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于修中國通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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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也,今人謂莽以經儒懷抱政治主張,故欲代漢以行其政策,雖陟位未久,主張失敗,然其理想與志願,亦足以大暴于天下後世,不可與曹操、司馬懿之徒并論也。

    此說恐未盡然。

    政治主張是一事,其人是否為私人權利,而緣飾經術以自文,則又一事也。

    莽未得勢時,淳于長方以外親遇寵,常代王根輔政。

    莽心害長寵,因誣陷之于王根。

    根信之,命白太後。

    長由是得罪,莽遂代根為大司馬。

    長本佞幸,不足道。

    而莽之所以自進者,亦太卑劣矣。

    莽為人陰險,務以詐僞牢籠士大夫。

    莽篡位前,天下上書頌莽功德者,動以數萬計。

    豈皆贊同其主張者哉?得毋與袁世凱之籌安會及乞丐請願團等相類耶?班書稱莽既不仁,而有佞邪之材,遭漢中微,王後為之宗主,故得肆其奸慝成篡盜之禍。

    雖複及身誅滅,而其污風所煽,已開操、懿之端矣。

     莽既竊位,盡更漢制。

    莫可注意者,唯禁民買賣田及奴婢二事耳。

    莽诏曰:“古者,設廬井八家,一夫一婦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

    &hellip&hellip秦為無道&hellip&hellip壞聖制,廢井田,是以兼并起,貪鄙生,強者規國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

