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3 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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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不平,謂之曰:“此鄭君何爲者?”無複甥舅之敬。
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及爲宰相,頗慕風一流。
時或談論,人皆依違不敢難。
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
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
帝有時慚恧變色,感其輸情,時人謂爲“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爲右長史。
鮮之曾祖晉江州長史哲墓在開封,求拜省,帝以騎送之。
及入鹹一陽一,帝遍視阿房、未央故地,凄怆動容,問鮮之秦、漢所以得喪。
鮮之具以賈誼過秦對。
帝曰:“及子嬰而亡,已爲晚矣。
然觀始皇爲人,智足見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答曰:“夫佞言似忠,一奸一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語上。
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于識士。
”前至渭濱,帝複歎曰:“此地甯複有呂望邪?”鮮之曰:“昔葉公好龍而真龍見,燕昭市骨而駿足至。
明公以旰食待士,豈患海内無人。
”帝稱善者久之。
宋國初建,轉奉常。
赫連勃勃陷關中,武帝複欲北讨,鮮之表谏。
及踐阼,遷太常、都官尚書。
時傅亮、謝晦位遇日隆,範泰嘗衆中讓诮鮮之曰:“卿與傅、謝俱從聖主有功關、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飒,去人遼遠,何不肖之甚。
”鮮之熟視不對。
鮮之爲人通率,在武帝坐,言無所隐晦,亦甚憚焉。
而隐厚笃實,贍恤親故,遊行命駕,或不知所适,随禦者所之。
尤爲武帝所狎。
上曾内殿宴飲,朝貴畢至,唯不召鮮之。
坐定,謂群臣曰:“鄭鮮之必當自來。
”俄而外啓尚書鄭鮮之詣神獸門求啓事,帝大笑引入。
其被遇如此。
以從征功,封龍一陽一縣五等子。
景平中,徐、傅當權,出爲豫章太守。
時王弘爲江州刺史,竊謂人曰:“鄭公德素,先朝所禮,方于前代,锺元常、王景興之流。
今徐、傅出以爲郡,抑當有以。
”尋有廢立事。
元嘉三年,弘入爲相,舉鮮之爲尚書右仆射。
四年卒。
文集行于世。
子愔,始安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人也。
祖昧,光祿大夫。
父珪,正員外郎。
松之博覽墳籍,立身簡素。
年二十,拜殿中将軍。
此官直衛左右,晉孝武太元中,革選名家以參顧問,始用琅邪王茂之、會稽謝輶,皆南北之望。
義熙初,爲吳興故彰令,在縣有績。
入爲尚書祠部郎。
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實,上表陳之,以爲“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爲朝議所許,然後聽之,庶可以防遏無征,顯彰茂實”。
由是普斷。
武帝北伐,領司州刺史,以松之爲州主簿,轉中從事。
既克洛一陽一,松之居州行一事。
宋國初建,一毛一德祖使洛一陽一,武帝敕之曰:“裴松之廊廟之才,不宜久居邊務,今召爲世子洗馬,與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 時議立五廟樂,松之以妃臧氏廟用樂亦宜與四廟同。
除零陵内史,征爲國子博士。
元嘉三年,誅司徒徐羨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并兼散騎常侍,班宣二十四條诏書。
松之使湘州,甚得奉使之義,論者美之。
轉中書侍郎。
上使注陳壽三國志,松之鸠集傳記,廣增異聞。
既成奏之,上覽之曰:“裴世期爲不朽矣。
” 出爲永嘉太守,勤恤百姓,吏人便之。
後爲南琅邪太守,緻仕,拜中散大夫。
