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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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有二,勸主戶七百五十有七。
赈貸至百石以上者,五十七戶。
百石以下者,為戶七百。
通為谷二萬四千二十四石有奇。
而所活饑民,為口凡三萬三千八十五。
薛公不憚勞瘁于深山窮谷間,冒雨雪,涉險阻,始終六閱月,力就乃事。
聞之省台,皆嘉公所為。
公又乞行之鄰郡。
而澧之赈貸,亦得谷一萬二千一百八十九石有奇。
而所活饑民,為口三萬六千九十。
辰陽亦得谷九百七十而奇,而所活為口四千六百五十有六。
廉訪迂軒趙公世延,謂赈濟一事,固活饑民,若後行者,委非其人,反為民擾。
當為經久計,盍援龍陽義倉例,實無窮之惠。
薛公聞之,欣然遂勸率好事者,随年出谷蓄之。
明置簿籍,以廉平者主之。
仍請廉訪分司巡行日點視以革侵漁,及多寡予奪之弊,始置是倉。
石潭丁公易東,丁坡趙公時,首倡各出谷五百斛。
繼而總管馬公應翔轉運司同知安公衡,各出谷二百斛。
運副劉公良,出一百斛。
郡士陳天錫,出三百斛。
薛公又言于憲司曰:看詳義倉之設,本以為民。
近年以來,廢而不立。
百姓稍有饑荒,莫知所措,幸蒙廉訪分司官力主其事,卑職遵奉分司,興複龍陽縣義局美意。
因委赈濟間依上勸率,立到局分,似有條理。
若将粜到谷價,于秋成日又行收粜入倉,不無生受。
又恐年立局分,間有委人不當,似前侵用未便。
照得本路,見依奉上司将斷沒魯希文等項官田,丈量到水田八千六百四十二畝六分。
與其付之權豪,曷若于内選擇膏腴田土三千畝,買為義倉之田。
将每歲所收課利,于貧民阙食之時,一例赈濟,不取價錢,不惟為救荒良法可以久行,又且饑寒之民永受實惠。
甯憲司看詳所言,誠為救荒長策。
牒本路,如奉上司明文至日,際留膏腴田土三千畝令本路義濟等局,照依官價于本局粜到谷本,内出備鈔兩收買。
取具本路管不違悟,依準牒司迂軒書額。
鐵峰張公山翁為之記。
經曆韓公持厚提調。
元貞二年,憲司牒府治中于公亨提調。
餘既發明大田之詩,記澧陽義濟倉矣。
古鼎經曆韓君持厚,不憚入山,授簡于餘曰:吾郡非澧陽比,西南阻山,東北濱湖。
山田喜雨,湖田喜。
雨若時,民僅自給。
土瘠而生聚繁也。
迩年入夏恒雨,而湖田為魚梁。
入秋恒,而山田作鼈兆。
下民何罪,上天降災,流殍載途,深以拙于刍牧自愧。
癸巳之歲,憲台趙公下車,訪民疾苦,廉得其實。
委推官薛友諒詣諸郡,勸分通計二萬馀石,民略蘇矣。
公曰:此備急方,非遠猷也。
吏持符入鄉,不特人勞于具饔飧,且有抑勒之害。
甚者受賂逞私,擅多少予奪之柄,其何以堪?因行部至龍陽,見前尹毛沆義濟倉規約,遂補其弊而更新之。
曰:此可行之天下,獨不可行之一郡乎?爰谕所屬,乘豐年,量力義助,作倉儲之,則計口貸貧民。
一言之出,官民響應。
桃源武陵二縣,已率到三千七百石有奇,而願從者未艾也。
倉在前常平提舉司之後,專委持厚提其綱,閑良官趙時,前書吏盛必達董其事。
輪儒生二人,吝其出納,府司不得與聞,防轉移他用也。
綱正條不紊,有朱真二先生之意,實為生靈無窮之壽脈。
予記澧陽矣,于吾郡靳一言乎?我将勒之金石,以诏方來。
餘受簡謂經曆曰:此周家甫田遺意也。
甫田之詩曰:我取其陳,食我農人。
自古有年,夫兇穰在天。
有國者不能免,古安能長有年哉?上有斂散之法也。
斂散之法,于商為助,周之徹亦助也。
降為常平義倉矣。
今義倉亦不可複見,故望之哀多益寡之家。
萬家之邑,必有萬锺之家。
千家之邑,必有千锺之家。
利有所并也。
萬锺千锺分鬥筲以入吾倉不過溟海之涓滴耳。
兇歲散之,等丘山之惠。
貧人不日粜則市價自平。
