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進步是否可能:論福利國家之情願為奴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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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問題,每個人都可置喙其間。

    可是治療,隻能藉其成功幾率來評判;一個技術問題,隻有專家可置喙其間。

    這樣一來,罪犯就不再是個人(person),不再是權利與義務之主體(subject),而隻成為社會可對之加工的一個客體(object)。

    希特勒如何對待猶太人,大體如此。

    他們是客體;殺死他們不是因為其罪無可赦(illdesert),而是因為,根據他的理論,他們是社會病竈。

    要是社會可以随意修理(mend)、重鑄(remake)或銷煉(demake)人,那麼它所随之意,當然既可能是人道,也可能是殺機。

    其間雖有重要不同,但是,無論哪條路,統治者(ruler)都成了業主(owners)。

     注意看,對待&ldquo犯罪&rdquo的人道态度如何實施。

    要是犯罪隻是患病,為什麼要對犯罪和患病區别對待?除了專家,又有誰能診斷病症?有個心理學派,認為我的宗教信仰是神經症。

    要是這一神經症給政府帶來不便,我被迫接受強制&ldquo治療&rdquo,什麼又能阻止?治療可能令我痛苦;醫療往往如此。

    可是,去問&ldquo我做了什麼讓我受這個罪&rdquo,一點用都沒有。

    矯正師(theStraighter)将會回答:&ldquo可是,親愛的同胞,沒人譴責你。

    我們不再相信應報正義(retributivejustice)。

    我們在給你治病。

    &rdquo 這簡直與現代社群中隐含的政治哲學之某種極端運用,一般無二。

    它悄無聲息地侵入我們。

    兩次大戰使得縮減自由成為必需。

    而且我們逐漸習慣于我們的鎖鍊,盡管很不情願。

    我們的經濟生活日益增長的複雜性及動蕩,迫使政府占領了一度留給選擇或機緣的許多活動領域。

    我們的理智首先向黑格爾的奴隸哲學繳械投降,接着向馬克思,最後向語言分析哲學家。

     其結果是,古典政治理論,連同其斯多葛的、基督教的、法理學的關鍵概念(自然法、個人價值、人權),都已死去。

    現代國家之存在,不是為了保護我們的權利,而是為了給我們謀好處(dousgood)或使我們變好(makeusgood)&mdash&mdash總之,為我們謀求某種東西(dosomethingtous)或讓我們成為某種東西(makeussomething)。

    因而,曾經的&ldquo統治者&rdquo(rulers),有了&ldquo領袖&rdquo(leaders)這一新稱呼。

    我們與其說是其臣民,不如說是受監護人(wards)、小學生(pupils)或家畜。

    沒留下任何東西,讓我們能對他們說,&ldquo管好你們自己的事&rdquo。

    我們的全部生活都是他們的事。

     我之所以寫&ldquo他們&rdquo,是因為隻有小孩才認識不到,實際的政府(actualgovernment)是且通常必定是寡頭政府(oligarchical)。

    我們的實際主人,必定多于一個,少于全部。

    隻不過,寡頭們開始對我們有了新看法。

     我想,我們的真正兩難就在于此。

    或許無法走回頭路,而且我們确實不會去走回頭路。

    我們是馴良的禽獸(有的主人仁慈,有的主人殘酷),要是走出牢籠,可能會餓死。

    這是兩難處境之一端。

    而在一個愈來愈整齊劃一的社會中,我所珍視的東西中,有多少能夠幸存?這是另一端。

     我相信,一個人要是有&ldquo天生自由的心靈&rdquo(thefreebornmind),那他就會更幸福,多姿多彩的幸福。

    但我懷疑,要是他沒了新社會正在取締的經濟獨立,是否還會有這顆自由心靈。

    因為經濟獨立容得下一種不受政府控制的教育;而在成人生活中,正是那些無求于政府的人,才能夠批評政府行為,對其意識形态不屑一顧。

    讀讀蒙田吧;這是雙腳放在自家書桌下、吃着自家地裡出産的羊肉和蘿蔔的一個人,發出的聲音。

    當國家成為每個人的校長或老闆時,誰還會像他那樣說話?誠然,當人未被馴化之時,這種自由也隻屬于少數人。

    這我知道。

    因此才心中驚恐,懷疑我們的選項隻剩下兩個:有少數自由人的社會和全無自由人的社會。

     再者,新寡頭政治既以規劃吾等自任,必定越來越以立足知識自命。

    如果我們打算得到政府母親般的呵護,這母親就必須最最了解我們。

    這就意味着,他們必然越來越仰賴科學家的意見,直至最後,政客隻成為科學家的玩偶。

    整齊劃一的社會(plannedsociety)必然傾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