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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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星辰,三章直畫作其形,欲明王者,有光照之功,垂于下土;山亦畫山形,取其能興雲雨,膏潤萬物,象王者之澤沾天下也;龍亦畫龍形,取其變化無方,或潛或見。
通顯王者之德,卷舒有時,應機布道;華蟲者,畫作雉之體,有文飾,故謂之華。
象其雉身被五色,有炳蔚之姿,似王者體合五常,兼文明之性;宗彜者,畫虎雉于宗廟之器為飾,因而名之。
象虎以剛猛制物,王者亦以威武定亂也;藻畫其形,藻能逐水上下,似王者之德日新也;火、粉、米,亦直畫其形。
粉潔白,故以名之,米者,人恃之以生,王者亦物之所賴以理也。
黼畫斧形,象王者能斷割,臨事能決之也。
黻者兩己相背,明民見善改惡也。
此皆聖人法象之意。
周則畫九章,又登龍于山,登火于宗彜,尊其神明故也。
按古禮皆衣畫裳繡,法陰陽之義。
衣數則奇,裳數則偶。
今聖朝制令,上八下四,皆以偶而言。
又王服自衮冕以下,皆織成而為之,是王者相變也。
龍山以下,每章一行重以為等。
每行十二,按《禮圖》凡章文,參錯滿衣裳而已,不拘其數。
崔靈恩雲:各畫十二。
亦取則大之大數,一冕七章,畫三章于衣,繡四章于裳。
毳冕五章,畫三章于衣,繡二章于裳。
冕上下皆繡黻而已。
今等級不同,是四失也。
又撿詳《郊祀》雲:冕八旒,其服七章,華蟲、火、宗彜此三章在衣。
藻、粉米、黼、黻,此四章在裳。
按《三禮義宗》雲:雉言者,以為禽鳥體卑,義不足取,故文采章著者以為稱也。
祭先公者,冕以雉為首。
雉有專介之志,象先公有賢才,能守節度也。
故《左傳》雲:聖達節,次守節,馀同衮冕。
毳七旒,其服五章,宗彜、藻、粉米三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
按《三禮義宗》雲:凡章服之中,唯有龍、雉、虎并是禽獸。
龍能變化,其體可尊,故不隐其名。
及虎,嫌其體卑,故沒其正體。
所以龍、雉各自為章者,龍為神化,雉為文明。
神化文明,理皆是陽。
虎山林之獸,義皆是陰。
故龍雉各一而成章,虎合兩而為體。
放于陰陽之義也。
以毳冕祭四望者,四望是五嶽四渎之神。
虎是山林所生,故服以明象也。
然周禮之祭服,止于六冕。
所祭之神,其類甚多。
但使理通,便皆同用。
虎非水物,山川氣通,故俱用毳冕,明有同氣之理。
馀同冕。
繡冕六旒,其服三章,粉米一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
按《三禮義宗》雲:粉米一章,剌于衣,黼、黻二章,繡于裳也。
祭社稷五祀者,繡冕以粉米為者,社稷者土谷之神,此米由之而成,故服之,以象其功也。
五祀者,古之五宮之神,能平五官之政,皆有水土之功,故亦同服也。
所以獨衣剌者,九畫缋之法,以衆色而成一色,則不足以成畫,故宜直剌而已。
又此服是臣服之首,不畫衣以下,于君是無陽之義也。
今皆織成焉,是名存而制異也。
馀同毳冕。
五旒,其衣無章,唯裳剌黼一章。
按《三禮義宗》雲:祭群小祀,本百物之神,其形難可遍拟故,但取兩己相背以明其異。
馀同繡冕。
一未依制度。
按《玉藻》雲:下廣二尺,上廣一尺。
又《明堂》雲:有虞氏之,夏後氏以山,商人以火,周人以龍章。
注雲:天子備焉。
諸侯火而下,卿大夫以山,士韋而已。
今别畫粉米黼黻,是五失也。
今撿詳《義纂》,與黻何殊?《禮》雲:,君朱,大夫素,士爵韋,上廣一尺,下廣二尺,長三尺。
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
注:頸中央肩兩角,皆上接革帶以之。
肩與革帶,其廣周矣。
皆執事者黼其裳前,示恭謹也。
于朝服謂之,于冕服謂之蔽膝,朝祭異名,其實一也。
又按《五禮精義》,問蔽膝,對曰:皆從裳色。
三品已上,山火二章,四品一章,五品無章。
《玉藻》雲:,君朱,大夫素,士爵韋。
鄭玄雲:此玄端服之也。
