,則一行一不行,果爲未安。
曾聞祭物差使員之言,則自前亦爲幷設雲,故饌物,已令幷備。
幷設兩床,一時行禮,以爲宜當。
祭文亦當仍用,頭辭則似不必幷擧夫人之號。
伏惟上裁。
」傳曰:「知。
」 ○尹暒以弘文館言,啓曰:「大臣啓辭,世子幷參事,令儒臣博考書籍,及東國古史事允下矣。
臣等謹按《綱目》唐高祖記,武德四年冬十月,以秦王世民功大,前代官,皆不足以稱之,特置天策上將,位在王公上,以世民爲之。
肅宗記,至德二載冬十月,廣平王俶、郭子儀等,收復東京,十二月,立廣平王俶爲楚王,加郭子儀司徒,李光弼司空,功臣進階賜爵有差。
考見其時討胡後,發德音詔,竝封諸功臣。
其中有曰:『廣平王俶,循學好古,令德孝恭,志存邦家,誓雪讎恥,爰鞠其旅,元戎啓行,可封爲楚王雲雲。
此在二宗,爲太子之前,似與此有異矣。
此外西漢東國諸史中,或有圖畫功臣,錫券賜號之時,而皆無可據之文,終未得考出。
敢啓。
」傳曰:「知。
」 7月3日 ○丁巳,攝嘗太廟。
〈棣問:『三年一郊,與古制何如?』伊川先生曰:「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見父母,國君不可一歲不祭天。
豈有三年一郊之禮?」〉○王世子親享于孝敬殿。
○王世子問安。
〈問安,常事,不書,叔世禮儀繁褥。
恐異於文王。
〉○大臣議曰:「償命之獄,如有所冤,初覆撿實因雖同,似不可不改撿。
」 ○司諫院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依啓。
」 ○司憲府啓曰:「忠淸兵使金應瑞,性本驕妄,加以泛濫,侵虐軍卒,怨謗盈路,不可置諸閫帥之任。
且於錄勳之際,事多營爲,賄賂之物,陸續道路,有駭聽聞。
此而不治,苞苴冒濫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錄勳之際,事多營爲,賄賂之物,陸續道路雲。
何事?詳啓之。
」回啓曰:「應瑞,恐其不參勳籍,多送賄物於京城,駄載絡繹,兵營一空之說,傳播遠近。
雖不能的知某人受之,風聞論事,固有其例,故臣等直據所聞,而啓之矣。
」答曰:「金應瑞,驍將,此時似不可易置,旣被物論,難以彈壓節制。
可遞差。
」 7月4日 ○戊午,司憲府啓曰:「金應瑞,但遞其任,不足以懲其罪。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己遞,不須罷。
」 ○有政。
以李光庭爲判敦寧府事,徐渻爲行同知中樞府事,尹承吉爲行同知中樞府事,權憘爲行大司諫,趙挺爲僉知中樞府事,申熟爲司?寺正,崔有源爲獻納,〈有源,邪侫詐妄,時論斥之,乃緻誠於銓長之家,日日投謁,每備盛饌送之,乃自請曰:「願爲三司末職,以光門戶。
」懇乞不已,不得已許之,遂通淸顯。
〉沈光世爲奉敎,宋碩祚爲待敎,柳珩爲忠淸兵使,呂祐吉爲密陽府使,尹繼善爲平安都事,尹趌爲江原都事,南濂爲司畜別坐。
是日,傳曰:「南濂,窮不能自存,未可付職食錄食祿耶?如不可用,不須擬望。
」〈濂,上之出也。
《禮》,謂姊妹之子爲出。
〉 ○領議政李德馨陳箚曰: 竊念定功圖報,記諸鍾鼎,乃國家莫重之事。
必須功在宗社,逈出常儔佳者,乃可膺是命。
臣尤有所大不安者,旣非終始扈從之類,又異征倭暴露之將。
以此以彼,無一可錄。
特以往年元勳之誤啓,而幷參焉。
身當顚錯,猶無擬議,豈能晏然無愧恥乎?以臣之故,而差誤亦非細矣。
錄勳之擧,至重至嚴。
在上豈靳其改?在下豈遂其罪?伏望聖慈,曲體切懇,酌議刪去,以重勳典,不勝幸甚。
答曰:「當國家蒼黃之日,有功則皆可錄。
卿有大功,自不可掩。
宜勿固辭。
」 7月5日 ○己未,行知中樞府事李好閔啓曰:「臣以錄勳有司堂上,執事大臣會勘之際,得見臣以扈從之外,又有句管前後請兵糧文書之稱,而列名於二等之上。
臣不勝羞愧未安之至。
臣若以扈從之外,別無宣力,降敍於三等,如安滉、具宬之爲,則臣固不敢煩辭,若曰句管文書之勞,則臣自義州,與前牧使許澂同事,終始不相離,而道數之多,徴不啻十倍多也。
況從申點在北京,聞變製呈文,爲發銀發兵之端,則又臣之所無也。
若論文書之勞,而臣獨當之,澂不與於象胥之末,則瀓之抱冤,所不暇言,而臣有掠他之愧。
伏乞聖慈,諒臣微情,特命降臣於三等,刪去句管文書等字樣,一以袪臣獨占之嫌,一以安臣守分之願。
」答曰:「夫錄勳大事,因公論而議,自廟堂而定。
不可有所覬,覬者必削,不可有所避,避不可得。
卿宜安心勿辭。
」 ○憲府前啓前兵使金應瑞事,答曰:「依啓。
」 ○夜霧。
7月6日 ○庚申,日暈。
〈申時。
〉○有政。
以李好閔爲左贊參,鄭昌衍爲知中樞府事,樸弘老爲知中樞府事,宋言愼爲行大司憲,張晩爲同知中樞府事,尹壽民爲宗簿寺正,洪緻祥爲軍資正,李堉爲司贍寺副正,李遠爲典簿,尹絅爲工曹正郞,鄭岦爲正言,李順慶爲典籍,趙維韓爲全州判官,洪友敬爲唐原尉,樸瀰爲錦陽尉,玄克福爲延日縣監,魚得滉爲求禮縣監,李夢亮爲大靜縣監。
7月7日 ○辛酉,日暈。
〈卯至午。
〉 7月8日 ○壬戌,上拜謝恩表箋於別殿。
○領議政李德馨。
「伏以臣之不宜參錄勳籍,前後箚辭,粗悉梗槪矣,抑臣有大懼焉。
非爲例辭,唯欲重此事也。
夫人君之定功行賞,不但聳動一時,將擬勸勵後世,倘無其實,而享其名,則在上有濫賞之譏,在下有冒受之罪。
一時解體,固不足論,垂諸後日,訾笑必多。
臣旣非終始扈從之類,又乏摧鋒戰陣之功。
其以撰出請兵奏咨爲言,則多籍於他手,其以首赴遼左,告急爲言,則勞異於赴京,其以接伴天將,恢復平壤爲言,則功在天將,有何可論?若不鐫改此勳,則沒身猶有恥矣。
伏乞聖慈,體諒前後切懇,亟命先改臣名,以重勳典,庶安愚分。
不勝惶恐。
」答曰:「卿忠節素稱,勳勞茂著。
當賊鋒之長驅,請自往賊前,諭以利害,期紓國難,則是勇奪三軍。
徒步追行在,夙夜盡瘁,內而運籌決策,外而乞兵天朝,驅除兇賊,以安東土,則是功在社稷。
卿雖切大樹之謙,予寧忘鍾鼎之錄?宜安心克遵前旨,毋庸固辭。
」 7月9日 ○癸亥,慶尙道高靈縣村女。
六月七日震死,晉州亦於是日,天地晦冥,大震電,雨下如注,嶺頭松樹,爲震所拔,或擲于三十步外,近地禾稼盡傷。
○夜霧。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夜四更五更,沈霧。
