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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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十六年大明萬曆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乙卯,以崔永慶爲持平,安自裕爲大司憲,李潑爲大司諫。

    永慶辭不拜。

     ○兵曹判書李珥引疾乞遞,不許。

    逾二旬,始出謝後,力陳不堪判兵之職,且言:「故事典文衡之臣,鮮有主兵者。

    誠以文武重柄,決非一人所能兼故也。

    乞賜免遞。

    」上答曰:「故事有無,不足道也。

    我朝兵力,固不及於前朝,而昇平百年,兵政之散久矣。

    予時思之,未嘗不隱憂,而實歎不得其人焉。

    卿嘗以更張改紀,前後惓惓,是卿之所志也。

    卿誠能出奇運謀,革盡流弊,作爲養兵之規,於國家幸矣。

    《書》曰『克詰戎兵。

    』劉子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荀子曰:『兵大制則制天下;小制則治隣國。

    』誠有國之不可忽也。

    卿其努力,調病行公,亦可以治事也。

    」上旣不許遞職,又有北邊警報,遂不敢復辭。

    兵曹事務煩劇,雖以幹敏練達自負者,常患不辦。

    珥以儒臣,遽當大任,適値邊事之擾,簿書委積,而剖決如流,綱擧目張,細大不遺。

    曹中老吏皆言:「見判書,未有幹決如此者。

    」 ○鹹鏡監司鄭澈臨行,上疏陳時弊,答曰:「奇哉,卿說也!今卿遠離朝廷,有此忠懇之言也,予當留念。

    卿往欽哉。

    」 二月 2月1日 ○朔甲申,北界藩胡作亂,陷慶源府。

    是時,邊將多不得人,稍侵漁藩落,而邊備久弛。

    胡人忿驕思亂,慶源府阿山堡藩胡酋長迂乙知聲言:「前萬戶崔夢麟,侵虐藩胡,」傳箭旁近,將作亂。

    萬戶柳重榮不知其謀,遣土兵數人偵之,迃乙知執送深處胡中,〈北道胡人,居江外接近邊堡,交貨納貢者爲藩胡;山北諸胡,未嘗親附者,謂之深處胡,亦時時款邊。

    深處胡欲入邊,藩人輒告之,或遮防調捄。

    故自祖宗朝厚待藩胡者以此。

    及邊防浸踈,藩胡浸盛,撫馭失宜,反爲亂階。

    至是,藩胡首亂,自是或引深處胡入寇,反覆自利,北邊始不安矣。

    〉遂作亂,夜襲堡城。

    賊已登城,時,利城縣監李之詩,以繼援將在堡,先知賊來,獨戰卻之,重榮恇擾,不敢出戰。

    之詩亦不暴已功,以掩重榮之罪,賞罰皆不行。

    慶源府使金璲、判官梁士毅,聞阿山土兵被執,領輕兵渡江,欲擊胡取土兵來,反爲胡人所圍,挺身脫歸,輜重、器械,皆沒於賊。

    賊萬餘騎進圍府城,西門守兵先遁,賊闌入城。

    金璲率兵,守軍器庫及倉庫,力射賊,賊不得入。

    士毅竄伏不敢出,賊掠取其妾,縱兵大掠而去。

    於是,鍾城胡栗甫裡、會寧胡尼湯介等,傳箭響應,一時皆反,尼湯介尤強梁焉。

    兵馬使李濟臣,連狀告急。

    上初聞邊報,引見三公及備邊司宰臣,以罷散武臣吳沄、樸宣爲助防將,領勇士八千先赴援,以京畿監司鄭彥信爲右參贊兼都巡察使,李??爲南道兵馬使,刻期繼援,國內大震。

    旣而慶源敗報至,上以金璲、梁士毅失守,命遣宣傳官,梟示軍前,以振軍律。

     ○上傳敎大臣曰:「昨與卿等面議之時,或以爲:『藩胡決無背叛之勢。

    』今見賊勢,藩胡之叛無疑。

