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2 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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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首有智局,喜愠不見于色,閨門内雍雍如也。
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爲飾玩。
自非祿賜,一毫不受于人。
爲文帝鎮西長史,武帝謂文帝曰:“昙首輔相才也,汝可每事谘之。
”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統,議者皆緻疑,昙首與到彥之、從兄華并勸上行,上猶未許。
昙首固陳,并言天人符應。
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衆力不得近部伍。
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一帶者累旬。
及即位,謂昙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緻此。
”以昙首爲侍中,領骁騎将軍,容子爲右軍将軍。
誅徐羨之等及平謝晦,皆昙首及華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使三更竟,開廣莫門。
南台雲,“應須白獸幡、銀字檀”。
不肯開。
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禦史中丞傅隆以下。
昙首曰:“既無墨敕,又阙幡檀,雖稱上旨,不異單刺。
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
今之守舊,未爲非禮。
其不請白獸幡、銀字檀,緻開門不時,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
”上特無問,更立科條。
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自謝晦平後,上欲封昙首等,會燕集,舉酒勸之,因拊禦一床一曰:“此坐非卿兄弟,無複今日。
”出诏以示之。
昙首曰:“豈可因國之災,以爲身幸。
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
”封事遂寝。
時弘錄尚書事,又爲揚州刺史。
昙首爲上所親委,任兼兩宮。
彭城王義康與弘并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
以昙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
昙首固乞吳郡,文帝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梁?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将來若相申許,此處非卿而誰?”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
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讵合卧臨?”昙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乃悅。
七年卒,時年三十七。
文帝臨恸,歎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國之衰也。
”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殒。
”上曰:“直是我家衰耳。
”贈光祿大夫。
九年,以預誅徐羨之等謀,追封豫甯縣侯,諡曰文。
孝武即位,配飨文帝廟庭。
子僧綽嗣。
僧綽幼有大成之度,衆便以國器許之。
好學,練悉朝典。
年十三,文帝引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
襲封豫甯縣侯,尚文帝長女東一陽一獻公主。
初爲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
累遷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鹹盡其分。
僧綽深沈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
父昙首與王華并被任遇,華子新建侯嗣,才劣位遇亦輕。
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弟超至今日,蓋姻戚所緻也。
”遷侍中,時年二十九。
始興王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早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退若此。
元嘉末,文帝頗以後事爲念,大相付托,朝政大小皆參焉。
從兄微,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
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并不許。
會巫蠱事洩,上先召僧綽具言之。
及将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
劭于東宮夜飨将士,僧綽密以啓聞。
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送與江湛、徐湛之。
湛之欲立随王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铄,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
誕妃即湛之女,铄妃湛妹也。
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
臣謂惟宜速斷,幾事雖密,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
”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不可不殷勤;且庶人始亡,人将謂我無複慈一愛一之道。
”僧綽曰:“恐千載之後,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兒。
”上默然。