7月11日 ○乙醜,政院啓曰:「近因日氣極熱,經筵視事姑停啓稟,今已立秋,日候亦似微涼,明日常參經筵,取稟。
」傳曰:「勿爲。
」 ○備邊司啓曰:「慶尙道,今年爲甚失稔,移穰之處,全廢農作,處處大野,盡爲赤地,所見極爲矜惻雲。
本道以當賊蕩敗之地,齟齬,舟師防備,猶未其措置,而荒政之急,又至於此,極爲可慮。
蠲賦賑飢,使遺民不至流散,唯在該曹與本道相議,預爲善處,但聞邊上列邑,頗免失稔雲。
棄此機會,招集流民,以爲實邊之計,尤不可緩也。
且募人一事,必及秋冬前,善爲指揮,然後明年生活,可以圖矣。
邊兵募集一事,上年,曾令申之悌句管,而節晩之後,號令不專,無以成形。
今當趁時規畫,以責實効。
急速遵前知委公事,商度善處,且料理便宜,條列啓聞,着實施行事,本道巡察使及申之悌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 ○高敞縣居正兵卞德壽家,牝鷄一首,上年則産卵孶息,而自今年正月,不爲産卵,頭冠羽毛,變爲雄鷄,皷翼發聲。
六月初七日,高靈縣西面用淡裡居私奴連金妻莫金,耘苗時,風雨甚急,仍爲還家,中路逢電震而死,身無所傷之處。
晉州六月初七日,天地晦冥,雷電震動,大雨如注。
嶺頭一松,本折根拔,條條裂破,投擲于三十步外。
○藝文館檢閱裵龍吉,上疏乞遞免。
〈聞臺論將發,故有是疏。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夜一更,流星出天廐星下,入羽林星下,狀如拳,尾長五六尺許,色赤。
流星出天掊星上,入句陳星下,狀如鉢,尾長七八尺許,色赤。
7月12日 ○丙寅,朝,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亂後,事多草創。
東西祭田,本爲粢盛,而積於無用,皆以田稅換納供用,甚爲苟簡。
今者,該曹旣已啓請復舊,舂正所入諸具,不可不預爲磨鍊。
令各該司,牒呈內辭緣相考,商量擧行何如?」依允。
○禮曹啓曰:「今癸卯年,鹹興府接待各鎭野人,例賜衣服雜物,依壬寅年例,堂上堂下,幷三十人磨鍊後錄,令戶曹,急速上下造作,來九月內下送,進上獤皮價本綿布,例賜靑紅綿布,祿俸木十同,以戶、兵曹木綿下送事,已爲啓下。
如有不足綿布及別賞等物,依前例,令本道,隨便措備擧行後,會計減錄事,移文何如?」依允。
7月13日 ○丁卯,司諫院啓曰:「時禦大內,介於閭閻,淺露狹窄,宮墻退築之擧,勢出於不得已,區區小弊,似不足恤,而亂後甫集之民,補葺爰居之所,一朝撤出,無所依歸,蚩蚩者氓,怨聲騰沸,愁慘之狀,極爲矜惻。
況此行宮,實非久禦之所。
勞民動衆,虛費功役,亦非今日之急務。
請寢宮墻退築之命。
大臣退居鄕村,則爲守令者,所當盡心敬待,以體朝廷優老之典,而緻仕鄭琢,居于醴泉地,郡守李馨郁接待際,多失體面,所聞極爲埋沒。
請命罷職。
」答曰:「宮墻退築事不允。
餘依啓。
」 ○憲府啓曰:「藝文館檢閱裵龍吉,爲人麤滑,言行悖戾,不合侍從之列。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辰時、巳時,日暈,申時,日暈左珥。
7月14日 ○戊辰,諫院啓請勿退築宮墻,答曰:「不允。
」〈史臣曰:「宮墻退築,非急務也,而上之必欲爲者,何意歟?以其有投石之變也。
唐帝,茅茨而君天下,夏禹,卑宮而莅四海,始皇,宮阿房,而戍卒亡秦,煬帝,營宮室,而兆民離心。
然則宮墻之廣狹,果何益哉?其亦得乎民而已乎!」〉○夜二更,流星出織女星上,入右旗星下,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二更三更,月暈,三更四更,有霧氣。
○尹暒以禮曹言,啓曰:「今此中殿,欽受誥命冕服,乃是一國之慶。
自前頒赦百官加之時,則例有別擧取人之事。
謹考舊例,丁醜年文定王後受誥命時,有別試,己巳年懿仁王後受誥命時,則無之。
今者頒赦等事,命用丁醜之例。
別擧一事,何以爲之?大臣之意亦然,敢稟。
」傳曰:「不須爲。
」 7月15日 ○己巳,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殺人撿驗,乃是莫重之事。
爲該官者,所當十分愼重,使無一毫未盡之意,而韓德麟乳兒撿屍時,初覆檢官,則委諸下吏之手,終始朦朧,使償命之獄,莫辨眞僞。
三撿官,則旣曰:『頭腦分爲二片,腳踝微有靑赤色,』又曰:『皮肉腐爛,無憑可驗。
』眩亂屍帳,莫知適從,凡在聞見,莫不駭愕。
前後檢屍官,請竝命罷職。
宮墻退築,請命停止。
」答曰:「不允。
罷職依啓。
」 ○憲府啓曰:「義州判官李守宗,行己悖戾,有一宗室之妾,服夫喪纔過斂葬,而潛奸往來,及其赴任之時,公然率去。
其情狀,極爲可惡。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7月16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傳于政院曰:「三公。
〈李德馨、尹承勳、柳永慶。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
〉命招。
」領相德馨,以病不進,傳曰:「予將論錄勳事,首相不來。
豈可無首相,而爲之錄勳事?後當爲之矣。
大臣旣來,當引見。
」 ○政院啓曰:「大臣引見事,命下矣。
左右史不備,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勿爲。
且以左右史不備,不得引見之意,言于大臣。
」 ○諫院啓請停宮墻退築之命,答曰:「不允。
」 ○禮曹啓曰:「亂後庶事草創,凡幹儀章,多未遑擧。
王世子嬪,受封於亂初,命服未及措備,以迄于今。
至於朝見之時,亦闕禮服,極爲未安。
王世子袞、冕等服,上年大禮時,亦已措備行用。
嬪宮命服,獨不可缺。
各樣服飾,雖不可一一追補,命服中上衣及首飾,令該曹,參酌措備何如?且嬪宮儀仗,《五禮儀》朝賀儀,有乘輦、降輦、仗衛,停於門外,內侍捧陽繖等語。
其有儀仗,明矣。
問之故老,亦雲分明親見,而鹵簿序例,隻有王世子儀仗,而嬪儀仗,不爲載錄,未曉其由。
