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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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深辨。

    而經略之意,如何?「雲翼曰:」提督以爲,經略退坐觀望,而獨催我進兵。

    「上曰:」此言非也。

    經略猶元帥,提督猶防禦也。

    經略雖退在,豈可效其所爲乎?「雲翼曰:」近來,驛路無馬,宣傳官等緩緩而歸。

    雖或來而軍前消息,怳惚不知,甚可憫也。

    「上曰:」前日所送李純一、李春英,其能告邊報於經略前耶?「根壽曰:」全不能矣。

    今日始示船隻及斬獲之數雲。

    「上曰:」姑言經略所分付可也。

    「根壽曰:」經略催提督進兵,而提督不進,故使吳、劉、駱三將,率其軍進戰,且使我國諸軍,不聽提督指揮,而隻聽吳、劉、駱三將節制矣。

    「上曰:」劉綎言,我亦聽李提督節制,如姑婦之間雲。

    豈能成事乎?「根壽曰:」使備一萬兵一月糧矣。

    「上曰:」糧可措二萬石矣。

    「雲翼曰:」自全羅道船運,二萬石矣。

    「根壽曰:」軍皆回還,而隻有劉綎兵,恐不能成事。

    請促陳璘之兵,則經略以爲,雖非此軍,亦可成事雲矣。

    「上曰:」陳璘,遠在關內,何能及期乎?「根壽曰:」摠兵投降之說,何耶?「上曰:」我國諸將,素不能戰矣。

    雖或戰而至於死,豈有投降之理乎?「雲翼曰:」邑倅亦無投降者,豈有摠兵投降者乎?「上曰:」慶尙兵使所率,僅二百,監司所率,五十餘人雲,極爲寒心。

    摠兵豈能率萬兵哉?「根壽曰:」自提督處,再報其言矣。

    「上曰:」提督撤回之意,何耶?以我國不能厚待而然耶?「根壽曰:」有一天兵言:『爾國勿謂提督爲大將。

    大將而坐於無屋之處,何薄待之甚乎?』雲矣。

    「上曰:」我國蕩敗至此,少有人心者,豈至發怒乎?「根壽曰:」天兵每言:『軍中絶食。

    而經略儒者,不知兵而催進。

    』雲矣。

    「上曰:」大抵,雖護送,而賊其遁去耶?「根壽曰:」劉綎管下有一卒言:『我國水兵,破倭船過半。

    』雲。

    査大受在外,宜有其報,而尙不來也。

    「雲翼曰:」自東邊來者言:『陸軍無形影,而水軍多聚。

    』雲矣。

    「上曰:」賊入歸乎?「根壽曰:」不知也。

    「上曰:」或耕種於釜山,或言據慶州,而稟於關白雲,末知信否也。

    「根壽曰:」意其欲歸而聲言也。

    「雲翼曰:」賊已棄京城,而隻據釜、梁數郡。

    若欲不歸其國,則不棄京城矣。

    「上曰:」中原人,何多虛言耶?「根壽曰:」錢世禎來到經略府,未知所以來也。

    「雲翼曰:」觀李元翼狀啓,則錢入歸中原矣。

    「上曰:」錢世禎地方有逆變,故提其軍入歸雲,然耶?「根壽曰:」臣與錢相識。

    朝者往訪,則已告歸於經略矣。

    「上曰:」西鄙有事,兵部以火牌,招提督雲,卿其聞之耶?「根壽曰:」未聞。

    「上曰:」豈有在彼處不知,而在京之兪泓先知之理乎?有如此狀啓,故人尤不信矣。

    「上曰:」提督雖不能進勦,何不留尙州而還來耶?「根壽曰:」提督言:『我豈處此無屋之地乎?且糧餉告缺,忠州則可以從水路,運天糧,故回軍。

    』雲矣。

    「上曰:」外貌則經略似極盡,而號令不行,奈何?「根壽曰:」我國將官之在於某地,未之知耶?「上曰:」豈不知之乎?隻末知兵數耳。

    今日備邊司啓辭言:『李福男極擇精兵二萬,向嶺南。

    』雲,黃進亦進去勦賊矣。

    「根壽曰:」自東來者,每言無兵無糧,故經略甚怒,而近日則以提督之報,爲不實矣。

    賊又言:『梁山、密陽以南,朝鮮割以與我。

    』雲雲,經略問:『其然否?』臣答曰:『若然,則鄭撥、宋象賢,何以死於釜山、東萊等地耶?』經略曰:『吾亦不信其言。

    』雲矣。

    「上曰:」予欲進去軍前,訴悶。

    「雲翼曰:」如此暑熱,自上不可遠行。

    且雖進去,事已決矣。

    大臣在於京城,送于軍前,訴悶宜當。

    「上覽根壽書啓曰:」今日而後,我當自主張雲者,何謂耶?「根壽曰:」欲主張軍令,與吳、劉等將官擧事之意也。

    「雲翼曰:」其軍滿萬耶?「上曰:」劉綎軍六千,吳軍四千,駱尙志軍在京城,而經略猶不知,此言又必歸虛也。

    「根壽曰:」提督雖不用命,其下將官豈皆然乎?「上曰:」提督大將也,若回軍,則其下將官,豈肯留駐耶?「上曰:」南軍隻有八千,其能成功乎?「根壽曰:」必使我軍挾攻可也。

    使我國聽劉綎節制,無乃提督益怒乎?「雲翼曰:」此雖非我國所爲,而必怒之矣。

    「上曰:」大抵使我國,一聽劉綎節制,且辦一萬軍一月之糧,則足以勦滅雲,隻依其言而已。

    若可成則天也。

    摠兵投降之說,經略不信耶?「根壽曰:」不信矣。

    「上曰:」前日敗時,言有一將投降雲,戰敗,則例作如此之言矣。

    經略有好語。

    前日送扇時,言:『世情偸薄,以虛爲實,十分可慮。

    』雲雲矣。

    「根壽曰:」陳璘出來,而石尙書以爲,賊盡歸巢穴,而招還雲矣。

    前日具宬來時,忙未狀啓,而謝恩表辭,有若國中盡無倭賊者然,此何如耶?「上曰:」旣以京城收復,進謝表,則豈可謂國中尙有餘賊雲耶?「根壽曰:」吳、劉軍小,不可無聲援也。

    「上曰:」擬兵尙可爲之,雖無勇,豈不可爲聲勢也?「根壽曰:」不利於我國之事,皆由於沈惟敬矣。

    「上曰:」以我國言之,眞奸人也。

    非徒奸人,才幹亦高。

    初旣誑賊,而猶不怕死,復入賊中,其後還來雲耶?「根壽曰:」渠言於賊曰:『爾若到釜山不放我,則我當縊死。

    』雲雲矣。

    「上曰:」進住海州,則接見天將,似不便,奈何?「根壽曰:」近日事甚緊急,而海州僻遠,聞天將之過而出接,則忙迫無及矣。

    「上曰:」其近處,有可駐駕處乎?安嶽何如?黃州官舍尙在雲,可以接見天將。

    「雲翼曰:」安嶽官舍民居皆完全,可以暫時駐駕也。

    「上曰:」王中軍前進,而還歸者,何耶?「根壽曰:」提督不聽經略之言,中軍去而無益,故還歸雲矣。

    「上曰:」不聽經略之言,可乎?「根壽曰:」如出來時,經略、提督,以文武大臣,不能節制,其後賜經略一品服,故始得節制雲矣。

    「上曰:」經略出來時,賜以金劍,使之節制副將以下雲,經略、提督,各有異同,可乎?大將退縮,使其副將進戰,而能成功乎?「上曰:」駱尙志每笑其爲人也。

    吳惟忠名將也,非尋常褊裨。

    「雲翼、根壽曰:」最優者,劉綎也。

    「上曰:」提督素不能用兵矣。

    賊據北道,而尙欲長驅,到開城府,其後始分兵,來守平壤。

    拔城之功,非以智勇,乃天威震疊而然也。

    「根壽曰:」華人最譽戚繼光矣。

    「上曰:」觀其兵法,甚奇矣。

    戚金甚驕元人也。

    言於我國人曰:『吳、駱皆非將才。

    天朝無人。

    』雲,此豈可語於外國者乎?我國之事,成與不成間,經略銳意進勦雲,姑依其指揮可也。

    「根壽曰:」但未知我國將官,其能合勢挾擊否也。

    「上曰:」投降之倭,已入歸中原耶?無乃有奸謀耶?歷觀我國道路,至於山海關,而中原以爲向化而放之,則恐有意外之患也。

     5月28日 ○辛巳,司憲府啓請大駕直進京城,上曰:「已議于備邊司。

    」 ○尹根壽書狀: 卽刻經略呼臣及南好正,辟左右,密語曰:「一日以後,我當主張。

    成算在我,不要忙。

    劉綎是好將官,其兵甚銳,吳、駱南兵三千,亦皆精銳。

    且劉綎是聖旨批出,使之殺倭者,爾國水、陸將卒,一聽其節制可也。

    劉綎等駐兵大丘地,則彼賊不敢入全羅道矣。

    旣不得入於全羅,則賊必無糧,而自困矣。

    何憂不能進殺?」臣問曰:「錢世禎等兵,皆精銳雲,未可合勢殺賊乎?」經略曰:「提督忌功已甚,我自有處置之事,八千精兵,已爲句了。

    但此事爾二人與國王之外,切勿透漏。

    」 ○上敎大臣曰:「觀此書狀及稟帖,提督之不卽前進,實由於經略之令,經略用心,至爲未安。

    似當周旋於經略前,此意如何?今此聽令於劉綎之說,亦恐爲所賣,反緻提督之怒。

    或執言撤兵,所關非輕。

    且今之提督退兵,亦因乏糧。

    與開城府退兵一般,其爲不幸極矣。

    此予前日所以每以糧餉一事言之者也。

    至於劉員外,以爲糧餉事,恬不動念雲,尤爲未安。

    且我國將士,軍無統領,無一人出攖雲雲,此則由於元帥之不良矣。

    未知何以爲之?且予有過慮。

    賊屯據釜山,以爲久駐之計,而天兵因糧乏撤還,則何以爲之?議啓。

    」回啓曰:「兇賊勢大,天兵遠下,經略提督,互相推托。

    今觀經略牌文,則欲出萬全,務收全勝,戒勿輕進而已,初非掣提督,使不自由也。

    設使提督盡率手下兵,急擊殲盡,則此亦經略牌文內意也。

    但經略似是一責於提督,而自免於縱寇,此則誠爲未安。

    依上敎,令尹根壽,時時乘隙,隨事周旋。

    至令我國軍兵,聽命於劉綎之說,臣等所料,亦慮如此。

    隻使我國將官與劉綎,協同進勦而已,別無不聽提督令之語,提督雖怒,似難以此執言。

    至於糧餉一事,賊兵纔退,大軍猝下,遠處搬運,勢難及期齊到。

    湖南運穀,數過四千石,已爲運去,近日之內,姑無缺乏之患,而天將所言,則以爲一日不繼,輒以是爲托,誠爲悶迫。

    第觀前後狀啓,賊據釜山,架屋耕田,此言若然,勢將持久。

    若過旬朔,則雖竭一國之力,決無支撐之理。

    此是將來之大患,百計難措。

    加以兵使權應銖,大失本土人心雲,不可不遞。

    我軍無統,一不出攖之言,雖由於元帥之不良,將官之無能,彼此強弱,形勢頓異,其所雲無一人出攖,亦出於哄我之言。

    邊應星等捷報,亦必有聞矣。

    今雖未能布陣於平地,結陣相當,賊據熊川以下,遮遏水兵,三道水使,不能過其界雲,此則不可不汲汲圖勦,以通兩南水路,然後方議水戰,此意諭于都元帥。

    」 ○大臣啓曰:「昨日,尹根壽所啓,萬軍一月之糧,不過五千石,令吏曹判書李山甫,戶曹判書李誠中等,與本道及全羅監司,相議措置,儲峙于大丘等地之意,下書宜當。

    元均所送精利器甲,亦送于經略事,及欽賜銀三千兩,使在京大臣齎到提督營中,分給軍卒,且訴悶事,竝爲施行。

    隻令劉綎、吳惟忠、駱尙志,暫駐大兵府協力,我國兵馬,相機追勦之意,密諭于水陸將官,一聽劉綎約束節制,事極便當。

    而但必有經略可據明文,然後方可施行,此意枚擧,密諭于徐渻及各處將官。

    且更稟經略,使自處置,似爲得宜。

    且海州僻在一隅,天將未還之前,大駕留駐,甚非所宜。

    隻緣此處,勢難久駐,黃海一道,一樣蕩敗,物力稍集者,惟一海州,故爲此不得已之計矣。

    安嶽距直路不遠,勢甚便易,而無糧可恃。

    如可措置,此最便當。

    此意詳問于柳永慶,且待經略回咨,更議處之宜當。

    」上曰:「竝依啓。

    李提督處銀兩,盡爲送之乎?分給諸將官乎?齎去人處,詳言曲折。

    」 ○司憲府啓曰:「兩陵有變,董役方急,遺民還集,飢饉相望。

    大駕急時進前,然後可以督陵寢一日之役,救生民一日之命。

    而或曰少駐海州,或以安嶽爲便,論議誤之。

    使回巒根本之擧,漸至遲延,先王體魄,未易卽安,望哺髦髧,盡顚溝壑,揆之情禮,豈直未安而已乎?況提督曾以不爲速進京城爲言,又以不爲慰諭爲怒,及今退次忠州,無意進勦。

    大駕若急還都城,則其於策應祈懇,慰諭往復之事,亦有所便,請亟寢移駐海州之命,直進京城。

    」上曰:「已議于備邊司,而爲之。

    」 5月29日 ○壬午,憲府連啓,請大駕直進京城,上曰:「備邊司亦豈偶然計乎?」 ○遣戶曹正郞樸順男,齎欽賜銀三千兩,分給提督軍。

    「 ○上敎政院曰:「似聞京城賊壘毀破雲,無乃急遽乎?所築石塊等,若未得推還其主,則乃於都城修築時,爲可用也。

    城外賊陣,亦不可輕爲破毀之意,言于備邊司。

    」回啓曰:「兇賊設險據敵之意,姑當仍留諦視,而審處之事也。

    其石塊,則勢難推還本主,宜作公家之用。

    」 ○宣、靖陵改葬都監啓曰:「伏見《五禮儀》,大斂:『凡斂衣九十稱。

    』雲。

    先寢所用衣襨,當極盡爲之。

    而平時則皆自內出,今則當新造以用,而値此闆蕩之日,染色諸具,無從辦出。

    問諸尙方,則僅有紬五六匹之染具。

    大王位,則白帖裏、白古都雖多,而不至甚妨,如王後位,則上衣及裳,不可無染,長衣又近褻服,極爲未安。

    而入染一事,百計難措,不染而製,出於勢不得已。

    大王位九十稱,則冕服一,團領一,褡??一,染色帖裏一,白帖裏三十五,白古都五十,王後位九十稱,則長衫一,串衣三十九,裳三十九,長衣五十,串衣、裳、長衣,從入染之數製之,則僅至二三件,其餘未得入染者,不免從白用之。

    以此議于大臣,其意亦然,故敢啓。

    」 ○上引見備邊司堂上,左議政尹鬥壽、左贊成鄭琢、西川君鄭崑壽、知中樞府事鄭昌衍、昌山君成壽益、兵曹參判沈忠謙、左承旨洪進、弘文館校理樸弘老、持平李睟光、正言李尙信、檢閱趙維韓、申泳、假注書南以信入侍。

    上曰:「倭賊若留釜山,則豈有置賊於肘腋,而終能保全之理乎?若長驅,則無可奈何,何以則可以驅出於釜山乎?若不越海,則天朝救援小邦之恩,有始無終矣。

    經略之咨,有釜山立碑界限』之語,以此爲疑雲。

    中原人心虛誕,造作如此等語,宜速力辦。

    」鬥壽曰:「宜以此意,回咨極辨。

    」昌衍曰:「觀其咨意,彼亦非不知我國地方之所限,而此不過造言,以爲回軍之計。

    彼知我國以不勦賊爲憾,故欲以此等說,爲後日勢言之地,當奏聞辨白矣。

    」上曰:「若奏聞,則預爲措畫可矣。

    」忠謙曰:「若留屯南兵,與我軍合力,似易勦賊矣。

    」上曰:「賊勢無數,豈以萬餘兵能勦乎?不可易言之。

    」洪進曰:「咨文,則可爲矣。

    經略前者雖不欲接見,自上親往面訴可也。

    彼雖不見,亦有周旋之事矣。

    」上曰:「姑爲此咨,觀其所爲而處之。

    諸人皆以爲賊離都城,卽當捲歸,而予則知其不去。

    彼非偶然出來,豈一朝無端撤去乎?」弘老曰:「自上親往經略前,至誠極陳可也。

    前日自上亦有提督前,單騎馳進之敎,而備邊司以冒熱勞動爲不可,止之矣。

    然事有機會,今若親懇,則上國士氣亦必振矣。

    若隻往復文書,遲延時日,而遽卽回軍,則皇上恩德,亦必不終。

    況文簿之間,辭不達意,而上國將官論議不同,每以爲:『爾國不以刻骨討賊爲念,隻委於天兵。

    』而頃見皇勑,則似無回軍之理,而及今事勢如此,我國之事,何以結末乎?」鬥壽曰:「李舜臣狀啓陪持人曰:『水戰時,必誘引倭賊,使之出海,然後可擊,而今則雖引不出,無便可擊。

    」上曰:「卽見李億麒狀啓,亦如此。

    水戰亦不可爲矣。

    且火藥,家家必備,如置弓矢可也。

    」昌衍曰:「如禁軍試才,亦以銃筒爲之,可也。

    」睟光曰:「京城日望車駕之臨,必須直抵。

    然後山陵之事,亦可易就。

    提督亦以不頻緻慰爲言,大駕須速進京城,親見提督,可也。

    」尙信曰:「日氣雖熱,自上必親進面訴,至誠感動,則提督必不回軍矣。

    」上曰:「提督言於洪純彥曰:『戰則在我,而進退之權,則在於侍郞。

    』以此觀之,侍郞必節制也。

    」忠謙曰:「提督於經略,進退惟命,有同下卒雲。

    」昌衍曰:「提督雲:『吾與經略,勢不兩全,經略若在此,吾當遞還。

    』又曰:『有功則歸己,有罪則歸我。

    』雲。

    」洪進曰:「許弘綱彈章,備言經略心術雲,今者謝恩表辭,有若盡爲恢復者然,此後如有奏聞之事,則何如?」睟光曰:「提督回軍事,咨文又來,自上尤宜急急前進矣。

    」上曰:「經略尙不得見,況提督乎?事勢當參酌。

    經略欲探我國情,使言所欲言者。

    初見時,雖似驚駭,觀其意思,必欲安頓我國。

    雖留三年,當屯長奠堡,欲以好樣爲之雲,其意豈徒塞責而止乎?」鬥壽、鄭琢、忠謙等曰:「彼旣奉命而來,豈可置賊梁、蔚之間,而經先撤兵乎?自上所見,極是矣。

    」 5月30日 ○癸未,憲府連啓,請大駕直進京城,上曰:「經略使之勿去雲,觀勢爲之。

    」 ○大臣啓曰:「我國之所恃者,隻是天兵,而天兵捲還,更無可倚。

    經略前,雖屢度咨請,何可必期其有爲也?伏聞:『北方防戌,夏時則最歇,而頃日倭賊在北時,土兵等多緻捷,銳氣不衰,可以一當百,至今尙有思戰之心。

    』雲。

    精抄二百餘名,由陽德,歷黃海山郡,直赴戰所。

    且成允文,雖有人言,威稜甚嚴,親冒矢石,最合戰陣之用。

    而近日在彼已久,詳知某人可用,令允文率領,作急出來事,下諭何如?」上從之。

     ○以禁府罪人金貴榮,中路身死書狀,傳于政院曰:「金貴榮,勿爲檢屍,其子金闡,雖有可疑之迹,時無現著之罪,宜令放送,使之埋葬其父。

    」 ○備邊司啓曰:「兇賊屯聚釜山或雲易以新兵,而天兵撤回,幾盡踰嶺,隄防之策,更無可倚。

    自此調遣諸將,皆作無事之將,不能爲輕重有無。

    昌原最是要衝之地,府使張義國,以年老儒生,必難効力行陣,易之以樸名賢、鄭希賢、洪季男、宋悌中一人。

    則非但防戌勦賊,如熊川、金海等地,亦有所賴矣。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慶尙右水使元均狀啓,守令以水使非節制之官,凡所號令,全不聽從雲。

    目今綱紀解弛,爲將者,不能措手足,姑依狀啓,通訓以下守令,分輕重自斷治罪。

    」上從之。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三十八〉 六月 6月1日 ○朔甲申,上在永柔縣。

     ○禮曹以冠服制度入啓,上曰:「我國,每事虛文,頃日傳敎,先從衣帽者,非此之謂也。

    不須爲此冠服。

    天朝人每笑其寬袍大袖、頭戴大帽。

    劉員外,至於移咨革改。

    今但依華制,上下人員,冠服外戎服及裏衣,則皆窄袖;禁軍以下、公私賤,則皆着小帽,毋得着笠,若著氈笠,則勿禁可也。

    更爲磨鍊以啓。

    」 ○戶曹啓曰:「右議政兪泓狀啓:『國計闆蕩,救荒及陵軍糧料,日就耗減,春而不耕,秋無所收,稷、粟、木麥,今猶可及耕,而畿甸列邑,已無所儲。

    已令江原道輸送稷、粟、木麥各一百石、忠淸道各三百石、全羅道各四百石矣。

    如江原、黃海等道,又定晩穀之種。

    至如牛隻,則京畿已無所餘,中朝所送在義州農牛二十一首,業已出來矣。

    」 ○司憲府啓曰:「皇靈所及,京賊雖退,而密陽以東,尙復屯聚,焚蕩殺掠,比前尤急。

    至以釜山謂之舊穴,立石爲界,以欺天將,頓無渡海之意。

    目今事勢,極爲危急,而伏見聖節使齎去謝恩奏草中,有腥氛蕩掃、窟穴都空,數千裡之封彊、二百年之基業,一朝還其舊土等語,似是兇賊盡勦,區域悉復,此後都無事者然,殊甚未穩。

