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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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合具申,取自指揮,诏令左藏封椿庫證應取撥給付;四年三月十五日,樞密院奏,檢會已降指揮,鎮江都統司統制官盧彥,特賜金束帶一條,诏令封椿庫于見管金束帶内支撥給賜;七年二月十一日,樞密院奏,勘會鎮江都統司統制蔣世顯,赴都堂禀覆職事訖,诏蔣世顯特改差楚州駐紮禦前武鋒軍統制填見阙,特賜金束帶一條,許令服擊。
仍于封椿庫日下支給盤纏錢二千貫,付蔣世顯起發歸司,疾速前去本州管幹軍馬,各具知禀申樞密院;十二年正月十九日,樞密院關檢會已降指揮節文李全,特賜金腰帶一條,許令服系。
诏令封椿庫日下取撥給賜,具知禀申樞密院;十二月二十六日,诏鄭莊孫昨任閣門看班祗候,曾于戶部關借金腰帶一條,可特與就賜,許令服系。
【悅生随抄】:判都省乃左右丞耳,昧者以為令仆之職,非也。
一朝士五月起居,衣绯紗公服,為台司所糾。
三司使包拯亦衣紗公服,閣門使請易之。
诘雲:“有何條例?”答雲:“不見舊例,隻見至尊禦此耳。
”乃易之。
【遼史】《儀衛志》:國服,公服,謂之展裡著紫。
興宗重熙二十二年,诏八房族巾帻。
道宗清甯元年,诏非勳戚之後,及夷離董副使,并承應有職事人,不帶巾。
皇帝紫皂幅巾,紫窄袍玉束帶,或衣紅襖,臣僚亦幅巾紫衣。
公服勘箭儀閣使,公服系履,遼國嘗用公服矣。
【金史】《儀衛志》:金初國制,凡朔望常朝日,置錦衣拿手百人,分立兩階。
其儀都副點檢,公服偏帶。
公服:大定官制,文資五品以上官服紫。
三師三公親王宰相一品官,服大獨科花羅,徑不過五寸;執政官服小獨科花羅,徑不過三寸;二品三品散搭花羅,謂無枝葉者,徑不過寸半;四呂五品服小雜花羅,謂花頭碎小者,徑不過一寸;六品七品服绯芝麻羅;八品九品服綠無紋羅;應武官皆服紫;凡散官職事,皆從一官,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
窄紫亦同服色,各依官制品格。
其諸局分承應人,并服無紋素羅。
十五年制曰:袍不加衤闌,非古也。
遂命文資官公服皆加衤闌,服色各以官品論。
如五品官便可服五品服,如武臣至四品皆橫金,文臣則加魚,不待錫賜而即自服焉。
國主視朝,服純紗幞頭,窄袖赭袍,玉匾帶,黃滿領。
如遇祭祀冊封告廟,則加兖冕法服。
平居閑暇,皂巾雜服,與士庶無别;太子服純紗幞頭,紫羅寬袖袍,象簡玉帶,佩雙玉魚;王公服,謂親王,及三公服紫羅寬袖袍,紗制幞頭,象簡玉帶,佩玉魚;正一品謂左右丞相,左右平章事,開府儀同三司,服紫羅袍,象簡玉帶,佩金魚;從一品謂左右丞。
左右參知政事,崇進特進樞密察院使,服紫羅袍,象簡金帶,佩金魚;二品謂自金紫光祿大夫至榮祿大夫服紫羅袍,象簡禦仙金帶,佩金魚;三品至四品,謂文臣資德大夫至中大夫,武臣龍虎衛上将軍至定遠大将軍,并服紫羅袍,象簡荔枝金帶。
文臣則加佩金魚;五品謂文臣中散大夫至朝列大夫,武臣廣威将軍至宣武将軍,并服紫羅袍,象笏,紅火章烏犀帶。
文臣則帶金;六呂至七品,謂文臣奉政大夫至儒林郎,武臣武功将軍至忠顯校尉,文臣則服绯,武臣則服紫,并象笏,紅火章烏犀帶。
