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2 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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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藩國侍臣有貂之明文。
晉百官表雲‘太尉參軍四人,朝服武冠’,此又宰府之明文。
”又疑百僚敬齊公之禮,儉又曰:“晉王受命,勸進雲,‘沖等眷眷’,稱名則應盡禮。
”而世子禮秩未定,儉又曰:“春秋曹世子來朝,待以上公之禮,下其君一等。
今齊公九命,禮冠列蕃,世子亦宜異數。
”并從之。
世子鎮石頭城,仍以爲世子一宮,儉又曰:“魯有靈光殿,漢之前例也。
聽事爲崇光殿,外齋爲宣德殿,以散騎常侍張緒爲世子詹事,車服悉依東宮制度。
” 高帝踐阼,與儉議佐命功臣,從容謂曰:“卿謀谟之功,莫與爲二,卿止二千戶,意以爲少。
趙充國猶能自舉西零之任,況卿與我情期異常。
”儉曰:“昔宋祖創業,佐命諸公,開國不過二千,以臣比之,唯覺超越。
”上笑曰:“張良辭侯,何以過此。
” 建元元年,改封南昌縣公。
時都下舛雜,且多一奸一盜,上欲立符伍,家家以相檢括。
儉谏曰:“京師翼翼,四方是湊,必也持符,于事既煩,理成不曠,謝安所謂‘不爾何以爲京師’。
”乃止。
是歲,有司奏定郊殷之禮,儉以爲宜以今年十月殷祭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祭。
二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即以其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飨祀北郊,而并無配。
從之。
明年轉左仆射,領選如故。
初,宋明帝紫極殿珠簾绮柱,飾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高帝欲以其材起宣一陽一門,儉與褚彥回及叔父僧虔連名表谏,上手诏酬納。
宋世,宮門外六門城設竹籬,是年初,有發白虎樽言“白門三重門,竹籬穿不完”。
上感其言,改立都牆。
儉又谏,上答曰:“吾欲後世無以加也。
”朝廷初基,制度草創,儉問無不決。
上每曰:“詩雲‘惟嶽降神,生甫及申’,今天爲我生儉也。
”其年固請解選,見許。
帝幸樂遊宴集,謂儉曰:“卿好音樂,孰與朕同?”儉曰:“沐浴唐風,事兼比屋,亦既在齊,不知肉味。
”帝稱善。
後幸華林宴集,使各效伎藝。
褚彥回彈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彈琴,沈文季歌子夜來,張敬兒舞。
儉曰:“臣無所解,唯知誦書。
”因跪上前誦相如封禅書。
上笑曰:“此盛德之事,吾何以堪之。
”後上使陸澄誦孝經,起自“仲尼居”,儉曰:“澄所謂博而寡要。
臣請誦之。
”乃誦君子之事上章。
上曰:“善,張子布更覺非奇也。
”于是王敬則脫朝服袒,以绛糾髻,奮臂拍張,叫動左右。
上不悅曰:“豈聞三公如此。
”答曰:“臣以拍張,故得三公,不可忘拍張。
”時以爲名答。
儉尋以本官領太子詹事,加兵三百人。
時皇太子妃薨,左衛将軍沈文季經爲宮臣,未詳服不。
儉議曰:“漢、魏以來,宮僚先備臣隸之節,具體在三。
存既盡敬,亡豈無服?昔庾翼喪妻,王允、滕含猶謂府吏宜有小君之服,況臣節之重。
宜依禮爲舊君之妻齊衰三月而除。
”上崩,遺诏以儉爲侍中、尚書令、鎮軍。
每上朝,令史恒有三五十人随上,谘事辯析,未嘗壅滞。
褚彥回時爲司徒、錄尚書,笑謂儉曰:“觀令判斷甚樂。
”儉曰:“所以得厝私懷,實由禀明公不言之化。
”武帝即位,給班劍二十人,進号衛将軍,掌選事。
時有司以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别爲郊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
儉議曰:“晉明帝太甯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簡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亦郊。
此二代明例,差可依放。
今聖明系業,幽顯宅心,言化則頻郊非嫌,語事則元号初改,禋燎登配,孝敬兼遂。
謂明年正月宜飨祀二郊,虔祭明堂。
自茲以後,依舊間歲。
”有司又以明年正月上辛應南郊,而立春在上辛後,郊在立春前爲疑。
儉曰:“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醜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世明例也。
”并從之。
永明二年,領丹一陽一尹。
三年,領國子祭酒,又領太子少傅。
舊太子敬二傅同,至是朝議接少傅以賓友禮。
宋時國學頹廢,未暇修複,宋明帝泰始六年,置總明觀以集學士,或謂之東觀,置東觀祭酒一人,總明訪舉郎二人;儒、玄、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十人,其馀令史以下各有差。
是歲,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于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
又诏儉以家爲府。
