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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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則事不繁而人易知,一切争端自可永除。

    至當鋪原領司帖,本無大小字樣,毋庸另換。

    其未經定例以前,所當對象,仍照舊時行息限期取贖,不得别生枝節。

    仰即查照饬遵。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奉此,除錄批呈報督憲,并通饬遵照在案。

     又為遵批付知事。

    本年五月初一日,奉巡撫部院雅批本司折禀:竊照閩省當鋪,向分大小名目。

    本銀五百兩以上謂之大典,五百兩以下謂之小典。

    大典二分行息,二十六個月為滿。

    小典二分四厘行息,二十四個月為滿。

    曆久遵行在案。

    近因省會兩縣當戶,原本五百,竟有增至萬餘兩者,每被地棍詐擾。

    當戶呈請增本。

    本司以限期行息,既有區分,多典增資,并無查察,不如另定章程,無分大小,概以當本多寡,酌定利息重輕。

    銀三兩、錢三千以下、二分四厘行息、二十四個月為滿。

    銀三兩、錢三千以上、二分行息、二十六個月為滿。

    雖于以大報小之弊可以革除,而于勒當壓估之情,實所不免。

    詳奉大人批示,利重限速,有傷貧民,折中核定,統以二分起息,三十個月為滿。

    此誠畫一良法,愛民之美意。

    本司遵即轉行在案。

    前日面奉鈞谕,詢及是否稱便,并令再行察議,仰見大人愛民必先便民,本司敢不祗遵,悉心籌酌。

    伏思閩省地瘠民貧,多無恒産。

    每至青黃不接,辄資典質,以供升鬥之需。

    向日分别大小典鋪者,實因低賤物件,易于朽壞。

    在大當既不肯收,而小典因利息較多,滿限較短,故樂于多出當本。

    此小典之所以沿留至今也。

    然頗聞小典之外,私典尚多,其息之重、限之短,更數倍于小典。

    今小典既除,又令畫一行息,小民急于求質,勢必趨于私典。

    現雖嚴饬禁革,而其弊實難盡杜。

    蓋緣持物向質,或拒或收,或多或寡,祗聽典家酌定,彼此情願,不能強從,故奸巧之徒可以坐收其利,非官法所能盡禁。

    私典如此,官典必将改弦張之矣。

    又聞省會典當,俱系就近開張。

    省外各縣地方,則皆省城民人攜資前往。

    其轉運需費,較之省會為多。

    所典對象,又不貴重,濱海地方,更易朽壞。

    限期既寬,又少利息。

    一有報止,更不便民。

    良法美意,必求盡善,不敢不仰體慈愛殷懷,酌量變通,以求利便。

    查當銀三兩、錢三千以下者,大概貧民居多。

    若利既重而滿限又速,誠如憲谕,非所以示公平。

    本司議請行息仍照前詳,限期恪遵鈞示。

    如此酌定章程,在典戶靳于出價,既有加息,則低物亦在所樂收。

    在民間喜于多當,既得寬期,雖重利亦不難取贖。

    私典無所漁其利,地棍無所逞其奸,似于商民兩有裨益。

    是否有當,合肅具禀,仰乞大人鑒核示遵等由。

     奉批:查開設典鋪,原期裕商便民,兩無窒礙。

    前以息分多寡,月有久暫,恐紛紛争執,滋生事端,是以本部院酌中定議,以歸畫一,原無成見。

    今據請行息仍照前詳,分别銀三兩、錢三千上下,以二分及二分四厘起利,限期遵照批示,統以三十個月為滿。

    私典無從漁利,地棍無可呈奸,于商民兩有碑益。

    仰即如禀通饬遵照可也。

    此繳。

    奉此,随即報明督憲,并通饬遵照在案。

     典鋪應于開張之年起稅 一件遵例升稅事。

    道光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奉兼署巡撫部院趙批本司呈詳:查民間開典鋪,自應于開張之年,令其輸稅,未便于未經開張之歲,預令升科。

    今福清縣當戶施大嶽、同安縣當戶金慶興,雖系上年十一月内赴縣呈報,而文内均有聲明,于道光三年正月初一及正月間開張字樣,是以王署司轉詳,請自道光三年起入額輸稅。

    今奉憲台以前于沙縣當戶羅吉祥請免嘉慶二十四年分稅銀案内,據前升司呈覆,各屬報開典鋪,應于赴縣呈報之年升科。

    現據另詳晉江縣當戶許成美,于道光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赴縣報開典鋪,呈請自二年為始,入額輸稅。

    此案福清縣當戶施大嶽,亦系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赴縣呈報,又請自三年起開張輸稅,殊屬兩歧。

    究竟是否呈報之年即當輸稅,抑于給帖後征輸,仰即畫一核議章程詳奪等因。

    當即細核沙縣當戶羅吉祥開典原案,該縣原系請于嘉慶二十四年升科,嗣領到當帖未及開張,該縣詳請免征二十四年稅銀,因與請征年分不符,且已經入于奏銷案内報部,并将未完職名開報請參,是以不準請免。

    而晉江縣當戶許成美,雖系十一月二十三日赴縣具呈,該當戶呈請自二年為始入額,自系呈報之日即行開張,與福清、同安二縣當戶有聲明道光三年正月開張者情形迥别。

    惟本司衙門為錢糧總彙,一切案件如無例案可以援引,自應準情酌理,議定章程,通饬遵照,俾免經胥高下其手之弊。

    應請嗣後凡有商民于上年十一、二月赴縣呈報開典,均須切實聲明。

    如系歲底開張,即于呈報之年入額輸稅。

    如于次年正月内開張,即準其于次年入額起科。

    如此畫一辦理,庶于國課民生,兩無窒礙。

    所有福清縣當戶施大嶽、同安縣當戶金慶興即照新定章程辦理。

    合就查明核議,詳覆察核,批示饬遵,并刊入省例通頒等由。

     奉批:如詳饬遵,仍刊入省例頒遵。

    繳。

    冊結存。

    奉此,除通饬外,遵刊入省例通頒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