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3 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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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仆射何尚之并言宜早爲之所。
二十八年正月,遣中書舍人嚴麝持藥賜死。
義康不肯服藥,曰:“佛教自一殺不複人身。
”乃以被掩殺之,以侯禮葬安成郡。
子允,元兇殺之。
孝武大明四年,義康女玉秀等乞反葬舊茔,诏聽之。
江夏文獻王義恭,幼而明嶷,姿顔端麗,武帝特所锺一愛一。
帝一性一儉,諸子飲食不過五醆盤。
義恭求須果食,日中無算,得未嘗噉,悉以與傍人。
諸王未嘗敢求,求亦不得。
元嘉六年,爲都督、荊州刺史。
義恭涉獵文義,而驕奢不節。
及出藩,文帝與書誡之曰: 禮賢下士,聖人垂訓,驕侈矜尚,先哲所去。
豁達大度,漢祖之德,猜忌褊急,魏武之累。
漢書稱衛青雲:“大将軍遇士大夫以禮,與小人有恩。
”西門、安于,矯一性一齊美,關羽、張飛,任偏同弊。
行己舉事,深宜鑒此。
汝一月日自用不可過三十萬,若能省此益美。
西楚殷曠,常宜早起,接對賓侶。
園池堂觀,計無須改作。
凡訊獄前一二日,可取訊簿密與劉湛輩粗共詳論,慎無以喜怒加人。
能擇善者從之,美自歸己。
不可專意自決,以矜獨斷之明也。
刑獄不可壅滞,一月可再訊。
凡事皆應慎密。
名一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
聲樂嬉遊,不宜令過。
宜數引見佐吏,非惟臣主自應相見。
不數則彼我不親,不親無因得盡人情,人情不盡,何由具知衆事。
九年,爲南兖州刺史,加都督,鎮廣陵。
十六年,進位司空。
明年,彭城王義康有罪出藩,征義恭爲侍中、都督揚南徐兖三州、司徒、錄尚書事,領太子太傅。
給班劍二十人,置佐領兵。
二十一年,進太尉,領司徒。
義恭小心,且戒義康之失,雖爲總錄,奉行文書而已。
文帝安之。
年給相府錢二千萬,他物稱此。
而義恭一性一奢,用常不足,文帝又别給錢年至千萬。
時有獻五百裡馬者,以賜義恭。
二十七年,文帝欲有事河、洛,義恭總統群帥,出鎮彭城。
及魏軍至瓜步,義恭與孝武閉城自守。
初,魏軍深入,上慮義恭不能固彭城,備加誡勒。
義恭答曰:“臣雖未能臨瀚海,濟居延,庶免劉仲奔逃之恥。
”及魏軍至,義恭果欲走,賴衆議得停。
降号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魯郡孔子舊廟有柏樹二十四株,曆漢、晉,其大連抱。
有二株先倒折,土人崇敬,莫之敢犯。
義恭悉遣伐取,父老莫不歎息。
又以本官領南兖州刺史,加都督,移鎮盱眙,修館宇拟東城。
二十九年冬,還朝,上以禦所乘蒼鷹船上迎之。
遭太妃憂,改授大将軍、南徐州刺史。
還鎮東府。
元兇肆逆,其日劭急召義恭。
先是,诏召太子及諸王,慮有詐妄緻害者,召皆有人;至是,義恭求常所遣傳诏,劭遣之而後入。
義恭凡府内兵仗,并送還台。
進位太保。
孝武入讨,劭疑義恭有異志,使入住尚書下省,分諸子并住神獸門外侍中下省。
孝武前鋒至新亭,劭挾義恭出戰,故不得自拔。
戰敗,義恭單馬南奔。
劭大怒,遣始興王浚殺義恭十二子。
義恭既至,勸孝武即位。
授太尉、錄尚書六條事、假黃钺。
事甯,進位太傅,領大司馬,增班劍爲三十人,以在藩所服玉環大绶賜之。
上不欲緻禮太傅,諷有司奏“天子不應加拜”,從之。
及立太子,東宮文案,使先經義恭。
及南郡王義宣等反,又加黃钺,白直百人入六門。
事平,以臧質七百裡馬賜義恭。
孝武以義宣亂逆,由于強盛,欲削王侯。
義恭希旨,請省錄尚書,上從之。
又與骠騎大将軍竟陵王誕奏陳貶損之格九條,诏外詳議。
于是有司奏九條之格猶有未盡,更加附益,凡二十四條。
