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關于戰争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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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那麼它對現實生活也就沒有什麼用處了。
理論也應顧及人性,也應讓勇氣、大膽甚至蠻幹有一席之地。
軍事藝術是與有生命的力量和精神的力量打交道,因此它在任何地方都無法達到絕對和确定。
戰争中到處都有偶然性的活動餘地,而且它在最大和最小戰事中的餘地同樣廣闊。
如果一方面有了偶然性,那麼勇氣和自信就必須出現在另一方面,以填補偶然性的空當。
勇氣和自信有多大,為偶然性準備的空間就可以有多大,因此勇氣和自信對戰争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合乎邏輯的是,理論提出的法則隻應是必需的,隻應是最寶貴的尚武精神[14]可以以其各種程度和變化在其中自由發揮那些法則。
即使是在冒險中也還要有機智和謹慎,隻是它們是按照另一種比例來計算的。
23.然而戰争畢竟始終是為一個嚴肅的目的而采取的一個嚴肅的手段&mdash&mdash進一步說明什麼是戰争 戰争就是這樣,指揮戰争的統帥就是這樣,研究戰争的理論就是這樣。
但是戰争不是消磨時間,不是隻對冒險和成功感興趣,不是自由發揮激情的作品,戰争是為達到一個嚴肅的目的而采取的一個嚴肅的手段。
戰争所有因幸運交替而具有的豐富色彩,它所接納的全部跌宕起伏的激情、勇氣、幻想和興奮,隻是這一手段的諸多特點。
某個群體(整個民族)的戰争,特别是文明民族的戰争,總是産生于某個政治狀态,而且隻能是某個政治動機引起的,因此戰争是一個政治行為。
假如戰争像我們從其純粹概念中推斷的那樣,是一個完美的、不受幹擾的行為,是暴力的一種絕對表達,那麼它就會從被政治引發的那一刻起,作為一個完全獨立于政治的東西而取代政治,将政治擠走并隻服從戰争自己的法則,就像一枚爆炸的地雷,隻能在人們預先設置的方向上爆炸,不可能再有其他改變。
迄今每當政治與進行戰争之間由于缺少協調而引起理論上的分歧時,人們的确就是這樣認為的[15]。
不過事實并非如此,這是一個根本錯誤的觀點。
我們所看到的現實世界的戰争不是通過一次爆發就能消除其緊張的極端行為,而是一些力量的活動。
這些力量的發展方式和程度不完全相同,它們有時聚集在一起,足以克服惰性和摩擦帶來的阻力,而有時又太弱,以至于發揮不出什麼作用。
因此戰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暴力的脈動,時緩時急,因而也就時快時慢地消除緊張和消耗力量。
換句話說,戰争時快時慢地引導人們走向目标,但總是要持續足夠的時間,以便人們在其進程中尚能對它施加影響,以便人們能夠為它規定一個方向,簡短地說,就是以便讓戰争始終服從居于領導地位的智者的意志。
如果我們現在考慮到戰争出自一個政治目的,那麼很自然地,這個引起戰争的最初的動機在戰争領導者那裡也應該始終受到首要的和最高的重視。
但是政治目的并不因此就是專橫的法則制定者,它必須順從手段的本性,因此往往要做出完全的改變,但是政治目的必須總是首先加以考慮的問題,因此政治将貫穿于整個戰争行為,并在戰争中爆發的各種力量的本性所允許的範圍内對戰争行為不斷地産生影響。
24.戰争就是政治以其他手段[16]的延續 于是我們看到,戰争不僅是一個政治行為,而且是一個真正的、政治的工具,是政治交往的一個延續,是以其他手段進行的政治交往[17]。
如果說戰争還有特殊的地方,那指的隻是其諸多手段的本性特殊。
軍事藝術和統帥可以分别在總的方面和每個具體場合要求政治指向和意圖不與這些手段産生矛盾[18],這一要求确實是不低的。
不過,無論這一要求在具體情況下反過來對政治意圖的影響有多麼大,人們還是隻能将其視為對政治意圖的修改,因為政治意圖是目的,戰争是手段,而沒有目的的手段永遠是不可想象的。
25.戰争的多樣性 戰争的動機越是有力和強烈,這些動機越是涉及民族的整個生存問題,戰前的局勢越是緊張,那麼戰争就越接近于它的抽象形态,就越是關系到要戰勝敵人,戰争目标和政治目的就越是趨于一緻,戰争看上去就越是純軍事的,而較少是政治的[19]。
而戰争的動機越弱,戰前局勢越不緊張,則戰争要素(暴力)的自然指向[20]與政治規定的路線就越不一緻,于是戰争就必然更多地偏離其自然的方向,政治目的與一個理想的戰争目标就越不同,戰争看上去就更多變成是政治的。
但是為避免讀者誤解,我們在這裡必須說明,我們上面所說的戰争的自然趨勢指的隻是哲理上的、本來就符合邏輯的趨勢,絕不是指實際處于沖突中的各種力量的趨勢。
這些力量包括作戰雙方的各種情感力量和激情等。
雖然這些力量在某些情況下也有可能被激發得很高,導緻要費力才有可能把它們控制在政治解決的途徑上,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出現這一矛盾的,因為有如此強烈的情感和激情,就要求有一個與之相應的有力的計劃。
而如果這一計劃追求的目的不大,那麼參戰人員以其情感力量追求的目标也會較低,導緻這些參戰人員往往更需要激發,而非抑制。
26.一切戰争均可視為政治行為 現在我們再回到主要問題上來。
即使政治真的在某一種戰争中好像完全消失了,而在另一種戰争中又很明确地出現了,人們還是可以斷言,這兩種戰争都是政治的,因為如果人們将政治視為一個拟人化了的國家的頭腦,那麼在其必須考慮的所有問題中想必也包括對産生前一種戰争的各種因素本性的考慮。
隻有當人們不把政治理解為一個普遍存在的認識,而認為政治是一個傳統的概念,是一種避免使用暴力的、謹慎的、狡猾的甚至陰險的計謀,後一種戰争才有可能比前一種戰争更多地屬于政治。
27.這一觀點對戰史理解和理論基礎的影響 我們看到:第一,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把戰争想成獨立的東西,而是應該把它視為政治的工具。
隻有堅持這一觀點,才有可能不陷入與全部戰史的矛盾,才有可能對戰史這部巨著有深刻的認識;第二,同樣是這一觀點,它告訴我們,由于産生戰争的動機和因素的本性不同,戰争必然是各不相同的。
因此,政治家和統帥做出的首個最重大和最明确的判斷應該是在這方面對他所進行的戰争有正确的認識,不要把他進行的戰争誤認為或使之成為不符合當時情況本性的東西。
這是所有戰略問題中首要的和涉及面最廣的問題,我們将在《戰争計劃》一篇中進一步考察該問題。
關于什麼是戰争這一問題,我們就研究到這裡。
