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舊制度與大革命》影響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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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要多長時間——被投到專制制度下,它比舊專制制度更合邏輯,更加平等,但肯定也更為全面。
“這部著作的不足是沒有作出結論;這是有幾分使人失望,沒有把好的東西充分烘托出來,也沒有指出診治弊病的良方。
向人民講真理是好事,但不要用沮喪的口氣,尤其不該擺出一種神态對一個偉大的民族說她不配享受自由:這使壓迫者、奴隸和利己主義者感到痛快。
“總而言之,這是一部好書,我贊賞它,我認為其内容與形式也值得人們稱贊。
因為正如你所說,人們在這裡切實感受到了專制暴政的可怖,而這正是敵人之所在。
舊制度死亡了,萬劫不複;但是人們不可以以為在舊制度的廢墟上,不會再建起專制暴政或無政府狀态:這是大革命的私生子;隻有自由才是大革命的合法女兒,在上帝的幫助下,自由有朝一日終将驅逐僭越者。
”(《奧馬爾公爵與居維利埃—弗勒裡通信集》,4卷本,巴黎,1910—1914年,第2卷,333及随後幾頁) 既然《舊制度與大革命》也是一部英文著作,我們就應提一提它在英國受到的歡迎。
我們已經談過了亨利·裡夫;作為當時最重要的英國雜志《愛丁堡評論》的總編,加以《泰晤士報》主筆的身份,他對此書的熱情見解便有舉足輕重的分量。
他的朋友G.W.格雷格在這家像今天一樣給輿論定基調的大報上發表了兩篇分析文章,讓我們引證一下這文章的話:“因為形勢變幻莫測,冒險作預言是難得謹慎的。
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說,德·托克維爾先生的光榮将與日俱增,後人還将擴大他同時代人的評價……”格雷格接着對這部著作作了長篇分析;這長篇分析終有一天要輯入亞曆克西·德·托克維爾研究文集。
在這篇深入的研究論文末尾,格雷格寫道:“我們相信已向我們的讀者指出,德·托克維爾先生寫了一部極端重要的著作,一部幾乎整個充滿鮮為人知的史實的著作,從這些史實産生了堪稱為發現而且是具有永恒價值的發現的各種史學觀點。
然而,這本書還隻是他允諾我們的著作的一部分,他将傾注他的全部研究成果,因為目前這卷和以前論述美國的各卷隻不過是,如果我們理解得對,同一作品——他一生的文學作品——分散的一部分,旨在從社會發展的現階段對社會的前途進行評價。
” 托克維爾的朋友、英國财政大臣和傑出學者喬治·康沃爾·劉易斯勳爵感謝他寄來《舊制度與大革命》,并在1856年7月30日的信中給他寫道:“這是我平生讀過的使我精神得到滿足的唯一著作,因為它對法國大革命的原因與特點提出了既真實又合理的觀點。
……”我們還能舉出托克維爾著作在英國受歡迎的例子,但就此打住。
現在來看《舊制度與大革命》對後來幾代人發揮影響的例證。
(在其出色的小書《法國大革命150周年史學史概述》,巴黎,1939年,24頁,達尼埃爾·阿萊維寫道:“然而必須提到一部重要著作,托克維爾的著作……1856年,托克維爾發表了《舊制度與大革命》;這部著作将起非常深遠的影響,我們在以後再談論它。
”現在,我想談的正是這種影響。
) 在給《論美國的民主》所加的參考書目(第一卷,第二冊,389頁)中我們已經指出,制定1875年憲法的那一代人深為托克維爾、布羅伊和普雷沃-帕拉多爾的著作所浸透。
布羅伊公爵的著作《法國政府之我見》(巴黎,1870年)恢複了《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氣氛,就像許多參考注釋所表明的那樣。
托克維爾對泰納影響很大。
若讀《當代法國的起源》,就可找到很多引自托克維爾著作的文字。
(例如,泰納,《舊制度》,第三版,巴黎,1876年,99頁。
)泰納在書中寫道:“因為在法國建立起中央集權制的并非大革命,而是君主制。
” 泰納在這裡給他的原文加了如下注釋:“德·托克維爾,第二編。
這個重要真理由德·托克維爾先生以過人的洞察力所确立。
”此外可見《當代法國的起源》一書附錄的預備筆記摘要:《H.泰納,生平與通信》(第3卷,巴黎,1905年),書中含有引自托克維爾著作的附注(參見300、319頁)。
深入研究托克維爾著作對泰納的影響問題肯定是有意義的。