大抵“聽事不得南面坐施帳;國官正冬不得跣登國殿;公主妃傳令,不得朱服;輿不得重扛;鄣扇不得雉尾;劍不得鹿盧形;槊毦不得孔雀白氅;夾毂隊不得绛襖;平乘但馬不得過二匹;胡伎不得彩衣;舞伎正冬着褂衣,不得莊面;諸妃主不得着绲帶;信幡非台省辟悉用绛;郡縣内史相及封内長官于其封君,罷官則不複追敬,不稱臣;諸鎮常行,車前不得過六隊;刀不得過銀銅飾;諸王女封縣主,諸王子孫襲封王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并不得鹵簿;諸王子繼體爲王者,婚葬吉兇,悉依諸國公侯之禮,不得同皇弟皇子;車輿非轺車不得油幢;平乘船皆下兩頭作露平形,不得拟象龍舟”。
诏可。
孝建二年,爲揚州刺史,加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劍履上殿。
固辭殊禮。
義恭撰要記五卷,起前漢訖晉太元,表上之。
诏付秘閣。
時西一陽一王子尚有盛一寵一,義恭解揚州以避之。
乃進位太宰,領司徒。
義恭常慮爲孝武所疑,及海陵王休茂于襄一陽一爲亂,乃上表稱“諸王貴重,不應居邊。
有州不須置府”。
其馀制度又多所減省。
時孝武嚴暴,義恭慮不見容,乃卑辭曲意附會,皆有容儀,每有祥瑞辄上賦頌。
大明元年,有三脊茅生石頭西岸,又勸封禅,上甚悅。
及孝武崩,遺诏:“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柳元景領尚書令,入住城内。
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可爲總統。
尚書中事委顔師伯,外監所統委王玄谟。
” 前廢帝即位,複錄尚書,本官如故。
尚書令柳元景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一依舊準。
又增義恭班劍爲四十人,更申殊禮之命。
固辭殊禮。
義恭一性一嗜不恒,與時移變,自始至終,屢遷第宅。
與人遊款,意好亦多不終。
奢侈無度,不一愛一财寶,左右親幸,一日乞與,或至一二百萬;小有忤意,辄追奪之。
大明時,資供豐厚,而用常不足。
賒市百姓物,無錢可還,民有通辭求錢者,辄題後作“原”字。
善騎馬,解音律,遊行或二三百裡,孝武恣其所之。
東至吳郡,登虎丘山,又登無錫縣烏山以望太湖。
大明中撰國史,孝武自爲義恭作傳。
及永光中,雖任宰輔,而承事近臣戴法興等常若不及。
前廢帝狂悖無道,義恭、元景謀欲廢立,廢帝率羽林兵于第害之,并其四子。
斷析義恭支體,分裂腹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以爲鬼目粽。
明帝定亂,令書“追崇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丞相,領太尉、中書監、錄尚書事、王如故。
給九旒鸾辂,虎贲班劍百人,前後部羽葆、鼓吹,轀輬車”。
泰始三年,又诏陪祭廟庭。
南郡王義宣,生而舌短,澀于言論。
元嘉元年,封竟陵王,都督、南兖州刺史,遷中書監,中軍将軍,給鼓吹。
時竟陵群蠻充斥,役刻民散,改封南谯王。
十三年,出爲江州刺史,加都督。
初,武帝以荊州上流形勝,地廣兵強,遺诏諸子次第居之。
謝晦平後,以授彭城王義康,義康入相,次江夏王義恭,又以臨川王義慶宗室令望,且臨川烈武王有大功于社稷,義慶又居之。
其後應在義宣,上以義宣人才素短,不堪居上流。
十六年,以衡一陽一王義季代義慶,而以義宣爲南徐州刺史。
而會稽公主每以爲言,上遲回久之。
二十一年,乃以義宣都督七州諸軍事、車騎将軍、荊州刺史。
先賜中诏曰:“師護以在西久,比表求還,出内左右,自是經國常理,亦何必其應于一往。
今欲聽許,以汝代之。
師護雖無殊績,潔己節用,通懷期物,不恣群下。
此信未易,在彼已有次第,爲士庶所安,論者乃謂未議遷之。
今之回換,更在欲爲汝耳。
汝與師護年時一輩,各有其美,方物之義,亦互有少劣,若今向事脫一減之者,既于西夏交有巨礙,遷代之譏,必歸責于吾矣。
”師護,義季小字也。
義宣至鎮,勤自課厲,政事修理。
白皙,美須眉,長七尺五寸,腰帶十圍。