    六鎭以胡人爲藩籬,雖曰其慮遠矣,養成肘腋之變,豈特時運之不幸?然六鎭非藩胡之屛蔽則亦難爲守。

    其向國納款者,當因而撫之,背恩忘德者,當發兵緻討,以施一怒之威。

    今不問罪懲創,則他日之憂,有甚於今日。

    聲罪薄伐,蕩平其巢穴然後,擇其效順者,更爲藩屛,撫之以恩威,亦良算也。

    議者必曰兵連,必曰開釁,此,儒生之說也。

    未聞有叛不討而爲國者也。

    」大臣回啓曰:「伏承聖敎,實合時宜。

    北虜兇逆如此,豈可姑息,不討其罪?今使巡察使,商度本道兵力及糧餉然後,可行天討。

    且兵使李濟臣,雖有才略,其實書生,難於獨任。

    金禹瑞屢經北門之任,才智亦出流輩,請以禹瑞爲防禦使,卽刻馳赴,使之節制赴援。

    」從之。

    〈禹瑞鄙細無勇。

    旣赴邊,恇怯自保,邊人侮之。

    〉○賊胡復圍慶源府。

    穩城府使申砬,領輕兵,先赴援入城,賊圍之三匝。

    砬兵殊死戰,賊將有騎白馬者,揚揚摩壘,砬發一失殪之,賊遂退去。

    賊又圍乾原堡,富寧府使金義賢,力戰卻之。

    賊又寇安原堡,兵勢甚盛,守將皆無固志。

    申砬方援阿山,路經安原,見有越城以走者,卽斬之懸於旗竿,以定軍心。

    賊知之,不敢犯而退。

    其後,兵使以安原城小兵弱,撤入本府,賊遂入堡,取穀而去。

     ○兵曹建請:「募戍兵,凡自願赴防六鎭,滿三年者,庶孽許通赴擧;公私賤從良;私賤代以公賤。

    」上許之。

    兩司卽駁其議,請勿擧行,從之。

     ○備邊司啓曰:「李濟臣以書生,當玆邊警,措置方略,未免踈漏,請罷職,以金禹瑞代之。

    」上曰:「不須遞改。

    」 ○賊胡圍訓戎鎭,作衝橋,四面攻城,僉使申尙節晝夜拒戰,矢盡力竭,城將陷。

    穩城府使申砬,與柔遠僉使李璞,從黃柘坡,間道直馳,突圍以入,以一箭射殪賊酋,胡人識砬面者,相驚曰:「穩城令公也。

    」揮弓而退。

    尙節亦開門出擊,與砬乘銳追賊,擊斬七十級,直擣其部落,焚穹廬而還。

    是時,慶源、鍾城、會寧等鎭藩胡皆叛,獨穩城胡不叛,蓋服砬武勇也。

    砬常時,練鐵騎五百餘名,校獵習戰,沿江馳突,捷疾如神,胡人皆聚觀之。

    時,昇平日久,兵不知戰,但守埤放矢,如射帿然。

    賊或肉薄登城,則皆恇惑,不能發失。

    及見砬接刃摶戰,戰比有功,邊兵始奮勵,乃敢野戰擊賊,得保守六鎭,由砬倡勇也。

     ○備邊司啓曰:「今見北兵使狀啓,申砬奮勇力戰,至爲可嘉。

    宜先褒賞,以激戰士。

    且兵使欲待援兵之集,討滅反胡,方爲布置,兵勢漸長,不必以他人代之。

    聖敎不遞,實合事宜。

    」又啓:「金璲等有覆敗之罪,主將劃卽行刑則已矣。

    今以主將之令,許以立功自効,以孤軍斬首四十級。

    雖功不可贖,若不按鞫,而遽行常刑,則恐有未盡之意也。

    」上不許,下敎廟堂〈大臣與備邊司堂上會坐,謂之廟堂。

    〉曰:「今觀廟堂規畫,多有顚倒,未滿意處。

    慶源爲賊淵藪,而未嘗出一奇謀,決勝千裡,卻敵而安民,取威而服遠,惟切切焉,陷城將是營是救。

    至於兵使之易置,雖所當爲,金禹瑞旣爲防禦使,專征討之任,則李濟臣雖不閑軍旅,與禹瑞協力掎角,未爲無助。

    乃搖動於浮言,率爾請罷,設使濟臣可罪,今豈其時?予故不從矣。

    及見捷報,乃曰:『上敎允當。

    』其施措何如?隻色承旨知之。

    」時,樸淳爲首相,李珥爲兵判。

    李濟臣疏陳邊務十二條,淳使珥覆議,盡用其說。

    二人本爲時議所不快,其所建設,兩司一例攻摘沮撓。

    及上下此敎,群議爭以廟堂爲失計,彈劾相繼。