    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制于民臣,颛斷其命。

    奸虐之人因緣為利,至略賣人妻子,逆天心,悖人倫,謬于&lsquo天地之性人為貴&rsquo之義。

    &hellip&hellip今更名天下田曰&lsquo王田&rsquo,奴婢曰&lsquo私屬&rsquo,皆不得買賣。

    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裡鄉黨。

    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

    敢有非井田聖制,無法惑衆者,投諸四裔,以禦魑魅。

    ”莽禁不得買賣田及奴婢,不可謂非善政,然莽竟敗亡。

    想其田地分配法,必未得當。

    後世生齒過繁,欲複古井田制,計口授田。

    使人皆得力耕而食,無紛擾之患。

    此事談何容易哉!曆代言井田者衆,而卒莫能行。

    其事誠難,而執政者安于苟且,不求切實辦法,則亦不得辭其咎也。

    餘以為莫若仿井田之意,而行限田之法。

    凡地主有田者,其最多率以若幹為限。

    過此,則嚴罰不稍貸。

    既杜兼并之患,而又必廣副業之益,嚴遊惰之律。

    如此,則地利均,人力盡矣。

    明季,海中介嘗令貧民搶奪富人田。

    華亭相國家之田亦被奪。

    當時病其嚴酷。

    然勢家盛行兼并,非貧民相率起而奪之,彼又烏肯讓産耶?莽之亡,非井田不可行,必行之未得其宜。

    又莽好緣飾六經,紛更制度,矜己而自便,諸不利民者多。

    小人緣為奸利,莽益作僞日拙,矯符命以誣天欺衆,雖欲勿亡,得乎?然莽之所為,畢竟非操、懿之徒所可及。

    世衰,則為惡者亦愈卑下,是可歎也。

     光武以文儒創業。

    既即大位,其政術亦上師文帝,參老氏之術。

    匈奴驕恣,馭以寬容。

    遠方貢獻,或卻而不受。

    一以撫綏内部為務。

    自新莽末年,海内寇盜蜂起,皆失業之民也。

    光武才起數年,即平定天下。

    雖乘人心思漢之勢,然全國失業之衆,既成寇盜,未知何以安集。

    中家亦不詳其所以。

    王船山先生嘗論此事,以為光武首征卓茂謹厚之吏,大底極力整饬吏治,使良吏散布郡縣,以恺誠之心,收招流亡,為謀生理。

    民得安生樂業,而社會固如磐石矣。

    船山所見甚是。

    今日民無死所,而舉世莫知吏治之為急。

    空言訓政,不究其實,雖外寇不來,亦何以為國乎? 漢承秦氏,易列國之局而為郡縣,天子與兆民懸絕。

    所以與民親接,而悉其患害,相與提挈,以謀福利者,唯在郡縣長吏。

    故昭帝常曰:“與我共天下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此深知治本之言也。

    漢世郡縣制度與守令登庸及獎進等法,猶略可考見。

    修史者,宜詳著于篇。

     自古代初期,已重工商業。

    春秋戰國之世,商賈百工,尤為發達。

    工商相因者也。

    商業盛,則工業進步可知。

    然吾國自周代開基,其政策已是重農抑工商。

    周公《七月》之詩,詠歌農事艱難,以明王業之本,而于工商不及焉。

    又始禁奇技奇器,見《王制》等。

    蓋輯錄周公成法,下逮東周,學者思想,猶有以創造機械為戒。

    如莊子“有機事者必有機心”雲雲。

    以不貴難得之貨,為理民之上策。

    如老子。

    儒家如《易·系傳》,雖提倡制器尚象,利用宜民,與道家思想相反,然在孟子,則因惡壟斷而有重農抑工商之傾向。

    觀其談生産,皆不外農桑漁畜而已。

    商鞅以法家治秦,尤以重農賤商為政策。

    商賤,則工藝不振可知也。

    漢興,一秉周秦遺策。

    諸帝勸農之诏,皆以農為天下之本,屢言之而不厭。

    又常減租輕徭,以慰安之。

    設三老孝弟力田等鄉官,以督厲之。

    其所以謀農事發展者,無微不至。

    獨于工商,則特加抑焉。

    始禁賈人毋得衣錦繡绮縠絺纻,操兵乘騎馬。

    其後又禁毋得為吏。

    桓寬為漢世政論大家,亦以工商盛而本業荒為可慮。

    本業,謂農也。

    昔在上世,特别注重器用創作。

    故唐、虞時,有共工之官,謀工藝改進。

    周人雖輕工藝,然但禁淫巧而已。

    至常用必需之具,亦校其工楛,毋令失壞。

    《周官·考工》有記,可見其不全忽略也。

    漢世竟無綜核百工藝事之官,忽視工業如此,蓋與其抑商政策為一貫的精神。

    然冶兵器與治宮室者,尚有專官典其事。

    則其武功所由盛,而建築術亦有可觀也。

    要之,重農抑工商,不獨兩漢為然,自漢以後,累代恒以此為傳統政策。

