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神話成真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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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這塊風沙區,這時又當何說?
即便是最為&ldquo現代主義&rdquo的基督信仰,對康林紐斯的真正答複,也是同樣的。
即便假定(我始終予以否認),往古之基督信仰隻是神話,那神話也是整件事中(inthewholeconcern)生死攸關而又富于營養的因素。
康林紐斯想讓我們與時俱進。
而今,我們知道時間進到哪裡。
它們流逝了。
而在宗教中,我們發現某種并不流逝的東西。
正是康林紐斯所謂的神話,留下來了;而他所謂的現代思想或活的思想,卻流逝了。
不僅神學家的思想流逝了,而且反神學的思想也流逝了。
康林紐斯的先行者,現在何處?盧克萊修的伊壁鸠魯主義、叛道者尤利安之異教複興運動,現在哪裡?諾斯替教(Gnostics)、亞偉若斯(Averroes)的一元論(monism)、伏爾泰的自然神論(desim),大維多利亞人的教條唯物論,又在哪裡?它們都随時光流逝。
而它們群起而攻之的那個東西卻還在:康林紐斯發現它還在那裡,有待攻擊。
神話(借用他的話來說)活過了其全部捍衛者的思想,也活過了其所有颠覆者的思想。
正是神話,給了它生命。
在現代主義基督信仰中,康林紐斯認為是殘餘的那些成分,恰好是實體(substance):而他當作&ldquo真正現代信念&rdquo的東西,隻是影子(shadow)。
要解釋這一點,我們必須略略細看一下一般意義上的神話(mythingeneral),以及此特定神話(thismythinparticular)。
人類心智(intellect)不可救藥地抽象。
純粹意義上的數學,就是成功思考之範例。
然而,我們所經曆的現實,卻是具體的&mdash&mdash此苦、此樂、此狗、此人。
當我們愛着此人(theman)、受此傷痛(thepain)、享此快樂(thepleasure)的時候,我們不是以理智去領會快樂(Pleasure)、傷痛(Pain)或人格(Personality)。
另一方面,一旦我們開始去領會,具體現實就會淪為實例:我們處理的不再是它們,而是它們所例示之物。
這就是我們的二難:要麼味而不知,要麼知而不味。
說得更準确一些,缺乏此知識,是因為我們&ldquo身在此山”缺乏彼知識,則因為我們置身事外。
作為思考者,我們與所思之物割離;而在品味、觸摸、想望、愛慕、仇恨之時,我們卻不能清楚理解。
思索愈是順暢,我們越是割離;潛入實存(reality)越深,思索越是艱難。
在洞房花燭夜,你不能研究歡愉;悔恨之時,你研究不了悔恨;哈哈大笑之時,不可能分析幽默之本質。
什麼時候,你才會真正知道這些事情?&ldquo隻要我牙不疼,我會就痛苦另寫一章。
&rdquo可是,牙不疼了,關于疼痛你又知道什麼? 對此悲劇二難,神話是一種部分解決。
樂享偉大神話之時,那平素隻能抽象理解的東西,幾乎身臨其境般具體。
比如,我此時試圖理解某種着實抽象的東西&mdash&mdash當我們用推論理性(thediscursivereason)來把捉&ldquo體味到&rdquo的實存(tastedreality),它就會&ldquo即之愈希&rdquo、&ldquo握手已違&rdquo。
或許我已經是越說越糊塗。
可是,如果我向你提起俄耳甫斯(Orpheus)與歐律狄刻(Eurydice),提起他如何拉着她的手卻不能回頭看,回頭一看她就會消失,此時,那僅僅是一個原理的東西,就變得可以想象了。
你或許會回答說,在此之前,你從未将此&ldquo意義&rdquo附加給這一神話。
當然從未。
你此前根本不是在尋找一種抽象意義。
要是你此前這樣做,這一神話對你來說就不是真正的神話,而隻是寓言。
你此前并非在&ldquo知&rdqu
即便假定(我始終予以否認),往古之基督信仰隻是神話,那神話也是整件事中(inthewholeconcern)生死攸關而又富于營養的因素。
康林紐斯想讓我們與時俱進。
而今,我們知道時間進到哪裡。
它們流逝了。
而在宗教中,我們發現某種并不流逝的東西。
正是康林紐斯所謂的神話,留下來了;而他所謂的現代思想或活的思想,卻流逝了。
不僅神學家的思想流逝了,而且反神學的思想也流逝了。
康林紐斯的先行者,現在何處?盧克萊修的伊壁鸠魯主義、叛道者尤利安之異教複興運動,現在哪裡?諾斯替教(Gnostics)、亞偉若斯(Averroes)的一元論(monism)、伏爾泰的自然神論(desim),大維多利亞人的教條唯物論,又在哪裡?它們都随時光流逝。
而它們群起而攻之的那個東西卻還在:康林紐斯發現它還在那裡,有待攻擊。
神話(借用他的話來說)活過了其全部捍衛者的思想,也活過了其所有颠覆者的思想。
正是神話,給了它生命。
在現代主義基督信仰中,康林紐斯認為是殘餘的那些成分,恰好是實體(substance):而他當作&ldquo真正現代信念&rdquo的東西,隻是影子(shadow)。
要解釋這一點,我們必須略略細看一下一般意義上的神話(mythingeneral),以及此特定神話(thismythinparticular)。
人類心智(intellect)不可救藥地抽象。
純粹意義上的數學,就是成功思考之範例。
然而,我們所經曆的現實,卻是具體的&mdash&mdash此苦、此樂、此狗、此人。
當我們愛着此人(theman)、受此傷痛(thepain)、享此快樂(thepleasure)的時候,我們不是以理智去領會快樂(Pleasure)、傷痛(Pain)或人格(Personality)。
另一方面,一旦我們開始去領會,具體現實就會淪為實例:我們處理的不再是它們,而是它們所例示之物。
這就是我們的二難:要麼味而不知,要麼知而不味。
說得更準确一些,缺乏此知識,是因為我們&ldquo身在此山”缺乏彼知識,則因為我們置身事外。
作為思考者,我們與所思之物割離;而在品味、觸摸、想望、愛慕、仇恨之時,我們卻不能清楚理解。
思索愈是順暢,我們越是割離;潛入實存(reality)越深,思索越是艱難。
在洞房花燭夜,你不能研究歡愉;悔恨之時,你研究不了悔恨;哈哈大笑之時,不可能分析幽默之本質。
什麼時候,你才會真正知道這些事情?&ldquo隻要我牙不疼,我會就痛苦另寫一章。
&rdquo可是,牙不疼了,關于疼痛你又知道什麼? 對此悲劇二難,神話是一種部分解決。
樂享偉大神話之時,那平素隻能抽象理解的東西,幾乎身臨其境般具體。
比如,我此時試圖理解某種着實抽象的東西&mdash&mdash當我們用推論理性(thediscursivereason)來把捉&ldquo體味到&rdquo的實存(tastedreality),它就會&ldquo即之愈希&rdquo、&ldquo握手已違&rdquo。
或許我已經是越說越糊塗。
可是,如果我向你提起俄耳甫斯(Orpheus)與歐律狄刻(Eurydice),提起他如何拉着她的手卻不能回頭看,回頭一看她就會消失,此時,那僅僅是一個原理的東西,就變得可以想象了。
你或許會回答說,在此之前,你從未将此&ldquo意義&rdquo附加給這一神話。
當然從未。
你此前根本不是在尋找一種抽象意義。
要是你此前這樣做,這一神話對你來說就不是真正的神話,而隻是寓言。
你此前并非在&ldquo知&r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