尋爲國子博士,進太中大夫。
使續成何承天國史,未及撰述,卒。
子駰,南中郎參軍。
松之所着文論及晉記,駰注司馬遷史記,并行于世。
駰子昭明。
昭明少傳儒史之業,宋泰始中爲太學博士。
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璧虎皮,未詳何所準拟。
昭明議:“禮‘納征俪皮’。
鄭雲:‘皮爲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妃注‘以虎皮二’。
太元中,公主納征,虎豹皮各一。
此豈謂婚禮不詳。
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
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言;熊罴雖古,而婚禮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爲用各異。
今宜準經诰,凡諸僻謬,一皆詳正。
”于是有司參議,加珪璋豹熊罴皮各二。
元徽中,出爲長沙郡丞。
罷任,刺史王蘊謂曰:“卿清貧必無還資,湘中人士有須一禮之命者,我不一愛一也。
”昭明曰:“下官忝爲郡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
”曆祠部通直郎。
齊永明三年使魏,武帝謂曰:“以卿有将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
”還爲始安内史。
郡人龔玄宜雲:“神人與其玉印玉闆書,不須筆,吹紙便成字。
”自稱龔聖人,以此惑衆,前後郡太守敬事之。
昭明付獄案罪。
及還,甚貧罄,武帝曰:“裴昭明當罷郡,還遂無宅,我不讀書,不知古人中誰可比之。
”遷射聲校尉。
九年複北使。
建武初,爲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
明帝以其在事無啓奏,代還責之,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鍵故耳。
”昭明曆郡皆清勤,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畜,一身之外亦複何須。
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
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
”故終身一不事産業。
中興二年卒。
子子野。
子野字幾原,生而母魏氏亡,爲祖母殷氏所養。
殷柔明有文義,以章句授之。
年九歲,殷氏亡,泣血哀恸,家人異之。
少好學,善屬文,仕齊爲江夏王行參軍。
遭父憂去職。
初,父寝疾彌年,子野禱請備至,涕泗沾濡。
父夜夢見其容,旦召視如夢,俄而疾間,以爲至孝所感。
命着孝感傳,固辭乃止。
及居喪,每之墓所,草爲之枯。
有白兔白鸠馴擾其側。
梁天監初,尚書仆射範雲嘉其至行,将表奏之,會雲卒不果。
樂安任昉有盛名,爲後進所慕,遊其門者,昉必推薦。
子野于昉爲從中表,獨不至,昉亦恨焉,故不之善。
久之兼廷尉正,時三官通署獄,子野嘗不在,同僚辄署其名。
奏有不允,子野從坐免職。
或勸言請有司,可無咎,子野笑曰:“雖慚柳季之道,豈因訟以受服。
”自此免黜久之,終無恨意。
中書郎範缜與子野未遇,聞其行業而善焉。
會遷國子博士,乃上表讓之,有司以資曆非次,不爲通。
後爲諸暨令,在縣不行鞭罰,人有争者,示之以理,百姓稱悅,合境無訟。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诏續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常欲繼成先業。
及齊永明末,沈約所撰宋書稱“松之已後無聞焉”。
子野更撰爲宋略二十卷,其敍事評論多善,而雲“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
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
歎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過秦、王命分路揚镳。
于是吏部尚書徐勉言之于武帝,以爲着作郎,掌修國史及起居注。
