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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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遊各屬産木山場甚多,商人砍伐出運,沿途水壩、橋梁、田畝設有沖損,酌給裡民修複工資,亦理所宜然。
乃不法土豪,往往藉端阻運勒索,甚至聚衆兇毆。
此風甚不可長。
應行令上遊各府确查情形,酌定議賠修費,責成附近捕巡等官給發,毋緻辄生事端之處,由司酌定章程,詳候核奪,通饬遵照等因。
随即轉行遵照。
續據建甯府詳,據建安縣詳報,差拘遊天逵等照拟發落,追繳錢文,給發陰承經承領緣由到司。
當即據文轉報,并饬催酌議章程去後。
今據延、建、邵、汀等府行據屬縣議覆前來。
本司覆查客販運木,固難容土豪藉端阻撓,但衛田橋壩以及田畝禾苗,有關國計民生,亦當慎重。
如商客于運木之時,預籌防範,及遇橋壩之處,小心撐運,無緻沖損,則商民兩相便益。
茲查各屬議覆,上遊各處多有橋梁、水壩,若不議定章程,則議賠修複,難免勒阻情事。
應請嗣後運木出水一事,責成就近捕巡等官稽察,令運木客人務于農隙之時,預計經由處所、溪河寬狹,酌量裝排,毋得冒昧放運。
有橋梁壩閘,督令排夫小心撐駕,勿緻損傷。
設有失誤沖擊,些小損壞,即投明地保,禀報捕巡,該地方官确勘,估計工費若幹,并将沖擊各情形繪圖詳縣,聽候批着令該客商照數繳官,給發業主自行修複。
庶商民兩便,不緻土豪藉端滋事。
是否理合查議詳覆,伏候憲台察核批示,以便通饬遵照等緣由。
奉批:如詳通饬遵照。
繳等因。
凡遇謄黃上谕,閩省照例刊送 一件特行饬遵事。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奉總督閣部堂三憲牌:照得本閣部堂節制閩浙,凡有欽奉上谕,應行刊刻謄黃曉谕者,就近檄行該司刊送,郵寄浙江頒布,曆經辦理在案。
今查一切謄黃,浙省撫部院亦例應刊頒。
若添列本閣部堂銜姓,即可少刷浙省一分,且可節減糜費及遞送之繁。
所有戶部咨直督周革職仍賞三品銜在正定隆興寺管理廟工贖罪一案,上谕業經發司刊刻在案。
所有浙省應發謄黃,亦已檄饬浙藩司刊刻頒布曉谕。
閩省隻須刊刷一分,毋庸重複刷備浙省謄黃緣由,合并行知。
備牌行司,即便遵照,嗣後凡遇上谕,除閩省刊送外,其浙省應頒謄黃,毋庸刷送,以節糜費,以省郵遞,毋違等因。
奉此,經即通饬遵照在案。
藩署藏貯各項書籍及開雕闆片立定章程稽查修補 一件遵劄詳明事。
乾隆五十一年閏七月初一日,奉巡撫部院徐批本司詳稱:乾隆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奉巡撫部院徐憲劄:照得藩署藏貯各項書籍及開雕闆片,曆經歸入交代報部,最關緊要。
但閩省海濱潮濕,誠恐收藏不慎,或緻蟲傷鼠齧,殊非敬典崇文之道。
合行劄知。
備劄行司,即使遵照,饬令首領官帶同明白書吏,逐一檢驗。
倘有損壞及書籍未經裝釘入套者,即行設法修補。
該司亦不時親往查閱。
其鳌峰書院藏貯書籍,饬令該監院官遵照一體辦理。
并詳明于每歲五月查辦一次,着為省例。
此系本部院藩司未竟之件,該司務須敬謹将事,劻餘不逮。
仍先将現在存貯書目及闆片各目錄,開具清折送核,毋違等因。
奉此,遵經行據署本司經曆蔡廷望、都事郁邦基帶同明白書吏,将存署書籍及存貯各項書闆,逐加查點,造冊禀複前來。