市價平,則民食足。
故歲雖兇而民不饑,是兇穰在天,而長有年者在我也。
若上無斂散之法,則蓄賈遊于市利,不倍不粜故雖樂歲,貧者色猶饑,況兇歲乎?是兇歲乃以相蓄賈也。
有人心者,忍使蓄賈操貴賤之權,細民罹死徒之厄哉?餘故謂斂散之法,有年之道也。
而趙公力行之,楊公贊成之,可謂能作天牧矣,餘尤有望焉。
毛令舉行于一司,二公充拓于千裡。
今之長民者任之勇,後之行部者續其仁,則永永有年。
而食我之天,與覆我之天,不能以分輕重。
然食而無教,則禮義喪風俗壞。
雖有粟,吾得而食,諸經曆歸而語爾。
馬侯及爾同僚,诏其父老,而誨其子弟。
毋背親,而即疏也。
毋逐未而喪本也。
毋訟而敗也。
有一于此,喪禮義壞風俗矣,得不負二公義濟之德。
右鐵峰先生張山翁作。
嬰兒局 【江州圖志】:秘書郎袁甫出通判湖州,考常平弊源以增積貯。
核隐産增附嬰兒局。
【桐志】:收養遺棄小兒,法也。
紹定三年,通判趙善燎,以欠歲貧民有子弗育棄之道旁,呱呱而泣終日不食,至饑而死者有之,乃捐己俸五百缗,及措置到五百缗,共一千缗。
創局置田,募民收養。
倉使袁甫亦給常平錢五百缗,添置田産,仍月支常平米五石,以助今具,規約于後。
詳見規約碑,今立于教授廳。
郡侯古括潘大臨,以開度改元,來牧是邦,政以教先,捐資辟軍學講堂西庑祠。
治平間,清修之,士笪清容。
紹興初,孝行之士李元老,親題二賢扁額,仍擇二賢後以主祠。
視事才三月餘,即召還竟未果。
奉安郡侯天台陳巛言踵至,喜契于中下車,即躬率僚屬,燕集韋布,奠禮安靈,桐人益知所趨向。
【淳江州圖志】:趙善置以濟民,貧不能舉子者。
茶引局 【元史】《百官志》:至元二十四年置,掌印造腹裡行省監茶引大使一員。
攢典庫子各一人。
【鎮江志】:丹陽批驗茶引局,提領一員。
【元董嗣果廬山集】《寄湖口茶局臧尚幹》:酡顔探得洞元真,老氣摩霄岸角巾。
案上押批呼局吏,津頭釀酒謝江神。
天寒茶課收征倍,雪霁梅吟寄驿頻。
何日此來聯榻語,廬山幾案卻無塵。
收支局 【事文類聚】:收支局,元始置。
都監一人。
同監二人。
開除局 【元史】《百官志》:開除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牍一員。
稅課局 【國朝諸司職掌】:龍江稅課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司吏攢典各一名。
龍潭稅課局,大使、副使各一員,司吏攢典各一員。
《南甯府志》:先有商稅務在于陸幹墟開立,以總各墟。
每季徵收稅錢起解。
聖朝洪武八年五月置立稅課局。
發銅印一顆,以領各墟。
每月主告納稅錢,起解本縣,轉解本府庫分收貯。
魚湖局《武陵續志》:魚湖局,亦制司所創。
舊額在四邑者有二,曰:常平,則民輸錢買樸者也。
曰:省司,則民戶祖産輸稅者也。
皆佐郡用。
淳初,制司創局收其利,郡計自是浸匮,通判别模攝府事日。
始自龍陽至城下措置網,名曰:上九潭,非舊額也。
長江罾網局 【武昌志】:局在平湖門外。
編估打套局代曆沿革 【記纂淵海】:宋紹興三年,從戶部所請,三路發到市舶香藏雜物,左藏東西庫榷貨務交納外,其編估職事,乞隔委左藏庫監門官一員兼。
其打套職事,委太府寺丞引庫監官兼。
八年,專置打套局監官一員。
以右迪功郎範仲由充,從戶侍李彌遜請也。
九年置編估官一員,酬賞依打套官例。
十一年,移編估打套局出左藏庫外,于南倉之北置局。
【宋會要】:編估局高宗紹興七年正月二十八日,戶部言:欲将三路發到市舶香藥雜物,依舊令左藏東西庫榷貨務交納外,其編估職事,乞隔委左藏庫監門官一員兼。
其打套職事乞委本府寺交引庫監官兼。
從之。
九年六月四日,诏打套局監官,如任内職事别無曠阙不了事件,依藥局監官賞格。
任滿,京朝官使臣并與減二年磨勘選人循一資。
仍許計日推賞。