象裳色,則天子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唯士玄裳、黃裳、雜裳也。
若祭服皆玄上下。
故雲:一命,再命已上赤也。
又大帶制度,《玉藻》雲:天子素帶,朱裡終辟。
諸侯素帶,終辟。
大夫素帶,率下辟。
今睹等級不當,是六失也。
今撿詳《義纂》雲:大帶何施?《禮》雲:天子素帶,朱裡終裨,細約用組。
鄭玄雲:裨,綠飾也。
也素為帶,以朱為裡。
纰其外者,上以朱,下以綠。
則帶身在腰及垂皆飾之,是以謂之終裨。
其制博四寸,紐帶之交結處也。
約結其帶也。
執事者以黼黻裳前示恭謹之道,天子之黼,以半直方,四角無園。
殺上闊一尺象天,下闊二尺象地,數二也。
長三尺,象三才也。
《唐禮》以缯為之,朱質,畫龍、山、火三章為飾,以備三代之法也。
請按古今沿革,特行改正。
诏付有司,依坦并禮院檢讨名件制度改正,務合先王禮意。
【遼史】:黃帝始制冕冠章服,後王以祀,以祭、以享,唐收、殷、周弁以朝,冠端以居,所以别尊卑,辨儀物也。
厥後唐以冕冠青衣為祭服,通天绛袍為朝服,平巾帻袍為常服。
大同元年正月朔,太宗皇帝入晉,備法駕受文武百官賀于汴京崇元殿。
自是日以為常。
是年北歸。
唐晉文物,遼則用之。
左右采訂摭其常用者存諸篇,祭服,終遼之世效丘不建,大裘冕服不書。
衮冕祭祀宗廟,遣上将出征飲至,踐阼加元服、納後、若元日受朝,則服之。
金飾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绶,黃主纩充耳。
玉簪導,玄衣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龍、華蟲、火、山、宗彜,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
衣衤票領為升龍。
織成文各為六等,龍山以下,每章一行,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衤票衤巽裾。
黼、革帶、大帶、劍、祭服。
遼國以祭山為大禮,服飾尤盛。
大祀皇帝服金文、金冠、白绫袍、紅帶懸魚,三山紅垂飾犀玉刀錯,絡縫鳥。
小祀皇帝硬帽,紅克絲龜文袍。
皇後戴紅帕服,絡縫紅袍懸玉佩,雙同心帕絡縫鳥靴。
【金史·輿服志】:臣下祭服。
其用青衣朱裳白襪朱履。
祭服。
皇統七年,太常寺言:太廟成後,奉安神主袷享行禮,凡行事執事,助祭陪位官,準古典,當服衮冕九章,畫降龍,随品各有等差。
《通典》雲:虞夏殷并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于衣;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繡于裳。
周升三辰于旗,登龍于山,登火于宗彜,作九章之服。
山、龍、華蟲、火、宗彜繪于衣,藻、粉米、黼、黻繡于裳。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侯伯之服,自冕而下,如公之服。
又後魏帝服衮冕,與祭者皆朝服。
又《開元禮》,一品服九章。
又《五禮新儀》,正一品服,九旒冕,犀簪青衣畫降龍。
今汴京舊禮直官言,自宣和二年已後,一品祭服,七旒冕,大袖無龍。
唐雖服九章服,當時司禮少常伯孫茂道言:諸臣之章雖殊,然飾龍名衮,尊卑相亂,請三公服冕八章為宜。
臣等竊謂曆代衣服之制不同。
若從後魏,則止服朝服。
或用宋服,則為九章。
若遵唐九章,則有飾龍名衮,尊卑相亂之議。
尚書省乃奏,用後魏故事。
止用燕京大冊禮時所服朝服以祭。
大定三年八月,诏遵皇統制。
攝官則朝服,散官則公服。
以皇太子為亞獻,服衮冕。
十四年用唐制。
若祭遇雨雪,則服常服。
謂今之公服也。
泰和元年八月,禮官言:祭服所以接神,朝服所以事君。
雖曆代損益不同,然未嘗不有分别。
是以衮冕十二旒,玄衣裳,備十二章,天子之祭服也。
通天冠绛紗袍,紅羅裳,天子之視朝服也。
臣下之服,則用青衣朱裳以祭,朱衣朱裳以朝。
國朝惟天子備衮冕,通天冠二等之服。
今群臣但有朝服,而祭服尚阙。
