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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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了人類聚積财富的能力。

    除了由于它的存在直接産生的社會分工與分化外,還要求産生管理人員和溝通社會各部門生産的交換人員。

    然而,吏前社會分工與分化并未僅在生産領域中停步,基本上與上述社會生産領域分工與分化同時,又産生了巫師與軍事領袖。

     早已發生的宗教,至公元前三回千年之交,已發展到一定規模。

    紅山文化的壇、廟、塚和仰韶時代晚期大地灣F411帶有地畫的大房子,這類宗教性建築,己表明存在較複雜的宗教禮儀。

    與之相适應,當已存在某種形式的巫師。

    巫師是宗教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從為宗教禮儀由選舉産生的臨時性“業餘”巫師到專業巫師是一個曆史過程。

    至公元首三千年中期,宗教得到進一步發展,産生了質的變化。

    如不計富河文化蔔骨的活,甘肅靈台橋村發現的當是屬于這時期的迄今見到的最早的蔔骨,大墳口文化的用于祭祀的帶有符号的陶尊,以及良渚文化帶有墓葬的祭壇,應是宗教已步入一新階段的标志。

     瑤山良渚文化祭壇具有下列值得注意的現象:1.建築于瑤山山頂,自内而外是用紅、灰和黃褐色斑土鋪墊而成。

    附近無同時期的居住遺迹;2.祭壇南半部有東&mdash&mdash西成行的南、北兩列墓葬,墓列分布範圍與祭壇面積基本一緻:3.墓葬大小及随葬品數量有别,卻都以随葬玉器為主,當不是這文化的普通墓葬;4.玉琮、玉(石)钺隻見于南列諸墓,玉璜及紡輪僅見于北列墓葬。

    推測南列諸墓主人為男性,北列為女性。

     男觋女巫脫離所在群體葬地,集中葬于祭壇,是巫師階層已形成才可能出現的現象。

    女巫一般無瓊,說明男觋地位一般高于女巫。

    這種瓊、钺共為一人的随葬物的現象,和陶寺M3015墓主人同時随葬钺和禮樂器的情況,一緻顯示神、軍權集于一人的事實。

    福泉山T23M2有綜無錢,以及同地的T27M2钺、紡輪共存而無琮的現象,從另一方面說明當時掌握了神權的人,并不一定都握軍權,和某些女性亦能執掌軍權。

     至此,史前時代社會的分工與分化,已具基本規模。

    然而,這一變革并未到此止步,但往後的分工與分仁的曆程,隻是己形成的這一層面的延伸、發展和深化。

     五、早在舊石器時代,我國北方和南方的文化特征就有所不同;同在北方,也有所謂周口店第一地點&mdash&mdash峙峪系和匼河&mdash&mdash丁村系的區别。

    不過由于各地考古發現的不平衡,這種區系的劃分難于準确和取得一緻認識,到新石器時代農業發生後,由于自然地理環境的不同形成了三個巨大的經濟文化區。

    即華中、華南的水田稻作農業經濟文化區,華北和東北南部的旱地粟作農業線濟文化區,東北北部、内蒙古高原、新疆和青藏高原的獰獵采集經濟文化區,這是文化區系的第一次重新組合。

     大約在公元前6500年至前5000年期間,即相當于磁山文化的時期,在三大經濟文化區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若幹地區性的考古學文化。

    地處中原的河南和河北南部有磁山文化或稱磁山裴李崗文化,陝西和甘肅東部有老官台文化,山東有北辛文化,北京地區有上宅文化,内蒙東南和遼西有興隆窪文化,沈陽地區有新樂下層文化,位于長江流域的湖北有城背溪文化,湖南有彭頭山文化等。