四年,以本官領吏部。
先是宋孝武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專經爲業。
儉弱年便留意三禮,尤善春秋,發言吐論,造次必于儒教,由是衣冠翕然,并尚經學,儒教于此大興。
何承天禮論三百卷,儉抄爲八帙,又别抄條目爲十三卷。
朝儀舊典,晉、宋來施行故事,撰次谙憶,無遺漏者。
所以當朝理事,斷決如流。
每博議引證,先儒罕有其例,八坐丞郎,無能異者。
令史谘事,賓客滿席,儉應接铨序,傍無留滞。
十日一還,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
作解散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放效。
儉常謂人曰,“江左風一流宰相,惟有謝安”,蓋自況也。
武帝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五年,儉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固讓。
六年,重申前命。
先是诏儉三日一還朝,尚書令史出外谘事,上以往來煩數,诏儉還尚書下省,月聽十日出外。
儉啓求解選,上不許。
七年,乃上表固請,見許,改領中書監,參掌選事。
其年疾,上親臨視。
薨,年三十八。
诏衛軍文武及台所給兵仗,悉停侍葬。
又诏追贈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劍爲六十人,葬禮依太宰文簡公褚彥回故事。
諡文憲公。
儉寡嗜欲,唯以經國爲務,車服塵素,家無遺财。
手筆典裁,爲當時所重。
少便有宰臣之志,賦詩雲:“稷契匡虞夏,伊呂翼商周。
”及生子,字曰玄成,取仍世作相之義。
撰古今喪服集記并文集,并行于世。
梁武帝受禅,诏爲儉立碑,降爵爲侯。
儉弟遜,宋升明中爲丹一陽一丞,告劉彥節事,不蒙封賞。
建元初,爲晉陵太守,有怨言。
儉慮爲禍,因褚彥回啓聞,中丞陸澄依事舉奏。
诏以儉竭誠佐命,特降刑書宥遜,遠徙永嘉郡,于道伏誅。
長子骞嗣。
骞字思寂,本字玄成,與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
一性一凝簡,慕樂廣爲人,未嘗言人之短。
諸女子侄皆嫔王尚主,朔望來歸,辎軿填咽,非所欲也,敕歲中不過一再見。
嘗從容謂諸子曰:“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進,不須苟求也。
”曆黃門郎、司徒右長史。
不事産業,有舊墅在锺山八十馀頃,與諸宅及故舊共佃之。
常謂人曰:“我不如鄭公業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周。
”以此爲愧。
永元末,召爲侍中,不拜。
三年春,枉矢晝見西方,長十馀丈。
骞曰:“此除舊布新之象也。
”及梁武起兵,骞曰:“天時人事,其在此乎。
”梁武霸府建,引
晉百官表雲‘太尉參軍四人,朝服武冠’,此又宰府之明文。
”又疑百僚敬齊公之禮,儉又曰:“晉王受命,勸進雲,‘沖等眷眷’,稱名則應盡禮。
”而世子禮秩未定,儉又曰:“春秋曹世子來朝,待以上公之禮,下其君一等。
今齊公九命,禮冠列蕃,世子亦宜異數。
”并從之。
世子鎮石頭城,仍以爲世子一宮,儉又曰:“魯有靈光殿,漢之前例也。
聽事爲崇光殿,外齋爲宣德殿,以散騎常侍張緒爲世子詹事,車服悉依東宮制度。
” 高帝踐阼,與儉議佐命功臣,從容謂曰:“卿謀谟之功,莫與爲二,卿止二千戶,意以爲少。
趙充國猶能自舉西零之任,況卿與我情期異常。
”儉曰:“昔宋祖創業,佐命諸公,開國不過二千,以臣比之,唯覺超越。
”上笑曰:“張良辭侯,何以過此。
” 建元元年,改封南昌縣公。
時都下舛雜,且多一奸一盜,上欲立符伍,家家以相檢括。
儉谏曰:“京師翼翼,四方是湊,必也持符,于事既煩,理成不曠,謝安所謂‘不爾何以爲京師’。
”乃止。
是歲,有司奏定郊殷之禮,儉以爲宜以今年十月殷祭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祭。
二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即以其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飨祀北郊,而并無配。
從之。
明年轉左仆射,領選如故。
初,宋明帝紫極殿珠簾绮柱,飾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高帝欲以其材起宣一陽一門,儉與褚彥回及叔父僧虔連名表谏,上手诏酬納。
宋世,宮門外六門城設竹籬,是年初,有發白虎樽言“白門三重門,竹籬穿不完”。
上感其言,改立都牆。
儉又谏,上答曰:“吾欲後世無以加也。
”朝廷初基,制度草創,儉問無不決。
上每曰:“詩雲‘惟嶽降神,生甫及申’,今天爲我生儉也。
”其年固請解選,見許。
帝幸樂遊宴集,謂儉曰:“卿好音樂,孰與朕同?”儉曰:“沐浴唐風,事兼比屋,亦既在齊,不知肉味。
”帝稱善。
後幸華林宴集,使各效伎藝。
褚彥回彈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彈琴,沈文季歌子夜來,張敬兒舞。
儉曰:“臣無所解,唯知誦書。
”因跪上前誦相如封禅書。
上笑曰:“此盛德之事,吾何以堪之。
”後上使陸澄誦孝經,起自“仲尼居”,儉曰:“澄所謂博而寡要。
臣請誦之。
”乃誦君子之事上章。
上曰:“善,張子布更覺非奇也。