多畜嫔媵,後房千馀,尼媪數百,男一女三十人。
崇飾绮麗,費用殷廣。
進位司空,改侍中。
二十七年,魏軍南侵,義宣慮寇至,欲奔上明。
及魏軍退,文帝诏之曰:“善修民務,不
二十八年正月,遣中書舍人嚴麝持藥賜死。
義康不肯服藥,曰:“佛教自一殺不複人身。
”乃以被掩殺之,以侯禮葬安成郡。
子允,元兇殺之。
孝武大明四年,義康女玉秀等乞反葬舊茔,诏聽之。
江夏文獻王義恭,幼而明嶷,姿顔端麗,武帝特所锺一愛一。
帝一性一儉,諸子飲食不過五醆盤。
義恭求須果食,日中無算,得未嘗噉,悉以與傍人。
諸王未嘗敢求,求亦不得。
元嘉六年,爲都督、荊州刺史。
義恭涉獵文義,而驕奢不節。
及出藩,文帝與書誡之曰: 禮賢下士,聖人垂訓,驕侈矜尚,先哲所去。
豁達大度,漢祖之德,猜忌褊急,魏武之累。
漢書稱衛青雲:“大将軍遇士大夫以禮,與小人有恩。
”西門、安于,矯一性一齊美,關羽、張飛,任偏同弊。
行己舉事,深宜鑒此。
汝一月日自用不可過三十萬,若能省此益美。
西楚殷曠,常宜早起,接對賓侶。
園池堂觀,計無須改作。
凡訊獄前一二日,可取訊簿密與劉湛輩粗共詳論,慎無以喜怒加人。
能擇善者從之,美自歸己。
不可專意自決,以矜獨斷之明也。
刑獄不可壅滞,一月可再訊。
凡事皆應慎密。
名一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
聲樂嬉遊,不宜令過。
宜數引見佐吏,非惟臣主自應相見。
不數則彼我不親,不親無因得盡人情,人情不盡,何由具知衆事。
九年,爲南兖州刺史,加都督,鎮廣陵。
十六年,進位司空。
明年,彭城王義康有罪出藩,征義恭爲侍中、都督揚南徐兖三州、司徒、錄尚書事,領太子太傅。
給班劍二十人,置佐領兵。
二十一年,進太尉,領司徒。
義恭小心,且戒義康之失,雖爲總錄,奉行文書而已。
文帝安之。
年給相府錢二千萬,他物稱此。
而義恭一性一奢,用常不足,文帝又别給錢年至千萬。
時有獻五百裡馬者,以賜義恭。
二十七年,文帝欲有事河、洛,義恭總統群帥,出鎮彭城。
及魏軍至瓜步,義恭與孝武閉城自守。
初,魏軍深入,上慮義恭不能固彭城,備加誡勒。
義恭答曰:“臣雖未能臨瀚海,濟居延,庶免劉仲奔逃之恥。
”及魏軍至,義恭果欲走,賴衆議得停。
降号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魯郡孔子舊廟有柏樹二十四株,曆漢、晉,其大連抱。
有二株先倒折,土人崇敬,莫之敢犯。
義恭悉遣伐取,父老莫不歎息。
又以本官領南兖州刺史,加都督,移鎮盱眙,修館宇拟東城。
二十九年冬,還朝,上以禦所乘蒼鷹船上迎之。
遭太妃憂,改授大将軍、南徐州刺史。
還鎮東府。
元兇肆逆,其日劭急召義恭。
先是,诏召太子及諸王,慮有詐妄緻害者,召皆有人;至是,義恭求常所遣傳诏,劭遣之而後入。
義恭凡府内兵仗,并送還台。
進位太保。
孝武入讨,劭疑義恭有異志,使入住尚書下省,分諸子并住神獸門外侍中下省。
孝武前鋒至新亭,劭挾義恭出戰,故不得自拔。
戰敗,義恭單馬南奔。
劭大怒,遣始興王浚殺義恭十二子。
義恭既至,勸孝武即位。
授太尉、錄尚書六條事、假黃钺。
事甯,進位太傅,領大司馬,增班劍爲三十人,以在藩所服玉環大绶賜之。
上不欲緻禮太傅,諷有司奏“天子不應加拜”,從之。
及立太子,東宮文案,使先經義恭。
及南郡王義宣等反,又加黃钺,白直百人入六門。
事平,以臧質七百裡馬賜義恭。
孝武以義宣亂逆,由于強盛,欲削王侯。
義恭希旨,請省錄尚書,上從之。
又與骠騎大将軍竟陵王誕奏陳貶損之格九條,诏外詳議。
于是有司奏九條之格猶有未盡,更加附益,凡二十四條。
大抵“聽事不得南面坐施帳;國官正冬不得跣登國殿;公主妃傳令,不得朱服;輿不得重扛;鄣扇不得雉尾;劍不得鹿盧形;槊毦不得孔雀白氅;夾毂隊不得绛襖;平乘但馬不得過二匹;胡伎不得彩衣;舞伎正冬着褂衣,不得莊面;諸妃主不得着绲帶;信幡非台省辟悉用绛;郡縣内史相及封内長官于其封君,罷官則不複追敬,不稱臣;諸鎮常行,車前不得過六隊;刀不得過銀銅飾;諸王女封縣主,諸王子孫襲封王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并不得鹵簿;諸王子繼體爲王者,婚葬吉兇,悉依諸國公侯之禮,不得同皇弟皇子;車輿非轺車不得油幢;平乘船皆下兩頭作露平形,不得拟象龍舟”。