這樣我們就确立了考察戰争及其理論所必須依據的主要觀點。
28.理論上的結論 因此戰争不僅是一條真正的變色龍(因為它的本性在每個具體情況下都有所變化),而且就其全部現象來看,在其本身的主要傾向方面,它還是一個奇特的三位一體[21],由三個方面組成,一是戰争要素固有的暴力性,包括仇恨和敵視,這些可看作盲目的本能;二是蓋然性和偶然性的遊戲,它們使戰争成為一種自由的精神活動;三是作為一個政治工具的從屬本性,使戰争歸于純粹的理智。
這三個方面中的第一個主要與民衆有關,第二個主要與統帥及其軍隊有關,第三個主要與政府有關。
在戰争中應迸發的激情此前就應該已經存在于民衆之中;在偶然性的蓋然性王國裡,勇氣和才幹的活動範圍取決于統帥和軍隊的特點;政治目的則隻是政府的事。
這三種傾向就像三個不同的立法,深植于戰争的本性之中,同時其作用大小又是變化無常的。
假如一個理論欲忽視其中的一個傾向,或者要任意确定三者之間的關系,就會立即陷入與現實的矛盾,以緻這個理論不得不被視為已經消亡。
因此,我們的任務就是使理論在這三個傾向之間保持懸浮的狀态,就像懸浮在三個引力點之間一樣。
至于用什麼方法才能最好地完成這項困難的任務,我們打算在有關戰争理論的那一篇裡探讨。
無論如何,這裡已經對戰争的概念加以确定,使其成為我們投射到理論基礎建設上的第一道光,它首先照到大量的現象,使我們能夠辨别它們。
*** [1]&ldquo極端&rdquo(dasÄusserste),也可以譯為&ldquo極限&rdquo&ldquo極緻&rdquo&ldquo最大限度&rdquo。
作者認為,在概念領域内,一切事物都在追求絕對的頂點,例如抽象的戰争就是這樣。
由于一方使用暴力,另一方就不得不同樣使用暴力,于是雙方對暴力的使用就會達到最大限度,雙方都會為追求最高的目标(戰勝對手或使對手無力抵抗)而使用最大的力量。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内在的牽制力量&rdquo(innewohnendeGegengewichte),指人的膽怯、自私等弱點。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暴力。
&mdash&mdash譯者注 [4]鬥争(derKampf),在本書中大多指武力沖突,在很多情況下是指真正的戰鬥,并非泛指政治、經濟等鬥争。
&mdash&mdash譯者注 [5]在18世紀的歐洲軍事理論中有一種傾向,認為會戰不僅沒有必要,而且有害,認為演習式的作戰比決出勝負的會戰更有利。
例如英國軍事理論家勞埃德認為,如果人們掌握了數學和地形學等方面的知識,就能夠運用幾何學精确地計算出一切作戰行動,從而不必進行真正的會戰;普魯士軍事理論家亞當·馮·比洛(AdamHeinrichDietrichFreiherrvonBülow,1757&mdash1807)則把會戰稱為&ldquo完全絕望中的補救手段&rdquo,認為作戰對象不應是敵人的軍隊,而應是敵人的補給線,隻要對其構成威脅,就能迫使敵人屈服。
18世紀末、19世紀初,普魯士軍隊仍受這種思想的支配。
作者在此對這些錯誤進行了批評。
這裡提到的&ldquo最近幾次戰争&rdquo指1806&mdash1815年針對拿破侖的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6]關于這個問題,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我們不能誤入歧途,不能将戰争視為一個單純的暴力和消滅的行為,不能從這一有着邏輯結論的簡單概念中得出一系列與現實世界的現象根本不再相符的結論。
我們必須回到這樣的結論:戰争是一個政治行為,其法則不是全部隻體現在自身内部。
戰争是一個真正的、政治的工具,它自己不活動,而是要由一隻手來操縱。
這隻手就是政治&hellip&hellip。
做了上述分析後,我無須證明有可能存在着目标更小的戰争。
這種戰争隻是一種威脅,是一種武裝起來的談判,或者在結成聯盟的情況下,純粹是一個裝裝樣子的行為。
但是如果人們斷言這種戰争與軍事藝術不再有任何關系,則完全不符合哲理。
隻要軍事藝術認為有必要承認可能合理地存在着不以極端、戰勝和消滅敵人為目标的戰争,那麼軍事藝術就必須放下身段,去研究政治利益有可能要求出現的所有不同程度的戰争。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本書中的&ldquo編者注&rdquo均為克勞塞維茨的夫人所注。
&mdash&mdash譯者注) [7]&ldquo真正的武裝力量&rdquo(dieeigentlichenStreitkräfte),指軍隊。
&mdash&mdash譯者注 [8]對&ldquo戰區&rdquo(Kriegstheater)這一概念,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五篇第二章中有專門論述。
&mdash&mdash譯者注 [9]指政治目的必須與雙方國家聯系起來并對民衆産生作用,才能成為一種尺度。
&mdash&mdash譯者注 [10]&ldquo恰恰因此&rdquo一詞,作者用了拉丁語&ldquoeoipso&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11]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沒有專門的章節讨論這個原理,作者隻是在本書第一卷第三篇第十六章中提到了這個問題。
&mdash&mdash譯者注 [12]即較早決戰。
&mdash&mdash譯者注 [13]指推動軍事行動繼續進行的力量。
&mdash&mdash譯者注 [14]&ldquo尚武精神&rdquo(kriegerischeTugenden),也可譯為&ldquo血性&rdquo。
其中&ldquokriegerisch&rdquo一詞有&ldquo好戰&rdquo&ldquo骁勇&rdquo之意,&ldquoTugend&rdquo一詞源于拉丁語&ldquovirtus&rdquo,意為&ldquo孔武有力&rdquo&ldquo男子漢氣概&rdquo。
以往有的中文版本按現代德語的字面詞義将該詞直譯為&ldquo武德&rdquo,而&ldquo武德&rdquo意為&ldquo習武之人應有的品德&rdquo,顯然與原意不符。
&mdash&mdash譯者注 [15]指人們當時認為戰争自它爆發的那一刻起,就成為一個完全獨立于政治的東西。
