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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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局
諸局沿革四
利民局
【濡須志】:寶二年,陸睿創置:每歲以五月至六月令撥官錢下兩廂,聽經紀細民結甲互保,量其藝業等第關借,半年始收其本。
歲以為常。
裕民局《宋史·列傳》:徽宗朝徐處仁為侍讀,上言:昔周冢宰制國用于歲之杪,宜會朝廷一歲财用。
量入為出,節浮費,罷斂。
百姓既足,軍儲必豐,上善。
诏置裕民局讨論振兵裕民之法。
時為蔡京所言乃罷。
【宋編年備要】:徽宗重和元年十二月,置裕民局,以延康殿學士徐處仁言,科斂折變,支用坐倉之為,害民故也。
仍設五事。
命蔡京提舉處仁為詳定官。
【宋會要】:徽宗重和元年,十二月十二日,中書省言:奉禦筆,就校正所置裕民局差下項官。
太師蔡京充提舉官,徐處仁充詳定官,參詳官三。
先次差朝散郎韓昭,撿讨官五。
先次差承議郎通判永豐軍崔陟,撿閱文字官二員,管勾諸司馬承受就校正所已差官。
先是延康殿學士禮泉觀使徐處仁對便殿,上訪以天下事,處仁對:天下大勢,在兵與民。
今水旱之馀,賦役繁重,公私凋弊,兵民皆困。
及茲尚可為過,是将有不勝圖者。
上驚思久之,曰:非卿不聞此言。
明日除侍讀校正内經詳定官。
進讀罷,上特留與前語。
處仁奏:天下猶一家,方其子孫衆多,則當務節儉為長久。
今皇子皇女勝衣占祥,歲月相繼。
昔文王百斯男,唐有百孫院。
雖未及之,不可不慮。
上曰:然。
已異類是矣,可若何?乃言:周以冢宰制國用于歲之杪。
宜會朝廷一歲财用之數。
量入以為出。
節浮費,罷橫斂,百姓既足,軍儲必豐。
振兵裕民,無大于此。
上稱善。
既退,降手诏。
略曰:國有定法吏猶廢弛,況無法者?卿可以聞處仁具奏其事,有诏置局,讨論振兵裕民之法,号裕民局。
設五庫,以總一歲财用出納。
而用事者不悅矣。
十四日延康殿學士充禮泉觀使兼待讀徐處仁奏:臣準禦筆立法下項,臣看詳敕令意義,該括詳備。
然議法之初,本局合有條具畫一約束事件不少,兼恐諸路官吏,未遽通曉。
欲乞行下,自重和二年秋料為頭施行,仍令監司守貳先次看詳敕令二法,并裕民子事理。
如有疑惑,并許申明。
及有所見利害,亦許實封奏聞。
送裕民局具進呈。
庶幾下情通達,法成令具,惠施無窮。
诏依奏。
諸折變支移和買者,前一月,計本路豐欠物價貴賤,所出多寡,各随貴賤多寡之實。
貴則量減納錢,或物賤則納本物。
若先賤後貴,先貴後賤,聽改諸折變支移和買。
不計豐欠貴賤多寡者,杖一百,官吏勒停永不叙。
若以貴為賤,以賤為貴,及多寡豐欠不實者,加一等官吏編管千裡,并不以去官罷役赦降原減。
十九日,延康殿學士徐處仁奏:臣今續具到裕民局,參詳撿讨官職位、姓名下項:參詳官一員,乞差中奉大夫直閣新知梓州孫漸,見在京。
撿讨官二員,一員乞差奉議郎書省校書郎艾晟,一員乞差奉議郎新授襲慶府儀曹宋灏,見在應天府。
從之。
宣和元年,正月六日禦筆:徐處仁差知揚州。
先是上命處仁見太師蔡京,京欲複行夾錫錢于中州。
處仁答曰:夾錫錢第可行于關陝耳。
又問:朝臣有欲動搖吾所立法者,何以制之?答曰:崇甯立法至今垂二十年,流弊多矣。
如學校禮樂之類,固當更張裁損,随時自改則人無間言。
京不樂。
于是言者攻之,乃罷局,出知揚州。
二十八日,罷裕民局。
慈幼局 【宋史】《理宗紀》:淳九年,诏給官田五百畝,命臨安府創慈幼局。
收養道路遺棄初生嬰兒,仍置藥局療貧民疾病。
《黃震傳》:震知撫州。
初常平有慈幼局,為貧而棄子者設,久而名存實亡。
