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中國史下(元、明、清)教學大綱與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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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是不是投機?不是。

    當時有兩個陣營,農民都參加了。

    要是為目前個人利益,可以參加地主武裝。

    /一堂 朱元璋的戰略與策略 ①朱元璋是不是背叛自己階級,還不算背叛。

    什麼時候?1355渡江以後。

    原因:為了軍費,沒有打擊,與地主成了妥協局面。

    朱元璋是不是背叛革命?組織讨張士誠檄文?1366,但在檄中仍稱吳王令旨,皇帝聖旨,是未背也,但反白蓮教。

    一切背叛都在稱帝後。

    為了擴張自己勢力打陳友諒,對元采了灰色态度不是投降,而是默契,在1362派使至汴梁與察罕帖木耳通好,後來還是推翻元朝。

     ②搶奪農民革命勝利果實?不能,自己參加,與袁世凱不同。

     ③朱元璋推翻蒙古貴族在長城内政權的意義。

     完成反外族革命;滿足人民希望統一的要求;離亂已十七年(1351&mdash1368);恢複北方的完整局面(去年大綱9)。

     2.試圖解決土地問題和恢複民生問題的政策。

     概述:用去年提綱10、11頁。

     如何向農民讓步? ①恤民重農,扶持小自耕農。

     ②提倡與衣着聯系着的經濟作物(去年15頁、16頁)。

     ③抑制豪強。

    1372遭亂為奴者複為民,貧民凍餒者裡中富室假貸之,施行排年,提高佃戶的身分。

     ④徙富戶與移居就耕。

    1370诏蘇、松、嘉、湖、杭五郡民,無田産養者往臨濠耕種,以所種田為世業,徙者四千戶(《本末》74)。

    1391徙富民實京師。

     移居就耕,既可增加生産,又能解決土地要求。

    徙富戶,既可以調劑城鄉、京省經濟,又可以限制監督豪強。

    前者人民比較願意,後者未必願意。

    看出封建勢力還在強大,農民離不開土地,土地控制在國家。

     3.明代土地和賦役制度/二堂 ①戶籍; ②田制; ③賦; ④役; ⑤墾田數與戶口數。

    均用卡片/一堂 二、極端的君主專制政治 分四部分:1.中央地方官制2.考試3.軍隊制度4.分封。

     1.極端君主專制下的政治組織(分三部分,中央、地方、土司) ①中央的六部與内閣 1380,洪武十三年以前,設中書省置丞相,“統領衆職”。

    1380年正月殺胡惟庸,罷丞相不設,“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以尚書任天下事”。

    六部:吏(人事)、戶(财務)、禮(典禮考試)、兵(軍政)、刑(司法行政)、工(建設)。

     成祖即位,1402大學士“直文淵閣,參預機務”,“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閱白”。

     景泰後,1450内閣“靡所不領”。

     嘉靖後,1522内閣班次到六部之上。

     夏言、嚴嵩起,“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

    嘉靖十五年1536後。

     銜名:加殿閣名稱大學士上:中極(舊稱華蓋)殿,建極(舊稱謹身)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故稱内閣。

     品級:大學士正五品,地位較低,便于指揮。

     員額:無定額,二三人至六七人不等,免專橫。

    一人時也有,八九人時也有,很短。

     設官精神:“五府六部&hellip&hellip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颉颃,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洪武二十八年谕,《實錄》239卷,故為極端地專制主義統治。

     案:朱元璋為什麼要改内閣制?用“皇帝與丞相矛盾”卡片/一堂 ②地方的三司與府縣 三司:都指揮司(軍)、布政司(民政财務)、按察司(司法)。

     府、州、縣。

    管理一府、一州、一縣之民财用法等政。

    親民官,獨立行使。

    職權方面官不得侵職。

     ③土司 目的:保持國境的安定。

     性質:土司始于漢武帝,土司制度大備于明太祖。

    因其俗,領其地,治其民。

    (自撰之詞,無根據。

    )是自治的,當然不能同今天自治相比。

     組織:宣慰、宣撫、安撫、檢讨、長官、司、隸都指揮,屬兵部。

    土府、土州、土縣、隸布政司,屬戶部。

     以上受封承襲分屬兵部、吏部。

    襲職必親赴阙,以勞績多少定尊卑等差,以文化高下定正官副貳。

     設官有土有流,辦法:歸附朝貢始給職名,否則不給。

    是自願的。

    社會發展提高可改流。

     明初土司制是比較開明、正确的制度。

    但後來誅求無厭,征調過濫,而流官土官結合起來殘酷壓迫與剝削,給少數民族帶來很大痛苦。

     2.官吏與科舉(分三部分:①學校②科舉③官吏任用) ①國子監與府州縣學/一堂 ②進士與舉人考試 ③三途并進與兩途并進/一堂 3.軍隊制度(分三部分:軍屯、衛所、五軍都督府) ①軍與軍屯。

    軍與兵。

    軍的來源:稅征、歸附、谪發。

    軍屯:以軍隸衛,以屯養軍。

    目的:解決農民要求土地問題,解決國家防務問題,解決軍費支出問題;但是其中有很大矛盾,不能統一,遭到很多失敗,因此必須改,名存實亡。

     ②衛所制。

    組織。

    政策。

    一郡設所,連郡設衛。

     ③五軍都督府。

    衛所統于都司,都司分屬五軍都督府。

    /一堂 4.明代的分封(分四部分:①分封②靖難③王權的削弱④遷都) ①分封與郡縣并行:1369定制,1370封王,1378就藩。

    目的。

     ②削藩與靖難 ③王權的削弱/一堂 ④遷都北平 三、明和邊疆各族的關系 國史是國内各民族的曆史。

    中國是多民族國家,而中國史過去隻講漢族史,漢族人數較多,發展較快,多講一點是可以的,但不能以漢族史代替全中國各族的曆史,更不能抹殺各少數族的曆史。

     1934年聯共(布)中央公布斯大林、塞洛夫、日丹諾夫同志的意見說:“我們需要這樣的蘇聯曆史教科書,在這本書裡,大俄羅斯人曆史不與蘇聯其他民族的曆史相分離,這是第一。

    ” 所以今天必須多講少數族曆史。

    過去中國史也談到少數族,但是都在壓迫少數族或打少數族時才出現,這是大漢族中心論。

    我們今天要講少數族的真正曆史。

     然而我們掌握的史料是非常少的,這是我們曆史科學最薄弱的一環,也可以說是空白的一環。

    現在中央已組織了八個調查隊去調查,民族學院專門研究這個問題,中央并代少數族制造文字,以便少數族早早自己寫出曆史,這樣才能在三五年後有材料可講。

    現在隻能暫時就過去的文獻約略說一說,是不完全的,而且不正确的。

     在這一節所談的是明代初期和少數族的關系,也就是明代初期少數族是以怎樣關系和明朝交往的。

    /一堂 1.北方的蒙古 ①出塞後的蒙古族 元未亡,1368退開平(多倫),1369退應昌(經棚,經棚今為内蒙古克什克騰旗),不時南下,1388無帝号。

     ②明初的戰争 太祖時三次戰争,1369(二)、1370(三)、1388(二十一),成祖時三次戰争,1410(八)、1422(二十)、1424(二十二),都是防禦性的進攻。