     ○兵曹判書李珥入對,陳時務六條。

    一曰、任賢能,二曰、養軍民,三曰、足財用,四曰、固藩屛,五曰、備戰馬,六曰、明敎化。

    上,下其章于備邊司曰:「此疏辭爲國之誠至矣。

    予亦有一言以蔽之曰:『上自公卿,下至士大夫,不爲關節簡請之私,則可無爲而治矣。

    』其所謂任賢能在此、養軍民在此、足財用在此、固藩屛在此、備戰馬在此、明敎化在此。

    不然,良法美意,更無所施,而雖日更舊法,恐其無益,徒自勞耳。

    」 ○兩司啓:「北兵使李濟臣,麤暴亢厲,處事顚倒。

    自守北門,專事威虐,列堡離心,藩胡怨叛,其所以緻今日之變者,實濟臣所爲也。

    及其變作,恇怯退縮,束手無策,孤城覆沒,僅在數息之程,而不能馳救。

    將士存亡,人畜搶掠,了不聞知,前後狀啓之事,顚倒錯亂,莫適所措。

    其失誤軍機,陷城辱國之罪大矣。

    請拿來,依律定罪。

    」答曰:「李濟臣何如是論之耶?雖姑徐論之,此時則決不可從。

    其勿更言。

    」 ○司諫院啓:「備邊兵曹堂上,近日建請施措,無一長策,率多苟且,請命推考。

    」不從。

    兵曹判書李珥上箚,待罪乞退。

    兩司論啓:「李珥在被論中,抗辭待罪,輕蔑公論,請推考。

    」從之。

     ○司憲府啓:「都承旨李海壽近日所爲,多不厭人望,請遞免。

    」從之。

    〈時,先進號西人,在淸班者絶少。

    海壽孤介不附後輩,故時人惡之。

    〉○賊胡再圍訓戎鎭,僉使申尙節敗之。

    〈尙節勇功,亞於申砬,而見忤於鄭彥信,賞不酬勞。

    〉○兩司復請拿鞫李濟臣,從之。

     ○北兵使李濟臣,分遣諸將,討叛胡。

    穩城府使申砬、富寧府使張義賢、僉使申尙節及軍官金遇秋。

    李宗仁。

    金俊民等,分三路渡江,掩擊金得灘金得灘、安豆裡、者中島、麻田塢、尙加巖、于乙其、車汝邑、浦多通、介洞諸部巢窟,焚其糧械積聚,斬三百餘級,全軍而還。

    捷奏,上敎備邊司曰:「予固知李濟臣且如此。

    衆皆非之,予亦不能自守。

    今者旣已立功,拿鞫未穩。

    其議處之。

    」回啓:「誠如上敎。

    但拿命已下,都事已行,中路還止,亦爲顚倒。

    待其拿來,議處爲便。

    」 ○備邊司又啓曰:「卓頭部落最爲險阻,且首惡所居,而兵使遣金遇秋等,乘勢進擊,斬獲甚多,蕩覆巢穴,國恥可雪。

    臣等當初語吳沄等曰:『所慮,濫及無辜,他藩胡相煽動。

    惟賊胡,不可緩討矣。

    』李濟臣設策,實合事宜。

    待都巡察使分等啓聞,行賞宜當。

    」 ○以金禹瑞爲北道兵馬使。

     ○宣傳官李克善,莅斬金璲、梁士毅等,回奏:「兵使引《大明律》:『死罪留三日行刑』之文,留標信三日而後,行刑矣。

    」上曰:「宣傳官持標旨下去,而不卽行刑,濟臣此罪尤重。

    竝李克善,下義禁府推考。

    」濟臣以梁士毅與金璲,罪有差等,已有論奏,冀得後命,故稽三日,非方命也。

    士毅有保倉庫,力戰之功,陷敗之罪,重在主將,而與璲竝被誅,北人追冤之。

     閏二月 閏2月1日 ○朔甲寅,兵曹判書李珥入侍朝講。

    仍啓曰:「臣欲陳所懷,而經筵則講書後啓事,殿坐日晏。

    請於燕閑之時,賜對盡言。

    上許之。

    於是,入侍臺臣司諫權克智、掌令黃暹等啓曰:」李珥若有所達之事,當於經筵進啓。

    若朝講入侍人多,不得從容進啓,則或於晝、夕講啓達,無所不可也。

    今若無時請對,則慮有後弊,而臣其時入侍,未及糾正,請遞臣職。

    「答曰:」爾等欲使君臣阻隔,心術可知。