每有祀事,但以朝服從事,實于典禮未當。
請依漢唐故事,祭物冕旒畫章。
然君冕服,雖章數各殊,而俱飾龍名衮。
而唐孫茂道已有尊卑相亂之論。
然三公法服有龍,恐涉于僭。
國初禮官亦嘗議,乞參酌古今,改置祭服。
其冠則如朝冠,而但去其貂蟬豎筆。
其服用青衣裳,白襪朱履。
非攝事者,則用朝服。
庶幾少有差别。
上曰:朝祭之服,固宜分也。
【元史】:三獻官,及司徒大禮使祭服:籠巾貂蟬冠五,青羅服五。
領袖衤闌俱用皂绫。
紅羅裙五皂绫為。
紅羅蔽膝五,其羅花樣俱系牡丹。
白紗中單五,黃绫帶。
紅組金绶紳五,紅組金,譯語曰:納石失。
各佩玉環二。
象笏五,銀束帶五,玉佩五,白羅方心曲領五,赤革履五對,白绫襪五對。
助奠以下,諸執事官冠服:貂蟬冠、獬豸冠、七梁冠、六梁冠、五梁冠、四梁冠、三梁冠、二梁冠二百,青羅服二百領袖衤闌俱用皂绫紅绫裙二百,皂绫為衤闌紅羅蔽膝二百,紫羅公服二百,用梅花羅白紗中單二百,黃绫帶織金绶紳二百,紅一百九十八,青二各佩銅環二銅束帶二百,白羅方心曲領二百,銅佩二百,展角幞頭二百,塗金荔枝帶三十,鳥角帶一百七十,皂靴二百對,赤革履二百對,白绫襪二百對,象笏三十,銀杏木笏一百七十。
凡獻官諸執事行履,俱衣法服。
帷監秦禦史二冠獬豸,服青绶,凡迎香讀祝及祀日遇陰雨,俱衣紫羅公服。
六品以下,皆得借紫。
都監庫、祠祭局、儀鸾局、神廚局、頭目長行人等:交角幞頭五十,窄袖紫羅服五十,塗金束帶五十,皂靴五十對。
初,憲宗壬子年秋八月,祭天子日月山,用冕服自此始。
成宗大德六年,春三月,祭天子麗正門外丙地。
命獻官以下諸執事各具公服行禮。
是時大都未有郊壇,大禮用公服自此始。
九年冬至祭享用冠服,依宗廟見用者制。
其後節次祭祀、或合祀天地、增配位、從祀、獻攝職事,續置冠服,于法服庫收掌。
法服二百九十有九,公服二百八十,窄紫二百九十有五。
至大間,太常博士李之紹、王天佑疏陳:親祀冕無旒,服大裘而加衮裘,以黑羔皮為之。
臣下從祀冠服,曆代所尚,其制不同。
集議,得依宗廟見用冠服制度。
社稷祭服:青羅袍一百二十三,白紗中單一百二十三,紅梅花羅裙一百二十三,藍織錦銅環绶紳二,紅織錦銅環绶紳一百一十七,紅織錦玉環绶紳四,紅梅花羅蔽膝一百二十三,革履一百三十三,白绫襪一百二十三,白羅方心曲領一百二十三,黃绫帶一百二十三,佩一百二十三,銅珩璜者一百一十九,玉珩璜者四,藍素絲帶一百二十三,銀帶四,銅帶一百一十九,冠一百二十三,水角簪金梁冠一百七,紗冠一十,獬豸冠二,籠巾紗冠四,木笏一百二十三,紫羅公服一百二十三,黑漆幞頭一百二十三,展角全,二色羅插領一百二十三,鍍金銅荔枝帶一十,角帶一百一十三,象笏一十三枝,木笏一百一十枝,黃絹單袍複一百二十三,紫絲抹口青氈襪一百一十三,皂靴一百二十三,窄紫羅衫三十,黑漆幞頭三十,銅束帶三十,黃絹單包複三十,皂靴三十,紫絲抹口青氈襪三十。
宣聖廟祭服:獻官法服,七梁冠三。
簪全鴉青袍三,絨錦绶紳三,各帶青絨網并銅環二。
方心曲領三,藍結帶三,銅佩三,紅羅裙三,白絹中單三,紅羅蔽膝三,革履三,白絹襪全。
執事儒服:軟角唐巾,白插領,黃革呈角帶,皂靴各九十有八。
曲阜祭服:連蟬冠四十有三,七梁冠三,五梁冠三十有六,三梁冠四,皂絲鞋三十有六兩。
舒角幞頭二,軟角唐巾四十,角簪四十有三,冠纓四十有三副。
凡八十有六條。
象牙笏七,木笏三十有八,玉佩七,凡十有四糸擊殳。
銅佩三十有六,凡七十有二糸擊殳。
帶八十有五:藍革呈帶七,紅革呈帶三十有六,鳥角帶二,黃革呈帶、烏角偏帶四十。
大紅金绶結帶七。
上用玉環十有四。
青羅大袖夾衣七,紫羅公服二,褐羅大袖衣三十有六,白羅衫四十,白絹中單三十有六,白紗中單七,大紅羅夾蔽膝七,大紅夾裳、绯紅羅夾蔽膝三十有六,绯紅夾裳四,黃羅夾裳三十有六,黃羅大帶七,白羅方心曲領七,紅羅绶帶七,黃絹大帶三十有六,皂靴白羊毳襪各四十有二對,大紅羅鞋七兩,白絹夾襪四十有三兩。
【析津志】:延佑七年十二月七日,八思吉斯奉旨,命省部創制三獻禮儀使、大禮使、近侍官法服,下博士廳照拟。
三獻官及大禮使通五員:籠巾貂蟬冠五,青羅服五。
