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萬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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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死罪錄為勞,訟不幹已者坐以重,至今不易。
複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等科,以廣取士。
每對必為帝言,崇儉息民,近忠直,遠谀佞,是為政要,故未幾,天下無事,号為至治。
公素羸多疾,歲中求去位。
章至七八,皆不許。
二年十月十二日,将朝,至崇政殿廬,得疾。
诏問絡繹,帝不俟辇,步至公所。
敕太醫及近侍随護肩輿。
還第而薨,年六十八。
帝即日臨奠,民之恸,贈太傅中書令,廢朝五日,制服發哀,以皇城使愛州刺史衛紹欽治葬,有司給鹵簿,大鴻胪持節護葬,谥曰文簡。
公資端重,偉儀觀,少以名節自厲,貫于夷險,白首不易。
平生無一語過差,雖貴奉養,無異乎素。
未嘗殖産為子孫計,故天下稱其清。
而其亡也,帝謂寇公曰:畢某,君子人也。
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
饬躬慎行,有古人之風。
晚年益觀書,所藏經史,字皆方寸,手自仇仇正。
其文章典雅,以古為法,集為三十卷。
平生慎交遊,無黨援,唯王晉公呂公端見引重,王文正公寇萊公楊文公億相友善。
王翰林禹陳彭年皆門人也。
公既引寇公同政,而寇公守正疾惡,小人多不便,日思所以傾之者。
布衣申宗古,告其交通安王元傑。
寇公皇恐,莫知所自明。
公力辨其誣,下宗古吏,具得奸罔,斬之,寇公乃安。
禹濟州白屋子,嘗以事至公官舍。
陰識其非常童,留之教以學。
誨育獎進,譽業日顯,後遂登科,進用更在公前。
及公繼知制诰,其命乃禹辭也。
公去潞州,事連禹,亦谪黃州。
公猶厚資其行,稱公知人為有終始者。
後王文正公為相,嘗面奏曰:陛下前稱畢某清慎如古人,在位聞之感歎。
仕至輔相,而四海無田園居第。
沒束終喪,家用已屈。
今其妻有貸于臣家者,其清滋可見,真不負陛下所知。
然使其家假貸為生,宜有以周之者。
竊謂當出上恩,非臣敢為私惠時也。
帝聞歎息,賜白金五千兩。
公娶駱氏,封陳國夫人。
二子,曰世長,公薨時,為太子中舍,終于衛尉卿。
曰慶長,時為大理寺丞,終于太府卿。
孫九人,從善,光祿少卿。
從古,駕部郎中。
從厚、從誨,檢校水部員外郎。
從簡,惠州博羅令。
從道,殿中丞。
從範,山南西道節度推官。
從益,大常寺太祝。
并亡。
從周,今為朝散郎知洋州。
曾孫仲達而下若幹人,官多至郎大夫,入文館省寺,或出為郡守使者,世以為盛。
公以雅望耆德,被遇三聖。
出入禁省,莊靖慎密。
及在大位,知賢能薦,謀慮國事,惟幾惟深。
輔政雖才逾年,而克有勳烈。
中外又安,郡國豐登,刑罰衰減。
忠清之德,有始有卒,天下至今稱為名相。
