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中國史下(元、明、清)教學大綱與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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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賢緻貴》條。
④封建式的生産,農奴式的生産,原來是為了消費,但最後以所積出售,似不應算作商品生産,如《榖山筆麈》四所述徐階事。
⑤官工業生産不應算商品生産:性質不同,勞役制生産,如龍江船廠;制作要求不同,如瓷如絲極精;完成期間不同,《明史·食貨志》載瓷器“自弘治至正德以來(1488&mdash1521,凡三十四年),燒造未完者三十餘萬器”,又“萬曆十九年(1591)命造十五萬九千,既而後八萬至三十八年(1610)未畢工(二十年)”,因而無法看出它的發展提高;工具材料由人民自備,如礦場“所用鐵炭,丁夫自備”(宣統三年,1428,江西鉛山銅場),“器具工力悉出民間”(景泰五年,1454,福建)。
(3)包買主 (4)高利貸 (5)商業與官僚資本 (6)資本蓄積 六、1955&mdash1958年度南開大學“中國史三明清部分”講義 清史專題1955年 明清史補課大綱1958年 概說明建國至鴉片戰争 明洪武五年至清道光二十年(1365&mdash1840,473年) 清在關外1616&mdash164439年 李、張起義1628&mdash164619年 南明1644&mdash166118年 鄭氏在台灣1661&mdash168121年 清入關至鴉片戰争1644&mdash1840197年 第七章明帝國的建立與其剝削制度(十一時) 第一節大明朝建國與統一1368&mdash1382(一時) 朱元璋二十五歲(1352)參加革命,四年1355渡江,1356(二十九)下南京,又四年1356&mdash1359在陳、張之間發展,1360&mdash1363與陳友諒争衡,四年破之。
1364&mdash1365進攻陳管區,1365征張士誠,1367年平之,凡三年。
1368(四十一)建立大明帝國,自起兵凡十七年,1352&mdash1368,明史贊稱“十五載而成帝業”,蓋自自将始計,其周歲1353&mdash1368。
在統一江南之後,存在的主要的異己武裝隻有二:一,北方在蒙元直接領導下的地主武裝&mdash&mdash擴廓帖木兒、李思齊;二,南方擁護蒙元政權的地主武裝,閩&mdash&mdash陳友定,粵&mdash&mdash何真。
一、朱元璋的起兵 補講 ①雙重壓迫下的反抗運動。
②連年災旱與修治黃河。
③各地起義。
④反抗起義争的地主武力。
/一時 (用1952年大綱) 1.朱元璋起兵時形勢 2.朱元璋起兵後戰略 (1)在龍鳳旗幟下開展。
(2)在革命勢力夾縫中與元鬥争。
(3)朱、張、陳的争衡。
因此朱元璋一方面南北并進擊潰地主集團武裝,一方面建大明帝國,稱帝。
二、 1.大明帝國的建立 (1)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稱帝,建元洪武,國号大明。
(2)以前用龍鳳年号1355&mdash1366,凡十二年,1366韓林兒死,1367稱吳元年。
(3)稱帝用推戴方式。
(4)朱元璋之所以于此時建号稱帝: ①和他争雄的人多數消減(1367九月,平張士誠)。
②其他未消滅的武裝,全擁護蒙元政權。
必須宣布一反元的鮮明帝國以為号召。
③當時的革命是雙重的口号,稱帝所以表示反元的民族意義。
2.明的北伐&mdash&mdash完成民族革命 (1)北伐的戰略。
(2)進入大都。
二月山東平,四月至七月朱元璋駐開封,四月河南平,閏七月入通州,八月入大都,十二月山西平,1369八月陝西平。
(3)蒙古貴族退出長城,1368。
①由大都退開平。
1368八月,入中原40萬人,出長城6萬人。
②由開平再退和林。
1369年六月/一時 (4)四次北征 ①1370(三年)徐達,李文忠克應昌,元主北走苑。
②1372(五年)徐達,攻和林(庫倫西南)烏南巴特西南。
/未講。
③1381(十四年)徐達、湯和、傅友德征乃兒不花于北黃河。
④1387(二十年)藍玉征沙漠,1388年破元嗣君于捕魚兒海(即内蒙自治區之貝爾諾爾)。
(5)滿足人們希望統一的要求。
離亂已十七年。
3.明軍南征&mdash&mdash肅清東南元朝的地主武裝 (1)水陸配合,鉗形攻勢。
1367年十月定議。
①入閩。
胡廷瑞(即胡美)、何文輝,陸路自杉閱(江西)下光澤邵武,廖永忠自海道。
1368正月,福建平。
②入粵。
廖永忠自海道,四月至廣州。
③入桂。
楊璟自湖南全州道州攻全州,廖永忠自西江入梧州,1368七月廣西平。
4.深入西南&mdash&mdash摧毀西南元朝對少數民族的統治 (1)明朝勢力深入西南的邊境 ①路遠,險僻,交通不便,情況不熟。
②接濟困難,行軍困難。
③想用政治解決。
(2)入川是入滇的第一步。
1371湯和帥水師由瞿塘(四川奉節)入,傅友德帥步騎自陳倉(陝西寶雞)經階州(甘肅武都)、文州(甘肅)入川至綿州,即“古陰平道”路線(《明史》129《傅傳》)。
七月,四川平。
(3)明軍入滇 ①雲南原為少數民族的獨立政權,1253忽必烈入滇滅之。
派親王鎮守,用元朔。
順帝時鎮雲南者為梁王把匝刺瓦爾密。
②明太祖建國三次派人入滇,想政治解決。
1372年王袆與梁王的人蘇成,1374年伯伯,1375年吳雲與梁王的人鐵知院(《明史》124《梁王傳》)。
(用“經略西南”卡片) ③兩路并進,十四年(1381)九月郭英由四門永甯(叙永)入黔烏撒(威甯),傅友德由辰沅入貴州普定向曲靖,1382正月雲南平。
/一堂 (4)西南的經營與政策 ①1382雲南平,閏二月設都司、布政司。
1384年定普定廣南,通田州(百色)糧道。
1382年定諸塞土衛:烏撒、華節。
1387年自永甯至大理六十裡一堡,留軍屯田。
1383命沐英鎮守。
5.明代的統一1382 雲南列入明代版圖之後:明太祖朱元璋才算統一中國。
統一的意義: ①領土擴大,雲貴在唐宋時未入版圖。
②北方自755天寶十四載安祿山叛變以後,即于割據局面,凡614年。
自947石敬瑭割燕雲十六州于契丹(《通鑒》280卷),遂入于外族,曆宋元始終在外族統治之下,迄明初已422年。
947&mdash1368 第二節明代的土地所有制封建剝削農業生産(四時) ①明朝政權的經濟基礎是封建主義的生産關系,但已到了封建社會的晚期。
晚期的封建統治者有一定的經驗與政策。
②封建社會的特點靠土地剝削,把人民束縛在土地上。
明朝時候,大部分農民雖然已不是農奴,而是自由的自耕農民,但擁有土地者少,無論有無土地,依然束縛在土地上,離開土地(生産資料)就無從生活。
③朱元璋是參加農民起義而成功者,知道農民要求,也知道農民的希望,所以他對農民有一些讓步。
下面談一下明代的土地所有情況 1.官田、民田、屯田及其生産 (1)朱元璋的土地解決辦法。
起兵以來并沒有徹底解決這一問題,保持原來的土地所有制,而給有勞動力的人民以适當的滿足。
(2)官田與民田。
性質,類别。
(3)屯田、軍屯、民屯、商屯。
軍屯領之衛所,民屯領之有司。
軍:邊三守七屯;内二守八屯。
(4)莊田,莊戶。
兼并。
(5)墾田數。
/一堂 2.土地剝削&mdash&mdash田賦 (1)魚鱗冊1387 (2)兩稅&mdash&mdash夏稅秋糧,繳納時期,本色折色。
(3)田賦流弊。
(4)明代田賦數額。
3.戶籍與丁役 (1)戶籍:戶帖(1370)。
戶等:民、軍、匠。
黃冊1381/一堂 (2)裡甲:裡長、糧長、甲首。
(3)丁役:甲役、均役、雜役。
(4)銀差力差,免役。
/一堂 (5)明代戶口。
戶口減少之原因。
戶口制特點(1955年度南開大學用) 4.明初的農業政策 (1)“恤農重農”:恤民在保全勞動力,重農在增加産量,間接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封建統治與延長自己的剝削命運。
當然不是為了農民。
1356勸農桑。
1358設管田使。
1363屯田積榖。
1368亂民複業,開墾荒地,複三年。
1368田器免稅。
1370年設司農司,稅丁力計畝給之(河南),北方召民耕耘,人給十五畝,蔬二畝。
1372流民複業,各就丁力耕糧,毋以舊田為派。
1372以農桑學校課有司。
/一堂 (2)提倡與衣着聯系的經濟作物。
不種桑,出絹一匹。
麻畝征八兩,棉四兩,不種以麻布棉布一匹代。
1365,令農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
10% 1376,天下稅糧令民以銀鈔錢絹代輸。
絹可代輸,明其提倡經濟作物。
銀錢代輸,明其賦額钜而支用又不盡限于米谷。
同時銀錢之利用範圍日廣可見。
但此不應視為貨币地租,因此僅國家之征收,地主之征納不為此也。
(1955年度南開大學用) 第三節明初八十年的政治1368&mdash1449(三時) 1.絕對集權的統治及統治階級的内部鬥争。
(1)建國初的丞相。
1356下集慶稱吳國公,1364稱吳王,置百官,1368稱帝。
(2)胡藍之獄。
1380年胡惟庸獄/一堂。
1393藍玉獄。
(3)丞相制廢除後的六部,丞相職權之分,皇帝裁決政權前後不同。
/一堂 (4)内閣大學士。
内閣六部職權之消長,内閣首輔與丞相不同之處。
/一堂 2.地方官制與分封 (1)首、府、州、縣設三司。
(2)親民官州縣為親民官,獨立行使職權,享面官不得侵職。
1369定制;1370封王;1378就藩。
(3)分封與郡縣并行分封之始;分封目的;分封制度。
(4)分封與中央之矛盾削藩;靖難;宦官參加中央政治。
3.科舉、學校與官宦的來源 (1)國子監與府州縣學入學;肄習;考試;出身;捐監始1450。
(2)鄉試;會試;資格;三場;中試;洪武六至十六(1373&mdash1383)罷科舉。
/二堂 (3)授官;監生;舉人;進士;貢生;不官本省。
(4)三途并用1384後科舉,兩途一科目與薦舉并用,其後薦舉少,三途并用。
4.國都北遷與漕運 (1)元1368,二京:洪武時的南京,北京(汴梁&mdash1378,罷北京)。
1369,以臨濠為中都。
(2)1403,元二京:永樂時南京,北京&mdash&mdash北平。
1421,以北京為京師。
白糧;邊饷。
(3)明初的海運與海陸兼運。
(4)永樂九年(1411)修會通河,自濟甯至臨清三百八十五裡。
/一堂 (5)漕運;支運;覓運;長運。
第四節軍事制度與邊防(三時) 1.軍籍與衛所&mdash&mdash組織問題。
(1)兵源軍與兵不同:軍籍(世襲),軍士來源:從征,歸附,谪發。
兵源:五十可以由家人子孫代充。
(2)編制衛所制。
組織,設置政策,一郡設所,多郡設衛。
(3)統率都司屬五軍都督府,衛所統于都司,洪武初(四年)發兵用寶符,兵符有二,分存中書省與都督府,有诏發兵,以牌入内府,出寶用之。
永樂初七年置調軍勘令,制敕調軍及遣将,比号同,方準行。
“征調均統于諸将,事平則散歸各衛”。
(4)軍需全國軍數内外衛493×5600人=2760800人。
兵多,一面防邊,一面鎮壓人民。
(5)以屯養軍&mdash軍費。
正糧十二石自贍,餘糧六石上倉,旗幟衣裝官給。
/二堂 2.京營與番上訓練問題 (1)三大營五軍營&mdash步騎&mdash營陣。
三千營&mdash騎&mdash巡哨。
神機營&mdash步&mdash大器。
(2)團營1452&mdash1550(嘉靖),即三太營之遷鋒會日訓練。
1550罷團營。