    吾國人有反科學的精神,亦可于此等政策見之。

    然至清末,則已稍變趣向。

    現時論政者,猶有鄉村建設與發展都市之兩大潮流,相持而若不相容。

    言鄉建者,近于重農。

    言都市發展者,注意提倡工商。

    實則民生以食為天,工商必資原料。

    古人以農為本業,實有理由。

    況神州大陸為天然農業之國,傳統的重農政策,亦非出自偶然。

    但今日世界大通,科學昌明,物質文明日益發達,利用厚生,不能專仰一國之農産。

    工為制造,商通滞積,大地交通,而工商業的文明遂啟焉。

    此乃自然趨勢,非可以一國政策之力,從而遏之也。

    今後改造鄉村,振興農業,雖仍為不可易之政策,但工商業之提倡,實至急而不容緩。

    前年有吳君者,發表一文,明發展都市的重要,甚為時人所稱許。

    不悟吾國今日,都市非不曾發展也,隻是外人以其工商業來發展于吾之都市,以吸取吾鄉村血汗。

    吾今日急切問題,乃在如何能自振興工商業,以自力發展都市。

    吳君似未見及此,而時賢亦若未計慮及此者,是可怪也。

     吾國人工商業的天才,自昔有可驚者。

    如古代陶器等制品,精工古雅,僅存于今者,猶可想見其概。

    絲織品之美,尤斐然可觀也。

    絲綢之行于遠方,或在漢以前也。

    惜奇器之被禁絕者,今不可考見。

    而墨子作木鸢即飛機之始,猶載故籍。

    其作法惜不傳,必為奇技無疑也。

    商業在上古之情形,雖不可征,其在漢世,則民俗趨商,殆非法令所可抑絕。

    《漢書·地理志》所稱,秦地富人,商賈為利,周俗之失,喜為商賈。

    陳人誇奢,上氣力,好商賈。

    魯俗儉啬,愛财,趨商賈。

    粵地近海,中原往商賈者,多取富。

    王符《潛夫論》曰:“今舉俗,舍本農,趨商賈。

    牛馬車輿,填塞道路。

    ”據此,則政府雖抑之于上,而人民相率趨之于下。

    其天才之不可遏絕也如此。

    當時商旅出塞外、适異域者必多,惜史家無識,略而不載也。

    又當時商賈在國内者,多以鐵冶緻富。

    如《貨殖傳》所載,蜀之卓氏,本趙之遷虜也。

    程鄭,山東遷虜也。

    宛之孔氏,梁之遷虜也。

    而皆以鐵冶緻巨富焉。

    豪商壟斷利權,國與民交困。

    故桑弘羊、孔僅之徒,始為國家興榷管之利。

    而鹽、鐵、酒諸厚利,皆專之于國。

    武帝四出征讨之費,取給于是。

    桑、孔,真吾國曆史上有數之理财家也。

    然其能濟軍用,而商人不敢反抗者,則以其清廉故耳。

    班氏薄言利之臣,不為弘羊立傳,但略見其事于車千秋等傳中。

    然不言其有貪污淫佚奢侈等事,足征其清白不可誣也。

    此其成功所由,而為後世所莫能及也。

    弘羊政策,足抑國内商人壟斷。

    然國外貿易,猶未講求雲。

     東京之世,光武、明、章,敷揚儒學,表章名節。

    因新莽敗壞士大夫廉恥,故提倡名節以振起之。

    光武優禮隐逸,特征太原周黨、會稽嚴光至京師。

    當黨入見,伏而不谒,自陳願守所志。

    賜帛四十匹,罷之。

    光少與帝同學,帝即位後,物色訪之。

    及至,帝與共寝,以足加帝腹。

    太史奏客星犯帝座。

    光卒不受官,去耕釣于富春山中以終。

    餘如太原王霸、北海逢萌,皆隐居養志。

    霸應征而後歸,萌竟拒征不起,時論以為高潔。

    明帝親臨辟雍,行大射養老之禮。

    禮畢,引諸儒升堂,自為演講。

    諸儒共執經間難于前,都人皆圜橋門而觀聽。

    時皇太子、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孫,罔不受經。

    下至軍校小卒,悉令通《孝經》章句。

    匈奴聞之,亦遣子入學,可謂盛矣。

    章帝寬惠,尊師重學,親詣魯,祀孔子于阙裡。

    又诏諸儒,會議于白虎觀。

    帝親稱制臨決,因成《白虎通》一書。

    又令曹褒依漢舊典,撰次自君主至于庶人冠婚吉兇終始制度為書奏之。

    雖或采及谶記,要以具一代之禮典焉。

    夫三帝崇儒術,獎名節,孜孜如不及。

    宜其學風不變,士修節義,彬彬焉成一代之治矣。

    其後,沖人昏主繼世外戚宦寺亂于前,兇猘大盜恣于後。

    諸名士始終與之抵觸,趨死而不止。

    後世皆稱其節義,以為東京自章帝沒世以後,朝政昏亂,而猶得載祀二百,不至速亡者,黨锢諸公,以死支柱其間故也。

    此說然否,茲且不論。

    然三帝崇獎儒學,躬親講習。

    且自皇太子以下,至于軍校小卒,無不讀經。

    儒學之盛如此,胡為三帝垂殁未幾,朝廷間竟無守經尊道敦節重義之風?戚宦何故乘權?此豈偶然之事?當時朝廷,如有些子正氣存在,何至昏亂如彼?豈儒學不足提倡欤?吾常求其故,而竊歎光武、明帝用心之不誠不正,未足弘敷儒學,而适以自害也。