&mdash&mdash譯者注 [16]在原文中,&ldquo手段&rdquo一詞,作者用的是複數。
&mdash&mdash譯者注 [17]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戰争不是一個獨立的東西,而是政治以變化了的手段的延續,因此所有大的戰略計劃的主要輪廓絕大部分是政治屬性,而且這些主要輪廓越是包括整個戰争和整個國家,其政治屬性也就越強。
整個戰争計劃直接産生于兩個交戰國家的政治狀态,以及它們與其他國家的關系。
戰局計劃産生于戰争計劃,甚至如果所有軍事行動僅限于一個戰區,那麼戰局計劃往往就和戰争計劃是同一個。
然而一個戰局的各個部分也滲透着政治因素,很少有大規模的軍事行動(例如一場會戰)不受政治因素的某些影響。
根據這一觀點,就談不上對一次大規模的戰略上的整體行動進行純軍事評價,也談不上這一整體行動的純軍事的計劃。
這一觀點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隻要看一下戰史就很容易想到的,這大概用不着什麼證明。
盡管如此,這一觀點至今沒有确立起來。
這表明,人們迄今仍将大的戰略計劃中純軍事的内容與政治的内容分開,并将政治内容視為不得體的東西。
戰争無非是政治努力以變化了的手段的延續。
我認為這一觀點是整個戰略的基礎,并且相信,誰拒絕承認這一觀點的必要性,誰就尚未真正看到問題的關鍵。
透過這一基本觀點去看整個戰史,它就變得讓人可以理解,否則其中就會充斥着極為荒唐的東西。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 [18]關于這一點,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軍事藝術面對政治的任務和權利主要是預防政治提出違背戰争本性的要求,預防政治在使用這一工具時因不了解其效能而犯錯誤。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 [19]關于這一點,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政治越是從大的、涉及整個民族及其生存的利益出發,問題越是涉及對立雙方的生死存亡,政治和敵視就越加一緻,政治就越是融入到敵視中,戰争就會越簡單,就越是從暴力和消滅敵人的純概念出發,就越符合根據這一概念按邏輯提出的要求,戰争的所有部分就越有必然的聯系。
這樣的戰争看起來完全是非政治的,因此往往被認為是标準的戰争。
但是顯然這樣的戰争同其他戰争一樣,也少不了政治因素,隻是政治因素與暴力和消滅敵人的概念完全一緻,因此人們看不出來罷了。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 [20]指暴力走向極端的趨向。
&mdash&mdash譯者注 [21]三位一體(Dreifaltigkeit),原為宗教用語,在基督教義中指聖父、聖子、聖靈三體合一。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章 戰争中的目的和手段 我們在前一章中認識了戰争複雜和可變的本性,現在來研究這一本性對戰争中的目的和手段有什麼影響。
如果我們首先問,為成為政治目的的合适的工具,整個戰争應追求什麼目标?那麼我們就會發現,如同戰争的政治目的和戰争特有的因素,戰争的目标也是可變的。
如果我們還是先從戰争的純粹概念談起,那麼我們不得不說,戰争的政治目的本來是在戰争領域之外的。
既然戰争是迫使對手服從我們意志的一種暴力行為,那麼問題的關鍵想必始終而且隻能是戰勝對手,就是使對手無力抵抗。
戰勝對手這一目的雖然是從概念中推斷出來的,但是與現實中大量戰例的目的非常接近,因此我們打算先考察一下戰勝對手這一目的的現實性。
我們以後将在《戰争計劃》一篇中進一步研究,什麼叫作使一個國家無力抵抗,但在這裡必須馬上區分敵人的軍隊、國土和意志這三個要素,因為它們作為普遍存在的研究對象包含了其餘一切研究對象。
必須消滅敵軍,就是說,必須使敵軍處于無法再繼續作戰的狀态。
順便說明一下,以後我們所說的&ldquo消滅敵軍&rdquo,指的隻是這個意思。
必須占領敵人的國土,因為否則的話,敵人在那裡可以建立新的軍隊。
但是即使做了以上兩點,隻要敵人的意志還沒有被征服,也就是說隻要敵國政府及其盟友還沒有被迫簽訂和約,或者敵國人民還沒有屈服,我們就不能認為戰争(敵對的緊張狀态和敵對力量的活動)已經結束,因為在我們完全占領敵人國土的同時,敵人有可能在其國内重燃鬥争,或在其盟友的支持下重燃鬥争。
當然這種情況在媾和以後也是會發生的,但這無非證明不是每場戰争本身就能完全決出勝負和解決問題。
然而即使是出現這種情況,随着和約的簽訂,很多原本會在暗中繼續燃燒的火星最終還是熄滅了,緊張的局勢得到緩和,因為所有傾向于媾和的人都會完全放棄抵抗的念頭,而這樣的人在任何民族中和在任何情況下總是很多的。
因此,無論接下來如何,人們總是将和約的簽訂視為戰争目的已經達到,戰争這個活計也就算是結束了。
由于在上述三個對象中,軍隊的任務是保衛國土,因此自然的順序是首先消滅敵軍,然後占領敵人的國土,通過這兩方面的勝利,以及此後我們所處的狀态,迫使對手媾和。
通常消滅敵軍是逐步實現的,之後對敵人國土的占領也同樣是逐步實現的。
這兩者往往相互影響,地區的喪失反過來影響到軍隊的削弱。
但是這個順序不是絕對必需的,因此也并非總是有這個順序。
有時敵軍在受到顯著削弱之前就會退向國土的邊境,甚至完全退往國外。
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占領敵人絕大部分或全部國土。
但是使對手無力抵抗這一抽象戰争的目的,這一為達到政治目的(在政治目的中應包括其他一切目的)而采取的最後手段,在現實中絕不是普遍存在的,不是媾和的必要條件,因此不能在理論上以任何方式把它當作一個法則提出來。
有無數和約得以締結,而之前并不能認為雙方中的一方已經無力抵抗,有時甚至連均勢都還沒有被明顯打破。
不僅如此,如果我們看一下具體情況,就不得不說,在很多具體情況下,尤其是當對手明顯更強大的時候,戰勝對手就會是一種毫無用處的概念遊戲。
從戰争概念中推斷出來的目的之所以不能普遍适用于現實戰争,是因為抽象戰争和現實戰争不同,這一點我們在前一章中已經讨論過了。
假如戰争是純概念規定的那樣,那麼力量懸殊的國家之間發生戰争就是荒唐的,就不可能發生戰争了;在純概念中,交戰雙方物質力量的差距最多隻能到相反的精神力量可以彌補的程度,而在歐洲今天的社會狀态下,國與國之間物質力量的差距遠大于這種要求。
因此如果我們看到力量懸殊的國家之間發生了戰争,那是因為現實中的戰争往往距其最初的概念非常遠。