(3)京操1415開始。
(4)番上&mdash&mdash班軍。
大甯(熱河赤峰)、山東、河南、山西、陝西、中都。
後山、陝不實上。
原有各衛共403200人;後改共16萬人。
番上與占役。
江南軍士“多因漕運破家,江北軍士“多因京操失業”。
3.九邊 (1)九鎮的所在與其防戍區域;設鎮的先後。
(2)太祖、成祖的邊防策略。
(3)軍馬問題。
/二堂 (4)大甯的放棄;朵顔三衛。
兀良哈:朵顔(西,近宣化)、泰甯(東,近奮門)、福餘(北,開□□)。
1389,太祖設衛,“俾其頭目各自領其衆”。
1399,成祖襲甯王,用之,後棄。
《明史》三二八《外國傳》不當。
(5)塞外的戰争。
4.海防與西南用兵 (1)沿海築城置衛。
(2)海禁。
(3)交阯布政使司的設定與廢止。
/二堂 第八章明代國力的下降與社會階級矛盾的尖銳化 第一節瓦剌的入侵與中國的防禦 1.土木之戰1449 (1)瓦剌民族,入侵原因。
(2)英宗的親征,年二十三歲。
(3)土木戰役的失利。
/一堂失利原因,英宗的被虜。
蒙古退出長城,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以前與明尚有戰争,1388為藍玉所破,不振,而内部亦分裂。
永樂元年(1403)前後,蒙古去國号,稱鞑靼。
瓦剌漸強,時侵鞑靼。
中國亦利用其不和,征戰、朝貢、封王。
宣德九年(1434)瓦剌強大,破鞑靼。
野心大起來。
永樂七年(1409)瓦剌入貢封具酋三人為王:順甯王、賢義王、安樂王。
成祖永樂十二年(1414)征瓦剌,用火器得勝,嗣後又入貢。
封其嗣王。
順甯王:馬哈木&mdash脫權&mdash也先。
明不義後于瓦剌,瓦剌是侵略的,明自此□□,明走下路,瓦剌正在升長,明事實上未戰,是沒有準備的戰争,瓦剌是有目的的。
明官不知出兵的目的,是抵抗侵略,是皇帝出征又欲往下□□。
故明上下思想不一緻,利益不一緻,故敗。
瓦剌上下目的一緻,利益一緻,故勝。
過去以英宗年青受王振之害,不是全面的。
2.京門守禦 (1)不遷都的決心,遷都之争,守城六策。
(2)京門三戰,九門分守,三戰大捷。
(3)沿邊的戰守,斥和,寇退的防守,寇至的抵禦。
3.土木之敗對中國的影響 (1)京營全部覆沒,募兵開始,增加國家支出,人民負擔。
(2)政治上出現了景帝代立與英宗複辟,景帝鑒于土木還有警惕,英宗複辟增加其奢侈。
第二節明中葉社會階級矛盾的尖銳 1.明代國用的日增。
2.農民革命的不斷爆發。
(1)明朝起兵反對朝廷統治者大别有三。
甲:少數民族,實際是土司,不是人民。
洪武時二十二年(1389)湖南九溪雲,洪武二十八年(1395)龍州土司,不滿意民族之政策和漢人壓迫。
乙:統治階級内部的矛盾與人民無關,1399年建文元年的燕王起兵、1426宣德元年的漢王高晚煦,這都不能算是農民革命。
/兩堂 丙:農民暴動,才是農民革命農民起義。
(2)明朝農民暴動有兩種類型。
甲:以秘密宗教為号召,中國農民革命的基本形式。
唐賽兒起義,1420。
山東蒲台縣,北東,大清河,田間宣傳秘密宗教“官捕之急,賽兒遂反”,反迫害衆至數萬。
發展到益都、諸城、即墨、壽光、莒。
向東向南起義失敗,唐賽兒逃,不知所往。
我們認識到:秘密宗教在明初仍在活動,活動地區又向北發展了。
明軍進攻很久,戰事失利。
唐賽兒隐避起來,終于找到,可以知秘密宗教在群衆中基礎之厚。
乙:提出自己要求的起義,又有兩種。
①農民:洪武三十年(1397)高福興在沔縣(今陝西略陽)。
②礦工:正統十一(1444&mdash1447)浙江福建銀廠葉宗苗。
這時的礦工還不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工人,技術、組織還不高明,還是手工業,是農民的副業,還與農民聯系着。
(3)現在提出幾個重要的來談: 唐賽兒起義見前。
鄧茂七起義正統十三年&mdash十四年(1448&mdash1449),反對地主的剝削,提出佃農反對地主的要求。
原因:茂七,福建沙縣人(在延平之南)。
佃農。
反對将租栗送交地主,并緻送禮物。
“輸栗主家,饋少物。
”主張地主自來取租,并不緻送禮物。
“令毋饋,而田主自往受栗。
”年月:因此被地主控告,官袒地主,茂七拒捕起兵。
1488年四月。
稱号:自稱劉平王。
攻上杭、汀州(福建西南)、光澤、邵武(西部偏北)。
搜順昌(延平之西),衆五十餘萬。
葉宗留起義正統九年&mdash十四年(1444&mdash1449),争取采礦權。
原因:葉宗留,浙江慶元礦工;陳鑒胡,浙江麗水礦工。
二人同開福建福安寶豐銀礦,明朝想奪他們的礦,于是下令由國家來開,并派官收銀課。
宗留殺官起義。
稱王。
往來于浙江、江西、福建境上。
陳稱大王,國号太平。
響應:遂昌&mdash蘇禾、俞伯通,附鄧茂七。
失敗:葉先死,陳繼之,會鄧茂七死,勢孤,投降。
其友陶得二不降明/一堂 劉千斤起義成化元年至八年(1465年4月&mdash1472年),争開荒權(劉通&mdash千斤,石龍&mdash和尚,李原&mdash胡子)。
原因:湖北鄖陽(今稱鄖縣,在西北與河南、陝西界)一帶曠土,禁流民不得入,1437餓民漸入耕種,至1465已二十九年,官實欲奪之。
失敗:1465劉千斤稱王,國号漢,建元建德。
1466軍事失敗,劉被俘。
繼起:石和尚&mdash四川大蜀、巫山,1466。
李胡子&mdash河南南漳、内鄉、渭南,1470稱太平王,附者近百萬。
/一堂善後:周洪谟,1476,流民附籍,遠者設州縣,設官吏,編裡甲,寬徭役。
1476給還田土,餘與周同。
設湖廣鄖陽府,設竹溪、鄖西二縣;河南設桐柏、南召、伊陽三縣;陝西設商南、山陽二縣。
流民十一萬三千餘戶,歸故土者一萬六千餘戶,留者九萬六千餘戶。
通過鄧茂七、葉宗留、劉千斤起義,另外可以看出一點,就是明代的墾田加多,人口加多,而在明代黃冊、魚鱗冊内的記載正相反,說明有的人在逃避,有的田受到侵占。
是反映這時生産關系已不适合于生産力,象征着社會經濟基礎已在傾向動搖。
第九章明代工商業與對外關系 第一節手工業與商業的發展(二時) 1.手工業的發展 (1)手工業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繼續發展,曆史上積留下來的,保存于人智慧中的技術繼續提高,利用水力、火井、風力。
/一堂 (2)适當的初步分工。
蘇州的織業,“工匠各有專能”。
(3)适當的轉業。
由酤酒改紡織。
(4)手工業趨向城市。
紡織、布業、手工作坊發展。
(5)出現了出賣勞動力。
蘇州的織業“匠有常主,計日受值”,“機戶出資,機工出力”,“得一工勝十工,倍其值不吝也”。
(6)官工業。
2.商業的發展 (1)市場交換的擴大。
如松江暑襪店百餘家&mdash&mdash家庭日用品到市場。
(2)市場的擴大。
如松江布号多在楓經,而染房、踹房,商賈往之。
/一堂 (3)城市的發展。
(4)商人的财富,富室百萬,中賈二三十萬。
3.商稅 第二節海外航行與對外貿易(二時) 1.對外貿易 2.鄭和下西洋 (1)中官使外域。
洪武時已有之,1386(十九年)真臘,1395二十八年暹羅;永樂更多,通交有五次。
(2)所謂西洋。
(3)鄭和和他所到地方。
原因:訪建文;宣耀國威;“入海取寶”;探帖木兒帝國;貿易。
/一堂 3.海外交通與移民 (1)造船與航海。
(2)海外的中國民。
(3)互市。
馬市。
1406馬市三:開原南關、開原城東、廣甯,後僅存一南關。
上馬,清8希12;下馬,清3希5;中馬,清4希6;下下,清2希4。
1438,大同馬市。
茶市。
以茶易馬,在川邊天會縣碉門。
馬一匹,上馬120斤,中馬70斤,駒50斤。
木市。
1595遼東開木市,1598罷,1611複開。
(4)“入貢”=貿易。
貢期,琉球二年&mdash十年&mdash五年,日本&mdash十年,朝鮮三年,安南三年。
/一堂 禁例:用勘合,不攜軍器,不購鐵器,船、人有限置。
(5)明代市舶司。
太倉(洪武),後改。
甯波&mdash日本,泉州&mdash琉球,廣州&mdash邏羅占城。
永樂不收稅設館:安遠、來遠、懷遠。
第三節東南倭寇與赴援朝鮮(二時) 日本武臣太政大臣始于1167年之平清盛,1181死。
1336足利尊氏擁立光明院,與後醍醐對立,遂成南北朝。
1392南北朝合體。
當時将軍為足利義滿(足利尊氏之孫),1394義滿□□華謀與其子義持,時年九歲。
1408義滿死,年五十一。
1.明與日本的關系 (1)明代的政策。
明太祖的所謂不征之國,明成祖時的寬假。
(2)日本南北朝時代。
1356&mdash1392的武士海外劫掠。
南北朝合體(1392年)後,足利義滿的發明。
封爵:1401封号日本國王,建文□□四年;1402上表稱臣;1403入貢;1432足利義教(義持之子)後奏明天朝,宣德七年。
/一堂 2.中國沿海的倭寇掠劫1547&mdash1563 (1)倭寇之起 ①始于1547。
②目的在貿易,但受中國海禁的限制,自有走私,走私怕受幹涉,國内武裝走私,武裝走私進一步看到後多防範就寇掠。
③與市舶的關系。
④中國人作向導。
(2)倭寇的攻掠:方法;攻陷城池1559;倭皆兵器無火器。
(3)倭寇平定:1556分化與懲治漢奸;北方平定;1561浙東江北平1653福建平。
注:浙定海1553;蘇南北1553&mdash1554;浙海甯1555;皖南1555;蘇南1555;浙甯紹溫台1555;魯1555;浙1556;閩1557&mdash1562;粵1559。
(4)倭寇的分析 不是外國的來侵,是武裝走私,進而侵掠。
日本内部多島民。
中國人引導,來者不是一支,許多領導人。
根據地在中國沿海,1554以柘林、川沙為巢,1556以柘林(松江)、乍浦(平湖)、烏鎮(黃興)、皂林(相湖)為賊巢。
對中國影響。
民間舊鎮破壞,募兵更盛,人民負擔加重,軍隊募兵走向私人掌握。
/一堂 (以為是為了貿易,是有進步作用的,因而覺得中國用武力制裁是不妥當,這也不對。
因為他們攻陷中國城池,必須加以驅除與制裁。
) 3.日本侵略朝鮮與中國赴援1592&mdash1598、1592&mdash1596、1597&mdash1598 (1)明與朝鮮的關系。
1392年李成桂廢高麗幼主,自立為王。
朱元璋遣使頒诏賜國号為朝鮮。
(2)日本攻朝鮮與明朝出兵赴援。
1592年豐臣秀吉攻朝鮮,目的在由朝鮮攻遼東襲北京。
日軍入掠,占八道,朝鮮國王求救中國。
主和派:石星、宋應昌、趙志臯、邢玠,主和派亦備戰。
主戰派:張位、沈一貫、楊鎬。
中國兵大捷于平壤,複四道。
(3)封貢之議。
1593中國兵大勝後,宋應昌令沈惟敬議和,于是封貢之議起。
1593八月中國部分退兵。
由于軍費大。
虛内實外政策。
1594年封議定。
1596年派使至日本封秀吉為日本國王,日本借端不征釜山兵,亦不受封,複侵朝鮮。
(4)日本再度侵朝。
1597年正月再出兵,1597年再求援,二月複議征倭。
1598年明廣東水師陳璘破日本兵,朝鮮李舜臣(水軍)用龜船破日本兵,1598十一月日本兵退,七月豐臣秀吉死。
(5)戰争結束與分析。
1598年十一月日本以連敗又加以支應不便,軍士有歸意,于是退兵,中國亦退兵,戰争結束。
中國出兵是正義的,一方為援助朝鮮,一方為自衛。
軍事上,在戰役中中朝軍是勇敢的,由于指揮者缺乏信心,一味主和,對作戰是有損失的,但沒有失敗。
石星、宋應昌、邢玠、楊鎬。
日本水軍不振,日兵在朝“遇城即毀,見人即殺”。
經濟上,戰争期間明朝加派,人民負擔增加,朝鮮由于日本的入侵,損失破壞是大的。
文化上,由于日本到朝鮮,傳去陶瓷、刺繡、織物、築城、漢字、工業技術。
明朝以東征為萬曆三大征之一,是誇大的。
(甯夏1592哱拜之戰、播州1589-1600楊應龍之役、援朝鮮)。
