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百合花一旦腐朽”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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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LiliesthatFester&rdquo 《二十世紀》的&ldquo劍橋大學号&rdquo(1955)上,約翰·艾倫先生追問,為什麼有那麼多人&ldquo費那麼大的周折向我們證明,他們壓根就不是知識人,因而肯定不是文化人&rdquo。

    我自信知道答案。

    有兩樣類似的事,或許有助于讓這答案進入讀者腦海。

     我們都認識一些人,若有人在社交場合用&ldquorefinement&rdquo(文雅)一詞來贊許他們,他們會驚恐。

    有時候,為了表現不喜歡這一用法,他們就故意将該詞拼作refanement。

    其言外之意就是,該詞很可能在裝風雅的俗人口中,最為常用。

    我想,無論贊同與否,我們都能理解這一驚恐。

    驚恐的他感到,我們稱之為&ldquo文雅&rdquo的那種心靈品質及行為品質,在孜孜以求又津津樂道文雅的那些人中間,最不可能出現。

    而具有這一品質的那些人,可不是因為他們遵從了什麼&ldquo文雅&rdquo觀(anyideaofrefinement),就從不趾高氣揚,随地吐痰,你争我搶,自鳴得意,直呼人名,自吹自擂或頂撞他人。

    這些做派,不可能出現在他們身上。

    即便出現,構成文雅的那些訓練和感受力,也會将其作為可厭之事加以摒棄,用不着參考任何堂皇舉止(idealofconduct);就像我們會丢棄一顆臭蛋,用不着參考它對腸胃的可能影響一樣。

    &ldquo文雅&rdquo,事實上是我們從外部(fromwithout)給特定舉止所命之名。

    從内部看(fromwithin),它并不表現為文雅;說實在的,它壓根就沒顯現出來,壓根沒成為一個意識對象。

    文雅在哪裡喊得最響,哪裡就最稀缺。

     引入另一樣類似的事,我萬般的不情願。

    不過它太過顯眼,無法避而不談。

    &ldquo宗教&rdquo(religion)一詞,在新約聖經或奧秘派著述(thewritingsofmystics)中,極為罕見。

    原因很簡單。

    我們以集合名詞&ldquo宗教&rdquo統稱的那些态度和實踐,其自身幾乎根本不關心宗教。

    虔信(tobereligious),就是将自己的心志集中于上帝,集中于作為上帝子民的鄰人。

    因而根據定義,一個虔信的人(areligiousman)或正在變得虔信的人,并不思索宗教,他沒這時間。

    宗教,是我們(或他後來在某個時候)從外部為其行為所加的稱謂。

     當然啦,鄙夷&ldquo文雅&rdquo及&ldquo宗教&rdquo二詞的那些人,或許是出于不良動機;他們或許期望着給我們留下,自己有良好教養或聖潔的印象。

    這号人索性将圍繞&ldquo文雅&rdquo或&ldquo宗教&rdquo的談論,視為鄙俗(vulgarity)或世俗(worldliness)之症候,避之唯恐不及,以逃脫患有此病之嫌疑。

    不過還有一些人,他們真誠且(我相信)正确地認為,這号言談不隻是此病之症候,而且是此病之病因。

    這号言談對所談之物有害,很有可能在其存活之地将其糟踐,在其尚未降生之時将其扼殺。

     而&ldquo文化&rdquo(culture)一詞,好像也屬于這類危險而又尴尬的詞彙。

    不管該詞還有何意,它一定涵蓋了對文學及其他藝術的深切而真實的樂享(deepandgenuineenjoyment)。

    (我用&ldquo樂享&rdquo一詞,可沒打算去問藝術經驗中快感之角色這類煩人問題。

    我指的是享受,而不是開心;就像我們談起一個人&ldquo樂享&rdquo健康或田産一樣。

    )這麼說來,在這個世界上如果我還有什麼事情能拿得準的話,我就敢保,當一個人在此意義上樂享《唐璜》或《奧瑞斯提亞》,那麼就一點都不在意&ldquo文化&rdquo。

    文化?風馬牛不相及!恰如胖人或聰明人,意味着比大多數人更胖或更聰明;&ldquo文化人&rdquo(cultured)必定意味着,比大多數人更有文化。

    所以,此詞立即将心靈帶向比較、歸類及社會生活。

    可這一切,跟石像進城時吹響的号角,跟克呂泰墨涅斯特拉哭喊&ldquo現在你修正了自己的意見&rdquo,有何相幹?E.M.福斯特先生的小說《霍華德莊園》,對一個正在聽交響樂的女孩,做了精彩刻畫。

    她并不思索&ldquo文化&rdquo,也不思索&ldquo音樂&rdquo,甚至不思索&ldquo這部樂曲&rdquo。

    她透過這部樂曲,看整個世界。

    &ldquo文化&rdquo,跟&ldquo宗教&rdquo一詞一樣,是從外部為一些活動所賦之名;而這些活動本身,對&ldquo文化&rdquo壓根不感興趣,一旦感了興趣就遭禍害。

     我的意思并不是,永遠不要從外部(fromtheoutside)來談論事物。

    可是,當事物極其珍貴且極其脆弱,我們談論時就必須倍加小心,或許還是談得越少越好。

    念念不忘所謂&ldquo文化&rdquo,(尤其是)将其視為某種令人羨慕的東西,某種功德無量的東西,甚或會帶來聲望的東西,依我看,正好危及&ldquo樂享&rdquo&mdash&mdash我們可正是因為這些&ldquo樂享&rdquo才珍視文化的呀!假如以文化事業為由,鼓勵别人或自己去聽去看去讀偉大藝術,我們喚來的恰好就是,樂享藝術之前必須加以懸擱的那些東西。

    我們在喚醒自我提升的欲望,卓爾不群的欲望,反駁(某群人)并同意(另一群人)的欲望;還有成打鬧鬧攘攘的激情(busypassions),且不管這些激情本身是好是壞,就其與藝術之關系而論,簡直就是一種令人聾盲、令藝術癱瘓的分神。

     說到這裡,或許有人會反駁說,他們用&ldquo文化&rdquo一詞,并不是指這些&ldquo樂享&rdquo本身,而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