震謂:收哺于既棄之後,不若先其未棄保全之。
乃損益舊法,凡當娩而貧者,許裡胥請于官贍之,棄者許人收養,官出粟給所收家,成活者衆焉。
【山樵雜錄】:宋京畿各郡門有慈幼局。
蓋以貧家子多,辄厭而不育,乃許其抱至局,書生年月日時,局設乳媪鞠育之。
他人家或無子女,許來局中取去為後。
故遇歲侵,貧家子女多入慈幼局。
是以道無抛棄之子女。
若冬遇積雨雪,亦有賜錢例。
雖小惠,然無甚貧者。
此宋之所以厚養于民,而惠澤之周也。
【建康志】:鹹淳元年正月,馬公光祖鈞判參政真公創慈幼局。
當使将漕時,嘗增月給,而本府前此,乃久舉行。
街市間有遺棄小兒,合立規模收養,仍委官提督。
今具條式如後:一,本府城内外諸廂貧民遣棄小兒或願收養,取具四鄰保明狀申提督官廳,差人審實,出給頭,照寶五年大使已行例。
先支抱養錢十八界四貫,米五鬥。
月支十八界二貫,米三鬥。
至七歲住支。
一,遺棄之時,恐未便有人收養,遂先雇乳四名,每名月支十八界六貫,米五鬥。
一,嬰孩寄養在乳家,萬一無人收抱,亦合區處。
今自一歲後照抱養人例,月支十八界兩貫,米三鬥,就令家權行撫育。
如有願就乳之家接續抱養者,聽月給照支。
一,每月一申民間抱養數并寄養乳家數,申提督官廳,支請錢米,仍仰各攜抱當官點名以防僞冒。
其有病患者,仰不移時經提督廳給藥。
或有事故,即時具申銷籍。
所有本府錢米作四季成料撥付。
所委官廳收管,月申總數銷豁,錢一料以十八界五百貫,米以百石,酒三百瓶為準。
一,行下諸廂及兩縣尉司嚴督地分巡邏諸處,如有抛棄小兒,仰即時申解提督廳。
每收一人,與支犒酒一瓶。
如魯莽失收,覺察到官廂官閣俸地分等人等第究斷。
仍關緝捕房專一覺察。
一,收到小兒恐有衣著,本府逐時支撥絹布,并支無用衣服發下改造,責令子付小兒裝著。
【邵陽志】:慈幼局在本司。
寶三年,陸睿聞軍民累重貧乏之家,有生子不舉者,或舉而棄之道路者,怛然念之。
遂撙節漕計畀之本司便民解庫月取赢資,置局曰:慈幼。
又谕無為軍日助五十缗,董以幹官。
凡軍民生子,人支錢五十貫,米三鬥,酒三升,醋三升,炭十斤,黑神散二貼。
設綠櫃于市曹,姿其投牒。
晚即拆開判送本局支給。
是年三月,以其事上之朝廷,旋得省密符照應。
屬眉山楊公棟記之,刻石本司 【臨安志】:在樓店務對河。
淳七年十二月,有旨令臨安府創屋為慈幼局。
應遺棄小兒,民間有願收養者,月支錢一貫,米三鬥,盡三歲止。
其無人收養者,官為雇倩貧婦,就局乳視惟謹。
續有願子之者,從官請,仍給錢米如式。
【蘇州府志】:在府治東,同樂園門裡。
寶中,趙與創。
先是淳七年十二月,上令臨安府置慈幼局,支與給錢米,收養遺棄小兒,雇倩貧婦乳養。
有民間願抱養為子女者,官與月給錢米,至三歲住支。
蓋推廣上意雲。
【寶慶府志】《慈幼局記》:宋受天明命,以仁棟國。
子惠億兆,際天所覆。
含齒戴發之屬,保抱攜持,一視同胞。
紫雲宴語,天地鬼神實靈之。
列聖傳序,緝熙此意。
好生之德,覃及娠育。
科金條玉。
爛如日星。
開收養之門,杜棄殺之塗。
有司奉行惟謹,長養乾坤,涵濡雨露,日益蕃庶。
本固邦甯,萬億斯年。
配天之休,于是乎在。
邵居重湖之右,古無離生聚溢乎四境。
遊手倍于力耕,民貧棄子,習以成俗,豈其性之不仁哉?饑寒迫身,懼以累耳。
長沙趙侯,由表著出守。
訪求民隐,戚額久之。
為民父母,其忍坐視赤子之死而不救?矧在令甲,其可忽諸。
焦心勞思,議以全活。
建局曰:慈幼。
凡撙節郡計之赢,料簡在官之産簿,錄奸利之胥,悉畀之局。
提點刑獄高公斯得義其事,以官錢千缗佐費,規畫布置,且謀增益,将由國及郊,暨屬邑平頒之甫端,而侯以憂去。
富川桂侯谔,以監州攝事。
廉介恺悌,益勤于民。
綜核經理,不遺馀力。
得錢為缗七千八百有奇,田為畝二百有奇。