本司覆查藩署存貯書籍及開雕闆片,均系歸入交代報部,誠如憲谕,最關緊要,自應加謹收貯,立定章程,稽查修補。
應請嗣後于每歲五月,将書籍闆片,着令首領官帶同書吏查辦一次,報明存案,刊入省例,永遠遵循。
其鳌峰書院存貯書籍,亦饬監院官照辦。
至現在查過書籍闆片,均無損缺,毋庸修補。
惟存署書籍内,有短少中樞政考十本、通志八本,均系有闆有司,應令刷印裝釘補足。
惟大清會典蛀損不堪,及袖珍淵鑒類函少五本,袖珍古文淵鑒缺少一套,系癸卯科場内取回遺失。
閩省并無此種書籍,似應饬令提塘在京購買各一部寄來,動支閑款給發價值,以供存貯,較為妥協。
合就詳明,并開具清折随送,伏候憲台查奪批示,以便分别辦理。
再鳌峰書院存貯書籍闆片,有無缺少,現在嚴催監院查辦。
俟覆到另呈,合并聲明等由。
奉批:如詳分别辦理,餘已悉。
繳。
折存。
經即轉行遵照,刊入省例,永遠遵循。
染店收染民間布疋被竊賠償辦法 一件染店被竊等事。
乾隆五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奉署總督部堂常批本司兼理按察使司事覺羅伍詳:查得建陽縣詳報汪德茂染鋪被竊一案,前據事主呈報該縣查對收染賬簿,勘訊估贓通詳,奉批饬緝贓賊務獲究報。
其收染民間布疋,應行作何賠償,核議饬遵等因。
行據建甯府核議詳覆前來。
本司查染鋪收染民間布疋,原有典守之責,乃不小心管護,以緻被竊,咎實難辭。
且恐不肖鋪戶乘機幹沒。
若必俟獲賊追贓,該鋪戶轉得置身局外。
況民間送染布疋等物,貧富不一,人數衆多,一聞失竊,勢必紛紛索讨,以緻釀成事端,亦不可不防其漸。
乾隆二十一年,浙江歸安縣汪裕有染鋪被竊一案,奉批饬議。
行據湖州府請照江省之例,分别染貨新舊,全賠量減,經前浙江按察使司台核查各鋪得染貨物,是新是舊,并無憑據。
若如江省之分别新舊賠償,在染鋪希圖減價,勢必以新作舊,民間欲增價值,亦必以舊作新,易啟争競之端。
且染鋪非盡有餘之家,若令将新者全賠,亦不無苦累,未得其平。
議将染鋪失竊,無分新舊,即着落該鋪戶照估報贓數,先行酌賠一半,限一月内照号給還各主收領。
俟獲賊追贓,分别還店給主等因,詳奉前浙江巡撫部院前宮保督部堂喀批準,通行浙省遵照在案。
今汪德茂染店失竊情事相同,應如該府所請,照依浙省議定成規,無論新舊,先行酌賠一半,限一月内照号給還各主收領。
俟獲賊追贓,分别還店給主。
倘該鋪戶有乘機幹沒,以少報多情弊,究出從重治罪。
如蒙批允,并請通行各府州一體遵照辦理,以歸畫一。
除飛饬選差兵役嚴緝贓賊務獲究報外,是否允協,合就核議詳覆,伏候憲台察奪,批示饬遵等緣由。
奉批:如詳通行遵照,仍即轉饬建陽縣,會營勒差比捕嚴緝此案贓賊,務獲究報,毋任疏縱。
并候撫部院批示。
繳。
又奉巡撫部院徐批:如詳通行各屬一體遵照,仍饬勒緝贓賊,務獲究拟詳報。
并候署督部堂批示。
繳。
奉此,經即轉饬所屬各州縣一體遵照辦理。
閩省時憲書刊頒章程 嘉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福建布政使司李憲劄内開:劄本轅經曆官知悉:案查時憲書奉憲饬令體照浙省添刷紅字星宿、立定章程等因,業經前司詳明,将绫棉二項書本,添刷紅字在案。
茲屆刊刷之期,合行劄饬。
劄到該經曆,即便遵照,将前司先後詳案刊入省例,呈送通頒。
仍查明曆屆頒送绫棉二項憲書本數,附入例末,毋違。
此劄。
計粘抄先後司詳一紙。
一件為詳請憲示事。