文臣佩銀魚;八品至九品,謂文臣文林郎至将仕郎,武臣忠勇校尉至進義校尉,文臣則服綠,武臣則服紫,并象笏,黑火章角帶。
司天太醫内侍教坊服,皆同文武官,惟不佩魚。
應殿庭承應五品以下官,非入内不許金帶。
又展紫入殿庭者,并許服紅火章,不佩魚。
又二品以上官,許兼服通犀帶。
三品官若治事及見賓客,許兼服花犀帶。
大定二年,制百官趨朝赴省,并須裡帶。
五品以上官趨朝則朝服,赴省則展皂,雨雪沾衣則從便。
凡朝參主賓主符展紫禦仙花或太平花金束帶。
近侍給使供禦筆硯直長符寶吏,紫襖子,塗金束帶。
輪直則近侍給使,并常服,則展紫閣門六尚,遇朝參侍立,則服本品服,若宮中當直,則服窄紫金帶。
學士院官修起居注,補阙拾遺,秘書丞,秘書郎,朝參侍立,則服本品服色帶,當直則窄紫金帶。
東宮左右衛率、仆正副仆正、典儀贊儀、内直郎丞,當直亦許服之。
太子太師出入宮中,則展紫。
至東宮,則展皂。
三少則展紫。
【經世大典】:按《衣服令》曰公服,亦名從省服。
《唐輿服志》曰:江南則以巾褐裙襦,北朝則雜以戎夷之制。
爰至北齊,有長帽短靴,朱紫玄黃,各任所好。
雖宴見君上,出入省寺,若非元正大會,一切通用。
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紋绫袍。
大業元年,始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是後貴賤異等用绯綠。
武德初,天子常服以黃袍衫,後漸用赤黃,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雜飾。
四年八月,敕三品已上其色紫,五品已上其色朱,六品以上其色黃。
正觀四年,诏三品已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六品
所合具申,取自指揮,诏令左藏封椿庫證應取撥給付;四年三月十五日,樞密院奏,檢會已降指揮,鎮江都統司統制官盧彥,特賜金束帶一條,诏令封椿庫于見管金束帶内支撥給賜;七年二月十一日,樞密院奏,勘會鎮江都統司統制蔣世顯,赴都堂禀覆職事訖,诏蔣世顯特改差楚州駐紮禦前武鋒軍統制填見阙,特賜金束帶一條,許令服擊。
仍于封椿庫日下支給盤纏錢二千貫,付蔣世顯起發歸司,疾速前去本州管幹軍馬,各具知禀申樞密院;十二年正月十九日,樞密院關檢會已降指揮節文李全,特賜金腰帶一條,許令服系。
诏令封椿庫日下取撥給賜,具知禀申樞密院;十二月二十六日,诏鄭莊孫昨任閣門看班祗候,曾于戶部關借金腰帶一條,可特與就賜,許令服系。
【悅生随抄】:判都省乃左右丞耳,昧者以為令仆之職,非也。
一朝士五月起居,衣绯紗公服,為台司所糾。
三司使包拯亦衣紗公服,閣門使請易之。
诘雲:“有何條例?”答雲:“不見舊例,隻見至尊禦此耳。
”乃易之。
【遼史】《儀衛志》:國服,公服,謂之展裡著紫。
興宗重熙二十二年,诏八房族巾帻。
道宗清甯元年,诏非勳戚之後,及夷離董副使,并承應有職事人,不帶巾。
皇帝紫皂幅巾,紫窄袍玉束帶,或衣紅襖,臣僚亦幅巾紫衣。
公服勘箭儀閣使,公服系履,遼國嘗用公服矣。
【金史】《儀衛志》:金初國制,凡朔望常朝日,置錦衣拿手百人,分立兩階。
其儀都副點檢,公服偏帶。
公服:大定官制,文資五品以上官服紫。