在現實中,除無力繼續抵抗以外,還有兩種情況可能成為媾和的動機:一是獲勝的可能性不大,二是獲勝的代價過大。
正如我們在前一章中已經看到的那樣,整個戰争不得不擺脫内在必然性的嚴格法則,依靠蓋然性的計算,而且戰争根據其産生的條件越是适合依靠蓋然性的計算,戰争的動機和緊張程度越弱,情況就越是如此。
這樣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從蓋然性的計算中也可能産生媾和的動機,因此戰争并不總是需要一直打到其中一方垮掉。
我們可以設想,在戰争動機和緊張程度很弱的情況下,一方很微小的、幾乎看不出的獲勝的可能性就足以促使對方讓步。
假如一方事先就已經确信這一點,那麼很自然,他就會隻去争取這種獲勝的可能性,而不會先去尋找和走上徹底戰勝敵人這條繞遠的路。
對已經和即将消耗的力量的考慮,對決心媾和有着更為普遍的影響。
由于戰争不是盲目的沖動行為,而是受政治目的支配的,因此這一政治目的的價值就必然決定我們為達到這一目的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這裡所說的代價,不僅是指其規模的大小,而且也指承受代價的時間的長短。
因此一旦力量消耗過大,導緻政治目的的價值無法再保持與它的平衡,那麼就必須放棄這個政治目的,其結果就是媾和。
由此可見,在一方不能使另一方完全無力抵抗的戰争中,雙方的媾和動機随下一步獲勝的可能性和所需力量消耗的大小而起伏。
假如雙方的媾和動機同樣強烈,那麼他們的政治分歧就會得到折中的解決;當一方的媾和動機變得更強時,另一方的媾和動機就可以弱一些;當雙方的媾和動機合在一起,勉強達到媾和的程度,那麼雖然會媾和,但結果自然對媾和動機較弱的一方更有利。
我們在這裡有意不談政治目的的積極本性和消極本性在行動中必然引起的差别。
盡管這種差别是極為重要的(我們以後要談到此點),但是我們在這裡隻能做較為寬泛的論述,因為最初的政治意圖在戰争的過程中可能有很大的改變,最後可能變成與最初完全不同的意圖,這正是由于政治意圖同時取決于已經取得的和很可能會取得的結果。
現在就産生了一個問題:如何增加獲勝的可能性?首先,自然是使用那些能戰勝對手的同樣方法,即消滅其軍隊和占領其地區。
但是這兩種方法在用于加大獲勝可能性和用于戰勝對手時,不是完全相同的。
當我們進攻敵軍時,是想在第一次打擊之後繼續一系列其他打擊,直至敵軍的一切被摧毀,還是隻想赢得一次勝利,以打破對手的安全感,讓他感覺到我們的優勢而對其前景感到不安,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後者,那麼隻要消滅足以達到這一目的的敵軍就可以了。
同樣,如果占領地區不是為戰勝對手,那麼占領其地區就是另一種舉措。
在以戰勝對手為目的的情況下,消滅其軍隊是真正的有效的行動,占領其地區隻是消滅其軍隊的後果;在敵軍被戰勝之前占領其地區,始終隻能被看作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
相反,如果我們的目的不是戰勝敵軍,而且确信敵人并不尋求而是害怕血腥決戰,那麼占領敵人一處防禦薄弱或者根本沒有防禦的地區本身就是一個好處。
如果這一好處大到足以使對手擔心戰争總的結局,那麼也可将這一好處視為通往媾和的一條捷徑。
現在我們還要指出一個無須戰勝敵軍就能加大獲勝可能性的特别手段,即那些有直接的政治關系的行動。
既然有些行動特别适合于分化對手的盟友或者使其不起作用,适合于為我們争取到新盟友,激起對我們有利的政治活動等,那麼就不難理解,這些行動有可能使勝算大增,成為比戰勝敵軍容易得多的達到目标的捷徑。
第二個問題是,加大敵人的力量消耗,也就是使其付出更高代價的手段有哪些? 對手的力量消耗包括其軍隊的消耗(被我們摧毀)和地區的喪失(被我們占領)。
同樣是消滅敵軍和占領敵人地區,以增加敵人消耗為目的時的意義與要達到其他目的時的意義也是不一樣的,隻要進一步考察一下就可以自然得出這一觀點。
這種意義的差别大多隻是很小的,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受到迷惑,因為在現實中,當動機微弱時,最細小的差别往往會決定使用力量的方式。
我們在這裡隻想指出,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通過其他途徑達到目标是有可能的,這些途徑沒有内在的自相矛盾之處,不是荒唐,甚至也不是錯誤。
除上述兩種方法以外,還有另外三個特殊的途徑能夠直接加大對手的力量消耗。
第一個途徑是入侵,就是攻占敵人的某些地方,但意圖不是占據它們,而隻是為了在這些地方征收戰争稅[1],或者幹脆将其夷為平地。
這樣做的直接目的既不是奪取敵人的國土,也不是戰勝其軍隊,而隻是完全泛泛地給敵人造成損失。
第二個途徑是優先針對可加大敵人損失的對象采取行動。
我們很容易想到,我們的軍隊有兩種不同用法,其中之一是在要戰勝敵人時優先使用軍隊,另一種是在談不上和無法談得上戰勝敵人時使用軍隊,卻能帶來更多的好處。
習慣上,人們會認為第一種更多是軍事上的用法,另一種更多是政治上的用法,但是如果人們從最高的視角看問題,那麼兩者就都是軍事上的用法,每種用法隻有在适應當時的條件時才是符合目的的。
第三個途徑是拖垮對手,從屬于它的情況範圍來說,這是最重要的途徑。
我們選擇&ldquo拖垮&rdquo這個字眼,不僅是為了以一個詞即可描述這一途徑,而且還因為它全面表達出了這一途徑,不像第一眼看上去修辭色彩那麼重。
在戰鬥中,&ldquo拖垮&rdquo這個概念的意思是:通過持久的行動,逐漸耗盡對手的體力和意志。
如果我們想通過持久的作戰來戰勝對手,我們就必須滿足于達到盡量小的目的,因為達到較大的目的要比達到較小的目的需要更多的力量,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而我們能為自己設定的最小目的是純粹的抵抗,即沒有積極意圖的戰鬥。
在進行這種戰鬥時,我們的手段能發揮相對最大的作用,取得好結果的把握是最大的。
這種消極性能到什麼程度呢?顯然不能成為絕對的被動,因為純粹的忍受就不再是作戰了;而抵抗是一種行動,通過這一行動應摧毀敵人很多的力量,以至于他不得不放棄其意圖。
隻有這才是我們在每次純粹抵抗行動中要達到的目的,其中包含着我們意圖的消極本性。
毫無疑問,這一消極意圖在其具體行動中的效果比積極意圖在同一情況下的效果要差(前提是積極意圖能夠成功實現)。
但是這兩種意圖的區别恰恰在于前者更容易成功,就是說把握更大。
消極意圖在具體行動中欠缺的效果不得不用時間,也就是通過持久的戰鬥來彌補。