領緣袖俱用白绫,紅羅裙五,帛绫為,紅羅蔽膝五,其羅牡丹花紋,白紗中單五,黃绫帶五,紅錦绶紳五,佩玉環各二,象笏五,銀束帶五,玉玎五副,白羅方心曲領五,赤革履、白绫襪各五兩; 禮儀使四員:貂蟬冠青羅服、紅羅展、紅羅蔽膝,白紗中單,黃绫帶,紅錦绶紳,象笏,銀束帶,玉玎,白羅方心曲領,赤革履,白绫襪,皆四;近侍官八員:服制并同。
惟玎用青玉,馀載《三署法物庫職掌》。
至元十二年十一月,議拟皇太子為亞獻,其終獻法服冠冕如一品服。
貂蟬籠巾,七梁額花冠,貂鼠立筆,銀立筆,犀簪佩劍,绯羅大袖一,绯羅裙一,绯羅蔽膝一,绯白大一帶,錦玉環绶一,白羅方心曲領一,白紗中單一,銀合勒帛一,玉珠佩二,金鍍革帶一,烏皮履一兩,白绫襪一兩。
【廣陵續志】《嘉定祭服記》:廣陵兩淮都會,屢經兵燼,文物廢阙。
《春秋》釋菜,士子止以韋布行事,嘉定戊辰方充員,學官念儀禮之未稱,非所以嚴通祀,乃謀及士友,相與講求制度。
考之《政和新禮》,《淳熙祀式》,訪之畿郡,互相訂證,以養士之赢。
制士服二十有八襲,冠用介帻,帶用間色,正錄之服,以绯絹寬衫。
其馀執事,衣若裳以白絹,青領緣,若佩若履,皆彷古制。
已已二月上丁,乃用初服,锵锵濟濟,以承祭祀,亦庶可以肅威儀,備阙典。
雖然,《記》不雲乎: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
是則備服以臨祭,豈徒美觀瞻,而固将整齊此心,收聚誠意,以交乎神明。
學者苟能充之,居處而恭,執事而敬,惕然戒懼,常若有洋洋在其左右者,則進德修業之基立矣。
此制度禮文之外所當察者,故并及之。
清明日星江彭方記。
【曲台奏議】《舉攝獻官行事給祭服》:應祭祀郊廟行禮,差攝行事官品從下攝上者,其衣服合從高給。
今伏見所司相承,隻以見居官品,給其朝服,誠失崇敬之道。
伏乞睿慈,宣下所司。
依儀施行。
齊 服玄端素端 【陳祥道禮書】《周官》:司服:其齊服有玄端。
《記》曰:太古冠布,齊則缁之。
又曰: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齊冠也;玄冠綦組纓,士之齊冠也;又曰:齊之玄也,以陰幽思也。
又曰:玄冕,齊戒鬼神陰陽也。
荀卿曰:玄端玄裳,而秉路者,志不在于食葷。
蓋太古之齊冠以缁,後世齊冠以玄,天子齊則玄冕玄端,所謂端衣玄裳,而秉路是也。
諸侯而下,則玄冠玄端。
所謂玄冠丹組纓是也。
鄭氏謂玄端,素端,士之齊服。
蓋以《司服》所言,其齊服有玄端素端之文,在士服之下,故誤為之說也。
諸侯之齊于婚,以天子之玄冕,攝盛故也。
然諸侯與士之于祭祀,其齊則同,故皆玄冠,以一其誠;其分則異,故殊組纓,以辨其首。
天子、諸侯、大夫齊祭異服。
天子于群小祀,齊祭同冕,不同服。
士齊祭則一,于冠,玄端而已。
鄭氏曰:四命以上,齊祭異冠。
然三命而下,齊祭雖同冠而不同纓。
其玄冠,蓋與朝服之冠同。
其所異者,組纓而已。
丹者,正陽之色,諸侯以為組纓、以其純于德故也;綦者,陰陽之雜,士以為組纓,以其未純于德故也。
綦,蒼艾色也。
《詩》以綦巾為女巾,《書》與《詩》以骐弁為士弁,《禮》以綦組绶為世子之佩,則“綦”皆卑者之飾也。
《儀禮》曰:玄端、玄裳、雜裳可也。
鄭氏謂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
前玄後黃,于義或然。
然齊之飾,不特如此而已。
其明衣布,其爵,其佩結,其車羔巾辟鹿巾辟。
【文獻通考】《陳氏禮書》曰:玄端齊服也,天子以為燕服,士以為祭服,大夫士以為私朝之服。
或以事親,或以擯相,或既冠則服之,以見卿大夫鄉先生。
凡書傳所謂委貌者,即此玄端委貌也。
如:晉侯端委,以入武宮。
劉定公曰:吾端委以治民,臨諸侯。
晏平仲端委以立于虎門之外,是也。
則玄端之所用,為尤多矣。
朱子曰:不學雜服,不能安禮。
鄭注謂以服為皮弁冕服,其說恐是。
蓋古人服各有等降,若理會得雜裳,則于《禮》亦是思過半矣。
且如冕服,是天子祭服。
皮弁,是天子朝服。
諸侯助祭于天子,則服冕服。
自祭于其廟,則服玄冕。
大夫助祭于諸侯,則服玄冕。
自祭于其廟,則服皮弁。
又如天子常服,則服皮弁。
朔旦則服玄冕,無旒之冕也。
諸侯常朝,則服朝服,玄衣素裳。
