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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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錄
竊憤錄
天輔十五年,宋紹興二年,歲在壬子,或見帝在禦街衢間,内有一老叟自稱亦是京師人。
與上皇話舊,雲:天城陷日為虜流移到此,見上皇每每相對泣下。
又言正月無夕鳌山風景。
于門下金盞賜酒,相持大哭,偶城中主者年老胡官乘馬遇其前,怒曰:安可放他于是處,乃以鞭犯上皇背,少帝亦遭此辱,老叟皇服亦遭笞擎十餘。
遂令左右複引二帝入小室閉門,自此不容出入,無複到街衢。
或日監守者阿計替曰:今日此城主老胡官已死矣,可再出遊,不妨縱步。
人民無敢與帝語者,亦無敢供饋食者,問其前日老叟,則雲死矣。
至人靜處。
阿計替于懷中出片紙,上書紹興二字示帝,曰:且喜江南漸平,以淮為界矣。
帝曰:紹興者何?阿計替曰:南朝皇帝年号。
又曰:間之相殺尚未十分定。
恐南朝能複河南河北之地矣。
帝曰:我在此思之惟乞死矣。
何瞰更論此事。
或曰:五國新城同知到。
即金虜太守也。
名曰瓜歐,自燕京來,乃一少胡,列侍妾數人坐庭上,二帝于庭下語之,賜酒肉曰:此地去燕京稍遠,可以保護。
自屏後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
婦人出拜,已衣胡服。
二帝不能識之,乃雲記得父是今上官家弟,不知為何王名位,自此稍得其夫婦相顧,頗緩枸禁。
或日有牌使至五國城,宣北國皇帝敕曰:契勘皇後趙氏,已廢為庶人賜死。
今瓜歐妻趙氏,是庶人親妹。
及統國不律介妻,亦是庶人親妹,并合賜死。
令瓜歐夫妻拜命訖。
婦人泣下如雨,其夫亦淚下。
牌使遣人以棒敲殺之,取其首去,且戒瓜歐夫婦數日不止。
自此複拘二帝如前,又戒阿計替善監視,且不知廢後之由。
或日阿計替得所聞事白帝曰:先是南朝肅王女為郎主妻,前日因妒忌已殺之,又以荊王女為妃,生一男生一女,今已立為皇後,因在宮中與郎主奕蓁,言語犯之,郎主厲聲曰:休道我敢殺趙妃也。
敢殺趙後,後泣下而起,衣冠待罪。
金主怒不已,送入外羅院即宮掖間所囚也。
内侍雄喝利者,又谮後有私于人,又有怨言,又與韋夫人密語殿内。
言訖泣下。
每月朔望焚香南面再拜,似此言二十餘事。
金主遂大怒,賜死外羅院,以至與後族屬。
為燕京官妻十餘人,并賜死,故及瓜歐之妻也。
自趙之死,上皇因拘系日急,又慮朝廷不測,乃絞衣成索,經梁柱間欲自盡。
少帝覺而持下,泣曰:不可如此,且臣子不孝無道,緻君父于若此。
陛下求死,臣何容于世,為萬世罪人矣。
監者或知之者,以湯見飲。
自此不能食者數日,日既困憊。
雖便溺之往,少帝從行,況室中隻可容二人。
臨近則護送所止,監者阿計替則時以寬容見勉,終不能食。
日久卧室中土幾上,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饋之,雲此中無藥物。
有疾者隻煎此木作湯飲之自愈。
其不雲木者,初生無枝葉,暗地中生,城北最盛。
天氣晴和,則掘地求之,色如枯楊柳,木小如筋,蔓延數十步,屈曲而生。
上皇服之少定,又雲此木可以占病之吉兇。
初煎沸湯數次之間,其子浮者病即愈。
沉者即死。
半沉浮者病久不愈。
或日天氣凝冱,天雨雹大者如雞子,小者如彈子,盈地數寸,百鳥皆死,人避之不及亦有少損。
是日阿計替有疾,語不出口,昏默困卧。
少帝憂之,令監守求不雲木,帝手自煎湯有木浮于湯面如旋轉狀不止。
帝自持令阿計替服之。
是夜出汗如雨,遂無馀疾。
是歲郎主以賜到布帛等,但冬月極寒,必居土坑中容身以避寒氣。
