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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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薦者乎?」對曰:「今日在大臣之位者,皆淸愼,六卿無邪慝之人。

    至於首相,當危疑之際,不動聲色,而措國勢於泰山之安,誠柱石之臣,所當倚重者,意其無出於此人也。

    」上又問:學問之士有誰?「對曰:」此難言也。

    昔有問於程子曰:『門人孰爲有得?』程子曰:『謂之有得,則未易言也。

    』其時,如遊酢、楊時、謝良佐、張繹、李籲、尹焞諸人,不爲不多,而程子不敢輕許之。

    臣亦豈敢上欺天日,以爲某人有所得乎?如奇大升多見文字,其於理學,所見超詣,乃通儒也。

    但收斂工夫少耳。

    「啓訖而退。

    〈滉之歸也,名士傾都出餞,賦詩敍別。

    滉和奇大升、樸淳兩詩,留別諸人,有」可憐累代承恩渥,空作區區七往還。

    「之句。

    〉上之初卽位,英明穎悟,一國顒望聖德之成就。

    未幾,流俗之說,日聒于前,上意不能無惑。

    滉之入朝,每以聖賢之學勉上,上雖寵敬,而無虛懷反躬之實。

    滉本執謙退,又知道之難行,力辭求退,朝野莫不缺然。

    執義權德輿上疏,論政院不請留,而徑請引見;又不待許退,而徑請給驛以送,未聞有縶駒之人,而反有給馬之請何也?由是,上不許遞職。

     ○上遣醫,問盧守愼疾,且賜藥物。

    守愼居喪疾劇,上遣醫,持藥救療,守愼上疏哀謝。

    疏末陳戒六條雲: 臣前日所陳立志之說,誠能盡誠於此,則其他要務,卽擧而措之耳。

    臣猶有所憂者,憂殿下所務之如何耳。

    務討文義訓解,而不務求義理事實;務察政事瑕纇,而不務立治道治法;務攬權柄,而不務合於人心;務循前例,而不務斷以古義;務悅諂諛,而不務愛正直;務喜才藝,而不務重器識,玆六者,皆臣病中之過憂也。

