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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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令所率暹羅、都蠻、小西天竺、六番,得楞國苗子、西番三塞、緬國、播州、鏜鈀等投順人,列立于左右,次次各呈其技,終日閱視。

    王通判小帖二道,竝爲入啓,一則以爲:『天朝向來使臣,隻是六七品官,原無大臣相見之體,不若且不相見,各全體面。

    』一則爲:『與王相見,必有交際儀文,嫌疑可避,亦不若不相見。

    』以此二者,姑且免會,原無他意,待事完之後,或一相見,卽行可也雲。

    」 ○大駕發博川郡。

     ○上敎曰:「經略,旣令回去,則明當向永柔矣。

    經略,以天朝司馬重卿,爲閫外元帥,率天下兵,來駐我境,今領兵東進,此事體之極重者也。

    爲國王者,不可不親出率群臣郊迎者。

    爲帝命之公禮也,相會者,爲經略之私禮也。

    今仍私禮之卻,而幷與公禮而廢之,恬然退在,竊以爲不可。

    予意,經略之過,率群臣出郊外祗迎後,回去爲穩。

    不必見經略也。

    今當措辭,微稟于張旗皷曰:『大人有命,國王非敢請見。

    但大人之來,國王禮不可不率群臣郊迎,欲郊迎後,退去雲雲。

    』侍郞猶以爲不可,則卽回去無妨矣。

    且劉玄子者,險人也。

    今其言曰:『欲於安州、平壤,會見國王雲。

    』今來駐安州,而不與之相見,則恐或逢彼之怒,此兩款,速令備邊司議啓。

    」回啓曰:「經略之行,初非計日排程而進,或雲當久留定州雲。

    設使郊迎,大駕勢難駐此等候,姑還永柔,徐議處之。

    至於員外,渠欲相會,似當往見。

    而其行遲速,亦難逆料,探問其行,會於肅川,亦無不可。

    沿海各邑,蕩敗已甚,一日支供極難,故敢此幷啓。

    」上從之。

     ○慶尙兵馬節度使樸晉入朝。

    晉於變初,以密陽府使,屢立戰功,超陞本道兵使。

    自以久在戰陣,因中鐵丸,病不能操弓,乞還調疾,上許之,至是入朝。

     4月11日 ○乙未,上發安州,還駐永柔縣。

     4月12日 ○丙申,上在永柔縣。

     ○上敎大臣曰:「有密陽居民,馬前陳訴,願以樸晉還差本道將帥雲。

    民情如此,似當從之。

    但今日之勢,京城爲最,嶺南次之。

    諸將方與賊對壘,一員將領,助勢非輕。

    予意,樸晉別爲一將,領兵進屯于京城,使之自爲節制,臨機應變。

    但所率軍人及軍糧爲難,行在所卽設別試武擧,江邊土兵,黃海兵或加抄,可得精兵數千。

    軍糧則予未知其何以措置也,察而議啓。

    」大臣回啓曰:「樸晉久患濕證,不能引弓。

    雖不如前日之冒鋒力戰,威名已著,其在我軍,恃以爲重,不無所益。

    依傳敎,進屯京城無妨。

    今雖特設別擧,江邊土兵及黃海精兵,往來已過十數日,待其出榜,裝束赴戰,將至一朔,事漸稽後。

    且前此已爲大擧,本道稍解操弓者,皆已出身,今之所餘,特其孱兵。

    如不得已,行在所時留武土中,試取數三十人,與本道逃還出身及侍衛將士等,可得一二百。

    軍糧則令體察使及戶曹判書李誠中,除出天兵之糧,使之饋餉。

    或以爲,猝聚零散之兵,不滿數百,客寄一隅,必無所成。

    寧還嶺南爲當雲,幷稟。

    」上曰:「樸晉送于京城可矣。

    他餘事依啓。

    行在所試取,亦速擧行。

    且古者募得勇士,行在所及近處,勿論朝官士賤,許令自募。

    又使樸晉自抄帶,募兵事目,則本司斟酌磨鍊,使人樂赴。

    又令都體察使都元帥,如有可給之軍,分屬于樸晉,則不患無兵。

    所患者軍糧耳。

    〈勁寇豕突,列邑鼠竄,空城棄陣,草偃風靡,晉以孤軍弱卒,獨立強寇之間,抵死技梧,屢緻斬獲,雖不能蔽遮南路,沮遏其勢,而其人瞻略,有足多者。

    〉○慶尙右道觀察使金誠一馳啓,言軍功論賞不公。

    上敎曰:「軍功論賞,何如此不公乎?前後軍功相考,改爲磨鍊。

    該司磨鍊軍功,如是顚倒,則兩司何不糾檢乎?問啓。

    」 ○大臣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重地,各處軍功雲委,未能句幹,至有不公之誚,常自惶恐。

    伏見下政院之敎,參以金誠一狀啓之意,則沒其名而論其跡,雖未知指爲何事。

    所謂以守門將,一度力戰,而超牧使者,似指諸沫,使奴斬一僧,而其主陞三品正職者,似指裵德文,而亦不敢明知。

    至以正兵不斬一級,而陞判官者,未知何人。

    諸沫之功,前後狀啓,極其稱道,故屢遷至主簿,其後詮曹聞其力戰,除授星州牧使,臣等亦至欲擬於兵使之望。

    而今聞自本道入來人之言,則『實未嘗一度大戰,而虛冒至此』雲,臣等亦以爲怪。

    前郡守裵德文,則前日狀啓中,有僧賛熙者,假除星州牧使,極稱用事貽害之狀,而德文捕誅雲,故超陞正職。

    其於論功行賞之際,不能緻察,緻有物議,至勤上敎,惶恐待罪。

    」 ○上敎曰:「僧將惟政,其兵頗銳,累立斬獲之功,雖付軍職,似非所願。

    方外之人,不可不破格特賞,以收後效。

    惟政特授堂上職,以起遠近僧徒之心。

    若僧人處處斬馘,則亦一助矣。

    議啓。

    」備邊司,仍請破格,特賞堂上。

    〈史臣曰:「國家培養武土,崇班厚秩,有行不惜,而當勁寇衝突之日,猛夫健將,心醉魂慄,區區斬獲之功,反出於垂死之老髡,豈獨爲武弁之羞也哉!〉○兵曹判書李恒福啓曰:「臣宋經略前問安曲折,已爲啓達矣。

    其日朝飯後,往劉摠兵營中,則總兵方獵于山上。

    令譯官通名,則卽馳來坐定,摠兵卽問曰:『判書新從東邊來,倭奴聲息,近來何如?』臣答曰:『漢江以南及蘆原等處,搶掠比前尤甚。

    』總兵曰:『乞和於天朝,而乃復如是耶?』臣答曰:『這賊初到尙州,與我國請和,及到臨津、平壤,亦復如是。

    一邊請和,一邊進兵,其情詐緩,本來如此。

    大人以賊請和爲實情耶?』摠兵曰:『我豈不知?此賊極詐,不可輕信。

    』臣曰:『然則大人領兵來此,今欲何爲?』摠兵曰:『我領此軍,萬裡來到,專爲爾國,要殺此賊,不料,經略勿令前進。

    經略旣主兵在此,又有提督,雖欲有爲,不得自由。

    』臣曰:『小邦君臣,自聞和議,仰天腐心,無所告訴。

    而猶有所望者,大人親統強兵,朝夕渡江,幸或一見,得申衷曲耳。

    』摠兵曰:『我自十三歲,從父親領兵征戰,橫行天下。

    將外國向化者,作爲家丁。

    今所統率,雖隻五千,水陸之戰皆可用,倭賊不足畏也。

    且我憤與倭戰,熟知其情。

    四月五月,則自此還歸其國,風勢似順。

    若過月餘,渠雖欲歸,亦不可歸。

    豈可信其詐言,不爲之戰乎?我雖欲戰,非但違大將之令,恐忤李提督耳。

    』臣曰:『天朝將官,皆不欲言戰,大人獨有此言,何耶?』摠兵曰:『箇箇將官皆如此,唯我有此意思,而不敢再稟于老爺爾。

    國王哀懇移咨,則彼亦感動,我於此時,可以展試所懷。

    我之欲戰,非徒爲爾國。

    朝鮮若爲倭奴所據,是中國與倭奴爲隣,所謂唇亡齒寒者也。

    』臣曰:『前此國王,情急勢迫,不覺煩瀆,屢次咨請。

    因拂宋爺之意,回咨切責,辭極嚴峻。

    今則回惶中路,無所籲告。

    幸冀大人,量此情悃耳。

    小邦存亡,存大人身上。

    』摠兵曰:『凡事不合於理,則不可以服人。

    經略雖尊重,豈敢罪爾國?亦安得遽責爾國大臣乎?』臣曰:『國王自見回咨,惶恐不敢復請。

    大人旣在宋爺軍前,不時進見,與論兵事,意復如此,或可以解宋爺之意。

    陪臣所望於此。

    』摠兵曰:『大將領兵來此,所當博採群議,兼使爾國之情,無不得通,從長處之可也。

    我雖欲稟,牢鎖大門,不許接見,無由進達。

    陪臣勿言我如此雲雲,備咨前來。

    且講和退兵之限,在今月初八日十二日十三日,此後必有去留消息。

    若不如約,此時我當有說話。

    』觀其辭語慷慨,不似武人,極爲蘊籍。

    臣問所領各處苗蠻名號,所用技藝,則摠兵卽呼暹羅、都蠻等諸藩向化,擺列左右,各執其器,次次來呈,殊形怪狀,種種不一,眩曜人目。

    有扁架弩、擔弩、諸葛弩、皮甲、雷雪刀、關刀、月牙剗、丫搶、藤牌、活拿人棍、拿人撾、郞筅、打拳、天蓬剗、揚家搶等名號,又有四楞鞭,七十斤偃月刀、袖箭等器,則摠兵所自用也。

    終日閱視、閱畢,臣告曰:『大人身未過關,小邦君臣,已聞威名,日夜竚待。

    至於童奴走卒,亦知其聲,自相謂曰:「願少須臾毋死,劉爺來,活我也。

    」今觀營陣器械,士卒勇銳,以如許威名,將如許器械,萬裡程途,空來空往,不唯小邦之人,無復有望於更生,其在大人,豈不可惜?』摠兵卽瞋目揚言曰:『誠然。

    誠然。

    雁過留聲,人過留名。

    本欲成功,留名海外,豈可空手回去?』尹根壽又告曰:『小邦之人,專仰老爺。

    故哀懇已盡。

    明日須見宋爺,以此意再講。

    』摠兵答曰:」都曉得雲雲。

    』摠兵言於下人,欲買輕捷勁弓,又求不去皮鐵簇長箭雲雲矣。

    「〈史臣曰:」劉副摠,以將家子,結髮征戰,似非易言之將。

    而掣肘於經略,提督不得一試之於逐殺之場,其可恉也。

    劉綎卽顯之子也。

    「〉○命移文八道,訪問士女之死節者。

     ○上敎政廳曰:「樸晉,以國事忘身勤苦,特加一資,僧將惟政,累立戰功,陞堂上。

    」 ○以李有中爲司憲府掌令。

     4月13日 ○丁酉,濟州牧使李慶祿馳啓曰:「欲抄兵二百,渡海協力進討,請命朝廷。

    」備邊司回啓曰:「彈丸一島,時雖幸而得全,特賊未及侵犯耳。

    萬一侵軼,一島之力,防守踈虞,豈宜以主將離鎭越海,遠赴千裡?慶祿所稟,忠憤可嘉,而勢所難行。

    」上從之。

     ○京畿左道觀察使成泳馳啓:「倭賊發宣、靖兩陵,禍及梓宮,至有臣子不忍言之痛。

    」上敎政院曰:「觀此書狀,極爲罔極。

    速令該曹議處。

    」 ○禮曹啓曰:「賊變,至及宣、靖陵梓宮,自上卽當率百官擧哀。

    自十三日至十五日,變服三日而止。

    」上從之。

    仍敎政院曰:「冠服當用何服?」政院回啓曰:「問于禮曹,則當禦翼善冠、玉色袍、烏角帶雲矣。

    」傳曰:「玉色袍與白袍皆無,而靴子亦隻有黑色,何以爲之?」政院回啓曰:「議于大臣與禮曹,則以爲然則隨便爲之。

    如白苧布疊裏衣,亦似無妨。

    靴子則中朝之人本無白色。

    故吉兇皆用黑靴子矣。

    旣不俱素服、冠帶,則靴子黑白,似不關矣。

    」上敎曰:「帶子當用何色乎?」回啓曰:「翼善冠、玉色袍,則用爲角帶,以此觀之,黑帶似當進禦矣。

    」 ○三更,上擧哀于闕門內,臚傳,禮畢之後,上猶號哭不已。

    至於都承旨、禮房承旨,累次請止,上始起,行四拜禮。

    敎政院曰:「兩陵奉審,不可不汲汲爲之。

    該曹大臣未散之前,速爲議處。

    」敎政院曰:「天下安有如此之變乎?宋侍郞、李提督處,速爲遣使,告以此意,請復讐事,速爲議啓。

    」 ○大臣覆啓曰:「請令承文院,速爲磨鍊咨文,先令該曹,行移知委于兩處,接伴使一行上下人員,卽爲素服擧哀,使天將預知國家遭此罔極之變,然後使臣繼至可也。

    」上從之。

     ○大臣啓曰:「園陵之變,極爲慘惻。

    大臣一員,與禮曹進去,觀勢奉審。

    」上從之。

     ○以黃璡爲行兵曹參議,張雲翼爲兵曹參知。

     ○京畿左道觀察使成泳馳啓曰:「去冬,兇賊有犯泰陵、康陵之變,而今者宣、靖之變又如是,一國臣民,不可與此賊,共戴一天。

    而天兵退屯之後,遲延至此。

    今日草長已迫,必不久進前殲滅。

    但畿甸久爲賊藪,祖宗陵寢,淪汲於腥膻,恢復京城,一日爲急。

    設或天將不爲速進,在我之道,豈可坐待而不爲之所乎?目今京畿嶺南之外,他無留屯之賊。

    臣之愚意,平安、黃海之軍,進陣於水原、廣州之間,忠淸之軍,進陣於陽城、安城之間,悉畿內民丁,勿論壯弱,助其形勢,而借天兵已到松京者,相雜結陣,則彼褫魄欲歸之賊,必將遁逃之不暇。

    隨兵所在,疊相掎角,則片甲不還,縱未可必,而亦可謂以計破之者也。

    」 4月14日 ○戊戌,憲府啓曰:「昔新宮災,魯國君臣三日哭。

    主未遷而哭,先儒雖以爲過。

    而今此宣、靖兩陵之變,則有臣子不忍聞之禍,不啻如新宮之爲災。

    君臣上下摧痛切迫之情,曷有極哉?雖行一日擧哀之節,於心猶有所慊然,況此變服,隻終三日?事涉苟簡,情文不稱,請令該曹更爲講定。

    」 ○禮曹啓曰:「陵寢慘酷之變,出於慮外。

    遭變節目,無禮文無前例。

    故昨日與大臣商議啓定矣。

    更考禮文,終無可據,請議大臣講定,如何?」上從之。

     ○宋經略移咨,請以世子講官二三人,將該講經傳,前來討論。

    文學柳夢寅,司書黃愼,說書李廷龜就學。

     ○慶尙道右兵使金沔卒。

    〈史臣曰:「以一書生,奮激興師,終授閫寄,銳意討賊,病卒軍中,人共惜之。

    」〉 4月15日 ○己亥,午時,大雨雹,大如鳥卵。

     ○遣領議政崔興源、禮曹參議李灌、鳥山君鉉等奉審宣、靖陵。

     ○弘文館上箚曰: 宣、靖兩陵之變,至於此極,臣等不忍言也。

    古者新宮災,三日哭,先儒以爲主未入而哭過也。

    夫主未入而哭爲過,則主入而哭,其禮宜也。

    廟災猶且哭至三日,此是何等變故,而隻哭一擧而止,隻服三日而除乎?禮緣情設,文有可據。

    《禮》曰:「改葬緦。

    」解之者曰:「改葬,謂墳墓以他故崩壞,將亡失屍柩也。

    臣爲君也,子爲父也,必服緦者,親見屍柩,不可以無服,三月而除之。

    」夫以他故崩壞,親見屍柩,猶且服緦以終三月,今日之事,不啻親見屍柩,而處以尋常之變焉,莫大之禮,豈容如是?議者或以爲:「今日之報,虛的難知。

    處變節目,不可從重爲之。

    」此則不然。

    初聞慘慟之變,則盡吾慘慟之情而已。

    設使奉審之後,賊禍異於今日所聞,則禮雖似重,無害於孝。

    萬一誠如趙虎變之言,則其無後悔乎?況各道移文,特是微細之事,其可拘於此,而不爲之講定乎?臣等愚意,三日之哭,禮已蹉過,似難更議。

    據見屍柩服緦之義,定爲三月之喪,朔望擧哀,盡三月而止,庶幾盡聖上罔極之痛,而少稱於情文也。

    至於變服,則大喪亦不得盡其月數,雖或三日七日而除,恐無大害也。

    如此變禮,不可容易處之,伏願聖明,採擇焉。

     傳曰:「此箚子,禮曹、大臣同議。

    」 ○禮曹啓曰:「左議政尹鬥壽、右議政兪泓議以爲:『陵上變故,似是不測。

    來人亦不能詳細探得,遇此變禮,亦未得可據之節。

    隻以聞日擧哀,三日變服啓達矣。

    厥後議論紛紜,或雲日數太略,欲加五日七日之數,而非徒未得可憑前例,外方文移已去,恐有顚倒之失,未果矣。

    今見玉堂箚論,辭意切當。

    但改葬緦雲者,專指改葬時禮也。

    今此變故,若有改葬之日,此禮恐不可徑行。

    漢武帝時,高廟災,五日變服。

    今雖未及通行於外方,至於行在所變服五日,猶愈於前。

    』領敦寧府事鄭澈議以爲:『罔極之中,又有此罔極之變,於無禮之禮,雖不敢妄爲之說,而求之人情,則寧失於厚。

    然則五日不如七日。

    逐日之哭,雖似蹉過,七日之中,更擧哭臨之儀,未知如何。

    惟在聖裁。

    』曹意始聞之日,旣改服擧哀,服緦之禮,當行於改葬之時,大臣奉審,不可全然無節文,今始五日變服,外方則不必加日數也。

    」上曰:「依左右相議,施行。

    」 ○諫院啓曰:「兩陵之變,萬古所無,摧慟迫切,寧有紀極?而該曹處禮,甚涉苟簡,隻欲一哭而止,三日而除服,是果足以盡罔極之痛,而稱緣情之禮乎?禮改葬必服緦,以其親見屍柩也。

    今日慘慟之禍,至及梓宮,是何等變故,諉以禮文之無據,事勢之非便,不爲之講定乎?處莫大之變,不可尋常行過,有一毫未盡於情禮。

    請亟命該曹,更爲講定。

    」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領議政崔興源、左議政尹鬥壽、右議政兪泓議以爲:『園陵之變,摧痛切迫,罔有紀極,而但無禮文可據,前日議定素服三日而止。