    不意今者,有如此之人也。

    可勿辭。

    「諫院請克智等出仕,上曰:」此人可遞,不可出也。

    「再啓乃允。

    珥後上疏乞遞,略曰: 臣言輕謀淺,大拂群情,一議纔發,百謗輒隨。

    用是志勤效遠,身勞職廢,爵位徒崇,寵命秪辱,臣非木石,寧不知恥?嗚呼!殿下之爲國,不亦難乎?民失恒心,兵擁虛器,內則儲蓄罄竭;外則金革連結,士論渙散,紀綱淩夷。

    因循則束手待亡;變通則衆自駭異。

    若非豪傑之才、聖賢之學,出爲世用,挽回世道,則雖以殿下之睿智,無救於土崩之勢矣。

    臣於此時,以弱植孤根,栖栖其間,乃欲匡主而救民,其亦不自量矣。

    頃日權克智、黃暹之說則隻拘俗見,豈有他心?黃暹則臣相知未熟,克智則是臣族黨,熟知爲人,保無壅蔽之邪意矣。

    殿下折之太嚴,此尤小臣重得罪於公議者也。

    臣進退路窮,觸事生病,入則髮白心焦;出則笑罵盈路,知臣之情者,孰不悲憐哉?臣反覆思之,得一策焉。

    《傳》曰:」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今臣之違衆招譏者,由臣學力未充,不能見信於人故也。

    臣自還朝,專廢學業,志氣怠荒,見識茅塞,馴緻梏亡,則將爲棄人。

    如得數年之閑,更得用力於操存、省察之地,以立根本然後,還事聖主,竭誠盡才,則必不至如今日之齟齬矣。

     上優旨不許,卽命引見。

     ○鹹鏡監司鄭澈遞拜禮曹參判,鄭彥信代之。

     ○李濟臣下獄對辨,命減死照律,以金璲等不卽行刑故也。

    司諫院啓請勿用次律,依法處辟,答曰:「所論之意,予已知之。

    但若以濟臣爲陷城辱國則過矣。

    濟臣當倉卒之變,有周旋策應之効,今不可治之。

    惟留標信,後日行刑之罪,事係極重,其死固當,然參其情迹,不過妄料也。

    」累啓不允。

    議者謂:「緻寇之罪,後功可贖,緩刑之失,於法可據,論以大辟,情、罪不稱。

    」雲。

     三月 3月1日 ○朔癸未,上令備邊司堂上,各薦人材。

    領相樸淳薦:成渾才德俱優;鄭介淸才識明達;金汝岉、崔慶會、徐益,文武才能。

    左相金貴榮薦:儒將金睟、武將楊大樹。

    〈大樹狡猾,無才能。

    〉鄭芝衍薦:成渾才學卓異;柳祖訒忠孝大節;〈祖訒篤行之士,所學不純。

    〉成允諧隱居蓄德。

    二品宰臣鄭惟吉薦:尹先覺、〈金睟、尹先覺,皆時望淸貴,而無材能,故卒敗於閫寄。

    〉武將徐得運。

    鄭宗榮薦:布衣李忠可。

    〈庸鄙之人,官至郡守。

    〉李珥薦:成渾可任經綸;成允諧逸民之有才德者;鄭逑有英才。

    柳?、沈守慶:薦劉克良。

    〈開城府寒賤人,登武科,淸白貞良,自堡將著名,官至水使。

    〉姜暹薦:樸宗男、劉克良。

    李俊民薦:成允諧、徐益、金汝岉。

    〈有文武才,氣槪卓然,以豪宕不撿,不得顯用。

    〉郭屹薦:劉克良、李鎐、李濈、金應祥。

    〈皆武人無稱,克良有名〉樸好元薦:劉克良、閔思俊、樸知止。

    〈皆武人。

    〉洪淵薦:金畏天。

    〈武人無稱。

    〉金命元薦:尹龜壽、李之詩。

    〈武人。

    〉兪泓、李戩薦:成渾。

    崔遠薦:劉克良。

    〈時,時平無事,文武之臣,無事功可顯。

    所薦之人,後多不稱,惟樸淳所薦五人,聞望不衰。

    〉副提學柳成龍,解職還鄕。

    成龍見士論攜貳,不樂在朝,辭以母老退歸。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子,擢拜鄭澈禮曹判書。