    光武鑒于新莽之事,欲以名教束士人,則假儒學為工具,非真有得于儒也。

    然光武為人,猶有向善意思。

    明帝察察為能,則虛僞更甚。

    唯章帝長者,而年又不永。

    光武、明帝所尊寵之師儒,則無恥之桓榮也。

    榮拜太子少傅時,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其鄙陋至此。

    明帝尊榮以師禮。

    每言,辄曰太師在是。

    常幸其家,問起居。

    入街下車,擁經而前,撫榮垂涕,良久乃去。

    諸侯、将軍、大夫至榮家問疾者,不敢乘車到門,皆拜床下。

    榮貴顯如此。

    蓋善以佞媚結主知故也。

    夫皇帝崇儒學,而其所崇之師儒乃如此,實乃獎其媚己者。

    儒雲乎哉?垂沒而朝政昏亂,宜矣。

     東京一代,上繼西京,下開六代。

    此誠世運升降之一大關鍵也。

    吾讀史至此,常悠然有感,不适于懷。

    蓋六代之污風頹勢,直至于今,而未有已也。

    而開其端者,厥在東京之世。

    夫東京所以醞釀後之衰因者,何耶?吾求其故,略得數事。

    一曰,思想界愈益貧困也。

    西京二百餘年,思想雖雲凝滞,然承戰國之後,諸子百家,流風餘韻,猶有存者。

    至東京之世,上距戰國已遠,近承西京二百餘年固蔽之餘習,則思想界不唯凝滞,而直患貧困焉。

    王充《論衡》雖時有善言,可以發時俗蒙蔽,然實膚雜無統紀,未可以名學術也。

    史家稱其正時俗嫌疑,然未見其有何所持,可以導人于一個新的方向。

    徒擅雜評,有何足貴?但在東京,則為一代瑰寶。

    充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至謂前世孟轲、孫卿不能過。

    袁山松書曰:“充所作《論衡》,中土未有傳者。

    蔡邕入吳始得之,恒秘玩以為談助。

    其後王朗為會稽太守,又得其書。

    及還許下,時人稱其才進。

    或曰,不見異人,當得異書。

    問之,果以《論衡》之益。

    由是遂見傳焉。

    ”《抱樸子》曰:“時人嫌蔡邕得異書,或搜求其帳中隐處,果得《論衡》,将數卷持去。

    邕丁甯之曰:&lsquo唯我與爾共之,勿廣也。

    &rsquo”夫《論衡》一書,為名士尊重如此,正可見其時思想界之貧困。

    此為衰微之一大因。

    凡人知識缺乏,則其活動的力量亦漸衰退。

    思想是行動的工具故。

    故考察一時代之盛衰者,必精核其時代之思想界果何如。

    此最不容忽者也。

    二曰,黨人尚标榜而逐浮名也。

    西京諸儒,類有醇固重厚氣象;佞曲如公孫宏輩,特少數耳。

    又多能留心當時的實際問題,故有通經緻用之說。

    如桓次公治《公羊春秋》,而推衍鹽鐵之議,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萬言,庶幾究治成一亂家之法。