    曾已移文各道,事勢非便,今難改定。

    』領敦寧府事鄭澈議以爲:『園陵罔極之變,萬古所無,素服三日而止,果爲草略。

    臺官所啓,不無意見,禮必有文,然後可以考據而行之。

    臣素以曚陋,又無檢看書冊,不敢妄爲之說。

    請廣收廷議,從長處之,何如?』」傳曰:「依三公議,爲之。

    」 ○備邊司啓曰:「樸晉,以別將當赴戰所,此出於睿筭。

    凡治兵之事,所當汲汲擧行,刻日出送。

    雖於明日,開場取士便當。

    且古雲:『三軍喜氣,可助聲勢。

    』今避亂士子,多聚于此,亦可爲庭試,略取若幹人,以示文武幷擧之意如何?」上從之。

     ○上敎政院曰:「武擧試取,所以得勇士討賊耳。

    當此遑遑之時,幷試文藝,使吮墨呈技者,有若平時,似爲未穩,更爲回啓。

    」備邊司回啓曰:「今此武擧試取時,文科幷取,以爲勸奬之規,循例啓達矣。

    今承聖敎,果爲未穩。

    庭試,勿爲擧行。

    」上從之。

     ○慶州判官樸毅長,率軍三百,遇賊巴岑二千餘名,遂進破之。

    追奔十五裡,斬首三十一級,奪馬一百二十三匹。

     ○備邊司啓曰:「伏見倡義使金千鎰狀啓,京畿各邑,兵革不解,飢饉仍之,老弱塡于溝壑,強者聚而爲盜,國家更無收拾之策,極爲悶慮。

    守令等,近以天兵支應,科斂雜物,色目極多,急於星火。

    經賊之民,還集舊巢,欲掘窖藏之物,而官差踵至,一皆奪去,流離丐乞,遂成叛民。

    非但此也。

    各官又有出征,則托稱不可空官,又出假官,假官皆避亂僑寓之人,多貽民弊。

    或多率其妻子,令本官供饋,請下諭于本道觀察使,使之講究安集之策。

    」 ○以郭再祐爲星州收使,李宗仁爲金海府使,徐禮元爲晉州牧使。

     4月16日 ○庚子,諫院啓曰:「激勵士氣,收拾人心,隻在論賞一事。

    其於磨鍊等第之時,所當十分詳愼,無一毫未盡之事,而近來該司,怠慢日甚,專不緻意,爵賞混施,輕重失宜。

    或有功而見遺,無功而妄授,使將士憤惋,遠近解體。

    至於金誠一狀啓,歷擧前後顚倒之失,不一而足。

    國家酬勞報功之典,祗足以緻軍民之怨咨,如是而欲望其濟事立功,不亦難乎?請軍功磨鍊堂上郞廳,幷命罷職。

    嶺南一道,賊勢孔棘,元戎新喪,衆情疑懼,統禦之任,不可不擇。

    新兵使趙儆,性本恇怯,前日加平之役,望見零賊,先自逃遁,緻令軍民,盡陷鋒刃。

    聞者至今痛惋,決不可更授閫外之任,以緻僨事。

    請命遞差。

    肅川府使尹安性,前爲安東判官時,當賊變之初,棄城逃竄,遠投他境。

    授任之後,委事於吏,天朝糧餉搬運及官穀出納,茫然不知其數。

    濫蒙褒奬,至陞堂上,請命罷職,堂上加改正。

    別設科擧,廣取武士,專爲赴戰。

    上年前後試取之人,其數甚多,而纔得參榜,反厭征役,百計圖免。

    或通同下吏,冒屬禁軍,或請囑將官,受由不還,優遊彼此,偃臥其家。

    脫漏者衆,而該司不之知,行伍日踈,而主將莫之察。

    請査考前後,論移各官,一一刷出,急赴戰陣。

    」答曰:「軍功磨鍊堂上郞廳,幷推考。

    趙儆遞差。

    肅川,問于該曹,則回啓以善爲之。

    今何如是論之乎?此時,似難遞差。

    餘依啓。

    」 ○備邊司啓曰:「兵興已久,公私俱竭,哀我赤子,擧將塡壑。

    士族之流離飄轉者,徒步來聚於輦轂之下,而全無生活之路,飢餓顚頓,朝暮將死,所見慘惻。

    近邑各官,倉儲俱罄,固無賑救之策。

    然不可坐視其死,令該司,隨便措置,擇其尤甚者,略施賑恤,以活垂死之命。

    且京城畿甸流離之民,皆聚于江華,缺食就盡,無異涸轍之魚,矜慘之狀,不可忍言。

    此皆京都舊民,不可不急施惠恤之政。

    請申行移粟之旨。

    」上從之。

     ○汰冗官九十五員,從諫官之言也。

     ○禮曹啓曰:「韓布政之行甚急,自上適遭陵寢之變,方在變服之中,似難出接于肅川。

    遣宰臣接待。

    」上曰:「大臣似當進去。

    」 ○以倭賊犯宣、靖兩陵事,咨報宋經略,其略曰: 天未悔禍,大戾薦臻,狼心肆毒,愈往愈劇,宗祊詬辱,湔刷無期。

    顧此寡劣,無力自振,唯仰靠皇靈,祗竢天討。

    庶幾腥塵一廓,滅國再興。

    咫尺丘隴,瞻望長懸,而慘酷之禍,遽出不測,夷拔旣盡,震驚體魄,擧國遑遑,慟不忍言。

    古今天下,安有如此之賊?又安有如此之讐乎?旣不能保持先業,又不能奉若先靈,使遺骸餘魄,亦不得安於九泉之下,寔小邦君臣,罪大惡極,無所容於覆載。

    一息尙存,此賊不可忘,此讐必可報。

    此賊而可忘,此讎而不報,則天理滅,人紀斁,將不復自齒於襟裾之列。

    而亦天朝之所不與。

    況近來賊情,瞷之亦審,遊辭巧說,乞哀雖至,變詐百出,理無終順。

    窮兇稔惡,必不但已,冤慟迫切,爲如何哉?摧肝裂腑,穹壤茫茫,衷素莫伸,控籲何所?萬世必報之讎,唯貴部是訴,祖先罔極之痛,唯貴部是號,伏乞貴部,垂仁而矜恤焉。

     4月17日 ○辛醜,諫院前啓,肅川府尹安性罷改事:「長淵縣監金汝嵂,人物愚妄,自薦走戰,濫授堂上重加。

    戰敗之後,卽爲改正,而職禦儀章,儼然仍帶,見聞之人,莫不駭笑。

    請命先罷後推。

    」上曰:「金汝嵂事,依啓。

    尹安徃事,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以爲:「物議如此,恐難在職。

    」上命遞之。

     ○接伴使李德馨馳啓曰:「慶尙左監司韓孝純所報,釜山、東萊之間,賊船多數到泊,顯有添兵之形。

    」上敎政院曰:「今觀接伴使書狀,賊兵似是多爲繼援。

    兩湖亦甚孤單,江原要害處,亦當防備。

    令備邊司議處。

    且以此意,移咨告急于經略。

    」備邊司回啓曰:「江原、京畿等道,凡官義諸軍,另加整搠,協力邀擊,亦令兩南水使,整齊舟師,撞破來船,使賊不得恣意下陸,亦一助也。

    此意下諭于五道監司,且告于經略處爲當。

    」 ○設武擧,取三百五十三人。

     ○右議政兪泓啓曰:「臣往肅寧館,問安于韓布政。

    且告曰:『寡君欲見老爺,遽遭先墓不測之禍,聞變擧哀,方在變服之中。

    特遣陪臣問安。

    』雲,則答曰:『來時,事有妨礙,不見宋經略。

    國王雖來,亦不可見。

    』雲矣。

    」 4月18日 ○壬寅,上發永柔縣,夕次肅川府。

     ○禮曹啓曰:「劉副摠領兵,昨宿嘉山,自上似當有接見之禮。

    」上曰:「當爲接見。

    」〈劉副摠名綎。

    〉上敎政院曰:「予不得已,親見劉副摠耶?」回啓曰:「劉綎以名將,率精銳之兵,銳意進討,禮當接見。

    自上遠路勞動,又遭陵寢罔極之變,若又擧動,則恐緻勞傷,下情悶迫。

    雖遣大臣接待,似爲無妨。

    」上曰:「以爲不得已往見雲,則當往見,不必往見雲,則可已矣。

    見與不見,決定以啓。

    」回啓曰:「劉將非如尋常將官之比,故該曹初請接見。

    但自上冒熱纔還,且遭園陵罔極之變,今纔除服,餘慟猶存,東宮患羔彌留,憂慮方深,恐不必遠行接見。

    今雖不見,在我似無未安之意。

    」上曰:「然,則當往接見。

    」 ○大臣啓曰:「德嬪榟宮,當初事勢蒼黃,大駕到碧蹄,下諭李陽元,權埋後苑僻處,而因賊勢已迫,未及埋置。

    今聞楊禮守之言,權徵軍官司評李忠,自言以申砬軍官,忠州戰敗後,入京城,行過昌慶宮,見德嬪殯宮,則京城亂民闌入,爭取成殯雜物,慘不忍見。

    將屍體,權埋于含春苑雲。

    今者直長尹百祥見汰於散料之類,將出向京畿雲,令百祥尋見李忠,京城收復之後,卽與李忠尋覓所埋之處,急速馳報後,議處爲當。

    此意亦下諭于安撫使柳根。

    」上從之。

    〈德嬪卽順懷世子嬪也,以壬辰二月,卒于昌慶東宮,未葬。

    變作,及上西巡,到碧蹄,始令權埋後苑。

    尹百祥卽嬪之弟也。

    後大駕還都,李忠則已死,而與忠同時埋瘞者上疏自言。

    上令衆官,率陳疏人同往尋覓,卒不能得。

    〉○司憲府啓曰:「百官散料之時,該官專不察任,趁未受料者,至於數日之久。

    吏緣爲奸,多有汎濫之弊,當該官請推考。

    國家培養武士,將爲緩急之用,至有持標信往來之命,則其事尤重,不可以勞苦退托。

    而宣傳官李宗一,厭避遠行,多般稱托,終不肯往,其驕亢自便,不有君命之罪大矣。

    請拿鞫定罪。

    」上曰:「推考事,依啓。

    李宗一予意亦欲詔獄矣,渠欲收其父骸骨雲,情理切迫。

    故不爲拿鞫矣。

    」 ○以李光嶽爲慶尙右兵使,李??爲司諫院大司諫。

     ○上敎曰:「慶尙道軍糧,極爲可慮。

    空名告身,送于金誠一及韓孝純處。

    」 ○上敎政院曰:「經略,何如是久留林畔乎?其間曲折,問于南好正。

    」回啓曰:「南好正以爲,經略以疾久留雲,而臣等之意,似是和戰未定,而欲觀勢前進,留於中路也。

    」 ○禁府啓曰:「金貴榮,曾因大臣啓辭,使不爲推鞫,而因韓克諴等未卽究竟,仍囚獄中,何以爲之?」上曰:「臺諫所啓之事,自外處之。

    」 ○上敎政院曰:「倭賊,今春添兵事,孰不虞之?頃見柳成龍狀啓,則:『李舜臣獲運糧倭船,樸毅長又捕新衣製來倭賊。

    』則其添兵之狀,已爲無疑。

    而有倭船無數到泊之語,言于備邊司,使之更加措置。

    」 4月19日 ○癸卯,上留肅川府。

     ○劉副摠綎到肅川館。

    上就館接待,副摠盛陳兵威,令軍中分左右皷吹以迎之。

    上入西軒,小頃請見。

    摠兵冠帶出迎,行再拜禮。

    上曰:「小邦日夜望大人過江,如大旱之望雲霓。

    」綎曰:「奉聖天子命,受宋經略分付而來,敢不盡力?俺聞貴國地方,殘破已極,而支待甚謹。

    倭奴情狀,如納貢緻款,未知眞僞。

    俺亦新到,山川形勢,亦不能詳知,如有所敎,書以敎之。

    」上曰:「近觀布政所報,釜山、東萊之間,倭船新到,而慶州判官所奪倭衣新件多來,故已將倭賊添兵之意,告于經略、提督軍前矣。

    」摠兵曰:『新衣來,則必是添兵至矣。

    此意已領之。

    「沈喜壽進曰:」酒禮旣設,若將行禮之爲者,而以園陵變之由,告之如何?「上曰:」酒禮不爲則已,旣設而托故,則有似不款。

    何如?「柳夢鼎、張雲翼曰:」先言之,則彼必不安於心,行禮後言之,何如?「上曰:」然則行禮後言之。

    「請行酒禮。

    綎曰:」不敢飮,爲殿下之誠,少飮耳。

    「請宗宰行酒禮,綎辭以醉。

    上曰:」陪臣輩,豈不欲獻其誠?請領一杯。

    「兪泓進行酒禮。

    綎問曰:」何官?「對曰:」閣老也。

    「請作揖曰:」年老多勞,隻行一杯。

    「上曰:」此賊非但殘害生靈,禍及先墓,此乃萬世不共戴天之讎。

    而復讎之擧,專恃大人而已。

    「綎曰:」俺奉聖天子明命,敢不勠力。

    如納款講和,非吾所知。

    未知提督終何以處之,俺但當進攻倭賊,使片甲不返。

    「進禮單,摠兵曰:」國王,路上屢遣陪臣相問,又送海味,今復出接遠境,深謝厚意。

    何敢更受禮單?爲殿下之誠,隻受弓箭腰刀耳。

    「上再請,不受。

    綎曰:」敢問,此處軍士幾何?李提督處所去軍兵幾何?糧草又幾何耶?「上曰:」從當書呈。

    「摠兵曰:」兵家之事,當先探軍機。

    哨探之人,及能言譯官,欲帶去矣。

    「上曰:」依敎。

    「摠兵請上於廳事上,乘輿以出。

    上辭之。

    綎強請之,上曰:」旗牌在此,大人諸將官在此,不敢。

    「綎請上立於東邊,上又辭。

    綎強請,上從之。

    綎出送于中門外。

    又令軍中皷吹以送,復送家丁緻款。

    上駐轎緻謝而還。

    〈劉副摠爲人精悍,禮貌閑雅,將兵法度,不與他將同。

    軍有取民家芻草一束,卽貫耳巡視,一軍畏戢,莫敢擾害。

    〉 4月20日 ○甲辰,上自肅川府,還永柔縣。

     ○劉摠兵請留知兵事者一人,欲於夜間邀語。

    上曰:「此處豈有知邊事者乎?在彼如樸晉者,未可送耶?斯速議啓。

    」回啓曰:「議于右相,則樸晉招送爲當雲。

    」上曰:「急速招送。

    」上曰:「大駕過去時,路出天兵結陣處,在彼諸將,雖不及摠兵之尊,似難無端過去,或措語緻意。

    且諸將皆露處,而自上以褻服,偃然過去,亦似未安。

    在此處,具冠服,動駕過結陣處,還爲便服,如何?察啓。

    」政院回啓曰:「臣等之意,以爲諸將官高者,皆在館中,下營露處,隻是下卒。

    自上雖循例褻服而過,亦不甚妨。

    具冠服馬坐,似爲未安。

    」上遂具冠服乘轎,先使人通諭轅門。

    則諸將送人緻謝曰:「拜上千歲。

    」上命賜布端、扇柄,天兵叩頭拜謝而去。

     ○上敎政院曰:「劉員外所送乾鵝,乃異國之物,且不汚穢。

    以常情言之,廟社在於一家之內,欲熟而薦之,何如?政院議啓。

    」回啓曰:「觸物生思,聖孝罔極。

    自下固難容議。

    但非聖天子所賜,乃劉員外所送,薦于太廟,似爲未安。

    」 ○劉摠兵接伴官徐渻啓曰:「臣今朝,與禮曹正郞黃洛,邀中軍,共設茶禮,仍給昨日所賜禮物,則中軍書示曰:『受之雖無名,卻之爲不恭,今謹領賜矣。

    』臣私以地圖,與中軍曰:『老爺欲知進兵道路,以勦倭賊,大人贊畫之際,亦要看否,敢此呈似』雲,則中軍受而覽之,曰:『自此幾日可到京城?亦有幾條小路?由水路,則可幾日到京城?自京城到東萊,有幾條路乎?賊所據幾邑,下寨幾處?由何路往來?今若進兵,由何路?何路糧草最優?抑別有奇兵取勝之道乎?可一一書示。

    』臣書對曰:『小的當跟行老爺,到京城,沿路當細細圖畫,一一書呈。

    大槪自此至京城,有開城大路,步軍則十日方可到。

    爲大軍之行,儲峙糧草,稍可支供矣。

    其餘小路,皆經倭賊焚掠,都無糧草。

    隻有水路,自延安、白川,放船乘早潮,便風以去,則一日可至畿甸金浦、通津地方,乘潮半日,可至京城。

    倭賊峙糧留屯,名喚龍山倉矣,龍山之距京城,五裡地也。

    別有一計,自金浦,捨船由旱路,經富平、水原之境,到龍仁、竹山兩縣地,金亮、鍾杯、佐殘等倭賊下寨處,皆不過二三日程,而留屯之倭,僅滿千名雲。

    若齎數日糧,暗暗步走,擊破一寨而據之,則此所謂疾雷不及掩耳,破之必矣。

    此乃賊之東道留營之處也。

    彼此消息不通,歸路斷絶,則賊必反顧,而思欲遁還矣。

    大兵躡後,奇兵遮前,雖有智者,莫之爲謀也。

    賊奴不死則降,何必求和耶?此今日第一機關,而奇之奇者也自京城,往東萊之路,則有左路、右路、水路、中路四大路,當隨後畫呈矣。

    糧草,則右路稍足矣。

    書訖,中軍覽之,欲持以示摠兵矣。

    未幾來傳摠兵之言曰:『經略傳牌住此,以待後令雲。

    爾國,若具倭賊講和退去與否,釜山船隻有無,倭賊添生兵與否,一一書來,則吾當稟帖于經略,急欲前進。

    』雲雲矣。

    」 ○李彥祐、鹹麟壽、鄭石壽等伏誅。

    彥祐等,鹹鏡道會寧府人,與叛賊鞠敬仁同謀,自稱三大將,縳送兩王子及諸宰臣于倭奴,至欲推鞫賊爲王者也。

     ○同知樸晉謁於道左。

    上曰:「卿起立!卿起立!」沈喜壽言曰:「劉摠兵欲問賊情,夜間要見,當變着衣服,潛入以見。

    」上曰:「大槪,欲爲何言?隨其所問,善辭以答。

    」又曰:「卿何時欲往?提督雖戰,宜速去,雖講和,亦有措置事。

    而似未及去,奈何?」晉對曰:「黃海道軍,則試場未畢,欲得禁軍數十人先往矣。

    」上曰:「予意亦然。

    彼處亦可得軍耶?」晉對曰:「所患者,軍糧耳。

    雖有軍,恐不得用。

    」上曰:「往觀賊勢,斟酌爲之。

    」 ○戶曹啓曰:「摠兵欲知軍士軍糧數,査得本道軍糧,除自義州至平壤留住及往來天兵支供外,平壤該用之數,七萬餘石,本國兵馬所費,不在此數。

    京畿所儲,則各處所運,至於八萬餘石。

    以此計之,可供五萬兵數月之糧。

    而今見李誠中馳啓:『大軍還到後,一日所放之糧。

    幾至二千石,若師住日久,恐有難繼之患。

    』雲,此甚可慮。

    將此意書呈。

    」上從之。

     ○都體察使柳成龍、都元帥金命元馳啓曰:「臣等昨日往坡州,與權慄約束軍事,有參將周弘謨,旗牌官朱朝元,率三百餘人,以皷吹先導而至。

    臣等令從事官柳熙緖、李貴等問安,且問去處,則答以:『欲向城中,迎來王子及被擄諸臣。

    』雲。

    俄而令擺撥兒宋好漢出語雲:『旗牌到此,陪臣須入,叩頭行禮。

    』臣等答以:『旗牌叩頭,所不敢辭,但此乃往于賊中之旗,生等何得先爲叩頭?且倭賊有不共戴天之讎,本國則萬無許和之理,尤不可叩頭承命。

    』參將等怒甚,促之不已。

    臣等終不入,則因又出示經略牌文,其中一款雲:『朝鮮國與倭賊固爲不共戴天之讎,然今已乞貢請和,姑且聽候本府,報復啓釁者斬。

    』雲。

    臣等不勝痛惋,語之曰:『觀此牌文,是欲我兵不殺倭賊,寧有是理?尤不可承命。

    』反覆爭辨,終不叩頭而退。

    臣等昨日,又爲呈文於提督,則其所答,似出於實情,而其所處置則如此,每以:『軍機難洩。

    勿爲焦心。

    』等語慰解,而且推托於經略,莫知意向之如何。

    大槪,沈遊擊入賊中而不還者,今已六七日,其事極爲荒唐,而凡百擧措,全不使我聞知,以此其間曲折,尤不預聞。

    賊謀難測,遲延時日,狼狽日甚,雖提督,向臣等所言,懇懇如此,而亦難可憑。

    卽刻慶尙左道觀察使韓孝純牒報雲:『近日釜山、東萊賊勢,比前大異。

    前則往來之船,多不過三四十隻,今則不知其數,來泊者,至於再次。

    釜山、東萊、機張等地,賊徒彌漫,邊將之報,數日疊到。

    賊情所在,極爲叵測。

    道內人心,皆有年前四月之憂,疑恐遑遑者頗多。

    如此之事,自前或歸不實,亦懼沮喪軍心,遠路不敢馳啓。

    天將用兵之時,不可不知此意,一邊密啓。

    』雲,故幷爲啓達。

    賊兵添來之言,雖不可知其虛實,而時方風和,兇賊逞計萬端,豈無此憂?所當登時急擊,以奪其氣,而天將處置不決,雜出和戰之計,屢失機會。

    近日分遣精兵,方圖龍山等處之賊,且遣別軍于漢江以南,頗有斬獲。

    而龍山則因沈遊擊方在其處,諸將未敢輕易下手。

    」 4月21日 ○乙巳,上見韓布政行勘題本,仍敎日:「此非小事。

    布政若以此報察院,則不無徵還提督經略之理。

    於我國亦不幸,此事未可辨誣乎?令備邊司速爲議啓。

    」備邊司啓曰:「此事,今於回咨,已爲辨明。

    而如是重大之事,不爲之專價辨析,而隻及於回咨之中,似爲泛然。

    今宜別成一咨,詳細開陳,仍乞將此轉奏,則雖未必見施,在我之道,似無未盡。

    急速具咨,差官齎送于布政處。

    」上從之。

     ○初平壤、開城府,旣已收復,李提督如松,世居北邊,凡用軍議功之際,右北軍而退南兵。

    由是,南北軍不和,軍中流言傳布,以爲:『提督攻平壤時,多取朝鮮人民,削髮斬級,以爲賊首。

    』事聞中朝,差韓布政取善,査勘軍事。

    及到,上令弘文校理李睟光問安,兼探委來之意。

    則睟光回啓曰:「布政之來,巡按禦史,使之前往平壤、開城等地,前日接戰形止及斬級虛實,査勘以報,故布政兼程前進」雲。

     ○以李提督辨誣事,移咨于韓布政。

    其略曰: 小邦久罹賊禍,三都見陷,幸蒙皇上發兵拯救。

    提督李欽承明命,統領大軍,進入敝境,勦蕩兇醜。

    雖於斬殺擾攘之中,必先揀出本國男婦,全活之數,已至千餘。

    小邦急於攻勦,屢諸督進,而摠兵憫念本國人民,駢首就死,至揭免死白旗,預先通諭。

    又戒營陣,毋令擅砍,其緻念之勤,至於此極。

    小邦臣民,其所銘感而不已者,亦以救活其命。

    咨內所稱焚溺誤殺,不過流傳失實之語,大不近理。

    其斬獲賊級,係是的確査驗,奏過實數,當職雖無狀,豈忍自陷於欺負之罪哉?至於收復本國城池,則自拔平壤之後,列屯之賊,望風奔潰,西自大同,東至碧蹄,五百餘裡,俱已收復。

    鹹鏡分據之賊,亦皆走入京城,大約平安、黃海、京畿、江原、鹹鏡等道,郡邑之收復者,三十有五。

    再造小邦,十成五六,感戴皇恩,日夜涕泣外。

    當職又照所謂當職之兄李現降關白一款,尤係虛捏,且驚且怪。

    當職隻有母兄二人,皆有封爵名字。

    而本國宗屬,原無李現姓名。

    不知李現是何人氏。

    當職不穀,上不能奉藩稱職,下未能負荷先業,愆咎所歸,固未敢辭。

    至於此等誣罔,必蒙聖朝洞察,而天地神祗,實所鑑臨,不足多辨。

    然旣蒙咨示,不敢緘默。

     ○司諫院啓曰:「自軍興以來,事多苟且,雖不得一一釐正,至於三年之喪,則天下古今之所通行,不可以亂離之故,而絶滅人紀,以啓大亂之兆也。

    當此金革之時,如係國家輕重宰臣及戰陣可用武士,則猶當變而通之,以徇國家之急。

    至於尋常庶官末職,內地守令之輩,率皆起復仍任,無一人行父母之喪者,大防一壤,倫紀蕩然,此豈細故也?甚者,不待朝廷之令,而晏然行公,飮酒食肉,無異平人,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除宰臣武士外,請一切勿許起復,應行起復者,亦令兩司署經後行公。