    請令承文院,更加商確措辭。

    」上從之。

     ○禮曹啓曰:「伏見謝恩使鄭澈書狀,廟號等意外酬答之事,令朝廷商確定奪,走卽輸送雲。

    數條定奪,入啓矣,廟號則外國自麗代以來,臣下尊稱其君,襲謬因循,至今不改。

    然而至於事大文書,隻用賜諡之號,廟號則一切不敢用也。

    通信使,則非通好也。

    庚寅年,日本刷還本國漂流人民,隻一度送人,因偵探賊情而來矣。

     ○承文博士李蕆問安于劉員外,來啓曰:「員外曰:『上國掃除平壤、開城、王京之賊,仍留兵鎭守。

    又追趕踰鳥嶺,到尙州,天朝之於爾國,不遺餘力矣。

    今聞倭賊將犯全羅道,聲勢甚急。

    爾可轉報國王,極擇賢將,防守本道可也。

    』又曰:『討賊恢復,天兵之責也,至於防守,專在爾國,不可緩也』。

    」 ○備邊司啓曰:「移駐海西,已定於初七日,而經略咨文中,有要請和暫駐相會之意,今日事勢,似難前進。

    」上從之。

     6月2日 ○乙酉,備邊司啓曰:「伏見接伴使從事官安大進書啓,我國之待提督,非不至矣,而提督常有不滿之意,眞所謂報者倦,而施者無厭。

    其中,或有難行者,或有易行者。

    如以手劄勞問,以緻懇款之意,覓送紅花,求得精細苧布,入染加給,及覓送救療傷病軍人藥物等事,則不至難行,何以爲之?且欲略設犒宴於京城雲,畿輔物力蕩竭,固知難行。

    然彼旣屢言,而在我之道,不可一向落莫,隨便從略設行之意,下諭于在京大臣宜當。

    且宴用女樂,固爲重難,前者天使時,亦用女樂。

    彼旣要見,若臨時強迫,則不無難處之患,似當預備待令。

    若或言及以國家遭變、山陵禍慘,不敢張樂,再三辭拒,而強迫不已,則權宜用之。

    」傳曰:「手劄事外,竝依啓。

    」 ○聖節方物。

    禦前:白苧布貳拾匹、龍文簾席貳張、黃花席八張、滿花方席五張、雜彩花席二十張、人參五十觔、虎皮貳張、豹皮二張、獺皮五張、鏡面紙四十張、白綿紙四百張、畫硯二面、黃鼠毛筆一百枝、眞墨一百笏、白扇一百把、雜色馬二十匹。

    仁聖懿安康靜皇太後陛下:白苧布十匹、雜彩花席六張、油單紙二十張、白扇二十把。

    慈聖宣文明肅皇太後陛下:白苧布十匹、雜彩花席六張、油單紙二十張、白扇二十把。

    中宮殿下:白苧布十匹、雜彩花席六張、油單紙二十張、白扇二十把。

     6月3日 ○丙戌,司諫院啓曰:「行戶曹參議洪仁恕變生之初,以病落後,時月旣久,來詣成川。

    及東宮移駐之日,又稱病不爲陪行,半載之後,始爲來現,無汲汲赴難之義,譴責不施,爵命遽加,請命罷職。

    廣州牧使趙挺,前以近侍之臣,受王命,奉禦劄于東宮,橫騖他處,遲回不前,及聞東宮來駐近地,始乃緩緩呈納,其委棄君命之罪大矣。

    請命拿鞫。

    」上曰:「洪仁恕遞差。

    趙挺,不過因路梗、事勢而然,不須拿鞫。

    」 ○經略接伴使尹根壽馳啓曰:「經略書:『前日謝恩之行,今在何地?一面,令尹陪臣,通於江上,暫駐使臣,一面,以我言急啓國王曰:「倭奴雖遁,尙聚釜山,或遁去、或勦殺,未有其期。

    諸將憚於征戰,指釜山爲倭舊巢,而朝鮮則已復,宜撤大兵。

    我於其間,力主毋撤,今方上本,請兵請旨,盡復寸土,終始妥帖,然後方是事完。

    」今爾國王謝恢復之恩,則非但與我請兵之本意,大相牴牾,諸將亦如執此,以爲口實,朝廷亦將遲疑猶豫,則爾國大事去矣。

    我言,千萬勿漏。

    待釜山之賊勦殺,然後發送甚當。

    事機關重,不可不周全。

    』」 ○備邊司啓曰:「伏見經略小帖,其意欲勦賊盡殲,妥帖無憾,然後方可謝恩雲,極爲喜幸。

    但稽遲謝恩,中朝曾已爲言,而三京已復,不可不上本稱謝。

    若倭賊尙屯嶺南,疆土未盡恢復,急速進兵,期於盡殲之意,別成一奏,付于鄭澈之行,似爲兩便,但與經略之意有異,將此曲折,急遣侍從一人,與尹根壽相議,稟問經略,若以爲姑停雲,則似難強送矣。

    一邊急馳宣傳官,下諭于鄭澈,姑令停行。

    」 ○政院啓曰:「聞劉員外今日宿平壤,明日過順安、肅川,抵安州雲。

    前有接見之命,故敢稟。

    」上曰:「此時接見劉員外,極關重。

    以示不可撤兵之意,及辨明釜山割與等事,極盡措辭,作稟帖入啓。

    」 ○以劉員外前稟帖,傳于政院曰:「此措語甚當。

    但釜山我地之意,不可不力辨,似當添入曰:『小邦與賊,限隔重溟,釜山是東萊連陸之地。

    寧有割棄與賊,而可以保國之理耶?小邦雖愚,應不至此』,以此意添入何如?更爲參商。

    」 ○備邊司啓曰:「彼賊屯據嶺南海岸,將有持久之勢,他道之兵,千裡孤懸,不無潰散之虞。

    不得已以力戰驍將,爲近賊,各邑守令,使之環繞攻之。

    但此人等,或已陞堂上,曾經防禦使、助防將等職,或已陞三品,而降授郡守、縣令,渠輩不知朝廷本意,恐有缺望解體之患。

    此意下諭于都元帥,使之遍諭,更加奮勇討賊,俾効殊功。

    」 ○慶尙右道水使元均馳啓曰:「臣,今與湖南舟師,已爲下海。

    熊川、昌原之賊,雄據如前;熊浦之賊,稍稍添入,倍前熾盛,據險不出。

    金海、梁山兩江留泊之賊,疊相出入,唇齒相依,扼其釜山之路。

    舍此賊藪,冞入釜山,則前後之賊,腹背挾攻,實是危道。

    爲今之計,莫若以陸兵,直擣熊川,驅出洋中,舟師可以相通,先擊熊浦,次次攻金海、梁山,轉輾勦滅,可通釜山之路,而旣無陸兵,他無殲討之策,苦待天兵之至。

    天將令我師,先焚釜山賊船,然後從後急擊雲雲。

    此間處置,實爲狼狽。

    大槪舟師,前春數月,齊屯海上,百般進退,萬無誘出之勢,已爲經驗。

    臣之淺計,使陸兵,急速進擊,期於水陸合攻。

    」 6月4日 ○丁亥,聞劉員外自京來,上幸肅川以候之。

     ○上敎政院曰:「此府屢經行幸,民之勞苦,可勝言哉!不可施恩典耶?」政院請蠲減貢物,上從之。

     ○諫院連啓:「請趙挺拿鞫,洪仁恕罷職。

    」答曰:「仁恕已遞,不可罷職。

    趙挺罷職。

    」 ○禮曹啓曰:「伏見左議政尹鬥壽書狀:『侍郞旣許一會;王通判、張旗鼓言:「一兩日內,從速來會雲。

    」自此大駕直向安州,事甚便好。

    今夕員外接見後,明早向安州何如?」上曰:「劉員外未到前,來會雲雲,而員外今已回來,此時似難往見。

    且侍郞亦極避嫌,相會尤難。

    」禮曹啓曰:「自上欲見侍郞久矣。

    今幸許會,此機難得。

    侍郞前雖避嫌,今有始悟之意,恐無所難也。

    」上曰:「更爲探知,然後可往。

    今難直進。

    」 ○左議政尹鬥壽,自安州還,上引見。

    鬥壽啓曰:「經略言:『我若與國王懇款,慮或多言。

    此間之事,爾豈盡知?玆闕相會之禮久矣。

    數日內欲與相會,爾卽啓知國王』雲。

    」上曰:「討賊之事,經略雲何?」鬥壽曰:「將官不聽命令,故欲題奏論罪,兼請新兵雲。

    」上曰:「爲將而不得論將官罪乎?更請新兵,何時討賊乎?今見經略所爲,極爲殊常。

    」鬥壽曰:「王通判力主和議雲。

    」上曰:「通判亦見經略所爲,而爲之耳。

    請兵之請,亦不可信。

    其意,欲討賊,而題請耶?」鬥壽曰:「臣聞題奏,專爲論罪諸將,兼請新兵雲,而其意則不得詳知矣。

    」上曰:「此賊不去,兇謀叵測。

    經略何以爲言?」鬥壽曰:「經略言:『今月二十日內,賊當盡去』雲雲。

    」上曰:「賊退後,將官還來雲耶?」鬥壽曰:「留防嶺外雲。

    」沈喜壽曰:「經略數日內,欲與相會雲。

    接見擧動,何以爲之?」上曰:「經略初不欲見,今何欲見耶?」鬥壽曰:「通事言:『會見之事,王通判力勸』雲。

    經略言於臣曰:『酒禮等事,一切勿爲。

    但請速見而已。

    吾所以必欲速見者,劉員外在此,則無國王下處。

    國王,若欲速臨,吾當止員外之行』雲雲。

    」上曰:「相會不須強請。

    提督聞之,無乃怒乎?」鬥壽曰:「提督豈以此爲怒乎?且非臣強請,王通判先出此言。

    」上曰:「予意欲使人,以探經略之意曰:『劉員外今已回來,國王擧動,何以爲之?』以此問之,然後進之似當。

    」喜壽曰:「經略今有待候之意,自上不可不速爲擧動。

    」鬥壽曰:「與臣接言,非如前日落莫。

    且令盡言所懷,其意懃懇。

    此可會見之時也。

    」喜壽曰:「員外雖在百祥樓,尙有衙舍,可以住駕。

    」鬥壽曰:「若不往見,則千古之恨。

    」上曰:「豈有不得見之理耶?」上又曰:「提督雲:『經略存,則我當去。

    』其不相得如是,豈有成事之理?經略令諸將,聽命於劉綎雲,此亦失體甚矣。

    」上曰:「天將欲留置此賊於釜山耶?」鬥壽曰:「經略雲:『豈可使賊留釜山耶?』」上曰:「兵糧垂乏,而民力已竭,轉運亦難,何以爲之?」鬥壽曰:「如使吳惟忠、駱尙志等兵,留防嶺外,餘皆還送,可矣。

    」上曰:「餘兵還送,猶可禦賊乎?」鬥壽曰:「餘兵雖存,無所用之。

    」上曰:「數日內,欲爲相會,則今日往見,似無妨。

    」遂罷黜。

    卽定行安州之計,留宰臣,問安于劉員外,仍告曰:「經略欲速相會,自上今向安州」雲。

     ○上次安州百祥樓。

    遣張雲翼,問安于經略;遣趙維韓,問于諸將官。

    經略卽遣官謝。

    張旗鼓〈九卿〉、王通判、〈君榮〉、王中軍〈廷恩〉等曰:「聞國王來幸,當先差官,迎候于中路,而國王之行,爲老爺,在下將官,先使人問安,似爲未安,玆未敢矣。

    國王先問,極爲多謝,但未見老爺前,不相通問可也。

    俺等玆未回答」雲矣。

     ○接伴使尹根壽啓曰:「臣等出郊外,迎駕入來後,王通判、王中軍、張旗鼓三人出示儀註曰:『爾所見如何?』答曰:『但主南客北之禮,與前日接待詔使之禮,殊異矣。

    』通判等曰:『前日詔使,皆是五六品官,今老爺二品官。

    且爲爾國來,爾國所當待之如前。

    且中國主客之禮如是。

    以主待客,不無相讓之道』雲矣。

    張旗鼓以客東主西之禮,更稟于經略,經略許之曰:『自前接待詔使之禮,如此雲,依此爲之。

    』」 ○知中樞府事金睟狀啓:「贊畫,當日宿黃州,明日當到平壤。

    招通事樸仁儉言曰:『今日東報來到,說稱沈惟擊過海,往關白所在處,則關白喜其來,待之甚厚,言曰:「小邦豈有侵犯天朝之理?卽此朝鮮賣買之人,鉤我上犯,本非小邦之意。

    」雲雲。

    』仁儉曰:『這事不可多言而可知。

    倭奴自來奸詐,老爺已知他所爲也。

    』贊畫曰:『不必多言。

    我亦知道。

    』仁儉仍問:『王子不知幾時出來?。

    』贊畫曰:『不久放還雲矣。

    』仁儉又問:『淸正時在何處?』贊畫曰:『在於釜山,亦將收拾去了雲。

    』仁儉曰:『訪得東報,國王知道?』雲,則贊畫曰:『不須見也。

    隻把意思,說與金尙書,啓知國王』雲,仍曰:『謝、徐兩公,則關白以天使敬待』雲雲。

    」 6月5日 ○戊子,上在安州。

     ○上先遣近臣,問安于經略,經略門下人言:「自前奉使朝鮮者,皆五六品位卑之官,故爲東西相向之禮。

    今不可仍舊爲之,故俺等昨日,議定以南北之坐。

    老爺之意,以爲朝鮮,旣以東西設位,國王若讓以南北之坐,則猶可從之。

    在爾國王之道,推讓爲得。

    」雲。

     ○上幸安興館,接見經略,諸臣皆步從。

    上至中門外,經略出迎。

    上與經略相楫入門,及階,上又揖,相讓而升堂。

    上端拱立,傳言曰:「皇恩罔極,請行謝拜,」經略許之。

    上四拜三叩頭,經略答拜。

    上曰:「小邦垂亡,蒙皇恩再造。

    大人奉勑遠臨,多勞貴體,無任感激之至。

    」仍曰:「大人恩德罔極,請別行四拜。

    」經略曰:「旣爲四拜,以謝皇恩,不須別拜。

    」經略請行茶禮。

    進茶,經略與上就筵中,換茶鍾就坐飮。

    飮訖,上曰:「大人恩德罔極,請先拜於庭,以謝萬一。

    陪臣亦欲獻拜,以謝罔極之恩,請於庭內,入拜如何?」經略曰:「俺承皇命以來,不可稱謝。

    」仍曰:「提督報帖雲,貴國割棄釜山與賊,且立界牌雲,然否?」上曰:「釜山、東萊,連陸之地,小邦豈有割與讎賊之理乎?小邦疆土,自我祖先,受之於天朝,烏得私自割與乎?割地與賊,終無保國之理。

    小邦雖愚,寧不知之!」經略曰:「我亦不信。

    」又曰:「倭奴自謂:『其數三十萬、或四十萬』,而此不過虛張之說,無足畏也。

    今提督已還王京雲,而劉綎等時留嶺外,又有南方炮手,徐當有處之之道。

    糧餉等事,盡力爲之。

    且俺有可爲事,將釜山不立界牌,不曾割與等事,更爲回咨。

    我則已知之,別有所爲,故再三言之耳。

    」上謂沈喜壽曰:「經略疑慮,猶未釋然。

    不可不明辨。

    」上曰:「小邦果割棄釜山與賊,則本鎭僉使鄭撥及東萊府使宋象賢等,豈有死賊之理乎?」査看年前咨奏,則明白無疑矣。

    況小邦與日本,限隔重溟。

    彼烏得越海而居住?實萬萬無此理。

    「經略曰:」萬無此理,我亦知之。

    然更將萬無之意,回咨以送。

    軍兵、糧餉之數,亦爲明白回咨。

    「上曰:」倭賊情狀,大人洞燭,分付至此,恩德罔極,感拜不已。

    釜山事及軍兵、糧餉數,當更爲明白咨呈。

    「經略曰:」俺聞慶尙一道,鳥嶺最險。

    不可不設關防戌,以備日後之患。

    貴國善後之策,莫急於此。

    「上曰:」大人分付至此,無任感激。

    設關事,則當依命。

    「經略曰:」我則盡勦此賊而後還。

    倭奴一日不去,則俺亦一日不去。

    俺不去,則提督自不得撤回。

    勿以倭奴爲念。

    前日不殺倭奴,亦有深意,勿疑。

    「上曰:」感激罔極,不知所謝。

    「經略曰:」國王急回京師,修改宮室,安輯遺民,以爲永世之圖。

    如有相議事,遣陪臣以通,俺亦盡心承敎。

    且此後勞問、饋遺,一切勿爲。

    「上曰:」小邦感大人恩德,無以表。

    今蒙尊敎,亦當依命。

    且小邦殘敗已極,館待之禮,亦多違慢,尋常惶恐。

    「上還禦百祥樓。

    經略欲回謝,上遣近臣辭之。

     ○上移禦公衙。

     ○上幸百祥褸,接見劉員外。

    上曰:「大人爲小邦遠勞,畿甸近處,已經焚蕩。

    殘敗之餘,且有違慢之事,尤爲未安。

    」員外曰:「居民流散,殘敗已極,傷心慘目,不覺淚下。

    俺下淚,民亦放聲而哭。

    俺見兪泓,十分分付措置,而闆蕩之餘,恐無着手之地。

    」上曰:「若非皇恩,此亦何存?存十一於千百,莫非皇恩。

    」員外曰:「貴國之事,極難收拾。

    俺與宋爺言及,亦爲嚬蹙。

    」上曰:「倭賊尙留釜山,奸謀回測。

    至以割與釜山,樹立界牌爲言。

    」員外曰:「觀貴國《輿地勝覽》,釜山實貴國南邊要鎭。

    對馬島賊,勢不得越海而居住,豈有是理?俺亦不信。

    俺在雲南,慣知此賊情狀。

    此賊每作如此說話,以惑人聽。

    」上曰:「倭奴奸狀,大人洞燭,多謝。

    經略大人前,亦傳此意是望。

    梁山、釜山、東萊等處,兇徒遍滿,奸謀叵測。

    至於蓋屋、耕田,爲久住計而,天兵不進,恐不得雪祖先羞,日夜痛憫。

    惟恃皇恩曁大人宣力耳。

    」員外曰:「貴國欲守王京,則不可不先守鳥嶺。

    賊中如有傑出者,知其爲要害,而先據是嶺,防遏天兵,則制之極難。

    須速遣幹能宰臣,相彼險要,設關以防。

    」上曰:「經略大人,亦以設關爲言,而小邦未知守禦之策。

    且他處岐路甚多,防守爲難。

    惟大人敎之。

    」員外曰:「我聞鳥嶺是大路,宜置大摠兵於此以鎭之。

    又於鎭川、木川小路等處,遣偏將以防之。

    鳥嶺自是天險,而申摠兵不守此險,退而搏戰於原野,失策甚矣。

    」又曰:「俺見沿海各站,兩麥收獲,民有所賴,王京則殘敗已極,飢饉亦甚,慘不忍見。

    」又曰:「倭賊言天朝鳥銃、長鎗,爲可畏雲,貴國亦可學也。

    前日開城倭賊,擄貴國人民,造作銃筒雲。

    貴國亦知此妙而學之,則必能矣。

    俺等出去,則貴國無所賴,速令訓習爲佳。

    」又曰:「劉綎、吳惟忠,亦各五千,留防嶺外。

    」又曰:「貴國自高句麗,號稱強國,邇來士民,唯事耕田、讀書,馴緻此變。

    今天朝使貴國爲金甌,貴國知否?」上曰:「釜山、鳥嶺,相距無幾。

    賊若更肆,恐失已復之地矣。

    」仍出示《東國通鑑》曰:「觀此前史,釜山、鳥嶺,相距甚邇。

    然此賊幾盡退遁,必不敢復肆矣。

    」茶禮畢,員外曰:「我見王京,風景佳勝,風水亦好,文人才子,多出於此,而但東邊極虛,宜立廟堂以鎭之。

    我見漢江,形勢雖勝,上流楊根等處皆淺灘,可步涉,守之甚難。

    臨津、大同上流,亦皆淺灘。

    不知貴國何以守之耶?」上曰:「大人臨陋邦,實千載之幸。

    今日防守,何策爲得?唯大人所敎耳。

    」員外曰:「徐當用別紙,條列以上。

    」又曰:「急還王京,須及大軍未撤之前,修蓋房屋,安揷人民。

    」上曰:「大人所見,平壤、京城,形勢孰勝?」員外曰:「我見平壤,地勢極好,而變亂恒出於東萊,不宜退坐于此。

    京城外,更無可居之地矣。

    」上曰:「非欲退坐于此,隻問形勢之如何。

    」員外曰:「俺見此《東國通鑑》,貴國自古,隻備西北,不備東南,未知厥由。

    」員外就上前握手曰:「遠臨勞慰多謝。

    」舍淚緻謝,上亦舍淚緻謝。

     ○以弘文館校理金信元,爲義州牧使。

     ○上敎贊畫接伴使金睟曰:「聞劉員外頗曉天文、地理,又能太乙數。

    今東方再造,國家之事,復有大於此者乎?今日渠論我國事,吐露心肝,小無間隔。

    予欲與此人,共到京城,重視形勢。

    渠更向京城,則不須言之。

    若無向京之意,則卿須乘間微稟曰:『國王感大人恩德罔極。

    大人來臨弊邦,千載一幸。

    國王欲奉大人,親到京城,得聞咳唾之論,奉以周旋,以爲東方億萬世生民之福,而惶恐不敢請之。

    事定之後,願大人柱駕何如?』雲雲,則必有所答。

    卿速卽回啓。

    」 ○申時動駕,三更還到肅川府。

     ○全羅道觀察使權慄啓曰:「去四月初八日、九日,臨陂縣地白沙、玉浦、石浦首尾三四裡,汐水一派,廣可數尺,赤如血色,回潮時還滅。

    乘舟人汲水斟掌,則赤色猶然,變異非常。

    鹹悅縣熊浦之水,亦如是雲。

     ○經略移咨:大槪,本國八道之中,某道、某邑,倭奴盡數占據;某道上犯;某道未犯;某處某道,全未入境,逐一備細,開寫明白,咨復施行。

    回咨曰:『如平安道平壤府城、中和、祥原等郡,俱經焚蕩占住。

    寧邊、肅川、成川、定州、安州、龜城、朔州、昌城、義州、江界等府鎭、德川、順川、熙川、雲山、嘉山、郭山、宣川、鐵山、龍川、渭原、碧潼、博川、理山、寧遠、慈山、價川等郡、甑山、鹹從、江西、永柔、龍崗、三和、順安、江東、三登、陽德、孟山、泰川、殷山等縣,俱賊未入境。

    黃海道黃州、海州、瑞興、平山、豐川等府鎭、鳳山、谷山、遂安、信川、安嶽、載寧、白川等郡、新溪、牛峯、文化、松禾、長淵、甕津、康翎、殷栗、江陰、長連、兎山等縣,俱經焚蕩占住。