銘曰:真宗允文,考慎相臣。
孰以德進,畢公其人。
帝曰畢公,文考之錫。
尹正于京,予曰羽翼。
束闱左右,忠孝子迪。
景德之始,旄頭騰芒。
胡馬空國,塵我北方。
公來相予,賞罰紀綱。
公拜稽首,臣朽不勝。
有大忠義,以茹斯征。
協于一德,引宮應商。
圖上吳蜀,彼誰弗藏。
兩公谔谔,駕言觀兵。
六蜚絕河,于橋之陽。
如天斯臨,哀彼犬羊。
威亦有加,乃錫之平。
帝還曰咨,厘我庶治。
材諸守方,審政将弛。
惠綏中國,底定四裔。
公在相位,時無幾何。
有事有勞,有成可歌。
逝也胡亟,帝恸而嗟。
三師正令,衤遂赙有加。
溱有之右,既葬既久。
立碑墓旁,龜趺螭首。
鋪張清風,以诏不朽。
孰究孰營,公有孫曾。
清白之祉,百世之承。
【畢西台先生集】《丞相文簡公事迹》:畢氏出自姬姓,周文王第十五子高,封于畢,以國為氏。
後漢兖州别駕,世居東平,遂為東平人。
谌之五世孫曰衆慶,宋兖州大中正。
衆慶之五世孫曰憬,仕唐至司衛少卿,許州刺史。
憬生構與栩,構為戶部尚書,谥景公。
栩為豐王府司馬。
栩之曾孫纟贊,懿宗朝為宰相。
而纟贊之五代孫稹,為振武天德營田判官。
稹生宗昱,仕至雲州雲中令。
贈太子太保。
娶吳氏,追封鄧國太夫人。
宗昱生球,仕至本州别駕,贈太子太傅。
娶史氏,追封韓國太夫人。
球生府君義琳,嘗以策于漢高祖于太原。
高祖深悅其言,而不能用。
相國扈彥琦,司空蘇禹,數以府君太原策中事言于朝,欲召用之而亦不果。
卒于澶州觀城縣令,贈太子太師。
娶藥氏祝氏,追封代國鄭國太夫人。
由太保至鄭國,皆文簡公貴之贈典也。
文簡公諱士安,字仁叟,太師之子也。
太師而上世,居代之雲中。
太師卒于觀城,公才年二十,奉祝夫人居喪以禮聞。
祝夫人取太師手自抄書數箧,授公使讀。
及出太師所撰,清白規檢,使行之。
夫人曰:澶之士人,吾略知之矣。
孺子無可與遊者。
乃與公之宋,宋猶澶也。
夫人未知所适,或言鄭多士大夫,子弟有賢者。
乃自宋複與公之鄭。
果得處士楊璞及韓丕劉錫從遊。
公于是博綜群經,通諸子百家之言,究極古今治亂得失,君臣父子忠孝仁義治民行己之本末。
祝夫人乃喜曰:吾固知孺子之可教也。
乾德三年,公舉進士。
而故晉公王方知貢舉,見公文大喜,遂以公為第三人。
開寶三年,選授濟州團練推官。
州民王禹為磨家兒,年絕少,數以事至推官廨中。
禹貌不及中人,然公陰察禹類有知者,問,孺子識字乎?曰:識。
嘗讀書乎?曰:嘗從市中學讀書。
能舍而磨家事,從我遊乎?曰:幸甚。
遂留禹于推官廨中,使治書。
學為文久之。
公從州守會後園中,酒行,州守為令,屬諸賓客,竟席對未有工者。
公歸,書其令于壁上。
禹竊從後對甚佳,亦書于壁。
公見大驚,因假冠帶,以客禮見之。
按州守之令:鹦鹉能言争似鳳。
禹對,蜘蛛雖巧不如蠶。
由此禹浸有聲,後遂登第,進用反在公前。
及公除知制诰,禹先已為舍人,其詞禹所行也,世以公為知人。
公在濟州二年,太祖皇帝聞公名,诏赴阙,面授兖州管内觀察推官。
太平興國初,擢大理寺丞,兼三門發運事。
吳越王錢入侍,選公知台州。
公至臨海,上言錢氏籍其土地人民上之于有司,而賦入之數,倍于其舊。