頃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尋除通直員外,着作、舍人如故。
敕又掌中書诏诰。
時西北遠邊有白題及滑國遣使由岷山道入貢,此二國曆代弗賓,莫知所出。
子野曰:“漢潁一陰一侯斬胡白題将一人。
服虔注雲:‘白題,胡名也。
’又漢定遠侯擊虜,八滑從之,此其後乎。
”時人服其博識。
敕仍使撰方國使圖,廣述懷來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國。
子野與沛國劉顯、南一陽一劉之遴、陳郡殷芸、陳留阮孝緒、吳郡顧協、京兆韋棱皆博學,深相賞好,顯尤推重之。
時吳平侯蕭劢、範一陽一張缵每讨論墳籍,鹹折衷于子野。
繼母曹氏亡,居喪過禮,服阕,再遷員外郎。
普通七年,大舉北侵,敕子野爲移魏文,受诏立成。
武帝以其事體
帝少事戎旅,不經涉學,及爲宰相,頗慕風一流。
時或談論,人皆依違不敢難。
鮮之難必切至,未嘗寬假。
與帝言,要須帝理屈,然後置之。
帝有時慚恧變色,感其輸情,時人謂爲“格佞”。
十二年,武帝北伐,以爲右長史。
鮮之曾祖晉江州長史哲墓在開封,求拜省,帝以騎送之。
及入鹹一陽一,帝遍視阿房、未央故地,凄怆動容,問鮮之秦、漢所以得喪。
鮮之具以賈誼過秦對。
帝曰:“及子嬰而亡,已爲晚矣。
然觀始皇爲人,智足見是非,所任不得人,何也?”答曰:“夫佞言似忠,一奸一言似信,中人以上,乃可語上。
始皇未及中人,所以暗于識士。
”前至渭濱,帝複歎曰:“此地甯複有呂望邪?”鮮之曰:“昔葉公好龍而真龍見,燕昭市骨而駿足至。
明公以旰食待士,豈患海内無人。
”帝稱善者久之。
宋國初建,轉奉常。
赫連勃勃陷關中,武帝複欲北讨,鮮之表谏。
及踐阼,遷太常、都官尚書。
時傅亮、謝晦位遇日隆,範泰嘗衆中讓诮鮮之曰:“卿與傅、謝俱從聖主有功關、洛,卿乃居僚首,今日答飒,去人遼遠,何不肖之甚。
”鮮之熟視不對。
鮮之爲人通率,在武帝坐,言無所隐晦,亦甚憚焉。
而隐厚笃實,贍恤親故,遊行命駕,或不知所适,随禦者所之。
尤爲武帝所狎。
上曾内殿宴飲,朝貴畢至,唯不召鮮之。
坐定,謂群臣曰:“鄭鮮之必當自來。
”俄而外啓尚書鄭鮮之詣神獸門求啓事,帝大笑引入。
其被遇如此。
以從征功,封龍一陽一縣五等子。
景平中,徐、傅當權,出爲豫章太守。
時王弘爲江州刺史,竊謂人曰:“鄭公德素,先朝所禮,方于前代,锺元常、王景興之流。
今徐、傅出以爲郡,抑當有以。
”尋有廢立事。
元嘉三年,弘入爲相,舉鮮之爲尚書右仆射。
四年卒。
文集行于世。
子愔,始安太守。
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人也。
祖昧,光祿大夫。
父珪,正員外郎。
松之博覽墳籍,立身簡素。
年二十,拜殿中将軍。
此官直衛左右,晉孝武太元中,革選名家以參顧問,始用琅邪王茂之、會稽謝輶,皆南北之望。
義熙初,爲吳興故彰令,在縣有績。
入爲尚書祠部郎。
松之以世立私碑,有乖事實,上表陳之,以爲“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爲朝議所許,然後聽之,庶可以防遏無征,顯彰茂實”。
由是普斷。
武帝北伐,領司州刺史,以松之爲州主簿,轉中從事。
既克洛一陽一,松之居州行一事。
宋國初建,一毛一德祖使洛一陽一,武帝敕之曰:“裴松之廊廟之才,不宜久居邊務,今召爲世子洗馬,與殷景仁同,可令知之。
” 時議立五廟樂,松之以妃臧氏廟用樂亦宜與四廟同。
除零陵内史,征爲國子博士。
元嘉三年,誅司徒徐羨之等,分遣大使巡行天下,并兼散騎常侍,班宣二十四條诏書。
松之使湘州,甚得奉使之義,論者美之。
轉中書侍郎。
上使注陳壽三國志,松之鸠集傳記,廣增異聞。
既成奏之,上覽之曰:“裴世期爲不朽矣。
” 出爲永嘉太守,勤恤百姓,吏人便之。
後爲南琅邪太守,緻仕,拜中散大夫。
尋爲國子博士,進太中大夫。
使續成何承天國史,未及撰述,卒。
子駰,南中郎參軍。
松之所着文論及晉記,駰注司馬遷
駰子昭明。
昭明少傳儒史之業,宋泰始中爲太學博士。
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璧虎皮,未詳何所準拟。
昭明議:“禮‘納征俪皮’。
鄭雲:‘皮爲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妃注‘以虎皮二’。
太元中,公主納征,虎豹皮各一。
此豈謂婚禮不詳。
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