天輔十六年春正月間,金主生辰不賜酒肉,雲郎主以疾免宴,或雲郎主已歸天,或雲皇孫即位,流聞不一。
元宵亦不放燈。
後一日大雪,有雷雹。
俄頃雪止日蝕,天地晦暗,經夕乃複。
或曰天氣大和。
阿計替曰:今日寒食節,北國例并祭光祖燒紙錢,埋肉脯,遊賞外各在水際。
或為主者所戒,不敢放二帝出外觀之。
是日城中大火,屋宇焚蕩皆盡,死者六十馀人。
護衛人亡失大半,阿計替左肩臂亦靡亂,鬓發皆焦。
帝所居室燒及大半,帝與上皇因火勢甚,手搭其窗,窗折身體亦有傷,衣服皆焦。
二帝相謂曰:初見火起時,言願死于火中,及至火至室前,如有人扶掖而出,并不犯折窗之事。
是日飲食都無,後數日或定。
或日有甲兵至,自言從西明州來,知此處有火,故來救援。
斫采林木營造屋舍修葺如故,後去官宇再作帝所居室等。
阿計替因火焚損一臂,不可持揚。
少帝因火變,亦疾二指不可屈伸。
或日天大風,晝瞑不見人物,天雨稗子如豆,地深數寸不知何來,彼人亦有磨而作食者。
大火之後,非此不可養人,固知造物乘除,自有成理,不可以常理測也。
或日阿計替曰:此日乃十月一日也,我從二人今已七年,何時後還燕京,得見父母。
今天漸寒,衣袂又無,大火之後為之奈何。
忽聞有新差同知到官,乃一北胡人,坐于庭上,引二帝至庭下,呼阿計替曰:朝廷令汝監守趙某今已七八年,前日大火起,莫是有生事如此煞好公事。
呼左右鞭背三十。
阿計替叫呼不已,乃赦之。
自此阿計替不後親迎二帝,每對彼人,則佯大罵。
或日新差至者,命酒肉坐于庭上,若宴飲狀,半醉。
有一奴自外突入,手持刀徑升庭休新主者,斷其首。
呼衆曰:我有父曰遂碎,因小過為他所殺,有母又為他所私,我又日受鞭笞不能堪,母自屏後出。
持刀入室盡殺其老幼。
二十馀人自外入,又執其母并奴,斷其首而去。
内中有一人雲:我本不至此,緣趙某父子在此,我等自燕京五千馀裡遠來至此,遭此毒害,今日若不殺滅趙某父子,則他是不無損害乎人,則我等亦無由回京。
今乘亂而殺之,官家亦不罪我。
帝自室中聞之,祝曰:死且不怨,但免兵為幸。
二十馀人欲向帝室,有一人或止之曰:不可。
若殺之,我等安敢歸燕京?莫若分十馀人持雙首以達西明州。
次日有一胡人引阿計替至室前相謂曰:昨日非我勸止,汝與我衆人皆死。
是日阿計替之子并其婦,并為人所殺,不知是何人,蓋乘其亂也。
阿計替先以其婦殺其弟,故其婦又為人殺之。
二帝緣前夕之亂驚悸愈不安,二帝神情不安,有如風疾。
或日秋至,阿計替共将羊尾衆緝命胡婦織以成服,稍可禦寒,而二帝每起居聞高聲大呼,必震驚失措以為人将害己。
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上供,然亦時時親來視帝。
是歲中亦如常年,掘土坑以居,飲食或有或無。
具載在前。
天輔十七年,宋紹興四年,歲在甲寅,或日金主生辰已過,例有少酒肉,不數日間,有虜人數輩盡白衣,以布纏頭,且白帝曰:金國皇帝已歸天。
命左右及市民并二帝,并以白衣纏首。
且雲曰:二月十八日歸天,立太子完顔為君即位,改元天眷,有赦到此,時亦得少緩。
或日傳金主已葬訖。
新天子以兵五萬,發二太子往湖南取地界去也。
先皇谥曰:至聖文武大德聖皇帝,朝号太宗。
或日有人走報主者,雲岐王到來,請出城迎接。
良義岐王至坐庭上,二帝自窗外望之堂堂然。
有人立室前曰:此完顔亮。
良久使人引二帝至庭下面責曰:汝南國人無道,勞我師徒連年不息,殺盡江南人,取盡江南地,卻來與你理會未晚。
呼左右曰:且牽去牢固防護。
或曰有衆人稱今朝十月一日,上皇感泣謂少帝曰:不見天宇八年矣,今視此身恐去死不遠,難以複去中原,汝直壯年,可以勉強以祖宗基業為念,思雪父母之仇。
汝與九哥二人兄弟共之。
言訖,二帝并泣下不止。
自此上皇又耳聩行步不前,終日伏在土塌而已。
或日雪深數尺,有天使乘馬過五國城,自宣言北國皇帝已滅南宋,立劉皇帝為君,南朝人已為大軍驅迫入海矣。