    司憲府啓曰:「禮曹判書鄭澈,嗜酒失儀。

    前日陞擢,尙多人言,曾未半載,遽超宗伯,物情未便,請改正。

    」上不許。

     ○宋應漑爲大司諫,李栻爲大司憲,李墍爲副提學。

     ○上幸成均館,謁聖試士,取車雲輅等十二人。

     ○遼東軍民劉尙德等,復來造山坪耕墾,移咨遼東都司,申明禁治,立碑於馬耳山下第一通溝。

     ○是歲,申嚴刷還之令。

    六鎭之初斥也,募民入居,公私賤口,則贖免爲良,良民則附土官資,拔其尤、敍其勞,陞至鎭將。

    初至,耕種、器用、家室、資裝,皆官爲經紀資給。

    故內地無賴失業之流,皆歸之。

    自成廟朝以後,舊法皆廢,而邊將貪暴,兵民不堪,始有逃還者。

    故設令凡逃還人,永屬驛卒。

    其後逃者,求爲驛卒,以免者衆。

    遂嚴刷還之法,而中外騷擾,害及完戶矣。

    至是,慶源公屬玉婢,逃歸嶺南,死已八十餘年,以法則猶在屬驛令中也。

    大臣議以:「此法不可少弛,當倂其子枝男女,盡遷之。

    」玉婢爲人妾,冒良已久,子孫皆嫁士族,至數百千人。

    寺正尹承吉,初爲敬差官,心傷其冤,踈遠婚媾,皆從減免。

    未幾,承吉被遞,崔顒代之,一切驅刷,不許申訴,橫罹冤陷者,不可勝辨。

    其爲士族妻婦者,往往自決,渡漢江時,哭聲漲天,國中稱爲玉婢之亂。

    〈崔顒未幾,嘔血暴死,人以爲報應。

    〉 ○兵曹判書李珥上疏,極陳時事,其疏曰: 伏以,興亡有漸;治亂有幾。

    先事而言,則多不見信;事至而言,則欲捄無及。

    臣讀前史,每於張九齡、成忠之說,未嘗不掩卷深籲,不能爲懷也。

    嗚呼!義慈之昏庸,固不足道,玄宗之明智,亦昧先見,不用之悔;曲江之祭,何補於亂亡也哉?自古亂亡之國,或以淫虐,暴絶天命;或以積衰,委靡不振。

    臧、糓雖殊,其亡羊則一也。

    然淫虐之病,猝發於一時,若賢君代之則可以按古,而易於復興;積衰之證,醞釀於累葉,雖哲王受之,倍用其功,而難於振起。

    我國家積德累仁,根本固深,而百有年來,俊乂不售其才,疵政日加於民。

    自燕山顚覆典刑之後,無人釐正,朝廷與百姓相忘者,厥惟久矣。

    嗷嗷赤子,常在水火之中,籲呼無聞,雖無外寇,其勢固已岌岌矣。

    況今北胡啓釁,兵連禍結,欲援則國少控弦;欲餉則倉無宿儲;緩之則慢弛不集;急之則潰散爲盜。

    亂亡之象,昭在目前,此非先事之言也,無乃近於欲捄無及者乎?嗚呼,殆哉!嗚呼,殆哉!雖然,豈可付之無可奈何,而束手待亡乎?竊惟,天下之事,有本有末。

    先治其本者,似迂而有成,隻事其末者,似切而反害。

    以今日之事言之,和朝廷而革弊政者,其本也;調兵食而固防備者,其末也。

    末固可擧而本當尤先。

    昔者鄒、魯之鬨,鄒民疾視長上之死而不捄。

    穆公問於孟子,孟子不告以嚴肅軍令,而乃勸行仁。

    夫仁政,非一朝所可猝辦也。

    兩陣相當,矢石方交,雖欲行仁,勢無及已。