    其他明經通法律政事,為賢公卿與良吏者,不可勝數,俱詳列傳。

    東京之儒,習經術達治體者,雖未至乏絕,然是時儒士習尚所趨,大湊于結黨标榜,激揚名譽,互相題拂。

    飾行以驚俗取名者衆,而躬行敦重,才堪應世者,殆所罕見。

    郭林宗之徒,浮譽過情,昔人已有彈之者。

    陳仲弓号為重厚,實乃工揣測,藏拙養望,全身遠害,鄉原之雄也。

    父子皆有高名于世,亦可羞已。

    其他名浮于實者,茲不俱舉。

    雖孔北海之高志直情,而猶以才疏意廣,迄無成功,見譏當世,況其餘乎?夫名者,實之賓也。

    士人若競浮名,則其内部生活空虛而無實。

    以此成風,世運焉得不衰?是其所關至大,不可忽也。

    晚世西洋人長處,隻是務實。

    而談西化者,卻不留意及此。

    三曰,朝野習俗,奢淫貪污也。

    王符《潛夫論》曰:“今京師貴戚,衣服飲食,車輿廬第,奢過王制,固亦甚矣。

    且其徒禦仆妾,皆服文組彩牒,牒,□布也,錦繡绮纨。

    葛子升越,葛子布也,出南越。

    筒中女布,犀象珠玉,琥珀玳瑁,石山隐飾,金銀錯镂,窮極麗美,轉相誇咤。

    一飨所費,破終身之業。

    ”謂貴富者一食所費,足破中産之家也。

    豪貴淫侈如此,民衆尤而效之。

    《潛夫論》雲:“今人奢衣服,侈飲食,事口舌而習調欺,或以謀奸合任為業,合任者,合為任俠,猶今結黨為劫盜也。

    或以遊博持掩為事。

    持掩,謂意圖得錢,如今賭博等事。

    婦人不修中饋,休其蟲織。

    ”據此,可見民間風習敝壞。

    又當時喪葬侈僞。

    《明帝紀》雲:“喪貴緻哀,禮存甯儉。

    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為奢靡。

    生者無擔石之儲,而财力盡于墳土;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

    靡破積世之業,以供終朝之費。

    子孫饑寒,絕命于此,豈祖考之意哉?”喪事如斯奢靡,民德之薄可知。

    夫豪貴淫侈,非剝削百姓,耗敝國家,則其珍藏從何處得來?《左雄傳》稱當時吏治之壞雲:“下飾其詐,上肆其殘。

    典城百裡,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

    熊按:令長等皆由朝廷權貴私授,以敲剝為務。

    其選用不遵憲度故常更易。

    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辨為賢能&hellip&hellip髡鉗之戮,生于睚眦;覆屍之禍,成于喜怒。

    視民如寇雠,稅之如豺虎。

    ”熊按:此段話,今人宜省。

    《黃瓊傳》雲,外戚秉權,“豎宦充朝,重封累職,傾動朝廷,卿校牧守之選,皆出其門,羽毛齒革、明珠南金之寶,殷滿其室,富拟王府,勢回天地”。

    其贓污貪冒,若此之極也。

    又當時将領貪污,亦成積習。

    《西羌傳》雲,諸将多斷盜牢禀,私自潤入。

    皆以珍寶貨賂左右。

    上下放縱,不恤軍士。

    士卒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于野。

    将帥貪渎如此,由朝廷戚宦開其端故耳。

    在位者以淫佚奢侈而肆行貪贓,民衆則以奢靡而結聚為攻盜。

    見前引《潛夫論》文。

    俗尚如此,不亡何待?故東京季世,盜賊蜂起。

    天下群牧,各乘機會,擁盜兵而圖不軌,互相慘殺。

    百姓死亡略盡。

    士女淩辱,更無待論。

    雖帝女,亦不免于董卓兇猘之逼焉。

    範史緻慨于天地不仁,誠可痛也。

    夫奢淫貪污之風,從來聖哲,皆所痛戒。

    東京種此惡因,不唯禍流當代,而延及魏晉,遂緻五胡慘變。

    其後如唐,如宋,如明,末世衰亡,又無一不由于此。

    曆史事實,昭昭可按。

    惟奢與貪,習之自上,能令百姓死于剝削,萬事敗于冥冥。

    破損國家,摧傷種類,莫此為甚。

    哀哉生人,自有恒性,胡忍作惡自賤,如斯其甚耶?吾少讀《孟子》,見其諱言利,而不知其心之所以痛也。

    少長,讀王船山先生《通鑒論》,又見其憫衰世之人,沒于權利而不顧族姓之危亡也。

    其文辭,直是字字随淚俱出,而竊病其感傷太過也。

    今忽焉老至,涉曆彌多。

    讀書論世,全憑一副真心,自爾見理分明,感事真切,然後知孟、王諸子所為如彼者,實有所不容己者存也。

    今古學人,辜負大悲心事,可勝痛哉!綜上三因,第一、第二,屬于學風士習之敝,半由于大一統之局既成,思想界以無所與競,而不能不腐;半由于三帝表章名節,天下感發而懷貞徙義者固多。