嘉慶元年八月三十日,奉總督部堂魁批由升司詳:嘉慶元年七月二十日,奉總督部堂魁憲劄:照得各省時憲書,向來俱有刷印吉兇星宿紅字,最便查閱。
惟閩省從無紅字套闆。
上年曾經本部堂谕令查照浙省
乃不法土豪,往往藉端阻運勒索,甚至聚衆兇毆。
此風甚不可長。
應行令上遊各府确查情形,酌定議賠修費,責成附近捕巡等官給發,毋緻辄生事端之處,由司酌定章程,詳候核奪,通饬遵照等因。
随即轉行遵照。
續據建甯府詳,據建安縣詳報,差拘遊天逵等照拟發落,追繳錢文,給發陰承經承領緣由到司。
當即據文轉報,并饬催酌議章程去後。
今據延、建、邵、汀等府行據屬縣議覆前來。
本司覆查客販運木,固難容土豪藉端阻撓,但衛田橋壩以及田畝禾苗,有關國計民生,亦當慎重。
如商客于運木之時,預籌防範,及遇橋壩之處,小心撐運,無緻沖損,則商民兩相便益。
茲查各屬議覆,上遊各處多有橋梁、水壩,若不議定章程,則議賠修複,難免勒阻情事。
應請嗣後運木出水一事,責成就近捕巡等官稽察,令運木客人務于農隙之時,預計經由處所、溪河寬狹,酌量裝排,毋得冒昧放運。
有橋梁壩閘,督令排夫小心撐駕,勿緻損傷。
設有失誤沖擊,些小損壞,即投明地保,禀報捕巡,該地方官确勘,估計工費若幹,并将沖擊各情形繪圖詳縣,聽候批着令該客商照數繳官,給發業主自行修複。
庶商民兩便,不緻土豪藉端滋事。
是否理合查議詳覆,伏候憲台察核批示,以便通饬遵照等緣由。
奉批:如詳通饬遵照。
繳等因。
凡遇謄黃上谕,閩省照例刊送 一件特行饬遵事。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奉總督閣部堂三憲牌:照得本閣部堂節制閩浙,凡有欽奉上谕,應行刊刻謄黃曉谕者,就近檄行該司刊送,郵寄浙江頒布,曆經辦理在案。
今查一切謄黃,浙省撫部院亦例應刊頒。
若添列本閣部堂銜姓,即可少刷浙省一分,且可節減糜費及遞送之繁。
所有戶部咨直督周革職仍賞三品銜在正定隆興寺管理廟工贖罪一案,上谕業經發司刊刻在案。
所有浙省應發謄黃,亦已檄饬浙藩司刊刻頒布曉谕。
閩省隻須刊刷一分,毋庸重複刷備浙省謄黃緣由,合并行知。
備牌行司,即便遵照,嗣後凡遇上谕,除閩省刊送外,其浙省應頒謄黃,毋庸刷送,以節糜費,以省郵遞,毋違等因。
奉此,經即通饬遵照在案。
藩署藏貯各項書籍及開雕闆片立定章程稽查修補 一件遵劄詳明事。
乾隆五十一年閏七月初一日,奉巡撫部院徐批本司詳稱:乾隆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奉巡撫部院徐憲劄:照得藩署藏貯各項書籍及開雕闆片,曆經歸入交代報部,最關緊要。
但閩省海濱潮濕,誠恐收藏不慎,或緻蟲傷鼠齧,殊非敬典崇文之道。
合行劄知。
備劄行司,即使遵照,饬令首領官帶同明白書吏,逐一檢驗。
倘有損壞及書籍未經裝釘入套者,即行設法修補。
該司亦不時親往查閱。
其鳌峰書院藏貯書籍,饬令該監院官遵照一體辦理。
并詳明于每歲五月查辦一次,着為省例。
此系本部院藩司未竟之件,該司務須敬謹将事,劻餘不逮。
仍先将現在存貯書目及闆片各目錄,開具清折送核,毋違等因。
奉此,遵經行據署本司經曆蔡廷望、都事郁邦基帶同明白書吏,将存署書籍及存貯各項書闆,逐加查點,造冊禀複前來。
本司覆查藩署存貯書籍及開雕闆片,均系歸入交代報部,誠如憲谕,最關緊要,自應加謹收貯,立定章程,稽查修補。
應請嗣後于每歲五月,将書籍闆片,着令首領官帶同書吏查辦一次,報明存案,刊入省例,永遠遵循。
其鳌峰書院存貯書籍,亦饬監院官照辦。