錢以舉直而息廉其取,田以募耕而租薄其征。
民既兼利,合息與租,以法須諸貧。
而乳育不能自給者,期以浃歲令出。
邦人喜而歌之曰:漢黃穎川,唐陽道州。
惠久利博,孰如兩侯。
我民自今,載生載育。
無有夭阏,左餐右粥。
桂侯聞之,以語康時曰:此為子卿國記也,盍記之。
固辭弗獲,竊因是而有感焉。
昔孟轲以恻隐羞惡發仁義之端,若不相為用者。
及觀伊尹思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
若己推而内之溝中,則知輔吾恻隐之心者,羞惡之心也。
士君子位天地,育萬物,為己任,民之仁壽鄙夫孰非己責。
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苟可利民,甯複自愛。
蓋不若是,則天下之窮民,颠連無告,亦不得為仁人之歸。
矧敢塞其源,固其澤乎?仁義之心,人皆有之。
吾見是舉也,有推行無沮撓,有封殖無廢易。
罔俾邦人,異時追仇。
曰:仁心仁政緻某而斬。
則羞惡不泯,而恻隐常存。
其惠利顧不愈久愈博哉。
願以是記來者,俾勿壞庶幾昔人盂水抱兒之意雲。
淳十一年七月朔,進士盧康時記。
儒林郎寶慶府軍事判官于大義篆額,宣教郎知寶慶府邵陽縣主管,勸農營田公事,兼弓手寨兵軍正黃悫書丹,承議郎通判寶慶軍府兼管内勸農營田事,兼權府事桂谔立石。
【江陰志】《慈幼局記》:江陰本膏沃,而遠鄉曠土有不耕者,民不足也。
人類常生息,而窮木門舀窭戶有不育者,力不足也。
不足而坐視之,彼刍牧之心者然欤。
餘鹹淳乙醜秋至郡,祈而雪率屬謝群祀,詣龍祠,出澄江門,歸聞戶曹趙君汝讷言,出門外有補茅綴葦而廬者。
阒無炊煙嬰孩啼戶,饑寒之色不勝。
問之,則凍殍所馀裁比耳。
活之不及,為廢食轉枕累日。
念昔先公尹辇下,創慈幼,收孤棄,凡十有二年。
男女襁褓藉存養者,不知其幾。
守吳門亦如之,後皆相仍至今。
滕雖小,宜遵用故事,乃度地視官舍,可改者得醋庫。
庫舊有榷額,歲取糟酒務斤數千,征民康以釀,官費而寡利,民擾而苦禁。
遂弛榷醋,以庫為慈幼局。
公未有以給,辍俸先之,置乳妪。
日予豢食,月予紉浣費。
男女齒二以上,十以下,皆養。
養及十二,而能出就衣食者,聽寒暑予衣,坐卧什器帳被具。
戶曹庀之,郡博士提其要,鹹定為例。
起于醜之冬,成于寅之春。
遺弁踵收,抱哺以時,昔之夭傷殼殳鳥者大略減矣。
雖然捐俸,私無以繼也。
剖廪,公無以充也。
則來者有憚而已爾。
利城鎮故置官罷省久,馀職田畝百三十有奇,地畝五十有奇,民赇吏縮賦,厘而複之。
刻町步歲入與支之數于石,且為籍隸之局。
業定而利專,費給而惠遠,蓋于是乎在。
按周禮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獨首慈幼。
民産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饩。
昔人措意于幼者,若此其密也。
渠非保之而使之蕃息者,無最于是欤。
當時井田均,無甚富甚貧之氓,其望于上者猶狹也。
今貧富之相絕者,不翅十指然矣。
奈何坐視其不足于耕,不足于育而弗之救乎!凡餘之所圖者,亦庶幾刍牧之思而已。
若夫人情之不足者無窮,餘顧以不足之才智應之。
而欲滿其望,則甯無懼哉?因石泮宮非特以局事隸,他日尚惟縫掖議然否也。
鹹淳二年七月記。
【寶濡須志】《慈幼局記》:昔者聖人茂對時,育萬物。
一草之茁萋萋然,一木之萌夭夭然。
毋覆巢,毋殺孩蟲。
魚尾不盈尺,不中殺,不鬻于市。
夫于庶物也如此,則其于吾民也可知其仁矣。
于其子與人之子也可知其親矣。
伊川先生少時取食貓之魚,大者如指,細者如箸,養盆池中,作文記之曰:生汝誠吾心,汝得生已多。