    隻延安府一城,守臣固守,奮勇拒敵,賊遂大挫而去。

    京畿廣州、驪州、坡州、楊州、水原、富平、利川、仁川、長湍、南陽等府鎭、楊根、豐德、加平、安山、朔寧、安城、麻田、高陽等郡、龍仁、振威、永平、陽川、金浦、砥平、抱川、積城、果川、衿川、通津、交河、漣川、陰竹、陽城、陽智、竹山等縣,俱經焚蕩,亦有占據。

    江華、喬桐等府縣,俱賊未入境。

    江原道原州、淮陽、襄陽、春川、三陟、江陵、鐵原等府鎭、通川、平海、旌善、高城、扞城、寧越、平昌、等郡、金城、蔚珍、歙谷、伊川、平康、金化、狼川、洪川、楊口、橫城、麟蹄、安峽等縣,俱經賊患,亦有占住。

    慶尙道慶州、星州、安東、昌原、金海、密陽、善山、大丘、東萊等處府鎭、草溪、蔚山、梁山、淸道、醴泉、永川、興海、金山、鹹安、陜川等郡、慶山、固城、巨濟、義城、泗川、鎭海、開寧、三嘉、高靈、宜寧、河陽、龍宮、彥陽、漆原、仁同、聞慶、鹹昌、知禮、玄風、軍威、比安、義興、新寧、靈山、昌寧、機張、熊川等縣,俱經焚蕩,占住。

    靑松、寧海等府、榮川、豐基、鹹陽等郡、南海、盈德、居昌、奉化、河東、淸河、安陰、丹城、禮安、迎日、長鬐、眞寶等縣,俱賊未入境。

    隻晉州一城,本鎭官固守拒賊,斬殺甚衆,賊遂遁歸。

    鹹鏡道安邊、德原、鍾城、慶興等府鎭、文川、高原、三水、端川等郡、洪原、利城、明川等縣,俱經賊患,亦有占住去處。

    忠淸道忠州、淸州等鎭、淸風、丹陽、槐山等郡、文義、堤川、懷德、延豐、陰城、淸安、鎭川、永春、報恩、永同、黃澗等縣,俱經焚蕩,亦有占住。

    公州、洪州等鎭、林川、泰安、韓山、舒川、沔川、天安、瑞山、沃川、溫陽等郡、鴻山、德山、平澤、稷山、定山、靑陽、恩津、懷仁、鎭岑、連山、尼山、大興、扶餘、石城、庇仁、藍浦、結城、保寧、海美、唐津、新昌、禮山、木川、全義、燕歧、靑山、牙山等縣,俱賊未入境。

    全羅道珍山、錦山等郡,龍潭、茂朱等縣,俱被焚掠外,羅州、光州、南原、長興、順天、潭陽、濟州等府鎭、寶城、益山、古阜、靈巖、珍島、淳昌、金堤、礪山、靈光、樂安等郡、昌平、臨陂、萬頃、金溝、綾城、光陽、龍安、鹹悅、扶安、鹹平、康津、玉果、高山、泰仁、沃溝、南平、興德、井邑、高敞、茂長、務安、同福、和順、興陽、海南、求禮、谷城、長城、珍原、雲峯、任實、長水、鎭安、大靜、旌義等縣,俱賊未入境。

    隻全州府一城,賊至城外,望見守備完固,不犯而退。

     6月6日 ○己醜,上自肅川府,還永柔縣行宮。

     ○以督捕使樸晉獻捷,上曰:「我軍尙能捕賊如此,而天兵不擊而還,寧有如此之事?此書狀別無可諱之事,送于判中樞處,使示經略。

    」 ○諫院啓請拿鞫趙挺,上不允。

     ○上曰:「當初倭賊之退歸也,人皆動色相喜謂:『倭不日歸巢』,無意追勦。

    予力言其不然之狀。

    到今倭賊屯據釜山,無意還歸。

    今見吳、劉二將稟帖,則此二人非憚戰,亦非妄言者,賊衆極爲浩大,賊情極爲叵測。

    我國之憂,於斯爲大。

    天兵捲還之後,賊長驅向北,則未知東土之如何也。

    夫三軍,係於元帥,都元帥金命元,性頗庸懦,人莫不知之。

    雖違令之將,不能斬一揭竿。

    自古如是而爲將,予所未見。

    予意,依前傳敎遞差,以權慄爲都元帥,但全羅監司,未知以何人爲之。

    此等事勢,須反覆籌度以啓。

    」回啓曰:「伏承聖敎,都元帥金命元,受任逾年,凡所措置,多有不厭人望。

    前日,屢承遞差之敎,而臨陣易將,似非其時,故不敢請遞矣。

    今承上敎,遞去無妨。

    但權慄旣爲都元帥,則本道監司,極難其人。

    就其可者而言之,李廷馣、成泳、丁允祐似爲可合。

    幷稟。

    」上曰:「此三人皆未洽。

    更議以啓。

    」 ○備邊司啓曰:「督捕使樸晉,領李時言、金應瑞、鄭希玄,有此克捷,誠非偶然。

    自上優示賞典,激勸軍心,允合奬礪之道。

    但金應瑞、鄭希玄,當初削加,亦出於事情之不然,而轉鬪千裡,屢立戰功,今次捷獲,亦在軍疲糧盡之中。

    士卒皆蒙厚賞,而將官尙未蒙復爵之恩,恐有解體之患。

    」答曰:「幷復爵官敎成送,此意幷入于下書中。

    」 ○備邊司啓曰:「今此謝恩使之行,當初三京已復,不可不速爲修謝,以明皇上恩威矣。

    玆者釜山之賊屯聚,經略初許其行,今言姑停以待雲。

    此其意亦有所在。

    謝恩使姑令留中道若幹日,更待完事後,發程無妨。

    以此意下諭于寅城府院君鄭澈。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密陽屯賊不爲不多,而樸晉等所領軍兵,不過二百,緻此克捷,至爲可嘉。

    經略見之,必能料彼我形勢。

    雖不能大擧勦殺,嶺南所留天兵精銳者,亦且萬餘,或有因此增氣,撥起追勦之理。

    此書狀依上敎,急送于尹根壽處,使示經略。

    且陳賊勢已老之意,以動經略。

    上曰:」馳一宣傳官,送此書狀于尹根壽,使示經略。

    軍功人等,今日內,各別優等論賞。

    樸晉處緻此克捷,極爲可嘉之意及倭賊未去之前,天兵必不撤回,另加戮力之意。

    遣宣傳官急急下諭,使有所恃。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體察使柳成龍狀啓二道,其於保國、禦賊,不遺餘策。

    其中所雲我國之事,事急則蒼黃失措,事過則懈弛無爲雲者,眞善喩也。

    請留天兵,鎭守敎訓,此正今日之急務。

    留兵之事,則已經奏準,事在應行。

    雖已留兵,而不爲鍊習我軍,悠泛度日,則終歸於無益。

    將狀啓事意,下諭於兩南監司,令兵、水營、大邑及武將、守令,所守之邑,選兵操練,打造器械,日夜學習,而賞典及優恤等事,一如狀啓之意,本司略成事目。

    隻嶺海沿海之邑,賊未退還,不無持久之患,抄軍赴戰,亦不可緩,而疲兵滿萬,不如精卒數百。

    諸道官、義各陣,驍勇善戰,以一當百之卒,雖不多得,必有一二之撥萃者。

    本司已令考出於各道軍功狀啓中矣。

    亦令各道監司,通諭官、義諸陣之將,或爲軍官,或爲牙兵,使之經久率防。

    」上曰:「觀此回啓,不可如是泛泛。

    本司宜別用力。

    柳成龍謂秀吉不足虞,以予留意防禦,爲不然。

    今見其二道書狀,足資一哂。

    然其言則皆至言也。

    在今備邊司,無有爲此一言者。

    其言皆體行無替,可矣。

    」 ○以柳永慶爲行戶曹參議。

     ○慶尙左道兵使權應銖馳啓曰:「大丘府留賊,五月十五日,無遺下去;卽日,天兵先鋒李摠兵,率軍入府。

    淸道之賊,五月十六日,亦爲退遁;平安左防禦使樸名賢、義兵將曹好益、別將樸宗男,領兵追踵矣。

     ○都元帥金命元馳啓曰:「唐人四名,自賊中出來曰:『賊酋一名,與天使兩相公,一時過海。

    兩王子以下及沈遊擊,時住釜山。

    其餘賊徒,仍留以待。

    』」 ○以各陣捷獲,移咨于經略曰:「中和郡守李恭達,統領精勇,本郡駒峴按伏夜戰,斬獲倭級一百七顆。

    黃州牧使金進壽等,本州簇錦溪面下營,斬獲首級一百三十顆。

    梁山郡守邊夢龍,本郡龍堂裡,尾擊倭賊後隊,斬首八十五顆、左耳二百八十四朶。

    按伏將李承男、樸億得,斬平壤賊三十五顆。

    倭賊向石灘地面,殺掠人蓄,召募官曹好益等亂射,斬獲首級一百五十顆。

    防禦使金應瑞等,於任子坪,按伏射殺倭賊,斬首二十五顆;竹山縣地面住箚,撞遇倭賊,不意亂射,斬級四十六顆。

    蔚山郡守金太虛等,安東地面住箚,與賊交鋒,斬首六十八顆。

    京畿防禦使高彥伯,楊州地面,截殺倭賊,斬首四十二顆。

    助防將洪季男,龍仁地面,遇賊廝殺,斬首五十八顆。

    防禦使高彥伯,高陽礪石嶺按伏,截殺倭賊,斬首八十七顆。

    慶州樸毅長,??選精勇官兵李慶龍等一百名,前往梁山郡沙化嶺按伏,遇賊二百餘名,就令棚丁砲手,夾路射放,斬獲首級五十三顆。

    鹹鏡北道郞度使成允文、統領助防將李之禮,官軍一千二百名,於鹹興府噓呼裡地面下營,斬獲首級四十七顆。

    黃海道防禦使李時言,於黃州貯楅院按伏截殺,斬獲首級二百三十三顆。

    韓明胤等,前往赤巖等處下營,仍調義僧法正等,斬獲首級四十四顆。

    金化縣監梁應運,領兵截殺,斬獲首級三十五顆。

    橫城縣監李廷檜,令把門將陳汝翼等,斬獲首級二十三顆。

    倡義使金千鎰,呈前後斬獲倭級,共二十二顆。

    端川郡守姜璨,前後斬獲倭級,共一百十五顆。

    鹹鏡北道評事鄭文孚,斬獲首級一百八十五顆。

    永興鎭節制使李汝良等,前往高原地面,斬獲首級一百八十五顆。

    虞候韓仁濟,斬獲首級六十五顆。

    安邊府使崔錪,使官兵,按伏鐵嶺,斬獲首級九十五顆。

    慶尙道節度使金沔,帶同全羅道義兵將任啓英,與崔慶會等,斬獲首級三十顆、左耳一百三十三朶。

    慶尙巡察使韓孝純,使裨將金光祖等,前往東萊府地按伏,斬獲首級六十八顆。

    當職爲照,小邦臣民,仰仗天威,得奮氣力,各勦兇醜,少有斬獲,至煩該部,節經題準,濫蒙賞典,慙懼交集。

    姑停轉報,以待事竣類奏,迎準經略兵部咨:『嚴飭該國臣民,協力勦倭,倂將各道斬獲次,開報本府,以憑咨覆,一體賚賞』,當職不敢擅停。

    除原獲牛馬、器械及零星物件,俵給效功員役。

    就將前後査解首馘、盔甲,差原任承文院校檢許徵,管押赴京本府,凡首級四百八十三顆、金漆盔甲共四十五部、左馘一千九百八十九朶、鐵頭盔三頂。

    」 6月7日 ○庚寅,諫院連啓,請拿鞫趙挺。

    上從之。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來自安州。

    上引見根壽曰:「何以來耶?」根壽曰:「曲折則書狀已陳之,而經略使之往矣。

    」上曰:「不知其所以然,想中朝必以經略所爲,爲非矣。

    且聞提督出書簡視人曰:『經略被論』雲。

    又言:『經略以倭賊退出爲己功,欲使奏聞天朝』雲。

    兩將不相得奈何?」根壽曰:「提督亦招劉綎,捲兵回還雲。

    且提督不受經略節制,必欲撤回,未知其意。

    」上曰:「提督若撤兵,賊必北來。

    將何以禦之?卿未聞經略被論之說乎?」根壽曰:「未聞。

    」上曰:「天將以朝鮮殘敗之餘,欲爲留兵,甚爲可嘉。

    然大軍若或持久,則糧道將何以繼之?經略以倭出京城爲己功,欲奏天朝。

    其間曲折,雖未詳知,而提督亦以大將領兵,若不咨稟提督,方遽以賊退,歸功於經略,至於奏聞,則非徒逢提督之怒,事甚難處矣。

    大槪經略之請我奏聞,不過爲邀功、自明兩事也。

    不然則擧兵討賊,此是堂堂大義,而欲以誘出爲功者何也?人言經略,甚爲嚴厲。

    意待我亦爲嚴簡。

    今見之則甚爲恭便,但未知禮文、節次爲如何也。

    釜山形勢,曾已圖畫詳知,而今又再請何歟?天將處事,非徒不正,喜造浮言。

    」根壽曰:「以我國樸晉等兵馬,合南下天兵,期於攻勦事,經略前咨請最善。

    」上曰:「天兵萬一失悞,則我國無如之何。

    必須待五六萬天兵,然後可以攻之。

    且見《吳》、《劉》稟帖,則多有難攻之意。

    以此觀之,賊勢之浩大,可知矣。

    釜山、東萊等賊,一枝先去雲乎?」根壽曰:「未能詳知。

    或雲次次入去雲矣。

    」上曰:「經略初頭失悞矣。

    當天兵乘銳,賊氣摧挫之時,進逼畿甸,預治兵械,賊退之時,躡後追擊,則可以成功,而及其遠遁雄據之後,始欲追之難矣。

    」根壽曰:「劉綎初欲伐之,而今乃若此,甚可虞也。

    」上命史官,招尹根壽、備邊司有司堂上、兵曹判書李恒福。

    上曰:「彼賊兇狡。

    揣知我國兵稂已盡,天兵遠來,必不久住。

    徐待回還之後,又復肆毒,則奈何?在京之賊,無故退還,必有奸謀。

    降賊必殺無赦,而至今使之生存,萬一或自中原,逃還本土,則又可慮也。

    」又曰:「以國我生疎之卒,學劍術,未易習熟。

    駱將在義州,敎我國人時,手執其劍而敎之。

    必得如《駱將》者,學其妙術,則庶可習熟。

    且《駱將》詳知我國形勢及人情。

    欲留此人之意,幷移咨如何?」鬥壽曰:「駱將來我國久,知小邦情狀,人心願留矣。

    」恒福曰:「留駱事,移咨最便。

    若留鄭同知、趙知縣,則別設一衙門,貽弊無窮矣。

    」上曰:「經略使之請兵,而欲以賊退之事,添入其本。

    其意何如也?」鬥壽曰:「不過欲爲己功也。

    」恒福曰:「觀其意,皇朝必以許和爲非而彈劾,故使我國上奏,欲爲自明之地也。

    」鬥壽曰:「當從經略之言。

    」上曰:「左相何以言可從乎?天朝物議紛然,圖免其責,欲以退賊事添入也。

    我國當初,力辨其不可許貢之意。

    況提督與經略,不甚相得。

    提督若見奏本則當曰:『爾國初旣請戰,今則以賊出,歸功於經略。

    爾國甚爲不直』雲則奈何?」鬥壽曰:「臣意姑停奏聞,觀勢爲之可也。

    」上曰:「然則停奏聞乎?詳議以定。

    」鬥壽曰:「事甚難。

    」恒福曰:「糧道乏盡,前來之兵,尙難支待。

    請新兵事尤難。

    」上曰:「然則極難乎?」具宬曰:「經略雖被論於中朝,而我國存亡,係於此人。

    如新經略處置我國事,萬全無憾則可矣,不然而今不準所言,緻有嗔怒之心,則極爲可虞。

    」上曰:「吾意亦如是。

    」上曰:「經略,文武大臣,專閫外之任,自當直請于朝廷,何以假小邦爲哉?請兵,大事也。

    提督若曰何不稟于大將雲爾,則我無辭矣。

    」又謂根壽曰:「卿當謂經略雲:『請兵,小邦之望,然不稟於提督大,人專自奏請,似有妨礙。

    直自大人處,請兵如何?』仍緻辭曰:『國王仗天朝諸將之力,以至今日。

    小邦雖急於請兵,而提督前,不可不稟,未敢容易擅請也。

    』經略雖聞此言,尙曰不得不自爾國奏請雲,則不得已當稟于提督前矣。

    」根壽曰:「王通判言,立祠畫像可也。

    」上曰:「立祠至重,若數多,則恐立祠之意不重也。

    吾意爲宋應昌、李如松兩將立祠耳。

    」又曰:「我國諸官,不親自執事,專委下吏,天朝則不然。

    雖高官,親自執事,故事易諧矣。

    聞駱參將,手自執斤;張都司亦執簿書,手自刪削。

    我國之人,獨不如是乎?」又曰:「設關鳥嶺之上似好,而但傍多岐路奈何?劉員外亦曰:『岐路各設小堡可也。

    』然則設關嶺上,兼設小堡於岐路似當。

    」 ○以全羅道觀察使權慄爲都元帥,李廷馣爲全羅道觀察使,黃暹爲全州府尹,樸應福爲兼同知義禁,鄭崐壽、柳永吉兼都摠管。

     ○戶曹啓曰:「慶尙左道觀察使韓孝純狀啓以爲:『提督每以糧草不足爲言』,前頭憂念,有不可勝言。

    收取本道餘在之穀;催倂兩湖搬移之粟,庶幾接濟,無匱竭之患。

    慶尙左右道觀察使處,竝爲移文何如?」上從之。

     ○右議政兪泓,以畿甸之民竝廢耕種,請得空名帖,募牛俵給。

    上曰:「募兵、墓粟,無不歸虛。

    今以爲募牛,予以爲不可施。

    」 ○上敎政院曰:「經略言:『留兵之將,爾國可意之人,請之』雲雲。

    駱參將竝請如何?非此人,恐無以學習、訓鍊。

    且賊衆屯據南徼,將來之事未可知。

    如竹、鳥嶺及他要害之路,審其形勢,姑爲斫木設柵,以爲後日設關之權輿,而出把摠官以守之何如?且遣畫工一二人于赴京之行,如遼東、廣寧、山海關,設鎭城池之形詳,悉圖盡尺寸俱錄。

    」備邊司回啓曰:「留兵之將,《吳》、《劉》二人,願留之意,已令尹根壽、韓應寅、李德馨等,周旋善告于經略及提督矣,經略所雲,今又如此,不知根壽已告與否也。

    竝與駱將請留之意,言送宜當。

    鳥、竹兩嶺要害處,相度形勢,斫木、設柵之意,令都元帥,與本道監司商議便否施行。

    遣畫工圖寫上國城池事,遣工圖形,不惟事勢非便,雖以實告,或有萬一意外緻疑之慮。

    且聞遼東、廣寧、山海關等建置制度,別無規外別樣之制。

    隻高城深池,制度宏壯而已。

    今雖圖寫以來,不過如此而已。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大駕前進之事,必預定通諭,然後凡百供頓,可以預措。

    今者黃海監司馳啓以稟,且以載寧爲言,本郡邑內人家尠少;風土不美,井泉絶乏,禦駐非便。

    海西或京城進駐之處及日期,速定宜當。

    」上曰:「京城則天兵充滿,而白骨叢中,未可遽入之意,前已言之。

    但默觀今日事勢,天將不協,事機多虞,而賊衆長聚,兇謀難測,不如姑在於此,觀勢策應之爲愈。

    今遠離經略,不能臨機周旋,或者非計也。

    議啓。

    」備邊司啓曰:「臣等非不知姑留此地,與經略相通,策應之爲便,而京城孑遺之民,日望翠華。

    山陵改修之事,亦多闕稟,欲爲漸次移駐之計,而今承聖敎,事勢果然。

    但此處糧餉,十箇日之外,殊無可繼之道雲,極爲悶慮。

    敢啓。

    」上曰:「若有十箇日之糧,則似當預爲措置。

    他邑之穀,速爲輸入于此縣。

    」翌日備邊司啓曰:「前日傳敎:『他邑之穀,預爲輸入於此縣。

    』大駕久駐本道,兼以天兵經歲,物力已盡,繼用無策。

    海州所儲田稅米,義穀和賣米豆及延安、白川等處所儲湖南之穀,幷計六千餘石。

    此不係天兵所需,前日有意收聚,皆爲行在之用,而自彼移此,有長山串水路極險,輸來之際,難保其無事。

    且海州城池峻深,足爲可恃,距京都不遠。

    今姑移駐海州,似合事宜。

    」上曰:「前已言之矣。

    」 ○上敎政院曰:「今戰爭不已,將才乏人。

    鹹鏡道不無可用之人,亦有立戰功者。

    予意若幹可用之人,遞來用之如何?如或遞來,則其代,或以軍功人除授;或以本道土人之蒙賞、陞職者,擢拔用之,一以聳動爲便。

    」備邊司啓曰:「行在無一將,果非遠慮。

    前日李薲、樸晉之徵詣者,蓋爲此也,旋卽赴戰。

    鹹鏡武將中,立功可用者,皆居重地。

    今若遞來,亦難其代。

    且未見緊關立傚之地矣。

    其中如假判官李琰、甫乙下僉使具滉等,則遞付京職,以爲聳動之擧。

    第聞鍾城判官李訥,變初有駭愕之事。

    雖不知虛的,至今人多嗤罵。

    且居官又有不職之言,似當罷黜。

    」上從之。

    仍敎曰:「北道將士遞來,蓋出於不得已也。

    且如會寧府使,間差文官。

    以端川郡守姜燦除授,邊應星姑留用之如何?李訥事,六鎭邊將,罷職見還,恐未爲失意。

    然如是啓之,依啓罷職。

    」備邊司啓曰:「自上命以姜燦差會寧府使,臣等竊聞,姜燦方患重病。

    若仍滯塞外,必至難醫。

    燦以侍從之臣,戮力討賊,已著爲國之誠,而若仍以重傷,則似爲未安。

    會寧府使邊應星,仍送可矣。

    」上曰:「未知厥病重否。

    若非重傷,送之無妨,更察以啓。

    」回啓曰:「姜燦得痞脹證,證勢沈涸,本邑之務,亦有廢墜之患。

    將此病重之人,移之重地,公私俱妨。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金應瑞部將金希顔、統將林允世,以將領之官,乘夜逃躱,依律處斬事,啓下行移,而本道兵使牒呈,林允世,則巡察使已送于戰所,金希顔獨爲處斬,似爲不均雲。