《明史》以為“喪師數十萬,糜饷數百萬,中朝與屬國迄無勝算,至關白死而禍始息”,也是不合史實的。
日本人川口長孺以為豐臣秀吉想通過朝鮮滅中國,征服菲律賓、印度,建立東亞大帝國,遷都北京,更是誇大,是幻想。
實在由于日本統一國家的形成(織田信長在1568&mdash1582年開其端,秀吉在1585年平四國,1587年平九州),形勢發展的結果。
第十章走向崩潰的明朝封建政權 第一節明末的政治 在前面已說明,明代的農業方面,生産關系已不适合于生産力,工商業方面分工加細,逐漸走向城市,出現了出賣勞動力,生産關系也逐漸改變,一切都說明封建主義漸漸走下坡路。
在政治方面也一樣。
由于社會要起變化,統治者怕控制不住,于是加強了特務制度。
由于工商業與城市的發展,生活起了變化,政治走向貪污腐化,加強了内部的黨争。
在明末政治上突出的就是宦官、廠衛、黨争。
三者是相互聯系的,官吏宦官分立門戶進行黨争,宦官利用黨争操縱廠衛把持政治,廠衛依靠宦官搜刮官吏欺壓人民,官吏又假借民意攻擊宦官和異己。
但是真正的老百姓利益,沒有人管。
都不是代表人民的。
1.統治階級内部的門戶鬥争 (1)士大夫階層的清議。
所謂士大夫階層就是地主階級的讀書人。
起自民間,而向地主上爬,并不代表人民。
包括:科道中下級官吏、退休官吏、講學的人、舉人、秀才和讀書人。
與執政不同的意見,号稱清議,自以正人君子相标榜。
清議隻反映當時政治的腐敗,不代表人民利益、人民意見。
/二堂 (2)門戶的鬥争。
門戶的形成&mdash&mdash經個人利益出發的集團。
1594年顧憲成等講學,東林起,于是更盛。
(3)鬥争的問題。
因立太子而起的鬥争:争國本1586&mdash1601、梃擊1615、紅丸1620、移宮1620。
/一堂 因官吏升降而起的鬥争&mdash&mdash京察案,1593癸巳,1605乙巳,1611辛亥,1617丁巳,1623癸亥。
李三才案,1609&mdash1611(維撫),起于争國本,盛于京察,極于三案。
秦王閻(與東林近)、孫丕揚 齊丌詩教(反東林) 楚官應震(反東林) 浙劉廷元、姚宗文(反東林) 昆顧天埈、王紹徽(反東林) 宣湯塞尹 川田一中(反東林) 西江張位(反東林) 2.東廠與錦衣衛獄&mdash&mdash明代法司以外的法司 (1)東廠,成祖;西廠,憲宗設,武宗時革。
太監。
/一堂 (2)錦衣衛鎮撫司。
北司,诏獄,軍人。
(3)廷杖。
3.明末的太監與2合講 (1)明代宦官。
(2)宦官與特務。
(3)宦官與門戶之争。
第二節滿清的崛起及其對明朝的侵略 1.滿洲的興起 (1)女真三部與建州三衛。
洪武時建州衛。
1404年置奴兒幹都司,凡184衛,建州在内,陸續設置。
或稱384衛,不可信。
(2)努爾哈赤自稱滿洲。
1583起兵,1583&mdash1615統一東北,三次朝明(1590、1598、1601),1616&mdash1636為金。
1636四月太宗設清。
(3)努爾哈赤建立金國(1616)。
1616以後仍用兵于東北,十餘年到天聰時完全統一。
/一堂 2.滿清對明朝的侵略與和議 (1)努爾哈赤攻明。
七恨借口1618。
(2)明楊鎬四路攻遼的失敗。
1619,遼沈之失1621,甯遠之役1626。
(3)皇太極的五次掠明(1629,1634,1636,1638,1642)。
1636改國号為清。
(4)松山之役1641&mdash1642。
1642年二月洪承疇降。
(5)明清和議。
1642三月明派馬紹愉議和,清條件以甯遠雙樹堡為明界,以塔山為清界,互市于建山。
/二堂 3.滿清的八旗(移後) (1)來源&mdash&mdash氏族社會的殘餘。
(2)組織。
300人為牛錄,5牛錄為甲喇,5甲喇為固山。
(3)特點。
第十一章明末農民大起義 第一節明末的社會與農民負擔 1.明末的加賦 (1)萬曆初年的賦役改革。
一條鞭,創自1531,1581全國實行。
(2)土地集中。
(3)雜稅的增加。
(4)加派。
三階段:一,提編。
/一堂二,因事加派,事平即取消三,既加不再取消,三饷事。
2.明末軍費 3.農民生活。
災害;米價,1397以前一鬥合銀二分五,1397以後一鬥合銀五分,1630一鬥合銀三分,1631一鬥合銀六錢,1634一鬥合銀七錢。
第二節農民大起義(二時) (反映階級矛盾的尖銳是普遍的情況。
參加人也可以反映出矛盾的普遍。
農民以外一樣受剝削受壓迫。
我們所以特别提出邊兵,因為當時東北用兵以及當時勤王兵議變均為邊兵,以此可證當時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而非民族矛盾。
農民起義爆發于陝西,由于陝西的剝削,天災更重。
) 1.大起義的前奏&mdash&mdash白蓮教的起義 1622五月至十月,山東徐鴻儒據郓城,“攻一城池破一城,破一城池據一城。
”1631楊鶴,誤。
2.陝北大起義(1628) (1)參加的人饑民、逃兵、邊兵、驿卒。
(2)系統。
(3)遊擊,避與明軍多沖突。
1628&mdash1630陝北;1630&mdash1633山西;1632&mdash1633河北三廟峽往真定;1633河南,湖廣,四川。
(4)統治階級的陰謀。
3.荥陽之會(1635,七十二營,十三家):①布置②李自成的戰略。
/一堂與元末比較:自發的農民起義多數是遊擊、流動的。
第三節李自成推翻明帝國 1.李自成是農民起義軍的主流&mdash&mdash毛主席 2.李自成的再起 1633成軍,1634破陳奇瑜,名大振,1635荥陽之會,張李分開,李入陝,張東下,1636李軍攻慶州、徐州,複四陝,1636九月高犧牲,李為闖王,往至陝川(1638),1638&mdash1640在商洛山中。
政策,久為之計;對生産協助,1643朱翊銘奏本給牛種,□□□&mdash&mdash《懷陵流寇始終錄》。
(不是一個人之力是群衆的勝利。
李岩1640降,牛金星1641降,楊永椿1643降。
《春明夢餘錄》42卷) 3.大順國的成立 4.李自成入北京/一堂 5.明末農民起義軍 第一階段1628&mdash1634,各地自發起義,有了統一的領導,還沒有統一的計劃。
敵人武力還強,曾有三次的圍攻1632、1633、1634。
第二階段,1635&mdash1639,有了統一的領導,也有了統一計劃,而沒有政治鬥争目标。
敵人武力仍強,在1639年有最後一次圍攻。
第三階段,1640&mdash1644,有了明确的政治鬥争目标,提出了明确口号,随着政治的開展,軍事上進入反攻勝利新階段。
整個說起義軍力量是日益壯大的。
第四節張獻忠建立大西國 1.張獻忠的起義(1630) (1)張、高的合作。
1635分而複和,1637與闖王合作,1638&mdash39低潮與明軍妥協。
(2)起義軍中期最活動的勢力。
1635&mdash1640,1640&mdash1644,1640入川,1641攻鄂汴,1642攻皖,1643攻鄂、湘、贛。
(毛主席沒有提他,是由于隻舉一人作例已夠,不是說他不是農民起義。
) 2.大西國。
1644入川,冬建大西國,1646失敗犧牲,李已失敗。
第十二章滿清統治中國 第一節滿清入關(一堂) 1.滿清入關的計劃。
新興民族要求發展1643年八月皇太極死,内部矛盾加深,諸王争繼位,互不相讓。
1644年正月多爾衮緻函李自成部将,欲并取中原,四月決定入關。
/一堂 2.吳三桂請兵縮短了滿清入關的裡程。
原因:吳的利益與地主、滿清是一緻,反正不請兵,滿清也要進來,隻是縮短了路程,避免戰争,打破李軍計劃。
但不能說吳不是漢奸。
3.李自成退出北京與滿清遷都入關(六月)。
原因:由于倉卒與清軍相值,地主投降了,正不能不重新布置,不能看作失敗。
入京僅四十天,就是腐化,不會這樣快,量變到質變問題隻能當作後人警惕的一個說法。
從此轉入抗清民族鬥争。
李、張部下都成抗清主要兵力。
第二節抗清的民族鬥争(二堂) 1.清軍南下與南明政權 (1)清軍入關後,由于地主階級的投降,很快地進入北京。
立即表現出戰勝者的态度、殺戮淫掠。
(2)清軍進入北京後,即分兵南下。
一、由京南至慶都、正定追李自成軍。
二、由京津至山東(六月定)。
三、由京至山西(六月)。
四、由河北至河南(九月)。
十一月後阿濟格西進,多铎南下,至1645年三月河南平。
(3)南方于四月二十一日才知北京破城消息,江南在四月二十七日才知道,于是封建關系建立南京福王政權1644&mdash1645。
紹興魯王政權1645&mdash1656。
福州魯王政權1645&mdash1646。
西南桂王政權1647&mdash1661。
2.抗清的鬥争 (1)各地抗清鬥争。
(2)史可法北上的恢複運動。
(3)張煌言、鄭成功的恢複運動。
張煌言八次自海道進攻,第五次與張名振俱,後三次與鄭成功俱。
第五次1654至鎮江,第八次1659煌言長江西進至蕪湖,遠近響應,得四府,三州,二十四縣。
鄭圍南京不下,登舟敗歸。
張亦敗。
都在廈門鼓浪嶼,九次進攻閩粵(1646&mdash1652),三次圍浙(1655&mdash1658),1959與張至南京。
/二堂 (4)李定國(李赤心)的成功恢複運動。
1652分四路分圍,桂林、成都,1653攻粵。
(5)三藩事件。
(6)轉入地下的鬥争。
抗清鬥争沒有成功的原因: ①在滿清入關的統一局面破壞,形同割據,各地軍閥擁兵自雄。
(如左良玉,以及岡□)。
②清朝強調明朝的階級鬥争,聲言為明複仇,緩和民族矛盾,明臣投降者很多。
③南明腐朽諸臣腐朽,沒有對農民起義軍合作共同抗清。
④軍事上不能共同作戰,沒有配合,1654李定國到廣東,鄭成功沒有出兵。
第三節清初的政策與制度(三堂) 1.漢化與沿襲明制 (1)滿清因為社會急劇變化要求封建主義高度發展的漢人文化。
(2)入關前的漢化。
1626前反漢化,1627&mdash1636漢滿鬥争,1636完全漢化。
用《明會典》。
(3)入關後法明的原因。
緩和民族矛盾,漢人人數多,用漢人制度統治漢人。
法明不等于同化于漢人&mdash&mdash如滿漢不雜居。
(4)清代保存的滿俗。
甲、改從漢人者&mdash&mdash語言、文字、文化、學術&mdash&mdash提倡。
乙、滿漢并存者&mdash&mdash風俗、宗教&mdash&mdash準許互相學習。
丙、使漢人服從滿俗者&mdash&mdash衣冠薙頭&mdash&mdash嚴厲執行。
2.清初對漢人及其他少數民族的嚴酷壓迫 (1)薙發。
1620後(得漁陽、沈陽)滿清以薙發為歸降滿洲的表示,1644入關即下令薙發,1655清軍南下,下令“倘有不從以軍法從事”及“不從本朝制度者殺無赦”。
1655田仰通州如臯海門起兵,江陰“頭可斷,發決不可薙”起義抗清八十日,嘉定“為我保此發膚”與清兵拒守二十餘日。
/一堂 (2)衣冠。
入關下令用清衣冠,随後允許着明衣冠。
1645廢禁明衣冠。
(3)投充與逃人。
甲、1645禁投充,1646申逃人律,1647再禁,1654又申,1651三禁,1656寬禁。
乙、逃人之多。
丙、逃人之害。
(4)通海。
甲、1651(順治八年)内徙,海禁。
1667(康熙六年)申禁。
1681(康熙二十年)弛禁,1683台灣降清。
乙、重點在江蘇、浙江、福建。
(5)駐防。
/一堂 3.雍正以後(1723&mdash1735)統治的加強 (1)八旗的改制&mdash&mdash直接聽命皇帝。
八旗是氏族社會的殘餘,當時1615始牛錄制,300人為一牛錄,5牛錄為一紮攔,五紮攔為一固山,1626以前固山權大,八固山平等,1626以後固山權小,但仍由本固山額真管理而仍存。
1723以後以外旗王公為都統,成了普通官吏,氏族世貢之遺迹全失。
(2)軍機處之設立&mdash&mdash内閣職權之轉移。
始雍正七年(1729),選拔如明初大學士。