上年大禮時,隻造陽繖,而扇則不造。
有繖無扇,亦爲未穩。
似當竝造,而禮文未有明據,不敢擅便。
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7月17日 ○辛未,憲府啓曰:「淸溪副令鼈,性本悖妄,借人之家,仍奪其妻,公然率畜,使本夫不得接足,凡在見聞,若不駭愕。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蔚山,六月二十六日,府西面龍堂村,有趐蟻蟲,滿壑飛過,隣裡男女,聚會觀望,則有翅微赤大蟻蟲,不知初出處,而自東萊北面飛來,指本府栗峴間,有作塊回翻,二馬場許,蔽塞飛過,日已曛黑,不知所止。
醴泉北面渚谷裡水田中,地陷,而四面周回,九尺七寸,深二尺五寸,濁水在陷底,人躡陷處,則堅如平地。
7月18日 ○壬申,平安道獻新栗米、新稷米。
○全羅左道水使安衛馳啓:「今七月初三日二更,疾風暴雨,達夜大作,走石拔木,廬舍盡爲撤破,驚波怒濤,接天洶湧。
前郡守李彥良、呂島萬戶宋荃等所騎船,漂掛山阿,仍爲傷破,所載雜物,半爲漂失,順天格軍一名,漂流緻死。
同鎭僉使樸瑾馳報:『同日夜半,狂風大作,釣魚船,盡爲沈沒,或在山上,軍器軍糧,亦爲沈失。
』把守將蛇渡僉使申孝業他報:『同日夜半,潮水漲溢,東南風大作,新造二船,一時席捲,片片破碎,僉使及格軍,或乘浮闆,或攀檣竹,轉輾潮頭,十生九死,時方救療。
且其戰船,督令改造,而其中火藥,卒難辦出。
都監火藥,酌量下送。
』大槪風雨之作,至於如此,變異非常事。
」啓下備邊司。
7月19日 ○癸酉,有政。
〈吏批,判書奇自獻、參判許筬病,參議樸而童、左副承旨姜綖、兵批,判書廬稷、參判樸承宗、參議尹惟幾。
左副承旨李慶涵。
〉以張晩爲刑曹參判,樸東亮爲承政院都承旨,〈東亮,乃閔善之壻,而閔善,乃李恒福之姊夫也。
於己醜、庚寅年間,閔善參臺諫時相與構虛捏無,論崔永慶,以緻庾死獄中。
善坐是坎坷。
東亮爲人奸慝輕妄,常推尊毒澈,人之非澈者,則必欲殺之,無所不至,而反爲銀臺之長,公論之?塞可知。
〉李愖爲議政府撿詳,金權爲漢城府庶尹,申慄爲司諫院獻納,樸燁爲戶曹正郞,趙曄爲禮曹正郞,李順慶爲禮曹佐郞,李馨遠爲禮曹佐郞,李時楨爲刑曹佐郞,黃謹中爲刑曹佐郞,李璈爲司憲府監察,趙誠立爲成均館典籍,崔有源爲成均館典籍。
7月20日 ○甲戌,慶尙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七月初三日初昏,大風始起,初四日午後方止,驟雨兼作,偃禾拔木,屋瓦皆飛。
道內各邑,所報皆然,而其中晉州、山陰、昆陽、靈山、草溪、昌原、尙州、仁同等官尤甚,至於南海,則公私家舍僵仆,人物緻死者多數,大小船隻,百無一完。
釜山待變舟師,則艱難制船,幸不破毀,而本道彌助項、平山浦、尙州浦戰船及全羅道、黔毛浦、多慶浦、鉢浦戰船,忠淸道林川、韓山、波知島、馬梁等戰船,竝計十隻,盡爲破碎,軍器雜物,爲半沈失,林川、洪州、昆陽、南海等官,格軍十二名溺死。
今此風變,近年所無。
皇天示警,災害薦臻,前頭民事,十分可憂。
戰船非容易改造之物,而破碎數如此之多,待變之事,亦且踈虞,極爲憂悶。
」啓下備邊司。
〈回啓,與十八日安衛狀啓回啓,同。
〉 ○諫院啓曰:「小邦疆界,與天朝地方,一水相隔,自前使價朝聘之外,絶無私相交通之事。
嚴立法禁,使疆場截然者久矣。
一自天兵出來之後,差官之往返,買賣之坌集,馴緻禁防之大壞,區域之不分。
以至今日,開市江上,衙門管稅之輩,抑勒要害,罔有紀極,則前日尹??之啓聞,實出於慮後日難處之患也。
委官劉一瓛,不肯自首,執稱尹??欺啓國王,必欲前來面質,以爲自明之地。
尹??之一番往來,似無害於體面,而自前我國,雖有曲直事情,未嘗有往來相證之例。
況一瓛,一差官也。
以自己對辨之故,訴其衙門,要緻尹??,有若脅勒者然,則又安敢俯首聽命,私相越境,較其曲直於不當辨之地乎?此路一開,後日惹起事瑞之患,有不可勝言。
尹??啓聞內事意,有所失實,如一瓛雲雲,所當査覈究治於本國,以其科罪之意,措辭回答,於理甚便。
尹??入送公事,請勿擧行。
」答曰:「尹??第往。
」 ○兵曹判書盧稷,〈有幹事之能,而無廉介之風。
〉陳箚乞遞免,答曰:「調理行公。
」 ○戶曹啓曰:「我國,三面濱海,魚鹽之稅,自祖宗朝收納。
此乃惟正之供,而非科外橫斂之比也。
當此蕩竭之時,所當依收拾,以補國用,甚爲便益。
伏聞兩南。
鹹鏡道,靑魚興産,商船雲集,無數捉得雲,而收稅一事,專廢不擧。
此實偶然放過之所緻。
兩南則調度使句管,一依舊例施行,鹹鏡道則令監司,船案成籍,收稅上納事,行移何如?」傳曰:「允。
」 7月21日 ○乙亥,以王世子嬪殿誕日,承政院、弘文館、侍講院、翊衛司,皆問安,各有賞賜。
○有政。
〈座目上同。
〉○以李箕賓爲同知中樞府事,洪可臣〈淸簡寡欲,務盡其職,凡所莅歷,皆有治績。
〉爲開城府留守,李尙毅爲成川府使,李光吉爲利川府使,尹應三爲價川郡守,李福崇爲碧潼郡守,具啓爲鹹興判官。
○諫院啓曰:「疆場之事,一啓其端,日後之患,有難勝言。
中江開市,初出於不得已,而抑勒擾害,漸至於不可說,尹??目見其弊,具啓情形,冀爲善後之圖,而委官劉一瓛,執稱尹??欺啓國王,要緻尹??,對辨於衙門,有若脅勒者然,此實前古所未有之事。
以一差官,訴於一衙門之故,而外國之臣,安敢私相越境,較其曲直於天朝人乎?他日事端之惹起,或有大於此者,則又未知將何以處之,幾微之預防,正在於今日。
況此事,元不係於皇命,而隻在於衙門之移咨,則尤不可俯首聽從,任其出入於封疆,創開無前之例,而重貽後日之弊也。
使尹??啓聞內事意,果有失實,如一瓛雲雲,所當按究科罪於本國之後,措辭回答於衙門,揆之事理,未爲不可。
尹??入送公事,請勿擧行。
」答曰:「上國衙門,移咨使來,拒逆不送,於義極乖,事勢不得不送。
往來別無所損,不允。
」 ○宗簿寺啓曰:「平時《璿源錄》,藏在秘閣,開閉有儀,非外人所敢得見。
設有因事參進之人,一瞥看過,未得要領。
向年啓請修正,而未詳格式。
有一寫手,略言其大槪,因其所言,已成初草,而校正之時,取見其草,則諸宗室所見,大異前規。
追錄列代譜牒,則其子女序次、嫡庶年號,不可一一詳載,如當時目見所錄,而不小寶錄,不可以一下人之言,而草草開例,以廢歷代愼重之意。