因此,構成純粹抵抗要素的這一消極意圖也是通過持久的戰鬥戰勝對手的自然手段,這就是拖垮敵人。
在整個戰争領域中到處都可以看到進攻和防禦的區别,其根源就在這裡。
但是我們在這裡還不能深入探讨這個問題,而隻是滿足于說:從這一消極意圖本身可以引申出戰鬥的一切有利于消
理論也應顧及人性,也應讓勇氣、大膽甚至蠻幹有一席之地。
軍事藝術是與有生命的力量和精神的力量打交道,因此它在任何地方都無法達到絕對和确定。
戰争中到處都有偶然性的活動餘地,而且它在最大和最小戰事中的餘地同樣廣闊。
如果一方面有了偶然性,那麼勇氣和自信就必須出現在另一方面,以填補偶然性的空當。
勇氣和自信有多大,為偶然性準備的空間就可以有多大,因此勇氣和自信對戰争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合乎邏輯的是,理論提出的法則隻應是必需的,隻應是最寶貴的尚武精神[14]可以以其各種程度和變化在其中自由發揮那些法則。
即使是在冒險中也還要有機智和謹慎,隻是它們是按照另一種比例來計算的。
23.然而戰争畢竟始終是為一個嚴肅的目的而采取的一個嚴肅的手段&mdash&mdash進一步說明什麼是戰争 戰争就是這樣,指揮戰争的統帥就是這樣,研究戰争的理論就是這樣。
但是戰争不是消磨時間,不是隻對冒險和成功感興趣,不是自由發揮激情的作品,戰争是為達到一個嚴肅的目的而采取的一個嚴肅的手段。
戰争所有因幸運交替而具有的豐富色彩,它所接納的全部跌宕起伏的激情、勇氣、幻想和興奮,隻是這一手段的諸多特點。
某個群體(整個民族)的戰争,特别是文明民族的戰争,總是産生于某個政治狀态,而且隻能是某個政治動機引起的,因此戰争是一個政治行為。
假如戰争像我們從其純粹概念中推斷的那樣,是一個完美的、不受幹擾的行為,是暴力的一種絕對表達,那麼它就會從被政治引發的那一刻起,作為一個完全獨立于政治的東西而取代政治,将政治擠走并隻服從戰争自己的法則,就像一枚爆炸的地雷,隻能在人們預先設置的方向上爆炸,不可能再有其他改變。
迄今每當政治與進行戰争之間由于缺少協調而引起理論上的分歧時,人們的确就是這樣認為的[15]。
不過事實并非如此,這是一個根本錯誤的觀點。
我們所看到的現實世界的戰争不是通過一次爆發就能消除其緊張的極端行為,而是一些力量的活動。
這些力量的發展方式和程度不完全相同,它們有時聚集在一起,足以克服惰性和摩擦帶來的阻力,而有時又太弱,以至于發揮不出什麼作用。
因此戰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暴力的脈動,時緩時急,因而也就時快時慢地消除緊張和消耗力量。
換句話說,戰争時快時慢地引導人們走向目标,但總是要持續足夠的時間,以便人們在其進程中尚能對它施加影響,以便人們能夠為它規定一個方向,簡短地說,就是以便讓戰争始終服從居于領導地位的智者的意志。
如果我們現在考慮到戰争出自一個政治目的,那麼很自然地,這個引起戰争的最初的動機在戰争領導者那裡也應該始終受到首要的和最高的重視。
但是政治目的并不因此就是專橫的法則制定者,它必須順從手段的本性,因此往往要做出完全的改變,但是政治目的必須總是首先加以考慮的問題,因此政治将貫穿于整個戰争行為,并在戰争中爆發的各種力量的本性所允許的範圍内對戰争行為不斷地産生影響。
24.戰争就是政治以其他手段[16]的延續 于是我們看到,戰争不僅是一個政治行為,而且是一個真正的、政治的工具,是政治交往的一個延續,是以其他手段進行的政治交往[17]。
如果說戰争還有特殊的地方,那指的隻是其諸多手段的本性特殊。
軍事藝術和統帥可以分别在總的方面和每個具體場合要求政治指向和意圖不與這些手段産生矛盾[18],這一要求确實是不低的。
不過,無論這一要求在具體情況下反過來對政治意圖的影響有多麼大,人們還是隻能将其視為對政治意圖的修改,因為政治意圖是目的,戰争是手段,而沒有目的的手段永遠是不可想象的。
25.戰争的多樣性 戰争的動機越是有力和強烈,這些動機越是涉及民族的整個生存問題,戰前的局勢越是緊張,那麼戰争就越接近于它的抽象形态,就越是關系到要戰勝敵人,戰争目标和政治目的就越是趨于一緻,戰争看上去就越是純軍事的,而較少是政治的[19]。
而戰争的動機越弱,戰前局勢越不緊張,則戰争要素(暴力)的自然指向[20]與政治規定的路線就越不一緻,于是戰争就必然更多地偏離其自然的方向,政治目的與一個理想的戰争目标就越不同,戰争看上去就更多變成是政治的。
但是為避免讀者誤解,我們在這裡必須說明,我們上面所說的戰争的自然趨勢指的隻是哲理上的、本來就符合邏輯的趨勢,絕不是指實際處于沖突中的各種力量的趨勢。
這些力量包括作戰雙方的各種情感力量和激情等。
雖然這些力量在某些情況下也有可能被激發得很高,導緻要費力才有可能把它們控制在政治解決的途徑上,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出現這一矛盾的,因為有如此強烈的情感和激情,就要求有一個與之相應的有力的計劃。
而如果這一計劃追求的目的不大,那麼參戰人員以其情感力量追求的目标也會較低,導緻這些參戰人員往往更需要激發,而非抑制。
26.一切戰争均可視為政治行為 現在我們再回到主要問題上來。
即使政治真的在某一種戰争中好像完全消失了,而在另一種戰争中又很明确地出現了,人們還是可以斷言,這兩種戰争都是政治的,因為如果人們将政治視為一個拟人化了的國家的頭腦,那麼在其必須考慮的所有問題中想必也包括對産生前一種戰争的各種因素本性的考慮。
隻有當人們不把政治理解為一個普遍存在的認識,而認為政治是一個傳統的概念,是一種避免使用暴力的、謹慎的、狡猾的甚至陰險的計謀,後一種戰争才有可能比前一種戰争更多地屬于政治。
27.這一觀點對戰史理解和理論基礎的影響 我們看到:第一,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把戰争想成獨立的東西,而是應該把它視為政治的工具。
隻有堅持這一觀點,才有可能不陷入與全部戰史的矛盾,才有可能對戰史這部巨著有深刻的認識;第二,同樣是這一觀點,它告訴我們,由于産生戰争的動機和因素的本性不同,戰争必然是各不相同的。
因此,政治家和統帥做出的首個最重大和最明确的判斷應該是在這方面對他所進行的戰争有正确的認識,不要把他進行的戰争誤認為或使之成為不符合當時情況本性的東西。
這是所有戰略問題中首要的和涉及面最廣的問題,我們将在《戰争計劃》一篇中進一步考察該問題。
關于什麼是戰争這一問題,我們就研究到這裡。
這樣我們就确立了考察戰争及其理論所必須依據的主要觀點。