軍務、大政以“折本”直達内廷,不往内閣,用“廷寄”直達各省。
内閣成虛設。
(3)不依資曆,多皇帝之親近。
最初領以親王,後廢,同光(1862&mdash1911)以後以親王領之矣。
/一堂自1729&mdash1911軍機大臣凡183年,首樞凡27人,其中親王4人,52年;旗人十五人:94年;漢人8人,37年。
(4)文武通用&mdash&mdash打擊封建官僚集團。
1722始。
(5)清代的文字獄。
文字獄是清朝殘酷統治另一方面。
與民族壓迫也分不開。
統治者是故意深入挑剔,借故殺戮;而被害的人不一定是反滿的或是有意作反滿鬥争的。
許多是清朝官吏、或舉貢生員,說明當時士君子的兩面性。
清朝對無功名的較寬,對有功名的較嚴,說明它的狡猾和殘暴(可以無限加嚴,以威脅人民)。
第十三章清代的社會經濟 比較實際與史籍不同,并查。
①講義原注:明末清初經過三十多年的戰争,生産是破壞了。
但清初不斷的注意流亡的複業,提倡生産,開墾荒田,留心水利,治理黃河等,生産又恢複了。
康熙五十年1711,田地已達6,930,344頃,已與明1578盛時之701萬頃相差不多。
第一節清代社會經濟的恢複與發展(4;一月三、四日) 1.土地問題。
(1)清初,圈地與莊田。
①圈地始自1644七月,以明代皇莊官地為基礎。
以順治三四年1646,1647規模最大,康熙五年1666騷擾最烈。
(後來者補之) ②圈地經過撮給、圈占、圈換。
/一堂圈補、圈換(地薄者換之)、圈取(新開墾的取之)。
幾種不同的名稱與辦法。
③圈地包括地上住房,同時也包括了居民。
④最初以無主的田地為主,實則有主的也圈。
⑤最初以皇莊、官地為主,實則民田也圈。
民田原說可補給州縣屯衛田,實則很少。
⑥承受圈來之地者原定“東來官兵”,實則是東來各旗親貴。
與投充結合,投充漢人,擄來的漢人,圈地來的居民為之耕種。
生産情緒不高。
⑦圈地以京畿八府為多。
順天、永平、保定、真定、順德(邢台)、廣平(永平)、大名、河間。
另有宣化、奉天、山海關、古北口、喜峰口。
⑧圈地以後用途有二:一收場,一官莊。
⑨官莊隸于内務府,以漢人為莊頭,召佃。
⑩康熙六年1667聖祖親政始停圈地,至二十四年(1685)始禁圈民間開墾田畝。
已圈者作為旗地。
(2)丁銀攤入田糧=丁随地起=地丁 ①始自雍正元(二)年1723(1724)。
以前非正式試行過,康熙五十五年(1716)以後。
②清初仿照明朝實行一條鞭,但新的需要另外征收,以故還有丁銀之名。
③各地“丁随地起”的先後時間不同,數目亦不一樣。
一般在每兩攤二分二厘。
④地丁是賦役制度的又一次簡化,又一次合并征收,對農民是有利的。
⑤從丁随地起來看,統治者不會按銀兩附加,不按畝數附加。
貨币經濟發展。
⑥附帶談一下“盛世滋生人丁”。
1712康熙五十一年定,自後所生人丁不再征收錢糧。
據清《文獻通考》十九,康熙六十年人丁27355,462口。
③講義原注:雍正四年(1726)停編審,乾隆五年(1746)年複造銀戶口,乾隆三十七年(1772)永停編審。
④講義原注:乾隆十五年(1750)高宗谕内閣曰朕查上年各省造報民數,較之康熙年間,計增十餘倍(《食貨志》一)。
既以康熙五十一年(1712)為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何以各年戶口數不相同? a.清代“腹民計以丁口,邊民計以戶”。
b.徙居口外複由口外回籍者。
c.流民複業。
d.改土歸流。
總之說明清代的編審靠不住。
2.工商業 工程之大者:治河、營建(大工)、鑄錢。
技藝之精者:織造、織染局、官窯。
①人民技藝的精進。
絲織品、瓷器、漆器、琉璃瓦、合制器物(木胎漆器、脫胎漆器、銅胎漆器)。
式樣、表紋、顔色。
/一堂 ②手工業的發展。
織造、冶鐵、燒造。
順治二年五月令除匠籍為民。
③皇室手工業工場。
内務府,廣儲司六庫,營造司六庫,營造司三作。
④商業。
商稅日增,但商業是自流的,依消費價格而轉移。
⑤票号。
清初1651&mdash1653曾行鈔,後廢。
1753以錢賤又行銀票、錢鈔。
1857以後鈔賤不行。
1884以後商人票号與銀庫局法屢見出賣,以用不着。
生産關系、生産工具。
清代工商業特點: 與明中葉後情況相同,而沒有特别顯著的變化發展,顯出停滞。
人民用品與貴族用品分家,普及與耗高□。
其原因是多種的,大家正在鑽研。
出現了大批個體手工業者,自己有生産工具,承應官工業的加工,以及民間的需要。
如南京在乾嘉間有織機三萬架。
散在“革師巷”“骁騎營”“聚寶門”小巷中。
這些個人所有制&mdash&mdash“以本身勞動為基礎,占有生産工具和自己私有經濟”&mdash&mdash生産關系在基本上是與當時生産力狀況相合的,還是封建制度下的産物。
當時官手工業工場與手工業作坊并存,這也是封建制度生産力狀況的特征。
(《聯共黨史》157頁) 3.鹽法與漕運。
鹽課,每引200&mdash250斤,征三錢至八九錢不等,各地不同。
(1)清初鹽法。
清代歲入以地丁占第一位,其次是鹽課,再才是關稅。
用“清代收入”卡片。
清代鹽法初沿明制。
用“鹽法”卡片。
岸&mdash&mdash行銷有一定的區域,稱為岸。
鹽是國家專賣的。
商人行銷要有憑證,叫作“引”,“引”由戶部發。
“引”也有一定區域,不準逾越。
都不知地方情況,又不能普遍照顧,于是造成有地有鹽,有地無鹽情況。
但仍有無鹽少鹽之地,因之鹽價有貴賤,因之走私發生,久之走私盛而行鹽滞。
地方上為了補救無鹽地方的用鹽,于是由各地鹽運供發“票”,供商人運銷。
于是引以外又有票,引票并行。
(2)停引改票。
嘉慶以前引多票少,嘉慶以後(1796元年)引少票多。
1831準此,“停引改票”各省繼之。
由此可以看出中央與地方權力之消長。
(3)漕糧海運。
用“漕糧海運”卡片。
清漕糧(400萬石)用明長運制,但明代運糧是衛所的軍士,清則有“屯丁”,屯丁是明代衛所軍之遺留,專運糧,仍屯田。
1824以運河水淺阻改海運,1827停。
1846後行海運。
1855黃河決口,運道益梗。
河運不複談。
1900年漕糧由津用火車運京。
又一變。
第二節清代對外關系 1.帝俄的陸路貿易 (1)中俄的貿易。
(2)尼布楚條約1689。
(3)恰克圖條約1727。
/一堂 2.各國的通使與貿易 (1)各國的貿易 1955年十一月,葡萄牙人要在澳門□□四百周年紀念是□□的,它是借的。
葡萄牙自明正德初1506至中國貿易。
1555借香山縣□鐘陳地建屋,年納租銀五百兩,《明史》記在隆慶初1567。
1727派使者至北京。
西班牙自明,法蘭西1647在廣東互市。
荷蘭1653請入貢,準八年一貢。
(2)英國的兩次通使 甲、乾隆五十八年(1793)八月馬戛爾尼至熱河後至京,要求派使駐京,在浙江甯波、舟山,廣東廣州,天津通市;減稅。
均未允。
乙、嘉慶廿一年(1816)八月,羅耳阿美士德到北京要求通市,至京以禮儀争被逐。
/一堂 3.對外用兵(精簡) ①安南用兵1788。
②緬甸用兵1766&mdash1769。
③廓爾喀用兵1790、1791&mdash1792。
第十四章國内各族人民的反清起義 第一節清朝對少數民族的壓迫(二堂) 1.清軍進攻天山南北路 烏魯木齊為和碩特族所住。
北路伊犁為準噶爾所住,即瓦剌族。
四部統一稱準部。
南路為維吾爾族所住。
十三世紀維族奉伊斯蘭教,故清稱為回部。
(1)清軍進攻準噶爾族 1688準噶爾族攻漠北喀爾喀族,喀爾喀求助于清,清遂攻準族。
1690、1696、1697,三次進攻,敗之。
這時準噶爾的勢力直達西藏、青海。
清朝是要與準噶爾族争西北地區民族的領導權。
準噶爾破敗而未消滅,仍強盛。
值内讧1755,清又攻之,侵略它。
1758結束,殺戮甚多,約50%,因入俄國、哈薩克者35%,被掠俘15%(據《聖戰論》4,英)。
清統治策:①設州縣移民&mdash&mdash烏魯木齊(迪化)駐兵。
②割其土地入喀爾喀&mdash&mdash烏梁海。
③遷其人民&mdash&mdash科布多。
(2)清軍進攻維吾爾族 當厄魯特蒙古強盛之時,天山南路維吾爾族被其統屬,征租稅,應徭役,并送其首長至伊犁為質。
1755清軍攻占伊犁,時維族有兄弟二人為質在伊犁。
清軍放其兄回葉爾羌,留其弟(霍吉占所謂小和卓木)于伊犁掌回族,實仍為質。
1757清軍再攻占伊犁,小和卓木遁回葉爾羌,起兵反清,清軍攻之,1759失敗。
清駐西漠兵,設回漠。
2.西藏置大臣 (1)西藏的政教 藏族原居藏地,信佛教之喇嘛教,衣紅衣,娶妻生子,号紅教。
明代宗嗒巴(1417&mdash1478)改革之,不娶妻,衣黃衣,号黃教。
兩弟子轉生以傳法,達賴住拉薩,班禅額爾德尼居日喀則劄什倫布寺。
/一堂 (2)清軍對西藏的用兵 1716準噶爾族軍隊進攻西藏;1717圍拉薩布達拉寺,清派兵援之。
1718兩路入藏;1720準噶爾軍退,清送達賴六世還。
(3)西藏辦事大臣 1724設大臣,駐兵,二年、三年一代。
1750藏中郡王朱爾墨特與準噶爾結,内讧,清軍介入。
從此,藏中不再封貴族,清軍又增千五百兵。
1791,廓爾喀入藏,清軍平之,又增兵,而大臣與達賴平等。
3.青海改旗 (1)清軍對青海的進攻 (2)青海的善後 明中葉後厄魯特蒙古和碩特族入青海。
明末與清(在關外)通好。
1720清送達賴六世入藏,清留兵2千于青海。
1723不聽清令,清派年羹堯、嶽鐘琪攻之。
以其地為二十九接以統治之,并設種種約束(“青海善後”卡片),意在同化之,消滅之。
4.所謂改土歸流(清代條件未遂,而改土歸流始于1726,見卡片)/一堂(1)所謂土與流 土:土官/土著,或史上久住的民族,由其氏族中世系的酋長為土官統治之。
流:流官/流品,明清以由皇帝任命的或間接任命官吏為流官。
改土歸流,就是将管理這一部分人民的世襲的土官改為任命的流官。
(2)改土歸流的本質 明初凡少數民族地區均設土官。
改土歸流在弘治、嘉靖、康熙已有之,看條件成熟與否。
條件不對頭,改流者有的仍還土,稱“革流歸土”。
(3)改土歸流的先後 第二節少數民族的起義(二堂) 1.西南少數民族起義 (1)古州台拱苗民(1735&mdash1736) 《聖武記》稱黔邊諸屯,或稱黔東苗民。
由征糧而起。
結果:盡裕新田産糧,永不征收,苗民訴訟桂苗僑家下,不按律例。
(2)大小金川 大金川1747&mdash1749。
大金川屬大渡河之上遊,今四川大金(樊功)縣。
水旁渚以山有金礦得名。
小金川,今小金。
小金川1771&mdash1776。
《聖武記》以為小金沙江之上遊,誤。
兩金川之起義實由清欲奪其土地人民,挑撥其内部不和,因而起義。
區域小而用兵多。
(3)永綏苗民松桃(1795&mdash1806) 剝削加重,官吏貪壓,漢商欺淩,訴法株連,侵占土地。
口号“逐客民,複故地”。
結果,清放棄武力政策,改用屯田,提高文化,破除迷信,設立學校,苗民任防,傅朵主之。
但仍有民苗之别,“傳兵農為一以相衛,傳民苗為二以相安。
”撫剿兼施設治。
苗民自治。
2.西北少數民族起義 (1)霍吉占(1757&mdash1759) 即小和卓木。
清軍入伊犁逃歸,恐清之更索為質,同時清軍“遣托倫泰往定貢賦,未得均要”,因而起義。
失敗原因,兩和卓木不能很好團結内部是主要的。
(賦稅銳減而徭役甚重,法律太嚴。
) 張格爾為大和卓木之孫。
大小和卓木(聖裔)失敗,家屬逃到浩罕國,1820向中國進攻。
這時滿清官吏貪污暴虐,大臣三年一任,專工搜刮。
官吏陋規甚多,公開貪污。
回官買賣得來,取償于民。
滿官欺淩回民,挑撥東西部回民感情,制造分裂。
張格爾起兵終于失敗。
但戰鬥猛烈,給滿清一個沉重打擊。
這是滿清在鴉片戰争前,最後一次對内戰争,看出它的國力已衰。
/一堂 第三節秘密的起義(二堂) 1.台灣天地會 天地會是中國勢力最大的秘密結社之一,以“反清複明”為宗旨,始于台灣,成約在(甲寅)1674,或約在1734,相差六十年。