     ③蒙古的分裂 1403鬼力赤去國号,稱鞑靼。

    蒙古本來有幾個部族,成吉思汗才統一起來,退出長城後,各不統屬,1403以後瓦剌與鞑靼分。

    其後由于明朝之挑撥,互相攻戰。

    1412瓦剌殺鞑靼可汗,成祖征之。

     2.東北的女真族 關外是遼東都司,屬山東布政使司,遼東的東面、北面才是女真族所居。

    元設遼陽行省,下有大甯路&mdash&mdash兀良哈居之,又有開元路&mdash&mdash女真居之,明 遼東都指揮司。

    東至鴨綠江,西至山海關,南至旅順口,北至開原。

    下者衛25,州20,由海道通山東。

    (《明史》卷41) ①奴兒幹都司 永樂三年(1405,此據《會典》,《實錄》在二年)設奴兒幹衛,七年(1409)設奴兒幹都司,其下仍有奴兒幹衛(《明元清系通紀》),為184衛之一。

     奴兒幹都司凡184衛,各書均同,正統以後乃有384衛之說,《明元清系通紀》(前編,19&mdash23頁)有考。

    /一堂 ②建州女真 永樂三年(1405)184衛之中有建州衛,永樂十年(1412)建州左衛,正統七年(1442)建州右衛。

     3.西南的苗彜各族 ①明初雲貴高原的苗彜各族 苗族分布主要在貴州東南部、湖南西部。

    雲南、廣東、廣西、四川及貴州其他地方亦有。

     彜族分布主要在大涼山、小涼山,雲南及貴州西北亦有。

    唐之南诏,宋之烏蒙(貴州)皆彜族。

     白族又稱民家,分布主要在雲南大理。

     社會發展階段上不平衡,有的雖落後,但有一定文化水平、藝術水平和商業交換。

    農用水利均發達。

     ②雲南設布政司 用1955年提綱7&mdash8頁,明軍入滇。

    /一堂 ③貴州設布政司 洪武十五年(1382),明軍入滇,設貴州都指揮司,隸四川布政司。

    修驿道,自貴州東北,通于蜀。

    永樂十一年二月(《明史》六《本紀》設貴州布政司;十四年設貴州按察司,但鄉貢附于雲南。

     4.藏族、維吾爾族與高山族 ①明初的藏族 藏族住居西藏、西康等地。

     唐之吐蕃。

     明稱烏斯藏,《明史》列入《西域傳》331卷。

     茶的市易。

     宗教。

    大寶法王。

    沒有設衛,沒有統治。

    隻有聯系。

    宗教為多。

     ②明初的維吾爾族 維族住居新疆全境。

     唐之回纥、回鹘,元之畏兀兒。

     文化高,蒙古文化由畏兀兒去的很多。

     《明史》列入《西域傳》。

     洪武中明朝勢力進入畏兀兒,設安定衛。

     永樂初谕哈密市易,封忠順王。

    &hellip&hellip俾自耕牧。

     馬的市易。

     設有衛、封有王,間接統治,沒有幹涉。

     ③明初的高山族 記載缺略,其詳不知。

     沒有設官、設衛、封爵,保持一定的關系。

    /一堂 以上五類情況: 設土司,上以都司、布政司統之,與府縣相錯&mdash&mdash雲貴苗彜。

     設土官,稱衛所,以都司統之,無布政司,不相錯&mdash&mdash東北女真。

     間或設衛,封爵,間接統治,沒有幹涉&mdash&mdash維吾爾族。

     隻封法王,沒有統治&mdash&mdash藏族。

     戰争狀态存在&mdash&mdash蒙古族。

     五者不是以人數多少、文化高低分,而是看其路程遠近、力量大小而不同。

    目的是從前受元統治者一定要受明統治,關系不同,以表明是“天子”。

     四、中國和亞洲各國的關系與經濟文化交流分三部分:1.明初的海防與交通(分三段:①海防②海禁③鄭和下西洋)2.明初的市易(①朝貢②華僑)3.明與亞洲各國的關系 1.明初的海防與海上交通 ①海防 自廣東樂會(瓊州島東有樂會縣,但與史文記南界不合,與安南交界當在北海邊)至鴨綠江,凡13300裡。

    皆有海防。

     沿海設水軍衛所,隸都司。

    築沿海要害諸城。

    福建有五水寨。

     “置多橹快船,無事則巡繳,遇寇以火船薄戰,快船逐之”。

    (《史》91) “以三、四、五月為大汛,九十月為小汛。

    ”(同) ②海禁 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理由“海道可通外都”。

     ③鄭和下西洋。

     西洋的概念;太監出使;鄭和的七次出使。

    /一堂 下西洋的目的:探建文消息;宣耀國威;侵略;貿易(不是,不以賣貨為主,而以獵異為主);訪帖木兒帝國。

     不必探求。

    缺乏史料,隻去猜想,不是唯物史觀。

    曆史科學特點之一是具體一定要有客觀存在的曆史資料。

     2.明初的市易 ①市舶。

    三市舶司;驿館:征稅之議未允行。

     ②朝貢。

    貢期。

    /一堂人數;勘合。

     ③海外華僑對南洋的開發。

    華僑出洋不始于鄭和;對南洋的開發。

     3.明與亞洲各國之關系。

     ①朝鮮(貢馬、派人來留學) 1369年封王,王氏高麗、李氏朝鮮。

    1392李成桂自主,請更國号,太祖命改朝鮮,封王。

    正式封朝鮮王在永樂十六年(1418),以前隻承認之。

    /一堂 ②安南(百官、學校、考試) 元陳氏、黎氏。

    1406年征之,1407改布政司,1431取消,凡二十五年。

    屢戰不休。

    交阯布政司。

    安南封王,始封陳氏在1369,始誤封黎氏在1403,再封黎氏1436。

     ③暹羅 《明史》在《外國傳》1377賜印,名之為暹羅。

    胡椒、蘇木、沉香、中國書。

    頒量衡。

     ④日本 倭寇與張方舊部,朱元璋最厭惡日本。

    1402奉明正朔,稱臣日本國王,足利義滿受明。

    封,使僧。

    /一堂 ⑤帖木兒帝國(撒馬爾罕《明史》33) 察合台汗國帖木兒1370強大,1387(洪武二十年)向中國進貢,1395明派使至其國,1404與中國斷絕,欲征中國,大軍40&mdash50萬進軍,1405死。

     五、第七章小結 這一章主要說明明代初期的經濟和政治 所謂初期指1368&mdash1435,凡68年,包括: 明太祖洪武1&mdash31年, 建文帝建文1&mdash4年, 明成祖永樂1&mdash22年, 明仁宗洪熙1年, 明宣宗宣德1&mdash10年。