如三年為任之人,若及二年以上,并全給賞。
所有給編估局官,系左藏庫中門官兼。
本門已有賞裕,更不推賞。
二十一日,诏編估局官一員。
專一編打三路市舶司香藥物貨,并諸州軍起到無用髒罰衣服等,自來納訖,牒到本局官吏,将帶行牙人前去就庫編扌柬等第色額,差南網牙人等,同本司看估時價值錢訖,供申向尚書金部,符下太府寺,請寺丞員複估訖,徑申金部提振郎中廳,審驗了當,申金部。
内市舶香藥物貨等,連估帳符下打套局。
将合打套名件,一一交跋打套。
如不是打套之物,符下雜賣場,徑行赴左藏庫交跋,赴場出賣。
其不堪支遣無用衣物等,修審複訖。
省部供申朝廷指揮下日,依此行下打套局一面交跋打套,及雜賣場徑行交跋出賣施行。
同日诏置編估官一員。
請給人從酬獎,并依打套官例。
初以左藏庫中門官兼,至是以戶部言事務系劇,故有是命。
十一年三月八日,诏将編估打套局移出左藏庫外,于南倉之北置局。
以上《中興會要》。
宋朝《續會要》無比門,道會要并編估打套局。
孝宗隆興元年,八月十七日,右谏議大夫王大寶等言:見議并省人吏内編估局額管手分二人,難以省減。
打套局見管人吏二人,庫經司一人,編估打套局門見管人吏一人,各不及分數。
诏依見在人且令依舊,将來遇阙,更不遷補拔填。
十月三日,右承直郎監編估打套局門何倬,左從政郎監雜買務雜賣場門趙粹中奏:元降指揮雜買務雜賣場門請給人從,依左藏庫監門官。
編估打套局門請給人從,依雜買務雜賣場監門官獨有賞典。
未曾陳乞,亦乞依左藏庫門體例施行。
從之。
以上《乾道會要》。
淳熙三年,二月十二日,诏編估打套局專知官,令以副尉赴都官注拟,從大理正晏授請也。
詳見職掌四年,正月一日,诏編估打套局官依舊堂除。
撩造會子局 【宣城志】:局以城北澄江亭廢址及辟民居為之。
先是朝廷以西蜀擾攘阙少會子紙料,亦既即都城置局撩造,數目不敷。
嘉熙三年,省下嚴、衢、撫、吉、徽、建昌六郡分造,已而又增本府日造三萬片。
郡侯杜範亻卒尹煥,以本府素非産楮去處,申乞寝免。
毋慮數十疏。
至謂朝廷若以方命為罪,即擇有幹力者來任此責。
閱明年,顔侯頤仲繼之,複申前請,不許。
隻抽回專官,令本府自造,仍減作二萬片。
通歲計之,用楮二十八萬八千片。
州家不得已,以十一月開局,極其材力,不能如數。
再乞免其半,又不許,謹更日減三千片而已。
異時蜀道底平,責輸如故。
江南諸郡,庶幾免夫。
備邊局 【武陵續志】:即加納局也。
建炎調荊鄂軍讨沅寇,監司親往督捕,抽鼎州苗赴軍前輸納。
鼎民憚于地遠,乞就郡輸苗,每石加納五鬥,以裨官司運費。
及寇平,運罷。
而加納米,遂不複除。
淳三年,京湖制置使孟珙,因白子獻本府三分租米,判雲:與其資州郡之妄用,孰若助大司之供億。
始令提刑司檢法官李一馮置局收受。
名曰:備邊局。
自此加納米盡歸制司。
胥徒蠶食日繁,而民始疲于共命,異時邊烽甯息,複承平舊制民之望也。
義椿局 【寶濡須志】:慶元二年,漕使石崇昭創置。
以本司錢置賃屋,歲聚其入,屬軍學掌之。
本以士夫之家,有喪不能舉,有女不能嫁者,而舉人慶餞亦在焉。
有規式刻于石,但所入微其不能應二者之需。
嘉定間,既别立貢士莊,此局自當專為婚喪設,乃複混淆。
寶三年陸睿為各項分剔蓋以運司官産一百五十四畝四分五厘三毫。
水田,一百三十八畝一分四厘。
陸地,一十六畝三分一厘三毫。
規式前一二位雲。
諸司局 【元史】《百官志》:諸司局用,從七品印,提領一員,相副官二員,中統三年始置。
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曆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令史四人。
領兩都金銀器盒,及符牌等一十四局事。
至元十四年置。
二十四年,以八局改隸工部,及金玉府,止領五局一庫,掌氈毯等事,其屬有六。
