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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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吉,進蔔九月。
生員李愈上疏言,渴葬非禮。
王大妃下敎曰:「凡吉兇在於天命。
日官之言,何足取信?可定于十月。
」大臣李浚慶等啓曰:「葬不擇吉,雖是盛意,但用兇日,恐先靈亦不安也。
」大妃乃從之。
大臣以上幼沖,請勿會葬。
故事,嗣王不得陪喪,則大臣替行,立主奠禮,而大臣不考前例,以秩高宗室代之,皆非禮也。
冬十月 10月5日 ○朔壬午,初五日丙戌,明宗卒哭禮畢後,命行白笠終喪之制。
《國朝五禮儀》:「國喪旣卒哭,朝臣公會則權着烏紗帽、黑角帶,着白衣,而常時則着白笠、白帶。
」成廟朝議者以爲:「紗帽旣用烏,則笠亦當黑。
」廷臣皆從之,非制也。
中廟之喪,左相柳灌議以:「燕居黑笠,是,卒哭卽脫喪也。
」復用白笠。
仁廟初喪,灌等殺死,大臣卽廢其議,復着黑笠。
文定之喪,尹元衡又詆灌議爲非,衆不敢爭。
至是,復用白笠如禮。
○以鄭澈爲弘文館副修撰。
○大臣以冬雷辭職,大妃下敎曰:「大臣何辜?過在君上。
若有賢士沈滯者;無辜被罪者,悉皆疏解敍用。
」於是,大臣以乙巳以來,被羅織者,抄錄以啓,或請放還;或請復職,遂復宋麟壽職牒,人心大悅。
時,領議政李浚慶當國,僚議有言:「作事無漸,恐有後患。
」浚慶不聽,議者多之。
○宋麟壽爲人,忠厚誠篤。
幼年喪母,任情過哀,所伏苫席,因淚成腐。
燕棲廬幕,雛皆白色,人謂孝感。
仁廟初,立朝謇諤,有重名,士林倚賴。
麟壽無經濟才,虛心待人,銳於治化,不量時勢,欲做三代事業,群姦側目,卒陷大禍。
初以浮薄之魁,削黜鄕裡,壁書之獄,尹元衡誣以首倡擇賢之說,而賜死。
李芑謂人曰:「宋麟壽豈不是善人?但行大事,不可拘小仁。
比如作堂,欲開基築址,則其地面,雖有好花卉,不得不芟治也。
」 ○命盧守愼、柳希春、金鸞祥、柳堪、李元祿等復官。
皆乙巳以後得罪之人也。
守愼素以文行緻重名,姦黨忌之,誣以浮薄,竄珍島。
在謫中,學問不廢,與金鸞祥,俱有淸名。
至是,拜弘文館校理。
柳希春博學強記,同時被罪。
希春謫鍾城;鸞祥謫南海,在謫凡二十年,而復官。
柳堪、李元祿,皆以吏曹郞官,坐讒構被謫。
至是,堪爲舍人尋卒。
李元祿爲判校,俄陞工曹參議,病廢不用。
○大臣請遵舊制,復常膳,上不聽。
三公率百官,堅請乃允。
又命百官開素,皆遵舊制也。
時,上頻禦經筵,辨問甚詳,講官淺學者,皆憚於入侍。
樸淳入侍,出語人曰:「瞻上玉容,眞英主也。
」奇大升每入侍而退,歎曰:「好學樂善,眞聖主也。
」至於感泣。
先是,未卒哭,禦經筵,隻臨文讀之,無質問之語,群臣頗疑闕略。
卒哭後始反覆辨論,蓋上欲存諒闇之禮而然也。
○復以李滉兼同知經筵春秋館事,下旨促召,滉上疏辭職,乞緻仕。
○以奇大升爲司憲府執義。
大升入侍經筵啓曰:「天下事,不可無是非。
是非分明,然後人心服,而政事順矣。
中宗大王勵精圖治,登庸賢士,士亦樂爲之用,以唐、虞、三代之治,爲可復緻。
當時趙光祖,善人也。
取重士林,小人之徒,欲行讒間,適光祖等,論靖國功臣濫錄者,南袞、沈貞等,以此謂:『光祖收拾人心,圖爲不軌。
』或置之死,或黜或竄。
中廟末年,始知其實,或宥或用。
而先王初年,士林有學行者,小人媒孽以爲:『倡起己卯之習。
』初論以浮薄,竟律以亂逆,李彥迪、宋麟壽、盧守愼、丁熿、柳希春等是也。
先王沖年,豈能知之?乙巳後,更無有言是非者矣。
高麗末,鄭夢周始爲程、周之學,入我朝,傳習夢周者,金宗直也。
金宏弼,宗直弟子也。
成廟賢之,擢爲佐郞,而燕山朝亦被謫死,中廟初贈職右議政。
光祖又宏弼弟子也。
有篤學功夫,欲回世道,塞利源,不遂而死。
李彥迪學行,亦近代所無,其遺書之藏于家者,宜搜訪表章。
而彥迪與光祖,竝追贈其職,則是非可明,而人心興起矣。
李滉自少力學,當初見善人受罪,故退歸矣。
欲用賢人,則先須使是非分明也。
」上從之,命取進李彥迪遺書。
初,彥迪在謫中,取《易經》進德修業之義,衍爲八條。
一曰明道理、二曰立大本、三曰體天德、四曰法往聖、五曰廣聰明,六曰施仁政、七曰順天心、八曰緻中和,欲爲聖政之助,而以時義之不可,而不敢進。