    以常情言之,孰不笑其迂且遠哉?然旣無敎養之素,而遽加棄民之刑,則必敗之道也。

    寧退而修政,以爲後圖,孟子循本之論,豈雲迂哉?今之事勢,實類於此,殿下其亦反本而思之乎!所謂和朝廷、革弊政者,何謂也?自古爲治之君,必先正心,以正朝廷。

    朝廷旣正,士類協和然後,形和氣和,而天地之和應之矣。

    今者朝廷之不和、災沴之薦臻,誰任其咎?無乃殿下正心、誠意之學,有所未至,而用捨、擧錯之令,未得其當歟?伏願,反躬省念,無拘近小,必以追踵聖王爲志焉。

    此在聖明典學、力行之如何,今不敢喋喋累陳焉。

    若今朝廷則殿下以爲何如耶?自東西分類之後,形色旣立,往往未免以同異爲好惡,而造言生事者,交構不已。

    縉紳之主論者,多是東人,所見不能無偏,而其流之弊,或至於不問賢愚、才否,而唯以分辨東西爲務。

    非東者抑之;斥西者揚之,以此定爲時論。

    於是,士類之初進輕銳者,知發身之路,在於攻西,故爭起附會,傷人才、壞士習,而莫之禁遏。

    嗚呼!東西二字,本出於閭巷之俚語,臣嘗笑其無稽,豈意式至今日,爲患滋甚乎?觀人之道,隻分邪、正而已,何東西之足辨乎?如臣初非得罪於士類者也。

    隻欲調劑兩間,共爲國事,而士類之不知者,誤指爲扶西抑東。

    一被指點,漸成疑阻,百謗隨起,終至於館學之儒,亦或輕侮。

    揆臣分義,固當乞退,杜門省愆,而貪戀恩寵,迄未決去。

    且念,士類固過,而多出於識見之差,非必挾私誤事也。

    一朝覺悟,則其間儘有可用之才,而間有一二人,知臣本心。

    故黽勉遲回,必欲偕之同寅協恭之域。

    嗟呼!鳥獸不可與同群,臣舍士類,將誰與集事乎?臣之用意甚艱,而情理可悲矣。

    臣今竭言,固知益忤於時論,而展盡底蘊如此者,殿下略見形象,未究實狀。

    而近日獻言者,或有斥朝紳以偏黨者。

    若殿下未能洞燭,遂疑臣隣盡爲朋黨則恐爲士林無窮之累。

    必須明辨而極言之,且陳捄弊之策然後,士林得安,而公論得行矣。

    自古小人固有朋黨,而君子亦引同類。

    若不問邪正,而惟黨是惡,則無乃同心、同德之士,亦不得見容於朝耶?是故,自古朋黨之弊,隻爲縉紳之疵,而惡朋黨,而欲去之者,未有不至於亡人之國者也。

    東京黨錮之變;白馬淸流之禍,可不深戒乎?今之縉紳,豈無一二偏黨之習?不可因此,而擧疑群臣也。

    嗚呼!上下未孚、縉紳不睦、國是靡定、浮議橫流。

    如此而欲望戡亂制治者,未之前聞。

    聖明在上,雖無士林之禍,安知後日不測之變,實萌於今日乎?南袞、沈貞,寧有種乎?今者一任士流之所爲,固不可也;若以士流爲非,而攻之則尤不可也。

    伏望殿下,廣召大臣、臺侍,賜對榻前,明論聖旨,俾改分辨東西之習,陟罰臧否,一循公道,消融蕩滌,鎭定調和。

    而如有執迷不悟者,則裁抑之;懷私強辨者,斥遠之。

    必使人心所同然之公是、公非,得爲一時之公論,士林幸甚。

