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暴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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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暴力并不具有防禦功能。

    它有一種&ldquo使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事情奇迹般地回到當初&rdquo的不理性的作用。

    在個體身上以及原始社會和文明社會的群體中,我們會看到報複型暴力。

    在分析此類暴力的非理性本質時,我們可以更進一步。

    報複的動機強弱程度,與群體或個體的力量和生産能力強弱程度成反比。

    無能之人和殘障之人在受到傷害時,隻有一條途徑修複其被粉碎的自尊:根據&ldquo同态複仇法&rdquo(6)來&ldquo以眼還眼&rdquo。

    與此相對的是,生産能力強的人并沒有或者幾乎沒有這種需求:即便他受傷、受辱、受損,單單因為他過着多産而富有成效的生活,他便會忘卻從前受到的傷害。

    生産能力被證明比複仇願望更加強烈。

    這一分析是否貼合事實,從個體層面和社會層面的實際經驗數據中,我們可以輕易得到證實。

    精神分析材料表明,心智成熟、生活多産的人更少受到複仇欲望的驅使;而相比之下,難以完全獨立生活的神經症患者往往傾向于将他全部的人生意義系于複仇願望之上。

    在重度精神機能障礙患者身上,複仇成為其生命的主要目标;因為沒有複仇,不僅他的自尊瀕臨坍塌,而且自我意識和自我身份認同也可能面臨崩潰的危險。

    與此類似的是,我們也發現,(經濟或文化和情感方面)最落後的人類群體,(因某次民族戰争失敗而醞釀的)複仇之念似乎也最強烈。

    因此,工業化國家中那些生活最窘迫的低中層階級,在很多國家都是複仇情感的聚焦中心;無獨有偶,他們也是種族主義和民族主義情感的聚焦中心。

    通過采取&ldquo投射性問卷&rdquo(7)的辦法,我們在強烈的複仇情感與經濟文化貧困之間建立起相關性,這一點是容易辦到的;相比之下,要理解原始社會的複仇現象,可能更複雜棘手一些。

    很多原始社會擁有強烈的、甚至制度化的複仇情感和模式,而且對群體中某個成員所受到的傷害,整個群體都覺得有義務為其報仇雪恨。

    此處可能有兩個因素起着決定性作用。

    其一與上文所述如出一轍:精神匮乏的狀态遍及整個原始社會群體,使複仇成為一種補償損失的必要手段;其二是自戀心理,本書第四章将對這一現象展開詳盡闡述。

    此處無需贅言的是,鑒于原始社會群體天生具有強烈的自戀心理,任何有辱其自我形象的言語或行為都極具毀滅性,乃至可以輕而易舉地引發強烈的敵意。

     與報複型暴力密切相關的,是毀滅性的源頭。

    這種毀滅性因信仰崩塌而起,常常發生于兒童的生活之中。

    那麼,此處的&ldquo信念崩塌&rdquo是什麼意思呢? 兒童帶着對善、愛和公正的信念,開始他的生命之旅。

    幼兒對其母親的乳房心存信任,相信母親會在他寒冷之時随時給他溫暖,在他病痛之時随時給他撫慰。

    這種信任可以是對父親、母親、祖父母或任何一個與他親近的人;它也可以表現為對上帝的信仰。

    對許多個體而言,這種信任在其早期階段就被粉碎了。

    孩子發現父親在某件重要的事情上撒謊;看見父親懦弱又懼内,為了取悅母親随時準備背叛自己(指孩子);他目睹父母性交,由此可能覺得父親就像一頭野獸;他不開心或是受了驚吓,可那口口聲聲說着多麼關心他的父親和母親卻對此渾然不覺,又或者即便他說出口了,他們依然不聞不問。

    孩子最開始相信父母對他的愛,相信他們是坦誠和公正的,然而這一原初信念後來會遭到多次打擊而摔得粉碎。

    有時候,在有着宗教信仰的孩子身上,信念的喪失會直接關系到上帝。

    他喜歡的小鳥、朋友或姐妹死了,經曆了這種事之後的孩子,他心裡&ldquo上帝是善而公正的&rdquo這個信念會因此而破滅。

    至于破滅的是他對人的信念還是對上帝的信念,其實并沒有多大分别。

    他内心破滅的,往往是對生命的信念,對自己有可能相信生命、有可能對生命懷有信心的信念。

    每個孩子都會經曆很多次幻滅,這千真萬确;但其中重要的,是某種特定失望情緒的尖銳程度和嚴重程度。

    第一次和至關重要的一次信念破滅,常常發生在幼年時期:四、五、六歲甚至更早,發生在個體幾乎沒什麼記憶的人生階段。

    而信念的最終破滅,常常發生在更晚些的某個年齡段。

    朋友背叛、戀人變心、被老師辜負、被宗教或政治領袖欺騙等等,這些人曾經都是他信任的對象。

    一個人信念的坍塌,極少是因為個别事件;更确切地說,應該是因為一系列微小的經曆日積月累,最終聚積而緻。

    個體經曆了這些變故,其所做出的反應也因人而異。

    在别人令其失望之後,有些人的反應是讓自己變得更加獨立,并且因為能找到自己信賴并深信不疑的新朋友、新老師和新戀人而切斷對原先那個人的依賴。

    對待早期令個體失望的人或事,這是最理想的反應。

    但在很多其他情形中,事情發展的結果是個體仍然心存疑慮,他指望着奇迹出現來修複自己的信念和考驗他人;而當這些接受考驗的人再次令他失望時,他又會盼着繼續考驗其他人,或者主動投身于強權的懷抱(教會、政黨或領袖)以便重拾信念。

    他往往會狂熱地追求一些世俗目标,如金錢、權力或威望,以此來克服因為對生命失去信念而引發的内心的絕望。

     即便如此,在暴力這個概念下讨論的頗具重要性的反應,卻是另外一種類型。

    被人欺騙至深和極度失望的個體,也可能開始仇視生命。

    一個人倘若沒有任何事和任何人能令他深信不疑,倘若他對善和公正的信念自始至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