其譜牒規模節目,令禮官,參酌講定,以重其事。
且事旣緊重,不可不存事體。
本廳所啓請印信一顆,依前啓請施行何如?」傳曰:「依允。
」 7月22日 ○丙子,政院啓曰:「明日朝講事命下矣。
撿閱丁好寬,前病猶重,注書權昕,遞還本館,而時未付職,隻有待敎金大德,而亦爲呈辭受由,左右史不備。
以此至廢視事,極爲未安。
請金大德牌招何如?」傳曰:「允。
」 ○司諫院啓曰:「小邦於上國衙門,所當尊敬,凡有咨會,固不敢違拒,而第念事機之重,有係他日難處之患,則不可不熟講而審處之。
夫我國境界,與天朝地方,隻隔一帶水,朝聘使價之外,絶無私相交通之事。
嚴立法禁,使疆場截然者,其意有在。
一自天兵出入之後,差官買頭,往來坌集馴緻,禁防大壞,區域不分,以至今日,開示江上,衙門管稅之輩,抑勒擾害,罔有紀極,而一瓛自明之計,必欲面質尹??。
尹??之一番往來,似無所損,而此路一開,他日此等衙門,或因事端,屢緻我國之臣,援以爲例,則未知每人而入送,以啓後日難防之患乎?況此事,非皇朝之所知,且出於衙門之私自徵稅,以滋奸弊,則此不過一瓛之所操弄,豈可諉於上國衙門之咨,而俯首聽命,私相越境,創開新例,重貽後患乎?尹??入送公事,請勿留難,亟命停止。
」答曰:「事勢不得不送,往返不妨。
」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今此冬至方物,禦前滿花席,中宮殿黃花席,麤薄品劣,所見駭愕。
本官守令罷職。
監司,不小進獻方物,不能撿飭,敢以如此席子,苟充上送。
殊無事大之誠,亦爲駭愕。
監司推考。
」 ○夜一更,飛星出東壁星上,入閣道星,狀如拳,尾長三尺許,色蒼白。
7月23日 ○丁醜,卯正,上禦別殿,領事李德馨、知事韓應寅、特進官大司憲宋言愼、特進官尹泂、大司諫權憘、參贊官柳夢寅、侍講官姜籤、侍讀官李德泂等入侍。
上讀前受自《晉卦》九四,止盡善之道,音一遍,釋一遍,籤進講自《明夷》序卦,止盡乎隱也,音二遍,釋一扁。
釋至處艱,亢而不失,上曰:「亢讀爲厄乎?」籤曰:「《孟子》亦以是書之矣。
」上讀新所受,音一遍,釋一遍,訖,籤曰:「是卦,《離》爲《坤》之所掩,而不得用明也。
以國事言之,暗主在上,明臣在下,不能行其明也。
雖當艱難之際,不失貞正之德,故曰:『利艱貞。
』《明夷》以日月爲言。
人心如日月之明,而及其欲心蔽之,則吾心之明,易至於傷,故先儒以此爲比矣。
」德馨曰:「《周易》之爲書,以卦義推之,則於萬事萬物,無處不周。
此卦明入地中,能晦藏其明,文王之遭艱厄,能內文明而外柔順。
箕子之當內難,能佯狂自晦,故其意無異矣。
蓋明君遇危亂,而能明其德,撥亂反正,則如日月揚光於旣晦之中,其明足以及天下。
昔少康,遇羿、浞之變,而能緻中興,宣王,値衰微之運,而卒成匡復。
爲人君者,所當省念於斯也。
頃者國運不幸,値百年所無之禍。
龍灣窘急之事,豈是明夷之艱厄也。
此卦,雖主言人臣之事,而推而用之,無處不然也。
莫如自上,念玆在玆,無忘在莒。
」上曰:「以某卦,指某月乎?」籤曰:「《兌》指正月,《大壯》指二月,《夬》指三月,《乾》指四月,《詬》指五月,《遯》指六月,《否》指七月,《觀》指八月,《剝》指九月,重《坤》指十月,復指十一月,《臨》指十二月也。
於此可見陰陽消長之理矣。
」德馨曰:「四月,陽之極,十月,陰之極,極則必復也。
極處所當深戒也。
」籤曰:「此卦《離》爲主,故不失其正。
微子、比幹、箕子,不可優劣,微子,利而不貞,比幹,貞而不利,箕子則貞而且利。
此則歸重箕子之意也。
講訖,德馨進曰:」小臣,前以不當參於錄勳之事,陳乞至再,而聖敎不準。
以臣有可記之微勞,臣不勝惶恐,更欲上達,而以私連章,恐涉煩瀆,隻待引接之日,欲盡悶迫之情。
頃以賤疾,未赴召命,遷延至今,不能陳達,而歉然之心,無暫時之安矣。
錄勳,乃國家莫重之事。
如無實效,而冒參其錄,則非但貽笑侮於臣身,抑亦虧國家之重典。
臣旣非自京扈從之類,其於征倭,尤無分寸之勞。
若不鐫改,必發狂疾。
大抵朝家賞典,不可虛授。
賞僭則名器輕,名器輕則希望者多,希望者多,則褒賞之典,不足爲勸奬之方矣。
國家重典,自臣而始輕,則其不爲聖朝之大累乎?況今邦家再造之績,何莫非聖上事大之誠,皇朝恤小之德?群下之功,無足可奬。
自上欲取宣力効勞者,以爲酬賞之典,則當取戰陣間表表著勳勞者,爲之錄也。
何必以如臣不當參之人,苟充乎?論以扈從,則非自京隨駕之類,論以接伴,則不獨臣一人而已。
百爾思之,終無可錄之功。
臣之姓名,爲先刪去,然後庶可免後世之譏議,臣之愚分,亦少安矣。
「上曰:」錄勳大事,欲之則爲,不欲則不爲乎?群議已定,何可改也?卿其安心。
「德馨曰:」扈從之勳,先年已爲勘定。
臣則非當初啓下中應錄者也。
厥後元勳李恒福,以臣爲首唱請兵之議,而先入遼左,告急於各衙門,乃敢啓請追錄。
臣卽欲以不可參之意陳達,而群議未定之前,預爲辭免,有乖事體,悶默不達矣。
臣之情事,極爲狼狽。
亟命元勳,刪去臣名,以重名器,不勝幸甚。
「〈史臣曰:」古語雲,賞不失勞。
夫酬勞之典,報功之擧,不可虛授,亦不可虛受。
德馨,當大駕去邠之日,旣不能自闕門隨行,累日而後,緩緩追到。
若以追到爲扈從,則擧朝皆然,豈特德馨一人而已?其於扈從征倭,俱無可紀,其固辭不參自知明矣。
「〉近來國事艱危,災異層出,慶尙道,蕩敗無形,今年旱災,古今所無,稼穡卒癢,無望西成。
近日則風變水災,拔木漂屋,海赤之災未止,飛蟻之變繼聞,天妖地怪,史不絶書。
國事無一可恃,而變異至此,甚可懼也。
倭情一事,但費論議,究竟無日,防備則未見着實之事,時勢則漸多可虞之機。
此賊之事,未知厥終。
必須廣詢群策,得其良算若至於事急之後,則雖欲善謀,計無所出矣。
」上曰:「對馬島倭賊羈縻之計,則出於不得已也。
夷狄之不可無者,如陰陽晝夜,自古帝王,待之有道。
今遽絶之,終亦何爲?若在於對壘相持之日,而議和則非矣,其於平時,則斥絶甚難矣。
」德馨曰:「南方之人,則以爲國家於對馬島,終難絶之,須速許和,以安邊上之民。
洛中論議,則或以爲:『此賊難共戴天,豈容和好?一許之後,後患難防,莫如初不爲苟且之計。
』外議如是不同矣。
」上曰:「絶之而終將無事乎?帝王待夷之道,則不如是矣。
領相之意,以爲何如,」德馨曰:「小臣迷劣,豈能審知賊情?第觀馬島事勢,則國家終難拒絶矣。