     建文、洪熙很短,宣德守成無大事,所以以明初的事績為多。

     朱元璋參加農民起義而成功,建立了朱明帝國,他對農民有一定的讓步,對吏治有一定廉潔振作,生産有一定提高,國民生活也有一定的穩定,奠定大明帝國的基石。

     明成祖撫恤人民不如其父,雜役加多,對外用兵加多,人民負擔加多,但對國勢的加強,邊防的加強,也起了一定作用,保障了人民生活的穩定。

     這一章是明朝一代制度的總叙,許多基本概念,許多個别的關系,要在這裡說一下,因此分量較重。

    但本章重點在第一節,也就是經濟财政措施和農業生産恢複。

     第八章明代中後期的政治和社會矛盾(分六節) 一、瓦剌和鞑靼(分三部分)/一堂 1.明代的邊防 ①九鎮的所在與其防戍區域 ②明初邊防政策 ③中葉後之邊防/一堂 2.瓦剌的南侵與中國的守禦 ①土木之戰1449 ②京門守禦(1955年提綱二十八&mdash&mdash二十九)/一堂 ③土木之戰對中國的影響 3.鞑靼的複興 ①複興與南侵 ②河套問題/一堂 ③互市(1556馬市&mdash官主,1570通市&mdash自由) 高拱《邊略》;《紀錄彙編》52&mdash56卷二《伏戎紀事》1570事。

     二、倭寇。

    歐洲商人東來。

     1.東南倭寇(1547&mdash1563) ①倭寇在中國沿海的擾亂 明與日本關系,倭寇之起,洪武即有倭寇,但海防固。

    1369寇山東,後來姑息。

    正統八年(1443)寇海甯、肅清,不大,大起在嘉靖二十六年(1547)。

    /一堂 ②倭寇的平定 目的/與市舶關系向導,攻掠方法、區域。

    /一堂 2.歐洲商人的東來 ①歐洲人的東來由海道 漢唐是間接;直接通道打通是元朝;明初鄭和新航路與海路東來。

     東來:葡1498(弘十一),西1521(正十六),荷1595(萬二三),英1600(萬二八)。

     到中國:葡1516(正十一),西1574(萬二),荷1601(萬二九),英1657(崇十)。

     ②東來的先後 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

    /一堂 ③有關歐洲商人東來的問題 各國政策與航線;帶來資本主義問題;澳門問題;荷蘭到台灣問題。

    /一堂 三、統治階級的内部鬥争 明代中葉以後,在政治上宦官、廠衛、黨争三者是相互聯系的:官吏分立門戶,标榜清議,進行黨争;宦官指揮廠衛,操縱門戶,加強威勢,廠衛依靠宦官,搜刮官吏,欺壓人民,真正人民利益無人管。

     1.宦官的專橫 ①太監與批紅十二監,四司,八局,以司禮監為首。

     ②廠衛 錦衣衛鎮撫司&mdash&mdash軍人始洪武十五年(1382)/一堂 ③太監的權勢 奉使外國、将兵(鄭和)、監軍、鎮守、刺事、市舶、倉場、出征、督饷、坐營。

     太監是統治階級的寄生:劉瑾(武宗)、王振(英宗)、魏忠賢(熹宗)、汪直(憲宗)。

     親近耳目,無子孫。

    太監自以無子孫,故不為子孫計,專心事上,惑皇帝,最後亦不為子孫謀而投降清朝。

     2.門戶鬥争 ①内閣首輔 首輔的形成;首輔與丞相;科道。

     ②士大夫階層的清議 “士大夫”,“清議”。

    /一堂 ③門戶 形成,門戶之盛,1594東林與反東林,閹黨。

     ④鬥争的問題 因立太子而起的鬥争(皇帝家事),因官吏升降(本身利益)而起的鬥争。

    淮撫案&mdash&mdash李三才案問題(由個人涉及黨派)。

    三案(由排擠發展到殘害)。

    /一堂 起于争國本&mdash&mdash攻執政;意見之争;攻執政官與内部;個人的鬥争。

     盛于京察&mdash&mdash利益之争;排斥異己;官吏内部互相攻擊異己;前期集體的鬥争,互相維護親近,後期亦黨派的。

     成于淮撫&mdash&mdash情感之争;黨派色彩;暴露官吏内部黨派的鬥争,維護本黨。

     極于三案&mdash&mdash生命之案:官吏黨派和宦官黨派,由官僚内部發展到宦官與官僚間,由相互排擠發展到生命殘害。

     四、土地兼并和農民流亡 1.莊田的出現 ①官莊與民莊 《明史》185,李敏繡謂始正統間(1436&mdash1449)。

     任肖宮莊&mdash&mdash洪熙(1425);清甯、未央宮莊。

    宮莊、皇莊始天順末憲宗八年(1464);王莊始天順三年(1459);勳戚中官莊憲宗末大盛(1487,二十二年);弘治二年(1489)皇莊五地12800餘頃,勳戚莊332,地33000頃;士大夫兼并土地始正統間。

     ②勳戚中官的占耕 占耕軍屯;侵占官地立私莊;請乞莊田;占奪民房。

    /一堂 2.戶籍賦役制定的破壞 生産關系不适合生産力。

     太祖初政:簡單,劃一,抑富濟貧,調劑貧富,洪武役輕。

    畝有大小,賦有輕重,田有好壞,丁有多少。

    賦不按土宜,役不限鄉裡,征不及土紳商賈。

     不能不改。

     ①戶籍的破壞 戶籍不登不調查,逃籍,移籍。

    魚鱗冊壞。

     ②田賦制度的破壞 田:占奪,欺隐,棄田(棄田以解役),抛荒。

     賦:蝕耗,折色,運解,詭寄,飛灑。

    /一堂 ③丁役制度的破壞 放富差貧,放大戶而勾箪小,黃冊制破壞。

    正統七年(1442)時行鼠尾冊,以糧多寡為差官定役,夏時并及于江西(《明史》161)。

     人民負擔加重出現流亡和起義。

     3.農民流亡 “民皆棄田以避役”,隆慶元年(1567)時戶部尚書葛守禮言。

     ①農民的大量流亡。

    嘉靖六年诏令:1436河南二十餘萬戶,1455河南三萬一千戶,1481山西十四萬戶,1565□陽九萬戶。

     ②流亡情況原因: a.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何以流亡?到處役重;到處賦重;到處傷害;本鄉私人負債。