    臣發此言,豈敢自以爲是哉?惟殿下裁自宸衷,詢及廟堂,臣言若是則卽命施行;如以爲非則卽加罷斥,使國是歸一,而無是非糢糊之失,則其幸尤大矣。

    如是而推誠接下,從諫改過。

    聖心旣正、朝廷旣和,則可議得人而革弊矣。

     夫得人之說,固是老儒常談,而揆以實事,更無他策。

    孔子所謂,爲政在人者,豈欺我哉?雖然,才不借於異代,在於任用之如何耳。

    百裡奚居虞而虞亡;子思居魯而魯削。

    有賢而不用,則與無賢何異哉?今之議者,托於得人之難,每遏變通之論。

    若必得人如古昔聖賢然後,乃可保邦,而不得聖賢,寧任危亡雲爾,則得人之說,反爲痼病,天下之不喪其邦者,幾希矣。

    漢高之蕭何、唐宗之魏徵、宋祖之趙普,此豈伊、傅、呂、葛之徒乎?不過取其一時之尤者耳。

    如使三帝,置三人而不用,必待伊、傅、呂、葛然後,始欲爲國則伊、傅、呂、葛,卒不可得,而四百之業、貞觀之治、天下之定,無與共創者矣。

    今之人物,視漢、唐,猶且眇然,況求三代之士乎?如欲取一時之尤者,則代豈乏人乎?在殿下委任與否耳。

    洪惟我世宗大王,是東方聖主也。

    用人由己,立法圖治,垂裕後昆,永建鴻基,而其用人之規,則惟賢惟才,不問其類,任用旣專,讒間罔入。

    南智出自門蔭,而以黑頭拜三公;金宗瑞顯被物論,而以獨見開六鎭。

    超薦不日者,意謂當至卿相,而位稱其才,則終身不改。

    久任累年者,意謂官止於此,而一朝陞擢,則不限階級,此眞古昔聖帝明王,任賢使能之一揆也。

    豈特世廟爲然哉?祖宗率由成憲,雖設科擧,而人才之不由科擧者,多緻卿相。

    當時不以爲怪,後世稱爲美事,未聞錮門蔭,以限職者也。

    門蔭尙不可錮,況守道尙志之士,不屑科擧者,寧可後於決科之士乎?頃年,殿下命復祖宗用人之法,使未出身者,得爲憲官,其選必取時望。

    故風采多有可觀者,淸議甚愜,而俗見疑之。

    殿下不意還下循俗之命,使祖宗良法、美意,旣行而還廢,未知殿下何爲而輕變祖宗之法,反循流俗之見耶。

    士類失望、人才不進,自此伊始,言之豈但太息而已哉?近日奇大鼎之說,有以激惱聖衷而然耶?夫廷臣,曾以神德當祔之說,仰叫丹陛者,不爲不久。

    自度決不能回天然後,遷就於建閣、設官之說,出於事勢之不得已耳,非其本心也。

    廷議旣然,則安得以一人之言,輒變前說乎?大鼎若不能以己見回衆論,又不肯以衆見,屈己意則當初宜引疾不出,使無紛擾之弊,而乃敢挺身獨斷,欲使擧朝從己,其亦不自量己。

    及其竝出之後,旣不許獨啓,又不能改圖,則謝病之外,更無他計,此則事勢之當然者也。

    謂之木強執滯則可也,若指爲詭譎則實非其情。

    玉堂之分疏,似不明瑩,而殿下之過疑,亦未深燭也。

    豈可因此一事,遽置而不用;亦豈可因此一人,盡廢一時之人才乎?因噎廢食;見刖廢屨,古今之通戒,殿下其未之思乎?嗚呼!希世規進,衒玉求售,決得失於一夫之目,以爲幹祿之資者,殿下之所貴也;恬靜自守,韞櫝待價,不以祿位爲榮,而必欲不失其義者,殿下之所賤也。