    金希顔亦送于戰所,與林允世一體立功,如不能自効,則依前啓下施行。

    且前高陽郡守李應星、文化居兼司僕金應俊,罷犯亦不至死,依張志誠、高得宗、金命胤等例,解送戰所,使之立功自效。

    」上曰:「不可每事姑息。

    」 ○備邊司啓曰:「宗室之人,非如朝官,隻有親親之義。

    非有大段罪犯,皆不失祿,乃國家厚意。

    頃日兩京收復後,入來朝官,責以大義,皆不收敍,而間以義兵,或托以公故,收敍者頗多。

    何獨於宗室,而惟責大義,使之敦迫出送乎?今見綾城都正伸等上疏,亦有難忍之意。

    宗室則仍留不妨。

    」上從之。

     6月8日 ○辛卯,備邊司啓曰:「右議政兪泓啓曰:『駱參將令趙儆等三將,多備火砲,而砲匠絶無』雲。

    駱參將身在京都,習知砲術。

    若送此處砲手,與之周旋,則其與在此獨學,功必倍矣。

    令軍器寺量抽若幹人,急速送之。

    火藥則此處亦甚不敷,令兪泓姑以已收取者用之。

    」上從之。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啓曰:「奏請發新兵、留兵事,經略以爲:『十分緊急,卽差使臣,星夜馳往北京。

    若不上本,則我不可獨自爲也。

    』其欲我國奏請之意甚銳。

    今若直曰:『此不可不使提督知』雲,自我國請之非便,主意,隻歸於經略。

    但自上本,則與經略所謂若不上本,則我不可獨自爲之語,未知如何?或恐觸忤其意。

    臣之妄意,似可一面卽差使臣;一面速製文書,而臣往稟經略曰:『今方磨鍊文書,但此事恐不可不使提督知之。

    自我國爲之,無乃非便?』雲,以嘗經略之意。

    若經略以爲果然則可停,如執堅必令奏請,則難於終止,而提督今在京城,若往稟則應費日字。

    或發文書後,以原稿另差人員,齎往示之,但絶口不可言此出於經略之意也。

    或不可隻示原稿,則製文書後,雖遲五六日,亦可往稟也。

    但以不可不使提督知之之意,稟于經略,則經略應有所指敎也。

    若不止此奏,而大兵或至撤歸,則將恐無如之何。

    更令議大臣商確。

    」上從之。

    翌日,備邊司啓曰:「以理言,則經略大臣,旣受命出疆,朝廷施措,一聽於帥臣。

    帥臣之情,旣不能行,則中朝必不因外國一紙書,有所撓改。

    若事有不難,而可添新兵,則經略獨自題本,甚合事體。

    必不待我國之請,而有所輕重也。

    以勢言,則經略題本,不過六七日,可達朝廷;我國奏請,必過一朔,方始得達。

    今雖製文,一面稟於提督,脫稿示之,經略或有可否點撰之事,則時日益稽。

    揆以理勢,俱爲未穩,而且文武大臣,皆在我國,自我國先自奏請,其於事體,有所未安。

    此等曲折,經略必非不知,而猶且雲雲,又令根壽,留看文書雲雲。

    今若不示奏稿,而先稟可否,似無果然之理。

    如不得已,則急製文書,而不及誘賊出城等語,以示經略,兼稟可否,似乎得矣。

    第稟於提督,決無肯可之理,措辭稟報之際,必須十分周旋,俾無痕迹,庶或不觸其怒矣。

    此事亦不可不深思。

    」上曰:「予意則引對時盡言之,詳察爲之可矣。

    」 ○兵曹啓曰:「行在武士,厭避官事,續續呈病者,前後相繼,極爲駭愕。

    國事方急,凡事不可循常。

    自今限事定,凡武士病滿十五日者及一年呈病二十日者,竝爲改差。

    」上從之。

     6月9日 ○壬辰,有宮乍者,詐稱臨海君,自賊中出來,民多以衣食遺之。

     ○上敎政院曰:「曾聞李提督有痔疾。

    遣官問安,相當藥劑送。

    」 ○備邊司啓曰:「李提督親信家丁王審大及它家丁,亦多渰死雲。

    依聖敎,作咨緻慰,兼爲問安。

    」上曰:「依啓。

    親信家丁則棺斂措給。

    」 ○上敎政院曰:「予有愚意,玆諭于卿。

    予跋涉之際,一路山川形勢,靡不有意諦視。

    平壤以西,敲兵皆可長驅,而有城池之邑有三,曰安州,曰定州,曰義州而已。

    定州、義州城非據險,數尺殘堞,一趯可倒;定州則竝失其制,皆不足恃也。

    唯安州,前臨大江,城基亦頗高險。

    麗堞雖殘,隋魂可想。

    此地,東與平壤,相爲唇齒;北與寧邊,互相掎角。

    予觀寧邊亦極險固,安州眞形勝要衝處也。

    國家必須撫養其民,作一保障,然後東警、西變,雖出於倉卒,臨機策應,庶幾無虞。

    第觀本州,閭裡蕭條,生齒不繁,有奄奄之勢,無堂堂之形。

    此雖由於役煩失政之緻,而必有其所以也。

    或者曰:『安州自來如此,風氣使然,非人之所能爲也。

    故人多夭劄,甚者至以病鄕目之。

    是以前守臣某,欲塞其大路而不得,以其俯壓城中故也。

    』予以爲此非肉眼所知。

    卿陪劉員外,方在本州,宜於閑談之際,乘便語之曰:『此州爲一路緊處,而自昔生齒不繁,人多夭劄,國家雖極撫恤,而未見富庶之効。

    或言:「風水失善」大人學貫天人,妙達堪輿之術。

    來臨此邑,千載之幸。

    願明以指授,豈非東方之幸』雲雲,微探其意以示之。

    卿其觀勢,斟酌爲之,如有所言,卽馳啓事,下書于金睟。

    」 ○上敎政院曰:「事變之後,賞職一事,出於有司之手,予則未嘗有一命焉。

    軍功磨鍊,循私不公,人無不知之,其言藉藉,陳疏者有之,上言者有之,以報功之典,作騁私之資。

    是以事變以後,自士派至於賤孽,皆化爲鵷班,而倭賊之勢自如也。

    有識之士,或羞其受職,賞罰無章,名分掃地。

    兼且其間,猾吏舞奸,難以悉數。

    此習不祛,雖殺盡倭賊,恐復有倭賊。

    抑有司之第功論賞,無可議者,而沙中之語,自不得不已乎?是未可知也。

    今後另加檢飭,詳察爲之。

    」 ○兵曹判書李恒福啓曰:「臣暴起當事,且忝匪據,未嘗出一謀、發一策,有所裨益。

    且知庸下,亦不敢容喙於其間,而唯是軍功論賞一事,則職在本兵,終始句當,而文書眩眼,他人傍觀,未易辨覈,故堂上以上及規外別倒論賞者外,其他應行之賞,則名雖相議,臣實獨當,前後異同,輕重失宜,人言藉藉,抱怨盈路。

    未論他事,隻擧此罪,已合萬死,而賊勢尙急,未敢自列。

    伏覩下敎,惶恐待罪。

    」上曰:「勿待罪。

    」 ○兵曹參判沈忠謙啓曰:「臣以無狀,濫忝備邊有司之任,常懷踧踖。

    今承聖敎,不勝惶懼戰慄之至。

    本司機務浩繁,不得不分察,而李恒福,於軍功論賞一事,自義州已知首末,故專管其事。

    然臣旣與之同住,豈無相議之事乎?恒福若有故,則亦有自勘之時。

    其爲罪責,別無差異,惶恐待罪。

    」上曰:「勿待罪。

    」 ○司諫院啓曰:「京城旣復,大駕前進,修改陵寢,撫摩瘡疾,慰悅神人,固不可少緩,而前因經略相會,久此遲留,至於回咨中,以就道有日爲辭。

    今則旣修覿禮,經略、員外,皆有急到王京,安揷人民等語,丁寧勸勉,而回住之後,尙復遲滯,非但神人之望,有所缺然,抑恐天將之政,亦以爲未安。

    請車駕速爲進駐。

    」上曰:「當觀勢爲之。

    」 ○上敎政院曰:「經略前言,自今以後,勿送物膳,故予不得送物矣。

    濟州靑橘來到,可招尹根壽,使之納經略。

    」 ○備邊司啓曰:「劉員外言『劉綎、吳惟忠等兵,留防嶺外,有食而無鹽菜』雲。

    今歲春旱,鹽戶煮鹽稍裕。

    令戶曹量送靑布于黃海道産鹽各官,使之貿儲,或運送于京江,輸轉於天兵屯住處。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我國奴婢之法,肇自箕子之世,世代已遠,莫之能變,豈無其意乎?華人謂家家有公侯之樂雲者,良以此也。

    今此變故,有天地以來所未有之事也。

    公、私賤若斬級及依事目納粟者,則許令免賤,固無不可,其間或以雜物,如弓箭、銃筒若幹箇,各處任事之員,各以其意,成給免帖。

    如此等事,不可施行。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巡察使尹卓然狀啓:『賊變之時,守令、邊將,不棄城鎭者,隻永興府使李元成、端川郡守姜燦、洪原縣監郭崙、潼關僉使李應星、小農堡權管鄭彥龍、廟坡堡權管白應祥若幹人』雲。

    此人等除已論賞外,如未蒙賞,姑令帶舊職陞敍。

    」上曰:「此皆陷賊之邑,而不棄城鎭雲者何也?察啓。

    」 6月10日 ○癸巳,諫院連啓請進駐京城。

    上曰:「徒請速進,非智者之見,不過思歸之念。

    況今世子不安,其可棄而去乎?更勿煩。

    」 ○司憲府啓曰:「京城賊退,已過時日,而先王體魄,尙寄於草廬;孑遺民命,盡塡於溝壑。

    自上一進,則在天之靈,必有所依;其蘇之望,可以少答。

    奉先之孝,愛民之仁,豈不兩盡,而恢復可望乎?況主退者提督,而提督在京;可虞者湖、嶺,而湖、嶺遙遠。

    祈懇策應之事,號令收拾之方,尤不可一日少緩。

    請急速直進京城,以慰神民之望。

    臣等將論功不均之事,曾已論覈該曹,而尙不加察,軍功等第,多有人言。

    斬級不異,而職秩或殊;射殺則同,而賞格有異,前後課功,大相參差。

    請令該曹,更加商確,以立一定之規,前後軍功,竝爲改磨鍊。

    」上曰:「進駐事不可輕爲。

    前後軍功,更爲磨鍊,則將不勝其紛紛,而恐人心不喜,事勢似難,事體亦妨。

    今後更加商確,詳察爲之可矣。

    又有一事,納粟、運糧、除職之輩,亦似有虛僞,朝章大亂,亦難盡言。

    我國之事,每每如此。

    今因言端竝及之。

    」 ○政院啓曰:「臺諫爲修改陵寢,鎭撫遺民,急請進駐,實輿情所同顒望者也。

    豈敢有思歸之念,而請君父進駐乎?王言一播,必駭聽聞。

    臣等職忝近密,不得不啓。

    」傳曰:「誠然。

    然當察而爲之。

    」 6月11日 ○癸巳六月十一日甲午。

    大雨雹。

     ○司諫李時彥、獻納黃洛啓曰:「臣等昨承聖批,不勝驚惶隕越之至。

    俱以無狀,待罪言責重地,當此多艱之日,苟或有益於國家,思欲隨事盡言,報効其萬一,區區犬馬之誠,自不能已。

    至於進駐一事,將一國公論,冒昧陳達,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而誠未上孚,言不取信,以不過思歸之念爲敎,臣等懷私負國之罪大矣。

    不可仍冒,請命罷斥。

    」上曰:「此言何妨?上下同有是情,情理當然。

    思歸之言,自古有之。

    諫院何有私焉!宜安心勿辭。

    」 ○諫院連啓,請進駐京城。

    答曰:「設使進駐,當此大雨,勢難爲之。

    觀勢處之。

    」 ○憲府連啓,進駐京城。

    答曰:「當徐察而爲之。

    」 6月12日 ○乙未,兩司連請進駐京城。

    上曰:「經略以爲姑勿進去,勢難進駐。

    」 ○備邊司啓曰:「伏見尹根壽狀啓,中朝有一種撤兵之論,事機至急。

    奏請使急速發遣,使之星夜兼程前進。

    但我國使臣,雖星夜馳去,不若中朝撥丁之速,奏請未到,而撤兵議定,則事無可及。

    經略將本國事情,先爲題請之意,令尹根壽善辭懇請。

    劉綎、吳惟忠、駱尙志請留事,移咨於經略,亦無妨。

    」上曰:「此事必緻提督之怒。

    然竝依啓。

    」 ○慶尙左道觀察使韓孝純馳啓曰:「倭賊不知其數,自密陽下來,夜半東萊地下去;梁山留屯之賊,依舊充滿;倭船不知其數,來泊于西生浦,皆是歸船迎去之船。

    東萊、釜山等處,倭賊幾盡入歸,我國被擄之人仍在雲。

    」〈賊屯境上,勦滅無策,惟幸其捲而歸也。

    哨報偵探,亦不得其實,聞其歸則動色相賀;聽其來,則荷擔相戒。

    去來任意,莫之誰何,痛矣。

    〉○備邊司啓曰:「伏見接伴官徐渻狀啓,忠州砂器匠韓莫同爲倭細作,窺覘天兵,極爲兇惡。

    卽斬梟示。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慶尙監司韓孝純狀啓:『倭賊幾盡越海。

    隻餘我國被擄人變作倭形者,棄在海上,皇皇不知所之』雲。

    急速招撫,使之歸正復業之意,下諭何如?」上曰:「此言未可盡信。

    」 ○以慶尙道沿海地圖,敎政院曰:「宋經略最疑釜山之說,又移咨問之。

    今此地圖,來自鹹鏡道,欲送于經略。

    」 ○以任國老爲漢城府左尹,柳永吉爲漢城府右尹,柳夢寅爲司憲府持平,崔沂爲司憲府持平,沈源河爲司諫院正言。

     6月13日 ○丙申,上敎政院曰:「予朝夕人也。

    不當有言,平日留意武備,而下不奉令,徒歸於虛,復何益哉!然在一日,則當盡一日之責。

    京城進駐事,前日與左相對面說盡,今人徒見賊退,惟知速進,何曾有遠慮哉?予意,予獨馳進京城,以繫民望;宗廟、三宮、世子,姑留于此,待天兵捲還,入據平壤城,撫民固守,待京城措置規畫,稍有所恃,奉廟社前進,此萬全之計也。

    昔王太祖以平壤爲根本,終合三韓。

    今國家賴西民之力,得有今日,今當固守西都,以觀東南之變。

    予則自將以守漢都,卿等所見如何?議啓。

    」大臣回啓曰:「伏承上敎,其於去留大計、揣摩規畫,出於群下意慮之表,臣等不勝感泣。

    京城久爲賊所,積屍相枕。

    大駕進駐,固知未安,而孑遺之民,日望翠華,山陵之事,亦當經理。

    朝議之強請,實出於此。

    自上從速前進,三宮、儲禁,觀勢漸進,允爲便當。

    自上綢繆陰雨之備,非不至矣,而下不奉令,紀綱解弛,終緻國事至此。

    皆由臣等負國無狀之罪,雖萬被誅戮,難以贖罪。

    」上曰:「依啓。

    下不奉令雲者,乃指平日之事,非指今日也。

    卿等果爲此言,實非予意,兼爲未安。

    」 ○上敎大臣曰:「地理之說不可誣。

    況王者都邑,不可少忽。

    今當更始,有許多創建。

    予欲得一術士,審視京都。

    聞劉員外頗通地理。

    若更往京城,則意欲問之;今無往京之意雲。

    將事定,大兵捲還之後,更爲枉臨京都之意,作書請之可乎?且此意密通于尹根壽,潛問于張旗鼓曰:『今此侍郞之門,無乃有能通地術者乎?雖不來,中國如僧道、山人,妙達地理之學者,必有其人。

    國王欲得此人,重修京都。

    宋爺來臨東土,將使德澤,流於萬世。

    如此之人,如有可得之勢,送于國王處,則國王曷勝喜幸?雲雲』,此等曲折當否,詳察回啓。

    」回啓曰:「地理之說,雖在術家之流,自古帝王,亦多參用,固不可誣也。

    員外所論,未必有眞見得,而其在我境,體貌甚尊。

    今欲作書,措語極難,請之而來,亦所難必。

    且僧道、山人事,密通于尹根壽,使之周旋,似爲得宜。

    但上國之人,多事方技,其中荒誕者甚多,浮辭謾語,自奇其術,而實無可採。

    若遇異人,則可也,如或不然,恐撓大計。

    敢此竝達。

    」上曰:「我國本不尙如此事。

    信不信,在我而不在彼。

    此實不小之事,尹根壽處,下書如何?」 ○備邊司啓曰:「此地癘疾熾發,下人死亡者不絶,朝紳亦多傳染,臣等極爲悶慮。

    前日請爲進駐者,亦有此意,擇日之後,固請三宮,竝爲移駐。

    東宮之證,專是痰傷所發,服藥調治,已就平復。

    緣霾雨陰濕,居處阨陋,寢睡不寧,餘證轉發。

    若移寓他處,專靜調理,勿藥可期。

    東宮依前定,向于江西;三宮亦向海州留駐;大駕自海州直向京城,似爲便當。

    」上敎政院曰:「進駐事,反覆更思,東宮將移江西;內殿當竝行進駐于海州矣。

    大槪東宮近日,前證復作,予難於遠離。

    且時方暑雨,中路若値大雨,則奉廟社,亦恐有狼狽之事。

    不如姑爲仍留。

    」 ○上敎政院曰:「廟社奉進于江西乎?奉進于海西乎?」回啓曰「東宮移寓江西,亦不久駐。

    故廟社奉進海州後,大駕仍進駐京城似當。

    」上曰:「十九日當進駐。

    」 ○經略爲設險守國,以杜倭患事。

    略曰: 先王體國、經野之制,自昔記之。

    朝鮮,外環大海,內障重山,本形勝之地,四塞之區。

    卽如鳥嶺、火峴、竹嶺三處,石磴巉巖,峯巒崒嵂,此正天造地設。

    以立王國者,使中扼鳥嶺,則王京安;西扼火峴,則全羅安;東扼竹嶺,則江原安。

    奈之何天險徒存,人謀未盡,使去歲之倭,得以肆無忌憚耶?今倭雖遁,倘若再來,將何計處?卽留守之兵,亦慮寡難敵衆,今日爲王國,圖久安善後之策,無如設險固守,爲第一要務。

    王其速委的當陪臣,分設幹辦,鳩工聚材,將鳥嶺、火峴、竹嶺三處,各險峻、挾隘、盤繞、屈曲之間,當道置立重關,傍有小徑,盡皆堵截,使往來者,必待啓關而行。

    關外皆挑濠塹品坑,凡有木植,盡行刊去;關內置蓋營房或窩鋪,務足萬人栖止。

    關門仍要高厚堅固,如中國月城之形。

    重門旋轉而入;女墻、垜口,移與人齊;安排水溝、銃眼;布置滾木、累石,務使一人當關,萬夫莫能仰視。

    本部一面,分發南兵,爲王留守此三處矣。

    王當速圖之,萬勿遲誤雲雲。

     回咨略曰: 貴部勦除兇寇,奠安遺黎,能事幾畢,洗兵有期,猶爲小邦,曲圖善後。

    要於本地,各設重關,外防侵軼之禍,內衛腹心之地,經營極其周詳,形勝盡其曲折,此竝守國之良規,禦暴之要務。

    小邦復安生理,永無後患者,皆貴部賜也。

    伐石、冶金,不足銘功;粉骨、糜身,不足酬恩,而況慮賊再擾,分兵把守,所當星火遣官,尅期興工,而小邦自被兇禍,飢饉、疾疫,死者什八,郡邑荒殘,煙火蕭然,奈此人力殫竭?恐難拘喚而督倂,反覆來咨,感懼交幷。

    已令各道,急調遣下人丁,前去設關,刊去木植,堵塞蹊徑,仍將該用甎石土木,儘力措辦,以候差官董役雲雲。

     6月14日 ○丁酉,上敎政院曰:「昨日人世子姑留平壤事,有微意,而言不敢盡。

    我國今日之憂,不但在於倭奴之復來,城中之變,亦不可不慮。

    目今四方飢饉,人不聊生,禍亂之作,其伏也無窮。

    今則天兵壓境,雖有姦人,莫之敢動,天兵撤還之後,不可不緻深慮也。

    京城少無所恃。

    以言其將帥,則盡赴嶺南;以言其軍資、器械,則蕩然無存;以言其士馬,則有何兵士?予之過慮,不一而足,留意措置。

    」備邊司回啓曰:「人情再遇,不如初遇。

    後則恬不知變者,我國之患。

    彼賊或以珍禽、名馬導我,我則不覺其有意而爲之;或以通信一事要我,我則不知其設機而陷之,所謂以和議愚宋,正此謂也。

    後之視今,爲如何哉!今欲選將、鍊兵,備器械、修城郭,雖似失馬治廐,其措置之策、綢繆之戒,斷不可已。

    且師旅,飢饉之後例有內寇之作。

    聖念及此,社稷之福也。

    顧今宿衛單弱,將帥無人。

    君臣上下,皆知此意,儆戒不怠,凡可以禦敵之策、防備之術,無所不用其極,毋忘在莒之憂,庶雪棲稽之恥。

    且臣等聞得祖宗朝,凡幹軍機關重之事,隻與相臣、將臣謀之,嚴密莫甚,外人無得以知之。

    蓋兵者,有國之不可去,而聖人之所愼也。

    今則一言之出,一事之興,巷論崢嶸,疑沮萬端,此亦不可不預慮也。

    奉承聖敎之勤,敢幷及之。

    」 ○上敎政院曰:「前者鳥嶺設關事傳敎,而泛然移文于都元帥,似爲未穩。

    今經略咨文如此,此我國萬世之利,感恩至矣。

    此事勿爲尋常,依咨文,急急措置。

    但我國殘破,以何物力,辦出此役乎?設有物力,我國人素無辦才,又乏誠心。

    如此之事,若孟浪爲之,徒勞無益。

    予意,回咨內先謝感恩之意,次陳物力殘破,無以辦設之意。

    前者經略言:『爾國力綿,則當以中國人夫設關』雲。

    今如是措辭,則或以中國人夫役之;或有遣人相地,指揮監董之理。

    」備邊司回啓曰:「伏見經略移咨及備忘記下敎,鳥嶺等處設關控扼,實是固國之良圖,目今我國殘破,非但難以辦役,如不得人以委任,則雖十分費力,終歸於虛地。

    中國之人,則於此等之事,極盡周詳。

    若經略役中國人夫,令其將官,指揮設築,如平壤、開城事,則豈偶然哉?依上敎婉辭移咨無妨。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京城未復,先遣安撫使,及其旣復,繼遣大臣,留鎭撫綏,而京城百萬家大小黎庶,凡在賊中者,一切勿問,未嘗不以鎭撫慰安爲先務,其意有在。

