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百合花一旦腐朽”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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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作用相互輝映的一些經驗所養成的那種心性(thewholehabitofmind),一經養成便永久葆有。
一些人還指望着,将善感而又豐富的社交生活(thesensitiveandenrichingsociallife)納入文化之中;因為他們想,在養成這一心性的那些人當中,就會湧現這種社交生活。
然而這類重新诠釋,給我留下的仍是同樣的難題。
我蠻可以想象,一生就這樣樂享,會将一個人帶向這一心性;不過有個條件,即他走向藝術,不帶此等目的。
讀詩以求心靈提升的那些人,靠着讀詩将永遠無法提升心靈。
因為真正的樂享,必須自發,情不自已,不會瞄準遙遠目标。
缪斯女神,不會屈從買賣婚姻(marriageofconvenience)。
那種值得向往的心性,即便它終究會來,也必定是作為副産品而來,不求而得。
将它作為目标的想法,倒讓人想起歌德說給艾克曼的那種令人瞠目的自信(shatteringconfidence):&ldquo我年輕時的所有情事中,我瞄上的對象,都令自己高尚。
&rdquo對此,我揣測,我們絕大多數人都會答複說,即便我們相信一場戀愛能夠使一個年輕人高尚,我們也敢保,抱此目的來談戀愛,會以失望而告終。
因為當然啦,那壓根就不是戀愛。
個人層面,就說這麼多。
不過,為&ldquo文化人&rdquo群體所作的這一聲稱,卻提出了一個難纏問題。
到底有什麼證據表明,&ldquo文化&rdquo就在有文化的那些人中間,營造了一種善感而又豐富的社交生活?倘若我們用&ldquo善感&rdquo一詞,是指&ldquo對現實的或想象的冒犯的敏感&rdquo,倒能找到一個由頭。
很久以前,賀拉斯就注意到&ldquo吟遊詩人難以取悅&rdquo。
文藝複興時期的人文主義者的生平與著作,以及我們這個世紀地位最高的文學期刊上面的書信,都表明了批評家和學者也同樣敏感。
不過,這個意義上的&ldquo善感&rdquo,跟&ldquo豐富&rdquo合不攏。
相互争競相互憎恨的唯我主義(competitiveandresentfulegoisms),隻能使社交生活陷于貧瘠。
豐富了社交生活的那種善感,必定是防止一個人傷害别人的那種,而不是令他動不動就感到自己受了傷的那種。
我的親身經曆從未表明,那種善感與&ldquo文化&rdquo之間有什麼因果關聯。
倒是在沒文化的那些人中間,我往往會找到它。
至于在文化人中間,時而找得到,時而找不到。
我們就誠實點吧。
既然以文化人之一員自許,我就不想讓家醜外揚。
即便不能這樣自許,至少也住在他們中間,我也就不應诋毀我的這些朋友。
不過,現在既然是在自己人中間,關起門說話,咱們就還是直話直說的好。
對于我們這個階層,真正的叛徒不是在階層内部說其缺點的人,而是為我們的團體自大煽風點火的人。
我欣然承認,我們中間有為數不少的男人和女人,其謙遜、禮節、公正、争論中的耐心以及想要弄清對方觀點的意願,都無可挑剔。
認識他們,很榮幸。
可我們也必須承認,跟任何别的群體一樣,恃強淩弱的、偏執的、怯懦的、暗箭傷人的、愛出風頭的、無精打采的、沒出息的以及煩起人來沒完沒了的,在我們中間也是在在多有。
将任何辯論都會變為争吵的那種傻粗,在我們中間,一點也不比粗通文墨者中間少見;受不得一點委屈,像野貓一般抓狂的那種無休無止的自卑情結(&ldquo嚴厲打擊&rdquo卻不&ldquo頑強承受&rdquo),在我們中間,差不多跟在小女生中間一樣常見。