朔旦則服皮弁。
大夫私朝,亦用玄端,夕深衣。
士則玄端以祭,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前後玄黃,庶人深衣。
通顯王者之德,卷舒有時,應機布道;華蟲者,畫作雉之體,有文飾,故謂之華。
象其雉身被五色,有炳蔚之姿,似王者體合五常,兼文明之性;宗彜者,畫虎雉于宗廟之器為飾,因而名之。
象虎以剛猛制物,王者亦以威武定亂也;藻畫其形,藻能逐水上下,似王者之德日新也;火、粉、米,亦直畫其形。
粉潔白,故以名之,米者,人恃之以生,王者亦物之所賴以理也。
黼畫斧形,象王者能斷割,臨事能決之也。
黻者兩己相背,明民見善改惡也。
此皆聖人法象之意。
周則畫九章,又登龍于山,登火于宗彜,尊其神明故也。
按古禮皆衣畫裳繡,法陰陽之義。
衣數則奇,裳數則偶。
今聖朝制令,上八下四,皆以偶而言。
又王服自衮冕以下,皆織成而為之,是王者相變也。
龍山以下,每章一行重以為等。
每行十二,按《禮圖》凡章文,參錯滿衣裳而已,不拘其數。
崔靈恩雲:各畫十二。
亦取則大之大數,一冕七章,畫三章于衣,繡四章于裳。
毳冕五章,畫三章于衣,繡二章于裳。
冕上下皆繡黻而已。
今等級不同,是四失也。
又撿詳《郊祀》雲:冕八旒,其服七章,華蟲、火、宗彜此三章在衣。
藻、粉米、黼、黻,此四章在裳。
按《三禮義宗》雲:雉言者,以為禽鳥體卑,義不足取,故文采章著者以為稱也。
祭先公者,冕以雉為首。
雉有專介之志,象先公有賢才,能守節度也。
故《左傳》雲:聖達節,次守節,馀同衮冕。
毳七旒,其服五章,宗彜、藻、粉米三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
按《三禮義宗》雲:凡章服之中,唯有龍、雉、虎并是禽獸。
龍能變化,其體可尊,故不隐其名。
及虎,嫌其體卑,故沒其正體。
所以龍、雉各自為章者,龍為神化,雉為文明。
神化文明,理皆是陽。
虎山林之獸,義皆是陰。
故龍雉各一而成章,虎合兩而為體。
放于陰陽之義也。
以毳冕祭四望者,四望是五嶽四渎之神。
虎是山林所生,故服以明象也。
然周禮之祭服,止于六冕。
所祭之神,其類甚多。
但使理通,便皆同用。
虎非水物,山川氣通,故俱用毳冕,明有同氣之理。
馀同冕。
繡冕六旒,其服三章,粉米一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
按《三禮義宗》雲:粉米一章,剌于衣,黼、黻二章,繡于裳也。
祭社稷五祀者,繡冕以粉米為者,社稷者土谷之神,此米由之而成,故服之,以象其功也。
五祀者,古之五宮之神,能平五官之政,皆有水土之功,故亦同服也。
所以獨衣剌者,九畫缋之法,以衆色而成一色,則不足以成畫,故宜直剌而已。
又此服是臣服之首,不畫衣以下,于君是無陽之義也。
今皆織成焉,是名存而制異也。
馀同毳冕。
五旒,其衣無章,唯裳剌黼一章。
按《三禮義宗》雲:祭群小祀,本百物之神,其形難可遍拟故,但取兩己相背以明其異。
馀同繡冕。
一未依制度。
按《玉藻》雲:下廣二尺,上廣一尺。
又《明堂》雲:有虞氏之,夏後氏以山,商人以火,周人以龍章。
注雲:天子備焉。
諸侯火而下,卿大夫以山,士韋而已。
今别畫粉米黼黻,是五失也。
今撿詳《義纂》,與黻何殊?《禮》雲:,君朱,大夫素,士爵韋,上廣一尺,下廣二尺,長三尺。
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
注:頸中央肩兩角,皆上接革帶以之。
肩與革帶,其廣周矣。
皆執事者黼其裳前,示恭謹也。
于朝服謂之,于冕服謂之蔽膝,朝祭異名,其實一也。
又按《五禮精義》,問蔽膝,對曰:皆從裳色。
三品已上,山火二章,四品一章,五品無章。
《玉藻》雲:,君朱,大夫素,士爵韋。
鄭玄雲:此玄端服之也。
象裳色,則天子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唯士玄裳、黃裳、雜裳也。
若祭服皆玄上下。
故雲:一命,再命已上赤也。
又大帶制度,《玉藻》雲:天子素帶,朱裡終辟。
諸侯素帶,終辟。
大夫素帶,率下辟。