    且觀李德馨等狀啓:『京城遺民,聞修典獄,妄自輕重』雲。

    是由朝廷德音,未能遠究,而愚氓先動,所係非輕。

    兪泓狀啓:『尤甚附賊罪狀明著者,已爲捕囚』雲。

    事若無漸,而卒然行之,則新集之民,各懷疑貳,而人心去就,所關非輕。

    脫有奸人,乘時誣陷,不可不慮。

    雖無兵部移咨,決非救時要務,姑且含容。

    凡幹附賊得生者,另加慰撫,洗濯瑕釁,使各自新安業。

    至於捕告之人,表表罪犯惡逆者,則不得不賞其告者,而大槪寬陷賊之律,輕進告之賞,使之自然無事,最爲今日之策,而今此狀啓,所附之人,各囚於諸道、列邑,而都中在囚者,隻是四人。

    觀其罪犯,或燒殺義兵,或指揮焚蕩,或犯陵寢。

    三條罪狀,憤極神人,天將聞之,亦所難貸。

    設或有問,可以直告。

    自今以後,宜遵前旨,一切鎭定事,下諭于留都大臣。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大駕旣經平壤,而周覽城池,以觀形勢,實係固國之猷。

    依聖敎暫爾察審,恐無大妨矣。

    」上從之。

     ○兵曹啓曰:「前日仍傳敎,內殿自江西渡朔時津,大駕自平壤渡大同江,與內殿會於中和,進駐海州。

    故今此移駐時,內殿擧動道路,大駕擧動道路,各成兩單以稟。

    第每一往還,所費不貲,先聲去來,自至疲弊。

    依前傳敎,橋樑、道路修改及支供之事,皆從簡略。

    」上從之。

     ○上敎政院曰:「我國自來,武略不競,兵力單弱。

    蓋公私賤人,其數必過於軍丁,而名不登簽兵之籍。

    然公賤則猶能役於公家,至於私賤,則有司不敢問,爲國內一種人,此古今天下之所無也。

    然今無可爲,但予有一言。

    公私賤設科,如三醫司雜科之例,定其額數,試以武材,其入格者,卽爲良,屬羽林衛。

    私賤則其主儒生則除職,庶孽則許通,公賤竝爲良,朝臣則或陞職。

    堂上以上官則受國厚恩,豈計其一二奴哉?然別施他賞。

    如此則不出數年,不待程督,一國公私賤,皆業武爲精兵矣。

    此其大略。

    其間曲折在有司事目中矣。

    未知如何?商確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我國士族之家臧獲,以千百數,而官兵則日就削弱。

    此雖國俗流傳之舊,難可卒變,然簽名操鍊,不可少緩。

    公私賤設科,如三醫司雜科之例,與選者,卽許爲良人,屬羽林衛,出於救時之擧,上敎果爲允當。

    但羽林,係是禁旅,賤隷之得此者,必有大段軍功,然後方可,而若參榜卽授,則後日有功,亦難爲賞。

    且其規矩不重,則必有濫竊雜冗之弊,今宜重規矩,要令拔萃者得參,而試取之後,居高等者除羽林,其餘從良,則似乎適中。

    且其主不問人器之當否,而例爲除官,則仕路溷濁,必有難行之患。

    令該曹詳定規式,或除官、或給價、或給代,似或無妨。

    大略如此。

    其間節目,則在有司磨鍊之得中,使之另加商確施行。

    」上曰:「予累日思之。

    今日鍊武,得精兵之策,竊以爲毋出於此者。

    此規一立,一國男丁之隷,自然皆化爲控絃之士,而國無費財勤勸之勞。

    延至數十年之久,則其益有不可盡言,而又無妨礙傷損,害於名分之事,東國萬世之益也。

    可謂愚者之一得。

    我國以良賤之間,有若綱常之重,極爲無理,而今之此規,必使其主,有所喜悅,然後人各自相勉勵矣。

    給價、給代,予非不慮,而如此則恐或難繼。

    除職溷濁,予已慮之,唯此條稍妨,不無斟酌可處之方。

    大槪在於商確施行,立規草創之後,更可商盡磨鍊,以爲永久之法。

    昨日,本司抄兵訓鍊事目,因柳成龍之啓,可謂盡善,非不至矣。

    然外方各官,其誰屍之?故諺有官豬腹痛之譏。

    自前事目,非不至矣,而終不過爲文具,貽弊徵贖之資,安能有效乎?此規則異於是,蓋各自刻勵興化故也。

    」 6月15日 ○戊戌,上率百官哭臨。

     ○上敎政院曰:「予今當離此道,監司李元翼勤勞有功,加資何如?前日中和郡陞號事啓之,以其重難,姑不許之。

    未審監司之意,亦然乎?實若至死討賊不變,則此乃忠義之鄕也。

    人主到此地,不可不別施褒奬之擧。

    且義州乃恢復之地,其州亦可陞號乎?商議以啓。

    抑此外,又有褒奬之事乎?如有之,幷啓之。

    」備邊司回啓曰:「監司李元翼盡心職事,中外之人,孰不知之?自上特察其忠,可謂知臣莫如君。

    臣等何敢有異辭!第爵賞,君上之權,要在上裁。

    中和一邑,久陷賊中,孑遺之民,日日血戰爲事,無一人附賊,以緻閭閻丘墟,煙火斷絶。

    其處之民可哀,而其事可尙,信所謂忠義之鄕。

    監司李元翼亦嘗言之。

    特陞邑號以奬之,恐合激勸之道。

    義州乃中興根本之地。

    雖是物力優厚所緻,民屬篤於事上。

    其奔走供饋之勞,久而思之,不可誣也。

    依湯沐邑故事,特陞爲府,恐無不可。

    」上曰:「李元翼加資,義州、中和幷陞號。

    」 ○備邊司啓曰:「大駕由平壤,周覽城池形勢,以爲他日陰雨之助,極爲便當。

    今見巡察使李元翼啓:『迫大同江朔時津,過涉船隻兩分之,則事勢非便。

    且各官殘破,彼此無異。

    雖一日所供,其數不多,而亦不可不先爲之所。

    當此之時,民力不可不計。

    』自上素勤於除弊,而臣子奉君父之意,不合容忽。

    事勢之不便,道路之妨礙,自上必咎臣等不言,敢稟。

    」上曰:「然則不須強爲,當一處同行。

    」 ○禮曹啓曰:「當初都監單子:『兩陵改葬時,自沐浴至安陵奠,當依《五禮儀》行之。

    』其間難行節目,本曹與都監,議于大臣以送矣。

    且宣、靖陵襲以下衣襨,厥數甚多,在此都監、戶曹判書尹自新,勢難獨辦。

    請在此都監提調一員,以重臣差出,專掌其事。

    此乃重山陵事也。

    曹判書金應南去時,與大臣及都監同議,隻小斂以上磨鍊而去。

    其後判府事鄭崐壽繼掌,至成殯儀註磨鍊,而不意出使。

    其代鄭昌衍,使之畢磨勘。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兩陵改葬,此何等事,而禮曹慢不緻意,斬草、破土吉日,以本月十九日推擇,而破舊陵,先告事由及祀後土祭祝文,置諸相忘之域,不爲先期製述,極爲駭愕。

    請該曹堂上、色郞廳幷命罷職。

    谷山郡守尹鳳,以愚頑無識之人,濟以汎濫,到任之後,猶事剝割,凡抄軍、賦民之際,徵闕太濫,橫斂無藝。

    請命罷職。

    」上曰:「堂上推考。

    其餘幷依啓。

    」 ○慶尙左道觀察使韓孝純馳啓曰:「道內聞慶唐橋賊,則四月二十八日出去;尙州賊,則五月初十日、十一日出去;善山賊,則十二日出去;仁同賊,則十三日出去;大丘、淸道賊,則十五日出去;密陽賊,則二十日二十一日出去;梁山以下諸賊,幾盡越海」雲雲。

     6月16日 ○己亥,上敎政院曰:「本官駐駕已久。

    執事如品官等輩,有功人除職,下人輩亦欲免役而行。

    招縣令,有功人聞啓。

    」 ○上敎政院曰:「前有生擒倭二名,一名煮取焰硝,一名造作鳥銃。

    煮焰焇者,送于寧邊,保授官人,自秋爲始,焰硝多數煮取,造爲鳥銃者,送于産鐵某邑,亦令保授官人,鳥銃多數造作事,言于軍器寺,議于提調以啓。

    且聞其倭,至今猶係足鎖雲。

    若許不殺,則不必如是,解鎖何如?此意幷問于軍器提調。

    」 ○宗室河原君鋥等上疏,請許通仕路事。

    上曰:「當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伏見河源君鋥疏辭,全以宗室,許赴文、武兩科。

    至以永順君、龜城君、靑陽君、雲水君之輩,展布才智於祖宗盛時爲言,後代相臣鄭昌孫,偏執己見,輕撓舊規雲。

    大抵我國偏小,人才有限。

    雖旁招敷求,亦未盡一代之才,而又從而禁限之,未知何意也?慮患雖深,而所失大矣。

    平時用人,常有不足之嘆,況於大亂、大變,乾坤震蕩之時乎?所當有變通之規,而臣等聞見孤陋,斟酌損益,難適其可。

    此大事也。

    大臣數三員,亦在于外,他日廣詢博訪,以定聖人之所作,使萬世無異辭。

    」上曰:「不可頓變,姑置之。

    」 ○上敎政院曰:「聞朔時津非小津雲。

    廟社及人君之行,不可無端過涉。

    似爲緻祭于水神也。

    問于禮曹。

    」回啓:「依上敎,擇日以祭。

    」 ○軍器寺啓曰:「降倭二名,造出焰硝、鳥銃之制,而率行於大駕所到之處,似爲不便。

    送于寧邊,似合事宜。

    寧邊,元戎所駐之地,凡百軍物,造出不難。

    軍官及官人保授,自秋爲始,煮焰優備,取鐵造銃,極爲便當。

    」 ○傳于政院曰:「經略、員外前,以進駐海州之意移咨,仍遣官問安。

    」移咨經略。

    略曰: 兇賊旣已退遁,封疆次第收復,此實貴部奉揚皇威之力。

    擬於本月十九日,起離永柔縣,進往京城。

    要於黃海道海州城內,暫且休息,等待京城繕掃畢日,前進防守。

    謹遣陪臣專稟。

     ○移咨經略。

    略曰: 當職竊念,猥以庸資,叨膺天寵,纉祖先而主民社,方且治太平之波及,席緖業而無事,而乃日本稔惡,一朝稱亂,其徒醜則殆悉四境,其繕練則寔經數紀。

    八路被其散漫,三京爲所屯聚。

    當職一身,不克死守於五廟,未免上籲於天朝。

    至命文武大臣,相度指揮,薄平壤則捷不移日,臨漢江則潰而蔽江。

    此外地方,亦稍以次定矣。

    當職荷存亡繼絶之恩,幽與祖宗,明與臣民,悲喜愧感。

    糜粉不足仰答,惟是西望,嗚咽而已。

    第以方歸之賊,猶在慶尙,分占郡邑,或去而示如無去,或返而示如繼來,要住我疆,詭以約割。

    蓋其呑噬之心未已,然亦可謂末勢矣。

    小邦邊吏,近比遇戰,不復似昔交鋒之難,而非壓以天兵,則未堪大擧。

    小邦舟師,頗令整槊俟便,又足乘伊水戰之短,而非借以神砲,則難必萬全。

    至於糧餉,措辦雖艱,計已陸續搬運。

    此正當職,卒藉威靈,畢蒙拯濟之日也。

    玆者乃聞元戎議撤大營。

    其伸縮進退,機密算妙,不容人窺,當職何敢揣而言之,當職與國人惝悅,若震風淩雨之中,帡幪忽捲;橫舟陽侯之波,篙師忽去,以待死亡之無日也。

    今此之役,不容但已者有三。

    伊賊反覆多詐,固其常情,至對天將,敢行欺慢。

    去城則屢遷日期,沿途則更恣殺掠,不還被擄二子,不肯下海回巢。

    向如不煩天討則已,討而乞哀,縱而肆欺,豈應不復討?一也。

    伊國奪攘相代,爲惡貫盈,乃滋猖獗,無故興兵,斯旣天威之不畏。

    及乎問罪而愈狠,將先祖康靖王、恭僖王二慕,掘發其坎藏,焚毀其體魄。

    凡師之出,爲誅暴亂,伊豈在所可捨?二也。

    小邦壤土,唯有全羅一路差完。

    伊雖退步,此其朶頣。

    全羅之與慶尙,號爲兩南相接。

    若大兵離遠,則兩南倂陷,兩南旣陷,國其餘幾?下無以自立,上無以捍蔽,而如再勤聖慈之東顧,是當職所爲,仰天而隕心。

    第以王者之師,救外服之難,擧出非常,事乃不竟,則毋亦驕賊之心,爲力有所窮乎?如遽罷兵,不審如何?三也。

    煩乞貴部,憐察愚懇,轉行題奏,着令原遣將官,毋得撤回,再整兵馬砲手而南,協同小邦水陸之卒,期以齊奮薄伐,必使片帆不還。

     6月17日 ○庚子,以南以恭爲世子侍講院司書,閔濬爲僉知中樞府事,李廷龜爲世子侍講院說書,兪大儆爲承政院注書。

     ○上敎政院曰:「義禁府、刑曹罪人被囚者幾何?有可疏決者則疏決。

    」 ○劉員外貽書: 有四條:一,悔過以畏天命。

    夫一爵,皆天所命。

    況曰王哉!二百年享國升平,宴安旣久,寧無罪過?今遭倭患慘毒,天示其罰,君臣當度己罪,不見是圖,毋斁五倫。

    縱淫志溢,殛于鬼神。

    自灼見乃心克底去,厥念澡新,以迓休命。

    不爾,卽寸智,無以復厥基,念之。

    二,省簿以安人心。

    國遵《大明律》,然刑用肉。

    往見道上,釘手闆者。

    殺人似太易,是幹天和。

    國稅,一日之耕,法若什一種,取在上,小民苦焉。

    今大兵糈茭盡竭,卽什一多,蠲厥半,庶流離不至餓死。

    故廣賑惟時之禔。

    三,用猛士以衛邦國。

    國好文學,若晉之淸;唐之逸,庶事偕墜,率陰刃相傾,緻豪士散去。

    今無一個臣,橫戈鋋以當關險,不其痛乎!卽有纖流,寧稱熊羆之材,如庾信、就礪者乎!亟于山澤中搜羅,如有應徵而出者,得百餘人,以備將相,則邦式重以興。

    四,鍊兵仗以利戰陣。

    今豈不稱有兵乎?草笠縫掖,縞若群揭,木枝鈍刃,勢如兒戲,倭削之如削麻。

    嗚呼愚矣。

    每合爾兵結陣,反累吾兵。

    今在尙州之兵,烏能合營,相共守與戰乎?亟募蹻健少年,故纓短後者,如吾南軍,赤鞈、白巾,如吾蜀兵,牛革甲身,束如犀。

    造麻牌二萬、扇長標丈八者二萬、鳥槍二萬枝;善射四萬人、刀者二萬人,牌子前品字形,後藏八人:次二槍、次二標、次二弓矢、次二刀。

    蓋標一夾以二弓,《兵法》曰:「長槍之後,繼以弓弩,」此之謂也。

    必授以坐作進退擊刺之方,退者斬于陣,畏主將甚如畏敵。

    俾來如驟雨;去如颯風,會稽之兵也。

    誠能此,庶乎外禦狡倭內圖自立,輸爾二百年款貢之心。

    否則終難保存。

    有孤今經略救援之師,何以慰吾皇仁眷至意?惟念四事,以堅忠順,欽崇天道哉! 仍送詩扇一柄,其詩曰: 幹戈初罷對滄浪,雙籠斜封渡海陽。

    喫飯自霑淸渭露,分甘猶帶洞庭霜。

    綵雲未廢懷君子,朱實依然薦大王。

    美箭方馨還寄我,好辭爲頌貢吾皇。

     上曰:「員外所送簡詞未解處,一一分析以啓。

    」 ○上曰:「京都,當先營廟社,次建宮室後,諸各司以次而創。

    今右相受命留都,先營典獄,未知是何意?昔蕭何留都,先治未央宮則有之,未聞先治典獄。

    」備邊司啓曰:「國家闆蕩之餘,新復京都,當先立廟社,次修宮闕、公廨,而犴獄之作,又在其後。

    今者右議政兪泓,新營典獄於灰燼之中,其意殊未可曉。

    聖敎至此,一國臣民孰不感激?臣等之意,毀撤營造之獄,以徵顚倒之失,而兼示自上尙德不尙刑之意,未爲不可。

    」上曰:「典獄旣已造矣。

    何必毀乎?」 ○禮曹啓曰:「前日劉員外,見我國人寬袍大袖,至於移咨革改。

    兵部石尙書亦言于謝恩使韓準:『爾國,賊平之後,無異新造之國。

    凡百制度,仰遵華制,新措置』雲。

    用夏變俗之機,實在今日。

    且曩者天使,笑我國服色,君臣同色。

    若朝士不先爲之,隻令下人,則恐不樂從,故幷爲磨鍊矣。

    大臣之意如此。

    敢啓。

    」上曰:「我國服色,黑色難備。

    姑去之。

    」 ○備邊司啓曰:「經略本意,隻要緊緊上本,在我稽滯,至爲未便。

    今當與禮曹商議,發送於十九日前矣。

    大槪其意,令我國一邊上本;一邊咨請于經略,而經略據我之咨,自爲題本。

    亦令承文院,依奏本語,急速移咨。

    」上從之。

     ○上曰:「我國儒生,平日視武夫如異端,待之如奴隷,惟事迂闊高談。

    我國文弊極矣,其弊慶尙道爲尤甚。

    前聞尹卓然之言則:『尙州隻有射手三人』雲。

    又有一言,昔在經筵,故宰相李俊民,語及邊事,俊民曰:『上憂倭乎?倭不足憂也。

    』予曰:『何故?』俊民曰:『倭人短衫、短劍,跣足以趨,他無長技。

    此豈足爲賊者乎?臣叔曹植,常如是言之。

    』予曰:『然則有阿隻拔都奈何?』俊民曰:『阿隻拔都不料主客之勢,深入敵國。

    安能逃於太祖節制之下乎?此非豪傑也。

    』予曰:『唯唯。

    』俊民以儒將見重,其言尙如此。

    予意,取生員、進士者,將以陞于太學也。

    孔子之敎,非射禦乎?陸象山敎人,必使門人習射。

    今後取生、進時,幷試武藝,如貫革入格者取之。

    此不易之理,議啓。

    」備邊司啓曰:「人情賤武弁而貴文士,自古我國弊習。

    今者,自上軫念武略之不競,思所以勸勵作成之方,至於生、進之科,兼試武藝,其保邦禦敵之猷則至矣。

    然凡屬新立之規,必十分講究,然後可以行之無弊。

    此事,宜廣收僉議,然後方可施行。

    此外必有勸奬之方,在徐思而審處之如何耳。

    」答曰:「知道。

    」 ○司諫院啓曰:「宗山君李軸,以元勳宰臣,義當與國同休戚,而不以奔走勤王爲念,惟以竄伏偸生爲計,自變生之後,邈不知轉投何處。

    其孤恩負國之罪,已發於公論,薄示譴罰,亦雲幸矣。

    日月幾何,靦面來見,飾辭呈訴,其忘君父無愧恥之心,至此極矣,而敍命遽下,物情莫不駭怪。

    請還收成命,以正其罪。

    」上曰:「李軸,勳臣也。

    不可如是。

    」 ○司憲府啓曰:「變生之初,武士乏少,敢以宗室,兼帶宿衛近侍之職,其於政體,極爲苟且。

    今則武臣稍集,用非不足,而因循不改,物情皆以爲未便。

    都摠管、內三廳將、宣傳官中宗室之人,請竝命遞改。

    近來喪紀大壞,人心乖悖,居喪者猶懼爵祿之或失,未見欒棘之爲何事,豈不痛哉!殷粟縣監崔應虞、安峽縣監洪胤張,俱以起復之人,或自以爲終制不遠;或自以爲終制已過,潛圖請囑,晏然在職,其無人行極矣。