诏可。
孝建二年,爲揚州刺史,加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劍履上殿。
固辭殊禮。
義恭撰要記五卷,起前漢訖晉太元,表上之。
诏付秘閣。
時西一陽一王子尚有盛一寵一,義恭解揚州以避之。
乃進位太宰,領司徒。
義恭常慮爲孝武所疑,及海陵王休茂于襄一陽一爲亂,乃上表稱“諸王貴重,不應居邊。
有州不須置府”。
其馀制度又多所減省。
時孝武嚴暴,義恭慮不見容,乃卑辭曲意附會,皆有容儀,每有祥瑞辄上賦頌。
大明元年,有三脊茅生石頭西岸,又勸封禅,上甚悅。
及孝武崩,遺诏:“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柳元景領尚書令,入住城内。
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可爲總統。
尚書中事委顔師伯,外監所統委王玄谟。
” 前廢帝即位,複錄尚書,本官如故。
尚書令柳元景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一依舊準。
又增義恭班劍爲四十人,更申殊禮之命。
固辭殊禮。
義恭一性一嗜不恒,與時移變,自始至終,屢遷第宅。
與人遊款,意好亦多不終。
奢侈無度,不一愛一财寶,左右親幸,一日乞與,或至一二百萬;小有忤意,辄追奪之。
大明時,資供豐厚,而用常不足。
賒市百姓物,無錢可還,民有通辭求錢者,辄題後作“原”字。
善騎馬,解音律,遊行或二三百裡,孝武恣其所之。
東至吳郡,登虎丘山,又登無錫縣烏山以望太湖。
大明中撰國史,孝武自爲義恭作傳。
及永光中,雖任宰輔,而承事近臣戴法興等常若不及。
前廢帝狂悖無道,義恭、元景謀欲廢立,廢帝率羽林兵于第害之,并其四子。
斷析義恭支體,分裂腹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以爲鬼目粽。
明帝定亂,令書“追崇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丞相,領太尉、中書監、錄尚書事、王如故。
給九旒鸾辂,虎贲班劍百人,前後部羽葆、鼓吹,轀輬車”。
泰始三年,又诏陪祭廟庭。
南郡王義宣,生而舌短,澀于言論。
元嘉元年,封竟陵王,都督、南兖州刺史,遷中書監,中軍将軍,給鼓吹。
時竟陵群蠻充斥,役刻民散,改封南谯王。
十三年,出爲江州刺史,加都督。
初,武帝以荊州上流形勝,地廣兵強,遺诏諸子次第居之。
謝晦平後,以授彭城王義康,義康入相,次江夏王義恭,又以臨川王義慶宗室令望,且臨川烈武王有大功于社稷,義慶又居之。
其後應在義宣,上以義宣人才素短,不堪居上流。
十六年,以衡一陽一王義季代義慶,而以義宣爲南徐州刺史。
而會稽公主每以爲言,上遲回久之。
二十一年,乃以義宣都督七州諸軍事、車騎将軍、荊州刺史。
先賜中诏曰:“師護以在西久,比表求還,出内左右,自是經國常理,亦何必其應于一往。
今欲聽許,以汝代之。
師護雖無殊績,潔己節用,通懷期物,不恣群下。
此信未易,在彼已有次第,爲士庶所安,論者乃謂未議遷之。
今之回換,更在欲爲汝耳。
汝與師護年時一輩,各有其美,方物之義,亦互有少劣,若今向事脫一減之者,既于西夏交有巨礙,遷代之譏,必歸責于吾矣。
”師護,義季小字也。
義宣至鎮,勤自課厲,政事修理。
白皙,美須眉,長七尺五寸,腰帶十圍。
多畜嫔媵,後房千馀,尼媪數百,男一女三十人。
崇飾绮麗,費用殷廣。
進位司空,改侍中。
二十七年,魏軍南侵,義宣慮寇至,欲奔上明。
及魏軍退,文帝诏之曰:“善修民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