    司馬之長,專治軍旅,其任至重,固不可一日曠闕。

    兵曹判書李恒福,今以謝恩使,將赴京,數月之內,勢未得回還。

    其間許多句管之事,苟非詳知首末之人,必有手生之患。

    請謝恩使斯速改差,使得專心治事。

    近來守令,專不擇人。

    乘此多艱,恣行奸濫。

    如運糧一事,別設事目,多般圖運,實出於不得已。

    而加平郡守崔德峋,稠發郡內人馬,輸運糧餉,而以其子名字,爲私運之狀,瞞報有司,謀受賞職。

    郭山郡守高曦率來賤娼,以其官馬輸運,而轉報之時,書塡賤娼之名,以圖免役。

    兩人用心處事,極爲無狀,請命罷職。

    其賞職免役等事,摘發勿施。

    」上從之。

    武士外內侍掖庭之類,侍衛任使關重之人也,不可已也。

    頃者纔遞肅川,此時何以更遞郭山乎?後雖治罪,今姑推考。

     ○同知樸晉,還自劉摠兵所,啓曰:「摠兵中軍言:『京中倭賊,今四月十八日,盡爲出去,李提督已爲入城。

    』雲。

    」 ○以李慶涵爲司諫院正言。

     ○安集使金玏馳啓曰:「慶尙一道,土賊興行,百十爲群,當晝攘奪,傷人殺人,無所紀極,炎炎不撲,後無善圖。

    且本道飢荒日甚,疾疫相仍,僵屍相枕,慘不忍言。

    凡百種子,亦皆缺之,日望全羅轉運之穀,而尙無聲響。

    朝廷請移文于全羅監、兵使,使之督運本道官穀,接濟慶尙飢民。

    」上從之。

     ○上令收聚各陣所獻首級,具咨送于宋經略營下。

     ○備邊司啓曰:「前以李光嶽爲慶尙右兵使,今聞京賊退歸。

    此言若然,則忠淸以上,似爲息肩,而嶺南一道,最爲要緊,選將委任,不可不十分極擇。

    伏聞,光嶽才氣,別無大異於人,而猝起行間,威望未著。

    義兵將崔慶會,雖非武臣,屢立戰功,聲名極盛,才亦可堪。

    且其所率湖南義兵,旣與相熟,事定之間,可以仍帶。

    」上從之。

     ○上敎政院曰:「金沔身死,此人前後有功,追贈。

    」 ○上敎政院曰:「前日平壤進駐時,父老可用之人,令除職,而其時倉黃未果。

    平安監司,今始書啓,此人等,可除職。

    」 4月22日 ○丙午,司憲府啓曰:「臣等竊聞,銓曹汰散冗官,可用武士,亦與其中。

    賊未殲滅,一介武夫爲緊。

    至於設科選取,而已選之才,反爲虛棄,任其散去,殊非得計。

    請從便處置,以付督捕使樸晉之行。

    」上從之。

    仍敎政院曰:「樸晉之去,勢未及相戰。

    倭奴實若講和而去,則晉雖去,更無所爲。

    姑待數日,京城消息,然後遣之,何如?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行在將士,可用者絶乏。

    艱難湊合,不滿數百,將卒不相知,事勢齟齬,以此赴戰,決難成功。

    而今聞倭賊講和南下雲,此言若然,晉雖兼程馳往,勢已無及。

    姑觀數日,待其的報,徐議進退,何如?」 ○禮曹啓曰:「北道賊退已久。

    朝陵使所當發遣,而驛路蕩敗,發遣似難。

    令本道觀察使,奉審諸陵,濬源殿影幀,還奉安後馳啓事,下書何如?」上從之。

     4月23日 ○丁未,天朝鴻臚丞高雲程,齎禮部咨來,戒以勿殺降附之意。

    上幸客館接待。

    雲程,故序班也,徵索甚緊。

     ○益城君洪聖民上疏,略曰: 伏以小臣曾在上年冬初,被起復之命。

    卽擬籲呼于天,用全私恩。

    隻以螻蟻微賤,跡忝宰列,以身撥義,國亡與亡,私情雖切,不忍訣於君父播越之日。

    及兩京蕩平之後,亦欲仰達微懇,而艱危依舊,憂虞太劇,趑趄還止,情事相戾。

    強持欒棘,猶冒衣冠,時月屢遷,霜露疚心。

    變故未殄,私恩久缺,竚竢賊退,丐身而去。

    今聞在京之賊,向南幾盡,事雖未快,恢復已形,危急之時,與曩時有別。

    旣奪之情,猶可伸於此日也。

    亡母孤魂,零落關東一隅,將委棄骸骨,歸葬於畿內先臣之墓傍,使死者有所托,然後人道獲全,而得爲有母之子矣。

    伏望聖慈,諒臣悲懇,鐫臣職名,命還其服,俾盡爲子之道。

     答曰:「給由。

    」 ○備邊司啓曰:「京城收復之報,雖不分明,今明日內,當有的信。

    遣宰臣緻謝,不可少緩。

    且判尹柳根,以京城修葺之任,前期進去,今爲謝恩副使,承命馳還,其代急速差出。

    而提督前緻謝,左右承旨中一員先去,仍留察任,何如?」上曰:「依啓。

    倭賊自退,仍以護送,京城收復,不須緻謝。

    」 4月24日 ○戊申,大臣啓曰:「昨承聖批,敎以不須緻謝矣。

    提督奉天子明命,不能勦滅倭寇,使片甲不還,而降屈皇靈,謀和護送,使我國終未報宗社萬世之讐,凡有血氣,痛惋欲死。

    第念再造我國,收復三京,專是皇恩。

    許和出送,雖不如用兵蕩滅之快,我國得見舊都城池,宗社遣基,實由帝力,安得不謝?況提督回軍之時,接待宴犒之間,其所緻辭,無非謝意,今日不謝,終無歸宿,而適足以緻彼之嗔憤而已。

    在我國之道,但當終始以至誠待之耳。

    大體所關,不得不更稟。

    」上從之。

     ○大臣啓曰:「邦運不祿,兵戈之禍,振古所無,宗社園陵之禍,慘不忍言。

    一國臣民之痛,曷有窮已?今聞,官軍已入京城,雖不如用兵勦滅,除兇雷恥之爲快,鑾輿旋軫之有期,廟社園陵之有托,臣子之情,修賀一節,不可少緩。

    依平壤、松京收復例,暫擧賀儀,以伸臣民悲喜之情。

    」答曰:「此可慰而不可賀。

    」再啓曰:「伏承聖敎,以爲可慰而不可賀。

    仰惟聖上,憤兇寇之逋誅,痛深讐之未復,下此慨然痛惻之敎,臣等相顧感泣,罔知所達。

    第念,百年舊都,久陷賊手,宗社園陵之禍,慘不忍言。

    今者天心悔禍,國都已復,未死臣民,得以灑掃遺基,重瞻象設,非但臣子之心,不勝悲喜之情,亦可以少慰祖宗在天之靈,修賀一節,斷不可廢。

    況收復箕城之後,已擧賀儀,今此京城之復,獨廢不行,揆之事體,亦似未安。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大賊入京,國勢危急,無知小民之陷賊附賊者,不可一一責之以義。

    至如宰臣見虜,不能決一死,以明君臣之大義,反以偸生苟活爲念,搖尾乞憐,無所不至,甚者至以關白稱殿下,不圖爲惡之至於斯也。

    無君不道之狀已著。

    邦有常刑,不可一日容於覆載之間。

    而時未回自賊中,故至今未得處置,輿情齊憤,礪刃以待。

    前僉知成世寧,自初不出都城,盛設酒饌,以迎賊倭,至受京畿方伯之帖,得意用事,少無畏忌。

    聞者痛惋,莫不欲食其肉,而京賊未退,尙稽天誅,爲惡之輩,莫所懲畏。

    若此不已,君臣之義,幾乎泯滅。

    今聞李提督,已入都城雲。

    請下諭都體察使、都元帥,多般跟捕,依律處斷。

    此賊未討,任他退還,京城雖復,餘憤尙在,猶當益勵嘗膽,以期必報,豈至於臨朝受賀,有若大慶者然乎?況大賊纔出門外,漢水以南,時爲賊窟,而遽行賀禮,則彼賊聞之,必益笑侮。

    請命停陳賀之擧。

    」上曰:「依啓。

    成世寧事,當議處。

    」仍敎政院曰:「成世寧事,固當議處矣。

    但投降倭賊者,天將已爲宣諭勿殺,如是處置,似爲不當。

    言于備邊司議處。

    」備邊司回啓曰:「成世寧事,臣等亦聞之矣。

    但或雲已死,往來之言,難以的知。

    令都體察使柳成龍,窮問得實,依諫院所啓,處置。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近因喪亂,倫紀斁毀,傷風敗俗,可駭可愕之事,非止一二。

    成均學諭金直哉,其父死於賊中,初欲報讎,自爲起復,而及在軍中,悖戾縱恣,飮酒啖肉,無異平日,人皆唾鄙。

    因發憤恚,棄軍逃去,用心行事,極爲無狀。

    軍器判官李有訓,方在父喪,避亂山谷,托稱義兵,嘯聚無賴之徒,屠牛殺馬,縱情飮啖,村巷之民,視若狗犢。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削去仕版。

    國家不幸,喪亂孔棘,節義之見,正在今日。

    當兇賊怯掠之時,臣死於君,子死於父,婦不變節,奴或守義,節行懿德,不爲不多。

    而倉黃之際,州縣旣不爲上聞,朝廷亦未及訪問。

    終至於湮沒無傳,則無以慰忠烈於泉下,而大乖王者勸懲之方。

    請令該曹,行移諸道,一一搜訪,或旌門,或復戶,以礪一代之人心。

    」上從之。

     ○京畿左道觀察使成泳馳啓曰:「奉審宣、靖陵,宣陵則壙中已空,靖陵則去其襲衣,玉體橫置壙中。

    」雲雲。

    上出闕庭,率百官擧哀。

    仍敎大臣曰:「經略每以要還王子爲辭,縱賊不討。

    以堂堂天威,反爲求和於倭賊,終緻此賊,得志而歸,我國君臣,生亦何爲,而虧損皇靈,不亦甚乎?今欲作一咨,急遣官緻辭曰:『前日屢承尊敎,以必還王子爲喩。

    王通判之來,反覆書示,以爲不還王子,則必進兵勦賊無疑。

    小邦君臣,專恃此約,而今倭賊不還王子,大得其所欲而歸,前日所望左矣。

    願遵前敎,急進兵勦賊,上以伸皇朝之威,下以復小邦之讎。

    且今此一擧,四夷之所瞻仰。

    若使爲惡者得志而歸,不復見懲,則無乃違於勸徵之道。

    而九夷八蠻,將何所畏?昔在永樂間,安南賊黎季犛等,乃自中之亂,而成祖皇帝命將三伐,至爲郡縣,況倭賊之不道者乎?』以此意,善爲措辭移咨。

    且我辭直而曲在彼,彼必有慙愧之意矣。

    速爲議啓。

    」大臣回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感泣。

    假使倭奴放回王子陪臣,如天將約束,其於虧損皇靈,貽痛我邦極矣。

    況不還王子,不解俘獲子女。

    其違慢桀逆,侮辱天朝,小無悔禍,聲罪緻討,不患無辭。

    以此移咨經略及提督爲當。

    但謝咨,亦不可廢。

    先呈謝咨,後呈此咨便當。

    」上曰:「謝咨及請討咨,一時幷爲。

    」 ○禮曹啓曰:「宣、靖陵之變,前日則變服擧哀,行四拜禮矣。

    群議拜禮未穩雲。

    自上率百官哭盡哀,連三日朝哭,內殿亦當如是。

    」上從之。

     ○大臣啓曰:「宣、靖陵變故,慘不忍聞。

    前日則泛以陵上之變,變服五日矣,今則改葬之前,不可以常服處之。

    會哭三日,因以白衣從事。

    令禮官,聞見遭變典故,廣議施行。

    此時宗伯之長,不可在外,以他員急速差出。

    且設都監諸事,急速擧行。

    」上從之。

    「 ○吏曹啓曰:「常時,例有國葬、殯殿、山陵三都監,而今則在草創之中,以一都監兼察爲之乎?」上曰:「知道。

    」 ○都體察使豐原府院君柳成龍、都元帥左參贊金命元馳啓曰:「今日李摠兵寧,戚遊擊金,錢遊擊世禎來在東坡,與査摠兵大受,同在一處,招臣等及巡察使李廷馨,同坐極言:『倭賊旣已乞貢,而朝廷許之。

    』且:『爾國臣民,幾盡死亡,農作盡廢,事勢危迫。

    』之狀,縷縷不已。

    臣對曰:『老爺此言,意思在何?』遊擊等曰:『朝廷旣已許貢,本國亦當勿爲勦捕,以遵經略牌文。

    』其牌文曰:『一,日本衆倭,今旣乞貢,不許搶掠糧草,斫殺人民。

    違者,照舊勦殺不恕。

    一,日本今旣乞貢求哀,我國官兵,專聽本部處分,貪功殺戮零賊者斬。

    一,朝鮮國官兵,與倭不共戴天。

    但彼旣乞貢求哀,亦候本部議處。

    報復啓釁者斬。

    臣等對曰:『我國若欲與倭奴講和,則不待今日。

    當初倭奴要和於我國者非一非再。

    投書於東萊,再投於尙州,三投於平壤。

    而我國憤倭奴有不恭天朝之語,爲天下大義,寧死不辱,以至於此。

    今倭賊焚燒廟社,發掘丘陵,屠戮人民,有不共戴天之讎。

    乃以此牌文,更爲禁約報讎,此小邦人民之所以痛惋切骨,而不敢承命者也。

    』錢、戚兩人,反覆爭辨,或書寫以示,或嚴辭峻責。

    臣對之曰:『弊邦雖小,亦知有父子君臣之義。

    今倭奴有君親之讎,而爲必報之地。

    不圖天將,更以殺戮爲罪。

    』兩人又雲:『此天子聖旨,而經略提督奉行,何敢不從?且倭奴已許返王子陪臣及人民,朝鮮亦當相時度勢,姑爲容忍,待後國勢稍強,軍兵稍鍊,自有復讎之日。

    如句踐之生聚訓鍊,方爲長遠之慮。

    豈可不忍目前之忿,而敗大計乎?』臣等對曰:『雖以利害言之,恐天朝爲此賊所欺。

    自古中國與外夷講和,而誤事多矣。

    』錢遊擊勃然大怒,以手裂去所書之紙,勵聲相詰,戚遊擊笑而解之。

    臣又曰:『小邦兵力寡弱,不能自復大讐,萬死毋惜。

    至於和戰大計,天朝制之,小邦不敢幹預,難以口舌爭。

    願辭退。

    』遊擊雲:『經略牌文,當遵行。

    』臣等答之曰:『各處官義之兵,皆欲報復父母兄弟之讎,豈能禁之?況未承寡君之命,安敢擅便遵行?』遊擊等怒曰:『此乃朝廷之命,雖國王,豈敢異同?今若往稟國王而後行,則吾輩寧能坐待乎?』辭色峻絶,斷無回意。

    臣等辭出,旣而還入請見,則李摠兵拂衣,先馳向馬山。

    獨與戚、錢論說,縷縷爭卞,移時而不聽。

    臣等退來,又具呈文入送,則二人怒曰:『若然,則吾當稟於提督,撤兵還去,任爾自處。

    』旣而戚、錢兩人,又欲向馬山全羅巡察使營,傳通牌文。

    要臣等出公文,傳示全羅營,且令出入嚮導,令譯官下人,環立催促,立馬以待。

    臣等念:『此乃天朝命令,終不可以言辭停止。

    』不得已移文於全羅營。

    略以:『戚遊擊持牌文進去,除傳通各處知委外,整齊軍兵,如有倭奴橫出搶掠,隨處截殺不恕之意。

    』成送。

    遊擊等取見,然後始爲起去。

    卽刻,京畿監司成泳馳報雲:『天將下帖,以:「近日我國人民,與倭搆釁,天朝法令,專然不遵』」有倭夷效順,而朝鮮反叛。

    』之語,至拿成泳等于軍門査究雲,其言不可忍聞。

    」 4月25日 ○己酉,上出闕庭,率百官會哭。

     ○大臣啓曰:「今者山陵之變,至於此極,舊都收復之喜,變爲慘痛。

    所當卽時旋軫,有所措處。

    第宋侍郞,尙不得相見,遽爲前進,亦爲未安。

    幸以此意咨稟,要與一見,待其可否,以定進退。

    」上曰:「不須爲。

    」仍啓曰:「山陵有變,所當趁時前進,措備凡事。

    故欲待侍郞回咨,或進開城,或進京城,不可少綾。

    提督則接見於開城等地爲當。

    」上曰:「雖去,豈容易去乎?」 ○司憲府啓曰:「廣州牧使李箕賓,以地方官,避出他處,旣不能守衛陵寢,緻有罔極之變。

    變生之後,又不得奔走奉審,其偸生惜死,忘君親之罪大矣。

    請命拿鞫定罪。

    京畿左監司成泳,受任巡察,節制乖方,分付諸將,亦爲踈緩,緻令慘酷之禍及於園陵,罪亦大矣。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賊變之後,各處守土之臣,皆以偸生避死爲得策,未聞有急君父之難,極爲寒心。

    今者宣、靖兩陵之變,出於廣州地方,而牧使李箕賓,當初旣不能瞭望看護,緻有罔極之變。

    及聞監司奉審之令,而亦不動念。

    文移催督,非至一再,而終不回報,其畏賊忘君之罪,死固難贖。

    請命拿鞫定罪。

    監司成泳,身爲道主,處事踈闊,竟使賊禍至於此極,請命罷職。

    」上從之。

     ○兼戶曹判書洪聖民,復上疏,乞終喪。

    上曰:「前日,已諭予意,勿辭。

    」 ○大臣啓曰:「陵寢所在,餘民所居之地,今已收復,大臣一人,作急往守,一如聖敎宜當。

    領相崔興源,以山陵事,已往其處,可以往來兼察。

    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前所句幹之事,想已垂畢,二臣中一員,自上命守何如?無已,則在此臣等二人中,何人進去乎?敢稟。

    臣等竊伏思之,環京都諸陵,久陷賊中,鹹被侵犯,至有罔極之變,訊掃爲急。

    大駕急急前進,此爲今日第一務。

    再煩天聽,尙未快許。

    此係慰安先靈,鎭撫遺民,所關非輕,敢稟。

    」上曰:「領相,山陵摠護,豐原脫有緩急,當往嶺南,右相可往。

    前進事,觀勢爲之。

    」 ○上敎政院曰:「觀進兵咨文,與予意稍異。

    經略前日以爲倭賊不還王子,則必有進討之意,丁寧反覆言之,故小邦嘗切跂望。

    今賊不還王子,此咨文內,當請之曰:『願依前日所敎。

    』雲雲,而徒有技辭蔓語,實無宗旨,更議爲之。

    」政院回啓曰:「謹當以傳敎之意,言承文院矣。

    但有所聞,不得不達。

    承文院之意以爲:『經略性急,非如他將官之比,若直截言之,則恐不無觸忤之患。

    乃敢微婉其辭,不得不與昨日上敎之意稍異。

    』雲。

    」上曰:「大人前日分付,以賊不還王子,則便當進勦雲,而今何不進勦耶雲爾,則似爲詬責者然,果爲未安。

    今若請之曰:『前日敎之,以不還王子,則便當進勦雲,故小邦不勝跂望矣。

    今者彼賊不還王子,請依前日分付進討。

    』雲,則其意雖同,而其措語恭遜,以此爲文。

    」 ○禮曹啓曰:「兇賊之禍,及於陵寢,上下慘痛之情,罔有紀極,而尙未行慰安之禮。

    領議政崔興源,旣以奉審進去,自此香祝備送,以行慰安祭。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前因李提督所言,量留天兵五千之意,已爲奏請矣。

    今見金睟狀啓,則劉員外以爲:『或留一萬,或留五千,南兵北兵,隨爾所願。

    』雲。

    南北兩兵,非但勇?各異,沿路作弊,皆是北軍,事定之後,則必倍今時。

    而北是騎兵,南是步卒,五千人,一年三萬餘石,而馬料倍之。

    今若咨請,所當願留南兵,而數滿五千,則雖除馬料,一年三萬石糧,亦必難供。

    兼陳本國蕩敗之狀,量留二千之意,移咨于經略。

    」上曰:「賊謀難測,二千似少。

    」備邊司覆啓:「請留五千爲當。

    」上從之。

     ○以鄭昌衍爲司憲府大司憲,樸東賢爲弘文館副應敎,權悏爲廣州牧使,金應南爲禮曹判書,李德馨爲漢城府判尹。

     4月26日 ○庚戌,上出闕庭,率百官會哭。

     ○司憲府啓曰:「今此兩陵之變,慘不忍言。

    神人悲痛之情,曷有窮哉?有事則告,禮之常也,而況此罔極之變乎?該官尙不講定,極爲駭怪。

    堂上色郞廳,請亟命推考,告廟諸事,斯速擧行。

    兇賊不測之變,及於兩陵,以緻玄宮燒燼,其間未見之事,慘不忍聞。

    奉審之際,所當十分詳察,而宗室德陽副令忠胤,不爲緻誠審察。

    凡所傳言,或涉虛妄,極爲痛心。

    請命拿鞫。

    」上曰:「依啓。

    德陽令事,未知孰是,徐當察爲。

    」 ○司諫院啓曰:「有事則告廟,禮也。

    自前陵寢有變,則雖不至大段,卽擧先告之禮。

    今此兩陵之變,實前古所未有,而有司全然闕焉,請堂上色郞廳推考,劃卽擧行。

    陵寢之變,至於此極,凡幹修改之事,所當盡其節文,以副聖上罔極之誠。

    而但兵火之餘,國儲蕩然,尺布鬥粟,皆出於民,若不務從儉素,小涉侈大,則孑遺之民,將無以保存。

    此豈祖宗在天之靈,所望於聖上者乎?古之帝王,裁令流水而已者,實是美德,請令該官,另爲商定。

    」上從之。

     ○宋經略聞賊已出京城,移咨本國,使之進兵勦賊,其略曰: 倭賊,於本月十九日,盡數起程,提督統領大兵,已於二十日入王京,安撫人民。

    其王子陪臣,約至竹山、忠州等地,送還雲雲。

    本部因倭賊畏威乞歸,體此秋殺春生之機,逆勦順撫之術,揭報本兵,題奉明旨:『赦不窮追,放其生還。

    』今彼患我號令,約束王子陪臣,尙未遣還,當會兵攻勦。

    令李提督先遣船將李如栢、張世爵等,率統大軍前進,又令贊畫劉員外,督發劉綎,四川兵繼進。

    請王速發兵,號令全、慶等道,整頓水、陸軍兵,其陸軍,前赴提督標下,其水軍,速出梁山、釜山停泊水次。

    仍令水兵將領,偵探倭衆,將到海口,燒彼船隻。

    其餘進止機宜,悉聽提督及贊畫調遣。

    一應軍兵糧料,速行議處。

    但不許各陪臣不聽約束,輕訊其鋒,擅行挑釁截殺,使彼知覺,得以先事預備,以誤進兵大機雲。

     ○大臣啓曰:「京城之賊,十九日已盡渡江,而所搭浮橋,亦已燒毀。

    濟涉之間,賊已遠遁,雖急急兼程,似難追及。

    經略若實有此意,則所當與我國熟講預措,臨機卽應,而今始言之,經略之意,有所難知。

    然旣已分付,依所言急急措置。

    急遣宣傳官,分送下三道,倍道馳往,先諭此意於監、兵、水使及防禦使,一邊申勑柳成龍、金命元等,使知此意,而善爲措處。

    但分遣宰相,或文官督戰事,則旣有都體察使、都元帥,隨賊所往,在陣後節次節制,全羅道又有副使金瓚,又送督戰文官,未見有益於臨陣,而或於體面相妨。

    宣傳官持標信及有旨而往,事體亦非不重。

    此間形勢,詳及於有旨,似爲得宜。

    樸晉隻率數三軍官,而自爲別將,更無他軍,若待追送之兵,則勢未相及,獨身在軍,無所用武。

    體察、元帥,俱在陣後,巡邊、巡察使,亦是秩高之人。

    凡所號令,皆出於元帥,揆以事勢,晉不可監督諸將。

    直送于體察軍中,令體察使隨宜分付之意,亦爲下諭。

    」上從之。

     ○大臣啓曰:「京城纔復,陵變繼報,此實君臣上下,叩胸奔哭之辰。

    而各人馳報,詳略不同。

    前頭斂葬,措置多端,大駕駐此,道裡懸遠,不唯於情禮,有所未安,其在聖上緻哀緻慰之節,及群臣奔走攀號之禮,亦多稽遲。

    在今大計,唯當急急進駐。

    群情如此,不敢不達。

    」上曰:「經略在不遠之地,在此亦有周旋之事,不可容易前進。

    」 ○大臣啓曰:「宣、靖兩陵之變,今見都體察依柳成龍及順寧君景儉狀啓,參以李弘國、徐介叱同之言,靖陵則玉體已移安于楊州松山人家,宣陵,則兩陵所掘之坎,不至穿及玄宮雲。