    請命罷職不敍。

    」上曰:「宗室仍授何妨?時未還京師,勿爲遞改。

    崔應虞、洪胤張事依啓。

    」 ○禮曹啓曰:「來十九日,奉廟社前進,此誠莫大之慶。

    前期一日,先告移安之意。

    」 6月18日 ○辛醜,司諫院啓請李軸敍命還收,上曰:「與他人有異,功臣也。

    不允。

    」 ○司憲府啓請都摠管、內三廳、宣傳官中宗室之人遞改,上曰:「擧動臨迫,今不可遞。

    」 ○上敎大臣曰:「予觀本道民心,不至於巧詐變測。

    苟能善養,足以有爲。

    供億唐兵,輸轉糧餉,國家卒賴其力,終見恢復,西民之有功於國家大矣。

    始知王太祖以西方爲根本也。

    今當遠離本道,本道之人,或賜田租,或施別樣恩澤,以答其勞。

    議啓。

    」備邊司啓曰:「伏承聖敎,西民天性純直,風俗敦厚,今日恢復之事,西民之力居多。

    今當遠離,若自上或賜田租,或施別樣恩澤,則小民雖曰無知,豈不識聖意所在乎?令監司李元翼,隨後啓聞,酌量施行。

    田租則有關於邊上,闆蕩之用,專減似難。

    半減以施優恤之意。

    」上從之。

    令知製敎製敎,頒于監司。

     ○移咨劉員外、黃裳。

    略曰: 小邦賴荷皇靈,有此再造,各該文武諸公,曲體至意。

    但係器械等項,悉資上國搬運之具。

    近蒙貴部另項,出示製造神車,擬備戰用,趲運弊境。

    雖在賊遁之後,未及試用,而原造制度,十分便捷。

    仍照本國,自經寇亂,各樣兵器,蕩失無存。

    卽目兇賊,雖暫退屯,再逞之患,難保必無,些少器械,亦未繕措。

    見今本車,旣已輸緻在此,終是小邦臨戰應用之具。

    煩乞貴部,垂念小邦,急缺戰具,許令仍留,以備日後捍禦之用。

     員外回咨雲: 該國欲乞此車,留以備禦,須候本部呈請經略,兵部明示,庶爲法軌。

    且車陣布列之勢,推輓跳蕩之法,必假敎練,方可戰用。

    該國無人知此,留車亦徒耳。

    再照駐箚尙州兵馬劉副摠,請討此車火器,以防鳥嶺,正擬運發。

    又告稱糧料缺乏,官軍枵腹待哺。

    該國速諭管糧官員,接濟鳥嶺軍。

    前較留車備後,尤爲喫緊。

     6月19日 ○壬寅,上招集父老於行官門外。

    命都承旨沈喜壽,宣諭曰: 國家不幸,予越在西方。

    爾西方民,疲於供億,困於轉輸。

    爾等勞苦,倍蓰他方。

    爾雖不言,予豈不知?國勢之綿綿不絶,以有今日,實爾等之力也。

    玆予軫念爾等勞苦,除職者除職;免役者免役,各以等差施行。

    又賜爾今年田租之半,以報爾勞。

    爾其知之。

    今當旋軫,與爾遠離,豈無戚戚於予心?爾等其好在。

     父老等感激王言,罔知所言,惟涕泣而已。

     ○大駕晝停于平壤府西面鑄洞幕次。

     ○政院啓曰:「雨勢不止。

    若又大作,前頭必有進退俱難之患,莫若回駕。

    如不得已,則姑涉前川,權駐東宮前日宿所之處,亦一策也。

    」上曰:「或前進,或回駕,速爲處置。

    」上曰:「雖利涉前川,如黃海一路,亦有難涉大川,莫若回駕永柔。

    諸事速爲措置。

    」大臣回啓曰:「此距永柔遠,江西近。

    江西之路,前有二川,而雨若小霽,渡涉不難。

    雖不可渡,東宮前日宿所頓山村舍,可以駐駕。

    前進似當。

    」上曰:「然則諸事速爲預備。

    」 ○大駕,夕次于江西縣頓山村舍。

     ○司諫院啓請李軸敍命還收。

    上不允。

     6月20日 ○癸卯,大駕,卯時發頓山村舍,午時次于江西縣行宮。

     ○上至江西縣鄕校前,下輿而過。

     ○上敎政院曰:「如此暑雨,內殿一行,其勢極難。

    將何以處之?議啓。

    」大臣回啓曰:「當此潦暑極盛之時,大駕與廟社三宮,一時前進,多有霑濕窘迫之患。

    臣子之心,孰不未安?但本道物力蕩竭,目今經略、員外,方住安州,平壤亦有恒留天兵,各邑倉廒,無不空竭,更無搬運之粟。

    行在所需,百計思之,了無可措之策。

    此則朝夕之急,而其他鎭撫京城黎庶;經理山陵諸事,實是大段切急。

    故臣等之啓,臺諫之論,爲此故也。

    今者,天時如此,自上難於擧動,不容強請。

    自上或觀勢,到處留一二日,漸漸前進便當。

    若駐此邑,稍俟開月初生,秋至潦霽,擧動亦一策也。

    然則令戶曹與本道監司及黃海監司商議,搬移近日所支之粟爲當。

    惟在聖裁。

    」上曰:「此時勢不可擧動。

    此處支待之穀措置。

    」 ○司諫院啓曰:「李軸敍命請還收。

    」上曰:「李軸非如他人。

    不可罷。

    」 6月21日 ○甲辰,上在江西縣。

     ○司諫院啓:「李軸敍命還收事。

    中和府使鄭曄,前爲黃州判官時,多有貪鄙無狀之事。

    至於天兵往來之時,公然貿易物貨,以品惡白金,誣給其價,以緻天兵詬怒。

    以一州臨民之官,躬親買賣之事,巧爲罔利之計,其羞辱衣冠,貽辱朝廷極矣。

    請命罷職。

    」上曰:「李軸不允。

    鄭曄事,風聞之言,未必盡實。

    有軍功之人,不可輕易罷職。

    」 ○備邊司啓曰:「常時,明火強盜稟報政府,啓覈處置,而今見李德馨狀啓,囚禁養獄,果爲有弊。

    軍興以後,凡百公務,率從軍政,破格行之,而況係盜賊,則尤難滯囚。

    除小小剽竊,情理不關者外,罪狀明白,決難容赦,則皆議大臣,卽爲處決宜當。

    至於附賊人等,務加鎭定之意,已爲下書于留都大臣矣。

    且銅雀橋拆破時,京畿水使李蘋,退在不現,駱將大怒,至使啓知請罷雲。

    令留都大臣,捉緻決杖。

    」上曰:「依啓。

    右相初非體察使,殺人大事,必須稟決。

    不可專行。

    」 ○備邊司啓曰:「新經大亂,政多含容,罪盡恩貸,蓋緣事勢。

    今見巡邊使李鎰狀啓:『自端川至安邊,一邑伏誅者,或至十五。

    今將幷及南官數邑所誅,已至如此,若擧一道大行誅殺,應死之人,必將蔓延。

    』討逆誅暴,雖不可不嚴,因時達權,亦當鎭靜。

    其中罪狀暴著,憤極神人,不容掩匿者外,愚頏脅從,一切勿問,務加慰諭之意,急急下諭。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遠接使尹根壽狀啓,經略分付牌文之意,固爲詳密,而施於事爲,則勢所難行。

    我國軍兵形勢,則前後咨文,已盡報矣,至於天將勤慢,擧措過差,我國差人,雖或見知,理難據實回報。

    且監察營鎭出入之際,事體未安。

    此等事由,不可不先爲陳稟。

    令尹根壽,善爲措辭,隨便周旋。

    其所分付,則不可不行,令吏曹,急差的當人員,星夜馳進爲當。

    」上曰:「我國何敢差人,監察天兵?且經略何不自爲,而借于我國之人,其意有不可知。

    予以爲不可施行。

    且奏請使之行,前則如彼其催促,而今乃以爲不必遣,此未可知。

    此等事,勿爲泛泛應之,詳審施行。

    」 ○備邊司啓曰:「經略分付各營摘奸。

    陪臣更思之,於事體極重。

    豈不自此委諸經略衙門分付,而遽爲擧行乎?以事理未敢之意,更通于接伴使尹根壽,善爲說辭,周旋用力。

    」上從之。

     ○平安監司李元翼、兵使申磼拜辭,上引見。

    右承旨柳夢鼎、注書金尙寯、檢閱趙維韓、申泳入侍。

    上曰:「卿等多若。

    監司今向何處,兵使今向何處?」李元翼曰:「小臣今向平壤。

    」申磼曰:「小臣以親審運糧,今向順安矣。

    」上曰:「唐糧輸運幾何?」磼曰:「已輸至義州者,元數五萬帒,作六千餘石,而一路民力竭盡,不得輸運。

    頃見尹承勳問之,則曰『輸至平壤者,僅五分之三』雲矣。

    」上曰:「十萬石內,三萬石已來耶?」磼曰:「三萬六千石已來矣。

    」上曰:「海運頗易雲,須當竭力,速爲船運。

    」磼曰:「他道則船運似易,義州則極難。

    不得已有船十餘隻,可以漕運,而今無可得之路。

    」元翼曰:「小臣亦檢督平壤運糧之事,而一路民力蕩竭,不能輸運。

    此近處,則此站數不遠,他處站數似遠,人力已盡,陸運極難。

    」磼曰:「嘉山以下,尹承勳調度;定州以下,白惟鹹調度;順安以下,小臣調度;義州以下,任國老調度,而國老遞去之後,無句管之人,恐有疎虞之患。

    」上曰:「予不知如此。

    須知首末者,可爲此事。

    後之繼至者,雖勝於前人,不知首末者,不能爲也。

    令任國老,還察其任可也。

    」元翼曰:「順安以下運糧之事,申磼專任句管,而各站糧餉出入,亦令兼治,則甚爲便益。

    」上曰:「卿所謂糧餉出入,指放糧耶?」元翼曰:「朝夕放糧,雖不可爲之,而大軍糧餉調度出入,可使兼治之也。

    」上曰:「兵使親自句管糧餉,有傷事體。

    至於人馬調發,則乃其任也。

    兵使,閫帥也。

    照管出入錢穀,以爲未安。

    」磼曰:「當此時,奚暇體貌爲哉?令小臣兼察,則當親執照管。

    」上曰:「此時天兵,若到平壤,則可給饋餉耶?」元翼曰:「大兵此時還到,則可給;過一月後還到,則不能給矣。

    天兵時留平壤者四千餘名。

    一日所食,幾五十餘石,而所儲糧餉,僅四萬石,支繼極難。

    」磼曰:「非徒糧餉,柴草極難。

    臣當初見之,若不給柴草,則官廨、閭閻,盡爲撤去,其弊不可勝言。

    今者雨水如此,一路殘郡,若不預爲措置,則又有此患。

    小臣已爲移文列邑,而不知今已多積與否。

    此等節目,不可不預措。

    」上曰:「留四千餘名,是何兵?自遼東出來人耶?」元翼曰:「一路往來及買賣人也。

    」上曰:「是乃私人。

    予則以爲私自備食,不知虛費公糧也。

    未可言於將官,使自備食乎?」元翼曰:「符廷立來後,似有防範。

    」上曰:「予於路上見之,或騎騾、或騎驢,往來絡繹,此皆買賣人耶?」元翼曰:「或有買賣者,或有天兵親屬訪問死生者,或有持將官文書往來者。

    」上曰:「一路各官皆饋食耶?」磼曰:「此人等,放糧官處,受帖而來,故一路不得不饋。

    」元翼曰:「小臣有上達之說。

    」上曰:「何言?史官就而書之。

    」元翼曰:「特蒙加資,祗自靦然,不能擧顔向人。

    小臣無功而受賞。

    賞罰如此,有妨勸懲。

    不勝未安之至。

    」上曰:「此道之至今扶持,卿之功;予之得返舊都,卿之功。

    予之酬卿,將不止此,宜勿辭焉。

    」元翼曰:「小臣,百爾思之,有罪而無功。

    負罪而蒙賞,不瑕有害於勸功乎?臣不勝慙赧。

    」上曰:「天兵撤還後,防禦等事,須十分嚴緊,不可謂更無此事。

    若緩於防備,則東南之變,轉爲西北之憂。

    卿等宜體予意,日加申飭,毋或怠緩。

    予不久當旋軫,故預有是言。

    」磼曰:「本道江邊赴防軍士,前後登科者二千四百餘名,而今皆南赴戰所,本道防禦,極爲虛疎。

    何以爲之?出身之人,臣不得自處。

    自朝廷預爲之所。

    」上曰:「前者出身武士,令監、兵使抄送。

    今已盡去否?」磼曰:「臣與李元翼相議,已盡抄送矣。

    」又曰:「江邊諸鎭,軍器乏絶,措置之事,百計無策。

    自朝廷留念備給。

    」上曰:「予於一路往來時見之,大路邊,絶無人居。

    至於有山有水、宜田宜宅之地,亦少村落何耶?」磼曰:「本道人物,自是不繁。

    若義州則稍似繁庶,而今則村舍皆空矣。

    」元翼曰:「江邊則絶無人居,反不如內地。

    」上曰:「南方亦如是乎?」磼曰:「臣爲密陽府使時見之,南方則人物富庶,村居櫛比。

    如東業、釜山濱海之地,鮑作漢家,連絡不絶矣。

    本道軍案虛疎。

    欲知其戶主姓名,收其文籍,則皆已散失。

    極爲可慮。

    自朝廷處置,幸甚。

    」上曰:「何以處之?」磼曰:「軍籍不可不爲,而此時則騷擾,恐守令慢不緻意。

    待天兵回還後,爲之可也。

    元翼則以爲。

    『營中無一張軍案,軍籍則雖不可爲,而至於搜民入防,不可廢也。

    』臣意以爲,天兵未回前,恐不遑他事也。

    」上曰:「此時,則決不可爲也。

    天兵回還後,監、兵使可留念處之。

    」磼曰:「一族之弊滋甚,故軍額日漸銷縮。

    」元翼曰:「此道百姓,聞行駕到此,先祛一族之弊,莫不歡欣皷舞。

    」磼曰:「所謂一族之弊,非特侵督其父子、兄弟,至於疎遠之族,無不延及。

    父子、兄弟,則必有知情之理,疎遠之族,焉得以知情哉?無怪乎軍額之銷縮,而人民之逃散也。

    」上曰:「非特此道,八道同然。

    」元翼曰:「一族之弊同然,而軍民之逃散,此道爲尤甚。

    」上曰:「何以如此?」磼曰:「下三道則民有世業,此道沿邊之民,則旣無恒産,因無固志,所持者鎌子而已,所耕者火田而已。

    移來移去,少加侵督,則便生窺避之心。

    」上曰:「予見一路形勢,西方無可恃處。

    惟安州形勢最好。

    而人民凋殘,城池齟齬,此甚可惜。

    畜養人力,深溝高壘,以爲保障,然後平壤可保。

    又見寧邊,形勢亦好。

    而境內人物鮮少,城中居民稀罕,尤極可慮。

    招集人民,以厚生業,豈非急時之務?予意以平壤爲根本,以安州、寧邊爲保障,使有唇齒掎角之勢,然後西路得安矣。

    予所謂深溝高壘者,非欲於此時爲之,待民力稍完後爲之可也。

    」元翼曰:「所謂保障,豈深溝高壘耶?」上曰:「富庶民物以安之,高深城池以鎭之,豈非保障之道乎?如定州、義州等處,皆不可恃,後日卿等巡行時,有意見之。

    定州城內,居民鮮少,且東西似虛,有山在城外,而俯臨城內。

    當初築城之時,此山胡不入城內,而築之乎?賊若據此,而矢石交下,則城中不可支矣。

    予所見已盡言之,卿亦盡陳所懷。

    」夢鼎曰:「自江界、至義州,其間道路疾馳而行,可六七日程,而鴨綠解氷之後,則雖千兵萬馬,不可飛渡,江邊六鎭,無可憂之處。

    自三月至八月,除南軍赴防,捧價布以養土兵,則不待添兵,而邊備自固矣。

    」元翼曰:「南兵百名,不如土兵一名。

    夢鼎所言極是,然出於當規之外。

    令該曹議處,必不見施。

    我國之事,多文具,少實事。

    若生聚土兵,則邊鄙自固,而隻入價布,不入軍丁,則邊將等,亦以爲無軍而有布,何益於防備也。

    」磼曰:「使價布盡爲土兵用,則豈偶然哉?」上曰:「予問此道愚民則曰:『南兵入防時,不得已持木綿十二匹,可以無事而還。

    』雲。

    予問曰:『所謂無事雲者,還送雲耶?』曰:『不爲還送,而歇其差役矣。

    』予問曰:『十二匹盡用耶?』曰:『初至有到防例綿布,差以歇,役則有差役綿布。

    凡大小立役,皆用綿布,故雖持十二匹以去,遇善將則可支,而不然則不足於用。

    不得已十三四匹,然後可以無事而還。

    』」元翼曰:「邊將多爲無理之事,豈徒此事哉?剝割軍卒之事,不可形言。

    」上曰:「我國,隻措置邊圉之事,而內地之事,全不留念。

    安州、寧邊是內地,今欲蠲除貢賦,以紓民力;壯固城池,以助形勢。

    卿等之意,以爲如何?」元翼曰:「苟如是,豈偶然哉?聖敎及此,西路將自此無事矣。

    」上曰:「卿等所見,釜山屯據賊勢如何?」磼曰:「賊去密陽下釜山,似有遁去之志,而若防塞所沙隅,則必有奸謀。

    此處隘狹,雖天兵亦難。

    」元翼曰:「人皆曰『賊出京城,必是遁歸』,臣則以爲不然。

    賊在京城,久與天兵相持,其勢必窘,故不得已出去。

    釜山近於本國,恐不無姑爲屯據,以待天兵回還之意。

    」上曰:「賊出京城,人皆以爲遁去,予則以爲:『奸謀叵測,必不易去。

    』兵使所見,以賊爲速返耶?遲返耶?」磼曰:「賊知天兵不能久留,屯據一隅,阻塞梁山、機張等處,以待回還。

    且一邊運糧以來,則此坐困之術也。

    」上曰:「果如卿所言,則不是細慮。

    」元翼曰:「籌策有上、中、下三等。

    彼雖出於下策,而我則以彼爲必出於上策,思其捍禦之道可也。

    況彼不必出於下策乎?」上曰:「卿言極當。

    予每敎備邊之意,亦如是耳。

    」磼曰:「金海、昌原之賊,若據守如前,則必有奸謀;如退據釜山、東萊,則是地盡頭也,遁歸無疑。

    」上曰:「金海、昌原之賊,至今不出,誠如卿所憂。

    設令渡海,何難再來?賊若使天兵速返,則姑退歸對馬島,待天兵撤回後,再來矣。

    卿等如有所言,悉陳。

    予當隨所聞處之。

    」元翼曰:「前下敎書,遠近愚民見之,無不感激涕下。

    小臣當盡心奉行,天兵回還前,似無可爲事。

    隨事狀啓,自朝廷處置,幸甚。

    」上曰:「兵民不同,而一朝以農夫,驅入於戰場,其勢不走則死矣。

    鍊兵一事,卿等盡心爲之。

    」元翼曰:「今國家再造,必與民休息,可以立億萬年無疆之基業矣。

    民之逋役,雖極爲痛心,而其情勢亦不得不爾。

    反以思之,民情誠可哀也。

    」磼曰:「民有餘力,然後可以爲國。

    養民節目,不可不講定。

    」上曰:「監司亦見嶺南耶?」元翼曰:「臣未及見之。

    」上曰:「經略、員外皆曰:『設關鳥嶺。

    』此言如何?」元翼曰:「賊自湖南長驅,則奈何?」磼曰:「所謂設關,是何事耶?」上曰:「所謂關,如中國山海關之關。

    」夢鼎曰:「如山海關,豈偶然哉?」上曰:「兵使所見如何?」磼曰:「不知我國形勢,故如此雲雲。

    雖非鳥嶺,如雲峯八良峙等處,皆可踰越。

    」上曰:「鳥嶺之下,又有可防之地耶?」磼曰:「如密陽等處,有可防之路,然不如鳥嶺之險阨。

    」上曰:「中和陞號事如何?」元翼曰:「極當。

    」上曰:「力戰耶?」元翼曰:「中和民人,終始不附賊。

    雖村夫野老,獨且力戰不怠。

    其鄕中,有自好者數人,倡言曰:『寧死於賊,不可從賊而生』,小民和之,期以死戰。

    當初賊警甚急,臣檥船,招人民謂曰:『爾等當爲國死戰,妻子急則無所逃。

    宜先置船上,以觀賊勢如何?』民人等答曰:『寧死於賊,渡江何往?』猶死戰不已。

    臣深服其義。

    」上曰:「殺賊亦多耶?」元翼曰:「殺賊極多,人民戰死亦多。

    豈徒死哉?倭賊亦稱中和爲頑惡無比,焚蕩殺掠,甚於他道。

    此府民人雜役,各別蠲減,以示嘉奬之意則幸甚。

    頃日科擧時,中和民人等,以捕賊爲急,不赴科擧。

    臣謂言:『國家必爲爾等,別設科擧,爾等盡力勦賊雲雲。

    』其後將此意報備邊司,則備邊司以別設爲難。

    臣意別設取之無妨。

    」上曰:「雖不別設科擧,此府額數優定似當。

    」磼曰:「中和民人等,各別下書曉諭,以示嘉奬,則他處人民,亦聳動興起。

    」上曰:「中和亦有人才耶?」磼曰:「別無人才,而業儒者多。

    」 6月22日 ○乙巳,上敎政院曰:「本官倅不能察職,多有慢忽之事,必是庸人。

    至於大駕所駐處內外庭,糞穢堆積,而不知修掃,寢房無一片屛,予寢於霾壁中。

    予悞聽人言,如此暑雨,輕爲出來,中路顚沛,已不可言,及至此縣,受辱甚多。

    然此則不足說,觀此地卑濕。

    予素有風濕之病,常常僅僅支保,若久處此縣,必得濕痺之證。

    過一日如過三年,坐一處若在針氈上。

    且衙內制度異常,所接處出入不便。

    其間曲折,難以盡言。

    八月前,極難進駐,必須還移永柔。

    自政院斯速回啓。

    」回啓曰:「今承上敎,極爲驚駭未安。

    但還住永柔,事係重大,請議大臣處之何如?且縣令韓汝淑,推考重治。

    」上曰:「依啓。

    予非不知重罪渠也,如是爲之,則前頭慮有承望風靡,故不爲也。

    勿推。

    」 ○司憲府啓曰:「當此之時,進一步則神人之望,可以少慰;退一步則恢復之業,漸至解墜。

    霾霖暑熱,不避櫛沐之勞,而爲此擧動,出於不得已也。

    前頭豈無駐駕便宜之地,而何必苟且顚倒,回鑾永柔,使人心疑阻,大事日去乎?存亡之會,離合之機,皆決於一進退之間,請漸次前進。

    臣等伏聞勿推本邑縣令韓汝淑之命。

    固知聖意所在,不勝感激,但人臣職分,不當如是。

    車駕之臨此,何等事,而凡百措置,不爲用心,至於寢室內庭灑掃修理之事,置諸尋常,全不檢察?其慢忽不職之罪大矣。

    請命拿鞫。

    」上曰:「進駐事,觀勢爲之。

    韓汝淑若可詔獄,則予不爲之乎?勿爲治罪。

    」 ○司諫院啓請縣令韓汝淑拿鞫,監司李元翼亦推考。

    「上曰:」韓汝淑不可拿鞫,監司未及察之。

    勿推。

    「 ○備邊司啓曰:「提督常以勞問稀闊爲言。

    今出牌于李寧、祖承訓等,使之協同吳、劉,相勢追勦,繼送駱將。

    又調左右協精兵一萬,督令進討雲。

    因此時具咨緻謝,別遣使臣,兼爲問安。

    」 ○大臣啓請韓汝淑或罷職、或決杖,以懲其罪。

    上曰:「如此則前頭聞風,或反貽弊,勿爲罪之。

    」 ○禮曹啓曰:「倭賊彌漫北道時,胡藩等以犬羊之心,蓄怨已久,乘時竊發,恣意殺掠,焚蕩官舍,無足怪也。

    賊退之後,固當問罪,而在我兵力單弱,寧含忍而羈縻之。

    況彼自誨禍,相率來降,則姑示撫綏之恩,以安反側,此一時之權宜。

    慶源酋長吾羅赤等,盡力開諭,使之納降,優示賞典,聳動諸酋,乃是鎭服藩服之策,而其徒前職,亦無考據,自曹擅便爲難,賞職高下,議大臣處置。

    」上從之。

     ○大臣啓曰:「京城已復,而繼有山陵之變,群下之情,以前進爲急。

    且永柔疾疫興行,死亡相繼,故前者啓請前進,而適丁潦暑,動駕之日,多有沾濕跋涉之艱。

    思之至今,不勝悚惕。

    今審本邑地勢湫濕,房屋非便,聖候有所未安。

    移駐何疑?第念當此前進之日,退駐永柔,似爲未安。

    前路可移之處,近則龍崗,稍遠則安嶽,似合駐駕,而其於見聞無妨,唯在聖裁。

    」 6月23日 ○丙午,司諫院啓請縣令韓汝淑拿鞫,監司李元翼推考。

    「上曰:」韓汝淑推考。

    監司,隻以誤定事,推考。

    「 ○館學儒生上疏,請遣重臣,行文廟慰安祭,上下該曹。

    該曹覆啓:『賊退之後,諸陵寢及文廟,卽行慰安祭宜當,而廟社播越,尙未還都,宣、靖兩陵有變,迄未克襄葬。

    凡大小祀,一切停廢,兩陵改葬後,慰安之禮,次第擧行。

    「上從之。

     ○司憲府啓請縣令韓汝淑拿鞫。

    上曰:「推考。

    」 6月24日 ○丁未,司憲府啓曰:「分九重之憂,爲百裡之宰,民生休戚係焉,其任極重。

    今此武人等,卒起於行伍之間,旋授字牧之任,多有手生齟齬之患。

    本道之人,則與其吏民等夷,威令不行。

    自上聳動之擧,反貽民生之弊,請軍功人等,勿授本道守令。

    當聖上去邠之日,選宗室若幹人,或授堂上之加,或旋置宿衛之列,聖意有在,而鶴林都正慶胤,惟知全家苟生之計,不顧與關休戚之義,落後於西幸之時,竄身山谷之間,兩京恢復之後,緩緩而來,其忘君背恩之罪大矣,而罪則不加,官則虛授,物情憤鬱。