萬類天地中,吾心将奈何。
曾南豐之記孫齊殺秃秃曰:人固擇于禽獸夷狄,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育。
知不相禍,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
如齊何議焉?餘思聖人之政,又觀二書,未嘗不三複而歎。
山陰陸景思睿為大晨簿,以才選分符徒濡須。
予節漕淮南,以書走餘杭,抵餘于野寺中。
曰:吾守邊三棗紅矣,它不足為公道。
顧嘗有所怵惕,創慈幼局。
節約漕用,得缗錢一十五萬,用抵當法,會其息給生子者,為條目使經久。
郡日有助率五十缗,局成未幾活嬰兒已數十百。
蓋推行先,朝胎養令,亦以聞諸朝矣,欲後人之增培之也。
盍為我記。
自仁義之說微,而世之論治者,以兵與财為急況乎。
戎馬之郊,雲霜之外,馳驅四牡,角聲滿天。
撐左支右,日懼不給。
旅單而室罄,戈朽而鼓寒。
疏以為告焉宜也。
若夫野清人散,火腥鬼哭。
壯夫健婦,化為塵址。
吊古冤新亦可也。
居養雖舊典,視兵與财之方急不幾迂乎?曰:不然。
方千裡者九,而取七十焉。
或取百焉,其兵财多寡,亦可得而計矣。
然而卒無敵于天下,豈有他術哉!湯為一童子,文王矜幼無父者,發政必先焉,如此而已耳。
志伊呂之志者,是焉學。
彼伯者之善于富強,而葵丘載書必曰慈幼,孟子猶有取焉。
蓋古之人甚愛赤子,每與老老并重。
故曰:若保赤子,曰乍見孺子,蒙必待養,受之以需,飲食之道也。
飲食有訟,則事制曲防以永其終。
聖人所以續乾坤之生德者在是,膚使其得之矣。
《養魚記》曰:吾知江海之大,而未得其路,此澤天下之志也。
景思以文學論議,取重當世,而其勤于民者又如此。
維時艱虞,方賴其用。
使深山窮谷之間,難豚酒醪,粥在鼎,而鳏寡廢疾皆有養也。
餘羸老也,其亦庶有望乎?寶三年,九月甲寅,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楊棟記。
慈濟局 【蘇州府志】:局在府治東南夫子巷,嘉定中創,作棺以給貧民。
義濟局 【武陵續志】:局在皇華坊之北。
至元癸巳,因本府連年水旱相仍,百姓艱食,至于鬻妻賣子,不營一飽。
賊盜公行。
餓莩遍野。
重以辰陽溪蠻嘯兒掠鄉民,殺縣長吏。
其驚散流離,至于是郡。
丐食于道路者,何可數計。
郡推官河南薛公友諒聞之,愀然曰:生民如此,聽其無告可乎?遂建言于肅政廉訪分司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
民一日不食則饑,饑則荒。
寇攘奸宄,由此起矣。
常武厄于旱澇,幾四三年。
境内之民,數米而炊,并日而食,猶不能圖。
鬻妻貨子,習以成風。
甚至掠人之妻,竊人之子而貨者,禁戢之法雖嚴,而終不能止,蓋不揣其本而濟其末也。
苟能使溝壑之民轉而有溫飽之計,則孰願其父母妻子離散,為惡不悛乎?檢照得至元新格内一款,該諸遇災傷門卦食或能不吝已物,勸率富有之家,協同周濟困窮不緻失所者。
從本處官司保申上司申部呈省,欽此。
參詳官司雖曾赈粜,止及有資之家,貧苦細民略不沾惠。
至于發倉赈濟,必俟朝廷明降,不惟緩不及事,借使從請,止救一時之急,終非長久之策。
又且湖右郡縣,地脊民繁。
貧窘之人率多就傭富室,甘任厮役之責者,饑寒使之而然也。
宜令所屬司縣富實主戶,遇各家佃戶阙食,随即借貸,無令饑餓。
如是鬻妻賣子,及别作非為者,事發到官,主戶一例坐罪。
如此,則主戶惟恐罪及其身,必能赈救細戶,不緻鬻賣妻子矣。
鄉村豪富之家,果能協同周濟困窮,使貧民不緻失所者,亦仰本處官司依上保申上司定奪,亦勸善之一端,是一舉而兩得也。