天地會又稱之三合會、三點會、洪門。
1674鄭氏未亡,1734朱一貴大起義,二說都有問題。
鄭氏失敗在1683,次年為甲子1684。
(1)朱一貴(1721&mdash1723) 1721四月在台南鳳山縣起義,七日而全台響應。
自稱明裔,統中興天下大元帥,年号永和。
閏六月失敗。
餘部在1723始結束。
(2)林爽文(1787&mdash1788) 林亦天地會。
起義于台中彰化,南攻嘉義,鳳山、台北、淡水響應。
1788三月失敗。
清軍分化起義軍,挑撥。
2.白蓮教(1794&mdash1804) 1774王倫在山東壽張起義一月,1775劉松在河南鹿邑被捕。
/一堂 三省(川湖陝)教軍。
1798劉之協在河南,倡言劫運将至,擁明裔朱姓。
川湖陝黨人甚多。
未起義,被發覺。
清廷大殺黨人,吏役來擾侵害。
而川、湖、貴、粵人民方以苗民起義受清軍迫害,遂發生教軍。
起于荊、襄、達州,而陝西響應。
“三省教軍”卡片。
/一堂 3.天理教(1813&mdash1814) 凡五個月,林清(大興)、李文成(滑縣)分别起義,山東曹縣、金鄉響應,河北長垣同。
第十五章明清的文化 第一節思想、文學、史學(三堂) 1.學術思想 (1)明初的朱學獨尊。
(2)明中葉思想的解除束縛。
(3)明末的緻用。
(4)清代文化的由發展到束縛。
(5)清代學術的由專精到實用。
戴震1724&mdash1777;魏源1794&mdash1856;龔自珍1792&mdash1841;包世臣1775&mdash1855。
2.文學 明清的小說。
明初期拟話本(約1330&mdash1400),講史:羅貫中《三國演義》,施耐庵《水浒傳》。
平話:吳承恩《西遊記》(約1510&mdash1580)萬曆初本;許仲琳《封神榜》;羅懋登《三寶太監下西洋》(1597作);《金瓶梅》1610始為刻本, 《三言》,馮夢龍1627前後作;淩濛初《拍案驚奇》1627作。
《儒林外史》吳敬梓(1701&mdash1754),成于雍正末(1735)。
《紅樓夢》曹雪芹1760年作;《義康兒女英雄傳》(道光);李汝珍《鏡花緣》(約1763&mdash1830)。
3.史學 緻用《天下郡國利病書》、《讀史方輿紀要》 考訂證史:《繹史》、《春秋國策異辭》;考史:錢、王、杭、全 疑史:《考信錄》議史:《文史通義》 第二節科學、藝術(三堂) 1.《本草綱目》 2.《農政全書》 3.《天工開物》 第三節耶稣會士傳來的西學(二堂) 1.耶稣會士來華的三個時期。
利瑪窦至中國,1582&mdash1669;中國禁止華人入教,1669&mdash1724;中國禁止天主教,教士安置澳門,1724&mdash 2.耶稣會士傳來的西學。
3.耶稣會士來華的本質。
七、1956年度南開大學“中國史明清部分”提綱 引言 中國中世紀史(中古史)一部分,封建社會史一部分,不可與前後割斷。
自明建國1368至鴉片戰争1840,473年。
明:建國至滅亡,1368&mdash1644,277年。
清:清入關至鴉片戰争,1644&mdash1840,197年。
其中包括:清在關外,1616&mdash1644,29年。
李張起義:1628&mdash1646,19年。
南明:1644&mdash1661,18年。
鄭氏在台灣:1661&mdash1681,21年 鴉片戰争至推翻清朝,1840&mdash1911,72年,不在内。
内容:根據高教部中國上古、中古史教學大綱37&mdash45章,共九章。
講法:不全講,不講部分發資料。
講重要原事件的關鍵,不講經過,看資料。
不專講我自己意見,也介紹别人的意見。
講授與資料、大綱三者結合,考試全考。
資料有不易了解地方,分出一部分時間來解說。
大綱中有而不講資料又無者,說明這是一個重要問題有待我們努力。
第七章明初的财政經濟和政治 (分四節:财政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國内各民族、對外關系) 一、經濟财政措施和農業生産的恢複(分三部分1.明建國2.政策3.制度) 1.明帝國的建立。
朱元璋 家庭:雇農出身,迷信家庭,外祖參加元宋崖山戰役。
生平:參加革命,很自然地有反元和階級意識,并很
④封建式的生産,農奴式的生産,原來是為了消費,但最後以所積出售,似不應算作商品生産,如《榖山筆麈》四所述徐階事。
⑤官工業生産不應算商品生産:性質不同,勞役制生産,如龍江船廠;制作要求不同,如瓷如絲極精;完成期間不同,《明史·食貨志》載瓷器“自弘治至正德以來(1488&mdash1521,凡三十四年),燒造未完者三十餘萬器”,又“萬曆十九年(1591)命造十五萬九千,既而後八萬至三十八年(1610)未畢工(二十年)”,因而無法看出它的發展提高;工具材料由人民自備,如礦場“所用鐵炭,丁夫自備”(宣統三年,1428,江西鉛山銅場),“器具工力悉出民間”(景泰五年,1454,福建)。
(3)包買主 (4)高利貸 (5)商業與官僚資本 (6)資本蓄積 六、1955&mdash1958年度南開大學“中國史三明清部分”講義 清史專題1955年 明清史補課大綱1958年 概說明建國至鴉片戰争 明洪武五年至清道光二十年(1365&mdash1840,473年) 清在關外1616&mdash164439年 李、張起義1628&mdash164619年 南明1644&mdash166118年 鄭氏在台灣1661&mdash168121年 清入關至鴉片戰争1644&mdash1840197年 第七章明帝國的建立與其剝削制度(十一時) 第一節大明朝建國與統一1368&mdash1382(一時) 朱元璋二十五歲(1352)參加革命,四年1355渡江,1356(二十九)下南京,又四年1356&mdash1359在陳、張之間發展,1360&mdash1363與陳友諒争衡,四年破之。
1364&mdash1365進攻陳管區,1365征張士誠,1367年平之,凡三年。
1368(四十一)建立大明帝國,自起兵凡十七年,1352&mdash1368,明史贊稱“十五載而成帝業”,蓋自自将始計,其周歲1353&mdash1368。
在統一江南之後,存在的主要的異己武裝隻有二:一,北方在蒙元直接領導下的地主武裝&mdash&mdash擴廓帖木兒、李思齊;二,南方擁護蒙元政權的地主武裝,閩&mdash&mdash陳友定,粵&mdash&mdash何真。
一、朱元璋的起兵 補講 ①雙重壓迫下的反抗運動。
②連年災旱與修治黃河。
③各地起義。
④反抗起義争的地主武力。
/一時 (用1952年大綱) 1.朱元璋起兵時形勢 2.朱元璋起兵後戰略 (1)在龍鳳旗幟下開展。
(2)在革命勢力夾縫中與元鬥争。
(3)朱、張、陳的争衡。
因此朱元璋一方面南北并進擊潰地主集團武裝,一方面建大明帝國,稱帝。
二、 1.大明帝國的建立 (1)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稱帝,建元洪武,國号大明。
(2)以前用龍鳳年号1355&mdash1366,凡十二年,1366韓林兒死,1367稱吳元年。
(3)稱帝用推戴方式。
(4)朱元璋之所以于此時建号稱帝: ①和他争雄的人多數消減(1367九月,平張士誠)。
②其他未消滅的武裝,全擁護蒙元政權。
必須宣布一反元的鮮明帝國以為号召。
③當時的革命是雙重的口号,稱帝所以表示反元的民族意義。
2.明的北伐&mdash&mdash完成民族革命 (1)北伐的戰略。
(2)進入大都。
二月山東平,四月至七月朱元璋駐開封,四月河南平,閏七月入通州,八月入大都,十二月山西平,1369八月陝西平。
(3)蒙古貴族退出長城,1368。
①由大都退開平。
1368八月,入中原40萬人,出長城6萬人。
②由開平再退和林。
1369年六月/一時 (4)四次北征 ①1370(三年)徐達,李文忠克應昌,元主北走苑。
②1372(五年)徐達,攻和林(庫倫西南)烏南巴特西南。
/未講。
③1381(十四年)徐達、湯和、傅友德征乃兒不花于北黃河。
④1387(二十年)藍玉征沙漠,1388年破元嗣君于捕魚兒海(即内蒙自治區之貝爾諾爾)。
(5)滿足人們希望統一的要求。
離亂已十七年。
3.明軍南征&mdash&mdash肅清東南元朝的地主武裝 (1)水陸配合,鉗形攻勢。
1367年十月定議。
①入閩。
胡廷瑞(即胡美)、何文輝,陸路自杉閱(江西)下光澤邵武,廖永忠自海道。
1368正月,福建平。
②入粵。
廖永忠自海道,四月至廣州。
③入桂。
楊璟自湖南全州道州攻全州,廖永忠自西江入梧州,1368七月廣西平。
4.深入西南&mdash&mdash摧毀西南元朝對少數民族的統治 (1)明朝勢力深入西南的邊境 ①路遠,險僻,交通不便,情況不熟。
②接濟困難,行軍困難。
③想用政治解決。
(2)入川是入滇的第一步。
1371湯和帥水師由瞿塘(四川奉節)入,傅友德帥步騎自陳倉(陝西寶雞)經階州(甘肅武都)、文州(甘肅)入川至綿州,即“古陰平道”路線(《明史》129《傅傳》)。
七月,四川平。
(3)明軍入滇 ①雲南原為少數民族的獨立政權,1253忽必烈入滇滅之。
派親王鎮守,用元朔。
順帝時鎮雲南者為梁王把匝刺瓦爾密。
②明太祖建國三次派人入滇,想政治解決。
1372年王袆與梁王的人蘇成,1374年伯伯,1375年吳雲與梁王的人鐵知院(《明史》124《梁王傳》)。
(用“經略西南”卡片) ③兩路并進,十四年(1381)九月郭英由四門永甯(叙永)入黔烏撒(威甯),傅友德由辰沅入貴州普定向曲靖,1382正月雲南平。
/一堂 (4)西南的經營與政策 ①1382雲南平,閏二月設都司、布政司。
1384年定普定廣南,通田州(百色)糧道。
1382年定諸塞土衛:烏撒、華節。
1387年自永甯至大理六十裡一堡,留軍屯田。
1383命沐英鎮守。
5.明代的統一1382 雲南列入明代版圖之後:明太祖朱元璋才算統一中國。
統一的意義: ①領土擴大,雲貴在唐宋時未入版圖。
②北方自755天寶十四載安祿山叛變以後,即于割據局面,凡614年。
自947石敬瑭割燕雲十六州于契丹(《通鑒》280卷),遂入于外族,曆宋元始終在外族統治之下,迄明初已422年。
947&mdash1368 第二節明代的土地所有制封建剝削農業生産(四時) ①明朝政權的經濟基礎是封建主義的生産關系,但已到了封建社會的晚期。
晚期的封建統治者有一定的經驗與政策。
②封建社會的特點靠土地剝削,把人民束縛在土地上。
明朝時候,大部分農民雖然已不是農奴,而是自由的自耕農民,但擁有土地者少,無論有無土地,依然束縛在土地上,離開土地(生産資料)就無從生活。
③朱元璋是參加農民起義而成功者,知道農民要求,也知道農民的希望,所以他對農民有一些讓步。
下面談一下明代的土地所有情況 1.官田、民田、屯田及其生産 (1)朱元璋的土地解決辦法。
起兵以來并沒有徹底解決這一問題,保持原來的土地所有制,而給有勞動力的人民以适當的滿足。
(2)官田與民田。
性質,類别。
(3)屯田、軍屯、民屯、商屯。
軍屯領之衛所,民屯領之有司。
軍:邊三守七屯;内二守八屯。
(4)莊田,莊戶。
兼并。
(5)墾田數。
/一堂 2.土地剝削&mdash&mdash田賦 (1)魚鱗冊1387 (2)兩稅&mdash&mdash夏稅秋糧,繳納時期,本色折色。
(3)田賦流弊。
(4)明代田賦數額。
3.戶籍與丁役 (1)戶籍:戶帖(1370)。
戶等:民、軍、匠。
黃冊1381/一堂 (2)裡甲:裡長、糧長、甲首。
(3)丁役:甲役、均役、雜役。
(4)銀差力差,免役。
/一堂 (5)明代戶口。
戶口減少之原因。