28.理論上的結論 因此戰争不僅是一條真正的變色龍(因為它的本性在每個具體情況下都有所變化),而且就其全部現象來看,在其本身的主要傾向方面,它還是一個奇特的三位一體[21],由三個方面組成,一是戰争要素固有的暴力性,包括仇恨和敵視,這些可看作盲目的本能;二是蓋然性和偶然性的遊戲,它們使戰争成為一種自由的精神活動;三是作為一個政治工具的從屬本性,使戰争歸于純粹的理智。
這三個方面中的第一個主要與民衆有關,第二個主要與統帥及其軍隊有關,第三個主要與政府有關。
在戰争中應迸發的激情此前就應該已經存在于民衆之中;在偶然性的蓋然性王國裡,勇氣和才幹的活動範圍取決于統帥和軍隊的特點;政治目的則隻是政府的事。
這三種傾向就像三個不同的立法,深植于戰争的本性之中,同時其作用大小又是變化無常的。
假如一個理論欲忽視其中的一個傾向,或者要任意确定三者之間的關系,就會立即陷入與現實的矛盾,以緻這個理論不得不被視為已經消亡。
因此,我們的任務就是使理論在這三個傾向之間保持懸浮的狀态,就像懸浮在三個引力點之間一樣。
至于用什麼方法才能最好地完成這項困難的任務,我們打算在有關戰争理論的那一篇裡探讨。
無論如何,這裡已經對戰争的概念加以确定,使其成為我們投射到理論基礎建設上的第一道光,它首先照到大量的現象,使我們能夠辨别它們。
*** [1]&ldquo極端&rdquo(dasÄusserste),也可以譯為&ldquo極限&rdquo&ldquo極緻&rdquo&ldquo最大限度&rdquo。
作者認為,在概念領域内,一切事物都在追求絕對的頂點,例如抽象的戰争就是這樣。
由于一方使用暴力,另一方就不得不同樣使用暴力,于是雙方對暴力的使用就會達到最大限度,雙方都會為追求最高的目标(戰勝對手或使對手無力抵抗)而使用最大的力量。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内在的牽制力量&rdquo(innewohnendeGegengewichte),指人的膽怯、自私等弱點。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暴力。
&mdash&mdash譯者注 [4]鬥争(derKampf),在本書中大多指武力沖突,在很多情況下是指真正的戰鬥,并非泛指政治、經濟等鬥争。
&mdash&mdash譯者注 [5]在18世紀的歐洲軍事理論中有一種傾向,認為會戰不僅沒有必要,而且有害,認為演習式的作戰比決出勝負的會戰更有利。
例如英國軍事理論家勞埃德認為,如果人們掌握了數學和地形學等方面的知識,就能夠運用幾何學精确地計算出一切作戰行動,從而不必進行真正的會戰;普魯士軍事理論家亞當·馮·比洛(AdamHeinrichDietrichFreiherrvonBülow,1757&mdash1807)則把會戰稱為&ldquo完全絕望中的補救手段&rdquo,認為作戰對象不應是敵人的軍隊,而應是敵人的補給線,隻要對其構成威脅,就能迫使敵人屈服。
18世紀末、19世紀初,普魯士軍隊仍受這種思想的支配。
作者在此對這些錯誤進行了批評。
這裡提到的&ldquo最近幾次戰争&rdquo指1806&mdash1815年針對拿破侖的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6]關于這個問題,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我們不能誤入歧途,不能将戰争視為一個單純的暴力和消滅的行為,不能從這一有着邏輯結論的簡單概念中得出一系列與現實世界的現象根本不再相符的結論。
我們必須回到這樣的結論:戰争是一個政治行為,其法則不是全部隻體現在自身内部。
戰争是一個真正的、政治的工具,它自己不活動,而是要由一隻手來操縱。
這隻手就是政治&hellip&hellip。
做了上述分析後,我無須證明有可能存在着目标更小的戰争。
這種戰争隻是一種威脅,是一種武裝起來的談判,或者在結成聯盟的情況下,純粹是一個裝裝樣子的行為。
但是如果人們斷言這種戰争與軍事藝術不再有任何關系,則完全不符合哲理。
隻要軍事藝術認為有必要承認可能合理地存在着不以極端、戰勝和消滅敵人為目标的戰争,那麼軍事藝術就必須放下身段,去研究政治利益有可能要求出現的所有不同程度的戰争。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本書中的&ldquo編者注&rdquo均為克勞塞維茨的夫人所注。
&mdash&mdash譯者注) [7]&ldquo真正的武裝力量&rdquo(dieeigentlichenStreitkräfte),指軍隊。
&mdash&mdash譯者注 [8]對&ldquo戰區&rdquo(Kriegstheater)這一概念,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五篇第二章中有專門論述。
&mdash&mdash譯者注 [9]指政治目的必須與雙方國家聯系起來并對民衆産生作用,才能成為一種尺度。
&mdash&mdash譯者注 [10]&ldquo恰恰因此&rdquo一詞,作者用了拉丁語&ldquoeoipso&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11]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沒有專門的章節讨論這個原理,作者隻是在本書第一卷第三篇第十六章中提到了這個問題。
&mdash&mdash譯者注 [12]即較早決戰。
&mdash&mdash譯者注 [13]指推動軍事行動繼續進行的力量。
&mdash&mdash譯者注 [14]&ldquo尚武精神&rdquo(kriegerischeTugenden),也可譯為&ldquo血性&rdquo。
其中&ldquokriegerisch&rdquo一詞有&ldquo好戰&rdquo&ldquo骁勇&rdquo之意,&ldquoTugend&rdquo一詞源于拉丁語&ldquovirtus&rdquo,意為&ldquo孔武有力&rdquo&ldquo男子漢氣概&rdquo。
以往有的中文版本按現代德語的字面詞義将該詞直譯為&ldquo武德&rdquo,而&ldquo武德&rdquo意為&ldquo習武之人應有的品德&rdquo,顯然與原意不符。
&mdash&mdash譯者注 [15]指人們當時認為戰争自它爆發的那一刻起,就成為一個完全獨立于政治的東西。
&mdash&mdash譯者注 [16]在原文中,&ldquo手段&rdquo一詞,作者用的是複數。
&mdash&mdash譯者注 [17]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戰争不是一個獨立的東西,而是政治以變化了的手段的延續,因此所有大的戰略計劃的主要輪廓絕大部分是政治屬性,而且這些主要輪廓越是包括整個戰争和整個國家,其政治屬性也就越強。