”于是王敬則脫朝服袒,以绛糾髻,奮臂拍張,叫動左右。
上不悅曰:“豈聞三公如此。
”答曰:“臣以拍張,故得三公,不可忘拍張。
”時以爲名答。
儉尋以本官領太子詹事,加兵三百人。
時皇太子妃薨,左衛将軍沈文季經爲宮臣,未詳服不。
儉議曰:“漢、魏以來,宮僚先備臣隸之節,具體在三。
存既盡敬,亡豈無服?昔庾翼喪妻,王允、滕含猶謂府吏宜有小君之服,況臣節之重。
宜依禮爲舊君之妻齊衰三月而除。
”上崩,遺诏以儉爲侍中、尚書令、鎮軍。
每上朝,令史恒有三五十人随上,谘事辯析,未嘗壅滞。
褚彥回時爲司徒、錄尚書,笑謂儉曰:“觀令判斷甚樂。
”儉曰:“所以得厝私懷,實由禀明公不言之化。
”武帝即位,給班劍二十人,進号衛将軍,掌選事。
時有司以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别爲郊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
儉議曰:“晉明帝太甯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簡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亦郊。
此二代明例,差可依放。
今聖明系業,幽顯宅心,言化則頻郊非嫌,語事則元号初改,禋燎登配,孝敬兼遂。
謂明年正月宜飨祀二郊,虔祭明堂。
自茲以後,依舊間歲。
”有司又以明年正月上辛應南郊,而立春在上辛後,郊在立春前爲疑。
儉曰:“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醜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世明例也。
”并從之。
永明二年,領丹一陽一尹。
三年,領國子祭酒,又領太子少傅。
舊太子敬二傅同,至是朝議接少傅以賓友禮。
宋時國學頹廢,未暇修複,宋明帝泰始六年,置總明觀以集學士,或謂之東觀,置東觀祭酒一人,總明訪舉郎二人;儒、玄、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十人,其馀令史以下各有差。
是歲,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于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
又诏儉以家爲府。
四年,以本官領吏部。
先是宋孝武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專經爲業。
儉弱年便留意三禮,尤善春秋,發言吐論,造次必于儒教,由是衣冠翕然,并尚經學,儒教于此大興。
何承天禮論三百卷,儉抄爲八帙,又别抄條目爲十三卷。
朝儀舊典,晉、宋來施行故事,撰次谙憶,無遺漏者。
所以當朝理事,斷決如流。
每博議引證,先儒罕有其例,八坐丞郎,無能異者。
令史谘事,賓客滿席,儉應接铨序,傍無留滞。
十日一還,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
作解散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放效。
儉常謂人曰,“江左風一流宰相,惟有謝安”,蓋自況也。
武帝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五年,儉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固讓。
六年,重申前命。
先是诏儉三日一還朝,尚書令史出外谘事,上以往來煩數,诏儉還尚書下省,月聽十日出外。
儉啓求解選,上不許。
七年,乃上表固請,見許,改領中書監,參掌選事。
其年疾,上親臨視。
薨,年三十八。
诏衛軍文武及台所給兵仗,悉停侍葬。
又诏追贈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劍爲六十人,葬禮依太宰文簡公褚彥回故事。
諡文憲公。
儉寡嗜欲,唯以經國爲務,車服塵素,家無遺财。
手筆典裁,爲當時所重。
少便有宰臣之志,賦詩雲:“稷契匡虞夏,伊呂翼商周。
”及生子,字曰玄成,取仍世作相之義。
撰古今喪服集記并文集,并行于世。
梁武帝受禅,诏爲儉立碑,降爵爲侯。
儉弟遜,宋升明中爲丹一陽一丞,告劉彥節事,不蒙封賞。
建元初,爲晉陵太守,有怨言。
儉慮爲禍,因褚彥回啓聞,中丞陸澄依事舉奏。
诏以儉竭誠佐命,特降刑書宥遜,遠徙永嘉郡,于道伏誅。
長子骞嗣。
骞字思寂,本字玄成,與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
一性一凝簡,慕樂廣爲人,未嘗言人之短。
諸女子侄皆嫔王尚主,朔望來歸,辎軿填咽,非所欲也,敕歲中不過一再見。
嘗從容謂諸子曰:“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進,不須苟求也。
”曆黃門郎、司徒右長史。
不事産業,有舊墅在锺山八十馀頃,與諸宅及故舊共佃之。
常謂人曰:“我不如鄭公業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周。
”以此爲愧。
永元末,召爲侍中,不拜。
三年春,枉矢晝見西方,長十馀丈。
骞曰:“此除舊布新之象也。
”及梁武起兵,骞曰:“天時人事,其在此乎。
”梁武霸府建,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