你若對此存疑,那就請做個試驗。
在吹噓&ldquo文化&rdquo有調節、淨化、解放及文明功效的那些人中間,任意挑出一個人來,問他别的詩人、别的學者或别的批評家怎麼樣,不是整體地問,而是一個一個指名道姓地問。
十有八九,他為總體所聲稱的那些東西,在單個人身上都會予以否認。
當然,他也會提出在極少有的情況下,就像他自己那樣,&ldquo文化&rdquo具有所吹噓的那些結果。
有時候我們懷疑,他能想到的隻是一個人。
從他的評論中,能得出的最為自然的結論是,對我們這個階層能說的最為保險的贊語,就是約翰遜博士說愛爾蘭人的那句話:&ldquo他們是一個&lsquo正正派派&rsquo的民族&mdash&mdash他們之間從來不講對方好話。
&rdquo 于是(在最好的情況下),能讓人們相互之間和藹可親、信守承諾、善解人意并融融洩洩的那些品質,&ldquo文化&rdquo是否促生其中一個,都極端可疑。
當奧維德說文化&ldquo令我們溫文爾雅&rdquo,他是在恭維一位蠻邦國王。
然而,即便&ldquo文化&rdquo做到了這一切,我們也不能為此而擁抱文化。
因為這就是有意識地或自覺地将一些事物當作外在目的的手段來用,而這些事物,卻正因這一有意識的或自覺的運用,失去其達成這些目的的能力。
&ldquo文化&rdquo的許多現代鼓吹者,在我看來,就符合&ldquo厚顔無恥&rdquo(impudent)一詞之本義;他們寡廉鮮恥,在人應當害羞之時不會害羞。
那些至為珍貴至為脆弱的事物,他們待之以拍賣商的那種粗暴;對于我們最苦心孤詣最稍縱即逝的體驗,他們談起來,就像是在為我們兜售胡佛吸塵器。
其實所有這一切,都在《二十世紀》上艾倫先生的用語&ldquo文化信仰&rdquo(thefaithinculture)中,得到了總結。
一個&ldquo文化信仰&rdquo,跟一個&ldquo宗教信仰&rdquo(afaithinreligion)一樣的糟糕;兩個表述都隐含着,轉身離開文化和宗教所指稱的那些事物。
&ldquo文化&rdquo,作為指稱某些極為珍貴的活動的集合名詞,是個可用之詞;然而将&ldquo文
一些人還指望着,将善感而又豐富的社交生活(thesensitiveandenrichingsociallife)納入文化之中;因為他們想,在養成這一心性的那些人當中,就會湧現這種社交生活。
然而這類重新诠釋,給我留下的仍是同樣的難題。
我蠻可以想象,一生就這樣樂享,會将一個人帶向這一心性;不過有個條件,即他走向藝術,不帶此等目的。
讀詩以求心靈提升的那些人,靠着讀詩将永遠無法提升心靈。
因為真正的樂享,必須自發,情不自已,不會瞄準遙遠目标。
缪斯女神,不會屈從買賣婚姻(marriageofconvenience)。
那種值得向往的心性,即便它終究會來,也必定是作為副産品而來,不求而得。
将它作為目标的想法,倒讓人想起歌德說給艾克曼的那種令人瞠目的自信(shatteringconfidence):&ldquo我年輕時的所有情事中,我瞄上的對象,都令自己高尚。
&rdquo對此,我揣測,我們絕大多數人都會答複說,即便我們相信一場戀愛能夠使一個年輕人高尚,我們也敢保,抱此目的來談戀愛,會以失望而告終。
因為當然啦,那壓根就不是戀愛。
個人層面,就說這麼多。
不過,為&ldquo文化人&rdquo群體所作的這一聲稱,卻提出了一個難纏問題。
到底有什麼證據表明,&ldquo文化&rdquo就在有文化的那些人中間,營造了一種善感而又豐富的社交生活?倘若我們用&ldquo善感&rdquo一詞,是指&ldquo對現實的或想象的冒犯的敏感&rdquo,倒能找到一個由頭。
很久以前,賀拉斯就注意到&ldquo吟遊詩人難以取悅&rdquo。
文藝複興時期的人文主義者的生平與著作,以及我們這個世紀地位最高的文學期刊上面的書信,都表明了批評家和學者也同樣敏感。