高麗之末,倭寇猖獗,而國初始許通好。
庚午年,驅逐三浦倭奴,而厥後修好如前。
自是以降,二百餘年,邊境晏然,實賴祖宗懷綏之化,而至於壬辰之變,本島爲之先導。
是亦讎賊之甚者,而欲爲羈縻之計者,將以姑戢其竊發之患也。
日本大賊,若欲大擧以來,則與馬島羈縻者,必不關也。
但以目前事勢觀之,姑與之羈縻,以紓其難可也。
羈縻遷就之間,修繕防備,一年而做一年工夫,二年而做二年工夫,至於三四年,然後我之勢力稍存,則庶可以有爲矣。
」上曰:「領相此言,正是矣,但日本與我國,形勢懸殊,若待我國之力,可以抵當日本而後,欲爲羈縻,則是何異蚊蝐奮敵虎之力,而終無所成也。
」德馨曰:「以我國之勢,雖不能抵當日本,而若悉國中之兵力,專事防備,則馬島之賊,足以禦之。
但人心日解,玩愒至此,置國勢於無可奈何之地,終何爲哉?」憘曰:「中原之人,皆以爲我國旣與馬島修好,至言開市海上,買賣相通。
必以我爲任意相通,故有此雲雲之說。
」上曰:「是何言也?虛言何自而遠播乎?」德馨曰:「臣昔年爲宣慰使時,見國家待倭之事,亂後復往釜山,見邊上形勢,則馬島之倭,終難拒絶矣。
但所患者,羈縻定納之時,若不能善處,則必有後日難支之患矣。
」上曰:「予意亦然矣。
馬島許款之後,深處之倭,爭欲求好,則將何以待之?」德馨曰:「外間所慮者,亦以此也。
若以難從之事,要脅不工已,則必多後悔矣。
且馬島之倭,甚憚天兵。
如得一委官,來莅邊上,則可以借重威,而善爲之圖,而天朝安肯爲下邦,而爲此苟且之事乎?」憘曰:「尹??入送遼東,方爲論啓矣。
自昔我國之人,無私相越境,對辨曲直者也。
近者總兵來在鎭江,高洋亦在江上,少有違忤,則輒生憤怒。
義州所住之官,以此難支矣。
今之欲要尹??者,非朝廷移咨之事,實一瓛自明之計也。
尹??雖直,刦之以威,則未必自直。
若不能自直而來,則亦未知彼有何言也。
防禁一毀,後弊無窮矣。
」上曰:「不送似曲,往返何妨?」憘曰:「若此不已,則義州府官,任意捉去必矣。
」言愼曰:「頃者,姜籀以禦史,在義州時,唐官以片劄傳言,尹??項鎖前來雲。
此甚驚愕。
此路若開,後弊實多矣。
」上曰:「天朝之人,移咨使送,以何辭而固拒乎?」憘曰:「答之以自此治罪,則可矣。
」上曰:「彼意非欲罪之也,乃欲對證辨明耳。
於僉意如何?」應寅曰:「近聞唐官,視義州府官,猶視奴隷。
大國小邦,雖若有異,其爲體面,豈若是也?以一差官之訴,督送官人,實所未安。
」德馨曰:「嶺南邊事方急,荒政亦重,明春料理之事甚多,而監司李時發,箇滿不遠。
若遞則當預議其代,使之措置,仍而不遞,則凡救荒防備等事,自朝廷,更爲申飭宜矣。
本道之事方急,而道主瓜滿,遞任之際,恐或有踈脫之患,故敢達耳。
」上曰:「然則卿意欲仍之乎?遞之乎?」德馨曰:「李時發,盡力供職,而局量不弘,故或慮其器。
不周於大任矣,近聞處事詳密,除民疾苦,又力於練兵,勤於繕完,百姓亦便雲矣。
且統制使李慶濬,頃以水疾辭免,朝廷不許,使之仍察其任。
慶濬之水疾,視李時發,則頗輕,而必欲固辭遞免者,過矣。
大槪慶濬之處事,與柳珩有異,柳珩銳意趨事,而急速,故邊將厭憚,慶濬,則欲矯前弊,務在從容,故邊將頗愛之。
但諉以水疾,留意遞職,甚非所以耐久而奮勵也。
近來各鎭防備之事,常患踈虞,故京畿及兩西,別遣禦史,申飭防備可矣。
去春,將遣禦史,閱試舟師及內地鍊兵,而適因臺臣論啓,中止不行。
舟師則聚會一處,別無徵發之契,禦史之巡閱,何害於農?兩南邊鎭之事,亦甚虛損。
依兩西,別遣禦史,巡審舟師及鍊兵形止可矣。
」憘曰:「宮墻退築事,頃日論啓,未得蒙允,而今聞工役甚巨,而墻外新入之民,撤毀家舍,怨苦騰天。
且國計闆蕩,經費可虞,其何以興不急之役乎?況此時禦之所,非久遠之地。
移此工役,修築舊基可也,營建宗廟,亦可也。
天災時變,近日爲甚,是豈役民之時乎?如大內西北面甚狹之處,猶或可也,東南稍闊處,退築甚不關也。
」上曰:「然而不可不退築矣。
予亦非不念此,而人君之深居九重,其意有在。
往者穴墻投石之變,甚爲驚愕。
咫尺之地,緻有此變,有何所畏憚乎?古者於宮城四面,設置軍營,其意微矣,而今則雖有營,以何軍守之乎?」德馨曰:「兵曹雖無軍士,訓鍊都監軍士,時無赴防之事,可以守衛於軍營。
此等事,有司當察而爲之矣。
」憘曰:「臣自西路還來時,聞各官焰硝之弊。
大邑則例奉四十斤,中邑則三十斤,小邑則十五斤,逐月措備,各官不能煮取,皆以綿布貿換,一斤之價,多至二疋,其勢難支矣。
大槪道內砲手之數,則似少,焰硝之數似多。
雖減其數,可以繼用。
事係民弊,故敢達耳。
」德馨曰:「近來邊鎭軍器,漸至虛損,備邊司申飭,使之逐朔措備,而各鎭不能精造,或以田結,徵出不用弓箭,苟充留置,其數雖多,難爲緩急之用。
今後令各鎭,募集善手匠人,多數精造弓額,皆書匠人姓名及郡邑之號,査考精麤,以憑賞罰宜當。
」憘曰:「小臣在北京時,禮部郞中,招臣謂曰:『進獻紵布,亂後例爲闕封,是何故也?柳根之行,丁寧言之,而尙不擧行。
今後依平時封進雲。
如是數言,不得不爲矣。
」言愼曰:「功臣之事,德馨已陳之。
臣意亦以爲恢復之事,專賴於聖上事大之至誠,臣下何功之有焉?臣名亦在當錄之中,臣豈敢偃然濫參乎?曾無才效,應此非據,竊恐終有災殃也。
」上曰:「群議已爲勘定,豈可辭避,卿可安心。
」言愼曰:「對馬島,雖許通款,而終不得免於患,則莫如治兵繕甲,以完守禦之備,收拾人心,使知親死之義可也。
」上曰:「領相言,外議亦多雲。
欲其不許者,將十年不許乎?百年不許乎?至於窮天地,而終不可許乎?如此之事,必定有所見,然後乃可議也。
設爲何策,而欲不許乎?」言愼曰:「雖與馬島通好,而大賊出來,則必無益於善隣,而終有後患矣。
」上曰:「不可徒爲如是議論。
雖非日本之大賊,對馬、一歧等五島,合兵共力,來據邊上,脅之以和,則當此之時,亦言其不許乎?領相之意,以爲何如?」德馨曰:「馬島地勢,與我國密邇,距日本懸遠,此我國地脈,入海而爲島者也。
故《輿地勝覽》,本屬於慶州,而平明自馬島發船,至夕乃抵釜山。
勢不可終爲拒絶也。
其曰不可猝許者,慮其後患也。
近日則倭人,連絡出來,方求修好,故海上姑無警急,若使彼倭,終不得和,而懷憾肆兇,動兵直擣,則湖嶺兩道,不能保矣。