茶疊兒局 【元史】《百官志》:總管府秩正三品,管領諸色人匠造作等事,憲宗朝置。
至元十六年,始設總管一員。
二十七年,置同知一員。
後定置府官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司吏四人,其屬二。
上都人匠局 【元史】《百官志》:秩從七品,達魯花赤二員,副使二員,至元二十七年置。
雲内人匠東局,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
雲内人匠西局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
沙糖局 【元史】《百官志》:秩促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貢果木。
至元十三年始置,秩從六品。
十七年,置提點一員。
十九年,升從五品。
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提點一員,從五品。
大使一員,正六品。
副使一員,正七品。
柴炭局 【析津志】:元貞二年,欽奉聖旨設立詹事院。
本院呈準省部文字依本位下柴炭局例,鑄到本局,從七品,銅印一顆。
設局官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敕牒。
至治二年例革。
天曆二年,複立徽政院,除受院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本局設官,俱受院。
提大付攢管領廣平彰德路等處課參提領所。
至大三年,敬奉皇太後懿旨,廣平磁州田土,元與可伏兒來那田地。
如今失列監姑根底與者磨道,敬此。
付内宰司。
行下彰德等處課麥提舉所敬依施行。
至元二年,拘收還官。
本所行從七品。
銅印一顆,設本所官提領二員。
俱受院。
地五百十一頃三十一畝五分六厘,歲辦錢中統鈔二十四錠二十九兩五錢,糧粟麥共一千九百五十八石二鬥三升,管房提領所。
徽政院都事呈禮部符,承奉中書省付,本部呈徽政院。
至元二年奏準。
管房提領所,比依隆祥總管府管房提領所例。
鑄到正九品銅印一顆,設官隸本院照磨所管。
至正五年,撥付諸色府管領,于概管人戶内選保提領大使各一員,受院。
房舍一千一百二十五間半,地土三十二頃三畝四分二厘。
【元史】《百官志》: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
至元十二年置。
秩從六品,十六年改提舉司。
升五品。
大德八年仍為局。
降正七品,置達魯花赤各一員,正七品。
大都大使一員,上都大使二員,各正七品。
副使各二員,正八品。
直長各一人,掌葦場典吏各一員。
柴炭局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年,以東宮位下,民一百戶燒炭二月,軍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歲用。
立局以主其出納。
設官三員,俱各受詹事院。
大德十一年,隸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須,三庫,秩俱從五品。
各設提點二員,大使三員,副使二員,分掌金銀珠玉寶貨段匹絲綿皮氈鞍辔等物。
國初詹事出納之事,未有官署印信。
至元二十七年,分為三庫。
各設官六員,及庫子有差。
至元二十年,八剌哈赤不花納等,管領收支柴炭。
元貞二年,禮部降到從七品,銅印一顆,設官四員,俱受徽政院付。
大德一年,徽政院啟準。
禦位下柴炭局,一體換受敕牒官四員,達魯花赤提領各一員,從七品。
