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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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骼及皮膚來推斷年齡;其次,這兩具屍骨的身高方面,也大緻吻合信代和禮子的身高。
另外,頭蓋骨可用黏士代替肉,讓它複原成原來的模樣。
如此,每個人的長相也就大緻确定了。
還有血型比對也使得辨認更加确定,不過最有決定性的,是這六具屍體的腳部骨骼以及腳趾的形狀,都能很明顯地看出她們生前都是芭蕾舞者。
詳細的情形我雖然不太了解,不過,由于芭蕾舞者都是踮着腳尖跳舞的,所以足趾當然也會變形了,腳部的骨骼大概也和一般正常人不大一樣吧!再說,要在當時找到和她們同齡,又都跳芭蕾舞的少女,恐怕全日本都找不到。
當然當時全國各地也有十餘歲少女失蹤、請求協尋的案子,若說死者是其他人的可能性完全是零,未免有點奇怪。
但是若隻是為了要殺掉她們,而花功夫要她們長時間練舞,把腳趾骨弄成變形,實在太匪夷所思。
總之,綜合上述的限定條件,大約可以肯定這六具屍體,九成九就是梅澤家的小姐們吧!”(圖四圖五) “有道理!” “還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就是她們到彌彥旅行時,免不了要帶點随身衣物吧?可是,卻沒有發現這類東西,隻有屍體,這點或許是非常重要的線索。
還有,我要再說一遍,知子的死亡推定時間是昭和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到九點之間。
根據前面說過的理由,這個時間也可以當作其他五個人的死亡推定時間。
雖然也有些書或調查報告書上,把這五人的死亡推定時間寫成四月初,可是這些大可不必管。
” “認為其他五人的死亡時間,和知子一緻的,是否隻是來自你剛才所說的理由呢?” “對。
後來才發現的屍體,因為發現得晚,基本上已經很難推斷正确的死亡時間,隻能用推測的。
尤其是信代及禮子,更可以說根本推斷不出正确的死亡時間。
據法醫說,屍體隻要放置一年以上,就難免出現判斷錯誤的情況。
更何況有人習慣把死亡時間說得長一點,有人習慣說得短一點,另外,屍體棄置的狀态會影響腐敗的程度,當然也會影響死亡時間的判斷。
再舉個别的例子說:兇手在夏天殺了人,卻故意讓屍體換上冬天穿的棉袍,結果推斷死亡時間時,可能就相差半年之久。
好了,我的說明到這裡全部結束了。
” “還有不在場證明呢?所有出現的人物在三月三十一日下午的不在場證明呢?或許這個命案根本是為了集體屠殺。
制作阿索德的事情,隻是一種掩飾行為。
也許梅澤平吉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引來殺身之禍。
不過,要是提到對梅澤家有不滿的人,第一個被想到的,就是平吉的前妻多惠了!” “但是從不在場證明來看,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因為多惠每天的例行工作,就是守着櫃台,照顧煙攤的生意。
姑且不論平吉被殺的時間是深夜,在一枝遇害的時間,或者六名少女遇害的時間裡,附近許多鄰居都言之鑿鑿地說多惠一直坐在櫃台前。
多惠的香煙攤對面,好像是一家理發店;三月三十一日那天,由于生意很清淡,所以理發店老闆看到多惠始終坐在店裡,一直到晚上七點半左右才關上店門,其間隻有偶爾去上個洗手間或做其他雜事。
鄰居說,昭和十一年那一整年,多惠可以說沒有一天不開店。
而且,當時多惠已經四十八歲了,怎麼可能獨自把六具屍體運到全國各地丢棄呢?再說,她也沒有駕照。