至現在查過書籍闆片,均無損缺,毋庸修補。
惟存署書籍内,有短少中樞政考十本、通志八本,均系有闆有司,應令刷印裝釘補足。
惟大清會典蛀損不堪,及袖珍淵鑒類函少五本,袖珍古文淵鑒缺少一套,系癸卯科場内取回遺失。
閩省并無此種書籍,似應饬令提塘在京購買各一部寄來,動支閑款給發價值,以供存貯,較為妥協。
合就詳明,并開具清折随送,伏候憲台查奪批示,以便分别辦理。
再鳌峰書院存貯書籍闆片,有無缺少,現在嚴催監院查辦。
俟覆到另呈,合并聲明等由。
奉批:如詳分别辦理,餘已悉。
繳。
折存。
經即轉行遵照,刊入省例,永遠遵循。
染店收染民間布疋被竊賠償辦法 一件染店被竊等事。
乾隆五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奉署總督部堂常批本司兼理按察使司事覺羅伍詳:查得建陽縣詳報汪德茂染鋪被竊一案,前據事主呈報該縣查對收染賬簿,勘訊估贓通詳,奉批饬緝贓賊務獲究報。
其收染民間布疋,應行作何賠償,核議饬遵等因。
行據建甯府核議詳覆前來。
本司查染鋪收染民間布疋,原有典守之責,乃不小心管護,以緻被竊,咎實難辭。
且恐不肖鋪戶乘機幹沒。
若必俟獲賊追贓,該鋪戶轉得置身局外。
況民間送染布疋等物,貧富不一,人數衆多,一聞失竊,勢必紛紛索讨,以緻釀成事端,亦不可不防其漸。
乾隆二十一年,浙江歸安縣汪裕有染鋪被竊一案,奉批饬議。
行據湖州府請照江省之例,分别染貨新舊,全賠量減,經前浙江按察使司台核查各鋪得染貨物,是新是舊,并無憑據。
若如江省之分别新舊賠償,在染鋪希圖減價,勢必以新作舊,民間欲增價值,亦必以舊作新,易啟争競之端。
且染鋪非盡有餘之家,若令将新者全賠,亦不無苦累,未得其平。
議将染鋪失竊,無分新舊,即着落該鋪戶照估報贓數,先行酌賠一半,限一月内照号給還各主收領。
俟獲賊追贓,分别還店給主等因,詳奉前浙江巡撫部院前宮保督部堂喀批準,通行浙省遵照在案。
今汪德茂染店失竊情事相同,應如該府所請,照依浙省議定成規,無論新舊,先行酌賠一半,限一月内照号給還各主收領。
俟獲賊追贓,分别還店給主。
倘該鋪戶有乘機幹沒,以少報多情弊,究出從重治罪。
如蒙批允,并請通行各府州一體遵照辦理,以歸畫一。
除飛饬選差兵役嚴緝贓賊務獲究報外,是否允協,合就核議詳覆,伏候憲台察奪,批示饬遵等緣由。
奉批:如詳通行遵照,仍即轉饬建陽縣,會營勒差比捕嚴緝此案贓賊,務獲究報,毋任疏縱。
并候撫部院批示。
繳。
又奉巡撫部院徐批:如詳通行各屬一體遵照,仍饬勒緝贓賊,務獲究拟詳報。
并候署督部堂批示。
繳。
奉此,經即轉饬所屬各州縣一體遵照辦理。
閩省時憲書刊頒章程 嘉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福建布政使司李憲劄内開:劄本轅經曆官知悉:案查時憲書奉憲饬令體照浙省添刷紅字星宿、立定章程等因,業經前司詳明,将绫棉二項書本,添刷紅字在案。
茲屆刊刷之期,合行劄饬。
劄到該經曆,即便遵照,将前司先後詳案刊入省例,呈送通頒。
仍查明曆屆頒送绫棉二項憲書本數,附入例末,毋違。
此劄。
計粘抄先後司詳一紙。
一件為詳請憲示事。
嘉慶元年八月三十日,奉總督部堂魁批由升司詳:嘉慶元年七月二十日,奉總督部堂魁憲劄:照得各省時憲書,向來俱有刷印吉兇星宿紅字,最便查閱。
惟閩省從無紅字套闆。
上年曾經本部堂谕令查照浙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