    請命罷改。

    」上曰:「人非一槪。

    可授則授之,不可授則勿授之。

    改事依啓,不須罷職。

    」 ○上敎政院曰:「李提督以不爲問安爲言雲。

    移咨時問安,仍告以車駕來此,趁未前進之意。

    」回啓曰:「司僕正尹景禧咨文齎去,兼爲問安事差定矣。

    趁未前進之意,令尹景禧,言于接伴使,使之措辭以告。

    」 ○宣傳官趙安邦書啓: 臣正月十一日,齎稟帖問安於提督後,馳往都元帥金命元陣中,査考軍糧軍數,而雨水連漲,道路不通者五日,備邊司公文,約之矢以射,使之傳送于都元帥處,則軍數,都元帥亦不能詳知,隨後成冊上送雲。

    臣乃往督捕使樸晉處及右道鹹安諸將駐軍處,則大槪各處糧餉不繼,士卒皆有飢色。

    或以五六合之米作粥,兩人分食而度日,甚者飢坐或四五日、或六七日。

    軍卒逃亡者,日以百數。

    兩湖之卒,幷屯鹹安,輸轉六七百裡之外,又因阻水,不得趁解軍前矣。

    且自京城直路,至于密陽,蓬蒿蔽野,極目無人,處處賊壘,白骨崢嶸。

    飢餓之民,相與枕藉,爭相殺食,所見極爲慘惻。

    軍數、軍糧,略具別錄以啓。

     ○備邊司啓曰:「伏見宣傳官趙安邦來報,慶尙一道,與賊相持,各陣之軍,不過六七千,而其中一將所率,或有六七名者,各陣弓子,僅百餘張。

    將此兵力、器械,戰退強寇,萬無其理。

    加以缺糧已久,一日所食,不過溢米之粥,極爲寒心。

    本道雖有査少之儲,隣道亦有搬移之粟,而要支天兵,不許接濟我軍雲。

    其日漸逃散,緻此銷縮,勢所然也。

    且慶尙一道,兵火、飢饉,比他道尤甚。

    今年亦未耕種,尺土不墾,人多相食,僵屍遍野,其勢不久。

    本道旣無一秉之粟,兩湖又無搬移之力,天兵與我軍,雖欲守之,亦末如之何。

    不得不還,則鳥嶺以南,將爲空棄之荒墟。

    嶺南不守,湖南亦不能獨存。

    兇賊之持久不去,其計亦在於此,將欲不戰而呑我。

    思之至此,極爲閔迫。

    此雖從前屢屢陳請之事,而事急不可緩聲,備將此意,明白移咨于經略與提督,使之急發令旗,催督進兵,趁此財力未盡窮竭之前,急勦追卻,盡復疆土事陳懇。

    」上從之。

     ○江原道觀察使姜紳馳啓曰:「本月初八日,平海郡厚裡浦[原裡浦],荒唐船一隻到泊。

    浦之距城纔十裡,一城軍民,潰亂四散,其中先走者一人,卽斬以徇。

    軍官樸啓運等追擊,斬八級,全船捕捉。

    全軍還來,倭所騎中船一隻,幷持來矣。

    」 6月25日 ○戊申,上敎政院曰:「備邊司前以爲倭賊,不日渡海還歸,何至今留在耶?且倭賊萬一,作窟於釜山等處,乘時俟勢,分其兵,一枝直擣湖南,一枝長驅尙北,未審國家,足以支吾,保其無虞乎?願聞其說。

    李元翼以爲賊離京城,是乃高見雲。

    苟如此,國家無稅駕之地矣。

    且賊退一步,我得一步。

    輒隨退隨繕,以爲自守之計,而今乃曰:『姑待事定。

    』此何異於欲盡窮天下之理,然後始加誠意之功乎?事變以前,昇平所祟,人不知兵,固不足雲雲。

    事變以後,亦未嘗勸一藝、訓一卒、築一堡、設一策,以爲自守之計,而惟以賊退爲幸,無乃不可乎?予以爲今日之勢,卽燕雀處堂之勢也。

    請恕予妄言,更籌畫措置,言于備邊司。

    」回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備邊之任,當此國家艱虞之日,未嘗發一言、畫一策,以爲治國圖存之計,悠悠泛泛,苟度時日,慙靦靡容,詆竢斧鉞之誅。

    今承聖敎,兢惶踧踖,措躬無地,冒死待罪。

    」上曰:「賊勢叵測,隻言其憫迫之意而已。

    宜勿待罪。

    」 ○禮曹啓曰:「宣陵哀冊,已爲校定。

    末略敍改葬之意,爲先製送。

    」 ○司憲府啓請軍功人等,勿敍本道守令;鶴林守慶胤罷職。

    「京中各司之員,雖有未赴之人,爲京兆者,不可任意代出,而判尹李憲國,不稟處置,擅出假官,極爲無謂。

    請命推考。

    」上曰:「鶴林守事不允。

    其餘依啓。

    」 6月26日 ○己酉,以洪世恭爲全州府尹,李曁爲漢城府左尹。

     ○政院啓曰:「天將沈同知思賢、徐指揮一貫、胡叅軍、趙知縣汝梅、鄭同知文彬,皆已向安州雲。

    令洪世恭問安經略後,此人等亦爲問安,仍探知東邊事情以來。

    」上從之。

    仍敎政院曰:「鄭同知、趙知縣,時留平壤,二十八日離發雲。

    差官問安後,自上無乃有往見之事乎?」禮曹啓曰:「鄭同知、趙知縣,已到平壤。

    自上接見,則夏潦方漲,擧動似難。

    至於問安官,卽日發送宜當。

    」上從之。

     ○禮曹啓曰:「伏見黃海道觀察使柳永慶書狀,提督之行,今月二十四日,定爲發京雲。

    黃海道觀察使及守令,方以大駕迎候之故,待於晝停處。

    直路之事,果爲虛疎。

    令監司卽馳到境上,檢飭守令,迎候支待天將之意,下諭。

    」 ○禮曹啓曰:「伏見平安道觀察使李元翼書狀,提督,今月二十四日,自京城起程,而提督未來之前,將官領兵來到者,輒爲請宴與否,令該曹指揮雲。

    三大將鄭同知、趙知縣、方中軍,遊擊、參將三十餘員。

    此等員,則皆秩高,當優待之,雖夕至朝發,當設犒宴。

    自餘指揮、偏將等官,則勢難盡設慰安,或茶啖,或參酌贈給之意,李元翼處移文。

    」 ○司憲府啓請鶴林守慶胤罷職。

    上曰:「已改其資。

    不須罷職。

    」 ○上敎政院曰:「豐院府院君柳成龍病差,則欲向南雲。

    彼處旣有都元帥等諸將,豐原南歸,別無可爲之事,欲招來于此。

    問于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行在大臣,隻有一人,至爲未安。

    且嶺南旣有元帥,節制諸將,柳成龍不必下歸。

    今承下敎,至爲允當。

    來詣行在之意,下諭。

    」 ○禮曹啓曰:「霖雨彌月不霽,損傷稼穡。

    請不蔔日,本縣社稷,祈晴祭設行。

     ○備邊司啓曰:「伏見禹性傳狀,啓聞慶以下各站,積在天朝之糧無慮累萬,而專爲饋餉天兵,不爲接我軍。

    我軍非但飢疲,不能赴戰,將有餓死道路之患,而與賊相持各陣之軍,將至潰散雲。

    目今提督大軍,方有撤還之勢。

    天兵之在彼者不多,而已調糧餉,不饋我軍,殊爲失計。

    各站儲置軍糧,除出給饋之意,下諭于戶曹判書及本道觀察使。

    且沿路各官守令,棄其官守,逃竄山谷,妻子供奉,有若平時。

    此則專爲厭憚接待天兵而然也,情狀極爲痛憤。

    尤甚之人摘發,處以軍律之意,亦幷下諭。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海州之爲古兵營,臣等亦有所傳聞,而未之詳也。

    但黃州亦稱兵營,至今留防軍士,分番出入,其中多有鎭撫名稱之流來者焉。

    大抵黃海道二十四邑,或枕山,或面海,皆於海州相距一二日程。

    民之訴冤,官之行文,大爲便當,而監司亦不可每每巡行,以海州爲留營,亦似穩當。

    豐川,古稱豐州。

    前朝中葉,遣使金陵時,必於此發船雲。

    今則邑居蕭條,民物衰殘,戶不滿百,至有合松禾而一之之議。

    民情不便,終不得就,其不可設營明矣。

    黃州雖稱古兵營,而在大路之傍,官人數少,不合元戎所居。

    安嶽在一道物力最優,自前以可爲營鎭稱之。

    今則國屯田,在於境內,可以耕用。

    黃州鎭軍,亦可以移入,事勢便易,有如此者,區區之見,不敢盡達。

    」上曰:「元戎鎭守處非輕。

    更爲參酌形勢,必得據險策應之所爲之可也。

    設以海州,當作監司營,予意近姑仍作兵營,令兵使、留守,措置器械,養兵訓鍊似當。

    更爲參酌施行。

    」 ○以李曁爲漢城府左尹,洪世恭爲全州府尹。

     ○會寧府使鄭起龍馳啓大槪,本道反民及第金守良等十六人,投降倭賊,結縛諸宰,或出給王子。

    幷爲捕捉,梟示頭手足等事,函送于觀察使。

     6月27日 ○庚戌,司諫院啓請:「判尹李憲國,旣已受命,專掌京都之事,則賑救飢民,掃除醜穢,修治宮舍,以待車駕,乃其職分,而入京已久,了無所爲,反爲張皇辭說,偃然狀啓,至以進駐近地,以待秋涼爲言,有若指揮乘輿者然。

    極爲無謂,請命推考。

    」上從之。

     6月28日 ○辛亥,摠護使領議政崔興源馳啓曰:「臣當初宣陵奉審時,內外梓宮,皆爲燒盡,卽欲修正,而壙中所在之物,不可褻置外處,姑俟始役,臨時掘出淨置,揀去雜物,前封灰燼,一樣埋置計料矣。

    去十二日,與諸臣奉審時,盡爲掃出,改葬時,當爲同埋,裹以新袱別置。

    掘出時宣陵壙內,圭一、佩玉帶鉤二、玉柱破折二、破碎衣一袱、棺釘二十四、鐵鎖一件,亦爲同封,葬時同埋伏計。

    宣、靖陵壙中尺量,圖形上送。

    前日臣之奉審書啓時,掘破形止,皆從掘破外面尺量。

    今之尺量,一從壙中,故前後長廣,有所不同矣。

    」 ○領議政崔興源馳啓曰:「臣與諸宰臣,宣陵、靖陵奉審,則三陵灰燼中,皆有骨燒之狀,似是玉灰,大槪群議同然。

    且諸臣詣松山未奉審前,玉體上可爲憑驗之處,令德陽夫人、西陵君母及尙宮樸氏、扶安都正碩壽、永原守德壽,先爲寫出,預示諸臣,以爲奉審時可據之地。

    所謂玉體,貌髮盡脫,鼻梁破缺,面上肌膚消盡,無一識認之端,辨別極難,人皆疑之。

    遭此莫大之變,不勝悶迫之至。

    諸臣奉審所見,各爲書呈,故封送賓廳。

    命在行朝未奉審宰臣及三司官商議參定,宜當。

    」 ○奉審前,各陳所見件記:德陽夫人權氏雲:「天顔瘦而長,頣端微彎。

    鬚髯不多,而根黃末黑。

    鼻梁隆高。

    玉體比中人稍長,腰圍秀而不豐。

    」 ○尙宮樸氏雲:「兩眼間有黑子,比菉豆差小。

    龍顔微有痘疹痕。

    鼻梁隆,鼻端長而微曲。

    天顔瘦長,鬚髯差黃。

    」 ○西陵君母言:「玉體稍長於中人。

    鼻梁隆高。

    龍眼長,而微有痘疹痕。

    鬚髯不多,而其色黃紫,長可卷上,而銜於口。

    」 ○扶安都正、永原守言:「玉體長則中人之最長,不肥不瘦而長。

    鬚髯則雖不至甚多,亦不爲少,長可寸半餘,色則暫爲紫黃。

    鼻梁稍爲隆高。

    」 ○奉審後,各陳所見件記:德陽夫人權氏雲:「奉審則雖不能仔細認見,而與平時龍顔似異。

    」 ○尙宮樸氏雲:「奉審則雖反覆諦視,而不得識認矣。

    」 ○西陵母雲:「奉審則不能認見,龍顔似短於平時矣。

    」 ○松山屍體奉審單子: 面上肌膚消盡,鬚髯脫落,鼻梁破缺,兩眼俱陷,兩唇皆無,胸膛高厚肥大。

    骨節不露,以手按之,則柔不堅硬。

    背後肥廣,兩手兩腳堅固。

    胸膛下腹上,橫畫有三,似是劍痕。

    右邊臂上,有一大破穴。

    肩甲下左邊,有二破穴,一大一小。

    腰下臀上有一破穴。

    身長以布帛尺,三尺二寸餘。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議: 奉審松山所在玉體,則如臣未曾一覩天顔者,固不敢容議。

    但見其皮膚枯槁,容貌毀而已。

    累度入侍之人,皆以爲不能識認雲,更無眞僞辨驗之端矣。

    第以事理推之,內外榟宮俱燒,而玉體尙存,似無其理。

    抽出玉體,而焚其榟宮,還置玉體於壙中,理亦不近。

    兇賊所爲,誠不可測,枯槁年久之體,得於他處,納於壙中,以眩聽視,容或有之,而宣兩陵,則皆無玉體,靖陵獨有之,尤爲可疑也。

    宣、靖陵奉審,則三陵掘破形止,大槪一樣。

    所謂燒灰,反覆詳看,黑色、白色相雜,而又有白骨破碎之片。

    間間有腠理,以手指擧而落於紙上,則其聲頗重,似非衣服、木石等物之灰矣。

    三陵之灰,大槪一樣。

    若以宣兩陵之灰,爲玉體之灰,則獨以靖陵之灰,爲非玉體之灰乎?隻以所見,書之如此耳。

     ○豐原府院君柳成龍議: 臣於前日宣、靖陵奉審時,病未進參。

    今月十八日,始隨諸宰之後,奉審所安松山玉體,則頭面上毛髮盡脫,皮骨粘枯,自脛以下,肉盡骨在,大槪顯是年久之體,而胸腹及背,則皮厚而堅凝,不見骨節。

    胸上甚高,背後左邊肩甲有穴痕,一大一小,相距一分許。

    所見惟此耳,其他皆不可辨。

    伏念此乃變中之極變,辨別小差,則事不忍言。

    臣後生昧識,罔極之中,不敢輕議如何。

    惟在更加精審,參以陵上形止,竝搜近陵處古塚破毀與否,多般訪求。

    或爲神明所祐,萬一有得實之望。

     ○領議政崔興源議: 宣、靖陵掘破形止及燒灰之處,前日奉審復命時,曾已書啓,今不復議。

    松山奉審,則所謂玉體面上毛髮,皆爲脫落,胸背高大,多有肉氣,年久屍體,辨別極難。

    德陽君夫人、西陵君母、尙宮樸氏、扶安都正石壽、永原守德壽等,未奉審前,寫出禦容表著之事,而今與諸臣所見,不爲相似,人多擬之。

    他無可驗之事矣。

     ○右議政兪泓議: 宣陵、靖陵陵所得灰奉審,則形色與其重,似異於他灰,三陵一樣,而松山奉審事,朝廷令曾知玉體德陽夫人、內人及扶安都正、永原守等,先書玉體,則中人之最長,紫髯不多,額上有黑子似菉豆差小,不肥不瘦,龍顔長,而準頭高雲,而奉審則肥膚腐落,黑子難審,準頭腐缺,顔體似圓,不見其長。

    上髯似有小痕,下髯則無。

    胸上肌似高,似非不高不肥之體。

    無憑驗之,亦無可疑。

     ○右贊成崔滉議: 宣陵大王陵灰燼,大小各一封。

    內一封,則專是燒骨,其色白,而又有靑色,其緊處如石,軟處碎雪。

    大一封,則皆是灰燼,而或雜以細沙,顯有燒骨之狀。

    王妃陵灰燼,大小各一封,而亦有燒骨之色,與大王灰燼無異。

    靖陵灰燼,大小三封內,小一封,則燒骨僅半半掬,形色及堅硬,與宣陵灰燼一樣。

    大一封,則專是灰燼。

    又一封,亦明是燒骨之灰。

    復到松山,屍體年久枯朽,雖平昔昵侍之人,亦所難辨。

    況如小臣後生,萬無可知之理。

    但以臣今日奉審言之,則頭顱團圓而小,手足皆枯而粘骨,胸膛之皮,枯而且厚,不至粘骨,有若平時肥大之人。

    點檢以指,有坎陷之狀。

    口鼻兩眼,盡爲腐陷。

    兇賊之變,極天罔極。

     ○知中樞府事成渾議: 宣、靖兩陵三處拔掘焚燒之狀,大槪如一。

    玉體經火,未成灰者,骨節分明可訒。

    玉灰色頗白,異於草木之灰,其重又倍於常灰者,兩陵三處皆同矣。

    灰與骸,雖未知眞出於宣陵遺體,而亦不可以疑非眞。

    靖陵又有玉體在壙中何哉?竊觀兇賊所爲,非出於士卒收寶貨之計,乃賊將深讎我國者也。

    何獨宣陵肆兇,而靖陵好全玉體乎?且靖陵拔掘之穴,挾而且深,壙底隻容榟宮,更無餘地,則焚燒榟宮之際,必須移出玉體於外,以俟火熄,然後還置壙中。

    此則窮兇之心,何至委曲如此乎?皆未可測知之也。

    松山未奉審前,逮事先朝宗戚及侍女,想像禦容,先爲記錄,以示諸臣,然後奉審,則非徒年遠枯損,無可指認稍似處。

    其餘言,先王龍顔長,頣骨長,而此則似是方面之人。

    先王腦後,平而削,妨於着笠,而此則似是有骨。

    先王年衰稍瘦,而此則胸閒平闊,似是平日肥大之人。

    凡此所見,皆不與所錄同。

    然頭面皮慮,脫落幾盡,難於辨認,密識分別,無所深據。

    旣不可以知慧求之,又無可以事證相參。

    臣子之情,悶迫遑遑,罔有所極。

     ○禮曹判書金應南、刑曹參判申點議: 宣陵、靖陵奉審,宣陵大王陵灰燼,大小二封;王妃陵灰燼,大小二封,幷奉安于假丁字閣,而大王陵灰燼一封,則有火燒堅硬骨片,其色或白、或靑黑;其長或半寸、或未半寸,或小如沙礫者有之。