    其存矜尚之意,标榜以盜虛聲者,亦自是始焉。

    第三曰奢靡貪污,則從安帝以後,罕有令主。

    外戚宦豎,疊竊主權,遂成國敗官邪,神州魚爛之局。

    此中第三,若得繼世有賢君相,轉移風會,即可轉危為安。

    古今本無不可轉移之風會,然而繼漢者為曹氏、司馬氏,肆卑其險,競長頹風,則吾民族國家,欲無衰敗焉,而何可得耶? 東漢之亂,由于外戚宦豎。

    近有某君,教于上庠,以為光武不鑒新室之變,疏于立法。

    《孝明帝紀》雲:“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

    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

    ”據此,則光武鑒王莽移鼎之禍,明立法度,以防外戚。

    某君所雲,殆未深考。

    夫明主開基,莫不定家法朝章,以垂後嗣。

    然繼體昏庸,奸邪得志,則祖宗法度橫遭毀棄,無可如何。

    但光武亦有立法不善之處。

    即鑒于王莽以執政篡位,遂削奪相權,欲使大柄一操之君上。

    卒至庸主不能自持其柄,外戚宦寺竊之。

    其勢浸成,則三公退聽,無可與抗。

    此又光武立法不慎所緻也。

    仲長統《法誡篇》曰:“《周禮》六典,冢宰貳王而理天下。

    春秋之時,諸侯明德者,皆一卿為政。

    爰及戰國,亦皆然也。

    秦兼天下,則置丞相,而貳之以禦史大夫。

    自高帝逮于孝成,因而不改,多終其身。

    漢之隆盛,是唯在焉。

    夫任一人則政專,任數人則相倚。

    政專則和諧,相倚則違戾。

    和諧則太平之所興也,違戾則荒亂之所起也。

    光武皇帝愠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熊按:數世,謂元、成、哀、平四帝也。

    強臣謂王莽。

    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事歸台閣。

    熊按:台閣,謂尚書也。

    自此以來,三公之職,備員而已;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

    熊按:如遇災異,則三公降免也。

    而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親其黨類,用其私人,内充京師,外布列郡,颠倒賢愚,貿易選舉,疲驽守境,貪殘牧民,撓擾百姓,忿怒四夷,招緻乖叛,亂離斯瘼。

    怨氣并作,陰陽失和&hellip&hellip此皆戚宦之臣所緻然也。

    &hellip&hellip又中世之選三公也,務于清悫謹慎,循常習故者。

    是婦女之檢柙,鄉曲之常人耳,惡足以居斯位耶?勢既如彼,選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勳立于國家,績加于生民,不亦遠乎?昔文帝之于鄧通,可謂至愛,而猶展申徒嘉之志。

    鄭通,文帝幸臣也。

    居上傍,戲慢。

    丞相申徒嘉奏事見之。

    罷朝,召通責之曰:&lsquo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

    &rsquo通頓首,出血。

    文帝使人召通,謝丞相曰:&lsquo此吾弄臣,君其釋之。

    &rsquo夫見任如此,則何患于左右小臣哉?&hellip&hellip光武奪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hellip&hellip未若置丞相自總之。