戶口制特點(1955年度南開大學用) 4.明初的農業政策 (1)“恤農重農”:恤民在保全勞動力,重農在增加産量,間接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封建統治與延長自己的剝削命運。
當然不是為了農民。
1356勸農桑。
1358設管田使。
1363屯田積榖。
1368亂民複業,開墾荒地,複三年。
1368田器免稅。
1370年設司農司,稅丁力計畝給之(河南),北方召民耕耘,人給十五畝,蔬二畝。
1372流民複業,各就丁力耕糧,毋以舊田為派。
1372以農桑學校課有司。
/一堂 (2)提倡與衣着聯系的經濟作物。
不種桑,出絹一匹。
麻畝征八兩,棉四兩,不種以麻布棉布一匹代。
1365,令農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
10% 1376,天下稅糧令民以銀鈔錢絹代輸。
絹可代輸,明其提倡經濟作物。
銀錢代輸,明其賦額钜而支用又不盡限于米谷。
同時銀錢之利用範圍日廣可見。
但此不應視為貨币地租,因此僅國家之征收,地主之征納不為此也。
(1955年度南開大學用) 第三節明初八十年的政治1368&mdash1449(三時) 1.絕對集權的統治及統治階級的内部鬥争。
(1)建國初的丞相。
1356下集慶稱吳國公,1364稱吳王,置百官,1368稱帝。
(2)胡藍之獄。
1380年胡惟庸獄/一堂。
1393藍玉獄。
(3)丞相制廢除後的六部,丞相職權之分,皇帝裁決政權前後不同。
/一堂 (4)内閣大學士。
内閣六部職權之消長,内閣首輔與丞相不同之處。
/一堂 2.地方官制與分封 (1)首、府、州、縣設三司。
(2)親民官州縣為親民官,獨立行使職權,享面官不得侵職。
1369定制;1370封王;1378就藩。
(3)分封與郡縣并行分封之始;分封目的;分封制度。
(4)分封與中央之矛盾削藩;靖難;宦官參加中央政治。
3.科舉、學校與官宦的來源 (1)國子監與府州縣學入學;肄習;考試;出身;捐監始1450。
(2)鄉試;會試;資格;三場;中試;洪武六至十六(1373&mdash1383)罷科舉。
/二堂 (3)授官;監生;舉人;進士;貢生;不官本省。
(4)三途并用1384後科舉,兩途一科目與薦舉并用,其後薦舉少,三途并用。
4.國都北遷與漕運 (1)元1368,二京:洪武時的南京,北京(汴梁&mdash1378,罷北京)。
1369,以臨濠為中都。
(2)1403,元二京:永樂時南京,北京&mdash&mdash北平。
1421,以北京為京師。
白糧;邊饷。
(3)明初的海運與海陸兼運。
(4)永樂九年(1411)修會通河,自濟甯至臨清三百八十五裡。
/一堂 (5)漕運;支運;覓運;長運。
第四節軍事制度與邊防(三時) 1.軍籍與衛所&mdash&mdash組織問題。
(1)兵源軍與兵不同:軍籍(世襲),軍士來源:從征,歸附,谪發。
兵源:五十可以由家人子孫代充。
(2)編制衛所制。
組織,設置政策,一郡設所,多郡設衛。
(3)統率都司屬五軍都督府,衛所統于都司,洪武初(四年)發兵用寶符,兵符有二,分存中書省與都督府,有诏發兵,以牌入内府,出寶用之。
永樂初七年置調軍勘令,制敕調軍及遣将,比号同,方準行。
“征調均統于諸将,事平則散歸各衛”。
(4)軍需全國軍數内外衛493×5600人=2760800人。
兵多,一面防邊,一面鎮壓人民。
(5)以屯養軍&mdash軍費。
正糧十二石自贍,餘糧六石上倉,旗幟衣裝官給。
/二堂 2.京營與番上訓練問題 (1)三大營五軍營&mdash步騎&mdash營陣。
三千營&mdash騎&mdash巡哨。
神機營&mdash步&mdash大器。
(2)團營1452&mdash1550(嘉靖),即三太營之遷鋒會日訓練。
1550罷團營。
(3)京操1415開始。
(4)番上&mdash&mdash班軍。
大甯(熱河赤峰)、山東、河南、山西、陝西、中都。
後山、陝不實上。
原有各衛共403200人;後改共16萬人。
番上與占役。
江南軍士“多因漕運破家,江北軍士“多因京操失業”。
3.九邊 (1)九鎮的所在與其防戍區域;設鎮的先後。
(2)太祖、成祖的邊防策略。
(3)軍馬問題。
/二堂 (4)大甯的放棄;朵顔三衛。
兀良哈:朵顔(西,近宣化)、泰甯(東,近奮門)、福餘(北,開□□)。
1389,太祖設衛,“俾其頭目各自領其衆”。
1399,成祖襲甯王,用之,後棄。
《明史》三二八《外國傳》不當。
(5)塞外的戰争。
4.海防與西南用兵 (1)沿海築城置衛。
(2)海禁。
(3)交阯布政使司的設定與廢止。
/二堂 第八章明代國力的下降與社會階級矛盾的尖銳化 第一節瓦剌的入侵與中國的防禦 1.土木之戰1449 (1)瓦剌民族,入侵原因。
(2)英宗的親征,年二十三歲。
(3)土木戰役的失利。
/一堂失利原因,英宗的被虜。
蒙古退出長城,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以前與明尚有戰争,1388為藍玉所破,不振,而内部亦分裂。
永樂元年(1403)前後,蒙古去國号,稱鞑靼。
瓦剌漸強,時侵鞑靼。
中國亦利用其不和,征戰、朝貢、封王。
宣德九年(1434)瓦剌強大,破鞑靼。
野心大起來。
永樂七年(1409)瓦剌入貢封具酋三人為王:順甯王、賢義王、安樂王。
成祖永樂十二年(1414)征瓦剌,用火器得勝,嗣後又入貢。
封其嗣王。
順甯王:馬哈木&mdash脫權&mdash也先。
明不義後于瓦剌,瓦剌是侵略的,明自此□□,明走下路,瓦剌正在升長,明事實上未戰,是沒有準備的戰争,瓦剌是有目的的。
明官不知出兵的目的,是抵抗侵略,是皇帝出征又欲往下□□。
故明上下思想不一緻,利益不一緻,故敗。
瓦剌上下目的一緻,利益一緻,故勝。
過去以英宗年青受王振之害,不是全面的。
2.京門守禦 (1)不遷都的決心,遷都之争,守城六策。
(2)京門三戰,九門分守,三戰大捷。
(3)沿邊的戰守,斥和,寇退的防守,寇至的抵禦。
3.土木之敗對中國的影響 (1)京營全部覆沒,募兵開始,增加國家支出,人民負擔。
(2)政治上出現了景帝代立與英宗複辟,景帝鑒于土木還有警惕,英宗複辟增加其奢侈。
第二節明中葉社會階級矛盾的尖銳 1.明代國用的日增。
2.農民革命的不斷爆發。
(1)明朝起兵反對朝廷統治者大别有三。
甲:少數民族,實際是土司,不是人民。
洪武時二十二年(1389)湖南九溪雲,洪武二十八年(1395)龍州土司,不滿意民族之政策和漢人壓迫。
乙:統治階級内部的矛盾與人民無關,1399年建文元年的燕王起兵、1426宣德元年的漢王高晚煦,這都不能算是農民革命。
/兩堂 丙:農民暴動,才是農民革命農民起義。
(2)明朝農民暴動有兩種類型。
甲:以秘密宗教為号召,中國農民革命的基本形式。
唐賽兒起義,1420。
山東蒲台縣,北東,大清河,田間宣傳秘密宗教“官捕之急,賽兒遂反”,反迫害衆至數萬。
發展到益都、諸城、即墨、壽光、莒。
向東向南起義失敗,唐賽兒逃,不知所往。
我們認識到:秘密宗教在明初仍在活動,活動地區又向北發展了。
明軍進攻很久,戰事失利。
唐賽兒隐避起來,終于找到,可以知秘密宗教在群衆中基礎之厚。
乙:提出自己要求的起義,又有兩種。
①農民:洪武三十年(1397)高福興在沔縣(今陝西略陽)。
②礦工:正統十一(1444&mdash1447)浙江福建銀廠葉宗苗。
這時的礦工還不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工人,技術、組織還不高明,還是手工業,是農民的副業,還與農民聯系着。
(3)現在提出幾個重要的來談: 唐賽兒起義見前。
鄧茂七起義正統十三年&mdash十四年(1448&mdash1449),反對地主的剝削,提出佃農反對地主的要求。
原因:茂七,福建沙縣人(在延平之南)。
佃農。
反對将租栗送交地主,并緻送禮物。
“輸栗主家,饋少物。
”主張地主自來取租,并不緻送禮物。
“令毋饋,而田主自往受栗。
”年月:因此被地主控告,官袒地主,茂七拒捕起兵。
1488年四月。
稱号:自稱劉平王。
攻上杭、汀州(福建西南)、光澤、邵武(西部偏北)。
搜順昌(延平之西),衆五十餘萬。
葉宗留起義正統九年&mdash十四年(1444&mdash1449),争取采礦權。
原因:葉宗留,浙江慶元礦工;陳鑒胡,浙江麗水礦工。
二人同開福建福安寶豐銀礦,明朝想奪他們的礦,于是下令由國家來開,并派官收銀課。
宗留殺官起義。
稱王。
往來于浙江、江西、福建境上。
陳稱大王,國号太平。
響應:遂昌&mdash蘇禾、俞伯通,附鄧茂七。
失敗:葉先死,陳繼之,會鄧茂七死,勢孤,投降。
其友陶得二不降明/一堂 劉千斤起義成化元年至八年(1465年4月&mdash1472年),争開荒權(劉通&mdash千斤,石龍&mdash和尚,李原&mdash胡子)。
原因:湖北鄖陽(今稱鄖縣,在西北與河南、陝西界)一帶曠土,禁流民不得入,1437餓民漸入耕種,至1465已二十九年,官實欲奪之。
失敗:1465劉千斤稱王,國号漢,建元建德。
1466軍事失敗,劉被俘。
繼起:石和尚&mdash四川大蜀、巫山,1466。
李胡子&mdash河南南漳、内鄉、渭南,1470稱太平王,附者近百萬。
/一堂善後:周洪谟,1476,流民附籍,遠者設州縣,設官吏,編裡甲,寬徭役。
1476給還田土,餘與周同。
設湖廣鄖陽府,設竹溪、鄖西二縣;河南設桐柏、南召、伊陽三縣;陝西設商南、山陽二縣。
流民十一萬三千餘戶,歸故土者一萬六千餘戶,留者九萬六千餘戶。
通過鄧茂七、葉宗留、劉千斤起義,另外可以看出一點,就是明代的墾田加多,人口加多,而在明代黃冊、魚鱗冊内的記載正相反,說明有的人在逃避,有的田受到侵占。
是反映這時生産關系已不适合于生産力,象征着社會經濟基礎已在傾向動搖。
第九章明代工商業與對外關系 第一節手工業與商業的發展(二時) 1.手工業的發展 (1)手工業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繼續發展,曆史上積留下來的,保存于人智慧中的技術繼續提高,利用水力、火井、風力。
/一堂 (2)适當的初步分工。
蘇州的織業,“工匠各有專能”。
(3)适當的轉業。
由酤酒改紡織。
(4)手工業趨向城市。
紡織、布業、手工作坊發展。
(5)出現了出賣勞動力。
蘇州的織業“匠有常主,計日受值”,“機戶出資,機工出力”,“得一工勝十工,倍其值不吝也”。
(6)官工業。
2.商業的發展 (1)市場交換的擴大。
如松江暑襪店百餘家&mdash&mdash家庭日用品到市場。
(2)市場的擴大。
如松江布号多在楓經,而染房、踹房,商賈往之。
/一堂 (3)城市的發展。
(4)商人的财富,富室百萬,中賈二三十萬。
3.商稅 第二節海外航行與對外貿易(二時) 1.對外貿易 2.鄭和下西洋 (1)中官使外域。
洪武時已有之,1386(十九年)真臘,1395二十八年暹羅;永樂更多,通交有五次。
(2)所謂西洋。
(3)鄭和和他所到地方。
原因:訪建文;宣耀國威;“入海取寶”;探帖木兒帝國;貿易。
/一堂 3.海外交通與移民 (1)造船與航海。
(2)海外的中國民。
(3)互市。
馬市。
1406馬市三:開原南關、開原城東、廣甯,後僅存一南關。
上馬,清8希12;下馬,清3希5;中馬,清4希6;下下,清2希4。
1438,大同馬市。
茶市。
以茶易馬,在川邊天會縣碉門。
馬一匹,上馬120斤,中馬70斤,駒50斤。
木市。
1595遼東開木市,1598罷,1611複開。
(4)“入貢”=貿易。
貢期,琉球二年&mdash十年&mdash五年,日本&mdash十年,朝鮮三年,安南三年。
/一堂 禁例:用勘合,不攜軍器,不購鐵器,船、人有限置。
(5)明代市舶司。
太倉(洪武),後改。