更何況,那六名少女之中,還有一個是她自己的親生女兒呢!所以,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來看,多惠都不可能是兇手!” “多惠的不在場證明成立嗎?” “成立。
” “不過,昌子卻由于證據不足而被警方拘留。
平太郎或富田安江呢?他們沒有被拘捕嗎?” “不,他們就算被警察帶走,也不是被拘捕的。
我剛才也說過,那個時代警察隻要認為可疑,就可以帶人了,不像現在,一定要先有拘捕令才能帶走嫌犯。
所以,吉男也被拘留過幾天才對。
一切都看警察高興。
” 禦手洗冷哼了一聲,然後說:“那些笨家夥,能做出什麼好事!” “總之,每個人都有确切的不在場證明。
先說富田母子吧。
三月三十一日那天,梅迪西當然也有營業,所以店裡的女服務生、客人以及朋友們,都能為他們作證。
咖啡店那邊是十點才打烊的。
在開店的時間内,富田安江以及平太郎似乎都不曾離開過三十分鐘以上,而且雖說是十點打烊,因為店裡還有熟人,所以一直聊到快十二點,客人才離開。
當然安江和平太郎也都在座。
其次是梅澤吉男。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一點,他在護國寺的出版社和人見面,一直談到五點多,然後和一名叫戶田的編輯搭電車回到家裡,一起喝酒喝到十一點多。
他的老婆文子,在丈夫回家的下午六點之前,雖然行蹤交代得不夠清楚,不過,五點十分之前,她還和附近的主婦,站在路邊閑聊。
由此看來,這對夫妻的不在場證明,應可成立吧!他們的情況和多惠一樣,六名少女之中,有兩名是他們親生女兒,照理說,他們不可能對女兒下毒,書中的主要人物,除了昌子外,隻有這五個人還沒死,而他們的不在場證明,可以說都很充分。
雖然文子的證據略嫌不足,然而她不但不知道命案現場在哪裡,或許連彌彥的方向也搞不清楚,這麼一來她若犯案,就必須一大早離開東京,由此可見她的話是實話。
再說,這五個人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一一遺棄屍體。
這就是警方所作的結論。
” “所有小說的出場人物都有不在場證明啊。
原來如此,難怪會有兇手是外人的說法。
不過,昌子不是也有不在場證明嗎?” “問題是,為昌子作證的,都是昌子的至親。
再加上那五個人的不在場證明都可以成立,因此急轉直下,昌子的嫌疑随之加重。
更何況昌子所居住的梅澤家的屋子裡,又有砒霜瓶子的問題。
” “哼!如果把床吊上去的假設可以成立,那麼雖然不知道昌子是否隻邀自己的女兒或邀所有人一起參與行動,可是在殺害平吉時,既然沒有殺女孩們滅口的念頭,為何事隔一個月之後,卻又改變主意呢?所以這根本是自相矛盾的。
” “依你看呢?” “先撇開平吉的命案,看看阿索德命案吧!兇手會不會是一個瘋狂的藝術家,他籍着殺害這些少女的行動,得到制作平吉夢寐以求的阿索德材料,然後再秘密地進行了這個瘋狂的行動呢?” “這一部分,就是‘梅澤家占星術殺人案’的最大魅力所在。
有人說阿索德已經制成标本,藏在日本國内的某處,要解開‘梅澤家占星術殺人案’之謎,就必須先找出兇手和阿索德。
阿索德必須放在如本的真正中心點,這是平吉所寫的。
這個遍尋不到的藝術家,既然已照平吉所描述的去做,看來會把已完成的阿索德放在平吉所指定的地點吧!那麼這個日本的中心點在哪裡?尋找犯人有點難,于是有人認為找不到兇手了,所以尋找阿索德就成了最大的目标。
多惠曾經把得到的财産的大部分,做為懸賞金,希望有人能找到阿索德。
可是這筆賞金至今仍然原封不動地放着。
” “等一下,為什麼說找不到兇手?” “咦!你居然還有勇氣出這樣的問題?果然是好樣的,禦手洗兄,我認為沒有必要再說一遍。
因為和阿索德命案有關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呀!再說屍體必須用車載到各地遺棄,然而,自四月起,平太郎每天都在梅迪西露面,昌子又被警方逮捕了,至于吉男嘛,他根本沒有駕照。