江湛出合謂僧綽曰:“卿向言将不傷直邪?”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 及劭弑逆,江湛在尚書上省,聞變,曰:“不用王僧綽言至此。
”劭立,轉僧綽吏部尚書。
及檢文帝巾箱及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啓飨士并廢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諸侯王,以爲與僧綽有異志。
孝武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湣侯。
初,太社西空地,本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
江左初,爲周顗、蘇峻宅,後爲袁悅宅,又爲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兇終;及給臧焘,亦頻遇禍,故世稱兇地。
僧綽嘗謂宅無吉兇,請以爲第,始造,未及居而敗。
子儉。
儉字仲寶,生而僧綽遇害,爲叔父僧虔所養。
數歲,襲爵豫甯縣侯。
拜受茅土,流涕嗚咽。
幼笃學,手不釋卷。
賓客或相稱美,僧虔曰:“我不患此兒無名,政恐名太盛耳。
”乃手書崔子玉座右銘以贻之。
丹一陽一尹袁粲聞其名,及見之曰:“宰相之門也。
栝柏豫章雖小,已有棟梁氣矣,終當任人家國事。
”言之宋明帝,選尚一陽一羨公主,拜驸馬都尉。
帝以儉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蠱事,不可以爲婦姑,欲開冢離葬。
儉因人自陳,密以死請,故事不行。
年十八,解褐秘書郎,太子舍人,超遷秘書丞。
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表獻之。
又撰定元徽四部書目。
母憂,服阕,爲司徒右長史。
晉令,公府長史着朝服,宋大明以來着朱衣。
儉上言宜複舊制,時議不許。
及蒼梧暴虐,儉告袁粲求外出,引晉新安主婿王獻之任吳興爲例,補義興太守。
升明二年,爲長兼侍中,以父終此職,固讓。
先是,齊高帝爲相,欲引時賢參贊大業,時謝朏爲長史,帝夜召朏,卻人與語久之,朏無言。
唯有二小兒捉燭,帝慮朏難之,仍取燭遣兒,朏又無言,帝乃呼左右。
儉素知帝雄異,後請間言于帝曰:“功高不賞,古來非一,以公今日位地,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内和。
儉因又曰:“儉蒙公殊眄,所以吐所難吐,何賜拒之深。
宋以景和、元徽之一婬一虐,非公豈複甯濟;但人情澆薄,不能持久,公若小按推遷,則人望去矣,豈唯大業永淪,七尺豈可得保?”帝笑曰:“卿言不無理。
”儉又曰:“公今名位,故是經常宰相,宜禮絕群後,微示變革。
當先令褚公知之,儉請銜命。
”帝曰:“我當自往。
”經少日,帝自造彥回,款言移晷,乃謂曰:“我夢應得官。
”彥回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
且吉夢未必便在旦夕。
”帝還告儉,儉曰:“褚是未達理。
”虞整時爲中書舍人,甚閑辭翰,儉乃自報整,使作诏。
及高帝爲太尉,引儉爲右長史,尋轉左,專見任用。
大典将行,禮儀诏策,皆出于儉,褚彥回唯爲禅诏,又使儉參懷定之。
齊台建,遷尚書右仆射,領吏部,時年二十八。
多所引進。
時客有姓譚者,詣儉求官,儉謂曰:“齊桓滅譚,那得有君?“答曰:“譚子奔莒,所以有仆。
”儉賞其善據,卒得職焉。
高帝嘗從容謂儉曰:“我今日當以青溪爲鴻溝。
”對曰:“天應人順,庶無楚、漢之事。
” 時朝儀草創,衣服制則,未有定準,儉議曰:“漢景六年,梁王入朝,中郎谒者金貂出入殿門。
左思魏都賦雲‘藹藹列侍,金貂齊光’
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爲飾玩。
自非祿賜,一毫不受于人。
爲文帝鎮西長史,武帝謂文帝曰:“昙首輔相才也,汝可每事谘之。
”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統,議者皆緻疑,昙首與到彥之、從兄華并勸上行,上猶未許。
昙首固陳,并言天人符應。
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衆力不得近部伍。
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一帶者累旬。
及即位,謂昙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緻此。
”以昙首爲侍中,領骁騎将軍,容子爲右軍将軍。
誅徐羨之等及平謝晦,皆昙首及華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使三更竟,開廣莫門。
南台雲,“應須白獸幡、銀字檀”。
不肯開。
昙首曰:“既無墨敕,又阙幡檀,雖稱上旨,不異單刺。
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
今之守舊,未爲非禮。
其不請白獸幡、銀字檀,緻開門不時,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
”上特無問,更立科條。
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自謝晦平後,上欲封昙首等,會燕集,舉酒勸之,因拊禦一床一曰:“此坐非卿兄弟,無複今日。
”出诏以示之。
昙首曰:“豈可因國之災,以爲身幸。
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
”封事遂寝。
時弘錄尚書事,又爲揚州刺史。
昙首爲上所親委,任兼兩宮。
彭城王義康與弘并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
以昙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
昙首固乞吳郡,文帝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梁?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将來若相申許,此處非卿而誰?”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
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讵合卧臨?”昙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乃悅。
七年卒,時年三十七。
文帝臨恸,歎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國之衰也。