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言;熊罴雖古,而婚禮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爲用各異。
今宜準經诰,凡諸僻謬,一皆詳正。
”于是有司參議,加珪璋豹熊罴皮各二。
元徽中,出爲長沙郡丞。
罷任,刺史王蘊謂曰:“卿清貧必無還資,湘中人士有須一禮之命者,我不一愛一也。
”昭明曰:“下官忝爲郡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
”曆祠部通直郎。
齊永明三年使魏,武帝謂曰:“以卿有将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
”還爲始安内史。
郡人龔玄宜雲:“神人與其玉印玉闆書,不須筆,吹紙便成字。
”自稱龔聖人,以此惑衆,前後郡太守敬事之。
昭明付獄案罪。
及還,甚貧罄,武帝曰:“裴昭明當罷郡,還遂無宅,我不讀書,不知古人中誰可比之。
”遷射聲校尉。
九年複北使。
建武初,爲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
明帝以其在事無啓奏,代還責之,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鍵故耳。
”昭明曆郡皆清勤,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畜,一身之外亦複何須。
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
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
”故終身一不事産業。
中興二年卒。
子子野。
子野字幾原,生而母魏氏亡,爲祖母殷氏所養。
殷柔明有文義,以章句授之。
年九歲,殷氏亡,泣血哀恸,家人異之。
少好學,善屬文,仕齊爲江夏王行參軍。
遭父憂去職。
初,父寝疾彌年,子野禱請備至,涕泗沾濡。
父夜夢見其容,旦召視如夢,俄而疾間,以爲至孝所感。
命着孝感傳,固辭乃止。
及居喪,每之墓所,草爲之枯。
有白兔白鸠馴擾其側。
梁天監初,尚書仆射範雲嘉其至行,将表奏之,會雲卒不果。
樂安任昉有盛名,爲後進所慕,遊其門者,昉必推薦。
子野于昉爲從中表,獨不至,昉亦恨焉,故不之善。
久之兼廷尉正,時三官通署獄,子野嘗不在,同僚辄署其名。
奏有不允,子野從坐免職。
或勸言請有司,可無咎,子野笑曰:“雖慚柳季之道,豈因訟以受服。
”自此免黜久之,終無恨意。
中書郎範缜與子野未遇,聞其行業而善焉。
會遷國子博士,乃上表讓之,有司以資曆非次,不爲通。
後爲諸暨令,在縣不行鞭罰,人有争者,示之以理,百姓稱悅,合境無訟。
初,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诏續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常欲繼成先業。
及齊永明末,沈約所撰
子野更撰爲宋略二十卷,其敍事評論多善,而雲“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從義師故也”。
約懼,徒跣謝之,請兩釋焉。
歎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過秦、王命分路揚镳。
于是吏部尚書徐勉言之于武帝,以爲着作郎,掌修國史及起居注。
頃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尋除通直員外,着作、舍人如故。
敕又掌中書诏诰。
時西北遠邊有白題及滑國遣使由岷山道入貢,此二國曆代弗賓,莫知所出。
子野曰:“漢潁一陰一侯斬胡白題将一人。
服虔注雲:‘白題,胡名也。
’又漢定遠侯擊虜,八滑從之,此其後乎。
”時人服其博識。
敕仍使撰方國使圖,廣述懷來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國。
子野與沛國劉顯、南一陽一劉之遴、陳郡殷芸、陳留阮孝緒、吳郡顧協、京兆韋棱皆博學,深相賞好,顯尤推重之。
時吳平侯蕭劢、範一陽一張缵每讨論墳籍,鹹折衷于子野。
繼母曹氏亡,居喪過禮,服阕,再遷員外郎。
普通七年,大舉北侵,敕子野爲移魏文,受诏立成。
武帝以其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