維克托·吉羅的透徹研究《論泰納。
他的著作與影響》(巴黎,1932年)隻給我們一個問題的梗概。
吉羅寫道:“……無疑需要很長篇幅才能頗為嚴格準确地搞清〔泰納〕在托克維爾著作中汲取的所有材料、豐富的指示、全貌與細節。
托克維爾……原來恰恰打算論述泰納要涉及的整個主題。
但是,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他隻能完成這部巨著的第一部分;對于續篇,本有可能如此出色,我們卻隻有‘筆記’、評斷、剛剛拟就提綱的章節,靈敏有力的草案被死亡猛然打斷了。
泰納得以運用這些散亂的材料,從頭在更廣闊的基礎上重建這座未完成的大廈;他以其風格的豐富壯麗取代了樸實無華的線條,取代了原始建築物有點裸露的莊嚴;但他保留了其中好多重要部分,直到整體規劃。
《當代法國的起源》的主要思想就是大革命最深的根源存在于我們以前整個曆史中,這思想也是托克維爾著作的主要思想;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泰納的‘地方分權’傾向大部分來自他的這位眼光敏銳而有氣魄的前輩。
”正如我剛才所言,對托克維爾與泰納的研究尚待進行。
這兩位思想家的彼此差異也許可由各自的知識構成加以解釋。
托克維爾接觸社會學問題首先靠實踐經驗,靠對行政史與法律方面的深入研究,而泰納尤其受文學、哲學與藝術的教育。
這裡我可以摘錄一段泰納書信中的話揭示他的政治哲學(前引書,第二卷,巴黎,1904年,263及随後幾頁)。
1862年10月泰納寫道:“我的确在政治與宗教上有一理想,但我知道在法國不可能實現;這就是我為何隻能有一種思辯家而非實踐家生涯的原因所在。
德國施萊艾爾馬赫爾時期或稍後的英國今天的自由新教;今天比利時、荷蘭、英國的地方或城市的自由,均達到了中央代議制。
但是新教與法國人的天性相違,地方政治生活也違背法國的财産與社會結構。
除了減輕過分的中央集權,說服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讓人講話,減少天主教與反天主教的暴力,調和維持,别無他策。
必須将它的力量引向其他方面:引向理論科學,引向優美文風,引向藝術某些部門,引向講究的技藝,引向舒适漂亮的社交生活,引向無私而普遍的偉大思想,引向全體福利的增長。
”(參見《泰納。
其思想的構成》,安德烈·謝弗裡榮著,巴黎,1932年;E.C.羅:《泰納與英國》,巴黎,1923年;亦見A.奧拉爾:《泰納,法國大革命曆史家》,巴黎,1907年;奧古斯坦·科尚:〈大革命史學的危機〉,載《思想與民主的社會》,巴黎,1921年。
亦見亨利希·馮·西貝爾:“舊國家與法國大革命”,載《小曆史論文》,斯圖加特,1880年,229及随後幾頁。
)西貝爾本人就是一個法國大革命重要著作的作者,在這篇論文中他分析了《當代法國的起源》第一卷,也同樣要讀者參閱托克維爾的“名作”。
(參見H.馮·西貝爾:《大革命史,1789—1800》,10卷本,斯圖加特,1897年。
)西貝爾于1853年開始發表他的著作。
衆所周知,泰納《當代法國的起源》是受1871年法國戰敗和巴黎公社的經曆所啟發而作;與《舊制度與大革命》相比,《舊制度與大革命》更偏重比較政治社會學研究。
托克維爾對西方世界的普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而泰納則從法國社會的革命這一觀點涉及主題。
1864年,菲斯泰爾·德·庫朗日的《古代城市》問世。
這部著作帶有《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深深烙印。
C.朱利昂在其寶貴的教材《19世紀法國曆史學家文選》(第一版,巴黎,1896年;我們根據1913年巴黎第七版重校本引用)中寫道:“人們推測,菲斯泰爾·德·庫朗日所受到的曆史影響首先是孟德斯鸠的(政體的研究),可能還有米什勒的,而更多的是托克維爾的影響(社會生活中宗教情感的作用)。
《舊制度與大革命》對菲斯泰爾的才華有決定性影響不足為奇:在《古代城市》中,我們将會找到同樣的叙述方式,同樣的歸納步驟,和同樣的把書歸并成兩三個指導思想的願望”(91和随後幾頁)。
在更後邊的好幾頁,朱利昂重又回到這個主題上:“在《古代城市》中,托克維爾的影響比米什勒明顯得多。
《導言》的标題本身:‘論研究古代人最古老的信仰對于了解其典章制度的必要性’,簡直就是《論美國的民主》一書開頭的翻版。