憲司嘉公所言,移牒本路,行移合屬,依上勸率,果有似此濟民富實之家,所借米糧,若及百石之上者,保勘是實,開具姓名,就申上司,别加優禮施行。
本路移準憲司公牒就檄薛公勸分赈濟,以杜其源。
人賴以活。
武陵桃源二邑,為村百
歲以為常。
裕民局《宋史·列傳》:徽宗朝徐處仁為侍讀,上言:昔周冢宰制國用于歲之杪,宜會朝廷一歲财用。
量入為出,節浮費,罷斂。
百姓既足,軍儲必豐,上善。
诏置裕民局讨論振兵裕民之法。
時為蔡京所言乃罷。
【宋編年備要】:徽宗重和元年十二月,置裕民局,以延康殿學士徐處仁言,科斂折變,支用坐倉之為,害民故也。
仍設五事。
命蔡京提舉處仁為詳定官。
【宋會要】:徽宗重和元年,十二月十二日,中書省言:奉禦筆,就校正所置裕民局差下項官。
太師蔡京充提舉官,徐處仁充詳定官,參詳官三。
先次差朝散郎韓昭,撿讨官五。
先次差承議郎通判永豐軍崔陟,撿閱文字官二員,管勾諸司馬承受就校正所已差官。
先是延康殿學士禮泉觀使徐處仁對便殿,上訪以天下事,處仁對:天下大勢,在兵與民。
今水旱之馀,賦役繁重,公私凋弊,兵民皆困。
及茲尚可為過,是将有不勝圖者。
上驚思久之,曰:非卿不聞此言。
明日除侍讀校正内經詳定官。
進讀罷,上特留與前語。
處仁奏:天下猶一家,方其子孫衆多,則當務節儉為長久。
今皇子皇女勝衣占祥,歲月相繼。
昔文王百斯男,唐有百孫院。
雖未及之,不可不慮。
上曰:然。
已異類是矣,可若何?乃言:周以冢宰制國用于歲之杪。
宜會朝廷一歲财用之數。
量入以為出。
節浮費,罷橫斂,百姓既足,軍儲必豐。
振兵裕民,無大于此。
上稱善。
既退,降手诏。
略曰:國有定法吏猶廢弛,況無法者?卿可以聞處仁具奏其事,有诏置局,讨論振兵裕民之法,号裕民局。
設五庫,以總一歲财用出納。
而用事者不悅矣。
十四日延康殿學士充禮泉觀使兼待讀徐處仁奏:臣準禦筆立法下項,臣看詳敕令意義,該括詳備。
然議法之初,本局合有條具畫一約束事件不少,兼恐諸路官吏,未遽通曉。
欲乞行下,自重和二年秋料為頭施行,仍令監司守貳先次看詳敕令二法,并裕民子事理。
如有疑惑,并許申明。
及有所見利害,亦許實封奏聞。
送裕民局具進呈。
庶幾下情通達,法成令具,惠施無窮。
诏依奏。
諸折變支移和買者,前一月,計本路豐欠物價貴賤,所出多寡,各随貴賤多寡之實。
貴則量減納錢,或物賤則納本物。
若先賤後貴,先貴後賤,聽改諸折變支移和買。
不計豐欠貴賤多寡者,杖一百,官吏勒停永不叙。
若以貴為賤,以賤為貴,及多寡豐欠不實者,加一等官吏編管千裡,并不以去官罷役赦降原減。
十九日,延康殿學士徐處仁奏:臣今續具到裕民局,參詳撿讨官職位、姓名下項:參詳官一員,乞差中奉大夫直閣新知梓州孫漸,見在京。
撿讨官二員,一員乞差奉議郎書省校書郎艾晟,一員乞差奉議郎新授襲慶府儀曹宋灏,見在應天府。
從之。
宣和元年,正月六日禦筆:徐處仁差知揚州。
先是上命處仁見太師蔡京,京欲複行夾錫錢于中州。
處仁答曰:夾錫錢第可行于關陝耳。
又問:朝臣有欲動搖吾所立法者,何以制之?答曰:崇甯立法至今垂二十年,流弊多矣。
如學校禮樂之類,固當更張裁損,随時自改則人無間言。
京不樂。
于是言者攻之,乃罷局,出知揚州。
二十八日,罷裕民局。
慈幼局 【宋史】《理宗紀》:淳九年,诏給官田五百畝,命臨安府創慈幼局。
收養道路遺棄初生嬰兒,仍置藥局療貧民疾病。
《黃震傳》:震知撫州。
初常平有慈幼局,為貧而棄子者設,久而名存實亡。
震謂:收哺于既棄之後,不若先其未棄保全之。
乃損益舊法,凡當娩而貧者,許裡胥請于官贍之,棄者許人收養,官出粟給所收家,成活者衆焉。
【山樵雜錄】:宋京畿各郡門有慈幼局。
蓋以貧家子多,辄厭而不育,乃許其抱至局,書生年月日時,局設乳媪鞠育之。
他人家或無子女,許來局中取去為後。