剩下的女人也一樣,不論多惠、文子,還是安江,她們不僅沒有駕照,而且也都過着一如以往的日子。
由此看來,我們隻能認為兇手是平吉
另外,頭蓋骨可用黏士代替肉,讓它複原成原來的模樣。
如此,每個人的長相也就大緻确定了。
還有血型比對也使得辨認更加确定,不過最有決定性的,是這六具屍體的腳部骨骼以及腳趾的形狀,都能很明顯地看出她們生前都是芭蕾舞者。
詳細的情形我雖然不太了解,不過,由于芭蕾舞者都是踮着腳尖跳舞的,所以足趾當然也會變形了,腳部的骨骼大概也和一般正常人不大一樣吧!再說,要在當時找到和她們同齡,又都跳芭蕾舞的少女,恐怕全日本都找不到。
當然當時全國各地也有十餘歲少女失蹤、請求協尋的案子,若說死者是其他人的可能性完全是零,未免有點奇怪。
但是若隻是為了要殺掉她們,而花功夫要她們長時間練舞,把腳趾骨弄成變形,實在太匪夷所思。
總之,綜合上述的限定條件,大約可以肯定這六具屍體,九成九就是梅澤家的小姐們吧!”(圖四圖五) “有道理!” “還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就是她們到彌彥旅行時,免不了要帶點随身衣物吧?可是,卻沒有發現這類東西,隻有屍體,這點或許是非常重要的線索。
還有,我要再說一遍,知子的死亡推定時間是昭和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到九點之間。
根據前面說過的理由,這個時間也可以當作其他五個人的死亡推定時間。
雖然也有些書或調查報告書上,把這五人的死亡推定時間寫成四月初,可是這些大可不必管。
” “認為其他五人的死亡時間,和知子一緻的,是否隻是來自你剛才所說的理由呢?” “對。
後來才發現的屍體,因為發現得晚,基本上已經很難推斷正确的死亡時間,隻能用推測的。
尤其是信代及禮子,更可以說根本推斷不出正确的死亡時間。
據法醫說,屍體隻要放置一年以上,就難免出現判斷錯誤的情況。
更何況有人習慣把死亡時間說得長一點,有人習慣說得短一點,另外,屍體棄置的狀态會影響腐敗的程度,當然也會影響死亡時間的判斷。
再舉個别的例子說:兇手在夏天殺了人,卻故意讓屍體換上冬天穿的棉袍,結果推斷死亡時間時,可能就相差半年之久。
好了,我的說明到這裡全部結束了。
” “還有不在場證明呢?所有出現的人物在三月三十一日下午的不在場證明呢?或許這個命案根本是為了集體屠殺。
制作阿索德的事情,隻是一種掩飾行為。
也許梅澤平吉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引來殺身之禍。
不過,要是提到對梅澤家有不滿的人,第一個被想到的,就是平吉的前妻多惠了!” “但是從不在場證明來看,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因為多惠每天的例行工作,就是守着櫃台,照顧煙攤的生意。
姑且不論平吉被殺的時間是深夜,在一枝遇害的時間,或者六名少女遇害的時間裡,附近許多鄰居都言之鑿鑿地說多惠一直坐在櫃台前。
多惠的香煙攤對面,好像是一家理發店;三月三十一日那天,由于生意很清淡,所以理發店老闆看到多惠始終坐在店裡,一直到晚上七點半左右才關上店門,其間隻有偶爾去上個洗手間或做其他雜事。
鄰居說,昭和十一年那一整年,多惠可以說沒有一天不開店。
而且,當時多惠已經四十八歲了,怎麼可能獨自把六具屍體運到全國各地丢棄呢?再說,她也沒有駕照。
更何況,那六名少女之中,還有一個是她自己的親生女兒呢!所以,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來看,多惠都不可能是兇手!” “多惠的不在場證明成立嗎?” “成立。
” “不過,昌子卻由于證據不足而被警方拘留。
平太郎或富田安江呢?他們沒有被拘捕嗎?” “不,他們就算被警察帶走,也不是被拘捕的。