帝泣下移時不止,相謂祖宗二百年之統緒,滅于吾父子之手,為萬世笑,踵迹懷愍不若矣。
天眷二年正月初,有百姓扶老攜幼至五國城者數百人,皆曰由燕京到此悉有罪之人
與上皇話舊,雲:天城陷日為虜流移到此,見上皇每每相對泣下。
又言正月無夕鳌山風景。
于門下金盞賜酒,相持大哭,偶城中主者年老胡官乘馬遇其前,怒曰:安可放他于是處,乃以鞭犯上皇背,少帝亦遭此辱,老叟皇服亦遭笞擎十餘。
遂令左右複引二帝入小室閉門,自此不容出入,無複到街衢。
或日監守者阿計替曰:今日此城主老胡官已死矣,可再出遊,不妨縱步。
人民無敢與帝語者,亦無敢供饋食者,問其前日老叟,則雲死矣。
至人靜處。
阿計替于懷中出片紙,上書紹興二字示帝,曰:且喜江南漸平,以淮為界矣。
帝曰:紹興者何?阿計替曰:南朝皇帝年号。
又曰:間之相殺尚未十分定。
恐南朝能複河南河北之地矣。
帝曰:我在此思之惟乞死矣。
何瞰更論此事。
或曰:五國新城同知到。
即金虜太守也。
名曰瓜歐,自燕京來,乃一少胡,列侍妾數人坐庭上,二帝于庭下語之,賜酒肉曰:此地去燕京稍遠,可以保護。
自屏後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
婦人出拜,已衣胡服。
二帝不能識之,乃雲記得父是今上官家弟,不知為何王名位,自此稍得其夫婦相顧,頗緩枸禁。
或日有牌使至五國城,宣北國皇帝敕曰:契勘皇後趙氏,已廢為庶人賜死。
今瓜歐妻趙氏,是庶人親妹。
及統國不律介妻,亦是庶人親妹,并合賜死。
令瓜歐夫妻拜命訖。
婦人泣下如雨,其夫亦淚下。
牌使遣人以棒敲殺之,取其首去,且戒瓜歐夫婦數日不止。
自此複拘二帝如前,又戒阿計替善監視,且不知廢後之由。
或日阿計替得所聞事白帝曰:先是南朝肅王女為郎主妻,前日因妒忌已殺之,又以荊王女為妃,生一男生一女,今已立為皇後,因在宮中與郎主奕蓁,言語犯之,郎主厲聲曰:休道我敢殺趙妃也。
敢殺趙後,後泣下而起,衣冠待罪。
金主怒不已,送入外羅院即宮掖間所囚也。
内侍雄喝利者,又谮後有私于人,又有怨言,又與韋夫人密語殿内。
言訖泣下。
每月朔望焚香南面再拜,似此言二十餘事。
金主遂大怒,賜死外羅院,以至與後族屬。
為燕京官妻十餘人,并賜死,故及瓜歐之妻也。
自趙之死,上皇因拘系日急,又慮朝廷不測,乃絞衣成索,經梁柱間欲自盡。
少帝覺而持下,泣曰:不可如此,且臣子不孝無道,緻君父于若此。
陛下求死,臣何容于世,為萬世罪人矣。
監者或知之者,以湯見飲。
自此不能食者數日,日既困憊。
雖便溺之往,少帝從行,況室中隻可容二人。
臨近則護送所止,監者阿計替則時以寬容見勉,終不能食。
日久卧室中土幾上,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饋之,雲此中無藥物。
有疾者隻煎此木作湯飲之自愈。
其不雲木者,初生無枝葉,暗地中生,城北最盛。
天氣晴和,則掘地求之,色如枯楊柳,木小如筋,蔓延數十步,屈曲而生。
上皇服之少定,又雲此木可以占病之吉兇。
初煎沸湯數次之間,其子浮者病即愈。
沉者即死。
半沉浮者病久不愈。
或日天氣凝冱,天雨雹大者如雞子,小者如彈子,盈地數寸,百鳥皆死,人避之不及亦有少損。
是日阿計替有疾,語不出口,昏默困卧。
少帝憂之,令監守求不雲木,帝手自煎湯有木浮于湯面如旋轉狀不止。
帝自持令阿計替服之。
是夜出汗如雨,遂無馀疾。
是歲郎主以賜到布帛等,但冬月極寒,必居土坑中容身以避寒氣。
天輔十六年春正月間,金主生辰不賜酒肉,雲郎主以疾免宴,或雲郎主已歸天,或雲皇孫即位,流聞不一。
元宵亦不放燈。
後一日大雪,有雷雹。
俄頃雪止日蝕,天地晦暗,經夕乃複。
或曰天氣大和。
阿計替曰:今日寒食節,北國例并祭光祖燒紙錢,埋肉脯,遊賞外各在水際。
或為主者所戒,不敢放二帝出外觀之。