故遇歲侵,貧家子女多入慈幼局。
是以道無抛棄之子女。
若冬遇積雨雪,亦有賜錢例。
雖小惠,然無甚貧者。
此宋之所以厚養于民,而惠澤之周也。
【建康志】:鹹淳元年正月,馬公光祖鈞判參政真公創慈幼局。
當使将漕時,嘗增月給,而本府前此,乃久舉行。
街市間有遺棄小兒,合立規模收養,仍委官提督。
今具條式如後:一,本府城内外諸廂貧民遣棄小兒或願收養,取具四鄰保明狀申提督官廳,差人審實,出給頭,照寶五年大使已行例。
先支抱養錢十八界四貫,米五鬥。
月支十八界二貫,米三鬥。
至七歲住支。
一,遺棄之時,恐未便有人收養,遂先雇乳四名,每名月支十八界六貫,米五鬥。
一,嬰孩寄養在乳家,萬一無人收抱,亦合區處。
今自一歲後照抱養人例,月支十八界兩貫,米三鬥,就令家權行撫育。
如有願就乳之家接續抱養者,聽月給照支。
一,每月一申民間抱養數并寄養乳家數,申提督官廳,支請錢米,仍仰各攜抱當官點名以防僞冒。
其有病患者,仰不移時經提督廳給藥。
或有事故,即時具申銷籍。
所有本府錢米作四季成料撥付。
所委官廳收管,月申總數銷豁,錢一料以十八界五百貫,米以百石,酒三百瓶為準。
一,行下諸廂及兩縣尉司嚴督地分巡邏諸處,如有抛棄小兒,仰即時申解提督廳。
每收一人,與支犒酒一瓶。
如魯莽失收,覺察到官廂官閣俸地分等人等第究斷。
仍關緝捕房專一覺察。
一,收到小兒恐有衣著,本府逐時支撥絹布,并支無用衣服發下改造,責令子付小兒裝著。
【邵陽志】:慈幼局在本司。
寶三年,陸睿聞軍民累重貧乏之家,有生子不舉者,或舉而棄之道路者,怛然念之。
遂撙節漕計畀之本司便民解庫月取赢資,置局曰:慈幼。
又谕無為軍日助五十缗,董以幹官。
凡軍民生子,人支錢五十貫,米三鬥,酒三升,醋三升,炭十斤,黑神散二貼。
設綠櫃于市曹,姿其投牒。
晚即拆開判送本局支給。
是年三月,以其事上之朝廷,旋得省密符照應。
屬眉山楊公棟記之,刻石本司 【臨安志】:在樓店務對河。
淳七年十二月,有旨令臨安府創屋為慈幼局。
應遺棄小兒,民間有願收養者,月支錢一貫,米三鬥,盡三歲止。
其無人收養者,官為雇倩貧婦,就局乳視惟謹。
續有願子之者,從官請,仍給錢米如式。
【蘇州府志】:在府治東,同樂園門裡。
寶中,趙與創。
先是淳七年十二月,上令臨安府置慈幼局,支與給錢米,收養遺棄小兒,雇倩貧婦乳養。
有民間願抱養為子女者,官與月給錢米,至三歲住支。
蓋推廣上意雲。
【寶慶府志】《慈幼局記》:宋受天明命,以仁棟國。
子惠億兆,際天所覆。
含齒戴發之屬,保抱攜持,一視同胞。
紫雲宴語,天地鬼神實靈之。
列聖傳序,緝熙此意。
好生之德,覃及娠育。
科金條玉。
爛如日星。
開收養之門,杜棄殺之塗。
有司奉行惟謹,長養乾坤,涵濡雨露,日益蕃庶。
本固邦甯,萬億斯年。
配天之休,于是乎在。
邵居重湖之右,古無離生聚溢乎四境。
遊手倍于力耕,民貧棄子,習以成俗,豈其性之不仁哉?饑寒迫身,懼以累耳。
長沙趙侯,由表著出守。
訪求民隐,戚額久之。
為民父母,其忍坐視赤子之死而不救?矧在令甲,其可忽諸。
焦心勞思,議以全活。
建局曰:慈幼。
凡撙節郡計之赢,料簡在官之産簿,錄奸利之胥,悉畀之局。
提點刑獄高公斯得義其事,以官錢千缗佐費,規畫布置,且謀增益,将由國及郊,暨屬邑平頒之甫端,而侯以憂去。
富川桂侯谔,以監州攝事。
廉介恺悌,益勤于民。
綜核經理,不遺馀力。
得錢為缗七千八百有奇,田為畝二百有奇。
錢以舉直而息廉其取,田以募耕而租薄其征。
民既兼利,合息與租,以法須諸貧。
而乳育不能自給者,期以浃歲令出。
邦人喜而歌之曰:漢黃穎川,唐陽道州。
惠久利博,孰如兩侯。
我民自今,載生載育。
無有夭阏,左餐右粥。
桂侯聞之,以語康時曰:此為子卿國記也,盍記之。