    複業先認賠拖欠稅糧,最重為役。

     b.流亡所至:乞食,雇工,外鄉作佃,外鄉墾荒,轉業者較少。

     5.農民起義的不斷爆發 1.明代的反統治鬥争 ①反統治鬥争的幾種類型 a.少數族起義。

     b.統治階級内部矛盾。

    /一堂 c.農民暴動。

     d.兵變。

    嘉靖以後,十二年(1533)大同兵變,十四年(1535)遼東兵變。

     e.市民暴動。

    萬曆以後,萬曆二十七年(1599)臨清民變,焚稅使馬堂署,殺其随三十四人。

    萬曆二十七年(1599)武昌漢陽民變,掌傷稅使陳奉。

     ②農民暴動的兩種類型 a.以秘密宗教為号召。

     b.提出自己要求。

     2.不斷的農民起義 ①唐賽兒。

    1420,永樂十八年。

     ②葉宗留領導的浙江農民起義。

    1444,正統九年。

     ③鄧茂七領導的福建農民起義。

    /一堂 ④劉千斤領導的荊襄農民起義。

    成化元年(1465)&mdash八年(1472)。

     ⑤劉六、劉七領導的冀魯豫農民起義。

    正德五年&mdash七年(1510&mdash1512)。

    為了生活,反對官吏在人民饑困時候的剝削壓迫。

    原因:劉六劉七,霸州農民,弓矢絕倫,為州官迫害遠飏,逮擊妻奴,盡破其家,六等窮蹙憤恚,乃相聚抗官府。

    窮民響應,旬日間至數千。

    遊擊區域凡七省,河北要肅“劫掠畿南州縣”、“賊黨益繁,自畿南達山東,倏忽來去,勢如風雨”。

    (《本末》)六年(1511)六月,一部“分掠河南,“,一部“分掠山東”,一部“由河南山西自西而東”,“踰山東河南出湖廣江西”仍由故道回霸州。

    所至縱橫,如蹈無人之境。

    後由水道自黃州下九江、安慶、太平、儀真。

    戰術恃馬力,倏忽馳驟,栖野不占城郭,蹈虛不主方所,每戰驅脅從者居前,呼号沖突,官軍見形即縮,稍遇劫兵,前者俱陷,自以精騎觇勢為進退,莫可控揣。

    要求趙侤(大領導之一):群奸在朝,濁亂海内,誅殺谏臣,屏斥元老,乞皇上獨斷,枭雄之首以謝天下,斬臣之首以謝群奸。

    此其要求不甚明白,益謂剝削壓迫太過耳。

    失敗:七年(1512),劉六落水死,劉七戰死。

     六、明軍援朝萬曆二十年&mdash二十六年(1592&mdash1598) 1.日本進攻朝鮮與明軍起援1592 ①豐臣秀吉攻朝鮮。

     ②明朝出兵。

    /一堂 2.封貢之議,1593。

     ①議款與封貢。

     顧養謙議:貢道由甯波,封秀吉為日本國王,撤兵。

     定議:撤兵、封王不許貢,不再侵朝。

    日人同意。

    1585十二月封議定。

     明封貢派:宋應昌、石星。

    反封貢派:趙耀、張輔之、曾偉芳、何喬遠。

     ②封貢失敗 1596九月封使至日本;日本借端不撤兵。

     3.日本再度侵朝與中朝海軍聯合作戰的勝利,1597&mdash1598。

     ①中國再度出兵。

     ②中朝海軍的勝利。

    /一堂 五、第八章小結 本章叙述明代中期後期的重大事件,以四節土地兼并農民流亡為重點。

    所謂中期,指1436&mdash1572,共137年,包括: 英宗正統1&mdash14年孝宗弘治1&mdash18年 景帝景泰1&mdash7成宗正德1&mdash16 英宗天順1&mdash8世宗嘉靖1&mdash45 憲宗成化1&mdash23穆宗隆慶1&mdash6 所謂後期,指1573&mdash1644,共70年,包括: 神宗萬曆1&mdash48光宗(泰昌元年即萬曆48年) 熹宗天啟1&mdash7思宗崇祯1&mdash17/一堂 李洵明清史的分期 第一期1368&mdash1435六十八年 第一階段1368&mdash1402三十五年(洪、建),恢複時期 第二階段1403&mdash1435三十三年(永、洪、宣),經濟繁榮時期 第二期1436&mdash1566一百三十一年 第三階段1436&mdash1521八十六年(正、景、天、成、弘、正),流民問題 和社會矛盾尖銳時期 第四階段1522&mdash1566四十五年(嘉),外患嚴重,改革運動開始 時期 第三期1567&mdash1644七十八年 第五階段1567&mdash1620五十四年(隆、萬),改革運動高漲,資本主 義萌芽時期 第六階段1621&mdash1644二十四年(啟、祯),農民戰争爆發時期 北京大學講授分期 前期1369&mdash1435六十八年 中期1436&mdash1521八十六年 後期1522&mdash1644一百二十三年 八、史料學與年代學講義 史料選讀 1958年三月。

    1931&mdash32在北大教國文後,已二十七年不教矣。

     1.設課原因 同學要求,也有不願者。

    有必要。

    不需要的可以不聽,自己學習。

    古漢語,即古文,主要在知道“語法”和“詞彙”。

    先知字義。

    但不能按字摳。

    去年學了一年古代漢語,已知古漢語語法簡單,看來好懂,但有時一句中幾個字可以屬上,也可以屬下,意義因之不同。

    (舉《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一為例、舉唐詩《清明》) 2.要求與教材 中國史書,唐以後修者,文字更簡易,但專門辭彙多,亦不易懂。

    因此添史料選讀也有必要。

     “鄧茂七&hellip&hellip嘗佃人田,例輸粟,主家饋少物,茂七令毋饋,而田主自往受粟。

    田主訟之。

    ”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 兩種标點。

    一種删節。

     要求:分析文義句法,介紹曆史常識,解釋專門辭彙,比較語句詞義。

     教材:以《明史》為主,所發資料不全講,同學有要求可提出。

     《明史》卷一《本紀》第一《太祖一》 《明史》:“《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一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凡三百三十二卷。

    ”又目錄四卷,共三百三十六卷。

     “乾隆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張廷玉奉表恭進。

    ” 3.本紀 唐司馬貞《史記索隐》曰:“紀者,記也,本其事而記之,故曰“本紀”。

    又,紀,理也,絲縷有紀,而帝王書稱紀者,言為後代綱紀也。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引裴松之(劉宋)《史目》雲:“天子稱本紀,諸侯曰世家。

    本者系其本系,故曰本,紀者理也,統理衆事,系之年月,名之曰紀。

    ”(1958。

    此裴松之《史目》,《隋志》未見,《三國志注》亦無之,待考。

    )唐顔師古《漢書注》:“紀,理也,統理衆事而系之于年月者也。

    ” 《漢》至《唐》均稱書,其中惟《三國》稱志,南北朝稱史。

    五代至明均稱史。

     4.相關字詞與名詞 者語助詞(《辭海》);别事詞(《辭源》)。

    所以分别隔異(《源》);語未畢,略作停頓(《海》)也語已斷定之詞(《源》);助詞,籍以停頓(《海》)。

     廟号、谥法、稱号、尊号、谥号、尊谥《逸周書·谥法解》、《史記正義》、宋蘇洵《谥法》四卷,凡168谥。

     諱,死者之名曰諱。

     “先世家沛”=先世家于沛=先世家住在沛。

    于,在也,指定之詞。

     “乃”字解為“近”。

    太祖乃老四=太祖乃是老四。

     “太祖慨然曰”,“然念林兒勢盛&hellip&hellip”,“軍中肅然”,“志意廓然”然=燒=是=乃=如是=應詞=轉接詞=助詞(助形容詞或副詞,為其語尾)=姓(《辭海》列八解,以助詞為恰當)。