    容可一握,而其重異於他灰。

    大一封,則專是灰燼,灰燼之中,或雜以細如沙礫,骨灰容可數鬥許,其重亦異於他灰。

    王妃陵灰燼大小二封,與大王陵灰燼,形色一樣,而其數則差小矣。

    靖陵灰燼三封,亦奉安于丁字閣。

    其二封,則崔興源與李瓘奉審時所封,而火燒堅硬骨片,其形色與宣陵一樣。

    大一封,則專是灰燼,亦與宣陵一樣,而二封皆少於宣陵灰燼。

    又一小封,則守山都正崔禧等所封。

    其封有火燒堅硬骨片,未滿一握,而形色亦與宣陵,少無差殊矣。

    同月十八日,往松山看審,則久遠身體已壞,雖先朝老臣,亦難辨其眞否。

    應南等以後生,尤不能識其萬一。

    但以今日所見言之,則顔面不長,形體肥大,夫人所錄不同。

     ○鵝川君李增議: 兩陵三處堀燒之狀,大槪相同。

    玉體燒餘,則皆各有大小封,而小封則雖有多小之差,形體輕重則相同。

    松山則隻憑逮事先朝人等,識記龍顔所言而奉審,頭面中肌膚毛髮,盡爲枯脫,無憑可驗。

    足腳肌膚,亦旣朽落,骨節多露,似是年久之屍,而其胸背要腹之間,皮肉皆厚,以手按之,則顯有濃柔陷凹之狀。

    如頭面足腳,生枯懸殊,反覆思之,未知其由。

     ○判尹李憲國議: 臣於甲辰秋二十歲時,中廟觀武於慕華館,臣瞻望天表,隻一番矣。

    今者奉審松山玉體,則面貌枯乾,隻露骨,而鼻亦已破缺,雖平時朝夕近侍者,必不識認眞否,臣不敢知。

    初見大臣及禮曹堂上,宣、靖陵奉審時所拾灰燼外,別裹堅白者,則明是燒骨餘端。

    臣之所見,與諸宰所見無異矣。

     ○刑曹判書李德馨議: 宣陵及靖陵奉安灰奉審,則灰色與其重,三陵一樣。

    松山所謂玉體奉審,則容顔枯乾虧損,難於憑驗。

    第胸脅高大,似是昔年肥澤之遺體,與夫人所錄有異。

    以手指點,頗覺有肉氣,此爲可疑。

     ○扶安都正碩壽、永原守德壽議: 伏審宣陵兩陵與靖陵灰燼,則片片破碎,其外白內暫靑色,明是骨灰。

    且審松山身體,滿身俱以豐肥。

    或以手按之,則有陷入之氣,疑非年久之屍。

    「 ○直提學白惟鹹議: 「宣陵兩陵及靖陵玉灰玉骸,其色相同,而斤重倍於常灰。

    其玉骸焚碎,未盡爲灰者,骸理分明可見,三陵大槪一樣。

    玉體乾久枯損,骨露處多,胸脅間頗堅厚。

    手抆之,則外堅而內柔,似是生時肥大之人。

    以逮事先朝之臣所記錄者考之,則未有分明辨驗處矣。

     ○宋賛議: 賛癸卯年,爲檢閱入侍時,龍顔似長,紫髯不多,隆準方頤,日表淵穆。

    今來奉審,則氣色之閟,已隔四紀,玉體枯損,天容虧損處,亦多有之,無憑無徵。

    恍然夢想而已。

     ○工曹判書權徵議: 奉審宣陵玉灰,則大槪分明燒骨之灰。

    靖陵封灰,亦與宣陵無異,而且審松山屍體,頭面肉盡脫,無憑可驗,肉已乾水已漏,則隻有皮骨可也,而此屍則不然。

    胸膛及背,肌肉甚肥,無骨節稜稜處,雖似久遠之屍,實非五十年之久也。

    大槪兇賊煽虐,用術叵測,竢其火冷,還納金井,則非偶然作惡,不可指以爲聖體。

    欲以他物亂其眞,則骨燒之灰,亦安知其非玉灰耶?反覆思度,莫知其樣。

    考之前史,有拔塚之變,賊心兇暴,千古一轍。

    我國生靈,被擄在賊境者,其數千萬,而王子亦在其中,賕求其端,則畢竟有可知之路。

    且賊若用奸術,則敵境遠邇,想已其藉藉,爲人謀忠如許議後者,豈無其人?況其時我國人參看堀塚者,容有其人,榜諭以論賞免罪之旨,以期端緖之出,亦多方中一策也。

    「 ○大司憲李齊閔議: 「伏審宣陵兩陵及靖陵灰燼中所拾之骨,則皆片片破碎,體薄而不浮輕,堅硬而色靑白,裹紙以擧則斤兩重,三陵一樣。

    似是玉骨之在燒中未盡灰者。

    松山屍體,則肌肉粘枯,口鼻無形,鬚髮亦無面上雲雲,諸表辨認無據,不敢輕議。

    」 ○禮曹參議李瓘議: 當初以禮官,與領議政崔興源,宣、靖陵一時奉審,而兩陵之事,同議書啓。

    臣之意在於崔興源書啓之中,今不更議。

    凡人年近六十,則肌膚消滅,必至瘦瘠,而奉審於松山所見言之,顔貌皆變,雖以平日尋常陪侍者見之,亦不得知之。

    但胸高腹大,肌膚豊肥,腹以下,亦旣充實,似非年近六十之人。

    且以手指按於胸上,則隨指而陷,無堅硬之氣,疑非年久厚葬之屍。

    腹上有五六刃痕,其間之事,未可憶料。

    臣出身於明廟朝,未及獲覩中宗大王,其於玉體之近似,未能知之。

    但以內人與德陽夫人諺書所錄容儀推之,恐或不同。

     6月29日 ○壬子,霖雨不止。

    行再次祈雨祭於社稷壇。

     ○大臣啓曰:「伏見奉審宰相書啓,陵上之變,旣極慘酷,而又以千萬意外,變詐之術加之,其爲萬世不忘之怨,爲如何哉!領議政崔興源,爲重其事,行在所未奉審宰臣及三司官,商議參定雲,賓廳未來堂上及三司官員,請今牌招,會議以定。

    」上曰:「予心罔極,隻恨天之不早殛也。

    今雖牌招在此之員,旣非親爲奉審,無從辨驗。

    予意奉審之員,今當束會雲,待其來定奪。

    」 ○上敎政院曰:「予觀今日之事,有萬分之憂,無一毫之幸。

    蓋賊酋平秀吉,必欲呑據我國,以窺中原。

    此其志,初非偶然寇盜之比。

    以彼不道之術言之,眞得形勢,可謂賊中之兇傑,其志不容但已。

    其兵力極盛,器械極妙,士卒極鍊,以我國無敎之兵禦之,無異於螗蜋之拒轍,萬無對敵之理,而天兵一鼓摧破。

    自是之後,中外人心,謂賊不日退遁,相與喜幸,悠泛度日。

    予力言其不然之狀,而不能得,甚者至陳浮誕之辭。

    今賊棄京城,作窟於釜山,朶頤於湖南等處,其兇謀秘計,有不可言,而天朝遣使講和,有若卑屈者然。

    以秀吉桀驁之心,寧不覬瞰?萬無帖伏搖尾之理。

    今我君臣,苟一息尙存,尙以修武備討此賊爲務,此外皆細事。

    今有司無一措置,不過曰姑待事定。

    自古起兵草昧,征戰四方之日,且戰且守,隨處措備。

    以此拓地日廣,器械日鍊,士卒日精。

    未聞諉以姑待事定。

    今日之事,何以異於是?予素以病人,近日氣力日憊,深恐溘先朝露,遺恨冥冥。

    且賊之全勝,隻在於火砲;天兵之震疊,亦在於火砲;我國之所短,亦在於此。

    今宜於平安、黃海、忠淸、全羅等道,各設都會,多煮火藥,一邊敎人放砲,敎一而敎十,敎十而敎百,敎百而敎千萬。

    如此則不出數年,皆化爲砲手。

    此外勸奬武藝,無不畢擧,措置規畫,日不暇給,然後或庶乎其能立國否也。

    不然而惟洩洩沓沓,則眞所謂燕雀之處堂也。

    且劉員外所言晉之淸、唐之逸,或陰忍相傾,宜更深省。

    此意言于備邊司。

    今予此言,諸承旨,須記而勿忘,他日亦必有知予言者。

    」 ○備邊司啓曰:「伏承聖敎,滿紙諄復,臣等感激抆淚,不知所裁。

    臣等雖無狀,當國家艱虞之日,豈不欲盡瘁思效,而近日備邊公幹,不過爲酬答文移而已,無一事及於保邦禦敵之務,臣等日夜憂憫,欲陳愚見者雅矣。

    凡天下之事,旣立其本,則何憂乎末之不治乎?所謂本者,得人而久任者是也。

    當今之務,一曰得人,其次足食,其次養兵,其次器戒也。

    如不得其人,則雖有高城深池、堅甲利刃,隻爲與敵之資而已,近日之已往可鑑。

    爲今之計,八道監、兵使及大邑巨鎭守令邊將,朝廷須十分謹簡,務得恰當之人,使之久任不動,專委責成,則庶幾事有頭緖,而臨亂責效矣。

    如或得人,而遞易無常,則終歸於渙散,其爲敗事則一也。

    至於足食,則近者慶尙一道,公私俱竭,各邑倉庫,幷無升鬥之儲。

    諸陣之軍,以糧缺而未集;已赴之卒,以飢餓而將潰。

    如無糧餉,則雖有精兵百萬,將無所用。

    本道諸邑,多有空閑牧場可耕之地。

    如置屯田,另爲耕作,則累萬之粟,可以歲收。

    以此補用於軍餉,爲莫大矣。

    然須有監督之官,然後事可辦集。

    臣等之意,兵、水營,各置虞候二員,一員則莅職如前,一員監董農作,似爲便當。

    至於養兵,則臣等竊念,兵貴於精,不務其多。

    雖精勇,而非嘗寇已試之人,則終不可恃。

    今者本司,抄出八道力戰將士,今方繕寫其數,幾二千六百餘人。

    此人等將官,則擇其材器表表可用者,或爲邊將,或爲守令,或爲軍官;卒伍則目爲牙兵、親兵,泒置於沿邊各鎭、各邑,平時則操鍊養銳,有事則合以禦敵,庶乎得力矣。

    然必豐其犒餉,給復其家,俾無父母妻子之憂,飢寒困苦之嘆,然後人或樂赴,而可以得其死力。

    不然而去家離鄕,爲長戰之卒,朝廷別無優恤之意,則非但已調者百般謀避,後雖有兵火,人皆以此爲戒,反以得參軍功,爲不幸矣。

    至於器械,則禦敵之用,莫要於弓矢,而若其聲威震疊,一擧鏖滅,則各樣火砲,乃其上也。

    此等器物打造之役,則令各道監、兵、水使次知,先於其本營爲都會,亦令道內各官,大處則設都護,如黃海道,則海州、安嶽;忠淸道,則洪州、公州、林川、舒川;平安道,則義州、成川、江界、龜城;慶尙道,則慶州、安東、晉州;江原道,則江陵、春川、原州、三陟;鹹鏡道,則吉州、端川、永興、會寧等邑,皆可設也。

    然此則隻以道內巨鎭而爲言,其便宜取舍,專在於方伯。

    大槪須於武將爲守宰處爲之,然後可知功役,而終爲其適用之物。

    此其施爲間大略,而臣等隻仰答聖敎而已。

    此外大本,則君臣上下,崇節儉恤民隱,以固結人心,爲祈天永命之實,此今日之第一義也。

    區區愚抱,敢此竝達。

    」上曰:「非敢以本司,爲不事事也。

    隻以今時之人,不能料敵,惟日望賊之渡海,故尋常憫嘆。

    素有心疾,朝發妄言,更思之,語多未穩,至爲未安。

    今見回啓,至矣盡矣。

    雖天人三策,蔑以加矣。

    結末之一語,敢不書紳?」 ○禮曹以雨勢不止,庭深泥濘,啓停初一日哭臨之禮。

     ○上敎政院曰:「國家將士,追賊南下,屯聚於鹹安等處,氣息奄奄。

    雖無所爲之事,其情極爲矜憫。

    況新改元帥,朝廷或遣官,或犒軍。

    犒軍旣不可得,則或以空言慰撫,或齎去銀兩若幹,令元帥,頒給有功者,以示慰撫之方。

    」 ○上敎政院曰:「我國軍兵疲困不可言,數且不滿萬,極爲寒心。

    各道僧徒,其麗不億,方外雲遊之徒,國家旣不得以役之。

    與其不得以役之,曷若空施一張紙,而得一賊首之爲愈也?如此則僧皆爭奮,各自爲戰,僧徒日至矣。

    非如義兵之虛授官爵,紊亂朝章之弊,又無費財餉軍難繼之患矣。

    此非崇異端,而復禪科也,乃權時討賊之術也。

    前日與本司議定,凡僧人之獻一級者,給禪科,其後臺諫論之,人君者不可多費辭說,故卽從之矣。

    今更思之,此條誠有益於討賊,不容已也。

    以此謂予崇奬異端,則聞者掩鼻矣。

    予意,將前後僧人之斬級者,各給禪科,卽下送于休靜,使之頒給,而急急傳諭此意於諸道之僧,如何?參商議啓。

    」 ○備邊司啓曰:「斬賊僧人,給與禪科之帖,乃是不費之惠,而有益於勦賊,聖敎極爲允當。

    臺諫所啓,雖不無意見,當此艱虞之日,不可執此爲拘。

    況聖慮不在於崇奬異敎,而在於討賊,中外人情,孰不知之?一依上敎,施行無妨。

    」 ○經略接伴使尹根壽馳啓曰:「本月二十六日,經略坐堂謂臣等曰:『鳥嶺三處設關可守,則我當留吳惟忠、駱尙志、沈茂之兵。

    我之初意,本不如此,事不如意』雲雲。

    蓋謂初意,則在於進取,緣朝廷有撤兵之意,不得主張雲。

    有許宏綱者,上本請撤兵,聖旨已準雲。

    經略因此送揭帖于兵部,使之轉奏,故其揭帖謄書上送。

    」有曰: 節該,節據提督李如松呈稱揭票:『倭棄京逃去。

    倭奴初起十六萬,次起二十餘萬,再起三十餘萬,又次起四十餘萬,今俱至釜山海口,前隊浮海,後隊扼險,屯住朝鮮彊土。

    官兵離王京,追進千有餘裡,賊已歸巢。

    應請留兵協助,防守朝鮮,將大兵撤回,防守內地,以保萬全』雲。

    近據議撤軍兵,大約謂倭奴兵馬數多,朝鮮糧餉不繼,道路遠阻,士馬疾病,大兵盡撤,還歸各鎭緣由到職。

    該職細加詳察,有不能以遽撤,而少需時日,似爲得策。

    請先言倭奴遁離王京之由,次及釜山屯住之實,終陳朝鮮係中國喫緊,險隘不可不防守之故。

    方倭自平壤、開城敗衂,倂集王城中築城,寨中置寨,柵中立柵,其防範周密,更非平壤比。

    卑職每與如松及劉黃裳等,議攻守之術,而以衆寡懸絶,勞逸頓殊,天時地利,又不在我,故暫令大兵少息,乃廣布軍聲,飛運芻糧,以示久駐,以示必攻,而朝鮮男婦自王京逃出者,日以千計,倭實悚懼,意欲遁歸,而又慮我兵在後,且無辭以復關白,竟假貢乞哀以去。

    職卽將機就計以聽之者,實以王京不可力攻,止可智取。

    取王京,而漢江以南千有餘裡朝鮮故土,奄然恢復矣。

    惟是倭奴,自四月十九日,宵遁而東,步步爲營,程程設險,用分番疊休法以退。

    職於彼時,檄令大兵尾進者,一以沮其飜然復來,一時防其四外搶殺。

    倭行我兵亦行,倭止我兵亦止。

    倭知有備,沿途寂然,直奔海上。

    且有投戈來降者,共得九十餘兵。

    又移文國王,令其速調全羅等道水兵龜船,遶出海面。

    倭如帖然守法,不敢生事。

    職卽聽其颺去,蓋恩自我始,不至深追,而全大義。

    否則令朝鮮水兵,邀截於前,我率大兵,尾進于後,待其困極,機有所乘,背腹夾擊,一大創之。

    蓋釁自彼作,我亦不當徒泥小信,以悞事機。

    若此者,皆職欲使倭奴,明知朝鮮有中國可賴,中國侵犯必誅,以圖後日覬覦之念,而爲國家長久之計耳。

    今倭前行者雖去,而後隊結聚釜山,且聞其欲待關白消息。

    夫釜山,雖界於南海之濱,猶朝鮮疆域也。

    譬之治癕決矣,而餘毒尙在,譬之去草芟矣,而萌孽猶存。

    矧賊節,審降倭供稱,關白實欲建都朝鮮,有窺犯內地根本。

    得朝鮮,勝如通貢,深責平秀嘉、平行長等擅離王京之罪。

    夫關白雄心,較然昭著。

    何得不爲深思,而遽然議撤乎?有如倭以緩兵之計諉我,以奔命之計疲我,以卑辭請約之計愚我,瞰我罷兵,深入內地,突然再犯,朝鮮不能支撐,我兵卒難再返,則王京、開城、平壤、鹹鏡、黃海諸路,倭必不勞餘力,盡爲彼有。

    朝鮮復失,前功盡棄。

    職等,將何說之辭!卽今春王京,如松同一協將領楊元等,各具詳揭報職,鹹稱倭奴衆多,我兵疲弱,亦欲撤兵歸國。

    如今日所請,職獨不可力止之。

    謂兵乏糧餉,分兵就食,則食自足;兵苦疾病,給與醫藥,則疾自除。

    飮食不周,犒以牛酒,招引市販,則用自靜,果如職計,軍心帖服。

    今之釜山猶昔之王京也。

    倭據王京,以歲時計,用困守而使之去。

    今逾釜山,以月日計,獨不可耐心居守,以待其歸乎?朝鮮幅圓,東西二千裡,南北四千裡。

    蓋從正北長白山發脈,南至全羅道地界,向西南而止。

    若日本對馬諸島,偏在朝鮮東南隅,與釜山鎭正對,倭船止可抵釜山鎭,而不能越全羅以至西海。

    蓋全羅地界,直北正南迤西,與中國常鎭〈卽南直隷常州鎭西府也。

    〉,東西對照,而東保〈恐是山東保定也。

    〉、薊、遼,與日本隔絶,不通海路者,實賴此朝鮮一國也。

    故日本欲犯東保、葪、遼,必須灣轉全羅地觜,方能達天津。

    西北海面,海洋空闊,安能一一如意?故日本不由朝鮮,則東保、葪、遼實未易犯。

    間有一二竊發者,乃由倭船去于浙、直〈指浙江及南直隷地方也〉、閩、廣地方,爲東南風飄泊使然,非所以論倭之常也。

    放天護衛神京,亘此一國于東南、西北之間,使日本兇夷,不得逞志燕、薊諸路者,實天險以限之也。

    關白雄奸,熟察此故。

    蓋朝鮮與薊、保、山東相距,止是西南一海,若朝鮮自釜山以至義州,陸行止有遼左一路,以抵山海,而水行有七路,可達天津、山東等處。

    若得順風,近者一二日,遠者三五日卽達,無甚難者。

    故此奴一得朝鮮,遽爲巢穴,分投入犯,特易易耳。

    吾禦於陸,而水路難支;吾禦於水,而陸路不免。

    三境動搖,京輔震攝,其患有不可勝言者。

    關白之圖朝鮮,實所以圖中國,而我兵之救朝鮮,實所以保中國,非若救鄕隣鬪者比也。

    以是,知朝鮮爲倭奴必爭之土地,爲中國必不可棄之外藩。

    職又慮諸將不察職心,不體職意,亂將軍士徵調,奔走東西,迄無定所。

    復發一牌,曉諭將官,今止留劉綎、吳惟忠、駱尙志,各帶所統兵馬于尙州、鳥嶺,各要害處屯駐,其餘大兵,聽提督徹回分布,休息防守,俱候釜山倭奴下海歸國,題請撤放。

    職又計之,釜山衆倭,設無他意,則匪月之間,定當浮海還去。

    蓋倭之視我,猶我之視彼,彼欲甘心于羅、慶之間,而不得逞欲,坐候我兵之歸,而不可得。

    奸狡難施,不歸奚待?竢其歸後,而大兵撤回,內地留兵,防守朝鮮,似爲得策。

    或者謂:「倭佯去,而再來奈何?」職亦計之,釜山海口,係倭累年,與朝鮮人通販交易,往來熟路,去歲因朝鮮無備,遽爾侵奪。

    儻倭歸後,卽于此地,增設本國水陸軍兵,廣布軍威器械,抱險固邦,而留守之兵,亦能接應。

    朝鮮旣固,則東輔、薊遼,不復深慮,而京輔安如華山矣。

    今日喫緊機宜,惟是撥兵協守朝鮮,爲第一上策。

    若紛紛藉藉,徒于四鎭之海口、旅順之諸島,分列布置,職恐地方遼遠,渤海杳冥,雖數十萬而不足。

    如視朝鮮,爲我國扼塞,撥兵同守,可用萬數而有餘。

    借兵資糧,禦繁執簡,事半古之人,而功必倍之,計無出于此矣。

    職又念,徵調客兵,久戌外國,歷寒及暑,備極艱辛。

    近復將士恐懼流言,志隳氣沮。

    職亦亟欲撤放,以慰群情,但關係重大,職實未敢擅便,故取冒昧上請,伏乞勑下兵部,將職所言,再加詳議。

    今日事體,應留應撤,儻以舊兵,日久難留,亟催陳璘、沈茂官兵,前來接濟雲雲。

     ○李提督接伴使李德馨馳啓曰:「本月二十一日,降倭三名入來,提督會諸將,招問事狀,則賊言:『平秀嘉與平行長,意思一般,深欲罷兵早歸,而淸正與秀吉意合。

    今番行長入歸時,淸正極陳上年敗於全羅道及晉州之事,則秀吉回報曰:「雖多殺我軍,晉州及全羅道,不可不攻破而歸去。

    」十三日,將爲行事,聽知而來』雲。

    」 ○經略接伴使尹根壽馳啓曰:「今日早牌,經略進臣等語曰:『晉州、鹹陽,是何地?』臣等答曰:『皆屬慶尙道。

    』經略曰:『今聞倭賊從西北向鹹陽、晉州,將往全羅。

    』又曰:『水路向全羅雲,爾國無報耶?』臣等答曰:『時未有報。

    』經略取地圖,指點以視曰:『卽今速速馳啓國王,令水陸軍兵,皆聽劉綎節制,切不聽提督之令。

    提督雖止之,更勿聽從,便卽進戰可也。

    元帥爲誰?』臣等答曰:『權慄爲三道元帥。

    』經略曰:『權慄爲統制,則我無虞矣。

    全羅巡察使爲誰?』答以李廷馣,則經略曰:『是何等人?』答曰:『是亦文官,而多計量。

    曾城守延安府,多殺倭賊者也。

    』經略問:『全羅之兵,今在何處?』答曰:『聞全羅、慶尙、忠淸等兵,俱欲聽劉綎節制,聚於鹹安地矣。

    』經略曰:『我之揭帖已看耶?我亦上本,開月初,當有聖旨下來。

    下來後,則我當任意,爾國不要忙我熟計。

    賊情叵測,令劉綎屯大丘,吳惟忠屯善山一帶。

    又令二枝兵馬,分守全羅、慶尙要害處,而提督不聽,不發二枝兵,盡數撤回。

    今者賊向全羅,果如我言,提督想已慌忽矣。

    劉綎是好將官,必善策應。

    且凡得手得機,亦經進勦,更勿聽提督之令。

    』臣等告以曾蒙老爺分付,皆聽劉綎節制,然劉副將進止,似待提督之令。

    經略曰:『我已行文,使勿聽提督節制矣。

    倭賊不安本分,不卽歸巢。

    又向全羅,不殺何爲?且聞倭賊一番頭疼便死,是天意亦欲滅賊矣。

    爾國兵馬,比多勝戰。

    中朝人問:「爾國前輒敗北,今屢取勝何耶?」爾國將官曰:「今則天意助我,故常勝」雲。

    彼賊雖向全羅,定然見敗,不湏多慮。

    今日報至,爾國之兵,大捷於淸道雲。

    爾國之報,想未及到,卽啓知國王。

    』」 ○接伴使李德馨馳啓曰:「二十一日,劉綎稟帖入來。

    倭賊水陸交進,已陷鹹安雲。

    提督卽令李都督平胡、高遊擊昇,選精兵各五百,明曉發向晉州。

    提督又於明日,選精兵六七千,親領發行,取全羅道南原、雲峯之路,直向晉州計料,三營副將等,憚於赴戰,多稱疾不起。

    劉綎以衆寡不敵,多有懼心,吾當急速下去雲。

    」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