」上曰:「若不預圖羈縻之策,而至於開釁,則對壘相持之日,雖欲求和,得乎?」德馨曰:「我國人心,如有警急,則遑遑驚惑,自相恇?,暫時無事,則玩愒姑息,如在太平,陵夷日甚,有若大陵之頹爲平地。
當此之時,收拾人心,急先務也。
亂離以後,賦煩役重,澤不下究,民之怨苦巳極,而當事者,亦置於無可奈何,而不爲之緻念。
自上更加惕慮,收拾人心,則國事庶有賴矣。
」言愼曰:「《實錄》印出之事,日急一日,而工匠不備,均字極難。
若得匠人十名,則可以日印二十丈矣。
今者,功臣都監,多有匠人,而托以錄券,使不得推移助役。
功臣勘定之期,尙遠,其前,許令匠人來助印出之役,宜當。
且廳中匠人,皆自訓鍊都監移來,而在都監時,役閑而料厚,今則隻食八鬥之料,日出而赴役,日沒而罷歸,皆懷厭苦,將有逃散之弊。
戶曹每而減料,爲能事,不量匠人之苦。
卽令戶曹,加給其料,使之厚其廩,而責其效耳。
且印出之字,自內下賜,及平壤,字,則皆是庚辰所造,而訓鍊都監字,則乃乙亥所造,故大小體樣,略不相似,不可混用。
竊聞功臣都監,有庚辰字雲。
以乙亥字換用何如?」泂曰:「瓦署廢後,燔瓦一事,專責於工曹,而瓦署所屬甕匠輩,多屬於司諫院。
本曹移文于兵曹,則兵曹將欲啓請還屬,而下吏不爲擧行。
請令兵曹,速爲處置何如?」 ○政院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
」傳曰:「勿爲。
」 ○司諫院前啓尹??事。
答曰:「不如一番往返,事理更順之得體。
有何後弊?」 ○全羅左道水使安衛馳啓曰:「今七月初三日,風雨形止,已爲馳啓矣。
樂安郡守禹拜善馳報雲:『同日夜,風雨大作,波濤接天,本郡戰船,爲風浪所觸,漂掛高岸。
』大槪風雨之患,非徒戰船,石走瓦飛,古木無數拔根,各處禁松,盡爲折落,閭閻家舍,亦盡頹破,人物多數壓死,沿邊各處,鮑作廬舍,竝爲漂飛,不知去處,人物之亡,至於三十餘名,牛馬緻斃者,亦至四十餘首,禾穀亦盡沈損。
興陽、樂安等官所報,亦皆如是,興陽軍器家後山崩頹,覆沙沈沒,長片箭三十部,盡爲折破。
戰船及軍器,傳令申飭,罔晝夜督造。
」啓下備邊司。
〈回啓,與十八日狀啓同。
〉○夜一更,飛星出東壁星上,入閣道星,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蒼白。
○尹暒以禮曹言,啓曰:「王世子嬪宮儀仗,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事傳敎矣。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尹承勳、右議政柳永慶以爲:『王世子嬪,應用儀物,旣有《五禮儀》所載,且德嬪時行用儀物,人皆有見之者。
惟在該官察而施行,難容他議。
伏惟上裁。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以爲:『如此典儀,有司追尋舊軌,講明品秩,依舊設之,乃其職也。
今以未曉其由,未有明據,先請獻議,議者亦何據而爲言,國典無據,稽之古史,參之古老,酌宜稟行爲宜。
伏惟上裁。
』敢啓。
」傳曰:「允。
」 7月24日 ○戊寅,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領相辭錄勳,至再至三。
予意前後已諭,而反以爲悶。
欲聞卿等之言。
言于大臣元勳。
」 ○全羅道觀察使韓浚謙馳啓曰:「今七月初三日戌時,至初四日卯時,狂風暴雨,一時交作,大小樹木,盡爲拔根,官舍村家,無不傾頹。
府東南門外川邊閭閻及南邊海濃倉坪萬餘石,大野水溢,有若江海,高燥田畓禾穀,亦爲狂風折傷。
損災至此,絶無西成之望。
民皆痛哭,所見慘惻。
興陽縣監牒呈,品官丁汝寬等七戶及鮑作人家三坐,爲潮水浮沒,舟中人物,五名渰死。
大槪天災之變,近古所無。
寶城、長興、海南、南原、羅州、光州、古阜、淳昌、金溝、玉果、高山、任實、求禮、泰仁、沃溝、龍潭、茂朱等官,所報一樣,禾稼人物,竝被損亡,農事絶望事。
」 ○以忠淸道監司封進《大學》六百件,頒中外大小臣僚。
○魯山緻祭官承政院右副承旨鄭?復命,仍啓曰:「臣受命往寧越,今七月初三日,行祭于魯山君墓,則墓道不至荒蕪,齋舍及祭廳依舊,祭器等物,本郡亦措備無闕。
此由四時節祭,本郡無弊奉行之故也。
且考本郡事迹,則在中廟朝,正德丙子,始遣承旨申鏛緻祭,至當代萬曆丙子,遣假承旨柳塤緻祭,辛巳封墓竪石,立齋室祭廳,而又遣承旨李海壽緻祭,今年臣又受命行祭,先朝未遑之典,至當代修擧,至再至三,一郡之人,莫不感激,奔走來觀,至有咨嗟涕泣者。
但本郡,經亂之後,人民散亡,人不滿百,守墓軍亦皆流離,樵牧之禁,主者無人,此爲欠典。
守墓軍,自前四名定之,而到今居民鮮少,無役人永定極難。
臣令本郡,募出近墓居民,則或有應之者,而皆有役之人。
若不除免其本役,則必不能專意守護。
今若募出近墓三四人,除其本役,永屬守墓軍,則似爲便當。
」傳曰:「依啓。
」 ○備忘記曰:「倭賊羈縻事,言于備邊司,使之議啓。
」 7月25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冬至使宋駿等發行。
上親行拜表禮。
○以義禁府樸元祥加刑公事,傳于政院曰:「通事樸元祥,因做買賣,潛圖序班,退定降勑之日,以緻禮部榜示,極爲駭愕。
今不嚴治,必有後弊。
但潛圖序班事,聞於何許人乎?泛然聞之乎?抑有可據之實乎?招使、書狀問啓。
」政院回啓曰:「問于金信元、張晩、李民宬,則元祥之事,非但留館,他使臣有言之者。
厥後一行員役,永多喧傳者,故聞見事件中,因其所聞而錄之矣。
」傳曰:「知道。
留館使臣誰歟?元祥、金玏,行次通事也。
金玏在館時,他行次使臣,亦在乎?」回啓曰:「留館使臣,乃李光庭行次,而金玏在館時,李光庭一行,亦在館雲矣。
」傳曰:「李光庭使臣及書狀牌招,曲折問啓。
」回啓曰:「李光庭及書狀,則牌招,而副使權憘,方爲大司諫時,在臺諫人,亦牌招乎?敢稟。
」傳曰:「命招。
」權憘啓曰:「臣及李光庭、樸震元,在玉河館時,與金信元等相會,言及禮部榜示之事。
說話曲折,今與李光庭啓達之辭,少無異同,臣不敢別有所啓。
」答曰:「知道。
」 ○功臣都監啓曰:「備忘記曰:『領相辭錄勳,至再至三。
予意前後已諭,而反以爲悶。