    廓=大,廓然=張小使大。

     “(至正十九年三月)丁巳,方國珍以溫、台、慶元來獻,遣其子關為質,不受。

    ”(6頁)“(至正二十年)六月,耿再成敗石抹宜孫于慶元,宜孫戰死,遣使祭之。

    ”(8頁)此二慶元非一地,前者為慶元路,今甯波市;後者為慶元縣,今同。

     其=彼=之=然=豈=抑=殆=庶幾=若=乃=至若=發語詞(《辭海》列十一解,尚有“姓也”一解。

    《辭海》十一義見卡片二)。

     “太祖其季也”其=乃=(是)其中的。

     “子興奇其狀貌”其=他的=朱元璋=指人。

     “檄太祖總其軍”其=總和州的軍事=它的=指城。

     “往撫其衆”其=俞通海的水軍=他們。

     “(太祖入集慶城,谕父老)我來為民除亂耳,其各安堵如故”其=發語詞=父老們。

     “以旌其忠”其=元将福壽=他的。

     “子孫實受其福”其=不殺人=它的=指事。

     “友諒弑其主徐壽輝”其=他的=友諒=指人。

     “追敗友諒于江州,克其城”其=江州=它的=指物(城)。

     “惟速其來,而先破之”其=他=陳友諒=指人。

     “始徙濠州之鐘離”之=的。

     “吞之”之=語末助詞=丸藥=吞了。

     “裡人劉繼祖與之地”之=他=太祖。

     “蔔之吉”之=語中助詞=了。

     “太祖屢調護之”之=他們=代名詞=張德崖(子興)。

     “德崖等納之”之=他們=代名詞=趙均用(彭大)。

     “均用怨之”指=他=子興。

     “将殺之”之=他=子興。

     “遂與俱攻滁州,下之”之=語末助詞=攻下了=滁州。

     “友諒陷太平,守将朱文遜&hellip&hellip死之”之=在那裡=太平=于是。

     《詩》“之子于歸”之,此也;于,往也。

     《孟子》“先生将何之”之,往也。

     《辭海》列十三義。

    之=出=往=至=變=用=于=此=于是(此)=彼(與其字同)=與=的=語助(無義)=姓。

     《湘山野錄》“(宋)太祖幸朱雀門,指門額問趙韓王普曰:&lsquo何不隻書朱雀門,須着之字安用?&rsquo普對曰:&lsquo語助。

    &rsquo太祖大笑曰:&lsquo之乎者也,助得甚事。

    &rsquo”(《辭海》,47頁) “貧不克葬”克=能=得 “乃克葬”克=能=得=成 “可必克也”克=勝 “耿炳文克長興,徐達克常州”克=攻下 “克城以武”克=攻 《辭海》克字五解,克=肩(負荷)=能=成(克葬)=勝=好勝人。

     “辄戰辄勝”辄=每=就 “乃以兵屬他将屬”屬,托也=交給 “遊食”遊,遨遊,無定所;食,吃飯。

    遊食=離開家鄉,求生活于外;實在就是乞食。

     兩個不同意義的字聯綴成為一個詞,而具有新的解釋,稱為辭彙。

    兩個相同意義的字聯綴成為一詞,其解釋仍與一個字原意相同,亦稱辭彙。

     專門辭彙:人名、地名、官名。

     一般辭彙:同義字,“盜賊四起”,“并置将帥”,“侵略郡縣”,“寇掠甚衆”,“子興奇其狀貌”。

    相反義成辭,“甘苦”,“反正”,“長短”,“利害”,“興亡”,“威福下移(威福=刑賞=大權。

    作福,專爵賞;作威,專刑罰)”。

    兩義成辭,“護視甚至”(至,極地=周到),“禦史中丞劉基緻仕”(緻=盡=給=招緻=還;仕=宦=作官。

    緻仕是辭官退隐),“無政不綱”,“當先正紀綱”,張之為綱,理之為紀,紀綱,典章法度也。

    網之大繩曰綱。

     “而方國珍已先起海上”,“執而械諸孫氏”,“而池州已為徐壽輝将所據”承接詞,有因、則、又、後等義(1080);轉接詞,有然字、乃字義。

     “而日俘民以邀賞”而=然。

     “彼以偏師綴我而全軍趨金陵,順流半日可達”而=以。

     “孤無所依”所=可=指示事物之詞,文法上以“所”為聯結代詞,恒用于外動詞或關系内動詞之上,故有時即用以表動詞被動性。

    如《禮記·檀弓》“世子申生為骊姬所饞”(《辭海》556)=語中助詞。

     “日俘良民以邀賞”邀=求以=以之=用之=用。

     “得毋當舉大事乎”得毋=推想其求或然之詞(514)=得無=難道是。

     “龃龉”亦音渣吾(《辭海》1572),龃音阻,龉音魚,意見不合彼此相惡也。

     “械”=刑具=桎(質)梏(谷)。

    桎,足械;梏,手械。

     “署為鎮撫”元制管軍政的小官有鎮撫司鎮撫,正五品。

     “南略定遠”略=取。

     “元兵尋大至”尋=旋=不久=即刻=俄頃之間。

     “分工甓城”甓=塼=甎。

     “期旦日”期=定。

    期旦日=明日。

     “會廳事”廳事=官府治事之處。

    原作“聽事”(漢音),後期始加“廣”,作“廳”。

     “時席尚右”尚=貴=崇。

     “幕府”古軍隊出征,居無常所,以幕帳為府署,故曰幕府。

    後世凡行政官之秘書,謂之幕府。

     5.史料類别 丙、輯佚:古書散佚,搜輯鈎沉,有意的還原。

     《玉函山房輯佚書史編》,清馬國翰。

     晉嵇康《聖賢高士傳》; 唐韓鄂《四時纂要》; 黃奭輯,陸機《晉紀》 幹寶《晉紀》 湯球輯,習鑿齒《漢晉春秋》《三十國春秋》 湯球《九家舊晉書》 四庫館輯,宋薛居正《舊五代史》 宋李焘《續資治通鑒長編》 宋熊堯《中興小紀》 唐樊綽《蠻書》 丁、類書:《永樂大典》、《圖書集成》,無意的保存。

     《古今圖書集成》凡例:“彙考之體有二:大事有年月可紀者,用編年之體,仿綱目立書法于前,而以按某書某史,詳錄于後。

    事經年緯,而一事之始末沿革展卷可知;立書法于前,詳錄諸書于後,則一事之異同、疑誤,參互可得。

    此典中之最宏钜者也。

    或大事無年月可稽,與一事一物無關政典者,則列經史于前,而以子集參互于後。

    雖歲月未詳,而時代之後先,一事因革損益之源流,一物古今之稱謂,與其種類性情及其制造之法,皆可概見矣。

    ” 6.近年來的史料輯錄工作 甲、輯印 (一)檔案(不加選擇的) 1.依照年代次序編次:《明清史料》。

     2.依照性質彙集:《明末農民起義史料》、《清三藩史料》、《清文字獄檔》、《清外交史料》。

     3.分類合印:《文獻叢編》、《掌故叢編》、《史料旬刊》(又稱《史料叢鈔》)。

     (二)書籍(未刊或稀見的) 1.成書原稿:《籌辦事務始末》、《崇祯存實疏鈔》。

     2.稀見重印叢書:《名教罪人》、《太平天國叢書》。

     3.增訂注釋:《中國職工運動簡史》(中國現代史資料叢刊)。

     4.影印報刊:如《向導》。

     (三)專題資料:系統整理、輯選、疏通稀見史料。

     1.完整編輯史料:《現代史料叢刊》。

     2.摘錄有關部分:《宋景詩起義史料》、《辛亥革命》(《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

     (四)系統複述:抗日戰争時期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抗戰八年來的八路軍和新四軍),《中國現代史資料叢刊》 乙、筆錄張國淦 訪問參加實際工作的人們,筆錄其訪談或請其報告而記錄。

    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第三所正從事此項工作,如張國淦、李铎、李書城諸先生均訪問過。