蓋欲張大,以自納于朝廷。
然海瀕之民,新得天子之吏,牧養安輯,務從便省。
苟征倍稱之賦,恐失民心。
今州縣文書具存,宜明诏有司,一取錢氏舊籍為賦入之理。
則上之惠澤,可以下究。
海瀕之民,亦欣得天子之吏,宜不失職。
诏下有司行之,
複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等科,以廣取士。
每對必為帝言,崇儉息民,近忠直,遠谀佞,是為政要,故未幾,天下無事,号為至治。
公素羸多疾,歲中求去位。
章至七八,皆不許。
二年十月十二日,将朝,至崇政殿廬,得疾。
诏問絡繹,帝不俟辇,步至公所。
敕太醫及近侍随護肩輿。
還第而薨,年六十八。
帝即日臨奠,民之恸,贈太傅中書令,廢朝五日,制服發哀,以皇城使愛州刺史衛紹欽治葬,有司給鹵簿,大鴻胪持節護葬,谥曰文簡。
公資端重,偉儀觀,少以名節自厲,貫于夷險,白首不易。
平生無一語過差,雖貴奉養,無異乎素。
未嘗殖産為子孫計,故天下稱其清。
而其亡也,帝謂寇公曰:畢某,君子人也。
事朕南府東宮,以至輔相。
饬躬慎行,有古人之風。
晚年益觀書,所藏經史,字皆方寸,手自仇仇正。
其文章典雅,以古為法,集為三十卷。
平生慎交遊,無黨援,唯王晉公呂公端見引重,王文正公寇萊公楊文公億相友善。
王翰林禹陳彭年皆門人也。
公既引寇公同政,而寇公守正疾惡,小人多不便,日思所以傾之者。
布衣申宗古,告其交通安王元傑。
寇公皇恐,莫知所自明。
公力辨其誣,下宗古吏,具得奸罔,斬之,寇公乃安。
禹濟州白屋子,嘗以事至公官舍。
陰識其非常童,留之教以學。
誨育獎進,譽業日顯,後遂登科,進用更在公前。
及公繼知制诰,其命乃禹辭也。
公去潞州,事連禹,亦谪黃州。
公猶厚資其行,稱公知人為有終始者。
後王文正公為相,嘗面奏曰:陛下前稱畢某清慎如古人,在位聞之感歎。
仕至輔相,而四海無田園居第。
沒束終喪,家用已屈。
今其妻有貸于臣家者,其清滋可見,真不負陛下所知。
然使其家假貸為生,宜有以周之者。
竊謂當出上恩,非臣敢為私惠時也。
帝聞歎息,賜白金五千兩。
公娶駱氏,封陳國夫人。
二子,曰世長,公薨時,為太子中舍,終于衛尉卿。
曰慶長,時為大理寺丞,終于太府卿。
孫九人,從善,光祿少卿。
從古,駕部郎中。
從厚、從誨,檢校水部員外郎。
從簡,惠州博羅令。
從道,殿中丞。
從範,山南西道節度推官。
從益,大常寺太祝。
并亡。
從周,今為朝散郎知洋州。
曾孫仲達而下若幹人,官多至郎大夫,入文館省寺,或出為郡守使者,世以為盛。
公以雅望耆德,被遇三聖。
出入禁省,莊靖慎密。
及在大位,知賢能薦,謀慮國事,惟幾惟深。
輔政雖才逾年,而克有勳烈。
中外又安,郡國豐登,刑罰衰減。
忠清之德,有始有卒,天下至今稱為名相。
銘曰:真宗允文,考慎相臣。
孰以德進,畢公其人。
帝曰畢公,文考之錫。
尹正于京,予曰羽翼。
束闱左右,忠孝子迪。
景德之始,旄頭騰芒。
胡馬空國,塵我北方。
公來相予,賞罰紀綱。
公拜稽首,臣朽不勝。
有大忠義,以茹斯征。
協于一德,引宮應商。
圖上吳蜀,彼誰弗藏。
兩公谔谔,駕言觀兵。
六蜚絕河,于橋之陽。