    若委三公,則宜分任責成。

    ”仲氏之論,深達治體。

    夫行政之權,或專于君上,或專于宰相,有統一指揮之效。

    如身使臂,臂使指,則可以為治。

    若分任三公,便有指揮不能統一之嫌。

    莫若總之丞相為得。

    至于不置丞相,而三公又為虛設,竟使國之大柄旁落戚宦。

    斯真大亂之道也。

    又明帝雖号崇儒,而遇士大夫實無禮。

    據《左雄傳》,順帝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傳呼促步,又加以捶撲。

    雄上言:&lsquo九卿位亞三公,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庠序之儀。

    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rsquo”雲雲。

    夫大臣受摧辱如此。

    戚宦得輕視朝廷,而擅威福,亦何足怪!光武、明、章三世,皆君主獨裁,政權未至旁落。

    然既不置相,又不任三公,又摧辱九卿。

    則繼世之主,如非其才,欲政權無旁落戚宦,何可得也?又今委員制,亦有仲長統所謂相倚之失,但事實上仍必總其權于委員長或主席焉。

    仲氏之論,至今無以易也。

     西漢初,匈奴甚強,不奉中朝正朔,又屢侵苦内地民衆。

    自經武帝讨平之後,匈奴始為臣屬,邊境安甯。

    及新室,猶襲前威,匈奴受策命焉。

    至東漢時,匈奴又漸衰。

    南北單于互相攻伐,皆求内屬。

    朝廷以南單于猶忠順,居其衆内地,資給優厚。

    西域諸國,自五帝時,已内屬。

    及至東漢,班超經略西域,前後三十一年,恩威并著。

    嘗遣掾甘英西使大秦,今歐洲東南境,古羅馬帝國。

    抵條支,今波斯西南。

    臨大海,波斯灣。

    英欲徑渡。

    因聞船人言,恐風阻糧絕,乃還。

    班超、甘英,可謂能勤遠略者也。

    東漢時,中朝權威猶盛。

    但内地羌人叛擾,兵連禍結。

    良由朝政不綱,吏治敗壞,軍紀不修,故至此耳。

     前代史書,國以君為主體。

    故于塞外諸國,雖為立傳,而辄曰夷狄。

    今後修國史,自以本家為主體。

    則叙述從前塞外諸國事迹,自當視為一國以内之事。

    如春秋戰國時,各國的文野盛敗,與其對于王朝的或叛或服,都據實叙述。

    但均視為諸夏,且視為共隸于統一的王朝之下,畢竟不是異國異族也。

    今之國史,其叙述從前塞外諸國,亦應采此态度,不當以外患、外夷等等字眼,标立題目。

    唯引用古史事實時,如胡俗及戎胡之性等等詞語,無法避免者,仍從實錄。

    若可減省處,亦不妨減省。

    吾國塞外先民,武力雖多可稱,而文化确實落後。

    未免胡俗,自是實情。

    社會開化有遲早,此不足為吾塞外先民病也。

    《春秋》諸傳,對于吳楚,亦以野悍蠻俗嗤之。

    當時吳楚文化确後于中原諸國。

    史家紀述其習性,自當據實,不能謂其有何偏見也。

    至所以當視為一國者,則亦事實如此,不容歧外。

    朔北獯鬻、猃狁,自上古以來,常服屬中朝。

    匈奴,則兩漢時皆稱臣内屬。

    雖亦時有叛變,要不能以此之故,而視為異國。

    内地又豈少叛變者乎?西北方面,則自上世庸成之代,領地已逾蔥嶺。

    黃帝、堯、舜、大禹數代,聲教廣遠,萬國鹹服。

    至兩漢時,西域五十餘國,包括今中亞細亞、印度等地域。

    皆來内屬。

    盛唐之世亦然。

    西藏、青海及甘、新諸省塞外懸遠之地,曆史上夙為吾國領土。

    《漢史》所謂五十餘國,《唐書》所謂突厥、回纥、吐蕃等等者,無一不受中朝封爵。

    中朝又置都護以監臨之。

    雖有時叛變,則因中朝政教淩夷所緻,要不可以固有的領土,視為外國也。

    東北方面,則九夷在夏朝時已輸誠内向。

    春秋時,孔子且欲往居之。

    漢時烏桓,亦曾受朝命。

    雖叛服不常,要是邊民動擾之性,不能視為外國。

    至如朝鮮、安南、緬甸、暹羅等等,向為藩屬,親昵逾恒。

    若存歧外,亦複無義。

    是知依據事實,國史之體,于叙述從前塞外諸國,當準春秋戰國時所有各國之例,不當以外患、外夷一類字眼,标立題目。

    此乃事實本然,非立意造作而然也。

    史家用字造句,宜知體要,不可胡亂下筆。

    前見一相識雲,新聞記者每不曉事,嘗見其記藏事,文中以中藏相并成詞。

    不知藏之在國内,猶蜀與鄂之在國内也,可曰中蜀、中鄂乎?此說甚是。