《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的一大功績是證明了1789年以後有多少過去的政治制度、習慣思想,在新法國依然存在,新法國不知不覺成了君主制法國的概括遺贈财産承受人。
菲斯泰爾·德·庫朗日在其著作中證明傳統與宗教習俗具有長期持久性;這個延續法則在《古
“這部著作的不足是沒有作出結論;這是有幾分使人失望,沒有把好的東西充分烘托出來,也沒有指出診治弊病的良方。
向人民講真理是好事,但不要用沮喪的口氣,尤其不該擺出一種神态對一個偉大的民族說她不配享受自由:這使壓迫者、奴隸和利己主義者感到痛快。
“總而言之,這是一部好書,我贊賞它,我認為其内容與形式也值得人們稱贊。
因為正如你所說,人們在這裡切實感受到了專制暴政的可怖,而這正是敵人之所在。
舊制度死亡了,萬劫不複;但是人們不可以以為在舊制度的廢墟上,不會再建起專制暴政或無政府狀态:這是大革命的私生子;隻有自由才是大革命的合法女兒,在上帝的幫助下,自由有朝一日終将驅逐僭越者。
”(《奧馬爾公爵與居維利埃—弗勒裡通信集》,4卷本,巴黎,1910—1914年,第2卷,333及随後幾頁) 既然《舊制度與大革命》也是一部英文著作,我們就應提一提它在英國受到的歡迎。
我們已經談過了亨利·裡夫;作為當時最重要的英國雜志《愛丁堡評論》的總編,加以《泰晤士報》主筆的身份,他對此書的熱情見解便有舉足輕重的分量。
他的朋友G.W.格雷格在這家像今天一樣給輿論定基調的大報上發表了兩篇分析文章,讓我們引證一下這文章的話:“因為形勢變幻莫測,冒險作預言是難得謹慎的。
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說,德·托克維爾先生的光榮将與日俱增,後人還将擴大他同時代人的評價……”格雷格接着對這部著作作了長篇分析;這長篇分析終有一天要輯入亞曆克西·德·托克維爾研究文集。
在這篇深入的研究論文末尾,格雷格寫道:“我們相信已向我們的讀者指出,德·托克維爾先生寫了一部極端重要的著作,一部幾乎整個充滿鮮為人知的史實的著作,從這些史實産生了堪稱為發現而且是具有永恒價值的發現的各種史學觀點。
然而,這本書還隻是他允諾我們的著作的一部分,他将傾注他的全部研究成果,因為目前這卷和以前論述美國的各卷隻不過是,如果我們理解得對,同一作品——他一生的文學作品——分散的一部分,旨在從社會發展的現階段對社會的前途進行評價。
” 托克維爾的朋友、英國财政大臣和傑出學者喬治·康沃爾·劉易斯勳爵感謝他寄來《舊制度與大革命》,并在1856年7月30日的信中給他寫道:“這是我平生讀過的使我精神得到滿足的唯一著作,因為它對法國大革命的原因與特點提出了既真實又合理的觀點。
……”我們還能舉出托克維爾著作在英國受歡迎的例子,但就此打住。
現在來看《舊制度與大革命》對後來幾代人發揮影響的例證。
(在其出色的小書《法國大革命150周年史學史概述》,巴黎,1939年,24頁,達尼埃爾·阿萊維寫道:“然而必須提到一部重要著作,托克維爾的著作……1856年,托克維爾發表了《舊制度與大革命》;這部著作将起非常深遠的影響,我們在以後再談論它。
”現在,我想談的正是這種影響。
) 在給《論美國的民主》所加的參考書目(第一卷,第二冊,389頁)中我們已經指出,制定1875年憲法的那一代人深為托克維爾、布羅伊和普雷沃-帕拉多爾的著作所浸透。
布羅伊公爵的著作《法國政府之我見》(巴黎,1870年)恢複了《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氣氛,就像許多參考注釋所表明的那樣。
托克維爾對泰納影響很大。
若讀《當代法國的起源》,就可找到很多引自托克維爾著作的文字。
(例如,泰納,《舊制度》,第三版,巴黎,1876年,99頁。
)泰納在書中寫道:“因為在法國建立起中央集權制的并非大革命,而是君主制。
” 泰納在這裡給他的原文加了如下注釋:“德·托克維爾,第二編。
這個重要真理由德·托克維爾先生以過人的洞察力所确立。
”此外可見《當代法國的起源》一書附錄的預備筆記摘要:《H.泰納,生平與通信》(第3卷,巴黎,1905年),書中含有引自托克維爾著作的附注(參見300、319頁)。
深入研究托克維爾著作對泰納的影響問題肯定是有意義的。
維克托·吉羅的透徹研究《論泰納。
他的著作與影響》(巴黎,1932年)隻給我們一個問題的梗概。
吉羅寫道:“……無疑需要很長篇幅才能頗為嚴格準确地搞清〔泰納〕在托克維爾著作中汲取的所有材料、豐富的指示、全貌與細節。
托克維爾……原來恰恰打算論述泰納要涉及的整個主題。