三師三公親王宰相一品官,服大獨科花羅,徑不過五寸;執政官服小獨科花羅,徑不過三寸;二品三品散搭花羅,謂無枝葉者,徑不過寸半;四呂五品服小雜花羅,謂花頭碎小者,徑不過一寸;六品七品服绯芝麻羅;八品九品服綠無紋羅;應武官皆服紫;凡散官職事,皆從一官,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
窄紫亦同服色,各依官制品格。
其諸局分承應人,并服無紋素羅。
十五年制曰:袍不加衤闌,非古也。
遂命文資官公服皆加衤闌,服色各以官品論。
如五品官便可服五品服,如武臣至四品皆橫金,文臣則加魚,不待錫賜而即自服焉。
國主視朝,服純紗幞頭,窄袖赭袍,玉匾帶,黃滿領。
如遇祭祀冊封告廟,則加兖冕法服。
平居閑暇,皂巾雜服,與士庶無别;太子服純紗幞頭,紫羅寬袖袍,象簡玉帶,佩雙玉魚;王公服,謂親王,及三公服紫羅寬袖袍,紗制幞頭,象簡玉帶,佩玉魚;正一品謂左右丞相,左右平章事,開府儀同三司,服紫羅袍,象簡玉帶,佩金魚;從一品謂左右丞。
左右參知政事,崇進特進樞密察院使,服紫羅袍,象簡金帶,佩金魚;二品謂自金紫光祿大夫至榮祿大夫服紫羅袍,象簡禦仙金帶,佩金魚;三品至四品,謂文臣資德大夫至中大夫,武臣龍虎衛上将軍至定遠大将軍,并服紫羅袍,象簡荔枝金帶。
文臣則加佩金魚;五品謂文臣中散大夫至朝列大夫,武臣廣威将軍至宣武将軍,并服紫羅袍,象笏,紅火章烏犀帶。
文臣則帶金;六呂至七品,謂文臣奉政大夫至儒林郎,武臣武功将軍至忠顯校尉,文臣則服绯,武臣則服紫,并象笏,紅火章烏犀帶。
文臣佩銀魚;八品至九品,謂文臣文林郎至将仕郎,武臣忠勇校尉至進義校尉,文臣則服綠,武臣則服紫,并象笏,黑火章角帶。
司天太醫内侍教坊服,皆同文武官,惟不佩魚。
應殿庭承應五品以下官,非入内不許金帶。
又展紫入殿庭者,并許服紅火章,不佩魚。
又二品以上官,許兼服通犀帶。
三品官若治事及見賓客,許兼服花犀帶。
大定二年,制百官趨朝赴省,并須裡帶。
五品以上官趨朝則朝服,赴省則展皂,雨雪沾衣則從便。
凡朝參主賓主符展紫禦仙花或太平花金束帶。
近侍給使供禦筆硯直長符寶吏,紫襖子,塗金束帶。
輪直則近侍給使,并常服,則展紫閣門六尚,遇朝參侍立,則服本品服,若宮中當直,則服窄紫金帶。
學士院官修起居注,補阙拾遺,秘書丞,秘書郎,朝參侍立,則服本品服色帶,當直則窄紫金帶。
東宮左右衛率、仆正副仆正、典儀贊儀、内直郎丞,當直亦許服之。
太子太師出入宮中,則展紫。
至東宮,則展皂。
三少則展紫。
【經世大典】:按《衣服令》曰公服,亦名從省服。
《唐輿服志》曰:江南則以巾褐裙襦,北朝則雜以戎夷之制。
爰至北齊,有長帽短靴,朱紫玄黃,各任所好。
雖宴見君上,出入省寺,若非元正大會,一切通用。
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紋绫袍。
大業元年,始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是後貴賤異等用绯綠。
武德初,天子常服以黃袍衫,後漸用赤黃,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雜飾。
四年八月,敕三品已上其色紫,五品已上其色朱,六品以上其色黃。
正觀四年,诏三品已上服紫,四品五品服绯,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