今睹等級不當,是六失也。
今撿詳《義纂》雲:大帶何施?《禮》雲:天子素帶,朱裡終裨,細約用組。
鄭玄雲:裨,綠飾也。
也素為帶,以朱為裡。
纰其外者,上以朱,下以綠。
則帶身在腰及垂皆飾之,是以謂之終裨。
其制博四寸,紐帶之交結處也。
約結其帶也。
執事者以黼黻裳前示恭謹之道,天子之黼,以半直方,四角無園。
殺上闊一尺象天,下闊二尺象地,數二也。
長三尺,象三才也。
《唐禮》以缯為之,朱質,畫龍、山、火三章為飾,以備三代之法也。
請按古今沿革,特行改正。
诏付有司,依坦并禮院檢讨名件制度改正,務合先王禮意。
【遼史】:黃帝始制冕冠章服,後王以祀,以祭、以享,唐收、殷、周弁以朝,冠端以居,所以别尊卑,辨儀物也。
厥後唐以冕冠青衣為祭服,通天绛袍為朝服,平巾帻袍為常服。
大同元年正月朔,太宗皇帝入晉,備法駕受文武百官賀于汴京崇元殿。
自是日以為常。
是年北歸。
唐晉文物,遼則用之。
左右采訂摭其常用者存諸篇,祭服,終遼之世效丘不建,大裘冕服不書。
衮冕祭祀宗廟,遣上将出征飲至,踐阼加元服、納後、若元日受朝,則服之。
金飾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绶,黃主纩充耳。
玉簪導,玄衣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龍、華蟲、火、山、宗彜,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
衣衤票領為升龍。
織成文各為六等,龍山以下,每章一行,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衤票衤巽裾。
黼、革帶、大帶、劍、祭服。
遼國以祭山為大禮,服飾尤盛。
大祀皇帝服金文、金冠、白绫袍、紅帶懸魚,三山紅垂飾犀玉刀錯,絡縫鳥。
小祀皇帝硬帽,紅克絲龜文袍。
皇後戴紅帕服,絡縫紅袍懸玉佩,雙同心帕絡縫鳥靴。
【金史·輿服志】:臣下祭服。
其用青衣朱裳白襪朱履。
祭服。
皇統七年,太常寺言:太廟成後,奉安神主袷享行禮,凡行事執事,助祭陪位官,準古典,當服衮冕九章,畫降龍,随品各有等差。
《通典》雲:虞夏殷并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于衣;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繡于裳。
周升三辰于旗,登龍于山,登火于宗彜,作九章之服。
山、龍、華蟲、火、宗彜繪于衣,藻、粉米、黼、黻繡于裳。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侯伯之服,自冕而下,如公之服。
又後魏帝服衮冕,與祭者皆朝服。
又《開元禮》,一品服九章。
又《五禮新儀》,正一品服,九旒冕,犀簪青衣畫降龍。
今汴京舊禮直官言,自宣和二年已後,一品祭服,七旒冕,大袖無龍。
唐雖服九章服,當時司禮少常伯孫茂道言:諸臣之章雖殊,然飾龍名衮,尊卑相亂,請三公服冕八章為宜。
臣等竊謂曆代衣服之制不同。
若從後魏,則止服朝服。
或用宋服,則為九章。
若遵唐九章,則有飾龍名衮,尊卑相亂之議。
尚書省乃奏,用後魏故事。
止用燕京大冊禮時所服朝服以祭。
大定三年八月,诏遵皇統制。
攝官則朝服,散官則公服。
以皇太子為亞獻,服衮冕。
十四年用唐制。
若祭遇雨雪,則服常服。
謂今之公服也。
泰和元年八月,禮官言:祭服所以接神,朝服所以事君。
雖曆代損益不同,然未嘗不有分别。
是以衮冕十二旒,玄衣裳,備十二章,天子之祭服也。
通天冠绛紗袍,紅羅裳,天子之視朝服也。
臣下之服,則用青衣朱裳以祭,朱衣朱裳以朝。
國朝惟天子備衮冕,通天冠二等之服。
今群臣但有朝服,而祭服尚阙。
每有祀事,但以朝服從事,實于典禮未當。
請依漢唐故事,祭物冕旒畫章。
然君冕服,雖章數各殊,而俱飾龍名衮。
而唐孫茂道已有尊卑相亂之論。
然三公法服有龍,恐涉于僭。
國初禮官亦嘗議,乞參酌古今,改置祭服。
其冠則如朝冠,而但去其貂蟬豎筆。
其服用青衣裳,白襪朱履。