”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殒。
”上曰:“直是我家衰耳。
”贈光祿大夫。
九年,以預誅徐羨之等謀,追封豫甯縣侯,諡曰文。
孝武即位,配飨文帝廟庭。
子僧綽嗣。
僧綽幼有大成之度,衆便以國器許之。
好學,練悉朝典。
年十三,文帝引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
襲封豫甯縣侯,尚文帝長女東一陽一獻公主。
初爲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
累遷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鹹盡其分。
僧綽深沈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
父昙首與王華并被任遇,華子新建侯嗣,才劣位遇亦輕。
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弟超至今日,蓋姻戚所緻也。
”遷侍中,時年二十九。
始興王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早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退若此。
元嘉末,文帝頗以後事爲念,大相付托,朝政大小皆參焉。
從兄微,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
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并不許。
會巫蠱事洩,上先召僧綽具言之。
及将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
劭于東宮夜飨将士,僧綽密以啓聞。
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送與江湛、徐湛之。
湛之欲立随王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铄,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
誕妃即湛之女,铄妃湛妹也。
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
臣謂惟宜速斷,幾事雖密,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
”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不可不殷勤;且庶人始亡,人将謂我無複慈一愛一之道。
”僧綽曰:“恐千載之後,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兒。
”上默然。
江湛出合謂僧綽曰:“卿向言将不傷直邪?”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 及劭弑逆,江湛在尚書上省,聞變,曰:“不用王僧綽言至此。
”劭立,轉僧綽吏部尚書。
及檢文帝巾箱及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啓飨士并廢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諸侯王,以爲與僧綽有異志。
孝武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湣侯。
初,太社西空地,本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
江左初,爲周顗、蘇峻宅,後爲袁悅宅,又爲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兇終;及給臧焘,亦頻遇禍,故世稱兇地。
僧綽嘗謂宅無吉兇,請以爲第,始造,未及居而敗。
子儉。
儉字仲寶,生而僧綽遇害,爲叔父僧虔所養。
數歲,襲爵豫甯縣侯。
拜受茅土,流涕嗚咽。
幼笃學,手不釋卷。
賓客或相稱美,僧虔曰:“我不患此兒無名,政恐名太盛耳。
”乃手書崔子玉座右銘以贻之。
丹一陽一尹袁粲聞其名,及見之曰:“宰相之門也。
栝柏豫章雖小,已有棟梁氣矣,終當任人家國事。
”言之宋明帝,選尚一陽一羨公主,拜驸馬都尉。
帝以儉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蠱事,不可以爲婦姑,欲開冢離葬。
儉因人自陳,密以死請,故事不行。
年十八,解褐秘書郎,太子舍人,超遷秘書丞。
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表獻之。
又撰定元徽四部書目。
母憂,服阕,爲司徒右長史。
晉令,公府長史着朝服,宋大明以來着朱衣。
儉上言宜複舊制,時議不許。
及蒼梧暴虐,儉告袁粲求外出,引晉新安主婿王獻之任吳興爲例,補義興太守。
升明二年,爲長兼侍中,以父終此職,固讓。
先是,齊高帝爲相,欲引時賢參贊大業,時謝朏爲長史,帝夜召朏,卻人與語久之,朏無言。
唯有二小兒捉燭,帝慮朏難之,仍取燭遣兒,朏又無言,帝乃呼左右。
儉素知帝雄異,後請間言于帝曰:“功高不賞,古來非一,以公今日位地,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内和。
儉因又曰:“儉蒙公殊眄,所以吐所難吐,何賜拒之深。
宋以景和、元徽之一婬一虐,非公豈複甯濟;但人情澆薄,不能持久,公若小按推遷,則人望去矣,豈唯大業永淪,七尺豈可得保?”帝笑曰:“卿言不無理。
”儉又曰:“公今名位,故是經常宰相,宜禮絕群後,微示變革。
當先令褚公知之,儉請銜命。
”帝曰:“我當自往。
”經少日,帝自造彥回,款言移晷,乃謂曰:“我夢應得官。
”彥回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
且吉夢未必便在旦夕。
”帝還告儉,儉曰:“褚是未達理。
”虞整時爲中書舍人,甚閑辭翰,儉乃自報整,使作诏。
及高帝爲太尉,引儉爲右長史,尋轉左,專見任用。
大典将行,禮儀诏策,皆出于儉,褚彥回唯爲禅诏,又使儉參懷定之。
齊台建,遷尚書右仆射,領吏部,時年二十八。
多所引進。
時客有姓譚者,詣儉求官,儉謂曰:“齊桓滅譚,那得有君?“答曰:“譚子奔莒,所以有仆。
”儉賞其善據,卒得職焉。
高帝嘗從容謂儉曰:“我今日當以青溪爲鴻溝。
”對曰:“天應人順,庶無楚、漢之事。
” 時朝儀草創,衣服制則,未有定準,儉議曰:“漢景六年,梁王入朝,中郎谒者金貂出入殿門。
左思魏都賦雲‘藹藹列侍,金貂齊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