    若其明的之報,則必待在彼宰臣,躬審馳報,然後可知。

    然據此來報,實是不幸中之幸,稍慰罔極之心。

    且德陽令所稱以衣掩裹之言,亦不虛矣。

    臣等親聞弘國之言,不敢不啓。

    」 ○上敎樸晉曰:「賊雖退去,未必算程而去,足以追及。

    又安知其留連嶺南,防塞鳥嶺,不肯退歸耶?今依經略分付,及時進勦,不容少緩。

    卿宜觀勢處之,期雪國恥。

    方在哭臨中,故不得親見。

    」仍賜環刀一,鳥銳一,藥一封。

     ○備邊司啓曰:「馳送督戰文官,兼使措置軍糧事,下敎矣。

    進兵追擊之時所用軍糧,各道前期預措,方面之臣,自當搬運供給。

    而今欲別爲收合,則非但稽緩不及,必有騷擾之患。

    別遣使命,恐爲無益。

    」仍敎政院曰:「備邊司,如是泛然回啓。

    軍糧更無措置之路乎?議啓。

    」回啓曰:「各處公私儲積,已爲殫竭,調度之事,不遺餘力。

    今雖別遣新官,似無所益。

    另加措置事,則已於都體察使處,下諭矣。

    」上曰:「予亦知其然矣。

    然豈可無策乎?若無軍糧,則天兵雖往,亦將如之何哉?倭賊必不直歸,似是屯聚於嶺南。

    明日齊會,更爲議啓。

    」 ○左贊成鄭琢問安于劉員外,來啓曰:「劉員外之行,當日申時,到肅寧館。

    臣以:『主上,近値先墓罔極之變,方在變服號痛之中,不得躬候老爺,令陪臣問安。

    』雲。

    則將命者纔出,語未畢,員外盛怒,急令:『黜去外人,隻留金判書、樸通事。

    』雲。

    臣退而見金睟,以爲:『員外曾在路上,語及與國王相見之事,其意必以爲,自上接見,而今日,隻遣陪臣,以此發怒。

    』臣更告曰:『國王聞變,纔三日,故不得來見。

    』雲,員外怒猶未解。

    聞諸左右,伺候之人皆以爲:『國王若不及明早來見于此館,則須及平壤接見爲當。

    』雲。

    」上敎政院曰:「劉玄子,險人也,予已前言之,果如予意。

    如此發怒,不可說也。

    何以彌縫之?」大臣以爲:「先遣大臣一人,極陳悶迫之情,盡其在我之禮。

    」上命大臣遣之,仍敎曰:「劉員外,今以督戰進去,若不往見,恐生大事,更爲議啓。

    」左議政尹鬥壽以爲:「臣竊伏思之,員外之行,若關於督戰,則今方在枕戈嘗膽之中,自上不可不往見。

    雖遭罔極之變,古人所謂:『斂髮而起,奮袂而趨。

    』是亦所以爲孝也。

    今若經往順安,必成一見。

    」上從之。

     ○都體察使柳成龍馳啓曰:「昨日,提督自東坡入城,臣日暮隨入城中,倭賊已盡出去。

    而天將隨後護行,故諸軍不敢追擊矣。

    自慕萃館,白骨堆積,城中則人馬顚仆,而死者不計其數。

    臭穢滿路,人不可近,人家亦存四五分之一。

    廟社、宮闕、陵寢,則分道奉審,隨後馳啓雲。

    」 ○禮曹啓曰:「慘痛之變,至於此極,告廟之禮,雖在創攘之中,不可廢也。

    神位以地窄,未得列設,但以祝辭焚香,告於簷下,猶愈於全不擧行。

    」上從之。

     ○禮曹啓曰:「改葬亦有服,況此兇禍及於玄宮之內。

    似當制服,以伸至情。

    」自上爲緦服,遇朔望,率百官哭臨,至於臨群臣治事之時,以黑笠、白衣、黑帶從事,至改葬而止。

    「 4月27日 ○辛亥,上幸安定館,禦黑袍、角帶,接待劉員外。

    上請再拜以謝,員外亦請行賀拜。

    上曰:「大人之行,復讎有期。

    」員外曰:「然。

    昨有報至:『倭賊日行百五裡,亦爲夜行。

    』雲,是畏之也。

    」上曰:「是畏天威也。

    」員外曰:「雖至海上,可以勦滅彼賊。

    若還王子,經略不來,若不還王子,則經略必前進。

    願殿下,自此爲善後之策。

    君臣交警,緩刑罰,薄稅斂,延攬英雄,收合人心,拔起勇敢文章才智之士,俱收而竝用之。

    」上曰:「聞尊敎,不勝感激。

    」上曰:「當初遵經略約束,不敢擅動。

    今賊去已久,恐緩不及事。

    」員外曰:「初以爲必還王子,今出都城,而不還王子,故定欲進勦。

    而聞賊之遁也,一路橋梁,皆已燒毀,夜則結陣警候,是畏我也。

    天兵趕及,則必將禠魄,而乞還王子。

    願得有武略者一人,隨我以行,且爲密旨,使爾國將官,一聽俺節制。

    俺當星夜馳進。

    」上謂侍臣曰:「員外之行,必不留滯,而願與武將偕,速議大臣處之。

    」請行酒禮,員外辭。

    上曰:「初欲從容侍話大人,以大事忙進,不敢請。

    」遂作揖以辭。

    遣宣傳官趙訒,齎密旨,隨員外以行。

     ○日晡時,上還永柔行宮。

     4月28日 ○壬子,大臣啓曰:「山陵國之大事。

    靖陵改蔔之後,其地形勢,外間之人所不能知。

    但有時江漲,浸及於紅門,祭物輸轉,多以小船,往來於亭子閣,群議每以爲未安者久之。

    文定王後之喪,明廟敎以:『遷陵之後,國無吉事。

    』至於別蔔泰陵。

    今者慘痛之禍,至於此極,群情未安益甚。

    何以爲之?敢稟。

    」上曰:「予亦粗有此意。

    然大事宜從群議。

    」 ○大臣啓曰:「靖陵旣不可仍用,改蔔之地,不可不預定。

    近觀群議,皆以舊靖陵遷移,出於一時意見,今宜還蔔舊陵,大合神人之情。

    然莫大之事,亦不可遽定。

    請命廣收廷議以定。

    」上從之。

     ○左議政尹鬥壽獻議曰:「遷陵之役,雖在於壬戌年,而遷陵之敎,實下於己未年。

    其時小臣忝冒玉堂,箚論之際,詳聞諸臣之議。

    禧陵本在三田渡南邊鄭金院近處。

    丁酉年間,金安老用事,欲深治摠護使鄭光弼之罪,以其處所蔔爲不吉移定,今之所謂禧陵之地,乃高陽郡治,初擬中廟壽藏之計。

    左右因山對峙,此豈一時偶然而爲之乎?壬戌年遷陵之時,三司苦口爭之,幾至一年,一時人情公議,亦可見矣。

    江水浸及紅門,船行其地,不論休咎,而所見已爲未安。

    況明廟之敎,有曰:『遷陵之後,國無吉事。

    』今旣兇變至此,豈可因修舊兆乎?還安舊靖陵,似爲合宜。

    神道豈遠人情?」左贊成鄭琢以爲:「新靖陵,地逼大江,有時水漲,浸及紅門,宿潦停滀,經日不退,異時水囓之患,難保其必無。

    國人固已憂之,術家之說,不可偏信。

    遷陵之後,國無吉事,其不合神宮,不待智者而明矣。

    臣聞舊陵本無水囓之慮,四獸亦吉。

    若因此時,復用舊陵宅兆,則恐協人謀,於神道亦安。

    」判敦寧府事鄭崑壽以爲:「靖陵移安,還用舊靖陵一事,朝野群情之所同。

    謹與大臣,已從輿論,同議以啓矣。

    更令觀象監相擇,舊壙惟最吉,是用,恐爲得宜。

    」右贊成成渾以爲:「壬戌年遷陵時,臣竊聞民間議論:『丁酉年以高陽治所爲吉地,奉遷禧陵,中廟聖意,亦知其爲異日壽藏,而旣無五患,卒然遷改不可。

    』雲雲。

    今者新靖陵,賊禍如此,又有水患,不可仍用其地。

    則還蔔于舊靖陵,似爲允當。

    」鵝川君李增、禮曹判書金應南、戶曹參判尹自新以爲:「當初遷厝,旣無事理之據,論以地勢,又有迫水之害,人懷不平,蓋已久矣。

    今値改蔔之變,皆口當用舊崗,蔔其宅兆,似協神人之望。

    」兵曹判書李恒福以爲:「舊靖陵遷葬曲折,臣以年少新進,未詳其由。

    聞於耆舊,則:『當初改遷,非有大故,隻出於一時意見。

    』今還舊陵,恐合事宜。

    」吏曹參判具思孟以爲:「靖陵遷厝之時,臣適在史官。

    當初命下,莫下愕眙失色,其咈於人心可知。

    及其旣遷之後,又以水患爲憂,奉還之議,非自今日爲始。

    特以事體重大,莫之爲爾。

    今因賊變,旣奉玉體渡江,權殯于楊州之地,仍蔔舊陵,物情同然。

    臣何敢異議?」答曰:「不可率爾。

    有他大臣,可竝問之。

    在廷諸臣,亦無遺獻議。

    」 ○翌日,遍議于他大臣及諸臣。

    右議政兪泓獻議曰:「當初靖陵移葬時,非謂山川不吉也。

    隻以閭閻爐冶之所,有遷陵之命。

    蓋禧陵之地,本高陽郡邑,必有爐冶之所而然也。

    當時小臣爲正言,諫四十日,至於上箚,猶未蒙允。

    遷陵之事,由於小臣不得碎首之緻。

    至今言之,臣亦有餘罪也。

    當仁廟大漸之日,聖敎以爲:『葬我於父王之側。

    』一朝移于他處,仁廟地下之靈,爲何如懷也?靖陵之蔔,言者以爲出於妖僧普雨之謀,小臣雖不詳知其曲折,大槪知其不虛也。

    泰陵昇遐之後,小臣以山陵郞廳,赴役於前蔔靖陵之旁,明廟傳敎以爲:『靖陵不吉。

    』乃葬于泰陵,遷陵之擧,初非明廟之志也。

    今者山陵有變,還安于吉地,一以慰仁廟之靈,一以復安厝之地。

    臣恐於情於禮,俱得便當。

    伏惟上裁。

    」領敦寧府事鄭澈議曰:「新靖陵,決不可仍用。

    至如還用舊陵之說,臣竊以爲,當初靖陵之遷,果無可避之患,可遷之名,而特出於一時之意見,則今玆所謂奉還舊陵者,似亦有理。

    但旣遷而還用其地,未知於禮意如何。

    臣之矇陋,未能灼見,惟在聖裁。

    」知中樞府事尹又新、兵曹參判沈忠謙、行戶曹參議申點、漢城府右尹李輅、工曹參判樸應福、同知中樞府事柳希霖、禮曹參判李忠元、吏曹參議吳億齡、兵曹參知張雲翼等議,皆以爲還蔔舊陵爲當。

    上亦令儒臣獻議。

    弘文館應敎許筬、副應敎樸東賢、校理李睟光啓曰:「國運不幸,園陵遭變,罔極之禍,言之痛矣。

    改蔔一事,在所不已,而人情所在,神道不遠,苟順人情,他尙何疑?臣等竊念,當初遷改之擧,出於一時意見,神人之憤,久而愈深。

    及今還蔔舊域,群議皆然,人情所同,蓋不可誣?況移徙邑居,蔔定寢陵,實出於先王聖意。

    而安厝十九年之久,毓祥産祉,永無災害。

    則臣等竊想神道所安,宜不在彼而在此也。

    臣等又聞,附葬靖陵之側,乃是仁廟憑幾之敎,播在人口,尙今不忘。

    今玆還于舊陵,不特順一國人情而已,乃所以慰兩聖在天之靈也。

    」 ○上敎政院曰:「京城收復,卽時似當率群臣,行望闕禮謝皇恩,而該曹似無處置,議處。

    且平壤收復,不卽謝恩,天將累以爲言,至於石尙書,亦以爲非雲,今者謝恩使,似當趁發。

    竝言于禮曹。

    」 ○禮曹啓曰:「望闕禮,所當卽時擧行,而自上方遭罔極之變,成服之前,行禮未安。

    初一日,自上率百官,行朔日哭禮,自初二日行之。

    」 ○大臣啓曰:「領相崔興源,想已詣陵所矣。

    梓宮玉體遭變曲折,仔細探審,灰燼之外,陵內諸處及可疑之地,盡力遍尋,期於得實,馳啓之意,下諭興源何如?」上從之。

     ○宣陵壙中,隻有燒火之痕,烏山君玹,以紙裹其灰而待之。

     ○備邊司啓曰:「前此天將至謂,賊至數十餘萬,我國間或言戰,經略輒加暴怒,至於申飭我國,不敢殺一賊。

    而賊旣遠遁,忽有此言,不過欲自爲塞責,而責人以難能之事。

    然在我,不可不謝。

    萬一賊衆緩歸,遲留嶺南,則協同天兵,或有勦滅之理,姑因來咨,別遣宰相,極其緻謝爲當。

    下三道〈卽忠淸、全羅、慶尙道。

    〉領兵將官處,所送牌文,今將下送,而都體察使、都元帥等,不可不使之知來咨,一道竝爲謄書下送。

    糧餉一事,極可悶慮。

    前後命送管糧宰臣,非不爲多,而隻緣蕩敗,事未聚集。

    今雖別遣宰臣,未見有益,而令出多門,事不就緖,適添公私擾害之弊。

    如不得已,則兵曹佐郞姜籤旣管軍糧,方在忠淸道,能辨此事,與管糧宰臣等商議,仍管嶺南糧餉,急急措置,兼察兩道守令能否,直啓罷黜,或卽決杖。

    」上曰:「果不無塞責之意矣。

    雖然,外方諸將處文移中,勿書此言。

    將士聞之,則恐解體。

    追勦之事,盡力措置。

    若其成功與否,則天也。

    姜籤官微,遣重臣似宜。

    如以在此差送爲難,則已下去者崔滉、李山甫、李誠中、樸忠侃中,專責下送南方爲便。

    且經略前緻謝之咨末端,可添入:『緩不及機,恐未能追捕。

    』之語。

    後日倘以不能追擊,歸罪於我軍,以此爲措辭之張本如何?」 4月29日 ○癸醜,卯時,上出闕庭,服緦麻就位,率群臣,四拜而哭盡哀。

    又行四拜,群臣以白衣、黑笠、黑帶行公。

    上臨朝,則禦白衣、黑笠。

     ○政院啓曰:「靖陵之遷,旣非避害就安之計。

    坐地卑湫,紅門之內,太半是補土,其不合萬世宅兆較然,當時之人,孰不痛惋?顧事係極重,未敢輕議。

    今遭罔極之變,還蔔舊陵,永無幽明之憾。

    臣等忝在近密,仰瀆聖聽。

    」傳曰:「知道。

    」 ○上敎大臣曰:「上下當以討賊復讐爲志,經略雖禁勿追賊,猶當爭辨討賊。

    況經略傳令如是,而若不規畫措處,則恐有失機之譏。

    他餘事,昨日已爲傳敎下書矣。

    但今試取時,鐵箭得中,而屈於騎射者,此亦操弓精兵。

    若掛榜通諭,許令自募,赴樸晉軍,斬獻一馘,則給紅牌。

    如此則或有應募者。

    而一二勇士,亦有關矣,議啓。

    」 ○諫院啓曰:「近來朝家號令不一,不見信於民久矣。

    玆者運糧一事,緣民力已竭,不得已別設事目,使之搬運。

    而旣運之後,加定石數,不卽準許免役、賞職等帖,事涉失信。

    民多怨罵,所得少而所損多。

    一依前事目施行。

    追擊之事,當初掣肘於天將,未得自由,一國臣民,莫不扼惋痛恨。

    今者天將改圖,好爲分付,則殲滅彼賊,機不可失。

    而凡所處置規畫,動皆弛緩失當。

    初以姜籤責其莫重之事,已爲可駭,而及承聖敎,則尤加愼擇,以期濟事可也,而乃以樸忠侃請遺。

    忠侃雖聖問中所及,爲人浮誕,處事顚倒,曾所受任之地,一無可觀之效。

    雖尋常職任,決難更授,況如此軍機重事,豈可付諸此人之手,以貽他日之悔乎?請急速改差,各別擇遣。

    備邊司亦不無所失,有司堂上,請命推考。

    」上從之。

     ○慶尙右道觀察使金誠一卒。

     ○禮曹啓曰:「初二日望闕禮儀註,減去舞蹈一節。

    」上敎曰:「爲上國陳賀,則似當有舞蹈之節。

    隻於陳謝,則似當行五拜三叩頭之禮。

    」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三十七〉 五月 5月1日 ○朔甲寅,上率百官,會哭于闕庭之內。

     ○上敎大臣曰:「經略來咨,二道修答,遣大臣齎去緻謝。

    且言:『大人屢以班師之前,不爲相會爲敎,國王不敢違命。

    但大人奉天子明命,來臨境土,國王以爲:「忝爲藩臣,豈敢退在?大人經過之時,欲率群臣郊迎,而退將。

    」此意,如有可稟之勢,則周旋微稟。

    儻或許之,則應行曲折,幷爲詳察。

    』急速馳啓。

    」仍敎政院曰:「初以經略在後,不敢置之而去,今經略初二日向東進雲,予不可退在於此。

    可擇日進駐。

    但一路兩京,天兵彌漫,或從他路,姑駐于海州及他京城近處之地,大臣議啓。

    」大臣回啓曰:「舊都新復,中外輿情,日望車駕。

    且有兩陵之變,揆之情禮,宜亟進駐,而隻緣事勢,不敢輕議。

    今經略向東,所當依上敎,蔔日前進。

    而黃海一道,無如海州,但距直路僻遠,措置接應之事,似非便順,延安距開城稍近,而物力單薄,亦似非便。

    姑駐海州。

    」上從之。

     ○經略兵部右侍郞應昌,移咨于本國。

    略曰:「兵家之事,多筭者勝。

    今日機宜,燒倭船爲第一着。

    然船燒矣,能保其不爲背水之陣乎?大兵隨後尾進,是矣。

    然我行彼亦行,彼固困,而我軍亦不能不乏。

    儻彼知前有阻伏,飜身突來,能不犯追窮寇之戒乎?今或倭見我前後夾攻,擇一險要,負嵎據守,視各道郡邑,可以就食之處,卒然襲取,而爲棲身之所,又不可不爲之慮也。

    王速出令,使水兵,星夜前赴梁山、東萊、釜山及洛東江下流,凡有倭船,盡行燒毀。

    然倭船豈無倭兵防守?亦令水兵加嚴謹,搠務保萬全。

    燒船後,卽令水兵,分據海口,多張旗號,搖旗吶喊。

    彼來海口挑戰,我則斂兵入船,勿與之戰,彼若回鬪我追兵,則水兵登岸,從後夾擊,彼若屯住,俟其埋鍋造飯之時,夜靜休息之際,卽用分番疊休法。

    於海口,施放銃砲,若欲攻彼之狀,而其實擾之,使其食不得下咽,而目不得一合,陸兵隨後追進,而不可不時時防敵追兵。

    一枝則以十分之二,爲遊騎,大衆居中,左右若爲兩翼,如倭奴回敵,則遊騎先抵其鋒,而大兵繼進,如倭兩分橫來,則我左右先抵之,大兵繼迎。

    如彼據而駐,則我兵亦據險待之,彼來挑戰,我不必與之戰,彼糧自盡,勢必走。

    而我軍亦照前分布,聯絡而進。

    蓋防其用弔虎離山計也。

    至如各邑,有傍路倭,可以襲取者,速調便僻各邑軍兵,前來緊要處所,深溝高疊,專一把截,不可與倭戰。

    倭糧盡,必不能久攻,勢必亂竄。

    然後大兵相機勦殺,務使其無一生還。

    其間千變萬化,難以遙度,中制者,是在領兵各官,籌畫擧動,務保萬全。

    」雲雲。

    敎于政院曰:「經略又移咨牌文,令急如此,恐非塞責之計。

    意者,中朝必有以不擊爲非之論,或天欲滅賊也。

    此我國素所願而不得者。

    君臣所當相與痛哭奔走,盡死力措置,期滅此賊,何可緩緩?政院在近密之地,亦豈無計?如有所思,隨思卽啓。

    但予意,則天兵苟能南下,與我兵協力,則不患不能勦賊,所患者糧飼耳。

    前者有司不能措置,以緻開城府糧匱,旋師之患,不可不更加心慮也。

    」 ○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聞,以起復見遞守令,多至數十員。

    喪紀至重,固當如是,但賊未退歸,方有追擊之圖,而各道武班守令之起復者,一切遞去,似爲未安。

    門蔭文官守令外,武班守令起復者,姑勿改差,以待事定。

    」上從之。

     ○禮曹啓曰:「卽見順寧君景儉狀啓,宣陵之變,尤極慘痛。

    今日自上率百官哭臨,明日望闕禮,亦姑停。

    」傳曰:「此於情,罔極矣,旣已一度哭臨,書狀之來,每爲哭臨乎?於禮何如?問之禮曹。

    」回啓曰:「今日哭臨事,議于大臣入啓矣。

    今承下敎,更議于大臣,則上敎允當,勿爲哭臨。

    明日望闕禮,何以爲之?」上曰:「哭臨事,更與大臣商確以啓。

    謝恩一節,則爲皇上事。

    聞中朝之人,則初喪如有謝恩之事,脫衰於闕門外,成禮而出雲,蓋以君恩爲重也。

    謝恩漸晩,予意雖哭臨,明日謝恩,似不可退。

    」禮曹啓曰:「更議于大臣,則當初聞變,已行三日哭禮,今又哭臨,似爲未穩雲。

    來初二日謝恩事,請依上敎行之。

    」敎政院曰:「明日謝恩時,此處老少及凡來此之人,於百官班列後行退立,使之同行拜禮叩頭,則是率臣民謝皇恩,而臣民亦知皇恩感激之至,此意預爲曉諭行禮。

    」禮曹回啓曰:「緻謝皇恩,一如上敎。

    實是曠世盛典。

    大臣之意,亦如此。

    」上從之。

     ○大臣啓曰:「靖陵遺衣服散失,至於玉體暴露,斂襲之際,所當十分詳愼。

    如有舊臣、故老、老宦、宮人之留在者,得爲奉審,俾無後日之憾。

    朝臣則惟沈守慶、宋賛可以召來。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收復京城,一國大慶,群臣當爲陳賀。