     丙、回憶 《光複杭州回憶錄》,鐘豐玉,近代史資料; 《辛亥革命浙江光複紀實》,昌公望,近代史資料; 《海陸豐農民的八年戰鬥》; 《對惠縣參戰》,讨日(張國淦)。

     丁、調查 《武訓曆史調查》,1951年; 《宋景詩曆史調查》,1952年; 《施耐庵曆史調查》,1953年; 《三元裡平英團史實調查》,1951年,近代史資料。

     戊、翻譯 《紅檔》(蘇聯外交文件),曆三所; 《中日戰争》、《中法戰争》、《近代史資料叢刊》。

     己、發掘出土 《文物參考資料》,文化部; 《考古通訊》,科學院。

     7.史料輯錄工作的批判 馬克思列甯主義曆史科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基礎,是把辨證唯物主義原理運用到社會生活研究上的曆史唯物主義。

    (《曆史》,1頁) “從客觀存在着的實際事物出發,詳細占有材料,從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結論。

    ”(《近代史資料發刊詞》) 用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立場、方法去搜集史料,去整理史料,去批判史料,是現在曆史科學的主要工作發展方向之一。

     但是史料并不等于曆史,并不能代替曆史。

     分散的、片段的、重複的某一曆史時期,某一曆史事件,某一曆史人物的資料,隻有在科學地、審慎地提煉、分析、組織以後才成為曆史。

     必須突出:主要的、原始的、人民的;不是有見必錄,不能應有盡有。

     必須分析:從不同記載中研究其所同;從同一事物的矛盾中分析其不同。

    例如《近代史資料》1954年一期:《光複杭州回憶錄》、《辛亥革命浙江光複紀實》、《浙江辛亥革命光複紀事》,内容“可互相補充”,“三篇所記略有出入”。

     比較:内容、時間、參加人物、影響。

     必須分析:立場、觀點、動機。

    《近代史資料》1955年1期:《海陸豐農民的八年戰鬥》:“本文的叙述或有可以商榷之處,如陳舜儀後來叛變革命,文中并未說明。

    ”(文中稱之為思想前進的學生) 有的為自己宣傳洗刷,“對經典參戰”;有的企圖代親友隐蔽“吳江庚辛紀事”;有的捏詞污蔑,如“二七工仇”輯有蕭耀南通;有的為自己派别辨護。

     8.希臘羅馬史教學大綱 古代羅馬史教學大綱: 第一編科學的曆史 第一章羅馬史的史料 年代記彙編 作為羅馬史史料的波裡比阿的《通史》 共和時代末葉的文學史料 早期帝國時代的史學 後期帝國時代的史家 基督教的作家 古典作家編著古代羅馬史工作總評 羅馬史的基本流派 作為曆史資料的羅馬文藝著作及哲學著作 法律方面的遺物 各地保存的羅馬物質文化的遺物 最主要的考古發現 題名學、古錢學、紙草學所提供的資料。

     希臘史教學大綱: 希臘史學之基本特征 含規律性的觀念(俄文見原件) 傳說的批判 曆史的概念(同上) 叙事的方法 希臘史學之基本流派及其主要的代表 作為曆史資料的文藝的文獻 他種史料的意義 9.史料的作用 史料的重要 大規模的發掘工作曾提供了極其珍貴的科學成果,從而使一些文籍古物變成了科學的财富。

    因此,為了不陷入公式主義的泥潭,教員必須在研究這些材料的基礎上來草拟自己的講稿。

    (《古代東方史教學大綱》) 史料的基礎:辨證唯物主義是科學地研究史料的基礎(史料學)。

    (《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 注意史料的作用 “埃及文文獻、文物史料,以及它們對古代埃及曆史的作用。

    ”(《古代東方史大綱》第六章《古代埃及的史料和史學》) “他種史料的意義:物質的遺物、銘刻、紙草、古錢學的資料。

    ”(《古代希臘史大綱》第一章) 10.史料批判與分析 教員應該經常教育學生養成運用曆史批判方法的習慣。

    在自己的講課中加進從史料中直接引用來的曆史材料,親自對這些史料給以細緻地,謹慎地,批判性地分析。

    (《古代東方史教學大綱》) 反動的資産階級社會學家和考古學家對史料和事實的拙劣僞造。

     反對形式主義地理解史料的必要性。

    為唯物主義地解釋批判史料而鬥争的必要性。

     曆史主義地處理史料和史實的必要性&mdash&mdash依據具體曆史條件,估計生産力,生産關系(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特征來考慮史料和史實。

    (以上均見《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 分析與考證 斯大林:《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二《關于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商品生産問題》第一至第六段《關于反杜林論的分析》,是史料分析的典型。

    (8&mdash9頁) 中國史中的立場表現:《晉書》三十九《荀勖傳》:“高貴鄉公欲為變。

    ” 蘇聯學者莫洛克的引證史料 A.И.莫洛克:《關于一八四八年巴黎六月起義史的幾個問題》,原載《曆史問題》1952年第12期,中國譯文見《史學譯叢》1954年第2期。

     “我從前曾偶然研究過審訊法團的未經發表的一些文件(它們現在保存于法國國家檔案館),在檢查過近四千件文件以後,我發現事實恰恰和這位資産階級曆史學者的斷言背道而馳&hellip&hellip我們試研究一下這些證詞吧。

    例如&hellip&hellip(以下一共隻舉了六個例子)&hellip&hellip資産階級曆史唯造者的這種卑劣的,誣蔑性的讕言終于不攻自破了。

    ”(64&mdash67頁) 11.班海穆《史學方法論》 班海穆《史學方法論》,E.Bernheim原譯伯倫漢,陳韬譯,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本,中冊。

     第三章史料學引言 “史學所用以獲得其知識之材料,吾人即名之為史料(Quellen)。

    ”(187頁) “史料之内涵,自與科學所臻之階段有關,科學愈發展至于高度,則材料亦愈見其多,而史料之範圍亦愈以擴大。

    ”(188頁) 第一節史料之分類 “将一切史料區分為傳說與遺迹之二部&hellip&hellip凡事故方面所直接遺留,至今尚存在者,謂之遺迹,其由事故方面傳說而來,經過人之觀解而重複述出之者,則謂之傳說。

    ”(190頁) “遺迹為事實本身所遺留之痕迹,傳說則為關于事實之報告。

    ”(296頁) 1.遺迹 狹義的遺迹:遺物、語言、狀态及制度、産物、書契。

     紀念物品:銘志、紀念碑、文書證件。

     2.傳說 圖畫的:史畫、風土畫、曆史的雕刻。

     口頭的:掌故、口碑、逸聞、諺語、曆史的歌謠。

     文字的:曆史的銘志、系譜、曆志、年志、時代記、人物志、回憶錄。

     “史料學之任務,在将可用作為史料者抉剔揭發之,倘能将其按照時代或現象之類别系統的列出之,則于史學家自感便利。

    ”(193頁) 第二節史料之搜羅及抉别 第三節輔助科學(200頁) a.能助吾人以搜集抉剔史料者 b.對于考證有助者 c.綜觀時所需之輔助科學 d.叙述時則須有審美的及格局上的涵養(201&mdash202頁) 古文字學(205頁)、語言學(204頁)、古文書學(209頁)、印鑒學(213頁)、鑄币學、度量衡學(213頁)、系譜學(213頁)、年代學(214頁)、地理學(215頁)、紋章學(201頁) 年代學:①理論的,數理的或天文的年代學;②實用的,技術的或曆史的年代學。