     上答曰:「病中陳列,愛君之忠可知矣。

    予當服膺自省。

    」 ○上旣從大臣之議,仁宗仍袝延恩殿。

    於是,三司交章攻大臣,至比於乙巳權奸。

    領議政李浚慶上箚自辨雲: 文昭殿之事,物情憤激,皆以仁廟不得入袝爲痛心。

    明廟將袝,適當機會,物情倍前奮發,臣意亦以爲然,故將物情所同,啓請入袝,旣蒙聖允。

    而人皆以爲,必須增構然後,可容六位。

    故又請增修,而言者以爲,不可增加,故又出作隔之計。

    言者又以爲不可,而欲壞撤四位唐家,通作長家,推移作隔,爲六位之規。

    臣又恐怖以爲,四位唐家,是亦祖宗遺訓,遽加壞撤,無乃未安乎?平日不曾講究,事到目前,罔知攸處。

    要考列聖故典,則五室不可加之說,如出一口。

    臣之老妄以爲,世宗立原廟,以意酌定,不可以常禮求之。

    臣將是議,與古事而啓之,則同僚以爲:『必招群議。

    』臣以爲:『主上新承大統,國家典故,皆未諳悉。

    廟制,國之大事,豈可使上,不知本末,而自下束迫,而爲之乎?不可不啓也。

    』同僚不得已從之。

    此是臣主張,非他僚之罪也。

    臣雖至微至劣,然豈無一毫如人之心乎?其於仁廟入袝,有何慼焉;其於不入袝,有何欣焉?蓋拘於先王之制,而有處置之難故耳。

    今乃謂爲悖戾,指爲踵惡,臣本愚妄,老而加耗,當此醜詆,非臣而誰哉?自古議禮,名爲聚訟,互相詆訾,至欲相斬者有之,自是常事。

    臣何敢憚此,而不盡底蘊?又何敢嫌忌衆謗,而少萌怨嫉之念乎?臣之欲守先憲;群議之欲其陞祔,要之意不相悖也。

    但今者物議沸騰,至於草野,莫不憤發,人心洶洶,無以寧靖,臣實懼焉。

    乞依初議,俯從群情。

     由是,不袝之議遂寢。

    〈時議以李滉所定爲最;添作間架,同位竝享爲次,仍袝迎恩爲大不可。

    故從次議而止。

    至壬辰之亂,文昭殿逐廢不復,以其初非正禮也。

    〉 夏四月 4月1日 ○朔甲戌,上禦朝講,講《論語》勿欺而犯章,以雙峰饒氏所註:「人臣自好貨色,而卻諫其君好貨色。

    」之說爲是。

    翌日奇大升入對曰:「人臣若非聖賢地位,則豈能盡善乎?或欲爲善,而工夫未及,氣質偏滯,有不能焉。

    然其愛君之心,欲使吾君所爲,盡善而無過,故不得不諫。

    若以爲,吾身不能,而不諫君過,則是,幾於吾君不能而謂之賊者矣。

    自上見得似偏,外間聞之,亦甚疑訝矣。

    」且言「上泛觀雜書,有妨正學。

    四書小註及《性理大全》所編,與先儒定論,違戾者多。

    請一度覽過後,專觀大文大註。

    世宗大王晩年亦如是,請以爲法。

    」 ○大妃欲親謁康陵,臺諫論啓乃止。

    〈奇大升言:「自古祭,內外備職之禮廢,皇後不復參祭獻。

    後妃獨上陵行祭,非古制也。

    」〉 ○是月有霜雹之災。

    命弘文館博考古事以啓,命議獄緩刑。

     五月 5月1日 ○朔甲辰,慶尙監司啓晉州儒生毀人家斷罪事。

    先是,晉州故進士河宗嶽後妻寡居,以淫行聞於鄕裡。

    處士曺植,偶與門人鄭仁弘、河沆等言其事。

    仁弘等通于監司,按治起獄,死者數人。

    植又以其友人李楨,以河妻姻黨,陰庇其事,發書絶交,歷數其罪。

    河沆等憤其獄事不成,率倡朋徒,破毀河家,監司仍繫囚沆等。

    弘文館上箚伸救,又以獄不成故,推官被臺劾坐罷者多,朝論亦相左右。

    上禦經筵,問於入侍諸臣,大司憲樸應男等啓:「毀家儒生,便是無賴,非儒生也。

    若不治罪,恐後日復然。

    」大臣洪暹亦是其議,事竟不行。

    嶺南士人,毀家黜鄕之習始此。

    〈李滉答李楨書問以:「朋儕間仍小事相失不解,爲不可曉。

    」雲。

    後,其書傳於世,鄭仁弘追咎滉,著書攻斥,終身不已。

    嶺南分黨之禍,亦始於此矣。

    〉 ○上禦文華殿夕講。

    承旨奇大升啓曰:「朝廷論議,各持所見,不無異同,惟在上分辨擇善而已。

    頃者文昭殿之議,不得其當,廷臣非不知祖宗故事,而不敢擧論者,以其事有未盡故也。

    大臣之啓,有謬誤之言,事雖已過,臣不得不陳。

    世宗毋過五室之敎,乃言其常,而不言變也。

    安知後世有難處之變,而預爲定論乎?領相以恭靖、文宗之不得入袝爲証,恭靖自以權攝,一時遺敎,降殺禮制;文宗之不得與世祖同祔,乃其時大臣鄭麟趾謬議。

    麟趾雖稱名相,獻議處置魯山,有口不可道之言,至今人稱其不祥,今,引以爲証,此必未及思之也。

    臣非敢訾議大臣,以是非不可不白故也。

    」時朝議,多以此咎大臣,浚慶引疾辭職,不許。

    〈大升自此忤大臣意,不安於朝矣。

    〉 ○以前府使張弼武爲慶尙兵使,進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