欲聞卿等之意。
言于大臣元勳事,傳敎矣。
李德馨,在壬辰危亂之時,其所以宣力効勞者,不一而足,姑擧一二言之,力主請兵之議,自請赴遼東,備陳危急之狀,使本國事情,得以上達於天朝。
發兵拯救,保有今日,此其大者也。
及天兵渡江之後,接伴天將,隨機酬應,終始周旋,其効勞最多於諸臣。
今者參錄於正勳,固出於公共之論也。
德馨每以初不扈從爲辭,是則有不然者。
當其賊兵長驅而北也,欲單騎見賊,以止其鋒。
雖不能得達,中道而返,其志亦壯矣。
況此行,初出於朝廷命令,是謂因公而出,豈可與無故落後者,比而同之,不錄其功乎?德馨不自其功,非但再三箚辭,至與臣等會坐議功之時,每自退托不安。
今日榻前之啓,亦出於肝膈,無一毫飾讓。
然在國家酬勞之典,不可以自己之辭,輕改已定之功。
臣等之意如此。
敢啓。
」傳曰:「正是。
」 ○自昧爽,至卯時,四方沈霧。
7月26日 ○庚辰,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臺諫於國事,無大小與聞者,非創於斯今。
頃日本府,欲取見錄勳文書,則都監非所當阻拒也,而再三招色吏言送,托以未完,終不授送。
其輕視臺官之狀,極爲駭愕。
請都監有司堂上推考,當該郞廳罷職。
」答曰:「自前大臣元勳等議定事,不須取見,然必欲見之,則亦不須強拒。
但以秘故也,何至推罷?不允。
」 ○司諫院啓曰:「錄勳之擧,其事極重,少有冒濫於一時,必貽譏侮於萬世。
如翊運之錄,雖多外議之譁然,時未勘定,則臣等不敢輕議於其間,而姑以淸亂磨勘者言之,其時兵使李時言,身在淸州,聞賊逼洪州之奇,所當領軍馳赴之不暇,而自淸州,緩緩行邁,第三日始到溫陽,少無進戰洪州之計,逍遙境上,逗遛不進。
乃敢謀免其罪,執稱進陣溫陽,譸張辭說,欺罔狀啓,湖西之人,至今切齒。
未知有何討賊之功,而冒錄銘鼎之列乎?李時發,則變生之日,堅坐公州,旣無與於洪陽城守之事。
雖稱督發官軍,先遣中軍李侃雲雲,而賊徒旣散之後,李侃方到靑陽,終未得望見一賊。
但以自稱聲言,領大軍向洪州之故,亦參於二等之功,物情憤怪,兪久益激。
至於林億明,賊魁之同黨也。
兇謀慘計,同心共倡,及其勢窮力蹙之後,自知無所逃罪,斬賊來投。
原其罪惡,斷不容誅,待以不死,旣雲幸矣。
賞職之濫,至於二品,其爲苟且,亦已甚矣,而復參於正勳之列,凡在聞見,莫不驚愕。
請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爲先削去,其餘二三等參錄之人,雖曰入城,別無可紀之功,亦多物議之未便者。
幷令元勳,從實査覈,削黜冒僞之人,以重策勳大事。
」答曰:「錄勳,已爲議定。
此人等,皆有功,不可改,又無可議。
不允。
」 ○統制使李慶濬馳啓曰:「本月初三日二更,狂風暴作,驟雨傾盆,乾坤晦暝,咫尺難辨。
人家盡飛,樹木折拔,波浪接天,怒濤如山,軍器汁物,太半投棄,格軍溺死者,九人,陣下戰船元數十九隻,七隻緻破。
風變之酷,有甚戰破之餘,防禦孤弱莫甚,極爲悶慮事。
」 ○巳時。
午時,日暈。
7月27日 ○辛巳,以尹暾爲行都承旨,許潛爲開城留守,〈柳熙緖爲留守,貪濁狂暴,以賄賂爲政,多失人心,故以潛淸白,自成川府使,啓請擬望。
〉金時獻〈其父悌甲,死於倭鋒。
時獻以忠淸監司,爲復讐義兵之帥,不思復讐之義,多畜姬妾,杖殺無辜士人,以失人心,而貽一道之譏誚。
〉爲禮曹參議,李順慶爲文學,宋錫慶爲修撰,金光燁爲修撰,權昕爲檢閱,李惟弘爲永川郡守,樸東說爲黃州牧使。
○黃海道黃州、瑞興、鳳山、長淵蝗。
〈監司韓德遠狀啓曰:「黃州、瑞興、鳳山、長淵等官牒呈內,自七月初生,蝗蟲遍野,或靑或黑,大如三眠蠶,食葉旣盡,又食其穗雲雲。
〉〈史臣曰:」今年旱魃之酷,水災之慘,近古所無,而加之以風雹損禾,蟊賊食穀。
夫水旱風蝗,有一於此,足以爲災。
況四者來備於一年之中乎?《易》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其此之謂歟!「〉○司諫院啓請削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淸亂之勳,答曰:「如此則策勳重事,爲橫議所撓。
不允。
」 ○司憲府啓請推功臣都監有司堂上,罷郞廳職,且啓:「罪人金應瑞,身負殺人之罪,拿命已下,方爲禁府囚人。
雖未交代之前,脫有策應之事,渠豈能偃然號令,而下人亦豈奉行乎?況新兵使,差出已久,不日當赴任,請金應瑞拿來公事,勿爲停止,卽命拿來,以重王獄事體。
」答曰:「不須取見事,亦不須論之事。
拿來事,允。
」 7月28日 ○壬午,朝,王世子問安。
○京畿道衿川縣,前縣令權詗家,有雌雞化爲雄鷄。
〈監司狀啓也。
〉○司諫院啓請削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淸難之勳。
答曰:「已諭。
不允。
」 ○大司憲宋言愼啓曰:「本府亦將論李時言等參勳不當之事,首論錄功愼重之意,同僚又欲以翊運功臣,亦多外議之說,先事陳之。
臣亦蒙參錄之命,臣何敢自以爲,非冒濫、不苟且,而偃然同論乎?況所謂有外議者,安知非指如臣無功者而發也?臣旣不得參論,則不苟在其職,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執義金順命、掌令李好義、李久澄、持平李幼淵、姜籀啓曰:「臣等以淸難功臣冒僞之事,將爲論啓,而翊運錄勳,亦多苟且之譏。
雖未勘定,而已爲分等入啓,所當竝論,故相與商確之際,大司憲宋言愼,以其名在翊運參錄之中,先自引避,一席之間,論議牴牾。
臣等何敢自是己見,偃然仍冒乎?請命遞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亂初,宋言愼爲平安監司,上自平壤,奔義州時,以歷代印寶,授之言愼,言愼受而埋置。
賊退後,言愼覓寶以進上,以爲功,命使參錄。
〉〈史臣曰:「言愼之參錄,果何功乎?埋置歷代之寶,覓之以進,其不失者幸耳。
設令言愼不埋之地,而守之以身,得以完全,然且陪宗廟社稷之位版,間關而達行在者,尙不得參勳,則而況歷代之寶乎?《書》曰:『丕視功載,乃餘其實,自敎工。