    自上以爲可慰,而不可賀也,京城恢復,非徒億萬蒼生之幸,其於宗社之慶,爲如何哉?而闕然不爲喜慶之擧乎?且四方之人,久陷賊藪,必不知今日克復之事,理宜遣使通諭,使明知皇恩所及,宗社重恢之意。

    明日自上緻謝皇恩之後,臣等率群僚軍民,詣闕門外,以謝聖恩。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義穀願納者,自備糧料,跋涉遠路,來詣行在所,其誠可嘉。

    爲該官者,所當趁卽考納,而遷延時月,不爲從願速處,俾有久滯之怨。

    至於義穀及納粟,旣納之後,例有賞功之典,而亦不均一擧行,遲速先後,不以其人,唯用請囑,大失愚民所望。

    請該曹堂上、色郞廳,幷命推考,使之劃卽處置。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天兵回軍時,宴享犒軍之事,皆於平壤收聚責辦矣,摠兵遊擊等將,不爲一時來到,各領所部,節續經過,則押宴之員,似當臨時預送,隨到隨設。

    秩高宰臣一員,命送與本道觀察使,同參設宴,如遇提督之行,則別爲議處。

    」上從之。

     5月2日 ○乙卯,寅時,上幸淸溪館,率百官耆老軍民,禦吉服,行望闕禮,以謝皇恩。

    禮畢,反素服還宮。

     ○以克復京城,告于宗廟社稷。

     ○兩司啓曰:「京城賊退,皇恩罔極。

    自上緻謝之禮,雖不可得已,宣陵之變,慘不忍言。

    本朝賀禮,在情禮未安,雖今日所當幷擧,請命停行。

    」上從之。

     ○上曰:「今日之事,無大於追擊一事。

    江原監司,則盡率道內防禦將,及武臣守令官軍等,急趨嶺南,與全羅兵,合勢追賊,義兵將如金千鎰之輩,各率其軍,追賊南下,聽元帥節制進退。

    黃海兵使,則道路遠,而沿邊可慮,直率所部兵,回駐于海州近處,一以備禦,一以迎駕。

    」 ○是日,上幸肅川,將以接待韓布政也。

    敎政院曰:「路傍諸民,號訴:『以種子專不分給,沃野盡陳,將至飢死。

    』雲,何以緻此?問啓。

    」政院啓曰:「問于本府府使,則曰本府遺在租一千八百石,而前府使引用泰川、熙川移轉之穀,故戶曹欲充其數,專數置薄,而本府屢報,不許故也。

    」上曰:「百性無種子,不得播種,爲戶曹者,使不得分給種子,是何意耶?速招本官府使,使之盡發遺在租,分給境內之民,須及芒種前。

    有未及付種處,則當杖府使。

    」 ○改葬都監啓曰:「《五禮儀》,襲時,用衣九稱雲,稱或以爲一衣爲一稱,或以爲單複具曰稱,未知何說爲是。

    請問於大臣及二品以上以定。

    」禮曹啓曰:「襲時,衣九稱之稱字,問于二品以上,則所見亦不一,或以一衣爲稱,或以爲單複具爲稱,莫知適從。

    但《五禮儀》,襲時,袞龍袍一,紵絲褡??一,帖裏一,羅圓領一,褡??一,帖裏一,紅紵絲圓領褡??一,帖裏一,白綃裹肚一,白綃汗衵一,白綃袴二,白綃襪一,凡九稱。

    帖裏以上乃正衣,而裹肚以下,乃便短之衣。

    以此觀之,所謂稱,似指一衣也。

    依《五禮》用之,何如?」 ○改葬都監啓曰:「《五禮儀》,發引條所錄,吉儀仗,皆是反虞時所用,今此改葬時,無虞主,不當吉儀仗。

    隻造兇儀仗何如?」上從之。

     ○禮曹啓曰:「靖陵改葬斂襲時儀節,依《五禮儀》行之。

    而其間有難行節文,故議大臣別錄以啓。

    治葬以下節目,亦當商確,隨後磨錬以啓。

    」 ○備邊司啓曰:「天將入京,申勑我國諸將,切勿追賊,或有我兵,伺擊得斬及抄兵渡江者,遣將拿還,至被提曳。

    故元帥以下,不知經略有此言,置之無可奈何,韜甲退。

    因此諸軍,各自解體。

    且因乏糧,或有將遣弱卒者,或卒伍逃還,或將官歸防本道,今則名爲大軍,不滿數千。

    旣有經略之言,勢雖未及,不可諉以無益而不爲之進勦,以傳敎之意,急急下諭。

    」上從之。

     5月3日 ○丙辰,上幸肅寧館,接見韓布政。

    布政呈小簡,略曰:「東征之役,士卒死者數千,戰馬死者二萬,自誓師之日,以至於今,所費糧餉,未知幾萬。

    古者帝王撫字之仁,未有若今日者也。

    且慮我官軍,爲貴國害,特命予紏察之。

    且以觀兵或有戮朝鮮之人,淫朝鮮之婦,竊朝鮮之財,毀朝鮮之居,及掩敗爲功,摭無爲有者,無論崇卑,必不敢貸,請明言之。

    」上曰:「小邦臣民,至今得保餘生,非皇恩,何以及此?日夜相與感激。

    經略提督拯濟小邦,寧有枉殺之事?附倭之人,亦令知返,小邦仰之如神明父母。

    若有一毫如此之事,安敢上瞞天朝乎?」遂呈揭帖,大略辨明經略提督之意。

    布政覽訖曰,知之矣。

     ○未時,上還永柔行宮。

     ○宋經略發定州之日,辟左右,召通事表憲入帳中,附耳語曰:「倭賊誘出京城,然後當進勦。

    今賊在嶺南張道中,符呪使賊不得渡海,我提大兵以趕,賊退一步,我進一步,相持不戰,從間道急速傳令於水軍將,使之盡燒賊船,然後迫於海口。

    以不還王子,聲罪緻討,則賊必計窮,必令一將,率王子請和。

    還王子,擒賊將,然後卽爲進薄,殲滅乃已。

    燒賊船,然後卽報于査大受,則査大受一二日內,當通報於我矣。

    以此啓知國王,傳令箭以送。

    」〈宋經略,以天朝大將,擁十萬之衆,旣不能聲罪緻討,而反以符呪之術,欲爲勦滅之謀,無謂甚矣。

    〉上敎政院曰:「今經略遣表憲,至傳令箭,其銳意勦賊可知。

    卿等切勿謂塞責,應之以泛泛,急遣宣傳官之驍勇善馳馬者,星夜馳去,傳令于李舜臣,使之盡燒賊船,仍留駐海上,將兵把截,使賊不得渡海。

    」仍敎曰:「此時急之事,不可徧問于諸堂上。

    急遣注書,問于左相右相。

    尹鬥壽,以依上敎,急遣之意,回啓。

    」 ○都體察使柳成龍、都元帥金命元馳啓曰:「四月二十日,天兵入京城,初昏,提督向臣言:『今當發兵追躡,爾國軍馬,亦令追躡。

    須速備過江船隻。

    』二十一日早朝,臣等參候提督,緻謝收復京城,後因言進兵之事,提督卽時分付大將張世爵、李如栢,發一萬五千兵追之。

    臣等慮渡江船隻猶未及期,出漢江監督船隻。

    水使丁傑、李蘋等海船,因灘淺,未得上來,有倭新造船五十餘隻,我國船四隻,往來渡軍。

    軍馬已在南岸者五六千,其餘陸續皆渡。

    而臣等出去時,路逢祖揔兵,自漢江還入城中,以爲提督命之還來。

    臣等固已疑之,及至江上,問安於李如栢,則如栢稱足病剌痛,臥在江邊樹陰,張大將則已爲還入。

    日暮,李大將亦稱病重,乘轎還入。

    臨昏,更就提督門外,探候其事,旣而提督使椽房,出言:『宋經略別帖來,至禁勿追躡,吾亦不得自由。

    且聞倭賊,以天使二,王子在後而行,若爾國兵馬,果然蕩滅,則天使雖被害,猶之可也。

    不然則徒傷天使與王子,於汝國實無所益,經略聞之,亦必咎吾節制失宜。

    』其說甚多,不能盡記,而大槪皆不欲進兵之意。

    莫以倭奴狡詐桀驁,不還王子及被虜人民而去,當以重兵躡其後,彼有畏懼之心,然後王子人民可有還國之望。

    今若撤兵不進,則賊何所畏忌乎?且必屯據嶺南,兇謀難測,此時天兵,雖欲更爲追躡,得無已晩難及乎?如此往復數次,因夜深退來。

    三更夜不收二人,押全羅監司權慄來提督處,詰問經自渡江之意。

    又據巡邊使李薲,防禦使高彥伯等馳報,天兵羅列江邊,勿令進兵。

    李薲中衛先鋒將邊良俊,鎖項曳地,傷重嘔血,李薲亦被拘留江邊,不使發去。

    高彥伯軍,則二十一日進兵在中路,査緫兵家丁二十餘人,列立前路,使不得前進,招高彥伯,發怒詰責,彥伯不得已托以整齊支待之事,査將專不聽從,挽留不放。

    提督發送追兵渡江之事,不過難於臣等之力請,而姑示追擊之狀而已,實無進兵之意。

    故張世爵托故還來,李如栢稱病不進,將士皆無鬪心。

    末抄,出示經略帖文,顯言不得自由之由,如此支梧遮說,頃刻變遷。

    此緣經略提督及諸將,定計已久,難以口舌爭之。

    」 5月4日 ○丁巳,上敎政院曰:「賊之去留聲息,時無的報。

    日者我國諸將之追擊渡江者,提督皆令鎖拿,督還其軍,此意欲告于經略,可不可,問于備邊司以啓。

    」備邊司回啓曰:「因京來之人聞之,則提督使我國之兵,不得渡江追賊,以嚴威臨之,鎖拿迫脅,無所不至。

    諸軍無意討賊,而兼且糧盡,竝皆散歸,李薲所率,不滿數百,高彥伯所率,亦不滿百,自漢南至于慶尙,全無大軍雲。

    經略必以爲我國之軍亦多,大軍可以猗角討賊,而今若知其盡散,則必生嗔怪。

    此意下諭于尹鬥壽,使之善辭告經略。

    又諭于體察使,已散者收拾還聚,未散者堅束不放。

    」上從之。

     ○領議政崔興源,宣、靖陵奉審後,請引見議處。

    上禦聽民堂,命引入諸宰臣:領議政崔興源、左議政尹鬥壽、府院君鄭澈、判敦寧鄭崑壽、知敦寧鄭昌衍、鵝川君李增、兵曹判書李恒福、禮曹判書金應南、吏曹參判具思孟、戶曹參判尹自新、禮曹參判李忠元、兵曹參判沈忠謙、刑曹參判李希得、工曹參判樸應福、昌山君成壽益、烏山君玹、刑曹參議申點、禮曹參議李瓘、兵曹參議黃璡、司諫院司諫李時彥、弘文館應敎許筬、司憲府持平申欽。

    崔興源進曰:「宣陵壙中,隻有灰燼,裹之以紙,奉安于他處,王後陵,亦有灰燼。

    靖陵內外榟宮燒盡,亦有灰燼三處,而一處則明是炊飯之形,一處則似有燒衣之痕,壙中更無他物。

    而金千鎰使德陽令奉審,則玉體在壙中雲。

    以事理推之,當賊掘發之際,必須於內外榟宮未燒之前,別爲奉安玉體於他處,然後榟宮雖焚,玉體可存。

    莫重之事,必須與朝臣,廣議處之。

    舊臣唯有姜暹、睦詹、沈守慶,其時姜暹爲翰林,睦詹、沈守慶未及出身雲。

    或有老宮人,則可以審得。

    莫重且難,恐有無窮之悔。

    」上曰:「不知何以處之?宮人、老宦,亦安有存者?」興源曰:「壙中之灰,亦不可容易處之。

    遣重臣,更爲奉審爲當。

    臣見壙中後,尤知其難處矣。

    」上泣曰:「大臣處之。

    宜遣重臣及三司長官,以重其事,在京接伴使,亦令參議此事,不可以摠護山陵提調,獨自爲之。

    康陵、泰陵、獻陵,亦當於霾雨前修改。

    」尹鬥壽曰:「聞崔興源之言,靖陵兇戀,似無異於宣陵。

    參判沈忠謙家,有鳳城君家老婢子,一賤人之言,亦難決定。

    可以詳知者,唯有德陽夫人雲。

    」上掩泣曰:「僉議爲之。

    」金應南曰:「靖陵事,大臣奉審後,當處之。

    至於宣陵,以灰燼改葬,則此是變禮。

    《五禮儀》,亦無所據,亂離之餘,《禮經》散失,告廟時,亦不知徽號。

    或雲:『不成廟貌,何可告之?』或雲:『不可不告。

    』議論分岐,終難考證。

    」興源曰:「他不須言。

    靖陵事至重,必須詳審處之。

    」應南曰:「宣陵改葬時,或雲棺槨須小雲,或雲不可小,隧道亦當用舊雲,朝廷必須會議,乃可。

    其他小小節文,異於初喪,雖使大儒講之,亦以爲難。

    非但小臣不知所以處之,擧朝亦以爲悶鬱焉。

    」鄭澈曰:「園陵之變至此,聖心罔極,禮文難斷之事,不敢上稟。

    大槪書籍已散,朝紳中亦無知禮者,當令收拾京城書籍而議之,如棺槨衣服等事,廣收廷議,從其長而用之。

    若從一時意見,則恐有後悔。

    獻陵、康陵亦被其禍,雖不能一時修改,亦可令在京一二大臣,奉審而議處之。

    」上曰:「禮曹、大臣,同議速爲奉審。

    」上仍曰:「經略銳意追賊。

    經略雖不如此,我國固當進勦,況經略旣如此,其不可同心追勦乎?遭此罔極之事,必報此讎而後已。

    我國解弛,過京城後,邊報一不來到矣,朝臣各出一策。

    」鬥壽曰:「經略固無餘蘊矣。

    」李恒偪曰:「臣意,非但不能追勦,不無被譴於經略矣。

    李薲之軍盡爲亡去,隻有一二千,權慄之兵,亦師老思歸,且提督一切不許追賊之後,除出老弱,已爲散去雲。

    李薲渡江,軍不過五百,高彥伯軍亦僅二百。

    權慄且還湖南,豈可容易收聚乎?」上曰:「賊在我境,似若破陣然,何也?合力追之,猶慮其不成。

    」恒福曰:「若欲夾擊,則不可成形。

    」上曰:「倭賊有福,自然至此。

    」鬥壽曰:「崔景會、高從厚等,多率精兵,未知其將追之乎?」上曰:「此時不能勦賊,則安有如此事乎?」鄭昌衍曰:「經略用兵權謀,不可知。

    雖以我國爲輕躁而不言,安可使臨陣之提督,亦不知之耶?第經略如此言之,固當盡心從之。

    」恒福曰:「京城之兵,意以爲不下萬餘,而近日觀之,則不過二三千。

    」上曰:「平壤之事,諸陣皆爲潰去,今又如是耶?賊若雄據嶺南,防塞鳥嶺,寇抄湖南,何以爲之?」沈忠謙曰:「謂賊已退,而解弛其心者,朝廷亦不免焉。

    起復武士之爲守令者,盡換以老病門蔭,賊若留連不去,則其可不復以武士爲之乎?」申點曰:「京城收復後,人心解弛,京畿、忠淸等道監司,一不伏啓。

    若不變此習,賊雖退,國可爲乎?」李增曰:「提督擧措,豈不知經略之意乎?此賊不可不討,而天朝旋卽背約。

    今則賊已遠去,豈可縱而不討乎?聞徐、謝、沈〈徐一貫,謝用榟、沈惟敬。

    〉皆爲賊縳緻雲,我國擧義東向,則提督獨不愧於心乎?或可與協力,而進勦矣。

    」 ○鄭昌衍爲大司憲,白惟鹹爲弘文館直提學,沈友勝爲春川府使,權徵爲工曹判書,丁允祐爲戶曹參議,金興國爲承政院注書。

     ○禮曹啓曰:「靖陵及松山殯殿,更爲奉審時,何大臣進去乎?」上曰:「彼處,旣有豐原府院君及右相,而左相則在此多有策應之事,似當更遣領相及他宰臣矣。

    」 ○禮曹啓曰:「松山殯殿奉審,則姜暹、睦詹幷下書召來。

    」上從之。

     5月5日 ○戊午,司憲府啓曰:「天朝之討賊與否,我國將臣,雖不敢擅便,賊出京城之後,其行發遠近,去留遲束,所當連續馳啓,而寂然無報,有若畢其事,而無所爲者然,其人心之解體,軍律之闆蕩極矣。

    請都元帥金命元,京畿監司李廷馨竝命推考。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訓錬都正崔遠,前爲全羅兵使時,領兵久住江華,終歲退縮,不思討賊,金浦之戰,觀望不進,以緻一軍陷沒。

    巡察使權慄,來屯禿城,欲與協力進勦,屢招不來,終使滿萬之兵,不交一鋒,死亡幾盡,揆之以法,自有其律。

    尙免刑章,已極無謂。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尹根壽,自安州來詣,卽引對。

    根壽曰:「經略昨始命去。

    今日內有回下之事。

    如不及來,午間當送」雲雲。

    上曰:「何事?」根壽曰:「付以文書。

    」上曰:「經略實欲追之,則兵非不足,軍糧事曾已言于備邊司。

    而今於大兵渡江後,糧餉始爲磨鍊,何以爲之?」根壽曰:「經略問:『賊今在何地?』雲。

    」上曰:「渡江後,全不知賊之形止。

    權慄兵去全羅,白士霖亦罷去,不可形言。

    隻以漢江爲我土乎?予徒懷憤鬱而已,忽見經略分付,不勝感激。

    督兵事,有旨幾至三四度,而近聞權慄罷兵,都元帥巡察使等,隻率殘兵。

    雖未及追賊,聲息亦不得聞,何以爲之?我國本不謹斥候瞭望等事矣。

    經略實欲擊之,則兵機雖密,若隱然分付,則猶可及圖,而不此之爲,此何事耶?」根壽曰:「不信我國人,恐其漏洩而然。

    見張旗鼓,則:『老爺今欲擧之,恐洩不言。

    』雲矣。

    」上曰:「如此之情,若預知,則可以及圖,而今則諸將以爲無復可望,巳盡散去,誠可悶也。

    」又曰:「經略實欲擊之,則豈諱於大將乎?提督處不爲分付,故提督今者鎖拿我國諸將,使不得追勦。

    今若如此,我國人亦當憤發以討,而亦釋不擊,以《春秋》之法言之,不復讎不書葬,此予之罪。

    」根壽呈秘密文書,上曰:「必使追勦可矣。

    而此賊極惡,豈有降之之理?雖死,不苟活矣。

    賊衆雖六七萬,不必能一時盡渡。

    初運雖不及擊,後渡者猶可及擊之。

    賊甚兇狡,恐據南徼爲巢穴。

    大槪糧餉極難。

    」根壽曰:「張旗鼓催臣速往,某日行咨文三度,某日當到釜山等事,書示矣。

    」上曰:「初則與賊講和,至欲褒賞,今則如此幸矣。

    所當爭首赴敵。

    如不復讎,生亦何爲?我國人喜爲虛言,天朝人亦知之。

    劉賛畫言:『近有我國人殺倭二千,倭以故作怒。

    』此是虛語也。

    」根壽以天朝所書紙入啓曰:「提督,二十八日進兵雲。

    」上曰:「予亦聞之,而厥後仍在雲此是的傳否?以日計之,則劉員外、樸晉,已入王京矣。

    昨聞權慄軍遮截倭賊於前路雲,甚怪矣。

    」根壽曰:「權慄軍在後,何敢前遮乎?」上曰:「賊徒三萬,則過矣。

    設使三萬不得搶掠而歸,則何以得食?飢困之賊,若追則可趕矣。

    」上曰:「金相術士乎?前者出於文帖,予見之。

    中原,往在丁醜年間,慧星經天,我國之所謂蚩尤旗也,金相曰:『此星出於箕尾,觸於鬥牛,箕是燕分,鬥牛越分,十年後,朝鮮受兵。

    』又言於崔遇曰:『今觀天象,倭賊四月當出。

    』雲。

    予嘗謂相知天文之人,四月賊果退,予故奇而問之。

    」又曰:「王通判無將略,予之所見,黃應晹也。

    當初天朝疑我國反逆之時,力辨之,非用心至誠,不至此也。

    厥後,感激其恩,贈之以物,則不受,至於同儕,終至稟帖於經略,其爲人第一人也。

    貌雖不揚,古人亦有張良。

    其上書極好,謀策亦好,戚啓光亦待以義士雲耳。

    」 ○以陵寢修改事,使大臣獻議。

     ○靖陵改葬都監啓曰:「中廟朝入侍之人,生存者絶無。

    宗室中扶安都正碩壽、永原守德壽,累次入侍,德陽君歧夫人權氏,沈忠謙家有先朝老宮人生存者,則亦爲招緻奉審,隨後啓聞。

    」 ○宣、靖陵改葬都監啓曰:「大王喪,當用冕服。

    而當初皇朝所賜,追備爲難。

    何以爲之?」上曰:「禮曹、大臣同議,斟酌爲之。

    」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冕服乃皇上所賜之服,服之制度,我國之人,未曾曉知,雖欲備禮爲之,恐難得制。