    如使伊尹、傅說、呂尙、諸葛亮之徒,復作於今日,則未知出於前所稱者乎?出於後所稱者乎?死馬見買,而得千裡之駒;郭隗爲師,而緻國士之趨,好善之效,捷於影響。

    方今國勢闆蕩,氣象愁慘,雖得曠世之賢才,亦恐不能扶持。

    而殿下乃與恬常守故之臣,循例講論,不革一弊、不出一奇,而輕視一時之士,使之望望而去。

    如是而欲望坐靖邊塵、撫安民生,無乃近於卻步而圖前乎?伏望殿下,亟回前見,復遵舊憲,使日月之明,仰見旋復。

    而側席求賢,緻誠盡禮,未至者期於必緻;已至者期於必用,國家幸甚。

    今日上下,皆以慶源爲憂,必欲得人,再三掄擇,其計至矣。

    若一國之危,無異慶源,則未聞深思遠慮。

    而朝廷大官及臺侍之職,則不見難愼,塞員塡闕,朝除暮拜,席不暇暖,玩愒度日,百度皆弛。

    豈慶源重於一國,而邊將重於六卿、臺侍乎?何不以憂慶源者,憂國家乎?虞舜之帝也,不過命九官而已;晉悼之覇也,不過選六卿而已。

    若使九官數易;六卿頻遷則雖以虞舜之聖、晉悼之賢,終罔與成厥功矣。

    伏望殿下,與大臣講求久任臺諫之策,而至於官人之際,亦必疇咨熙載,務使人器相稱,委任責成,勿貳勿間,期於底績,此尤幸之大者矣。

     若革弊政則愚臣從前所懇,在於改貢案、改軍籍、幷省州縣、久任監司四條耳。

    改軍籍,雖蒙允許,而臣不敢始事者,臣之初意,軍卒之設,本爲防禦。

    故欲減軍卒進貢之役,移于田結,使得閑居養力,專意訓鍊,以備緩急。

    而旣命不改貢案,則雖改軍籍,養兵之策,必不見效。

    古語有之,利不什則不改舊。

    若隻有更張之虛名,而不獲變通之實利,則寧仍舊而已。

    嗚呼!不改貢案則民力終不可紓;國用終不可裕。

    目今邊患漸棘,寧息無期,所急者兵;所乏者食。

    加賦則民困尤甚,不加則國儲必竭,況別造軍器、加設禁軍等事,皆出於不得已,而經費之外,調度甚廣,未知出何異策,而可補經用乎。

    至於幷省州縣則本出於睿思,而施行不難,利害較然。

    殿下每以沿革爲重事,古之沿革,非必大段變通也。

    或分或合,代不絶書,此豈重難之擧乎?小邑殘民,困於繁役,若一朝幷數邑爲一,則斯民之懽忻,如解倒懸矣。

    今以一事,可見其驗。

    黃州判官之革也,吏民蹈舞相賀,二邑爲一,亦與革判官一也,不難知矣。

    斯民憔悴,汔可小康,殿下何不一施惠澤乎?若久任監司則臣於前日,已盡仰達,而尤所汲汲者,兵營之設於巨邑,使兵使兼宰者,最爲今日蘇復軍卒之良策。

    而先須久任監司然後,始令兵使率眷。

    故臣之切望在此,豈是愚臣一身之計哉?當今之策,歸重於備邊。

    故今日糾摘列邑之奸吏;明日調發二道之僧軍,命抄豪右矣、募加禁軍矣、廣取武士矣,此皆枝葉之謀,非根本之計也。

    嗚呼!災害竝至,式日斯興,人情驚懼,罔保朝夕。

    而朝廷之所施措,了無一事可以仰答天譴;消弭禍萌,慰悅民心,鞏固邦本者,徒使中外囂然,訛言四騰。

    臣雖竭誠仰瀆,非一非再,而殿下難於更化,至今遲疑。

    馴緻民力益盡、國計益罄、邊釁益深,而不堪塗炭之民,起爲盜賊,遍於四境,則雖有王佐之才,亦無弘濟之術矣。

    至此而始悔不用臣言,何嗟及矣?今之時勢,譬如久病之人,元氣澌敗,動輒生病。

    治冷則熱作;治熱則冷發,雖曰外邪可防,先須補養元氣。

    元氣旣復,根本旣固然後,治邪之藥,可以有效。

    若不顧元氣,隻服攻擊之劑,則不久而命盡矣。

    今臣之必請變通者,是補元氣之劑也。

    其請調兵運糧,而不顧變通者,是隻事攻擊之劑也。

    議者或以騷擾爲憂,而不欲變通,此,大不然。

    改貢案、改軍籍、省州縣等事,皆自朝廷商確勘定而已,民無升米、尺布之費,何與於民,而有騷擾之患哉?若量田則不能無小撓於民,故必待豐年,乃可擧行。

    貢案之改,必後於量田雲者,此亦不然。

    貢案,固當以田結多寡均定矣。

    量田之後,田結增減,豈至於大相懸絶乎?先改貢案,隨後量田,亦何害哉?田結雖有盈縮之小差,豈如今之貢案,不問田結多寡,而率意誤定者乎?大抵俗情樂因循,而憚改作,自無意智,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