非攝事者,則用朝服。
庶幾少有差别。
上曰:朝祭之服,固宜分也。
【元史】:三獻官,及司徒大禮使祭服:籠巾貂蟬冠五,青羅服五。
領袖衤闌俱用皂绫。
紅羅裙五皂绫為。
紅羅蔽膝五,其羅花樣俱系牡丹。
白紗中單五,黃绫帶。
紅組金绶紳五,紅組金,譯語曰:納石失。
各佩玉環二。
象笏五,銀束帶五,玉佩五,白羅方心曲領五,赤革履五對,白绫襪五對。
助奠以下,諸執事官冠服:貂蟬冠、獬豸冠、七梁冠、六梁冠、五梁冠、四梁冠、三梁冠、二梁冠二百,青羅服二百領袖衤闌俱用皂绫紅绫裙二百,皂绫為衤闌紅羅蔽膝二百,紫羅公服二百,用梅花羅白紗中單二百,黃绫帶織金绶紳二百,紅一百九十八,青二各佩銅環二銅束帶二百,白羅方心曲領二百,銅佩二百,展角幞頭二百,塗金荔枝帶三十,鳥角帶一百七十,皂靴二百對,赤革履二百對,白绫襪二百對,象笏三十,銀杏木笏一百七十。
凡獻官諸執事行履,俱衣法服。
帷監秦禦史二冠獬豸,服青绶,凡迎香讀祝及祀日遇陰雨,俱衣紫羅公服。
六品以下,皆得借紫。
都監庫、祠祭局、儀鸾局、神廚局、頭目長行人等:交角幞頭五十,窄袖紫羅服五十,塗金束帶五十,皂靴五十對。
初,憲宗壬子年秋八月,祭天子日月山,用冕服自此始。
成宗大德六年,春三月,祭天子麗正門外丙地。
命獻官以下諸執事各具公服行禮。
是時大都未有郊壇,大禮用公服自此始。
九年冬至祭享用冠服,依宗廟見用者制。
其後節次祭祀、或合祀天地、增配位、從祀、獻攝職事,續置冠服,于法服庫收掌。
法服二百九十有九,公服二百八十,窄紫二百九十有五。
至大間,太常博士李之紹、王天佑疏陳:親祀冕無旒,服大裘而加衮裘,以黑羔皮為之。
臣下從祀冠服,曆代所尚,其制不同。
集議,得依宗廟見用冠服制度。
社稷祭服:青羅袍一百二十三,白紗中單一百二十三,紅梅花羅裙一百二十三,藍織錦銅環绶紳二,紅織錦銅環绶紳一百一十七,紅織錦玉環绶紳四,紅梅花羅蔽膝一百二十三,革履一百三十三,白绫襪一百二十三,白羅方心曲領一百二十三,黃绫帶一百二十三,佩一百二十三,銅珩璜者一百一十九,玉珩璜者四,藍素絲帶一百二十三,銀帶四,銅帶一百一十九,冠一百二十三,水角簪金梁冠一百七,紗冠一十,獬豸冠二,籠巾紗冠四,木笏一百二十三,紫羅公服一百二十三,黑漆幞頭一百二十三,展角全,二色羅插領一百二十三,鍍金銅荔枝帶一十,角帶一百一十三,象笏一十三枝,木笏一百一十枝,黃絹單袍複一百二十三,紫絲抹口青氈襪一百一十三,皂靴一百二十三,窄紫羅衫三十,黑漆幞頭三十,銅束帶三十,黃絹單包複三十,皂靴三十,紫絲抹口青氈襪三十。
宣聖廟祭服:獻官法服,七梁冠三。
簪全鴉青袍三,絨錦绶紳三,各帶青絨網并銅環二。
方心曲領三,藍結帶三,銅佩三,紅羅裙三,白絹中單三,紅羅蔽膝三,革履三,白絹襪全。
執事儒服:軟角唐巾,白插領,黃革呈角帶,皂靴各九十有八。
曲阜祭服:連蟬冠四十有三,七梁冠三,五梁冠三十有六,三梁冠四,皂絲鞋三十有六兩。
舒角幞頭二,軟角唐巾四十,角簪四十有三,冠纓四十有三副。
凡八十有六條。
象牙笏七,木笏三十有八,玉佩七,凡十有四糸擊殳。
銅佩三十有六,凡七十有二糸擊殳。
帶八十有五:藍革呈帶七,紅革呈帶三十有六,鳥角帶二,黃革呈帶、烏角偏帶四十。
大紅金绶結帶七。
上用玉環十有四。
青羅大袖夾衣七,紫羅公服二,褐羅大袖衣三十有六,白羅衫四十,白絹中單三十有六,白紗中單七,大紅羅夾蔽膝七,大紅夾裳、绯紅羅夾蔽膝三十有六,绯紅夾裳四,黃羅夾裳三十有六,黃羅大帶七,白羅方心曲領七,紅羅绶帶七,黃絹大帶三十有六,皂靴白羊毳襪各四十有二對,大紅羅鞋七兩,白絹夾襪四十有三兩。
【析津志】:延佑七年十二月七日,八思吉斯奉旨,命省部創制三獻禮儀使、大禮使、近侍官法服,下博士廳照拟。
三獻官及大禮使通五員:籠巾貂蟬冠五,青羅服五。
領緣袖俱用白绫,紅羅裙五,帛绫為,紅羅蔽膝五,其羅牡丹花紋,白紗中單五,黃绫帶五,紅錦绶紳五,佩玉環各二,象笏五,銀束帶五,玉玎五副,白羅方心曲領五,赤革履、白绫襪各五兩; 禮儀使四員:貂蟬冠青羅服、紅羅展、紅羅蔽膝,白紗中單,黃绫帶,紅錦绶紳,象笏,銀束帶,玉玎,白羅方心曲領,赤革履,白绫襪,皆四;近侍官八員:服制并同。
惟玎用青玉,馀載《三署法物庫職掌》。
