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暴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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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是一種愚蠢的錯覺,倘若生命的主宰是魔鬼而非上帝&mdash&mdash那麼,生命确實是惹人厭憎的,他再也無法忍受失望帶來的痛苦。

    他想要證明生命是邪惡的,人是邪惡的,自我也是邪惡的。

    這個曾經相信并熱愛生命而如今失望透頂的人,于是乎變成一個憤世嫉俗的人和毀滅者。

    這種毀滅的力量是絕望的力量,生活中的失望已經引發了他對生命的憎恨。

     在我的臨床經驗中,紮根于個體内心深處的這些喪失信念的經曆出現頻率很高,并且常常構成該個體生命中最重要的意義所在。

    這種情形同樣适用于社會生活層面:個體曾經信任的領袖到頭來卻是個邪惡或無能的人;倘若他的反應不是變得更加獨立,那麼他往往會變得多疑恨世或者極具毀滅性。

     所有這些暴力形式都在為生命效力,有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的、有幻想奇迹般回到傷害造成之前的,也有至少是因為個體在生活中受到傷害或心生失望而造成後果的;而下面要談到的這種形式,即補償型暴力(compensatoryviolence),是一種病态性質更嚴重的形式,盡管它比本書第三章将要讨論的戀屍癖猶有不及。

     我所說的補償型暴力,是生産活動發生在無能的個體身上時,該個體無力從事生産轉而使用的暴力,以此來替代生産活動。

    為了便于理解此處所說的&ldquo無能&rdquo(impotence)概念,我們必須對某些需要預先考慮到的問題作一番說明。

    人類是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主宰的對象;但與此同時,他又并不僅僅是外在環境作用的對象,他還擁有意志、能力和自由,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轉化和改變世界。

    (8)此處關鍵的,不是意志和自由的範圍,而是這樣一個事實:人無法忍受自己處于絕對的被動狀态。

    他被驅策着要在這個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印記,要轉化、要改變,而非隻是被轉化和被改變。

    這種人類需求表現在早期的洞窟壁畫、一切技藝和藝術活動、生産勞作以及性行為等方面。

    所有這些活動都是人類施展才幹的結果,這種才幹使人類自覺地确定目的,并為之不懈努力,直到實現預定目标。

    能如此發揮自身各種力量的這種才幹,就是能力(potency,性能力隻是能力的諸多形式之一)。

    倘若因為軟弱、焦慮或者無法勝任等原因,個體無法付諸行動;倘若他無能(impotent),那他就會為此受苦。

    這種因為無能而遭受的痛苦,其根源恰恰在于他内心的平衡被打破,在于僅僅隻是看着自己完全無能為力而不嘗試努力修複其行動能力的這種狀态他根本無法接受。

    然而,他做得到嗎?又該怎麼做?方式之一,就是屈從和認同執掌權力之人或群體。

    象征性地參與他人生命的這種做法,給個體制造了一種行動的假象;隻不過在現實中,他僅僅是屈從于并成為那些真正采取行動的人群的一分子。

    另一種方式,也是我們在暴力概念下最感興趣的一種方式,那就是個體用于破壞和毀滅的力量。

     創造生命,是人猶如被甩出骰盅的骰子,被丢進生活卻努力超越現狀。

    毀滅生命,也意味着超越現狀,意味着個體要逃離那種完全被動的狀态帶給他的無法忍受的痛苦。

    創造生命需要人具備某些品性,而無能的個體恰恰缺少這些品性。

    毀滅生命隻需要人具備一個特點,那就是會使用武力。

    一個無能的人,如果手上有一支槍、一把刀或者強有力的臂膀,那麼毀滅别人的或者他自己的生命,他便超越了生命。

    如此一來,因為生活将他拒之門外,他便對生活施以報複。

    補償型暴力正是這種根植于個體的無能且個體又為其無能做出補償的暴力類型。

    如若不能創造,他便欲求摧毀。

    在創造和摧毀中,他超越了他原本僅僅作為被創造之物的角色。

    法國作家阿爾貝·加缪在其四幕悲劇《卡利古拉》中,借古羅馬暴君卡利古拉之口精辟地表達了這種想法:&ldquo我活着,我殺戮,我行使一個毀滅者所擁有的令人如癡如狂的權力;與它比起來,一個創造者所擁有的力量簡直就是無知稚兒的小把戲。

    &rdquo這就是殘缺之人的暴力,是那些生命不曾給他們留有任何餘地讓其施展人類特有力量之人所熱衷于使用的暴力。

    他們想要摧毀,恰恰因為他們是人類,因為生而為人就意味着注定要超越物性(thingness)。

     與補償型暴力密切相關的,是一種想要完全、絕對地主宰生命體(動物或人)的内驅力。

    這種内驅力是施虐狂(sadism)的本質。

    正如我在《逃避自由》一書中所指出的,對施虐狂而言,把痛苦加諸他人身上的這種願望,并不是其本質。

    我們能觀察到的施虐狂的所有不同形式,都可以歸結為一個本質性的沖動,即完全主宰另一個人,把他變成一個被我們的意志操縱卻又對此無能為力的對象,成為他的上帝,随心所欲地擺布他。

    羞辱和奴役他,隻是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而最徹底的做法,是令他受苦,在他無法自衛的情況下強迫他曆經痛苦折磨。

    就主宰他人而言,沒有比這更強大的權力了。

    他人(或者其他生物)完全處于他的掌控之下,這給他帶來的愉悅感正是施虐沖動真正的本質。

    為了明确表述這一觀點,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那就是,施虐狂志在把一個人變成物,把有生命變成無生命,因為在他人完全且絕對主宰之下的生命體已經失去了生命最基本的特征&mdash&mdash自由。

     一個人隻有充分體會到個體和群體所爆發的毀滅性暴力和施虐暴力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