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萬九千七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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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錄 竊憤錄 天輔十五年,宋紹興二年,歲在壬子,或見帝在禦街衢間,内有一老叟自稱亦是京師人。

    與上皇話舊,雲:天城陷日為虜流移到此,見上皇每每相對泣下。

    又言正月無夕鳌山風景。

    于門下金盞賜酒,相持大哭,偶城中主者年老胡官乘馬遇其前,怒曰:安可放他于是處,乃以鞭犯上皇背,少帝亦遭此辱,老叟皇服亦遭笞擎十餘。

    遂令左右複引二帝入小室閉門,自此不容出入,無複到街衢。

    或日監守者阿計替曰:今日此城主老胡官已死矣,可再出遊,不妨縱步。

    人民無敢與帝語者,亦無敢供饋食者,問其前日老叟,則雲死矣。

    至人靜處。

    阿計替于懷中出片紙,上書紹興二字示帝,曰:且喜江南漸平,以淮為界矣。

    帝曰:紹興者何?阿計替曰:南朝皇帝年号。

    又曰:間之相殺尚未十分定。

    恐南朝能複河南河北之地矣。

    帝曰:我在此思之惟乞死矣。

    何瞰更論此事。

    或曰:五國新城同知到。

    即金虜太守也。

    名曰瓜歐,自燕京來,乃一少胡,列侍妾數人坐庭上,二帝于庭下語之,賜酒肉曰:此地去燕京稍遠,可以保護。

    自屏後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

    婦人出拜,已衣胡服。

    二帝不能識之,乃雲記得父是今上官家弟,不知為何王名位,自此稍得其夫婦相顧,頗緩枸禁。

    或日有牌使至五國城,宣北國皇帝敕曰:契勘皇後趙氏,已廢為庶人賜死。

    今瓜歐妻趙氏,是庶人親妹。

    及統國不律介妻,亦是庶人親妹,并合賜死。

    令瓜歐夫妻拜命訖。

    婦人泣下如雨,其夫亦淚下。

    牌使遣人以棒敲殺之,取其首去,且戒瓜歐夫婦數日不止。

    自此複拘二帝如前,又戒阿計替善監視,且不知廢後之由。

    或日阿計替得所聞事白帝曰:先是南朝肅王女為郎主妻,前日因妒忌已殺之,又以荊王女為妃,生一男生一女,今已立為皇後,因在宮中與郎主奕蓁,言語犯之,郎主厲聲曰:休道我敢殺趙妃也。