至元十二年十一月,議拟皇太子為亞獻,其終獻法服冠冕如一品服。
貂蟬籠巾,七梁額花冠,貂鼠立筆,銀立筆,犀簪佩劍,绯羅大袖一,绯羅裙一,绯羅蔽膝一,绯白大一帶,錦玉環绶一,白羅方心曲領一,白紗中單一,銀合勒帛一,玉珠佩二,金鍍革帶一,烏皮履一兩,白绫襪一兩。
【廣陵續志】《嘉定祭服記》:廣陵兩淮都會,屢經兵燼,文物廢阙。
《春秋》釋菜,士子止以韋布行事,嘉定戊辰方充員,學官念儀禮之未稱,非所以嚴通祀,乃謀及士友,相與講求制度。
考之《政和新禮》,《淳熙祀式》,訪之畿郡,互相訂證,以養士之赢。
制士服二十有八襲,冠用介帻,帶用間色,正錄之服,以绯絹寬衫。
其馀執事,衣若裳以白絹,青領緣,若佩若履,皆彷古制。
已已二月上丁,乃用初服,锵锵濟濟,以承祭祀,亦庶可以肅威儀,備阙典。
雖然,《記》不雲乎: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
是則備服以臨祭,豈徒美觀瞻,而固将整齊此心,收聚誠意,以交乎神明。
學者苟能充之,居處而恭,執事而敬,惕然戒懼,常若有洋洋在其左右者,則進德修業之基立矣。
此制度禮文之外所當察者,故并及之。
清明日星江彭方記。
【曲台奏議】《舉攝獻官行事給祭服》:應祭祀郊廟行禮,差攝行事官品從下攝上者,其衣服合從高給。
今伏見所司相承,隻以見居官品,給其朝服,誠失崇敬之道。
伏乞睿慈,宣下所司。
依儀施行。
齊 服玄端素端 【陳祥道禮書】《周官》:司服:其齊服有玄端。
《記》曰:太古冠布,齊則缁之。
又曰: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齊冠也;玄冠綦組纓,士之齊冠也;又曰:齊之玄也,以陰幽思也。
又曰:玄冕,齊戒鬼神陰陽也。
荀卿曰:玄端玄裳,而秉路者,志不在于食葷。
蓋太古之齊冠以缁,後世齊冠以玄,天子齊則玄冕玄端,所謂端衣玄裳,而秉路是也。
諸侯而下,則玄冠玄端。
所謂玄冠丹組纓是也。
鄭氏謂玄端,素端,士之齊服。
蓋以《司服》所言,其齊服有玄端素端之文,在士服之下,故誤為之說也。
諸侯之齊于婚,以天子之玄冕,攝盛故也。
然諸侯與士之于祭祀,其齊則同,故皆玄冠,以一其誠;其分則異,故殊組纓,以辨其首。
天子、諸侯、大夫齊祭異服。
天子于群小祀,齊祭同冕,不同服。
士齊祭則一,于冠,玄端而已。
鄭氏曰:四命以上,齊祭異冠。
然三命而下,齊祭雖同冠而不同纓。
其玄冠,蓋與朝服之冠同。
其所異者,組纓而已。
丹者,正陽之色,諸侯以為組纓、以其純于德故也;綦者,陰陽之雜,士以為組纓,以其未純于德故也。
綦,蒼艾色也。
《詩》以綦巾為女巾,《書》與《詩》以骐弁為士弁,《禮》以綦組绶為世子之佩,則“綦”皆卑者之飾也。
《儀禮》曰:玄端、玄裳、雜裳可也。
鄭氏謂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
前玄後黃,于義或然。
然齊之飾,不特如此而已。
其明衣布,其爵,其佩結,其車羔巾辟鹿巾辟。
【文獻通考】《陳氏禮書》曰:玄端齊服也,天子以為燕服,士以為祭服,大夫士以為私朝之服。
或以事親,或以擯相,或既冠則服之,以見卿大夫鄉先生。
凡書傳所謂委貌者,即此玄端委貌也。
如:晉侯端委,以入武宮。
劉定公曰:吾端委以治民,臨諸侯。
晏平仲端委以立于虎門之外,是也。
則玄端之所用,為尤多矣。
朱子曰:不學雜服,不能安禮。
鄭注謂以服為皮弁冕服,其說恐是。
蓋古人服各有等降,若理會得雜裳,則于《禮》亦是思過半矣。
且如冕服,是天子祭服。
皮弁,是天子朝服。
諸侯助祭于天子,則服冕服。
自祭于其廟,則服玄冕。
大夫助祭于諸侯,則服玄冕。
自祭于其廟,則服皮弁。
又如天子常服,則服皮弁。
朔旦則服玄冕,無旒之冕也。
諸侯常朝,則服朝服,玄衣素裳。
朔旦則服皮弁。
大夫私朝,亦用玄端,夕深衣。
士則玄端以祭,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前後玄黃,庶人深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