    何以爲之?」上曰:「設使一二事有差,不有愈於專不爲之乎?」 ○張旗鼓謂譯官曰:「今朝見經略手下人姓王者。

    昨夜自王京來言,屯住王京四百裡地倭賊言:『風勢不順,又朝鮮兵馬堵截前路,不得去。

    』雲。

    劉副摠昨日當到王京,劉員外今日當到王京,提督尙在京城,怕倭奴不肯進趕雲。

    倭子,十九日,撤兵急行,四五日以後慢行,每日行三四十裡。

    天兵則十八日,人持五日糧,追倭南下雲。

    」 ○禮曹啓曰:「陵寢修正諸事,議于大臣。

    則領敦寧府事鄭澈議以爲:『獻陵、康陵、泰陵奉審事,陳於榻前,今不更議。

    獻陵被掘處,霾雨前修築事,依領議政崔興源啓辭爲當。

    宣、靖陵榟宮,自有其制,考禮行之宜當。

    康陵則大臣奉審後,更議施行,宣陵兩位,大臣重臣十分詳悉奉審,然後可以議之。

    愚意不如開壙而審視,去其可去,留其可留,切不可草草將事也。

    』領議政崔興源以爲:『獻陵則已爲奉審,書啓矣,康、泰兩陵,令大臣照例奉審宜當。

    宣、靖陵榟宮制度,衣服稱數,依《五禮儀》爲之。

    宣、靖陵修改時,因其所掘隧道奉安之言,不無意見,第以灰燼之痕,尙在其中,盡窂舊壙,一如新葬,便當。

    』左議政尹鬥壽以爲:『獻陵、康陵、泰陵奉審時,自當依常時例,大臣及該曹堂上、郞廳,繕工監、觀象監提調各一員,進參施行便當。

    在京諸臣,似不必往參。

    獻陵陵上被掘處,霾雨前塡築事,依啓辭施行。

    宣、靖陵榟宮不必高大,務要適中,則衣服自然容入矣。

    康陵,以狀啓觀之,別無掘破之處,隻延燒莎字而已。

    宣陵兩位舊壙,可因則因之,可改則改之,在奉審後定奪而已。

    靖陵,則朝議爲奉安他處宜當,然若仍用其地,則亦如宣陵之例爲之。

    』臣等之意,獻陵、康陵、泰陵則依常規,大臣一員,率各該司奉審宜當,獻陵則霾雨前塡築事,依啓辭爲之。

    宣陵禍變尤爲難處,自與靖陵,襲斂不同,棺槨,恐難寬大,衣服似當有差。

    若因其所掘隧道,奉安榟宮,盡掘舊壙,一如新葬。

    此朝議之不一者也。

    先王體魄,百年憑依之地,今若盡爲撤去,則於人情,果有所未安者。

    而若存舊封,則塡築之時,似難容人力,勢不可仍存。

    靖陵,則奉審後更議宜當。

    」上曰:「依議爲之。

    」 ○宣、靖陵改葬都監啓曰:「兩陵改葬時,當用誌石玉冊,而其時謄錄,已爲散失,載在實錄雲。

    全州史庫完全,今春秋館官員急速下去,騰書來以及葬時。

    」上從之。

     5月6日 ○己未,大臣啓曰:「本月十三日,大駕離發本縣,進駐海州事,已爲命下矣。

    海州雖曰城池完固,而地勢深僻,出待天將,亦無便近之所。

    且乏儲穀,官廨燒盡,餘存狹少,難容禦駐。

    群情皆以爲:『京城廬舍餘存幾半,宮闕雖盡燒,王子第宅,士大夫巨室,亦有餘存者,兩湖貢裞已爲輸到者,合五萬餘石,京師之民,如見官人,擁馬慟哭,皆問車駕還都遲速。

    若旋軫舊都,則公私委輸,轃集京師,民有生活之路。

    國家大計所存,極爲關重。

    近觀經略去就,稍爾遲留,從間途漸次前進京都,汛掃廟社,慰撫遺民。

    實是今日第一件事,而接待天將處所,亦勝於州縣。

    』雲。

    衆議如此,不敢不達。

    」答曰:「進駐事,已爲斟酌處之。

    不可從。

    」 ○備邊司啓曰:「忠淸道田稅萬餘石,巳到京江,主人管理,趁不捧入,弊甚不貲。

    軍資監正及江監官員,急急入送,使之句管。

    」 ○禮曹啓曰:「諸陵焚掘之變,無處不然。

    國家蕩敗之餘,祭禮雖不得備行,霾雨前修理之際,慰奠告奠,當連續而行,以奉常寺官員一人,領昨日內下脯果,安置凈潔處,臨時進排。

    」 ○以李增爲司憲府大司憲,鄭昌衍爲議政府右參贊。

     5月7日 ○庚申,大臣請車駕姑駐海州。

    答曰:「似當。

    」 ○司諫院啓曰:「修擧陵寢,鎭撫遺民,此是今日急務,而接待天將亦是莫重之禮。

    海州僻在一隅,距兩都頗遠,非但無以慰答神人,號令四方,至於出待唐將,亦無便近之所,固非駐蹕之地。

    今者收復舊京,汛掃遺基,都人士女,日望車駕之至,所當汲汲前進,收拾人心。

    而接待、追擊之事,亦甚便易,請回鑾漢都,似愜輿望。

    」上曰:「進駐事,參酌爲之,不可改。

    」 ○敎吏批曰:「敦寧都正安滉,終始扈從,今當還京加資。

    」〈安滉,大院君之女壻也。

    〉○備邊司啓曰:「討賊收復之功,提督爲第一。

    而經略亦以專閫之帥,凡百號令,出於其手,則畫像一事,似難取舍。

    議者以揚元以下三大將,亦不可不爲雲。

    而三將旣參,則劉員外,亦不可獨舍。

    或以爲然,則其數漸廣,不合萬世瞻慕之擧。

    經略提督之外三大將以下,不須爲之。

    」上曰:「畫像事,自外議入,當發落。

    」 ○備邊司啓曰:「十三日移駐事,前已下敎,而觀經略行止,似當隻往平壤,更無前進之意。

    若然,則元帥旣入我境,一不相見,旣爲欠事,而海州距平壤,幾四日程,若大駕移駐海州,而經略自平壤徑還,則自上雖欲輕騎馳往,勢不可及。

    似當待經略必到京城,然後徐議動駕。

    」上曰:「今當進駐海州。

    」 ○以吉誨爲司憲府持平,李齊閔爲司憲府大司憲,辛慶晉爲吏曹正郞,申欽爲吏曹佐郞。

    「 5月8日 ○辛酉,大臣啓曰:「今此謝恩使之行,幷請誥命、冕服,及世子冊封奏請,何如?」上曰:「今行,隻謝京城收復。

    」〈誥命、冕服,幷失於亂離之日。

    〉○左議政尹鬥壽啓曰:「以經略分付,大駕勢不可速,前已爲啓達矣。

    但道路事,不可不預定。

    初以海九津爲不便,取路慈山、江東、三登、遂安、載寧,到海州矣。

    今見本道監司所送三登縣令牒呈,三登縣前有大川,隻有小船一隻,亦無橋梁,若遇雨水,過涉似難,天時正當雨潦,不可不慮。

    近日訪得,縣前有朔時津,其廣稍闊於大同江,越邊亦有人家,若排日,可以五日到海州雲。

    」上曰:「但避三和津及一路天兵而已。

    道路,予不知,自外議處。

    」 5月9日 ○壬戌,司諫院啓曰:「官爵,國家之公器,不可有一毫私意於其間。

    敦寧都正安滉,雖有扈從之微勞,陞堂上未久,又受嘉善重加,爵賞之倒置極矣。

    請命改正。

    」上曰:「參酌授之,不可改。

    」 ○大臣啓請:「遣崔遠鎭撫京城。

    」上曰:「啓辭是矣。

    但崔遠不能討賊,別無可紀之功。

    纔因臺諫所啓罷職,不旬日還敍,則恐臺諫之言輕。

    」 ○司憲府啓曰:「倭賊入據京城之日,前正郞柳德種,冒入城中,號稱內應,與無知坊民,晏然同處,別無探報之事,隻爲偸生之計,其汚衊衣冠極矣。

    請命削去仕版。

    」上從之。

    〈國事至此,士夫之捐生守義者甚寡,而女子之誓死不汚,行出貞烈者,比比有之。

    蓋我國士族女子,守一以終,惟其所習,故臨亂之日,能自引決。

    士夫平日所養,不知理義,而惟利是求,故不能不搖於死生之際,風俗之有關於人,國家有如是夫!「時,人有上流民圖者,有母死而兒含乳者,有創傷僵臥者,有士女丐乞者,有母棄兒縛木根者,有不能言以手指口者,有棌葉充腸者,有士族乞爲人奴僕者,有啖爵枯骨者,有父子同臥者,有母負貌蹣跚者。

    〉○敎政院曰:「糧事,予日夜爲慮,每每言之,而未見備邊司急急措置,今始委之於微官輩,不亦緩乎?何不遣李山甫、沈忠謙,督運於忠淸、全羅等道乎?」 ○宣、靖陵改葬都監啓:「宣陵兩位,靖陵一位,每位襲九稱,小斂十九稱,大斂九十稱,衣襨今當措備者,凡三百四十餘稱,具表裏所入紬,六百三十餘匹。

    而戶曹尙衣院見在元數,隻二百三十匹,何以爲之?且表表章服,則不得入染矣,三百四十餘稱表裏盡爲入染,勢所不及,何以爲之?」上曰:「議大臣爲之。

    」議于大臣,則鄭澈議:「內外榟宮,自有其制,斂襲衣樹,自有其數。

    蓋國初定制,據禮而制榟宮,視榟宮而定衣數。

    奉審大臣、重臣,必有審察,商度申稟矣。

    臣不敢妄爲說。

    」尹鬥壽議:「平時,長生殿榟宮,例爲高廣,而衣樹之入,不至於九十稱。

    今則榟宮厚薄,一依《五禮儀》棺制尺寸製造,必不至於高廣,其所容入衣服,亦豈至於如此之多乎?當此闆蕩之時,凡事不可不慮。

    」上曰:「與大臣同議,斟酌爲之。

    」 5月10日 ○癸亥,司諫院啓:「請改正安滉嘉善加。

    」上不從。

     ○遠接使尹根壽馳啓曰:「經略,以糧餉不繼,軍兵躱散,欲斬三通官,棍打尹根壽。

    且張旗鼓密語雲:『自提督,下至千犯摠,軍情皆曰:「朝鮮急於復讎,凡軍馬糧餉雖無,說有天兵進戰,勝則足以復讎,雖敗,在彼無損,不管勝敗,隻要我進戰,請勿聽朝鮮之語。

    在我言之,王京旣復,中國之事已定,當守漢江,觀勢撤回。

    」經略以爲:『朝鮮本不詐謊,豈有哄我之理?』強令進兵。

    到今未見爾國兵馬,協力征討,亦未見接濟糧草,今日始發盛怒,欲斬不用王命之官。

    國王卽可飛馬差官,到地頭細査,數目開報,無則言無,有則言有。

    』上敎政院曰:」觀此書狀,至爲驚愕。

    此必歸罪於我國,予前日不言于備邊司乎?我國軍兵,何以經罷?今將何以處之乎?予意,經略前作稟帖:『以我國軍兵進擊者,天兵鎖拿迫脅,使不得攻勦,故諸軍痛哭流涕,或有罷歸者。

    此非虛語。

    』以此爲言,爲後日善處之地。

    「左議政尹鬥壽等啓曰:」伏覩尹根壽狀啓,我國之兵,雖天兵呵禁,所當按兵,以稟朝廷之令,而經自罷散,固難逃責。

    然不爲之略敍曲折,則亦爲未安。

    今當答之曰:『小邦荷聖朝天地父母之恩,得有今日,小邦君臣,唯思隕結,以報萬一。

    而每於兵糧一事,多緻缺誤,屢勤大令敎,竦惕靡容。

    我國官、義諸軍,皆是瘡痍烏合之衆,擧皆缺糧轉鬪。

    京城飢饉尤甚,些少轃合,支給天兵之外,我軍所食,日不滿升,漸至減縮。

    及聞天朝許貢放回,至於三位天使押去,一路屢下戢兵之令,小邦將卒,迷謬錯認,天朝旣許修貢,再不用兵,各起之兵,卒爾解散,誠可駭憤。

    至於兩湖之兵,則恐賊闌入本道,各歸把截,實非罷歸也。

    近因大人分付,使之收合追勦,星夜催督,而道路綿遠,事多稽遲,未知水軍已聚否也。

    至於糧餉,則忠淸、全羅兩道各邑所儲,使之搬運一路。

    近見本處管糧宰臣所報,說稱粗有所備,而今蒙全缺之諭,未知何故也。

    水軍則已撥三四萬衆,更擬勦歸賊。

    近有自南還陪臣,有親見者,而今稱未見一人,亦未知何故,抑未知海口,不得見我軍有無而然也。

    』以此意,別具一咨,或爲稟帖以送。

    「上曰:」不必爲咨文,隻可爲稟帖。

    而其所措語,若欺誑者,然則後日之事爲尤難。

    仔細察爲。

    「 5月11日 ○甲子,上敎大臣曰:「則近日經略所爲,私自參詳,則其所自言:『自初誘賊出城,追勦之計。

    』則明是誑言。

    若素有追賊之計,則劉綎之兵,何以中道止之?義州天糧,何傳令勿輸乎?今見通報,則廷議以許貢爲非,聖旨以討賊命下。

    蓋經略因此始有追賊之意,遑遑傳令,前後相望。

    猶恐不得追賊,而罪歸於其身也,到今盛怒於我國之糧匱兵散,至於遣人摘奸。

    予恐追賊而不及,則不無斬一二陪臣,上本參奏,歸罪於我國,而爲自解之計,極爲可慮。

    已遣宣傳官,傳諭諸道,非一非再,亦遣重臣檢飭矣。

    然如有未盡之事,更加僉議措置,俾無後日歸罪之患。

    」 ○司憲府啓曰:「鹹鏡監司尹卓然,以秩高宰臣,受任方面,當此列邑蕩敗之餘,所當恤民祛弊之不暇。

    而從前貪汚汎濫之習,尙不悛改,朱漆屋轎兩件,所入雜物,分徵郡縣,怨讟盈路。

    請命罷職。

    」上曰:「監司雖無謂,豈有此時造朱漆屋轎,分定民間之理乎?似是虛言,仔細察爲。

    」 ○以金尙容爲兵曹佐郞,趙守翼爲承政院注書,黃玟誠爲江華府使,洪可臣爲坡州牧使。

     5月12日 ○乙醜,上敎政院曰:「金命元書狀,一切不來,外間或有所聞乎?」〈自古與敵相距,必先審敵情,然後可以制吾之筭。

    今者賊在境上,其動靜形勢,邈不相聞。

    非但朝廷不知,身爲元帥,與敵對疊者,亦莫之知也,其可以量敵而制勝乎?〉○上引見備邊司及玉堂兩司。

    〈府院君鄭激、左議政尹鬥壽、右贊成鄭琢、西川君鄭崑壽、吏曹參判具思孟、戶曹參判尹自新、刑曹參判李希得、昌山君成壽益、兵曹參判沈忠謙、弘文校理李睟光、司憲府持平宋英耉、司諫院獻納黃洛入侍。

    〉○上曰:「今日之事,無大於追賊,而邊報未聞,經略之怒如此,何以爲之?」尹鬥壽曰:「邊報初四日後,邈不聞知。

    意以爲驛路殘破,趁不得傳矣。

    」上曰:「設令無馬而徒行,以渡江之日計之,今當來矣。

    賊纔渡江,我國諸將,旋卽罷兵,何耶?」鬥壽曰:「此事甚駭。

    權慄亦罷兵而歸,論以軍律,則罪有所歸。

    」上曰:「賊渡江,卽罷兵,是畫漢水爲吾地耶?經略是非,提督去就,今不須言。

    但當爲我國策應之事,庶有一毫之補,抄兵運糧二事,極盡爲之。

    」鄭澈曰:「賊若欲雄呑八方,則必不出京城。

    今聞出京城,至尙州,乃敢焚蕩雲,不無雄據嶺南之意。

    」上曰:「全羅道必有遺兵,今當悉起兵,糧食亦當盡輸。

    今不可言騷擾及民弊矣。

    」宋英耉曰:「傳敎之意悶切,不得已之言也。

    然當一邊顧念而爲之。

    若但如此驅迫而前,誰肯盡力?王言一下,人皆聞之,不無未安之意。

    」澈曰:「罷兵雖以天將之令,而師老糧盡,自不得不罷。

    」英耉曰:「驅之以法,不如感之以心,今以園陵之變,下書曉諭,則民必感激。

    京城諸將,不有朝廷之令,則何敢罷兵?是無紀律也。

    」上曰:「慶州似不可支。

    」鄭琢曰:「權應銖似非統禦才。

    」柳夢鼎曰:「權應銖非才,則右道恐不可保。

    」琢曰:「樸晉得衆心雲,群情向背,不可不察。

    」沈忠謙曰:「崔遠雖不善戰,有名位,足以統禦。

    」黃洛曰:「崔遠固當有勤王之勞。

    然終歲投入江華,賊火相望,不能進兵,今若收用,軍律益解。

    」上曰:「萬一相持不決,糧餉絶乏,則奈何?」澈曰:「可恃者湖南,而湖南亦已竭矣。

    」尹自新曰:「富家已急,恐生他變,識者憂之。

    」澈曰:「南原等處,私儲穀亦有之,除官爵以收用,則庶幾有補。

    」上曰:「必須務悅其心,而使之願納。

    」英耉曰:「納粟之人,不能趁時入納,至有丐乞者,如此,則民豈樂之?」澈曰:「園陵有罔極之變,且孑遺之民,日望車駕之至,宜速旋軫舊京。

    」琢曰:「雖不親見經酪,隻告辭而後,前進如何?」上曰:「此言何如?」澈曰:「安可不見?京城之民,顒望甚矣,此非小事。

    策應四方,亦莫如此地。

    」李希得進曰:「嶺南賊勢如此,經略遮截漢江之意,固有在矣。

    不可容易前進。

    」 ○備邊司啓曰:「近日邊報邈然,雖有一二得聞之事,皆於經略衙門得之,事體駭愕。

    都元帥接伴使,先爲推考。

    龍山留倭,偃然安坐,反費我民之食,此無異枋頭濟飢之擧。

    速爲處置之意,經略前,咨請施行。

    」上從之。

    〈時倭人病傷者,多落在龍山倉,經略令我國散米接濟。

    〉○備邊司啓曰:「經略初無戰意,路人所知,今者如是催督,暴加威怒,聖敎所雲,實獲其心。

    在我措置之道,皆緩不及期,極爲憫慮。

    爲今計,不過以糧缺不能聚兵,及我國軍兵,錯認罷兵,逃散居多之由,作咨緻謝,使經略,領會實情。

    」上從之。

     5月13日 ○丙寅,司諫院連啓,請改安滉嘉善加,上曰:「亂初朝士,多有不可言之事。

    安滉以獨子,棄其偏母,不顧妻子,痛哭隨駕,備嘗艱儉,日夜惓惓,唯在恢復,與彼何如?勿煩。

    」 ○上敎政院曰:「來二十一日,當移駐于海州,諸事預備。

    」政院請姑勿進駐。

    上曰:「徐當觀勢爲之。

    」 ○上敎政院曰:「賊據尙州,似不速歸,彼處之事甚急。

    崔遠領軍,何日發去乎?」兵曹回啓曰:「明日發行雲矣。

    」 5月14日 ○丁卯,臨海君珒,順和君??,自賊中緻書,有雲: 韓克誠降納二女於淸正,至畫謀議四十條,其子格,以中國及我國地圖,與之。

     雲雲。

     ○大臣啓曰:「聞京師遺民,還集資生,稍爲成形,安撫賑飢,不可不急。

    判尹李德馨,旣隨天將,勢難察任,速遞,擇遣他人。

    各司殘破,而亦有遺存之物,管理無人,戶曹堂上,不可曠闕。

    兼判書洪聖民,以歸葬受由,使之入京察任。

    」答曰:「依啓。

    判書洪聖民在喪之人,求葬亡母而去,似爲未安。

    」 5月15日 ○戊辰,上率群臣,哭臨于闕,定行四拜禮。

    仍遣宣傳,下諭全羅道巡察使權慄曰:「經略令加抄本國兵,與天兵協力追勦雲,卿悉發本道精兵,而抄發之際,斟酌措處。

    」柳根所納空名告身,送于權慄處,或以爲軍中賞格,或以爲募粟。

     ○司憲府啓曰:「國家多難,討賊方急,隻因將才之乏絶,雖在異類而幷蓄。

    僧人休靜,亦假之以兵權,朝廷之羞辱極矣。

    靜也不思殲勦之意,惟懷縱恣之心,多率騶從,前後擁喝,至於騎到行宮門外,親徒步之朝士,偃然作衣冠宰相之體。

    略無緇髡之態,請命推考重治,以懲他日。

    」上曰:「此輩之事,何足數乎?然依啓。

    」 ○司諫院啓曰:「朝家號令,變更紛紜,民不取信。

    如運糧一事,已有定規,而旋卽加定,立法之後,豈容失信?臣等所論,隻欲民不怨上,上不欺民,請還收加定之命,一依前事目施行。

    」上從之。

     ○慶尙右道觀察使兼巡察使金誠一卒。

     ○上敎政院曰:「休靜以備邊司啓辭,爲堂上矣,方外老僧,堂上何關?近來僧輩斬獲,皆由休靜之倡率,其賜段一匹。

    渠之弟子,依有功人子壻弟姪除職之例,或除軍職,或免役,從自願爲之。

    」備邊司回啓曰:「其沙彌或軍職,或免役事,則其中表表可稱者,有義嚴俗名郭彥秀,雙翼俗名卞獻。

    而義嚴則前者逢賊時及募粟時,皆有功而不願受職,今亦不願除職,願爲禪家判事,令該曹,依願給帖。

    卞獻,則己授司正,陞付司果。

    」 ○大臣啓曰:「韓克諴媚賊,至以二女與之,爲人臣罪,惡莫大於此。

    前日臺諫論請拿推,欲得其情,而今已暴露,速爲處置。

    」上曰:「韓格,則中國地圖,亦畫給雲,何以處之?」啓曰:「其父則以閫帥,罪惡至此,當以軍律處之。

    格則以此事,添入傳旨,嚴鞫取服,然後處之。

    」上曰:「依啓。

    克諴則今已夜深,明早,明示典刑。

    」 5月16日 ○己巳,韓克諴伏誅。

    〈克諴,以北道兵使,爲賊所執,留置賊中,至是入來下獄,誅。

    初大駕到平壤,朝議以爲:「行宮宿衛單弱,下諭鹹鏡南、北道閫帥,就標下所帶將官中,分割一半,刻期入朝,以備宿衛。

    」克誠馳啓曰:「兵使之任,事體極重,且與藩胡相近,營門體面,不可草草。

    」拒而不送。

    書到,朝廷愕然,或請:「拿緻重究。

    」或以爲:「無識武夫,不知事體,當此闆蕩之時,理宜含容,不可如此。

    」遂,止之。

    〉○大臣啓曰:「慶尙監司金玏,人物溫雅,在平時,方面則可也,今則軍務措處,十倍平時,苟非才望特異,謀慮出衆者,恐不堪此重寄。

    崔慶會新膺兵使之命,此人凝重有智略,可合監司,其代。

    李時言、郭再祐,可以爲之。

    」上曰:「崔慶會,至於爲監司,未之知也。

    若以金玏爲不合,遞差,以在此重臣差送。

    」 ○備邊司啓曰:「禍亂如此,人才眇然。

    慶尙監司,此時爲尤重,求定宰列,未得十分洽當之人。

    金玏姑觀其所爲處之。

    」上從之。

     ○上敎大臣曰:「當初倭賊之離京城也,人皆幸其賊退,有若不日盡還其國者然。

    予以爲賊無割據嶺南之慮,卽馳書于體察元帥矣。

    今見書狀,此言若不虛,則賊之兇謀叵測如此。

    我國之人,不能料敵如彼,今日賊勢極可慮也。

    更加籌畫,極盡措處。

    且不無累月持久之慮,勝負未可必。

    若累月持久,兵疲糧匱,未知厥終之如何。

    措置之策,備邊司、兵曹,其各獻議。

    」 ○司諫院啓曰:「張志誠爲朔寧假守,監司沈岱被害於其郡,而全然不救,旣領兵待變於十裡之地,賊由其路,無意把截。

    請命還囚定罪。

    」上令備邊司議啓。

     ○備邊司啓曰:「主將雖在三十裡之地,十裡之內,至聞其炮聲,則不可謂全然不知敵之至也。

    爲人標下,凡有緩急,所當死生以之,安有主將見殺,而褊裨爵位如舊之理乎?中廟朝,沈士遜爲滿浦僉使,爲胡人所殺,軍官宋仁剛,以不救主將之罪,廢棄多年,此皆已往用律之驗也。