甯波&mdash日本,泉州&mdash琉球,廣州&mdash邏羅占城。
永樂不收稅設館:安遠、來遠、懷遠。
第三節東南倭寇與赴援朝鮮(二時) 日本武臣太政大臣始于1167年之平清盛,1181死。
1336足利尊氏擁立光明院,與後醍醐對立,遂成南北朝。
1392南北朝合體。
當時将軍為足利義滿(足利尊氏之孫),1394義滿□□華謀與其子義持,時年九歲。
1408義滿死,年五十一。
1.明與日本的關系 (1)明代的政策。
明太祖的所謂不征之國,明成祖時的寬假。
(2)日本南北朝時代。
1356&mdash1392的武士海外劫掠。
南北朝合體(1392年)後,足利義滿的發明。
封爵:1401封号日本國王,建文□□四年;1402上表稱臣;1403入貢;1432足利義教(義持之子)後奏明天朝,宣德七年。
/一堂 2.中國沿海的倭寇掠劫1547&mdash1563 (1)倭寇之起 ①始于1547。
②目的在貿易,但受中國海禁的限制,自有走私,走私怕受幹涉,國内武裝走私,武裝走私進一步看到後多防範就寇掠。
③與市舶的關系。
④中國人作向導。
(2)倭寇的攻掠:方法;攻陷城池1559;倭皆兵器無火器。
(3)倭寇平定:1556分化與懲治漢奸;北方平定;1561浙東江北平1653福建平。
注:浙定海1553;蘇南北1553&mdash1554;浙海甯1555;皖南1555;蘇南1555;浙甯紹溫台1555;魯1555;浙1556;閩1557&mdash1562;粵1559。
(4)倭寇的分析 不是外國的來侵,是武裝走私,進而侵掠。
日本内部多島民。
中國人引導,來者不是一支,許多領導人。
根據地在中國沿海,1554以柘林、川沙為巢,1556以柘林(松江)、乍浦(平湖)、烏鎮(黃興)、皂林(相湖)為賊巢。
對中國影響。
民間舊鎮破壞,募兵更盛,人民負擔加重,軍隊募兵走向私人掌握。
/一堂 (以為是為了貿易,是有進步作用的,因而覺得中國用武力制裁是不妥當,這也不對。
因為他們攻陷中國城池,必須加以驅除與制裁。
) 3.日本侵略朝鮮與中國赴援1592&mdash1598、1592&mdash1596、1597&mdash1598 (1)明與朝鮮的關系。
1392年李成桂廢高麗幼主,自立為王。
朱元璋遣使頒诏賜國号為朝鮮。
(2)日本攻朝鮮與明朝出兵赴援。
1592年豐臣秀吉攻朝鮮,目的在由朝鮮攻遼東襲北京。
日軍入掠,占八道,朝鮮國王求救中國。
主和派:石星、宋應昌、趙志臯、邢玠,主和派亦備戰。
主戰派:張位、沈一貫、楊鎬。
中國兵大捷于平壤,複四道。
(3)封貢之議。
1593中國兵大勝後,宋應昌令沈惟敬議和,于是封貢之議起。
1593八月中國部分退兵。
由于軍費大。
虛内實外政策。
1594年封議定。
1596年派使至日本封秀吉為日本國王,日本借端不征釜山兵,亦不受封,複侵朝鮮。
(4)日本再度侵朝。
1597年正月再出兵,1597年再求援,二月複議征倭。
1598年明廣東水師陳璘破日本兵,朝鮮李舜臣(水軍)用龜船破日本兵,1598十一月日本兵退,七月豐臣秀吉死。
(5)戰争結束與分析。
1598年十一月日本以連敗又加以支應不便,軍士有歸意,于是退兵,中國亦退兵,戰争結束。
中國出兵是正義的,一方為援助朝鮮,一方為自衛。
軍事上,在戰役中中朝軍是勇敢的,由于指揮者缺乏信心,一味主和,對作戰是有損失的,但沒有失敗。
石星、宋應昌、邢玠、楊鎬。
日本水軍不振,日兵在朝“遇城即毀,見人即殺”。
經濟上,戰争期間明朝加派,人民負擔增加,朝鮮由于日本的入侵,損失破壞是大的。
文化上,由于日本到朝鮮,傳去陶瓷、刺繡、織物、築城、漢字、工業技術。
明朝以東征為萬曆三大征之一,是誇大的。
(甯夏1592哱拜之戰、播州1589-1600楊應龍之役、援朝鮮)。
《明史》以為“喪師數十萬,糜饷數百萬,中朝與屬國迄無勝算,至關白死而禍始息”,也是不合史實的。
日本人川口長孺以為豐臣秀吉想通過朝鮮滅中國,征服菲律賓、印度,建立東亞大帝國,遷都北京,更是誇大,是幻想。
實在由于日本統一國家的形成(織田信長在1568&mdash1582年開其端,秀吉在1585年平四國,1587年平九州),形勢發展的結果。
第十章走向崩潰的明朝封建政權 第一節明末的政治 在前面已說明,明代的農業方面,生産關系已不适合于生産力,工商業方面分工加細,逐漸走向城市,出現了出賣勞動力,生産關系也逐漸改變,一切都說明封建主義漸漸走下坡路。
在政治方面也一樣。
由于社會要起變化,統治者怕控制不住,于是加強了特務制度。
由于工商業與城市的發展,生活起了變化,政治走向貪污腐化,加強了内部的黨争。
在明末政治上突出的就是宦官、廠衛、黨争。
三者是相互聯系的,官吏宦官分立門戶進行黨争,宦官利用黨争操縱廠衛把持政治,廠衛依靠宦官搜刮官吏欺壓人民,官吏又假借民意攻擊宦官和異己。
但是真正的老百姓利益,沒有人管。
都不是代表人民的。
1.統治階級内部的門戶鬥争 (1)士大夫階層的清議。
所謂士大夫階層就是地主階級的讀書人。
起自民間,而向地主上爬,并不代表人民。
包括:科道中下級官吏、退休官吏、講學的人、舉人、秀才和讀書人。
與執政不同的意見,号稱清議,自以正人君子相标榜。
清議隻反映當時政治的腐敗,不代表人民利益、人民意見。
/二堂 (2)門戶的鬥争。
門戶的形成&mdash&mdash經個人利益出發的集團。
1594年顧憲成等講學,東林起,于是更盛。
(3)鬥争的問題。
因立太子而起的鬥争:争國本1586&mdash1601、梃擊1615、紅丸1620、移宮1620。
/一堂 因官吏升降而起的鬥争&mdash&mdash京察案,1593癸巳,1605乙巳,1611辛亥,1617丁巳,1623癸亥。
李三才案,1609&mdash1611(維撫),起于争國本,盛于京察,極于三案。
秦王閻(與東林近)、孫丕揚 齊丌詩教(反東林) 楚官應震(反東林) 浙劉廷元、姚宗文(反東林) 昆顧天埈、王紹徽(反東林) 宣湯塞尹 川田一中(反東林) 西江張位(反東林) 2.東廠與錦衣衛獄&mdash&mdash明代法司以外的法司 (1)東廠,成祖;西廠,憲宗設,武宗時革。
太監。
/一堂 (2)錦衣衛鎮撫司。
北司,诏獄,軍人。
(3)廷杖。
3.明末的太監與2合講 (1)明代宦官。
(2)宦官與特務。
(3)宦官與門戶之争。
第二節滿清的崛起及其對明朝的侵略 1.滿洲的興起 (1)女真三部與建州三衛。
洪武時建州衛。
1404年置奴兒幹都司,凡184衛,建州在内,陸續設置。
或稱384衛,不可信。
(2)努爾哈赤自稱滿洲。
1583起兵,1583&mdash1615統一東北,三次朝明(1590、1598、1601),1616&mdash1636為金。
1636四月太宗設清。
(3)努爾哈赤建立金國(1616)。
1616以後仍用兵于東北,十餘年到天聰時完全統一。
/一堂 2.滿清對明朝的侵略與和議 (1)努爾哈赤攻明。
七恨借口1618。
(2)明楊鎬四路攻遼的失敗。
1619,遼沈之失1621,甯遠之役1626。
(3)皇太極的五次掠明(1629,1634,1636,1638,1642)。
1636改國号為清。
(4)松山之役1641&mdash1642。
1642年二月洪承疇降。
(5)明清和議。
1642三月明派馬紹愉議和,清條件以甯遠雙樹堡為明界,以塔山為清界,互市于建山。
/二堂 3.滿清的八旗(移後) (1)來源&mdash&mdash氏族社會的殘餘。
(2)組織。
300人為牛錄,5牛錄為甲喇,5甲喇為固山。
(3)特點。
第十一章明末農民大起義 第一節明末的社會與農民負擔 1.明末的加賦 (1)萬曆初年的賦役改革。
一條鞭,創自1531,1581全國實行。
(2)土地集中。
(3)雜稅的增加。
(4)加派。
三階段:一,提編。
/一堂二,因事加派,事平即取消三,既加不再取消,三饷事。
2.明末軍費 3.農民生活。
災害;米價,1397以前一鬥合銀二分五,1397以後一鬥合銀五分,1630一鬥合銀三分,1631一鬥合銀六錢,1634一鬥合銀七錢。
第二節農民大起義(二時) (反映階級矛盾的尖銳是普遍的情況。
參加人也可以反映出矛盾的普遍。
農民以外一樣受剝削受壓迫。
我們所以特别提出邊兵,因為當時東北用兵以及當時勤王兵議變均為邊兵,以此可證當時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而非民族矛盾。
農民起義爆發于陝西,由于陝西的剝削,天災更重。
) 1.大起義的前奏&mdash&mdash白蓮教的起義 1622五月至十月,山東徐鴻儒據郓城,“攻一城池破一城,破一城池據一城。
”1631楊鶴,誤。
2.陝北大起義(1628) (1)參加的人饑民、逃兵、邊兵、驿卒。
(2)系統。
(3)遊擊,避與明軍多沖突。
1628&mdash1630陝北;1630&mdash1633山西;1632&mdash1633河北三廟峽往真定;1633河南,湖廣,四川。
(4)統治階級的陰謀。
3.荥陽之會(1635,七十二營,十三家):①布置②李自成的戰略。
/一堂與元末比較:自發的農民起義多數是遊擊、流動的。
第三節李自成推翻明帝國 1.李自成是農民起義軍的主流&mdash&mdash毛主席 2.李自成的再起 1633成軍,1634破陳奇瑜,名大振,1635荥陽之會,張李分開,李入陝,張東下,1636李軍攻慶州、徐州,複四陝,1636九月高犧牲,李為闖王,往至陝川(1638),1638&mdash1640在商洛山中。
政策,久為之計;對生産協助,1643朱翊銘奏本給牛種,□□□&mdash&mdash《懷陵流寇始終錄》。
(不是一個人之力是群衆的勝利。
李岩1640降,牛金星1641降,楊永椿1643降。
《春明夢餘錄》42卷) 3.大順國的成立 4.李自成入北京/一堂 5.明末農民起義軍 第一階段1628&mdash1634,各地自發起義,有了統一的領導,還沒有統一的計劃。
敵人武力還強,曾有三次的圍攻1632、1633、1634。
第二階段,1635&mdash1639,有了統一的領導,也有了統一計劃,而沒有政治鬥争目标。
敵人武力仍強,在1639年有最後一次圍攻。
第三階段,1640&mdash1644,有了明确的政治鬥争目标,提出了明确口号,随着政治的開展,軍事上進入反攻勝利新階段。
整個說起義軍力量是日益壯大的。
第四節張獻忠建立大西國 1.張獻忠的起義(1630) (1)張、高的合作。
1635分而複和,1637與闖王合作,1638&mdash39低潮與明軍妥協。
(2)起義軍中期最活動的勢力。
1635&mdash1640,1640&mdash1644,1640入川,1641攻鄂汴,1642攻皖,1643攻鄂、湘、贛。
(毛主席沒有提他,是由于隻舉一人作例已夠,不是說他不是農民起義。
) 2.大西國。
1644入川,冬建大西國,1646失敗犧牲,李已失敗。
第十二章滿清統治中國 第一節滿清入關(一堂) 1.滿清入關的計劃。
新興民族要求發展1643年八月皇太極死,内部矛盾加深,諸王争繼位,互不相讓。
1644年正月多爾衮緻函李自成部将,欲并取中原,四月決定入關。
/一堂 2.吳三桂請兵縮短了滿清入關的裡程。
原因:吳的利益與地主、滿清是一緻,反正不請兵,滿清也要進來,隻是縮短了路程,避免戰争,打破李軍計劃。
但不能說吳不是漢奸。
3.李自成退出北京與滿清遷都入關(六月)。
原因:由于倉卒與清軍相值,地主投降了,正不能不重新布置,不能看作失敗。
入京僅四十天,就是腐化,不會這樣快,量變到質變問題隻能當作後人警惕的一個說法。
從此轉入抗清民族鬥争。
李、張部下都成抗清主要兵力。
第二節抗清的民族鬥争(二堂) 1.清軍南下與南明政權 (1)清軍入關後,由于地主階級的投降,很快地進入北京。
立即表現出戰勝者的态度、殺戮淫掠。