    敢殺趙後,後泣下而起,衣冠待罪。

    金主怒不已,送入外羅院即宮掖間所囚也。

    内侍雄喝利者,又谮後有私于人,又有怨言,又與韋夫人密語殿内。

    言訖泣下。

    每月朔望焚香南面再拜,似此言二十餘事。

    金主遂大怒,賜死外羅院,以至與後族屬。

    為燕京官妻十餘人,并賜死,故及瓜歐之妻也。

    自趙之死,上皇因拘系日急,又慮朝廷不測,乃絞衣成索,經梁柱間欲自盡。

    少帝覺而持下,泣曰:不可如此,且臣子不孝無道,緻君父于若此。

    陛下求死,臣何容于世,為萬世罪人矣。

    監者或知之者,以湯見飲。

    自此不能食者數日,日既困憊。

    雖便溺之往,少帝從行,況室中隻可容二人。

    臨近則護送所止,監者阿計替則時以寬容見勉,終不能食。

    日久卧室中土幾上,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饋之,雲此中無藥物。

    有疾者隻煎此木作湯飲之自愈。

    其不雲木者,初生無枝葉,暗地中生,城北最盛。

    天氣晴和,則掘地求之,色如枯楊柳,木小如筋,蔓延數十步,屈曲而生。

    上皇服之少定,又雲此木可以占病之吉兇。

    初煎沸湯數次之間,其子浮者病即愈。

    沉者即死。

    半沉浮者病久不愈。

    或日天氣凝冱,天雨雹大者如雞子,小者如彈子,盈地數寸,百鳥皆死,人避之不及亦有少損。

    是日阿計替有疾,語不出口,昏默困卧。

    少帝憂之,令監守求不雲木,帝手自煎湯有木浮于湯面如旋轉狀不止。

    帝自持令阿計替服之。

    是夜出汗如雨,遂無馀疾。

    是歲郎主以賜到布帛等,但冬月極寒,必居土坑中容身以避寒氣。

    天輔十六年春正月間,金主生辰不賜酒肉,雲郎主以疾免宴,或雲郎主已歸天,或雲皇孫即位,流聞不一。

    元宵亦不放燈。

    後一日大雪,有雷雹。

    俄頃雪止日蝕,天地晦暗,經夕乃複。

    或曰天氣大和。

    阿計替曰:今日寒食節,北國例并祭光祖燒紙錢,埋肉脯,遊賞外各在水際。

    或為主者所戒,不敢放二帝出外觀之。

    是日城中大火,屋宇焚蕩皆盡,死者六十馀人。

    護衛人亡失大半,阿計替左肩臂亦靡亂,鬓發皆焦。

    帝所居室燒及大半,帝與上皇因火勢甚,手搭其窗,窗折身體亦有傷,衣服皆焦。

    二帝相謂曰:初見火起時,言願死于火中,及至火至室前,如有人扶掖而出,并不犯折窗之事。

    是日飲食都無,後數日或定。

    或日有甲兵至,自言從西明州來,知此處有火,故來救援。

    斫采林木營造屋舍修葺如故,後去官宇再作帝所居室等。

    阿計替因火焚損一臂,不可持揚。

    少帝因火變,亦疾二指不可屈伸。

    或日天大風,晝瞑不見人物,天雨稗子如豆,地深數寸不知何來,彼人亦有磨而作食者。

    大火之後,非此不可養人,固知造物乘除,自有成理,不可以常理測也。

    或日阿計替曰:此日乃十月一日也,我從二人今已七年,何時後還燕京,得見父母。

    今天漸寒,衣袂又無,大火之後為之奈何。

    忽聞有新差同知到官,乃一北胡人,坐于庭上,引二帝至庭下,呼阿計替曰:朝廷令汝監守趙某今已七八年,前日大火起,莫是有生事如此煞好公事。

    呼左右鞭背三十。

    阿計替叫呼不已,乃赦之。

    自此阿計替不後親迎二帝,每對彼人,則佯大罵。

    或日新差至者,命酒肉坐于庭上,若宴飲狀,半醉。

    有一奴自外突入,手持刀徑升庭休新主者,斷其首。

    呼衆曰:我有父曰遂碎,因小過為他所殺,有母又為他所私,我又日受鞭笞不能堪,母自屏後出。

    持刀入室盡殺其老幼。

    二十馀人自外入,又執其母并奴,斷其首而去。

    内中有一人雲:我本不至此,緣趙某父子在此,我等自燕京五千馀裡遠來至此,遭此毒害,今日若不殺滅趙某父子,則他是不無損害乎人,則我等亦無由回京。

    今乘亂而殺之,官家亦不罪我。

    帝自室中聞之,祝曰:死且不怨,但免兵為幸。

    二十馀人欲向帝室,有一人或止之曰:不可。

    若殺之,我等安敢歸燕京?莫若分十馀人持雙首以達西明州。

    次日有一胡人引阿計替至室前相謂曰:昨日非我勸止,汝與我衆人皆死。

    是日阿計替之子并其婦,并為人所殺,不知是何人,蓋乘其亂也。

    阿計替先以其婦殺其弟,故其婦又為人殺之。

    二帝緣前夕之亂驚悸愈不安,二帝神情不安,有如風疾。

    或日秋至,阿計替共将羊尾衆緝命胡婦織以成服,稍可禦寒,而二帝每起居聞高聲大呼,必震驚失措以為人将害己。

    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上供,然亦時時親來視帝。

    是歲中亦如常年,掘土坑以居,飲食或有或無。

    具載在前。

    天輔十七年,宋紹興四年,歲在甲寅,或日金主生辰已過,例有少酒肉,不數日間,有虜人數輩盡白衣,以布纏頭,且白帝曰:金國皇帝已歸天。

    命左右及市民并二帝,并以白衣纏首。

    且雲曰:二月十八日歸天,立太子完顔為君即位,改元天眷,有赦到此,時亦得少緩。

    或日傳金主已葬訖。

    新天子以兵五萬,發二太子往湖南取地界去也。

    先皇谥曰:至聖文武大德聖皇帝,朝号太宗。

    或日有人走報主者,雲岐王到來,請出城迎接。

    良義岐王至坐庭上,二帝自窗外望之堂堂然。

    有人立室前曰:此完顔亮。

    良久使人引二帝至庭下面責曰:汝南國人無道,勞我師徒連年不息,殺盡江南人,取盡江南地,卻來與你理會未晚。

    呼左右曰:且牽去牢固防護。

    或曰有衆人稱今朝十月一日,上皇感泣謂少帝曰:不見天宇八年矣,今視此身恐去死不遠,難以複去中原,汝直壯年,可以勉強以祖宗基業為念,思雪父母之仇。

    汝與九哥二人兄弟共之。

    言訖,二帝并泣下不止。

    自此上皇又耳聩行步不前,終日伏在土塌而已。

    或日雪深數尺,有天使乘馬過五國城,自宣言北國皇帝已滅南宋,立劉皇帝為君,南朝人已為大軍驅迫入海矣。

    帝泣下移時不止,相謂祖宗二百年之統緒,滅于吾父子之手,為萬世笑,踵迹懷愍不若矣。

    天眷二年正月初,有百姓扶老攜幼至五國城者數百人,皆曰由燕京到此悉有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