    細察張志誠前後供招,上疏之意,薄乎雲爾,焉得無罪?今姑送都元帥軍前,使贖其罪,如不得首級,從後議罪。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張志誠爲朔寧假守,監司沈岱被害於其郡,而全然不救,旣領兵待變於十裡之地,賊由其路,無意把截。

    請命還囚定罪。

    」上令備邊司議啓。

     5月17日 ○庚午,備邊司啓曰:「巡按禦史,令陪臣一員,帶平壤、開城、碧蹄三住民各五六名,俱令義州鎭,候本院,至日譯審雲,其意欲察提督接戰時事狀也。

    所係非輕,令平安監司開城留守,起送解事之人各四五名前來,而碧蹄則今作無人之境,了無句取之人,令帶去陪臣,聞見其時赴戰目覩之人領去。

    且問答之際,不無失對之患,令承文院,依咨奏內事,詳度書給,預爲習熟。

    」 ○諫院連啓,請張志誠還囚定罪,上不從,三啓,始從。

     5月19日 ○壬申,司憲府啓曰:「北道兵使成允文刑杖過重,節制乖當,孑遺軍民,大缺所望。

    方今南寇纔退,北虜侵境,鎭撫扞禦之策,不可付之此人。

    請命遞差。

    」上曰:「令備邊司議處。

    」回啓曰:「北兵使成允文,前在南邊,約束甚嚴,軍民不平,及爲本職,其規畫處置能否,未及聞知矣。

    隻以拔起行伍間,難以憚壓一道雲。

    依臺諫所啓,遞差。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近來朝政之苟且日甚,人心之巧僞益滋,凡大小除拜,不厭衆心者多矣。

    山陵改葬監役官,皆以請囑塡差,而參下官等,亦多圖付參上軍職,以爲經出之計,物情莫不駭怪。

    請命改正。

    畿甸各邑之蕩敗,視他道尤甚,兩陵之役,一時幷擧,官員之多,供億之煩,實倍於常時。

    孑遺之民,將不勝其苦。

    請兩陵郞廳監役官及差備內官,令該司,量宜減除,以紓民力。

    」上從之。

     ○後因都監議啓,更命勿減。

     5月20日 ○癸酉,上禦袞龍袍,百官皆吉服,幸客舍,親傳謝恩表,卽三京恢復事也。

    上使寅城府院君鄭澈,副使漢城判尹柳根。

    上自卽位以來,事大甚謹,凡進貢物,必精擇以封,眷眷之誠,終始如一。

    表曰: 失守疆場,方罹緻寇之兇,仰仗威靈,特紆復國之慶,旣骨而肉,徯來其蘇。

    伏念臣承祖先之遺基,忝藩翰之重寄。

    日月下照,恒切葵藿之傾陽,聲敎東漸,久息鯨鯢之掀海。

    何圖蠢玆小醜,乃敢狺然長驅。

    痛廟社之爲墟,幸父母之孔邇。

    殆哉岌岌,蹙四方而安歸,毋曰高高,洞萬裡之明見,垂恤災之厚澤,察服勤之微誠。

    宵漢降絲綸,益礪忠孝之義,飛輓給餽餉,更寬庚癸之憂。

    遣文武大臣以竱心,統南北銳卒而賈勇。

    急於救焚拯溺,易如拉朽摧枯。

    纔箕壤之蕩平,奄京邑之底定,衣冠得免於鱗介,士女恐後於簞壼。

    共惟帝臣仁洽一視,恭行天罰,師出萬全。

    民生復奠厥居,人力豈至於此?玆蓋伏遇皇帝陞下,博施濟衆,興滅固存。

    布及物之恩,疇匹夫之不獲。

    廓包荒之量,與八蠻而鹹賓。

    拔臣於水火之中,寘臣於袵席之上,臣敢不思酧毫髮。

    忍死須臾,收齊七十城,庶保再造,祝堯崗陵壽,倍殫三呼?臣無任望聖激切屛營之至。

    謹奉表稱謝。

     ○上敎政院曰:「自京城扈駕,至義州內外上下人,眞皆錄以啓。

    」 ○上敎政院曰:「今觀接伴使書狀,天兵躕躇,不追擊雲,此事不小。

    或稟帖周旋於經略之意,令備邊司,速爲議啓。

    」 5月21日 ○甲戌,備邊司啓曰:「經略處事,殊不可知。

    初則嚴戢天兵之進前,至禁我軍之追勦,使倭賊任意遠去之後,始爲遣兵催督,有若神妙不測者然,至爲詭異。

    若如前提督手劄之意,則大似二人之言,豈天不助順而然耶?不勝憤惋。

    然在我之道,不可付諸無可奈何,坐而待之也。

    此書狀,送于尹根壽處,諱其可諱之事,急作稟帖,觀勢周旋。

    」 ○備邊司啓曰:「元均啓本陪持都事元?招問,則賊船元數幾萬餘隻,熊川留駐之賊,種菜栽花,自言有久住之計,走回女招內,其妻子及援兵軍器亦當載來,侵犯湖南然後回軍雲。

    昌原住倭,耕種兩麥,已盡除草,而三月晦時,皆自刈雲。

    金海村民,皆附于賊,嶺南大小道路,幷爲向導,鄕吏金變虎書者裵仁等作倭將,每於焚掠時,必先導,賊中留民,見此人等所爲,皆變着倭服,而更無出來之意。

    且倭寇年前則每出搶掠,而今則隻據巢窟,不爲出入。

    右道聞慶、鹹昌、尙州、金海、昌原、熊川,左道善山、大丘以下,皆有屯駐之賊雲。

    」 ○備邊司啓曰:「經略處,已令遠接使,作稟帖進呈矣。

    觀提督擧措,決非平日在平壤時氣象。

    劉綎唾手在傍:『躑躅而無所爲,若失此機,後雖有精兵百萬,已無及矣。

    』今不必專以不卽進戰等語,侵及於提督,而隻擧經略促戰之意,移咨。

    」 5月22日 ○乙亥,上敎政院曰:「倭賊投降於天兵者,幾至於百,賊酋雖知而不禁雲,賊謀甚爲叵測。

    彼賊,乃我國不共戴天之讎,經略至於賞恩,若使活送中國,則我國平壤以西,虛實道路,上國關外之事,必盡知之。

    萬一自中國逃還本土,則所關非輕,必欲盡殺之意,移咨于經略,且下諭于接伴使。

    經略若曰:『降者不殺』雲爾,則更請安置於幽遠處可也,此意言于備邊司。

    」回啓曰:「伏承聖敎,降倭處置之意,欲爲移咨矣。

    這賊於我有萬世必報之讎,雖其下賤至微者,在我爭欲切臠而寢處。

    況其投降者,多至百人,公然過境,極爲痛憤。

    但中朝之人擧措氣習,大異於我國人,諸將官等相謂曰:『中朝之於外夷,朝入寇,夕來降,猶且容受,朝鮮氣象何如是局促耶?』雲雲,今雖移咨,必不見施,而反費許多亂說以折之。

    且經略等方欲以此爲功,而賊之投降,初不幹於我,操縱在彼,雖言之,似無所益。

    」上曰:「中國人雖如彼,我國之道,則不可謂之如彼而不爲。

    設使如所雲雲,爲之無害於事理雲。

    何故欲不爲乎?」備邊司回啓:「請依上敎移咨。

    」 ○上敎備邊司曰:「不捧首級,而先爲論功乎?自前以射殺論功,幷計前後射殺之數,則倭賊死者幾許乎?叩算以啓。

    」回啓曰:「前後啓本所付首級之數,不復一一査考,極爲踈漏,今承下敎,惶恐無地。

    至於計殺之數,實多僞小,論者藉藉。

    第緣此輩遭勢有緩急,故獲賞有輕重。

    方當寇賊充斥,捷報寂寥,勢甚急急,若有一人遠來報捷,則朝廷嘉之,不復計其如何,射殺雖小,破格論賞。

    其後賊勢稍緩,事有端緖,則論者見其僞而忘其實,深以濫賞爲非。

    故不得已稍改其規,則各道狀啓及戰士之來此者,鹹怨吝賞,罵聲盈路,此事處置,極爲重難。

    大槪方曹大亂,事多權宜,有罪不誅,無功見賞,倖門大開,末路難防。

    朝廷深知此弊,而勢有所難,皆不可一一覈正。

    每當論功,射殺之數,不可盡記,有司操筆臨紙,輒嘆虛僞,而旣有公文,勢難低昻,一樣混施。

    今已經年,前後殺數,不知幾何。

    文券盈箱,必須別定人員,詳細相考,乃得打算,旬朔之間,未易考出。

    」 ○備邊司啓曰:「今見金睟啓本,參以劉員外牌文,則令我國軍民,隻戴小帽,或裹頭,或印記臉上,不許仍前戴笠雲。

    所謂小帽,卽是華制,在我國行之,極爲便益。

    而但事雖可行,勢有難易。

    戎興八年,擧國騷然,政令之出,朝夕絡繹,民從重法之不暇,又以變制,一朝傳布國內,俾民欲從,在所難必。

    或冠或帽,疑似相雜,則卞覈之際,益緻騷擾。

    況倭賊與我國人,言語殊異,物色自別,今已踰嶺,彼雖或出沒林籔,公然大道,哨探聲息,似無其理。

    至於容貌年歲,書帖笠子之意,似爲得宜。

    」 ○備邊司啓曰:「伏見右議政兪泓狀啓,大駕進住一事,自此亦議之熟矣,隻緣行止,非在我,未敢輕議矣。

    至於所帶之兵,他無可抄之路,城中還集男丁,今至一萬二千餘名。

    其中原係軍案者,亦多有之。

    常時京定別甲族,忠騎、步兵、壯勇衛、淸路隊、彭排、隊卒、吹螺赤、大平簫、雜色騎步兵,幷六千餘名,還集之中,量抽一二百名,以備巡邏。

    」 ○宣傳官李春榮,自全羅道左水營來言:「傳聞嶺南之賊,屯于聞慶、鹹昌、尙州、善山、金海、昌原、熊川,自日本新到之賊,依泊於加德項,仁同、大丘、密陽、淸道、東萊、釜山等處,賊陣仍在雲。

    梁山、大渚島之賊,則給糧付種雲。

    四月二十九日右監司金誠一身死,三月十一日右兵使金汚身死,人皆惜之,中衛將金穎男,代領其衆雲。

    行過畿甸,田野不闢,餓殍枕籍,都下之民,日夜痛哭,以待車駕之還雲矣。

    」 ○備邊司啓曰:「納粟,初出於一時求急之政,而非常行之規。

    故當初事目,隻論士族、庶孽、公私賤,而不及軍士者,其急有在。

    今以軍士,或托以校生,或以閑良,冒名納粟,得爲訓導,或影職者甚多,軍額漸縮,殊非事目本意,弊有所難防。

    軍士納粟蒙賞者,一一覈考,別施他賞。

    」 ○慶尙左道觀察使韓孝純馳啓曰:「傳聞善山之賊,合陣尙州之賊,連絡不絶,還爲上來。

    熟觀賊狀,則諸倭已遁之後,此賊獨留尙州,略無退意,又多引援兵者,必是已聞天兵追躡之聲,敢生抗拒之計也。

    萬一下去之賊,還止而不下,越海之賊,還止而不越,復聚於尙州、善山等處,則其勢還熾,圖之不易。

    且尙州之賊,連日焚蕩於龍宮、醴泉、安東、任內、豐山縣內,而天兵先鋒,已到聞慶、幽谷等處,李提督大軍,已到忠州矣。

    」 ○右議政兪泓馳啓曰:「城中還集人民,西部:男三千一百七十二名口,女七千七百八十五名口。

    東部:男一千九百十名口,女二千五百三名口。

    南部:男四千十三名口,女九千四十二名口。

    中部:男三千四百九十七名口,女三千六百三十四名口。

    北部:男一千四百七十名口。

    女一千九百五名口。

    入城之人,官無優賑之粟,私無擔石之儲,來者或有還散。

    賑濟兩廳飢民,則男女幷三千一百七十五名口,城中儲穀,其數極少,畿甸列邑,以將官供饋,今已蕩竭,色吏爭避守令,供辦無路。

    似聞兩湖列邑,初爲義軍,開庫擅食,後以大兵散料,飛輓不絶,典守者,或有結項而死雲。

    回瞻區宇,盡爲空虛,臣意,天駕速還舊都,撫民弔死,經邦大略,朝廷廣議處置。

    」 5月23日 ○丙子,上敎政院曰:「觀提督所爲,似無可望。

    我國之人,與賊不共戴天,不可諉以天將之所爲如此,而不爲之追勦也。

    今宜下書于三道監兵使,不待天將之追擊,急急合兵追勦之意,令備邊司議啓。

    」回啓曰:「三道監、兵使,不待天將之追擊,急急合兵進勦,事雖無及,急遣宣傳官,晝夜馳諭。

    且見尹根壽等狀啓,經略令我國,各於天兵經過地方,蓋草打棚,以爲駐歇之所。

    所謂打棚,卽假家也。

    又於嶺南以下,多備糧餉,毋緻急缺雲,此意幷諭于各道監司及禦史,另加措置。

    」 ○備邊司啓曰:「賊衆捲歸,計程徐行,而我國軍兵,在在屯住,縮手傍觀,無一人誰何。

    天將亦以爲言。

    今見慶尙左監司韓孝純狀啓,則慶州判官樸毅長,蔚山郡守金太虛等,與蔚山之賊,累日突擊,斬首五十餘級,仍緻挫退雲。

    其接戰節次,殺死多寡,雖未詳知,近日立功,僅見此二人,似當破格論賞,以勸諸將。

    且以此書狀,示于經略。

    」答曰:「依啓。

    毅長、太虛,可褒重賞,但待獻馘,處之。

    」 ○備邊司啓曰:「慶尙一道,經年陷賊,百戰之餘,重以飢饉疾疫,大小戰士,銳氣已挫,大賊屯聚,無人呵禁。

    若一渡海,徒憤無及,除兇雪恥,在此一擧。

    而樸毅長、金太虛,獨以孤軍,緻此克捷,爲諸軍倡,各別褒賞。

    且觀前頭立功,大加奬賞之意,下書于監司。

    今去宣傳官處付送,使之聳動一軍。

    」答曰:「樸毅長驟陞堂上,以前頭又爲之功,則大加陞賞之意,諭之。

    金太虛則特陞堂上加資。

    」 ○移咨經略兵部,略曰: 本月二十二日,接伴陪臣尹根壽等馳啓,有參軍葉,押投降倭賊二十七名,前經略陣前,譯審訖,就蒙賞以銀兩,轉解長奠堡,聽候到朝廷,本月內,據工曹判書韓應寅,同知中樞府事李德馨馳啓「倭賊陸續投降於提督軍前,數幾百名,提督皆待以不死,令隨軍征進』雲。

    當職慮恐,野心難改,或惹後患,方擬咨稟,痛絶禍根。

    倭奴之性,好兵輕生,恥屈於人,每肆其毒。

    目今淸正南還,道路無礙,而投降之賊,數至於百,兇狡之謀,委爲叵測。

    而況轉解長奠,聽候明降,則天朝好生之德,丐其蛇虺之命,而想彼呑噬之心,未嘗暫弛于懷也。

    彼旣言語慣熟,往來無禁,乘便逃逸,片帆東還,則小邦西路之虛實,上國薊、遼之道裡,無不洞察。

    如或秀吉不死,再肆猖獗,當職恐過海犯遼之陣,必爲之先導也。

    煩乞貴部,念小邦薪膽之誓,體皇朝勦絶之義,特正射天之罪,明示除兇之典。

     5月24日 ○丁醜,兩司合啓曰:「皇威遠暢,兇賊南遁,舊都汛淸,遺民還集。

    則西方一隅,不是久駐之所,而鬱鬱于此,已經時月,臣等不勝痛悶焉。

    況兩陵卽安之禮,一日爲急,而董役啓稟之際,道裡遼遠,不能朝發而夕至。

    遺氓裹瘡匍匐,日望車駕之至,自聞將駐海州,散之四方,餓殍枕藉。

    其何以慰祖宗在天之靈,而答臣民來蘇之望乎?請亟寢移駐海州之命,首進京城,以副輿情。

    國家凡百制度,務尙侈泰,視諸中國,亦有所過越者,識者憂其有今日者久矣。

    陵寢祭祀之煩,先王壽山之多,宮室第宅之僭,衣服飮食之奢,使民生困瘁,財力殫竭,馴緻至于此極,則有不可忍言者矣。

    今方乾旋舊都,與民更始之秋,必須痛抑浮靡,革去舊習,一從儉約,裁制得宜,然後民生庶蘇,而治化維新。

    請令該曹,參考先聖常行之禮,或倣中朝可遵之制,商確講定,俾無煩多僭奢之弊。

    」上曰:「進駐,則徐當察而爲之。

    餘依啓。

    」 ○上敎政院曰:「天兵,以我國不爲賞給爲怒雲,以我國將士賞賜銀三千兩,或令分給天兵,我國應受者,則或以他物推移代給之意,令備邊司議處。

    」 ○大臣啓曰:「大駕頃有進駐之敎,而臣等以經略在近,不可舍去啓達矣。

    今巳多日,前頭之事,時未有結末之期。

    且聞舊都餘民,收復之初,意車駕卽還于京,思見漢儀,矯首西望久矣。

    山陵修治之事,所當急急措處,而緣地遠,勢未速擧,極爲未安。

    且此地駐駕已久,不服水土,人多暴病。

    自上須與經略一見,喩以:『皇恩,得復都城,欲爲卽還,以彰皇上之德。

    』雲雲。

    如其不許相見,在我似無所失。

    此後車駕,或小住海州,或直還京城,亦無所妨。

    」上曰:「宜矣。

    觀數日邊報之來,而爲之。

    」 ○備邊司啓曰:「前因宋經略分付,令都體察使,自擇將官一員,鎭守城中之意下諭矣。

    今見柳成龍狀啓:『唯高彥伯稍可,其次樸晉,李時言。

    』雲,而:『趙儆、梁士俊、邊良俊三人,方爲捕盜大將,時在京城。

    』雲。

    鎭守之任,固爲重大。

    而彥伯等三人,皆帶軍兵,方追遁賊。

    在今事勢,賊未渡海,則似難追還。

    姑以儆等,因前鎭守,俟賊盡遁,彥伯三人中,別擇一人,鎭守京城,錬習軍卒,似當。

    」上從之。

     5月25日 ○戊寅,司憲府啓曰:「頃者移駐海州命下之後,各官守令,修治道路,爭務平闊,怨聲盈路。

    今將進駐京城,請海州沿路修治之役,亟命停罷。

    此後駕幸道路,隻治淤濘,人馬不通處而已,勿煩民力,勿傷民田。

    」上從之。

     ○上以永柔縣令黃璹特加通政。

    〈璹曲事宦官宮妾,以至超級。

    〉 ○司諫李時彥,獻納黃洛,正言李尙信等上箚曰: 伏以,國事至此,尙忍言哉!至誠感神,無遠不屈。

    天王明見,赫怒興師,三京克復,嶺徼震動,掃腥膻於園陵,卽髦倪於舊都,實萬世無疆之休。

    第以此賊,有我不可忘之讎,今也復讎之義不明,講和之說乃行,至以護送之擧,謂之當然,而不以爲怪。

    雖曰事出天將,不得自由,而在我之義,引經據義,碎首沫血,限死力爭,可也。

    內外臣民,含垢忍恥,一見經略之牌文,擧有罷兵之計,無一人抗義奮忠,期復君親之讎者。

    天彜將至於泯滅,人類幾陷於夷狄,可勝痛哉!向非聖上廓日月之明,奮乾剛之斷,則未知國事終何如也。

    且兇賊得氣而歸,嶺南猶爲窟穴,今日之憂,有甚於前。

    而朝廷擧措,弛緩自若,有同無事,百僚宴安,偸靡成風,無汲汲遑遑氣像。

    侍衛之臣,不懈於內者誰耶?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誰耶?正色立朝,意嗚流涕者誰耶?以恢復爲己任,白首不渝者誰耶?大小泛泛,如彼泉流,無淪胥以亡。