局使一員,并受中書省付。
直長一員,受院官三員,首領官典吏一員。
至治二年,衙門例革。
至順三年,複立。
禮部降到從七品,銅印一顆,設官三員,俱受院。
提領、大使、副使、攢典、管領打捕人匠所。
元系本管打捕皮貨
赈貸至百石以上者,五十七戶。
百石以下者,為戶七百。
通為谷二萬四千二十四石有奇。
而所活饑民,為口凡三萬三千八十五。
薛公不憚勞瘁于深山窮谷間,冒雨雪,涉險阻,始終六閱月,力就乃事。
聞之省台,皆嘉公所為。
公又乞行之鄰郡。
而澧之赈貸,亦得谷一萬二千一百八十九石有奇。
而所活饑民,為口三萬六千九十。
辰陽亦得谷九百七十而奇,而所活為口四千六百五十有六。
廉訪迂軒趙公世延,謂赈濟一事,固活饑民,若後行者,委非其人,反為民擾。
當為經久計,盍援龍陽義倉例,實無窮之惠。
薛公聞之,欣然遂勸率好事者,随年出谷蓄之。
明置簿籍,以廉平者主之。
仍請廉訪分司巡行日點視以革侵漁,及多寡予奪之弊,始置是倉。
石潭丁公易東,丁坡趙公時,首倡各出谷五百斛。
繼而總管馬公應翔轉運司同知安公衡,各出谷二百斛。
運副劉公良,出一百斛。
郡士陳天錫,出三百斛。
薛公又言于憲司曰:看詳義倉之設,本以為民。
近年以來,廢而不立。
百姓稍有饑荒,莫知所措,幸蒙廉訪分司官力主其事,卑職遵奉分司,興複龍陽縣義局美意。
因委赈濟間依上勸率,立到局分,似有條理。
若将粜到谷價,于秋成日又行收粜入倉,不無生受。
又恐年立局分,間有委人不當,似前侵用未便。
照得本路,見依奉上司将斷沒魯希文等項官田,丈量到水田八千六百四十二畝六分。
與其付之權豪,曷若于内選擇膏腴田土三千畝,買為義倉之田。
将每歲所收課利,于貧民阙食之時,一例赈濟,不取價錢,不惟為救荒良法可以久行,又且饑寒之民永受實惠。
甯憲司看詳所言,誠為救荒長策。
牒本路,如奉上司明文至日,際留膏腴田土三千畝令本路義濟等局,照依官價于本局粜到谷本,内出備鈔兩收買。
取具本路管不違悟,依準牒司迂軒書額。
鐵峰張公山翁為之記。
經曆韓公持厚提調。
元貞二年,憲司牒府治中于公亨提調。
餘既發明大田之詩,記澧陽義濟倉矣。
古鼎經曆韓君持厚,不憚入山,授簡于餘曰:吾郡非澧陽比,西南阻山,東北濱湖。
山田喜雨,湖田喜。
雨若時,民僅自給。
土瘠而生聚繁也。
迩年入夏恒雨,而湖田為魚梁。
入秋恒,而山田作鼈兆。
下民何罪,上天降災,流殍載途,深以拙于刍牧自愧。
癸巳之歲,憲台趙公下車,訪民疾苦,廉得其實。
委推官薛友諒詣諸郡,勸分通計二萬馀石,民略蘇矣。
公曰:此備急方,非遠猷也。
吏持符入鄉,不特人勞于具饔飧,且有抑勒之害。
甚者受賂逞私,擅多少予奪之柄,其何以堪?因行部至龍陽,見前尹毛沆義濟倉規約,遂補其弊而更新之。
曰:此可行之天下,獨不可行之一郡乎?爰谕所屬,乘豐年,量力義助,作倉儲之,則計口貸貧民。
一言之出,官民響應。
桃源武陵二縣,已率到三千七百石有奇,而願從者未艾也。
倉在前常平提舉司之後,專委持厚提其綱,閑良官趙時,前書吏盛必達董其事。
輪儒生二人,吝其出納,府司不得與聞,防轉移他用也。
綱正條不紊,有朱真二先生之意,實為生靈無窮之壽脈。
予記澧陽矣,于吾郡靳一言乎?我将勒之金石,以诏方來。
餘受簡謂經曆曰:此周家甫田遺意也。
甫田之詩曰:我取其陳,食我農人。
自古有年,夫兇穰在天。
有國者不能免,古安能長有年哉?上有斂散之法也。
斂散之法,于商為助,周之徹亦助也。
降為常平義倉矣。
今義倉亦不可複見,故望之哀多益寡之家。
萬家之邑,必有萬锺之家。
千家之邑,必有千锺之家。
利有所并也。
萬锺千锺分鬥筲以入吾倉不過溟海之涓滴耳。
兇歲散之,等丘山之惠。
貧人不日粜則市價自平。
市價平,則民食足。
故歲雖兇而民不饑,是兇穰在天,而長有年者在我也。
若上無斂散之法,則蓄賈遊于市利,不倍不粜故雖樂歲,貧者色猶饑,況兇歲乎?是兇歲乃以相蓄賈也。