整個戰争計劃直接産生于兩個交戰國家的政治狀态,以及它們與其他國家的關系。
戰局計劃産生于戰争計劃,甚至如果所有軍事行動僅限于一個戰區,那麼戰局計劃往往就和戰争計劃是同一個。
然而一個戰局的各個部分也滲透着政治因素,很少有大規模的軍事行動(例如一場會戰)不受政治因素的某些影響。
根據這一觀點,就談不上對一次大規模的戰略上的整體行動進行純軍事評價,也談不上這一整體行動的純軍事的計劃。
這一觀點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隻要看一下戰史就很容易想到的,這大概用不着什麼證明。
盡管如此,這一觀點至今沒有确立起來。
這表明,人們迄今仍将大的戰略計劃中純軍事的内容與政治的内容分開,并将政治内容視為不得體的東西。
戰争無非是政治努力以變化了的手段的延續。
我認為這一觀點是整個戰略的基礎,并且相信,誰拒絕承認這一觀點的必要性,誰就尚未真正看到問題的關鍵。
透過這一基本觀點去看整個戰史,它就變得讓人可以理解,否則其中就會充斥着極為荒唐的東西。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 [18]關于這一點,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軍事藝術面對政治的任務和權利主要是預防政治提出違背戰争本性的要求,預防政治在使用這一工具時因不了解其效能而犯錯誤。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 [19]關于這一點,克勞塞維茨在1827年12月22日給呂德爾少校的信中寫道:&ldquo政治越是從大的、涉及整個民族及其生存的利益出發,問題越是涉及對立雙方的生死存亡,政治和敵視就越加一緻,政治就越是融入到敵視中,戰争就會越簡單,就越是從暴力和消滅敵人的純概念出發,就越符合根據這一概念按邏輯提出的要求,戰争的所有部分就越有必然的聯系。
這樣的戰争看起來完全是非政治的,因此往往被認為是标準的戰争。
但是顯然這樣的戰争同其他戰争一樣,也少不了政治因素,隻是政治因素與暴力和消滅敵人的概念完全一緻,因此人們看不出來罷了。
&rdquo&mdash&mdash編者注 [20]指暴力走向極端的趨向。
&mdash&mdash譯者注 [21]三位一體(Dreifaltigkeit),原為宗教用語,在基督教義中指聖父、聖子、聖靈三體合一。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章 戰争中的目的和手段 我們在前一章中認識了戰争複雜和可變的本性,現在來研究這一本性對戰争中的目的和手段有什麼影響。
如果我們首先問,為成為政治目的的合适的工具,整個戰争應追求什麼目标?那麼我們就會發現,如同戰争的政治目的和戰争特有的因素,戰争的目标也是可變的。
如果我們還是先從戰争的純粹概念談起,那麼我們不得不說,戰争的政治目的本來是在戰争領域之外的。
既然戰争是迫使對手服從我們意志的一種暴力行為,那麼問題的關鍵想必始終而且隻能是戰勝對手,就是使對手無力抵抗。
戰勝對手這一目的雖然是從概念中推斷出來的,但是與現實中大量戰例的目的非常接近,因此我們打算先考察一下戰勝對手這一目的的現實性。
我們以後将在《戰争計劃》一篇中進一步研究,什麼叫作使一個國家無力抵抗,但在這裡必須馬上區分敵人的軍隊、國土和意志這三個要素,因為它們作為普遍存在的研究對象包含了其餘一切研究對象。
必須消滅敵軍,就是說,必須使敵軍處于無法再繼續作戰的狀态。
順便說明一下,以後我們所說的&ldquo消滅敵軍&rdquo,指的隻是這個意思。
必須占領敵人的國土,因為否則的話,敵人在那裡可以建立新的軍隊。
但是即使做了以上兩點,隻要敵人的意志還沒有被征服,也就是說隻要敵國政府及其盟友還沒有被迫簽訂和約,或者敵國人民還沒有屈服,我們就不能認為戰争(敵對的緊張狀态和敵對力量的活動)已經結束,因為在我們完全占領敵人國土的同時,敵人有可能在其國内重燃鬥争,或在其盟友的支持下重燃鬥争。
當然這種情況在媾和以後也是會發生的,但這無非證明不是每場戰争本身就能完全決出勝負和解決問題。
然而即使是出現這種情況,随着和約的簽訂,很多原本會在暗中繼續燃燒的火星最終還是熄滅了,緊張的局勢得到緩和,因為所有傾向于媾和的人都會完全放棄抵抗的念頭,而這樣的人在任何民族中和在任何情況下總是很多的。
因此,無論接下來如何,人們總是将和約的簽訂視為戰争目的已經達到,戰争這個活計也就算是結束了。
由于在上述三個對象中,軍隊的任務是保衛國土,因此自然的順序是首先消滅敵軍,然後占領敵人的國土,通過這兩方面的勝利,以及此後我們所處的狀态,迫使對手媾和。
通常消滅敵軍是逐步實現的,之後對敵人國土的占領也同樣是逐步實現的。
這兩者往往相互影響,地區的喪失反過來影響到軍隊的削弱。
但是這個順序不是絕對必需的,因此也并非總是有這個順序。
有時敵軍在受到顯著削弱之前就會退向國土的邊境,甚至完全退往國外。
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占領敵人絕大部分或全部國土。
但是使對手無力抵抗這一抽象戰争的目的,這一為達到政治目的(在政治目的中應包括其他一切目的)而采取的最後手段,在現實中絕不是普遍存在的,不是媾和的必要條件,因此不能在理論上以任何方式把它當作一個法則提出來。
有無數和約得以締結,而之前并不能認為雙方中的一方已經無力抵抗,有時甚至連均勢都還沒有被明顯打破。
不僅如此,如果我們看一下具體情況,就不得不說,在很多具體情況下,尤其是當對手明顯更強大的時候,戰勝對手就會是一種毫無用處的概念遊戲。
從戰争概念中推斷出來的目的之所以不能普遍适用于現實戰争,是因為抽象戰争和現實戰争不同,這一點我們在前一章中已經讨論過了。
假如戰争是純概念規定的那樣,那麼力量懸殊的國家之間發生戰争就是荒唐的,就不可能發生戰争了;在純概念中,交戰雙方物質力量的差距最多隻能到相反的精神力量可以彌補的程度,而在歐洲今天的社會狀态下,國與國之間物質力量的差距遠大于這種要求。
因此如果我們看到力量懸殊的國家之間發生了戰争,那是因為現實中的戰争往往距其最初的概念非常遠。
在現實中,除無力繼續抵抗以外,還有兩種情況可能成為媾和的動機:一是獲勝的可能性不大,二是獲勝的代價過大。
正如我們在前一章中已經看到的那樣,整個戰争不得不擺脫内在必然性的嚴格法則,依靠蓋然性的計算,而且戰争根據其産生的條件越是适合依靠蓋然性的計算,戰争的動機和緊張程度越弱,情況就越是如此。