     由于農業的繼續發展和人口增殖的加速,到了公元前第四千紀,在一些地區形成了移民墾荒的液潮,從而引起了考古學文化的大傳播以及不同文化間的接觸、影響與融合。

    這種現象在甘肅表現得特别明顯。

    那裡老官台文化和仰韶文化半坡期的西界僅到隴東天水附近,到廟底溝期便大舉西進到甘青邊界,馬家窯期繼續西迸到武威,馬廠期更到達河西走廊西端的走廊,再往後的四壩文化已分布到新疆的東界。

    年蒙古中南部也有類似的情況,那裡因為緯度較高(甘肅是因為地勢較高),因而氣溫較低,百量也相對較少,早期農業沒有傳播到這個地區。

    到仰韶文化的半坡期已有少量農人沿黃河和汾河河谷北上墾荒,到廟底溝期就有更多的農人湧入河套地區,因而在那裡出現了一系列與晉、陝廟底溝期遺存十分相似的遺址。

    在渤海灣,一些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農人從山東半島先後渡海移居到遼東半島,把山東的史前文化傳播到渤海北岸。

    東南沿海史前文化的發展也有類似的情況。

    至于長江流域本來就有較發達的文化,在公元前第四千紀當地新石器時代的農業又有進一步的發展,并且與黃河流域發生密切的文化交流。

    上述憎況使考古學文化分布圖發生了變化,這是文化區系的第二次重新組合。

     大約在公元前第四千紀,各地前後進入龍山時代,此時手工業有了顯著的發展。

    一是銅器的發明,使神州大地上第一次出現了冶金;二是快輪制陶技術的發明,不但提高了生産率,而且使制作蛋殼黑陶那樣精緻的器物成為可能:三是養蠶缫絲和絲織品的出現;四是玉器工藝的大發展。

    此外還有漆器工業和建築業的進步,如普遍使用石灰、土坯和夯築技術等。

    所有這些都需要熟練掌握技術的匠人。

    一種新技術出現後必定有一個推廣的過程,這種推廣的過程必定伴随着一些匠人的流動和相關文化因素的傳播,再者,這些手工業産品既然不是每個人甚至也不是每個公社都能制造的,因而必然會出現較經常的商業交換;有些人不滿足于一般性商業交換,幹脆用武力去掠奪,所以這時武器有較大的改進,也出現了城牆等防禦工事。

    戰争固然會造成破壞,但客觀上也可能促進文化的傳播。

    這是一個大動蕩大改組的時期,考古學文化分布的地圖又發生了變化,這是文化區系的第三次重新組合。

    當戰争的機器進一步發展,征服的地方越來越多,社會向兩極分化,文化區系又将重新組合,那已是文明時代的事情了。

     六、在我國古籍中有許多關于遠古時代的傳說,過去有不少學者進行過研究,徐旭生和童書業先生等還曾進行過系統整理。

    不過那時史前考古學尚未充分發展起來,無法同考古資料進行比照。

    有一些作者想用考古資料印證傳說,又往往牽強附會。

    現在史前考古已有了長足的發展,本身就可以大體複原遠古時代的漫長曆史,傳說資料反而隻起參照的作用。

    若從整理傳說史料本身來說,史前考古資料則已成為不可忽視的最可靠的參照系。

     古代有所謂三皇五帝之說,但具體哪是三皇哪是五帝,則往往有不同的說法。

    要之三皇或類似三皇的說法應屬後人對荒遠古代的一種推想,并非真實曆史的傳說。

    而五帝則可能實有其人其事,所以司馬遷著《史記》時崔直從《五帝本紀》開始,而于工帝以前的曆史則隻字不提。

     五帝說大約形成于戰國時期,但各家所說不盡相同。

    《史記》以黃帝、帝颛項、帝喾、帝堯、帝舜為五帝,也許是司馬遷認為這幾個人的事迹比較可信。

    其實在别的古書上還有許多帝,也不見得都是虛構。

    例如黃帝就是打敗了炎帝和蚩尤之後聲名才顯赫起來的,起碼當時還有一個炎帝。

    隻走後來人用千古一系的思想整理古史,把本來比較複雜的情況簡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