我剛才也說過,那個時代警察隻要認為可疑,就可以帶人了,不像現在,一定要先有拘捕令才能帶走嫌犯。
所以,吉男也被拘留過幾天才對。
一切都看警察高興。
” 禦手洗冷哼了一聲,然後說:“那些笨家夥,能做出什麼好事!” “總之,每個人都有确切的不在場證明。
先說富田母子吧。
三月三十一日那天,梅迪西當然也有營業,所以店裡的女服務生、客人以及朋友們,都能為他們作證。
咖啡店那邊是十點才打烊的。
在開店的時間内,富田安江以及平太郎似乎都不曾離開過三十分鐘以上,而且雖說是十點打烊,因為店裡還有熟人,所以一直聊到快十二點,客人才離開。
當然安江和平太郎也都在座。
其次是梅澤吉男。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一點,他在護國寺的出版社和人見面,一直談到五點多,然後和一名叫戶田的編輯搭電車回到家裡,一起喝酒喝到十一點多。
他的老婆文子,在丈夫回家的下午六點之前,雖然行蹤交代得不夠清楚,不過,五點十分之前,她還和附近的主婦,站在路邊閑聊。
由此看來,這對夫妻的不在場證明,應可成立吧!他們的情況和多惠一樣,六名少女之中,有兩名是他們親生女兒,照理說,他們不可能對女兒下毒,書中的主要人物,除了昌子外,隻有這五個人還沒死,而他們的不在場證明,可以說都很充分。
雖然文子的證據略嫌不足,然而她不但不知道命案現場在哪裡,或許連彌彥的方向也搞不清楚,這麼一來她若犯案,就必須一大早離開東京,由此可見她的話是實話。
再說,這五個人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一一遺棄屍體。
這就是警方所作的結論。
” “所有小說的出場人物都有不在場證明啊。
原來如此,難怪會有兇手是外人的說法。
不過,昌子不是也有不在場證明嗎?” “問題是,為昌子作證的,都是昌子的至親。
再加上那五個人的不在場證明都可以成立,因此急轉直下,昌子的嫌疑随之加重。
更何況昌子所居住的梅澤家的屋子裡,又有砒霜瓶子的問題。
” “哼!如果把床吊上去的假設可以成立,那麼雖然不知道昌子是否隻邀自己的女兒或邀所有人一起參與行動,可是在殺害平吉時,既然沒有殺女孩們滅口的念頭,為何事隔一個月之後,卻又改變主意呢?所以這根本是自相矛盾的。
” “依你看呢?” “先撇開平吉的命案,看看阿索德命案吧!兇手會不會是一個瘋狂的藝術家,他籍着殺害這些少女的行動,得到制作平吉夢寐以求的阿索德材料,然後再秘密地進行了這個瘋狂的行動呢?” “這一部分,就是‘梅澤家占星術殺人案’的最大魅力所在。
有人說阿索德已經制成标本,藏在日本國内的某處,要解開‘梅澤家占星術殺人案’之謎,就必須先找出兇手和阿索德。
阿索德必須放在如本的真正中心點,這是平吉所寫的。
這個遍尋不到的藝術家,既然已照平吉所描述的去做,看來會把已完成的阿索德放在平吉所指定的地點吧!那麼這個日本的中心點在哪裡?尋找犯人有點難,于是有人認為找不到兇手了,所以尋找阿索德就成了最大的目标。
多惠曾經把得到的财産的大部分,做為懸賞金,希望有人能找到阿索德。
可是這筆賞金至今仍然原封不動地放着。
” “等一下,為什麼說找不到兇手?” “咦!你居然還有勇氣出這樣的問題?果然是好樣的,禦手洗兄,我認為沒有必要再說一遍。
因為和阿索德命案有關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呀!再說屍體必須用車載到各地遺棄,然而,自四月起,平太郎每天都在梅迪西露面,昌子又被警方逮捕了,至于吉男嘛,他根本沒有駕照。
剩下的女人也一樣,不論多惠、文子,還是安江,她們不僅沒有駕照,而且也都過着一如以往的日子。
由此看來,我們隻能認為兇手是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