但是,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他隻能完成這部巨著的第一部分;對于續篇,本有可能如此出色,我們卻隻有‘筆記’、評斷、剛剛拟就提綱的章節,靈敏有力的草案被死亡猛然打斷了。
泰納得以運用這些散亂的材料,從頭在更廣闊的基礎上重建這座未完成的大廈;他以其風格的豐富壯麗取代了樸實無華的線條,取代了原始建築物有點裸露的莊嚴;但他保留了其中好多重要部分,直到整體規劃。
《當代法國的起源》的主要思想就是大革命最深的根源存在于我們以前整個曆史中,這思想也是托克維爾著作的主要思想;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泰納的‘地方分權’傾向大部分來自他的這位眼光敏銳而有氣魄的前輩。
”正如我剛才所言,對托克維爾與泰納的研究尚待進行。
這兩位思想家的彼此差異也許可由各自的知識構成加以解釋。
托克維爾接觸社會學問題首先靠實踐經驗,靠對行政史與法律方面的深入研究,而泰納尤其受文學、哲學與藝術的教育。
這裡我可以摘錄一段泰納書信中的話揭示他的政治哲學(前引書,第二卷,巴黎,1904年,263及随後幾頁)。
1862年10月泰納寫道:“我的确在政治與宗教上有一理想,但我知道在法國不可能實現;這就是我為何隻能有一種思辯家而非實踐家生涯的原因所在。
德國施萊艾爾馬赫爾時期或稍後的英國今天的自由新教;今天比利時、荷蘭、英國的地方或城市的自由,均達到了中央代議制。
但是新教與法國人的天性相違,地方政治生活也違背法國的财産與社會結構。
除了減輕過分的中央集權,說服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讓人講話,減少天主教與反天主教的暴力,調和維持,别無他策。
必須将它的力量引向其他方面:引向理論科學,引向優美文風,引向藝術某些部門,引向講究的技藝,引向舒适漂亮的社交生活,引向無私而普遍的偉大思想,引向全體福利的增長。
”(參見《泰納。
其思想的構成》,安德烈·謝弗裡榮著,巴黎,1932年;E.C.羅:《泰納與英國》,巴黎,1923年;亦見A.奧拉爾:《泰納,法國大革命曆史家》,巴黎,1907年;奧古斯坦·科尚:〈大革命史學的危機〉,載《思想與民主的社會》,巴黎,1921年。
亦見亨利希·馮·西貝爾:“舊國家與法國大革命”,載《小曆史論文》,斯圖加特,1880年,229及随後幾頁。
)西貝爾本人就是一個法國大革命重要著作的作者,在這篇論文中他分析了《當代法國的起源》第一卷,也同樣要讀者參閱托克維爾的“名作”。
(參見H.馮·西貝爾:《大革命史,1789—1800》,10卷本,斯圖加特,1897年。
)西貝爾于1853年開始發表他的著作。
衆所周知,泰納《當代法國的起源》是受1871年法國戰敗和巴黎公社的經曆所啟發而作;與《舊制度與大革命》相比,《舊制度與大革命》更偏重比較政治社會學研究。
托克維爾對西方世界的普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而泰納則從法國社會的革命這一觀點涉及主題。
1864年,菲斯泰爾·德·庫朗日的《古代城市》問世。
這部著作帶有《舊制度與大革命》的深深烙印。
C.朱利昂在其寶貴的教材《19世紀法國曆史學家文選》(第一版,巴黎,1896年;我們根據1913年巴黎第七版重校本引用)中寫道:“人們推測,菲斯泰爾·德·庫朗日所受到的曆史影響首先是孟德斯鸠的(政體的研究),可能還有米什勒的,而更多的是托克維爾的影響(社會生活中宗教情感的作用)。
《舊制度與大革命》對菲斯泰爾的才華有決定性影響不足為奇:在《古代城市》中,我們将會找到同樣的叙述方式,同樣的歸納步驟,和同樣的把書歸并成兩三個指導思想的願望”(91和随後幾頁)。
在更後邊的好幾頁,朱利昂重又回到這個主題上:“在《古代城市》中,托克維爾的影響比米什勒明顯得多。
《導言》的标題本身:‘論研究古代人最古老的信仰對于了解其典章制度的必要性’,簡直就是《論美國的民主》一書開頭的翻版。
《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的一大功績是證明了1789年以後有多少過去的政治制度、習慣思想,在新法國依然存在,新法國不知不覺成了君主制法國的概括遺贈财産承受人。
菲斯泰爾·德·庫朗日在其著作中證明傳統與宗教習俗具有長期持久性;這個延續法則在《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