不過,這個意義上的&ldquo善感&rdquo,跟&ldquo豐富&rdquo合不攏。
相互争競相互憎恨的唯我主義(competitiveandresentfulegoisms),隻能使社交生活陷于貧瘠。
豐富了社交生活的那種善感,必定是防止一個人傷害别人的那種,而不是令他動不動就感到自己受了傷的那種。
我的親身經曆從未表明,那種善感與&ldquo文化&rdquo之間有什麼因果關聯。
倒是在沒文化的那些人中間,我往往會找到它。
至于在文化人中間,時而找得到,時而找不到。
我們就誠實點吧。
既然以文化人之一員自許,我就不想讓家醜外揚。
即便不能這樣自許,至少也住在他們中間,我也就不應诋毀我的這些朋友。
不過,現在既然是在自己人中間,關起門說話,咱們就還是直話直說的好。
對于我們這個階層,真正的叛徒不是在階層内部說其缺點的人,而是為我們的團體自大煽風點火的人。
我欣然承認,我們中間有為數不少的男人和女人,其謙遜、禮節、公正、争論中的耐心以及想要弄清對方觀點的意願,都無可挑剔。
認識他們,很榮幸。
可我們也必須承認,跟任何别的群體一樣,恃強淩弱的、偏執的、怯懦的、暗箭傷人的、愛出風頭的、無精打采的、沒出息的以及煩起人來沒完沒了的,在我們中間也是在在多有。
将任何辯論都會變為争吵的那種傻粗,在我們中間,一點也不比粗通文墨者中間少見;受不得一點委屈,像野貓一般抓狂的那種無休無止的自卑情結(&ldquo嚴厲打擊&rdquo卻不&ldquo頑強承受&rdquo),在我們中間,差不多跟在小女生中間一樣常見。
你若對此存疑,那就請做個試驗。
在吹噓&ldquo文化&rdquo有調節、淨化、解放及文明功效的那些人中間,任意挑出一個人來,問他别的詩人、别的學者或别的批評家怎麼樣,不是整體地問,而是一個一個指名道姓地問。
十有八九,他為總體所聲稱的那些東西,在單個人身上都會予以否認。
當然,他也會提出在極少有的情況下,就像他自己那樣,&ldquo文化&rdquo具有所吹噓的那些結果。
有時候我們懷疑,他能想到的隻是一個人。
從他的評論中,能得出的最為自然的結論是,對我們這個階層能說的最為保險的贊語,就是約翰遜博士說愛爾蘭人的那句話:&ldquo他們是一個&lsquo正正派派&rsquo的民族&mdash&mdash他們之間從來不講對方好話。
&rdquo 于是(在最好的情況下),能讓人們相互之間和藹可親、信守承諾、善解人意并融融洩洩的那些品質,&ldquo文化&rdquo是否促生其中一個,都極端可疑。
當奧維德說文化&ldquo令我們溫文爾雅&rdquo,他是在恭維一位蠻邦國王。
然而,即便&ldquo文化&rdquo做到了這一切,我們也不能為此而擁抱文化。
因為這就是有意識地或自覺地将一些事物當作外在目的的手段來用,而這些事物,卻正因這一有意識的或自覺的運用,失去其達成這些目的的能力。
&ldquo文化&rdquo的許多現代鼓吹者,在我看來,就符合&ldquo厚顔無恥&rdquo(impudent)一詞之本義;他們寡廉鮮恥,在人應當害羞之時不會害羞。
那些至為珍貴至為脆弱的事物,他們待之以拍賣商的那種粗暴;對于我們最苦心孤詣最稍縱即逝的體驗,他們談起來,就像是在為我們兜售胡佛吸塵器。
其實所有這一切,都在《二十世紀》上艾倫先生的用語&ldquo文化信仰&rdquo(thefaithinculture)中,得到了總結。
一個&ldquo文化信仰&rdquo,跟一個&ldquo宗教信仰&rdquo(afaithinreligion)一樣的糟糕;兩個表述都隐含着,轉身離開文化和宗教所指稱的那些事物。
&ldquo文化&rdquo,作為指稱某些極為珍貴的活動的集合名詞,是個可用之詞;然而将&ldquo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