是日城中大火,屋宇焚蕩皆盡,死者六十馀人。
護衛人亡失大半,阿計替左肩臂亦靡亂,鬓發皆焦。
帝所居室燒及大半,帝與上皇因火勢甚,手搭其窗,窗折身體亦有傷,衣服皆焦。
二帝相謂曰:初見火起時,言願死于火中,及至火至室前,如有人扶掖而出,并不犯折窗之事。
是日飲食都無,後數日或定。
或日有甲兵至,自言從西明州來,知此處有火,故來救援。
斫采林木營造屋舍修葺如故,後去官宇再作帝所居室等。
阿計替因火焚損一臂,不可持揚。
少帝因火變,亦疾二指不可屈伸。
或日天大風,晝瞑不見人物,天雨稗子如豆,地深數寸不知何來,彼人亦有磨而作食者。
大火之後,非此不可養人,固知造物乘除,自有成理,不可以常理測也。
或日阿計替曰:此日乃十月一日也,我從二人今已七年,何時後還燕京,得見父母。
今天漸寒,衣袂又無,大火之後為之奈何。
忽聞有新差同知到官,乃一北胡人,坐于庭上,引二帝至庭下,呼阿計替曰:朝廷令汝監守趙某今已七八年,前日大火起,莫是有生事如此煞好公事。
呼左右鞭背三十。
阿計替叫呼不已,乃赦之。
自此阿計替不後親迎二帝,每對彼人,則佯大罵。
或日新差至者,命酒肉坐于庭上,若宴飲狀,半醉。
有一奴自外突入,手持刀徑升庭休新主者,斷其首。
呼衆曰:我有父曰遂碎,因小過為他所殺,有母又為他所私,我又日受鞭笞不能堪,母自屏後出。
持刀入室盡殺其老幼。
二十馀人自外入,又執其母并奴,斷其首而去。
内中有一人雲:我本不至此,緣趙某父子在此,我等自燕京五千馀裡遠來至此,遭此毒害,今日若不殺滅趙某父子,則他是不無損害乎人,則我等亦無由回京。
今乘亂而殺之,官家亦不罪我。
帝自室中聞之,祝曰:死且不怨,但免兵為幸。
二十馀人欲向帝室,有一人或止之曰:不可。
若殺之,我等安敢歸燕京?莫若分十馀人持雙首以達西明州。
次日有一胡人引阿計替至室前相謂曰:昨日非我勸止,汝與我衆人皆死。
是日阿計替之子并其婦,并為人所殺,不知是何人,蓋乘其亂也。
阿計替先以其婦殺其弟,故其婦又為人殺之。
二帝緣前夕之亂驚悸愈不安,二帝神情不安,有如風疾。
或日秋至,阿計替共将羊尾衆緝命胡婦織以成服,稍可禦寒,而二帝每起居聞高聲大呼,必震驚失措以為人将害己。
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上供,然亦時時親來視帝。
是歲中亦如常年,掘土坑以居,飲食或有或無。
具載在前。
天輔十七年,宋紹興四年,歲在甲寅,或日金主生辰已過,例有少酒肉,不數日間,有虜人數輩盡白衣,以布纏頭,且白帝曰:金國皇帝已歸天。
命左右及市民并二帝,并以白衣纏首。
且雲曰:二月十八日歸天,立太子完顔為君即位,改元天眷,有赦到此,時亦得少緩。
或日傳金主已葬訖。
新天子以兵五萬,發二太子往湖南取地界去也。
先皇谥曰:至聖文武大德聖皇帝,朝号太宗。
或日有人走報主者,雲岐王到來,請出城迎接。
良義岐王至坐庭上,二帝自窗外望之堂堂然。
有人立室前曰:此完顔亮。
良久使人引二帝至庭下面責曰:汝南國人無道,勞我師徒連年不息,殺盡江南人,取盡江南地,卻來與你理會未晚。
呼左右曰:且牽去牢固防護。
或曰有衆人稱今朝十月一日,上皇感泣謂少帝曰:不見天宇八年矣,今視此身恐去死不遠,難以複去中原,汝直壯年,可以勉強以祖宗基業為念,思雪父母之仇。
汝與九哥二人兄弟共之。
言訖,二帝并泣下不止。
自此上皇又耳聩行步不前,終日伏在土塌而已。
或日雪深數尺,有天使乘馬過五國城,自宣言北國皇帝已滅南宋,立劉皇帝為君,南朝人已為大軍驅迫入海矣。
帝泣下移時不止,相謂祖宗二百年之統緒,滅于吾父子之手,為萬世笑,踵迹懷愍不若矣。
天眷二年正月初,有百姓扶老攜幼至五國城者數百人,皆曰由燕京到此悉有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