    史家亦宜知此意。

    抑吾尤有一說。

    從前塞外諸國,雖舊史有傳,大抵記載兵戎之事為多,此外無甚可述。

    餘以為今後國史,隻于諸國起滅大概及其内屬情事,甄述明白,其人有賢善可嘉者,應予稱揚。

    如不好侵略,又能和其部衆之類。

    至其兵戎之事,可極端省略。

    近人笑廿四史為相斫書,未為谑虐。

    今日學術,門類甚多。

    所必需的知識,亦深苦求之不及。

    若以相斫書,耗人目力精力,甚不合算。

    且此等事迹,亦不能使人有美感,不如極端從略為是。

    人類總以去褊狹、趨和同為進化美事。

    故凡塞外之樂于内向,能去其侵暴之俗,服中原禮樂之化,而擴大團結性者,是國史所應加詳。

    說至此,又觸及一問題。

    吾鄉有馮生者,自新疆還。

    謂新省教育當局及各學校教師,并苦本國曆史無有适當課本。

    餘歎曰:今人治史學者,卻喜在零碎事件上去搜求,又或狂亂去推翻史據,卻莫肯在大體上着想,莫有在急切的問題上注意,不思量什麼是史學的意義和價值。

    邊省的人,受國外的刺激多,所以感覺到激發民族意識,是在曆史學。

    其實曆史課本,邊省更無别樣。

    隻要将古代聖王以來,一切倫理、教化、制度、文物與各時代演變的大概,及曆代模範人物,一一好好發揮出來。

    使邊省青年,少而習之,知道本國文化之所由成,并知道國家的統一日趨鞏固,又知道中華民族由一本而分支,又由分支而合歸一本,團結性日益擴大,加增其共同生活的興趣。

    如此便得了。

     回族之先,在漢時居西域,與藏族即西羌。

    互相交錯。

    當時亦受匈奴侵逼。

    武帝以後,西域諸國恒依賴中朝,以脫匈奴羁轭雲。

     東漢時,吾民族已伏衰象。

    此中有一最大之原因,前未說及。

    其原因維何,即早婚之俗是也。

    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五而嫁,足征其于生理極有研究。

    古人婚嫁以時,其體氣決甚健壯。

    如《禮記》所稱,三十曰壯;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服官政;乃至七十、八十,猶杖于朝,杖于國焉。

    據此,則自五十之年始,正是為國家擔重任、耐繁劇之時。

    人生五十,精力完足,經驗宏富,神智明利,故任政為宜。

    七十、八十,杖朝杖國,則是國有大政,猶備咨詢,非以虛文相酬也。

    可見古人年壽長遠,精氣始終充盛。

    所以文化發達,國力雄厚。

    及至漢代,便有早婚之俗。

    西京宣帝時,王吉上書有曰:“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此等污風,大約至東漢時代又加甚。

    如《魏志·陳群傳》雲:“魯國孔融,才高倨傲,年在群紀之間。

    先與紀友,後與群交。

    更為紀群之父也。

    拜,由是顯名。

    ”孔融年在群紀之間,大約其年與紀猶同行輩,而長于群者亦無幾。

    由此可見紀生群甚早。

    父子間的年齡,相差不甚遠,其早婚可知。

    夫紀,陳太丘子也。

    父子并名高天下,而早婚不知戒也,則其時社會風習可知。

    自漢以後,早婚習為故常,人皆體氣衰薄。

    人民智、德、力等方面,日就衰退。

    凡人體氣盛,則精神易以向上,而智、德、力俱進矣。

    體氣衰,則精神不堪振刷,常易下墜,而智、德、力無可言矣。

    或難曰:公之哲學,非唯心耶,胡為反成唯物?答曰:吾言唯心,非謂唯獨有心也。

    心以對物得名。

    如其無物,心又何存焉?心物本非異體,而勢用有别。

    但心力勝敵,說之以唯。

    然心非離物别有,即待物而顯發。

    故體氣盛,則顯發其心力益強。

    反之則否。

    此自然之驗也。

    若雲以心力主宰乎體氣,如心愈用,則精神愈出;病人體廢,能以心力自振。

    此就人生修養上說,别為一義,非此中所欲論。

    總之,早婚不戒,則民族衰危,無可挽救。

    吾深有感乎此,故鄭重言之。

    東漢以後文人,大抵頹廢的意思多。

    年三十許,便傷老大。

    學業亦難深造。

    聞人言,今日軍政界人,盛年失職後,自身都沒改進,反更隳敗。

    學人三十後,也是一日不如一日。

    官吏都納寵好賄,一切向堕落處行。

    吾見清季許多志士,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