這樣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從蓋然性的計算中也可能産生媾和的動機,因此戰争并不總是需要一直打到其中一方垮掉。
我們可以設想,在戰争動機和緊張程度很弱的情況下,一方很微小的、幾乎看不出的獲勝的可能性就足以促使對方讓步。
假如一方事先就已經确信這一點,那麼很自然,他就會隻去争取這種獲勝的可能性,而不會先去尋找和走上徹底戰勝敵人這條繞遠的路。
對已經和即将消耗的力量的考慮,對決心媾和有着更為普遍的影響。
由于戰争不是盲目的沖動行為,而是受政治目的支配的,因此這一政治目的的價值就必然決定我們為達到這一目的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這裡所說的代價,不僅是指其規模的大小,而且也指承受代價的時間的長短。
因此一旦力量消耗過大,導緻政治目的的價值無法再保持與它的平衡,那麼就必須放棄這個政治目的,其結果就是媾和。
由此可見,在一方不能使另一方完全無力抵抗的戰争中,雙方的媾和動機随下一步獲勝的可能性和所需力量消耗的大小而起伏。
假如雙方的媾和動機同樣強烈,那麼他們的政治分歧就會得到折中的解決;當一方的媾和動機變得更強時,另一方的媾和動機就可以弱一些;當雙方的媾和動機合在一起,勉強達到媾和的程度,那麼雖然會媾和,但結果自然對媾和動機較弱的一方更有利。
我們在這裡有意不談政治目的的積極本性和消極本性在行動中必然引起的差别。
盡管這種差别是極為重要的(我們以後要談到此點),但是我們在這裡隻能做較為寬泛的論述,因為最初的政治意圖在戰争的過程中可能有很大的改變,最後可能變成與最初完全不同的意圖,這正是由于政治意圖同時取決于已經取得的和很可能會取得的結果。
現在就産生了一個問題:如何增加獲勝的可能性?首先,自然是使用那些能戰勝對手的同樣方法,即消滅其軍隊和占領其地區。
但是這兩種方法在用于加大獲勝可能性和用于戰勝對手時,不是完全相同的。
當我們進攻敵軍時,是想在第一次打擊之後繼續一系列其他打擊,直至敵軍的一切被摧毀,還是隻想赢得一次勝利,以打破對手的安全感,讓他感覺到我們的優勢而對其前景感到不安,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後者,那麼隻要消滅足以達到這一目的的敵軍就可以了。
同樣,如果占領地區不是為戰勝對手,那麼占領其地區就是另一種舉措。
在以戰勝對手為目的的情況下,消滅其軍隊是真正的有效的行動,占領其地區隻是消滅其軍隊的後果;在敵軍被戰勝之前占領其地區,始終隻能被看作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
相反,如果我們的目的不是戰勝敵軍,而且确信敵人并不尋求而是害怕血腥決戰,那麼占領敵人一處防禦薄弱或者根本沒有防禦的地區本身就是一個好處。
如果這一好處大到足以使對手擔心戰争總的結局,那麼也可将這一好處視為通往媾和的一條捷徑。
現在我們還要指出一個無須戰勝敵軍就能加大獲勝可能性的特别手段,即那些有直接的政治關系的行動。
既然有些行動特别适合于分化對手的盟友或者使其不起作用,适合于為我們争取到新盟友,激起對我們有利的政治活動等,那麼就不難理解,這些行動有可能使勝算大增,成為比戰勝敵軍容易得多的達到目标的捷徑。
第二個問題是,加大敵人的力量消耗,也就是使其付出更高代價的手段有哪些? 對手的力量消耗包括其軍隊的消耗(被我們摧毀)和地區的喪失(被我們占領)。
同樣是消滅敵軍和占領敵人地區,以增加敵人消耗為目的時的意義與要達到其他目的時的意義也是不一樣的,隻要進一步考察一下就可以自然得出這一觀點。
這種意義的差别大多隻是很小的,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受到迷惑,因為在現實中,當動機微弱時,最細小的差别往往會決定使用力量的方式。
我們在這裡隻想指出,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通過其他途徑達到目标是有可能的,這些途徑沒有内在的自相矛盾之處,不是荒唐,甚至也不是錯誤。
除上述兩種方法以外,還有另外三個特殊的途徑能夠直接加大對手的力量消耗。
第一個途徑是入侵,就是攻占敵人的某些地方,但意圖不是占據它們,而隻是為了在這些地方征收戰争稅[1],或者幹脆将其夷為平地。
這樣做的直接目的既不是奪取敵人的國土,也不是戰勝其軍隊,而隻是完全泛泛地給敵人造成損失。
第二個途徑是優先針對可加大敵人損失的對象采取行動。
我們很容易想到,我們的軍隊有兩種不同用法,其中之一是在要戰勝敵人時優先使用軍隊,另一種是在談不上和無法談得上戰勝敵人時使用軍隊,卻能帶來更多的好處。
習慣上,人們會認為第一種更多是軍事上的用法,另一種更多是政治上的用法,但是如果人們從最高的視角看問題,那麼兩者就都是軍事上的用法,每種用法隻有在适應當時的條件時才是符合目的的。
第三個途徑是拖垮對手,從屬于它的情況範圍來說,這是最重要的途徑。
我們選擇&ldquo拖垮&rdquo這個字眼,不僅是為了以一個詞即可描述這一途徑,而且還因為它全面表達出了這一途徑,不像第一眼看上去修辭色彩那麼重。
在戰鬥中,&ldquo拖垮&rdquo這個概念的意思是:通過持久的行動,逐漸耗盡對手的體力和意志。
如果我們想通過持久的作戰來戰勝對手,我們就必須滿足于達到盡量小的目的,因為達到較大的目的要比達到較小的目的需要更多的力量,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而我們能為自己設定的最小目的是純粹的抵抗,即沒有積極意圖的戰鬥。
在進行這種戰鬥時,我們的手段能發揮相對最大的作用,取得好結果的把握是最大的。
這種消極性能到什麼程度呢?顯然不能成為絕對的被動,因為純粹的忍受就不再是作戰了;而抵抗是一種行動,通過這一行動應摧毀敵人很多的力量,以至于他不得不放棄其意圖。
隻有這才是我們在每次純粹抵抗行動中要達到的目的,其中包含着我們意圖的消極本性。
毫無疑問,這一消極意圖在其具體行動中的效果比積極意圖在同一情況下的效果要差(前提是積極意圖能夠成功實現)。
但是這兩種意圖的區别恰恰在于前者更容易成功,就是說把握更大。
消極意圖在具體行動中欠缺的效果不得不用時間,也就是通過持久的戰鬥來彌補。
因此,構成純粹抵抗要素的這一消極意圖也是通過持久的戰鬥戰勝對手的自然手段,這就是拖垮敵人。
在整個戰争領域中到處都可以看到進攻和防禦的區别,其根源就在這裡。
但是我們在這裡還不能深入探讨這個問題,而隻是滿足于說:從這一消極意圖本身可以引申出戰鬥的一切有利于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