    當此危急存亡之秋,各赤心謀國,尙恐難濟,況以宴安怠惰促之哉?臣等謹渴淺慮,仰神大敬。

    其一,恢公道以新治化。

    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殿下付刑賞於有司,寄耳目於臺諫,未嘗不以至公爲心。

    而朝廷之上,公道不行,政事之閒,私意是循,庶官之注擬,邊將之差出,一任請囑,獄訟之低昻,胥吏之陞除,準視愛憎。

    朝夕之所思,妻妾之飢飽而已,夙夜之所念,所識之窮乏而已。

    朝廷如是,四方何責?人事至此,天意難回,民心不服,國事日非。

    此臣等所以拊膺太息,而繼之以長痛者也。

    伏願殿下,擴公平之量,絶偏係之累,無私如天地,以臨群下,則臣僚警飭,朝著淸明,而政治日新矣。

    其一,納諫諍,以開言路。

    忠言利行,侫語非福。

    言路之通塞,而國隨之以興廢焉。

    殿下雖未嘗殺一諫臣,戮一正士。

    而數年以來,以言爲戒,忠讜絶響,容悅接踵,天怒而不知,民怨而莫聞,禍亂之作,未必不由於此。

    而至于今日,行宮咫尺,堂陛益嚴,裹足懷疏,未見優容之量,瀝血封章,多有例下之命。

    下情益鬱,公論不伸,有懷必達,忘身敢言者,寂然於朝端。

    此臣等所以中夜不寐,仰屋長嘆者也。

    人臣趨向,唯上所使,虛襟樂聞,不患無魏徵,追咎盡言,孰非爲延齡?伏願殿下,和顔假色,開心聽納。

    則謇諤日進,嘉言罔伏,而言路大闡矣。

    其一,收人心,以固邦本。

    撫我則後,虐我則讎,未有不得乎丘民,而能保其國者也。

    數年以來,所以失人心者多矣。

    自王子第宅,工役連年而民怨,宮房堤堰,布滿國中而民怨,內需常貢,易以人參而民怨,悲愁鬱悒,思亂者多,聞一變起,飜成倒戈,或易衣將導,或殺帥媚賊,甚則執王子以與敵。

    此豈一朝一夕之故哉?噫!人心莫強,仁義可結。

    伏願殿下行惻怛之政,以感中外,下哀痛之敎,以聳觀聽,開誠心一號令,無得罪於群臣百姓。

    則人心於是而可結矣。

    其一,立紀綱,以尊體統。

    我朝人心之渙散,國綱之解弛者久矣。

    變生之後,闆蕩益甚,政多姑息,紀律不振。

    士卒不救主將之死,主將不赴君父之難。

    京都失守,肉食鳥竄,乘輿蒙塵,捍艱無人。

    一面專征,不知投袂而討賊,百裡分憂,唯解開門而迎敵。

    憚於征役,則以納賂逃還爲得計,罪犯軍律,則以赴朝得脫爲上策。

    如是而望其濟事立功,不亦難乎?伏願殿下,申明公道,整頓朝綱,使政令一出於正。

    則朝野奮庸,內外盡職,上下相維,體統相攝。

    紀綱或於是而可立矣。

    其一,明賞罰,以鼓士氣。

    賞罰者,人主所以砥礪一世,而與天下公共者也。

    如使有功者不錄,犯科而或逭,則何以鼓舞將士,而激勸一代乎?今也,全城之士,尙闕寵典,而不次恩命,先及近屬,越境方伯,猶保官爵,而航海連帥,獨免罪責。

    等第軍功,而官爵混浠,推斷罪人而輕重失宜。

    是宜義士之解體,而中外之缺望也。

    伏願殿下,明一心之好惡,而勿係於偏,公天下之賞罰,而不蔽於私。

    有功必賞,雖細不遺,有罪必罰,雖親不饒,明如日星,信如四時。

    則三軍之士,樂於用命,而一國之人,有所勸懲矣。

    其一,崇儉約,以彰共德。

    近來,木妖有說,雕墻駭俗。

    凡所以踰制,而役民者,非止一二,卒使高宮大廈,爲賊巢穴,金碧丹靑,一炬灰燼。

    殿下自經禍亂,飜然改悟:「庭雪勿掃。

    」「窓塗勿易。

    」興邦一言,孰不感喜?減膳之旨屢下,而外庭之珍羞堆盤,臥薪之念方切,而臣僚之緋錦懊體。

    此何等時,而怙侈滅義,至於此極乎?伏願殿下,恭儉身先,永圖是懷,茅茨土階,遠師帝堯,惡衣菲食,取法大禹。

    則侈風一祛,民力日贍,長治久安之道,不外是矣。

    其一,嚴宮禁,以正內治。

    婦寺近則不遜,姻婭例喜鑽剌,不善內治,而能爲外攘者,未之有也。

    近來宮闈禁弛,內外不嚴,女謁之行,流聞於外間,宮市之譏,喧播於都下,凡可以亂政而緻怨者,不一而足。

    終緻賊未踰嶺,輦轂皆成仇敵,可勝痛哉?覆轍昭然,在今可懲,而傍蹊之出入,曲徑之交通,無異於前日,掖庭之貿易物貨,而言涉於內,宮奴之作弊閭閻,而怨歸於上。

    是何厲階爲梗,猶尙如此乎?伏願殿下,正身修德以禦家邦,嚴宮禁而整內治焉。

    其一,擇守令,以蘇民生。

    興師四方,轉餉千裡,府庫空虛,蓋藏無餘。

    凡接濟軍兵,供億天將,秋毫皆責於民間。

    孑遺之民,散亡相繼,暴官汚吏,又從以剝割,民或有對吏而縊死者,或有望哺而垂絶者。

    哀我赤子!何罪何辜?京畿、嶺南慘酷尤甚,列邑蕩然,死者相枕。

    雖曰當此喪亂,救荒無策,亦由於爲守令者,不盡其責耳。

    苟能擇慈祥愷悌之人,委以蘇殘祛弊之任,則必能撫摩煦濡,民得一分之惠矣。

    伏願殿下,悶瘡痍之民,而益軫如傷,重字牧之官,而更加愼擇焉。

    嗚呼!當今之事,莫急於討賊復讎。

    而朝廷施措,不厭衆望。

    內修未盡,何以外攘?當此之時,君臣上下,若不協力同心,惕然奮發,而仍循玩揭,一如曩時,則人心何由而收拾,國家何由而再造乎?以殿下英明聖智不世出之資,値萬古所未有之變,此臣等所以聚首泣血,莫知其由,而日望其大有爲於今日也。

    小康一旅,足以恢夏後四百之業,即黑孤軍,終能復全齊七十之城,事無先後,爲之則是。

    伏願殿下,以宗社爲心,以生靈爲念,先正一心,以及於四方萬事。

    勿以兇賊退歸爲幸,而以仇讎未復爲痛,勿以三京收復爲喜,而以祖宗數百年休養之生民,一朝魚肉爲恨,勿以國勢稍張儀文粗備爲多,而以先王陵寢,陷於腥膻,至有不忍言之慘,爲積怨深怒,晝夜淬礪,朝夕哀思,易絃變轍,更始日新。

    過之可改者改之若風雷,言之可從者從之若轉圜,如周宣王之側身修行,越句踐之臥薪嘗膽,燕昭王之弔死問孤,漢光武之沈幾先物,苦心焦思,念念不巳,事無不擧,弊無不祛,陽開陰闔,乾旋坤轉,英聲義烈,不出於樽俎之間,而雪恥除兇,無不如志矣。

    至如任賢去邪,養民訓兵,改貢案,定祭禮,寬刑罰,薄稅斂,莫非救時之急務,制亂之長策,而成千載中興之業,建萬世不拔之基。

    實惟在於殿下之一心焉。

    臣等不勝區區祈懇之至,惟聖明留心焉。

     上曰:「省箚,悲感涕零。

    予卽古人所謂燕室之罪人也。

    雖幸免爲靑衣之辱,終蒙帝力之救。

    亡國之大夫,不可以語勇,予今至此,更何言哉?惟知退黜,以謝千古。

    賊退予退,朝夕耿耿,隻在於此。

    氣力已盡,百病交侵,死亡之迫,非朝卽夕。

    雖欲策礪,比如朽木不可以雕,其勢末由。

    凡施措改紀,當待後嗣。

    必有其日,姑竢焉。

    且箚中,有曰『復讎之義不明,講和之說乃行,至以護送之擧,謂之當然而不以爲怪。

    』此予所以扼腕處,讀至於此,直欲痛哭而無淚可揮。

    」仍敎政院曰:「『全城之士,尙闕寵典,不次之恩命,先及近屬,越境方伯,猶保官爵,航海監司,獨免罪責』等語,雖臺諫之言,未必盡實,然予所未聞之事,明日察啓。

    臺諫可嘉,各加一資,而資窮者,代加。

    」 ○移帖于宋經略〈兵部侍郞應昌。

    〉曰: 善山、尙州留住之兵,雖巳遁去,仁同等處之賊,尙守巢窟,前去之賊,亦不過海,以待秀吉回示雲。

    竊念此賊兇狠,變詐百出。

    乍離京城,悉背原約,在途宿留,愈肆焚掠。

    頭哨一起,亦不過洋,延住海岸,有若等待,察其情形,固所難測。

    大兵在後,追趕之策,儻容遲緩,賊必乘此風汛,添衆過海,合勢衝突,日後之患,有不可勝言。

    伏乞大人商量焉。

     ○禁府啓曰:「金貴榮事判付內:『身爲大臣,屈膝於賊庭,唯知乞和爲能事,棄王子,爭圖出來,雖不足責,似爲不美。

    』命議大臣。

    議于大臣,則尹鬥壽議:『伏見判下,則其整頓頹綱,扶植人紀至矣。

    臣何敢有異辭於其間?但貴榮以七十衰老之人,事謬身執,不死有罪矣。

    王子尙在其處,其不爲自決,亦有所以然而然也。

    若一以屈膝賊庭,唯知乞和罪之,恐爲未安。

    今之出來,乃是王子之敎,則亦非獨一身之私計。

    朝夕就死,有何所冀,而爲此苟且偸生,如言者所言乎?臣每於榻前,欲達此意,而惶恐不敢。

    今承下敎,不敢容默。

    』曾聞,貴榮在賊中,悲痛涕泣,嬴癢巳極,而未嘗有屈膝乞解之事,王子授書出送時,賊酋以垂死不關於有無而送之。

    今又於韓克諴之所爲,別無同參之語。

    故昨因參的判下之敎,敢以分揀入啓矣。

    」上曰:「若非屈膝乞解,則予在義州時,貴榮何以乞和爲書,而通之乎?囚在無用,還送配所。

    」 ○備邊司啓曰:「伏見接伴使韓應寅狀啓,提督以留兵事,眷眷爲言,殊爲感幸。

    以五千之兵,分把兩南沿海要口,誠爲不足,但以糧餉爲難,隻請五千軍矣。

    題請軍糧與留置吳、駱兩將,及宣府大同火器等事,其爲我國慮,纖悉周盡。

    極爲感激之意,下諭于接伴使,使之措辭緻謝。

    」 5月26日 ○己卯,司諫院回啓曰:「全州全城,乃李廷鸞之功,而隻授副正,別無特施之典,前慶尙監司金睟,變初避賊,越走全羅道雲峯縣,敦寧都正安滉,濫升嘉善,前黃海監司趙仁得,賊未至而乘舟浮海矣。

    」 ○備忘記曰: 昨見箚中,似有內貿易宮奴作弊等語。

    今時內貿易何用?大抵,我國人心奸狡,自前或假托,或搆虛以自逞,尋常痛憤。

    徒筆之於空言,而何不治罪。

    此兩款,令憲府察治。

    更觀昨日批答,則:「亡國之大夫,不可以圖存。

    」此是古語,而以語勇書之,且其:「下復讎之義,不明」雲雲之語,所謂扼腕,乃指天將之所爲,而措語不塋,若不察而見之,則將使有司不安,此非予本意也。

    大抵精計已喪,加以病昏,尋常措語,顚錯如此,心竊爲憫。

    幸政院恕之。

    圖存仍古語,改之於史草爲當。

     5月27日 ○庚辰,宋經略移咨,請上進駐京城。

    上敎曰:「進駐之日,斯速擇啓。

    但京城雖曰舊都,積屍之所,使大駕遽入,非但未安,天兵方在,多有妨礙。

    欲留海州,稍加措置,待天兵出去後還都。

    且予欲觀平壤大同江,遶出於中道,如何?非不知此時似爲未安,而周觀城子,有微意,非登臨之比。

    隻乘馬周行而已。

    此時不得見之,則後無可見之日。

    議啓。

    」政院回啓曰:「提督時在平壤,周觀似難。

    進駐海州爲當。

    」 ○司諫李時彥、獻納黃洛、正言李尙信等請辭加資,上曰:「憂國之誠,至矣。

    予實嘉之,勿辭。

    」李時言等再辭,上曰:「人臣行事,何莫非職分?苟有可嘉,不可以職分而不褒。

    當此艱難,諫院進言,聊加一資以褒,可安心受之。

    」 ○上問備邊司曰:「今日之事,莫急於追勦。

    我國之駑將殘卒,則固不可言,宋經略空傳令旗,李提督逼留塞責,堂堂天將,終不過爲倭賊殿後護送之將。

    我國痛悶之意則巳矣,天威皇靈,不可示諸四夷,而此賊得以還歸,則我國君臣,雖生何益?予痛哭欲死。

    欲移咨經略,請督進兵,則將忤於提督。

    若隻令我國軍兵,追勦於賊尾,則如蚊撼泰山。

    欲軍騎馳赴於提督軍前,親見訴悶,仍督我國將士,則恐不能易至。

    司中必有良籌,速可籌畫以啓。

    」回啓曰:「伏承聖敎,大義炳炳。

    擧國臣民,所當扼腕,而到此地頭,智窮力竭,所恃者天兵。

    而熟觀提督之意,外作好貌,假言進勦,碧蹄一跌之後,中實懼怯,意不在戰。

    加以將卒,經年遠征,苦思罷歸。

    今旣懸軍深入,賊騎聚於一處。

    揆以事勢,賊兵合勢而數多,天兵遠入而勢孤,經略雖日傳令箭,似無急急進勦之理。

    在今事勢,誠爲悶迫。

    第觀近日東邊飛報,李薲等諸將,皆從間路,經出釜山,不在天兵之後,權慄、宣居怡、李福男等,未及踰界,李舜臣等舟師,遠在海港,皆與天兵相去甚遠,勢不相接。

    各處稟帖所謂朝鮮兵馬,無形影雲者,恐未必全出於瞞報。

    而於提督之心,提孤軍,遠踏數千裡,眼中未見有大勢軍兵,可以爲聲援者,其徘徊不進,恐未必不由於是也。

    聞李福男極擇南方精銳二萬,由雲峯等路,權慄亦自南原,已爲發行。

    且見金命元狀啓,宣居怡則已入嶺南,李薲等諸將,亦連有斬獲。

    在今事勢,稍與前日差強。

    然今之賊勢,決難以我國兵力獨當。

    樸晉、高彥伯、李時言等,雖稱名將,所率不滿數百,以此輕擧,難保其全勝。

    今直將本國悶迫之情,及諸軍已聚之狀,移咨提督,懇乞進兵,且以傳敎之意,別爲下諭于都元帥及諸將官,合勢進取。

    而司郞廳別遣曉諭,兼察軍情而來。

    」上曰:「依啓。

    悶迫之意惋辭,幷移咨于經略,如何?且經略傳令如彼,日俟提督之勦賊,到今所爲,似無可爲。

    予觀賊情,必不速還。

    予亟欲單騎南下,雖不及於提督軍前,提督若聞予之來,則必稍爲動心。

    亦可在近處連重臣訴悶,且足以督率我國將士,逗遛不進者,可以行法。

    斯速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近觀經略擧措,前後號令,似出二人。

    日傳令箭,項背相望,發文催督,前後無算。

    以叱送彭士俊一事觀之,足驗其銳意進勦之意。

    不待我言,彼先盡力,今雖移咨,不過如彼而已。

    萬一又以擾聒爲怒,返爲未安。

    隻令接伴使尹根壽,因事訴悶,且通朝夕悶迫之意,似爲得宜。

    單騎馳赴事,臣等固不敢容喙矣。

    但此去嶺南千有餘裡,自上雖欲單騎疾馳,文武從官,少不下數十。

    計日催程,未及於軍前,而事已決矣。

    不唯於軍事無益,不過如平壤接見時慰言貌應而已。

    至於用兵進退,軍機大事,元帥所令,且不聽從焉。

    肯以是決其進退也?兼且天氣鬥熱,人多病暑。

    況以玉體遠涉千裡,頓無先文措置之路,一路館宇,亦不成樣。

    反復思之,決難爲之。

    」上從之。

     ○禮曹啓曰:「伏見肅川府使金良恕馳報,經略本月二十八日,自安州發向大同,先文過去。

    自上當接見於肅川,而經略每以回還時相會爲辭,未敢請見。

    且賈主事奉勑,隻諭經略衙門,雖不及我國,其實爲東征將士而來。

    曾欲迎慰安州,而以經略留彼,不敢爲也。

    今見接伴使閔濬書狀:『賈主事回程之期探審,則銀兩已付於遼東委官,宣過勑諭,便卽辭回,數三日內,發回丁寧。

    』又言:『宋爺儻或挽留,不必卽回。

    』雲。

    勑使入我境有日,尙闕一宴,情禮未安,或安州、定州,遣宰臣行餞慰宴。

    」 ○戶曹啓曰:「大駕還都之前,先送曹郞廳及分曹堂上之意,非但田稅納倉時句管一事,而專爲凡百措備等事,預先區畫故也。

    如無屬司,則必有處置難便之患,凡物出納之際,事多妨礙。

    曹屬各司中,內資寺、司?寺、禮賓寺、軍資監、濟用監、豐儲倉、長興庫、司圃署及工曹郞廳,與其所屬繕工監官員等,雖不備員,該掌緊急一二官,不得已曹堂上,一時起送後,事可就緖矣。

    且田稅收管時,軍資正以下臺監,已爲差送,而無禁盜部將,則不無虛踈之弊,部將數三員,亦爲發送。

    」 ○戶曹啓曰:「兩京收復後,入來朝官,原情科罪,或因父母情理切迫者,在所當恕,未可一槪論,參酌施行之事,前承聖敎。

    朝官則已爲摘發汰去,宗親則詳覈,勿爲給料矣。

    但內宗親,則似爲未安,何以爲之?」上曰:「給之。

    」 ○承文院啓曰:「近日東邊天兵稟報,類多不實。

    我國摠兵,率萬兵投倭之說,雖未有報,揆之事勢,保無是事。

    今欲移咨,則彼旣不以文移相問,偶然語及之事,至於移咨,則事涉實然,有若辦明者。

    尹根壽將欲稟帖雲。

    宜令根壽,據實以告曰:『賊逼八道,已經一歲。

    屠人父母,掠人妻婦,占居房屋,小邦之人,暴露山谷,疾疫飢饉,死者相枕。

    而上自大夫,下至一小縣官,橫罹鋒刃,相繼而死,未嘗有偸生而苟息者。

    此則平日粗知禮義之人,固不必言,至於吏胥僕隷,平日服役於官家,稍似伶俐者,亦無一人投降於賊,相率以投詣行在。

    其不能自緻者,則散以之荒谷遠野,攜妻子老弱,扣口餓死而無悔,此其平日,習知彜倫之不可背,非有督迫驅策而爲之者。

    小邦之所以自立於天地者,亦以此也。

    今此摠兵投倭之說,萬無是理。

    』令根壽,以此措辭。

     ○備邊司啓曰:「進駐一事,揆之事勢,一日爲急。

    而隻綠經略去後,要待事完後回程,方許一見,其前請見,堅拒不許。

    從前行止,俱不在我,故不敢輕議矣。

    今經略旣許進駐,山陵之事,亦爲痛迫。

    且見右議政兪泓狀啓,京城之人,日望翠華,在今事勢,俱無所礙。

    已爲移文,從間道,不日計程。

    但天氣極熱,必須相度,沿路大府,數日留駐,漸次前進。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卽見經略咨文,已許還赴王京。

    駐箚防守在我,進退別無所礙。

    而一不接見,直進王京,亦以未安。

    今因回咨,進幸安州,一度接見後,仍往京城之意,幷及何如?」上從之。

     ○判中樞府事尹根壽,以經略遠接使來自安州。

    上命引見。

    上曰:「卿何以來耶?」根壽曰:「今日早牌,經略有分付事,以爲秘密,而使之親啓於國王,故進來矣。

    」上曰:「告于經略而來耶?其說雲何?」根壽曰:「提督欲撤兵而回。

    經略以爲:『雖欲退兵,必上本奉聖旨,然後可議進退。

    』雲。

    而不聽其言,回還忠州,今雖促進,而未可得,故使吳惟忠、駱尙志、劉綎,率其軍進戰矣。

    」上曰:「駱尙志之軍,已來京城矣。

    」根壽曰:「臣則不知也。

    」張雲翼曰:「今觀李元翼狀啓,則錢遊擊,以其地方有變,故提軍而回矣。

    根壽曰:」使我國聚水陸軍,而不聽提督節制,隻吳、劉、駱節制雲,隻以其軍,能成事,末可必也。

    「上曰:」以我國言之,經略元帥也。

    尙不能節制提督耶?「根壽曰:」賊言:『密陽以南,則萬曆十六年,朝鮮割以與我,是我地方。

    』雲矣。

    「上曰:」賊言何可信乎?撤還之意,何耶?我國已不可言,中國亦無紀綱,何不聽元帥節制乎?聖旨以爲,勦倭賊而後已。

    朝廷亦以許貢爲非,而何如是乎?「根壽曰:」我國水陸軍,皆令聽吳、劉節制,又於大丘等處,辦萬兵一月之糧矣。

    「上曰:」經略亦失處置。

    劉綎之軍,使劉員外節制,而劉員外在京城,無南下之意,經略之言,不過塞責耳。

    觀其手書,甚不直,士君子,何以如此奸詐也?「根壽曰:」臣意亦知其不直也。

    「張雲翼曰:」臣則以爲甚不直也。

    「上曰:」其言曰:『朝鮮亦怨我,朝廷亦非和議。

    』雲雲。

    其意欲佯爲追擊之狀,而使賊遁去也。

    「雲翼曰:」提督有過,則經略何所不可爲。

    而實非嚴令提督,隻以外貌爲之矣。

    「上曰:」經略拜辭時,皇帝賜以金劍雲,若不用命,則何所不能爲乎?「根壽曰:」臣則不知其外貌爲也。

    「上曰:」信欲勦賊,則何如是簡通於提督耶?『朝鮮有怨言,朝廷亦非許貢。

    』雲雲,隻是判書不察其書也。

    「根壽曰:」臣豈不察乎?:『若擒平秀吉、平行長,則餘可勦滅。

    』雲雲,必是誠實之言也。

    「雲翼曰:」外間亦有如尹根壽之所見矣。

    「上曰:」提督亦以爲,經略不老實雲。

    「根壽曰:」觀其結末,必是銳意討賊也。

    「上曰:」此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