至是,其庶子全仁上疏呈進。
上下旨奬諭,卽復彥迪官爵,下敎曰:「李彥迪非特
生員李愈上疏言,渴葬非禮。
王大妃下敎曰:「凡吉兇在於天命。
日官之言,何足取信?可定于十月。
」大臣李浚慶等啓曰:「葬不擇吉,雖是盛意,但用兇日,恐先靈亦不安也。
」大妃乃從之。
大臣以上幼沖,請勿會葬。
故事,嗣王不得陪喪,則大臣替行,立主奠禮,而大臣不考前例,以秩高宗室代之,皆非禮也。
冬十月 10月5日 ○朔壬午,初五日丙戌,明宗卒哭禮畢後,命行白笠終喪之制。
《國朝五禮儀》:「國喪旣卒哭,朝臣公會則權着烏紗帽、黑角帶,着白衣,而常時則着白笠、白帶。
」成廟朝議者以爲:「紗帽旣用烏,則笠亦當黑。
」廷臣皆從之,非制也。
中廟之喪,左相柳灌議以:「燕居黑笠,是,卒哭卽脫喪也。
」復用白笠。
仁廟初喪,灌等殺死,大臣卽廢其議,復着黑笠。
文定之喪,尹元衡又詆灌議爲非,衆不敢爭。
至是,復用白笠如禮。
○以鄭澈爲弘文館副修撰。
○大臣以冬雷辭職,大妃下敎曰:「大臣何辜?過在君上。
若有賢士沈滯者;無辜被罪者,悉皆疏解敍用。
」於是,大臣以乙巳以來,被羅織者,抄錄以啓,或請放還;或請復職,遂復宋麟壽職牒,人心大悅。
時,領議政李浚慶當國,僚議有言:「作事無漸,恐有後患。
」浚慶不聽,議者多之。
○宋麟壽爲人,忠厚誠篤。
幼年喪母,任情過哀,所伏苫席,因淚成腐。
燕棲廬幕,雛皆白色,人謂孝感。
仁廟初,立朝謇諤,有重名,士林倚賴。
麟壽無經濟才,虛心待人,銳於治化,不量時勢,欲做三代事業,群姦側目,卒陷大禍。
初以浮薄之魁,削黜鄕裡,壁書之獄,尹元衡誣以首倡擇賢之說,而賜死。
李芑謂人曰:「宋麟壽豈不是善人?但行大事,不可拘小仁。
比如作堂,欲開基築址,則其地面,雖有好花卉,不得不芟治也。
」 ○命盧守愼、柳希春、金鸞祥、柳堪、李元祿等復官。
皆乙巳以後得罪之人也。
守愼素以文行緻重名,姦黨忌之,誣以浮薄,竄珍島。
在謫中,學問不廢,與金鸞祥,俱有淸名。
至是,拜弘文館校理。
柳希春博學強記,同時被罪。
希春謫鍾城;鸞祥謫南海,在謫凡二十年,而復官。
柳堪、李元祿,皆以吏曹郞官,坐讒構被謫。
至是,堪爲舍人尋卒。
李元祿爲判校,俄陞工曹參議,病廢不用。
○大臣請遵舊制,復常膳,上不聽。
三公率百官,堅請乃允。
又命百官開素,皆遵舊制也。
時,上頻禦經筵,辨問甚詳,講官淺學者,皆憚於入侍。
樸淳入侍,出語人曰:「瞻上玉容,眞英主也。
」奇大升每入侍而退,歎曰:「好學樂善,眞聖主也。
」至於感泣。
先是,未卒哭,禦經筵,隻臨文讀之,無質問之語,群臣頗疑闕略。
卒哭後始反覆辨論,蓋上欲存諒闇之禮而然也。
○復以李滉兼同知經筵春秋館事,下旨促召,滉上疏辭職,乞緻仕。
○以奇大升爲司憲府執義。
大升入侍經筵啓曰:「天下事,不可無是非。
是非分明,然後人心服,而政事順矣。
中宗大王勵精圖治,登庸賢士,士亦樂爲之用,以唐、虞、三代之治,爲可復緻。
當時趙光祖,善人也。
取重士林,小人之徒,欲行讒間,適光祖等,論靖國功臣濫錄者,南袞、沈貞等,以此謂:『光祖收拾人心,圖爲不軌。
』或置之死,或黜或竄。
中廟末年,始知其實,或宥或用。
而先王初年,士林有學行者,小人媒孽以爲:『倡起己卯之習。
』初論以浮薄,竟律以亂逆,李彥迪、宋麟壽、盧守愼、丁熿、柳希春等是也。
先王沖年,豈能知之?乙巳後,更無有言是非者矣。
高麗末,鄭夢周始爲程、周之學,入我朝,傳習夢周者,金宗直也。
金宏弼,宗直弟子也。
成廟賢之,擢爲佐郞,而燕山朝亦被謫死,中廟初贈職右議政。
光祖又宏弼弟子也。
有篤學功夫,欲回世道,塞利源,不遂而死。
李彥迪學行,亦近代所無,其遺書之藏于家者,宜搜訪表章。
而彥迪與光祖,竝追贈其職,則是非可明,而人心興起矣。
李滉自少力學,當初見善人受罪,故退歸矣。
欲用賢人,則先須使是非分明也。
」上從之,命取進李彥迪遺書。
初,彥迪在謫中,取《易經》進德修業之義,衍爲八條。
一曰明道理、二曰立大本、三曰體天德、四曰法往聖、五曰廣聰明,六曰施仁政、七曰順天心、八曰緻中和,欲爲聖政之助,而以時義之不可,而不敢進。
至是,其庶子全仁上疏呈進。
上下旨奬諭,卽復彥迪官爵,下敎曰:「李彥迪非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