有人心者,忍使蓄賈操貴賤之權,細民罹死徒之厄哉?餘故謂斂散之法,有年之道也。
而趙公力行之,楊公贊成之,可謂能作天牧矣,餘尤有望焉。
毛令舉行于一司,二公充拓于千裡。
今之長民者任之勇,後之行部者續其仁,則永永有年。
而食我之天,與覆我之天,不能以分輕重。
然食而無教,則禮義喪風俗壞。
雖有粟,吾得而食,諸經曆歸而語爾。
馬侯及爾同僚,诏其父老,而誨其子弟。
毋背親,而即疏也。
毋逐未而喪本也。
毋訟而敗也。
有一于此,喪禮義壞風俗矣,得不負二公義濟之德。
右鐵峰先生張山翁作。
嬰兒局 【江州圖志】:秘書郎袁甫出通判湖州,考常平弊源以增積貯。
核隐産增附嬰兒局。
【桐志】:收養遺棄小兒,法也。
紹定三年,通判趙善燎,以欠歲貧民有子弗育棄之道旁,呱呱而泣終日不食,至饑而死者有之,乃捐己俸五百缗,及措置到五百缗,共一千缗。
創局置田,募民收養。
倉使袁甫亦給常平錢五百缗,添置田産,仍月支常平米五石,以助今具,規約于後。
詳見規約碑,今立于教授廳。
郡侯古括潘大臨,以開度改元,來牧是邦,政以教先,捐資辟軍學講堂西庑祠。
治平間,清修之,士笪清容。
紹興初,孝行之士李元老,親題二賢扁額,仍擇二賢後以主祠。
視事才三月餘,即召還竟未果。
奉安郡侯天台陳巛言踵至,喜契于中下車,即躬率僚屬,燕集韋布,奠禮安靈,桐人益知所趨向。
【淳江州圖志】:趙善置以濟民,貧不能舉子者。
茶引局 【元史】《百官志》:至元二十四年置,掌印造腹裡行省監茶引大使一員。
攢典庫子各一人。
【鎮江志】:丹陽批驗茶引局,提領一員。
【元董嗣果廬山集】《寄湖口茶局臧尚幹》:酡顔探得洞元真,老氣摩霄岸角巾。
案上押批呼局吏,津頭釀酒謝江神。
天寒茶課收征倍,雪霁梅吟寄驿頻。
何日此來聯榻語,廬山幾案卻無塵。
收支局 【事文類聚】:收支局,元始置。
都監一人。
同監二人。
開除局 【元史】《百官志》:開除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牍一員。
稅課局 【國朝諸司職掌】:龍江稅課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司吏攢典各一名。
龍潭稅課局,大使、副使各一員,司吏攢典各一員。
《南甯府志》:先有商稅務在于陸幹墟開立,以總各墟。
每季徵收稅錢起解。
聖朝洪武八年五月置立稅課局。
發銅印一顆,以領各墟。
每月主告納稅錢,起解本縣,轉解本府庫分收貯。
魚湖局《武陵續志》:魚湖局,亦制司所創。
舊額在四邑者有二,曰:常平,則民輸錢買樸者也。
曰:省司,則民戶祖産輸稅者也。
皆佐郡用。
淳初,制司創局收其利,郡計自是浸匮,通判别模攝府事日。
始自龍陽至城下措置網,名曰:上九潭,非舊額也。
長江罾網局 【武昌志】:局在平湖門外。
編估打套局代曆沿革 【記纂淵海】:宋紹興三年,從戶部所請,三路發到市舶香藏雜物,左藏東西庫榷貨務交納外,其編估職事,乞隔委左藏庫監門官一員兼。
其打套職事,委太府寺丞引庫監官兼。
八年,專置打套局監官一員。
以右迪功郎範仲由充,從戶侍李彌遜請也。
九年置編估官一員,酬賞依打套官例。
十一年,移編估打套局出左藏庫外,于南倉之北置局。
【宋會要】:編估局高宗紹興七年正月二十八日,戶部言:欲将三路發到市舶香藥雜物,依舊令左藏東西庫榷貨務交納外,其編估職事,乞隔委左藏庫監門官一員兼。
其打套職事乞委本府寺交引庫監官兼。
從之。
九年六月四日,诏打套局監官,如任内職事别無曠阙不了事件,依藥局監官賞格。
任滿,京朝官使臣并與減二年磨勘選人循一資。
仍許計日推賞。
如三年為任之人,若及二年以上,并全給賞。
所有給編估局官,系左藏庫中門官兼。
本門已有賞裕,更不推賞。
二十一日,诏編估局官一員。