固辭弗獲,竊因是而有感焉。
昔孟轲以恻隐羞惡發仁義之端,若不相為用者。
及觀伊尹思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
若己推而内之溝中,則知輔吾恻隐之心者,羞惡之心也。
士君子位天地,育萬物,為己任,民之仁壽鄙夫孰非己責。
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苟可利民,甯複自愛。
蓋不若是,則天下之窮民,颠連無告,亦不得為仁人之歸。
矧敢塞其源,固其澤乎?仁義之心,人皆有之。
吾見是舉也,有推行無沮撓,有封殖無廢易。
罔俾邦人,異時追仇。
曰:仁心仁政緻某而斬。
則羞惡不泯,而恻隐常存。
其惠利顧不愈久愈博哉。
願以是記來者,俾勿壞庶幾昔人盂水抱兒之意雲。
淳十一年七月朔,進士盧康時記。
儒林郎寶慶府軍事判官于大義篆額,宣教郎知寶慶府邵陽縣主管,勸農營田公事,兼弓手寨兵軍正黃悫書丹,承議郎通判寶慶軍府兼管内勸農營田事,兼權府事桂谔立石。
【江陰志】《慈幼局記》:江陰本膏沃,而遠鄉曠土有不耕者,民不足也。
人類常生息,而窮木門舀窭戶有不育者,力不足也。
不足而坐視之,彼刍牧之心者然欤。
餘鹹淳乙醜秋至郡,祈而雪率屬謝群祀,詣龍祠,出澄江門,歸聞戶曹趙君汝讷言,出門外有補茅綴葦而廬者。
阒無炊煙嬰孩啼戶,饑寒之色不勝。
問之,則凍殍所馀裁比耳。
活之不及,為廢食轉枕累日。
念昔先公尹辇下,創慈幼,收孤棄,凡十有二年。
男女襁褓藉存養者,不知其幾。
守吳門亦如之,後皆相仍至今。
滕雖小,宜遵用故事,乃度地視官舍,可改者得醋庫。
庫舊有榷額,歲取糟酒務斤數千,征民康以釀,官費而寡利,民擾而苦禁。
遂弛榷醋,以庫為慈幼局。
公未有以給,辍俸先之,置乳妪。
日予豢食,月予紉浣費。
男女齒二以上,十以下,皆養。
養及十二,而能出就衣食者,聽寒暑予衣,坐卧什器帳被具。
戶曹庀之,郡博士提其要,鹹定為例。
起于醜之冬,成于寅之春。
遺弁踵收,抱哺以時,昔之夭傷殼殳鳥者大略減矣。
雖然捐俸,私無以繼也。
剖廪,公無以充也。
則來者有憚而已爾。
利城鎮故置官罷省久,馀職田畝百三十有奇,地畝五十有奇,民赇吏縮賦,厘而複之。
刻町步歲入與支之數于石,且為籍隸之局。
業定而利專,費給而惠遠,蓋于是乎在。
按周禮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獨首慈幼。
民産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饩。
昔人措意于幼者,若此其密也。
渠非保之而使之蕃息者,無最于是欤。
當時井田均,無甚富甚貧之氓,其望于上者猶狹也。
今貧富之相絕者,不翅十指然矣。
奈何坐視其不足于耕,不足于育而弗之救乎!凡餘之所圖者,亦庶幾刍牧之思而已。
若夫人情之不足者無窮,餘顧以不足之才智應之。
而欲滿其望,則甯無懼哉?因石泮宮非特以局事隸,他日尚惟縫掖議然否也。
鹹淳二年七月記。
【寶濡須志】《慈幼局記》:昔者聖人茂對時,育萬物。
一草之茁萋萋然,一木之萌夭夭然。
毋覆巢,毋殺孩蟲。
魚尾不盈尺,不中殺,不鬻于市。
夫于庶物也如此,則其于吾民也可知其仁矣。
于其子與人之子也可知其親矣。
伊川先生少時取食貓之魚,大者如指,細者如箸,養盆池中,作文記之曰:生汝誠吾心,汝得生已多。
萬類天地中,吾心将奈何。
曾南豐之記孫齊殺秃秃曰:人固擇于禽獸夷狄,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育。
知不相禍,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
