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三 明史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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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乙類 1.明末農民起義發動于陝北 陝西巡撫喬應甲、延綏巡撫朱童蒙貪黩不法。

    崇祯元年(1628)陝西大饑。

    延綏缺饷,固原兵劫州庫。

    滿清入侵,山西巡撫耿如杞勤王,兵敗而西;延綏總兵吳自勉、甘肅巡撫梅之煥兵亦潰。

    山陝遊民仰驿糈者衆,驿裁無所得食。

    地瘠民貧,賦增不已。

     2.明末統治者破壞農民起義的陰謀 分化赈濟 利誘“撫” 武力鎮壓“剿” 殺降“陽撫陰剿”,“先撫後剿” 3.元末紅巾起義發動于汝颍 1351年五月汝颍兵起,元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 原屬金朝統治:土地被改為分地。

     宋元戰争區域:階級矛盾,民族矛盾,嚴重壓迫。

     白蓮會傳布地區:賈魯治河的附近,自然災害重。

     4.朱元璋參加農民革命後,向南發展 朱元璋1352參加農民革命,1355取和州,渡江取太平,在紅巾旗幟下南進。

    1356取采石、南京、鎮江、廣德。

    1357取長興、常州、甯國、嶶州、池州。

    1358取建德、婺州。

    1359取諸暨、衢州、處州,其後略。

    北面韓林兒、劉福通根據地,江南之東為張士誠,西為陳友諒,為避免沖突。

    以南進為宜。

    凡此諸城内在元人手,攻之甚易。

    用紅軍旗幟南北遙相呼應,其勢較盛。

     5.色目人在元朝的地位 6.明代的官田與民田 區别:名稱;性質&mdash&mdash役;賦;買賣。

     比例:1502年土地為例1/7(官),6/7(民)。

     1432年蘇州為例17/18(官),1/18(民),極端的例子。

     7.明代一條鞭法 明代中葉後賦役改良方法的最後實行的一個辦法。

     創始于嘉靖十年(1531),全國試行于萬曆九年(1581)。

     “一切之名而非一定之名”(于慎行),就是說是一般的原則而不是一樣的辦法。

    省與省可能不同,縣與縣可能不同,因之負擔不統一。

     以縣為單位将所有全縣的田賦、裡甲、均徭、雜泛等等加而為一,以全縣田畝分任。

    不分丁、戶、田畝。

     便南不便北,便糧不便差。

     8.元、明兩代佃戶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地位 9.朱元璋與擴廓帖木兒的關系 1361,朱元璋與陳友諒作戰,恐元軍攻其後,遂緻書察罕帖木兒通好。

    察罕死,擴廓繼其位,遂與擴廓通好。

    居間人是方國珍。

    三月方獻朱馬鞍,七月陳攻下安慶,八月緻書察罕,十二月元遣尚書張昶經慶元(方所駐地)授朱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不受。

     紅巾中人無與元妥協者。

     朱元璋逐元之後,招擴廓降,被拒。

    朱稱之為大丈夫。

     10.朱元璋在1366讨伐張士誠的檄文 同時提出反元反白蓮教,假使隻反白蓮教則與鄉軍無别,假使隻反元不反教則與紅軍無别; 朱元璋公開正式宣布自己政策之始; 檄文中隻攻元代之政治腐敗未及種族之壓迫; 張士誠與紅巾無關,讨張而攻白蓮教; 檄文系龍鳳年号,稱皇帝聖旨(韓林兒)而極攻紅巾; 其時劉福通已死,韓林兒已衰,農民起義已十六年1351&mdash1366,人民一緻的願望是安居,是生産,是統一,蓋為此以迎合。

     11.元朝蒙古人和漢人在政治上的地位 12.朱元璋起義後的整個政策 “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

    ” “誓除禍亂,以安天下。

    ” “驅逐胡虜,恢複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

    ” 恢複生産,提倡生産,增加生産。

    勸農,屯田,水利,墾荒。

    保護勞動力,提高生産,鞏固自己統治權。

     13.和買與撲買 14.白蓮會與彌勒教 參考甲類4。

     彌勒教:消極的,等待的,寄空想于未來的,說出了人民苦痛,堅定了人民信心。

     15.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