專一編打三路市舶司香藥物貨,并諸州軍起到無用髒罰衣服等,自來納訖,牒到本局官吏,将帶行牙人前去就庫編扌柬等第色額,差南網牙人等,同本司看估時價值錢訖,供申向尚書金部,符下太府寺,請寺丞員複估訖,徑申金部提振郎中廳,審驗了當,申金部。
内市舶香藥物貨等,連估帳符下打套局。
将合打套名件,一一交跋打套。
如不是打套之物,符下雜賣場,徑行赴左藏庫交跋,赴場出賣。
其不堪支遣無用衣物等,修審複訖。
省部供申朝廷指揮下日,依此行下打套局一面交跋打套,及雜賣場徑行交跋出賣施行。
同日诏置編估官一員。
請給人從酬獎,并依打套官例。
初以左藏庫中門官兼,至是以戶部言事務系劇,故有是命。
十一年三月八日,诏将編估打套局移出左藏庫外,于南倉之北置局。
以上《中興會要》。
宋朝《續會要》無比門,道會要并編估打套局。
孝宗隆興元年,八月十七日,右谏議大夫王大寶等言:見議并省人吏内編估局額管手分二人,難以省減。
打套局見管人吏二人,庫經司一人,編估打套局門見管人吏一人,各不及分數。
诏依見在人且令依舊,将來遇阙,更不遷補拔填。
十月三日,右承直郎監編估打套局門何倬,左從政郎監雜買務雜賣場門趙粹中奏:元降指揮雜買務雜賣場門請給人從,依左藏庫監門官。
編估打套局門請給人從,依雜買務雜賣場監門官獨有賞典。
未曾陳乞,亦乞依左藏庫門體例施行。
從之。
以上《乾道會要》。
淳熙三年,二月十二日,诏編估打套局專知官,令以副尉赴都官注拟,從大理正晏授請也。
詳見職掌四年,正月一日,诏編估打套局官依舊堂除。
撩造會子局 【宣城志】:局以城北澄江亭廢址及辟民居為之。
先是朝廷以西蜀擾攘阙少會子紙料,亦既即都城置局撩造,數目不敷。
嘉熙三年,省下嚴、衢、撫、吉、徽、建昌六郡分造,已而又增本府日造三萬片。
郡侯杜範亻卒尹煥,以本府素非産楮去處,申乞寝免。
毋慮數十疏。
至謂朝廷若以方命為罪,即擇有幹力者來任此責。
閱明年,顔侯頤仲繼之,複申前請,不許。
隻抽回專官,令本府自造,仍減作二萬片。
通歲計之,用楮二十八萬八千片。
州家不得已,以十一月開局,極其材力,不能如數。
再乞免其半,又不許,謹更日減三千片而已。
異時蜀道底平,責輸如故。
江南諸郡,庶幾免夫。
備邊局 【武陵續志】:即加納局也。
建炎調荊鄂軍讨沅寇,監司親往督捕,抽鼎州苗赴軍前輸納。
鼎民憚于地遠,乞就郡輸苗,每石加納五鬥,以裨官司運費。
及寇平,運罷。
而加納米,遂不複除。
淳三年,京湖制置使孟珙,因白子獻本府三分租米,判雲:與其資州郡之妄用,孰若助大司之供億。
始令提刑司檢法官李一馮置局收受。
名曰:備邊局。
自此加納米盡歸制司。
胥徒蠶食日繁,而民始疲于共命,異時邊烽甯息,複承平舊制民之望也。
義椿局 【寶濡須志】:慶元二年,漕使石崇昭創置。
以本司錢置賃屋,歲聚其入,屬軍學掌之。
本以士夫之家,有喪不能舉,有女不能嫁者,而舉人慶餞亦在焉。
有規式刻于石,但所入微其不能應二者之需。
嘉定間,既别立貢士莊,此局自當專為婚喪設,乃複混淆。
寶三年陸睿為各項分剔蓋以運司官産一百五十四畝四分五厘三毫。
水田,一百三十八畝一分四厘。
陸地,一十六畝三分一厘三毫。
規式前一二位雲。
諸司局 【元史】《百官志》:諸司局用,從七品印,提領一員,相副官二員,中統三年始置。
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曆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令史四人。
領兩都金銀器盒,及符牌等一十四局事。
至元十四年置。
二十四年,以八局改隸工部,及金玉府,止領五局一庫,掌氈毯等事,其屬有六。
茶疊兒局 【元史】《百官志》:總管府秩正三品,管領諸色人匠造作等事,憲宗朝置。
至元十六年,始設總管一員。
二十七年,置同知一員。