』豈可以私恩少勞爲哉?」〉 7月29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正言元虎智來啓李時言等請削勳,且啓曰:「大司憲宋言愼、執義全順命等,引嫌而退。
今此錄勳之中,未免有外議之譁然者,則凡在參錄之列者,孰無未安之心乎?大司憲宋言愼,名參翊運之錄,而本府方欲論啓,言愼之不安於心,而先自引避者,固其宜也。
況金順命避嫌之辭曰:『一席之間,論議牴牾雲,則其勢尤似妨礙。
金順命則因公論之激發,欲爲紏正者,實合論事之體,別無可避之嫌。
請大司憲宋言愼遞差,執義金順命以下,竝命出仕。
」答曰:「功臣勘定,自古元勳大臣爲之,未聞臺諫自爲磨鍊。
出仕、遞差、依啓。
」 ○司憲府請削李時發、林億明淸難勳事,答曰:「不允。
」〈史臣曰:「扈從之臣,不可以錄功,陸贄之奏,已盡之矣。
使陸贄爲愚人也則可,陸贄而少知紀功之道,則豈非今日之所當法哉?彼武夫戰士,雖無奇勳偉績,可以銘鼎登鍾,尙有交鋒刃枕戈甲之勞。
雖賜功臣之目,名猶符實,至如扈從之臣,徒以羈紲之勞,而紀名太常,能無僭功之誚乎?而況宦竪之輩,贄禦之臣,或擢於金玉之班,或序於東班之行,酬勞之典,未爲不優,而必欲置正勳之列,雖耳目之官,交章論列,而不以爲可,噫!鐵券金櫃之藏,山河帶礪之盟,其可與此輩同之哉?上之聰明,非不及此,故徇其苟得之情,爲他日赴難之勸,而曾不悟沮戰士激勵之心,結勳臣憤恨之氣,所悅者少,所慍者多,後世之譏,烏得免哉?」〉 ○開城留守許潛上箚曰: 臣待罪松京,甫月餘,安有可稱之效,而儒生過實之言,上誤聖明,蒙此非常之恩,臣安敢偃然承當,似若實有紀績,如儒生之言哉?儒生之欺聖聽,旣已甚矣,臣又因此,而竊取恩寵,是臣欺聖明也。
臣雖無狀,亦安忍上欺聖明,下誣一世乎?〈許潛由成川府使,纔拜留守,以曾爲成川時,不納人蔘見罷,而松京儒生,上疏仍任。
〉 答曰:「卿淸白苦節,予常嘉嘆,宜諸生之有以不忍捨也。
卿宜安心勿辭,更加盡職。
」 八月 8月1日 ○朔甲申,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以樸弘老爲大司憲,宋言愼爲知中樞府事。
○諫院連啓:「李時言、李時發、林億明等,錄勳削去,其他二三等,參錄之中,多有物議之未便者,竝令元勳,從實査勘,一一削黜。
」答曰:「已諭不允。
」 ○憲府來啓,請削李時言等錄勳,其他冒錄之人,竝令元勳,査覈削黜,翊運功臣,亦令元勳大臣,十分商確,從實勘定,俾無冒濫苟且之弊。
又啓曰:「殺人檢驗,至重且大,差之一毫,所關非細。
所當十分審克,俾無未盡之意,而韓德麟乳兒四檢之辭,有曰頭?五分,可謂傷處雲,則所謂傷處者,指打傷乎?指刃傷乎?指病傷乎?況可謂二字,此是的確之辭乎?反覆參看,了無明白,而敢以因傷緻死,懸之於實因。
若因此斷獄,則竟歸如何?矇矓苟且,大失按驗之體。
其時驗屍官,請命罷職。
頃者韓德麟乳兒檢屍之際,初覆檢,實因相同,屍親無辭着名,則獄體已成,更無撓改之地,而刑曹遽請改檢,以開無前之例,固已非矣。
及今四檢官,實因懸錄,大有疑端,則所當詳覆處置,得其實狀,而以一因傷緻死之語,便作端緖,敢請刑訊,其前後所爲,顯有偏係之迹。
請刑曹堂上推考,色郞廳罷職。
自上,於償命重獄,特垂欽恤之意,以檢屍官實因疑端,反覆下敎,問于政院,則政院所當明白開達,以爲歸宿之地,而回啓之際,非但措語矇矓,且於下敎中,與元告踢蹴緻死之言,有異。
此一節,略而不達,其疏漏不察之失。
大矣。
色承旨,請命推考。
」答曰:「削勳事不允。
其餘依啓。
」 ○海城君崔滉卒。
上命停朝市,別緻賻。
〈史臣曰:「崔滉,漢陽人,爲人刻迫偏急,好忮害人物。
己醜逆變之起,與鄭澈,相爲心腹,以逆賊爲穽,而搆成大獄,擠陷士類。
崔永慶之冤死,滉亦不爲無所助,曹大中之族誅,皆滉之所爲也,立朝四十餘年,歷仕至貳公之位,至是卒,人無稱惜之者。
」〉〈史臣曰:「亂後湖南,有金德齡者,崛起行伍,勇力絶類,名聞賊中,隱然有虎豹之勢。
上手書將軍,撫以奬之。
後爲逆賊所誣引,拿緻禁府,人莫不冤其情,而惜其勇。
上亦有欲釋之意,滉力言於上,以其勇猛,必有後患,枷脰械手,竟斃桁楊。
都中之人,至今憐其冤,而目滉焉。
」〉 8月2日 ○乙酉,朝,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啓錄勳削去事,答曰:「朝廷有事體。
策勳重事,不可仍人浮薄之議,有所撓改於其間,以肇後弊。
湖西之賊,雖不過草竊,旣巳論功,則一時有功之人,皆所當收錄,不可隻錄守城一二人而止。
予常以爲:『李時言最爲有功是役也。
先據溫陽,扼其北上之路,深得用兵形勢。
』旣奪要害,鋤耰之徒,釜中之魚耳。
如列郡,無城無兵,一夫挺劍,足以縛緻其守,雖陷數邑,不足慮也。
幸而洪陽堅守於前,李時言、李時發等,或扼其吭,或躡其後,所以賊徒自潰耳。
豈無故然哉?不量事勢,談何容易?林億明,雖曰賊黨旣斬,賊魁來投,自効在前,如李雲露、李珠等,無非賊黨,而旣斬賊魁來降,故竝錄其功,豈無其意哉?不但酬一時之功,亦所以爲後日地耳。
且同於入一城,則俱是守城之人,不可不論其功。
至於壬辰事,則當其播遷之時,平日垂紳搢笏者,不及於蜜蜂多多矣,及今論功,似難以托故而逃者,紀勳於鍾鼎,則隨君父,顚沛流離,奮不顧身,竭力國事,有功有勞者,舍是人,何以哉?近習執禦數之多寡,非所當論。
」 8月3日 ○丙戌,兩司前啓錄勳削去事,答曰:「此等人事,實不可撓改之意,昨已論。
非可從之事,毋煩。
」 ○傳于政院曰:「史庫上,《兵將說》一件,易《學啓蒙》二件,《初學字會》一件,《陣法》一件,《高麗史節要》一件,《歷代兵要》三件,《東國通鑑》一件,《東文選》一件,入內。
」政院啓曰:「史庫書冊,輸來江華。
《實錄》百卷,爲先上來,其餘,留在本府。
下敎書冊,遣史官取來乎?」傳曰:「江華有守直史官,上送事下諭。
」 8月4日 ○丁亥,憲府連啓,請削淸難功臣李時言等,査覈翊運功臣冒濫之輩。
○諫院連啓,淸難功臣李時言等,請命削黜。
答兩司曰:「賊徒之潰敗,豈獨因自守其城而已?之洪州而緻要之,均有其功,不可如是偏論。
當變起倉卒,亦難以孤軍,率爾妄動,以嘗於數千之賊,則不可以不於卽日進兵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