如天斯臨,哀彼犬羊。
威亦有加,乃錫之平。
帝還曰咨,厘我庶治。
材諸守方,審政将弛。
惠綏中國,底定四裔。
公在相位,時無幾何。
有事有勞,有成可歌。
逝也胡亟,帝恸而嗟。
三師正令,衤遂赙有加。
溱有之右,既葬既久。
立碑墓旁,龜趺螭首。
鋪張清風,以诏不朽。
孰究孰營,公有孫曾。
清白之祉,百世之承。
【畢西台先生集】《丞相文簡公事迹》:畢氏出自姬姓,周文王第十五子高,封于畢,以國為氏。
後漢兖州别駕,世居東平,遂為東平人。
谌之五世孫曰衆慶,宋兖州大中正。
衆慶之五世孫曰憬,仕唐至司衛少卿,許州刺史。
憬生構與栩,構為戶部尚書,谥景公。
栩為豐王府司馬。
栩之曾孫纟贊,懿宗朝為宰相。
而纟贊之五代孫稹,為振武天德營田判官。
稹生宗昱,仕至雲州雲中令。
贈太子太保。
娶吳氏,追封鄧國太夫人。
宗昱生球,仕至本州别駕,贈太子太傅。
娶史氏,追封韓國太夫人。
球生府君義琳,嘗以策于漢高祖于太原。
高祖深悅其言,而不能用。
相國扈彥琦,司空蘇禹,數以府君太原策中事言于朝,欲召用之而亦不果。
卒于澶州觀城縣令,贈太子太師。
娶藥氏祝氏,追封代國鄭國太夫人。
由太保至鄭國,皆文簡公貴之贈典也。
文簡公諱士安,字仁叟,太師之子也。
太師而上世,居代之雲中。
太師卒于觀城,公才年二十,奉祝夫人居喪以禮聞。
祝夫人取太師手自抄書數箧,授公使讀。
及出太師所撰,清白規檢,使行之。
夫人曰:澶之士人,吾略知之矣。
孺子無可與遊者。
乃與公之宋,宋猶澶也。
夫人未知所适,或言鄭多士大夫,子弟有賢者。
乃自宋複與公之鄭。
果得處士楊璞及韓丕劉錫從遊。
公于是博綜群經,通諸子百家之言,究極古今治亂得失,君臣父子忠孝仁義治民行己之本末。
祝夫人乃喜曰:吾固知孺子之可教也。
乾德三年,公舉進士。
而故晉公王方知貢舉,見公文大喜,遂以公為第三人。
開寶三年,選授濟州團練推官。
州民王禹為磨家兒,年絕少,數以事至推官廨中。
禹貌不及中人,然公陰察禹類有知者,問,孺子識字乎?曰:識。
嘗讀書乎?曰:嘗從市中學讀書。
能舍而磨家事,從我遊乎?曰:幸甚。
遂留禹于推官廨中,使治書。
學為文久之。
公從州守會後園中,酒行,州守為令,屬諸賓客,竟席對未有工者。
公歸,書其令于壁上。
禹竊從後對甚佳,亦書于壁。
公見大驚,因假冠帶,以客禮見之。
按州守之令:鹦鹉能言争似鳳。
禹對,蜘蛛雖巧不如蠶。
由此禹浸有聲,後遂登第,進用反在公前。
及公除知制诰,禹先已為舍人,其詞禹所行也,世以公為知人。
公在濟州二年,太祖皇帝聞公名,诏赴阙,面授兖州管内觀察推官。
太平興國初,擢大理寺丞,兼三門發運事。
吳越王錢入侍,選公知台州。
公至臨海,上言錢氏籍其土地人民上之于有司,而賦入之數,倍于其舊。
蓋欲張大,以自納于朝廷。
然海瀕之民,新得天子之吏,牧養安輯,務從便省。
苟征倍稱之賦,恐失民心。
今州縣文書具存,宜明诏有司,一取錢氏舊籍為賦入之理。
則上之惠澤,可以下究。
海瀕之民,亦欣得天子之吏,宜不失職。
诏下有司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