    個别時日之推定,自1825伊德勒(Ideler)氏Handbuchdermathema?tischenundtechnischenchronologie以後,移入曆史的研究,不屬年代學矣。

     第四章考證(219頁) 引言(219頁) 任務:①真僞之辨别(222頁);②史料之外表上的決定;③批評及編次 第一節真僞之辨别(222頁)(一至三節為外表的考證221) 史料是否為真者 史料是否即為吾人向所知者 1.赝僞辨别方法 ①外表形式:語言、文字、文體、句法、格式是否與所知者相當; ②事實内容:是否與真史料相符,有無當時人所必知而遺漏者,有無當時人所不及知者。

     ③形式與内容:是否與當時時代相當; ④有無人工造作之痕迹。

     附錄篡改(235頁) 2.錯誤(237頁) 第二節史料之外表上的推定(243頁) 1.産生時間之推定 2.産生處所之推定 3.著作人之推定 4.史料之分析 研究史料之獨立性或直接性,即史料是否為原來者,與是否為事實之直接證據。

    史料分析方法的經驗定律:①任何簡單之事,各人之經驗見解不能相同,所作報告自不能相同;②各人的觀念内容雖同,而寫的文字無法相同。

     辨别兩種史料之闡釋:①由其不相同處辨别其相同處,誰先誰後;②從其相同處辨别誰是原本,誰是抄襲;③從文體變化上;④從内容變動辨先後;⑤從增删之處辨别;⑥從兩書複述處辨别。

     第三節考訂與編纂 如何考求文字史料之原文,将其複述或刊行。

    此種多為語言學範圍之事。

     史家将語言學上的基本定理應用于考訂及編纂尚不及百年。

     曆史考訂以及編纂與語言學者之考訂及編纂有别。

     “考訂之任務在于力求史實以推得史料之原文,編纂之任務在于将其整理出之。

    ” 第四節史料價值之内在的推定(295頁) (第四至六節為内在的考證。

    ) 内在的考證之任務在推定事故之實性,因此須判斷史料證件與此事之關系若何。

    (295頁) 1.史料之性質(296頁) 遺迹除僞造問題外,無參入主觀,使其混亂之虞,而傳說則有極多之主觀影響,使其不足為證據。

    (296頁) 還有一種為人所不注意之差别,傳說雖可參入主觀影響,但仍不失為關于現象之直接報告;遺迹雖在某種關系上能予吾人以直接事實的報告,而普通均須以之為根據輾轉推知事實本身。

    反可能有極強之主觀要素插入。

    因其需要解釋,解釋必雜主觀。

    (297&mdash298頁) 2.著作者之個性(324頁) 傳說中事實是否可信,與著作人對事實之關系有關,亦即與著作者之個性有關。

    直接性與忠實性(325頁) 第一問題在研究一傳說之是否為直接報告,即是原來的史料抑出自輾轉傳述。

    第二問題在于證明人之可靠程度如何:a.是否能報告事實之真象;b.是否願報告事實之真象。

     著作人之生活背景:民族、地位、黨派、親人關系、平日主張、道德性格。

     報告形式:文字體裁、目的 3.時間與處所之影響(330頁) 4.史料價值之判斷(336頁) 第五節史料之互相校勘(339頁) 1.屢經證明之事實。

    (339頁) a.若幹史料中所述者相同,可靠。

    但應以限制:①有時可能發生相同之錯誤②是否出于同一來源之史料③所謂相同非必一字一句相符④要有多次的相互證明反複證明;(343頁) b.若幹遺迹或由之所得推論間之相符;(343頁) c.傳說與遺迹間之相符;(345頁) d.史料與已知事實間之相符。

    (347頁) 2.僅有一次證明的事實與其他史料間之關系。

    不妨一檢其内在的或然性(或)由一切其他直接證得之否認中,以證明一證件之不可靠。

    (350頁) 3.彼此矛盾之史料。

     a.指出同一事實之各種看法。

     b.檢查表現之矛盾是否為同一事實之各種不同的要素,注意不可任意連接。

     c.考定矛盾是否可以融通。

    注意種種主觀上之病,如誤會、幻想、偏見、有意作僞等等,檢查各種史料是否均可信,将不可信者棄之。

    如均可信,隻好阙疑。

     第六節事實性之整個的判斷 “一切考證上之根本定理&hellip&hellip即任何考察未施行之前,吾人須先檢讨個别史料之性質及價值,俾&hellip&hellip乃能進行&hellip&hellip相互間之校勘。

     有時個别史料亦可與其他已知之全部關系相沖突&hellip&hellip不能視為不可信之證。

     不能作結論之事,當以衡量為方法,暫作一或然性或可能性之判定。

     “曆史考證之任務,在将史料之可靠性及其所表述之事實,判斷的确定之,或指出其或然性可至于何程度,然此為其積極的任務,其消極的任務,則在指出某種事實及情節或是不可信。

    ”(219頁) “倘史料之全部或一部與事實之真相不符,則此項史料既非真正之史料,而為出于赝造,或部分的出于僞造。

    ”(232頁)其下分析作僞者的企圖與心理。

     “倘&hellip&hellip形式上之相同,完全缺如,則按吾人之結論,當系如何?在某種狀況下,其他前提即内容上之相符,或已足為史料間有聯系之佐證,即在極複雜之事實中,所摘取之要素相同,或在極長之年代内,叙述相同之事實是也。

    ”(261頁) 第七節材料之考證的整理(360頁) 1.按照時間及處所整理。

     史學之主旨在認識事實之淵源的關系,按照時間及處所整理為根本重要者。

    事實之因果關系,雖不與時間、空間的關系相同,但必須以其形式出之。

    (160頁) 2.按照材料之性質整理。

     3.集記(364Regesten) “在史學之範圍内,是否有一般的編纂方法?對此問題,吾人必須予以否定之答複,須知編纂之方法,在在與所設之目的有關,與史料之範圍有關,與史料之屬性及分量亦有關,難以一概為之也。

    ”(291頁) “史料之考訂及編纂實無普遍适用之法則可用。

    ”(293頁) “考訂之任務,在于力求忠實以推得史料之原文,編纂之任務則在得其整理出之。

    ”(294頁) “傳說之文字,其體裁愈不同者,其性質上之相差亦愈遠。

    例如作一傳記時,與作一年譜時,作取之選擇方針自不相同,即在同一之著作時期内,其選擇亦因形式而異,并與題目之立場亦相關也。

    ”(310頁) “史學研究之基本定理&hellip&hellip即吾人選用史料時,當以已經考訂者為本。

    ” 九、1961年10月24日北京大學曆史系“朱元璋和紅巾起義”演講提綱 一、元末的主要矛盾二、元末起義的白蓮教三、朱元璋和紅巾起義馬克思在1862年談“中國問題”時曾說:“以前不久,在中國&hellip&hellip開始了革命醞釀,(太平天國革命)&hellip&hellip目前的運動一開始就帶有宗教色彩,但這是東方運動所共有的一個特點。