如齊何議焉?餘思聖人之政,又觀二書,未嘗不三複而歎。
山陰陸景思睿為大晨簿,以才選分符徒濡須。
予節漕淮南,以書走餘杭,抵餘于野寺中。
曰:吾守邊三棗紅矣,它不足為公道。
顧嘗有所怵惕,創慈幼局。
節約漕用,得缗錢一十五萬,用抵當法,會其息給生子者,為條目使經久。
郡日有助率五十缗,局成未幾活嬰兒已數十百。
蓋推行先,朝胎養令,亦以聞諸朝矣,欲後人之增培之也。
盍為我記。
自仁義之說微,而世之論治者,以兵與财為急況乎。
戎馬之郊,雲霜之外,馳驅四牡,角聲滿天。
撐左支右,日懼不給。
旅單而室罄,戈朽而鼓寒。
疏以為告焉宜也。
若夫野清人散,火腥鬼哭。
壯夫健婦,化為塵址。
吊古冤新亦可也。
居養雖舊典,視兵與财之方急不幾迂乎?曰:不然。
方千裡者九,而取七十焉。
或取百焉,其兵财多寡,亦可得而計矣。
然而卒無敵于天下,豈有他術哉!湯為一童子,文王矜幼無父者,發政必先焉,如此而已耳。
志伊呂之志者,是焉學。
彼伯者之善于富強,而葵丘載書必曰慈幼,孟子猶有取焉。
蓋古之人甚愛赤子,每與老老并重。
故曰:若保赤子,曰乍見孺子,蒙必待養,受之以需,飲食之道也。
飲食有訟,則事制曲防以永其終。
聖人所以續乾坤之生德者在是,膚使其得之矣。
《養魚記》曰:吾知江海之大,而未得其路,此澤天下之志也。
景思以文學論議,取重當世,而其勤于民者又如此。
維時艱虞,方賴其用。
使深山窮谷之間,難豚酒醪,粥在鼎,而鳏寡廢疾皆有養也。
餘羸老也,其亦庶有望乎?寶三年,九月甲寅,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楊棟記。
慈濟局 【蘇州府志】:局在府治東南夫子巷,嘉定中創,作棺以給貧民。
義濟局 【武陵續志】:局在皇華坊之北。
至元癸巳,因本府連年水旱相仍,百姓艱食,至于鬻妻賣子,不營一飽。
賊盜公行。
餓莩遍野。
重以辰陽溪蠻嘯兒掠鄉民,殺縣長吏。
其驚散流離,至于是郡。
丐食于道路者,何可數計。
郡推官河南薛公友諒聞之,愀然曰:生民如此,聽其無告可乎?遂建言于肅政廉訪分司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
民一日不食則饑,饑則荒。
寇攘奸宄,由此起矣。
常武厄于旱澇,幾四三年。
境内之民,數米而炊,并日而食,猶不能圖。
鬻妻貨子,習以成風。
甚至掠人之妻,竊人之子而貨者,禁戢之法雖嚴,而終不能止,蓋不揣其本而濟其末也。
苟能使溝壑之民轉而有溫飽之計,則孰願其父母妻子離散,為惡不悛乎?檢照得至元新格内一款,該諸遇災傷門卦食或能不吝已物,勸率富有之家,協同周濟困窮不緻失所者。
從本處官司保申上司申部呈省,欽此。
參詳官司雖曾赈粜,止及有資之家,貧苦細民略不沾惠。
至于發倉赈濟,必俟朝廷明降,不惟緩不及事,借使從請,止救一時之急,終非長久之策。
又且湖右郡縣,地脊民繁。
貧窘之人率多就傭富室,甘任厮役之責者,饑寒使之而然也。
宜令所屬司縣富實主戶,遇各家佃戶阙食,随即借貸,無令饑餓。
如是鬻妻賣子,及别作非為者,事發到官,主戶一例坐罪。
如此,則主戶惟恐罪及其身,必能赈救細戶,不緻鬻賣妻子矣。
鄉村豪富之家,果能協同周濟困窮,使貧民不緻失所者,亦仰本處官司依上保申上司定奪,亦勸善之一端,是一舉而兩得也。
憲司嘉公所言,移牒本路,行移合屬,依上勸率,果有似此濟民富實之家,所借米糧,若及百石之上者,保勘是實,開具姓名,就申上司,别加優禮施行。
本路移準憲司公牒就檄薛公勸分赈濟,以杜其源。
人賴以活。
武陵桃源二邑,為村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