後定置府官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司吏四人,其屬二。
上都人匠局 【元史】《百官志》:秩從七品,達魯花赤二員,副使二員,至元二十七年置。
雲内人匠東局,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
雲内人匠西局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
沙糖局 【元史】《百官志》:秩促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貢果木。
至元十三年始置,秩從六品。
十七年,置提點一員。
十九年,升從五品。
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提點一員,從五品。
大使一員,正六品。
副使一員,正七品。
柴炭局 【析津志】:元貞二年,欽奉聖旨設立詹事院。
本院呈準省部文字依本位下柴炭局例,鑄到本局,從七品,銅印一顆。
設局官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敕牒。
至治二年例革。
天曆二年,複立徽政院,除受院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本局設官,俱受院。
提大付攢管領廣平彰德路等處課參提領所。
至大三年,敬奉皇太後懿旨,廣平磁州田土,元與可伏兒來那田地。
如今失列監姑根底與者磨道,敬此。
付内宰司。
行下彰德等處課麥提舉所敬依施行。
至元二年,拘收還官。
本所行從七品。
銅印一顆,設本所官提領二員。
俱受院。
地五百十一頃三十一畝五分六厘,歲辦錢中統鈔二十四錠二十九兩五錢,糧粟麥共一千九百五十八石二鬥三升,管房提領所。
徽政院都事呈禮部符,承奉中書省付,本部呈徽政院。
至元二年奏準。
管房提領所,比依隆祥總管府管房提領所例。
鑄到正九品銅印一顆,設官隸本院照磨所管。
至正五年,撥付諸色府管領,于概管人戶内選保提領大使各一員,受院。
房舍一千一百二十五間半,地土三十二頃三畝四分二厘。
【元史】《百官志》: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
至元十二年置。
秩從六品,十六年改提舉司。
升五品。
大德八年仍為局。
降正七品,置達魯花赤各一員,正七品。
大都大使一員,上都大使二員,各正七品。
副使各二員,正八品。
直長各一人,掌葦場典吏各一員。
柴炭局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年,以東宮位下,民一百戶燒炭二月,軍一百人采薪二月,供内府歲用。
立局以主其出納。
設官三員,俱各受詹事院。
大德十一年,隸徽政院。
藏珍,文成,供須,三庫,秩俱從五品。
各設提點二員,大使三員,副使二員,分掌金銀珠玉寶貨段匹絲綿皮氈鞍辔等物。
國初詹事出納之事,未有官署印信。
至元二十七年,分為三庫。
各設官六員,及庫子有差。
至元二十年,八剌哈赤不花納等,管領收支柴炭。
元貞二年,禮部降到從七品,銅印一顆,設官四員,俱受徽政院付。
大德一年,徽政院啟準。
禦位下柴炭局,一體換受敕牒官四員,達魯花赤提領各一員,從七品。
局使一員,并受中書省付。
直長一員,受院官三員,首領官典吏一員。
至治二年,衙門例革。
至順三年,複立。
禮部降到從七品,銅印一顆,設官三員,俱受院。
提領、大使、副使、攢典、管領打捕人匠所。
元系本管打捕皮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