    ”(《馬恩論中國》,171頁)這是馬克思根據中國封建社會具體事實分析和概括出來的結論。

    我們應該怎樣體會理解這一特點所起作用和所說的“宗教色彩“的程度(成分),是必要的。

    我想從元末紅巾起義作一膚淺的考察。

     元自1279年滅宋,經過五十八年,到1337年(順帝至元二年)各地不斷地起義,又經過三十一年,到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退出長城。

     在這三十一年不斷農民起義中,又可分為兩個階段:前期1337&mdash1351,後期1351&mdash1368。

    前階段雖然起義多數失敗,但此作彼繼、四面八方不斷地起義,這就給人民指出鬥争方向,消耗了元朝主力,動搖了元朝統治基礎,給後期起義創造了便利的條件。

    特别是1348年方國珍的初起時牽制住不少軍隊。

     我們現在隻談後一階段的起義,主要的紅巾起義。

     一、元末的主要矛盾 元末社會的主要矛盾有多種不同的說法。

    有的說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有的說是民族矛盾,有的認為是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織着。

    我想要弄清元末社會的主要矛盾,首先應當弄清蒙古民族的社會性質。

    現在簡單談談。

     元順帝至正十一年(1351)的陰曆五月和八月,在颍州和蕲州先後發生了農民起義,都以紅巾為号(《元史》四二《順帝紀》、《明史》一二二《韓林兒傳》,《明史》一二三《陳友諒傳》),當時都稱之為香軍(《明史》一二二,4頁)元廷稱之為“妖賊”(《元史》二百五《佞臣·吹斯戬傳》引元帝诏曰“自至正十一年妖賊竊發”)。

     農民散居各地,具體情況不同,剝削程度不同,“要慫恿他們暴動卻不容易”。

    (恩格斯《德國農民戰争》,錢亦石譯本,20頁)何以會發動的這樣普遍而且不在一個領導之下,我們這應從元末的社會矛盾談起。

     1.蒙古初期的社會性質:遷入長城以前,1213。

    中外學者存不同看法用1957年卡片7頁(明史專題),各有各的觀點和論證。

    我個人是傾向于:畜牧經濟的初期封建制。

    領主封建。

    1202年有獨用牧地的記載。

     2.元代的土地制度 在元代記載中,關于土地制度和土地政策的發展,可以看到這樣事實: 用1954年《明史》專題卡片三(紅線部分)。

     這裡面是三種不同情況,也顯然是三個階段: a.1213年遷到河北後的牧場:領主階段,牧畜為主兼有農耕,領主與牧民b.1233年遷到河南後的分地:牧畜農耕兼有其他、領主與分民 c.1276年遷到江南後的農田:地主所有、農耕自由、地主與佃戶(租田) 由于這種不同,就反應出不同的政治措施和制度。

     用1954年《明史》專題卡片3&mdash4。

     維持租佃關系,說明階級矛盾和鬥争的繼續,實行分地,領主都是蒙古貴族,則階級壓迫的同時還有民族壓迫和歧視(蒙古族的制度和漢族的部民亦不平等),而改耕地為牧地,則使農民脫離土地,一定造成民族仇恨。

     3.元代人民生活 A.元代的民族歧視 甲、民族的等級 (甲)等級之分:蒙古、色目、漢人、南人。

    同時也照顧到生活習慣用民族來分等級。

     (乙)等級之始。

    在1279年滅宋以後才有,因其中有南人。

     《元史》十三,至元二十二年(1285)五月诏稱“新附人”; 《元史》十四,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二月“以南人參用”; 《元史》十四,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三月“參用南人”; 據此等級之分在1286年以後。

     (丙)為什麼分等級? 蒙古進入中原,漢軍之力什七八。

    1261年(元世祖中統二年),以漢人史天澤為中書右丞相。

    滅宋後還重用過漢人。

    為什麼以前不分而後來要以民族分等級? ①②用1954年卡專題五丙一二 乙、民族等級造成的限制 (甲)蒙漢地位的懸殊用1954年《明史》專題卡五,乙(甲)2 (乙)文化的相互吸收用1954年《明史》專題卡五,乙(乙)3 (丙)元代民族問題可注意的幾點用1954年《明史》專題十(卡)六,紅筆(一) B.人民的不同身份 甲、乙、丙、丁用1957年《明史》專題卡九 C.人民的負擔用1954年《明史》專題卡七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元代有民族歧視、民族壓迫,也有階級壓迫;有民族矛盾,也有階級矛盾,而且問題是尖銳的。

     我們曉得,“在階級社會中,民族問題總是和階級問題相聯系的,民族問題的實質就是階級問題,”當然,“不完全是民族問題就等于階級問題”,因為“建立在生産資料私有制基礎上的剝削階級和剝削制度是産生民族壓迫,歧視和民族紛争的社會根源。

    ”(汪鋒,1959.9.27《人民日報》)所以,“照馬克思主義觀點,從來沒有某種脫離階級鬥争的單純的民族運動。

    ”(劉大年,1961.10.22《人民日報》)“在民族鬥争中,階級鬥争是以民族鬥争的形式出現的,這種形式表現了兩者的一緻性。

    ”(《毛選》一版,503頁)因此,我個人意見傾向于元末的社會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織的,階級鬥争是以推翻蒙古統治的民族鬥争形式而出現的。

     同時,我們還應該注意到,在元代各族人民的經驗文化交流和各族人民的友好往來,也是當時各族民族關系的另一面,而且是主流。

     二、元末農民起義的白蓮會宗教的起源與實質 1.元末起義的白蓮會 《元史》四十二《順帝紀》,至正十一年五月辛亥(〈群雄〉四、五),這和《明史》一二二《韓林兒傳》、一二三《陳友諒傳》相同。

     在《元史》一八六《張桢傳》也說:“颍上之寇始結白蓮以佛法誘衆,終飾威權以兵抗糧。

    ”此外關于妖人妖寇的記載更多。

    這些記載裡提到了“白蓮會”,提到了“佛法”,“彌勒佛下生”,“燒香惑衆”,“妖術”,等等。

     韓山童父祖是河北省中部石家莊附近栾城人,谪到河北省南部邯鄲附近的永年;劉福通是安徽西北部颍州(今阜陽)人,徐壽輝是湖北東部大别山西的羅田人,在他們起義以後,“河南及江淮”的人民都“翕然信之”(《元史》四二),何以發展的這麼普遍?白蓮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宗教,我們可以考察一下。

     2.白蓮會與彌勒教 (1)白蓮會與彌勒教的曆史:不是從元末開始的1954年明史專題卡片(2)彌勒教的教義與經典 (3)彌勒教的活動 3.白蓮會與摩尼教 4.白蓮會與道教 5.宗教在元末農民起義所起的作用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元末幾種宗教各有各的教義與特點。

    他們從來都不談現實問題。

    秘密宗教和宗教一樣是人創立的。

    宗教的理想是社會實際生活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

    “在階級社會中,每個人都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中生活,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

    ”(《實踐論》282頁)就是它們談社會現實問題,也不可能超越了封建階級社會以外的更高的理想。

    那麼秘密宗教在元末農民起義運動中起了什麼作用,和農民起義有什麼關系呢?何以元末起義會由白蓮會發動呢? 我想法是:秘密宗教本身并沒有反對壓迫,推翻統治,建立新理想的明确思想,而其教義的某些個别方面可能反映了人民的某些希翼,給人民以對實際生活某些不滿的安慰,因而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