(2)清軍進入北京後,即分兵南下。
一、由京南至慶都、正定追李自成軍。
二、由京津至山東(六月定)。
三、由京至山西(六月)。
四、由河北至河南(九月)。
十一月後阿濟格西進,多铎南下,至1645年三月河南平。
(3)南方于四月二十一日才知北京破城消息,江南在四月二十七日才知道,于是封建關系建立南京福王政權1644&mdash1645。
紹興魯王政權1645&mdash1656。
福州魯王政權1645&mdash1646。
西南桂王政權1647&mdash1661。
2.抗清的鬥争 (1)各地抗清鬥争。
(2)史可法北上的恢複運動。
(3)張煌言、鄭成功的恢複運動。
張煌言八次自海道進攻,第五次與張名振俱,後三次與鄭成功俱。
第五次1654至鎮江,第八次1659煌言長江西進至蕪湖,遠近響應,得四府,三州,二十四縣。
鄭圍南京不下,登舟敗歸。
張亦敗。
都在廈門鼓浪嶼,九次進攻閩粵(1646&mdash1652),三次圍浙(1655&mdash1658),1959與張至南京。
/二堂 (4)李定國(李赤心)的成功恢複運動。
1652分四路分圍,桂林、成都,1653攻粵。
(5)三藩事件。
(6)轉入地下的鬥争。
抗清鬥争沒有成功的原因: ①在滿清入關的統一局面破壞,形同割據,各地軍閥擁兵自雄。
(如左良玉,以及岡□)。
②清朝強調明朝的階級鬥争,聲言為明複仇,緩和民族矛盾,明臣投降者很多。
③南明腐朽諸臣腐朽,沒有對農民起義軍合作共同抗清。
④軍事上不能共同作戰,沒有配合,1654李定國到廣東,鄭成功沒有出兵。
第三節清初的政策與制度(三堂) 1.漢化與沿襲明制 (1)滿清因為社會急劇變化要求封建主義高度發展的漢人文化。
(2)入關前的漢化。
1626前反漢化,1627&mdash1636漢滿鬥争,1636完全漢化。
用《明會典》。
(3)入關後法明的原因。
緩和民族矛盾,漢人人數多,用漢人制度統治漢人。
法明不等于同化于漢人&mdash&mdash如滿漢不雜居。
(4)清代保存的滿俗。
甲、改從漢人者&mdash&mdash語言、文字、文化、學術&mdash&mdash提倡。
乙、滿漢并存者&mdash&mdash風俗、宗教&mdash&mdash準許互相學習。
丙、使漢人服從滿俗者&mdash&mdash衣冠薙頭&mdash&mdash嚴厲執行。
2.清初對漢人及其他少數民族的嚴酷壓迫 (1)薙發。
1620後(得漁陽、沈陽)滿清以薙發為歸降滿洲的表示,1644入關即下令薙發,1655清軍南下,下令“倘有不從以軍法從事”及“不從本朝制度者殺無赦”。
1655田仰通州如臯海門起兵,江陰“頭可斷,發決不可薙”起義抗清八十日,嘉定“為我保此發膚”與清兵拒守二十餘日。
/一堂 (2)衣冠。
入關下令用清衣冠,随後允許着明衣冠。
1645廢禁明衣冠。
(3)投充與逃人。
甲、1645禁投充,1646申逃人律,1647再禁,1654又申,1651三禁,1656寬禁。
乙、逃人之多。
丙、逃人之害。
(4)通海。
甲、1651(順治八年)内徙,海禁。
1667(康熙六年)申禁。
1681(康熙二十年)弛禁,1683台灣降清。
乙、重點在江蘇、浙江、福建。
(5)駐防。
/一堂 3.雍正以後(1723&mdash1735)統治的加強 (1)八旗的改制&mdash&mdash直接聽命皇帝。
八旗是氏族社會的殘餘,當時1615始牛錄制,300人為一牛錄,5牛錄為一紮攔,五紮攔為一固山,1626以前固山權大,八固山平等,1626以後固山權小,但仍由本固山額真管理而仍存。
1723以後以外旗王公為都統,成了普通官吏,氏族世貢之遺迹全失。
(2)軍機處之設立&mdash&mdash内閣職權之轉移。
始雍正七年(1729),選拔如明初大學士。
軍務、大政以“折本”直達内廷,不往内閣,用“廷寄”直達各省。
内閣成虛設。
(3)不依資曆,多皇帝之親近。
最初領以親王,後廢,同光(1862&mdash1911)以後以親王領之矣。
/一堂自1729&mdash1911軍機大臣凡183年,首樞凡27人,其中親王4人,52年;旗人十五人:94年;漢人8人,37年。
(4)文武通用&mdash&mdash打擊封建官僚集團。
1722始。
(5)清代的文字獄。
文字獄是清朝殘酷統治另一方面。
與民族壓迫也分不開。
統治者是故意深入挑剔,借故殺戮;而被害的人不一定是反滿的或是有意作反滿鬥争的。
許多是清朝官吏、或舉貢生員,說明當時士君子的兩面性。
清朝對無功名的較寬,對有功名的較嚴,說明它的狡猾和殘暴(可以無限加嚴,以威脅人民)。
第十三章清代的社會經濟 比較實際與史籍不同,并查。
①講義原注:明末清初經過三十多年的戰争,生産是破壞了。
但清初不斷的注意流亡的複業,提倡生産,開墾荒田,留心水利,治理黃河等,生産又恢複了。
康熙五十年1711,田地已達6,930,344頃,已與明1578盛時之701萬頃相差不多。
第一節清代社會經濟的恢複與發展(4;一月三、四日) 1.土地問題。
(1)清初,圈地與莊田。
①圈地始自1644七月,以明代皇莊官地為基礎。
以順治三四年1646,1647規模最大,康熙五年1666騷擾最烈。
(後來者補之) ②圈地經過撮給、圈占、圈換。
/一堂圈補、圈換(地薄者換之)、圈取(新開墾的取之)。
幾種不同的名稱與辦法。
③圈地包括地上住房,同時也包括了居民。
④最初以無主的田地為主,實則有主的也圈。
⑤最初以皇莊、官地為主,實則民田也圈。
民田原說可補給州縣屯衛田,實則很少。
⑥承受圈來之地者原定“東來官兵”,實則是東來各旗親貴。
與投充結合,投充漢人,擄來的漢人,圈地來的居民為之耕種。
生産情緒不高。
⑦圈地以京畿八府為多。
順天、永平、保定、真定、順德(邢台)、廣平(永平)、大名、河間。
另有宣化、奉天、山海關、古北口、喜峰口。
⑧圈地以後用途有二:一收場,一官莊。
⑨官莊隸于内務府,以漢人為莊頭,召佃。
⑩康熙六年1667聖祖親政始停圈地,至二十四年(1685)始禁圈民間開墾田畝。
已圈者作為旗地。
(2)丁銀攤入田糧=丁随地起=地丁 ①始自雍正元(二)年1723(1724)。
以前非正式試行過,康熙五十五年(1716)以後。
②清初仿照明朝實行一條鞭,但新的需要另外征收,以故還有丁銀之名。
③各地“丁随地起”的先後時間不同,數目亦不一樣。
一般在每兩攤二分二厘。
④地丁是賦役制度的又一次簡化,又一次合并征收,對農民是有利的。
⑤從丁随地起來看,統治者不會按銀兩附加,不按畝數附加。
貨币經濟發展。
⑥附帶談一下“盛世滋生人丁”。
1712康熙五十一年定,自後所生人丁不再征收錢糧。
據清《文獻通考》十九,康熙六十年人丁27355,462口。
③講義原注:雍正四年(1726)停編審,乾隆五年(1746)年複造銀戶口,乾隆三十七年(1772)永停編審。
④講義原注:乾隆十五年(1750)高宗谕内閣曰朕查上年各省造報民數,較之康熙年間,計增十餘倍(《食貨志》一)。
既以康熙五十一年(1712)為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何以各年戶口數不相同? a.清代“腹民計以丁口,邊民計以戶”。
b.徙居口外複由口外回籍者。
c.流民複業。
d.改土歸流。
總之說明清代的編審靠不住。
2.工商業 工程之大者:治河、營建(大工)、鑄錢。
技藝之精者:織造、織染局、官窯。
①人民技藝的精進。
絲織品、瓷器、漆器、琉璃瓦、合制器物(木胎漆器、脫胎漆器、銅胎漆器)。
式樣、表紋、顔色。
/一堂 ②手工業的發展。
織造、冶鐵、燒造。
順治二年五月令除匠籍為民。
③皇室手工業工場。
内務府,廣儲司六庫,營造司六庫,營造司三作。
④商業。
商稅日增,但商業是自流的,依消費價格而轉移。
⑤票号。
清初1651&mdash1653曾行鈔,後廢。
1753以錢賤又行銀票、錢鈔。
1857以後鈔賤不行。
1884以後商人票号與銀庫局法屢見出賣,以用不着。
生産關系、生産工具。
清代工商業特點: 與明中葉後情況相同,而沒有特别顯著的變化發展,顯出停滞。
人民用品與貴族用品分家,普及與耗高□。
其原因是多種的,大家正在鑽研。
出現了大批個體手工業者,自己有生産工具,承應官工業的加工,以及民間的需要。
如南京在乾嘉間有織機三萬架。
散在“革師巷”“骁騎營”“聚寶門”小巷中。
這些個人所有制&mdash&mdash“以本身勞動為基礎,占有生産工具和自己私有經濟”&mdash&mdash生産關系在基本上是與當時生産力狀況相合的,還是封建制度下的産物。
當時官手工業工場與手工業作坊并存,這也是封建制度生産力狀況的特征。
(《聯共黨史》157頁) 3.鹽法與漕運。
鹽課,每引200&mdash250斤,征三錢至八九錢不等,各地不同。
(1)清初鹽法。
清代歲入以地丁占第一位,其次是鹽課,再才是關稅。
用“清代收入”卡片。
清代鹽法初沿明制。
用“鹽法”卡片。
岸&mdash&mdash行銷有一定的區域,稱為岸。
鹽是國家專賣的。
商人行銷要有憑證,叫作“引”,“引”由戶部發。
“引”也有一定區域,不準逾越。
都不知地方情況,又不能普遍照顧,于是造成有地有鹽,有地無鹽情況。
但仍有無鹽少鹽之地,因之鹽價有貴賤,因之走私發生,久之走私盛而行鹽滞。
地方上為了補救無鹽地方的用鹽,于是由各地鹽運供發“票”,供商人運銷。
于是引以外又有票,引票并行。
(2)停引改票。
嘉慶以前引多票少,嘉慶以後(1796元年)引少票多。
1831準此,“停引改票”各省繼之。
由此可以看出中央與地方權力之消長。
(3)漕糧海運。
用“漕糧海運”卡片。
清漕糧(400萬石)用明長運制,但明代運糧是衛所的軍士,清則有“屯丁”,屯丁是明代衛所軍之遺留,專運糧,仍屯田。
1824以運河水淺阻改海運,1827停。
1846後行海運。
1855黃河決口,運道益梗。
河運不複談。
1900年漕糧由津用火車運京。
又一變。
第二節清代對外關系 1.帝俄的陸路貿易 (1)中俄的貿易。
(2)尼布楚條約1689。
(3)恰克圖條約1727。
/一堂 2.各國的通使與貿易 (1)各國的貿易 1955年十一月,葡萄牙人要在澳門□□四百周年紀念是□□的,它是借的。
葡萄牙自明正德初1506至中國貿易。
1555借香山縣□鐘陳地建屋,年納租銀五百兩,《明史》記在隆慶初1567。
1727派使者至北京。
西班牙自明,法蘭西1647在廣東互市。
荷蘭1653請入貢,準八年一貢。
(2)英國的兩次通使 甲、乾隆五十八年(1793)八月馬戛爾尼至熱河後至京,要求派使駐京,在浙江甯波、舟山,廣東廣州,天津通市;減稅。
均未允。
乙、嘉慶廿一年(1816)八月,羅耳阿美士德到北京要求通市,至京以禮儀争被逐。
/一堂 3.對外用兵(精簡) ①安南用兵1788。
②緬甸用兵1766&mdash1769。
③廓爾喀用兵1790、1791&mdash1792。
第十四章國内各族人民的反清起義 第一節清朝對少數民族的壓迫(二堂) 1.清軍進攻天山南北路 烏魯木齊為和碩特族所住。
北路伊犁為準噶爾所住,即瓦剌族。
四部統一稱準部。
南路為維吾爾族所住。
十三世紀維族奉伊斯蘭教,故清稱為回部。
(1)清軍進攻準噶爾族 1688準噶爾族攻漠北喀爾喀族,喀爾喀求助于清,清遂攻準族。
1690、1696、1697,三次進攻,敗之。
這時準噶爾的勢力直達西藏、青海。
清朝是要與準噶爾族争西北地區民族的領導權。
準噶爾破敗而未消滅,仍強盛。
值内讧1755,清又攻之,侵略它。
1758結束,殺戮甚多,約50%,因入俄國、哈薩克者35%,被掠俘15%(據《聖戰論》4,英)。
清統治策:①設州縣移民&mdash&mdash烏魯木齊(迪化)駐兵。
②割其土地入喀爾喀&mdash&mdash烏梁海。
③遷其人民&mdash&mdash科布多。
(2)清軍進攻維吾爾族 當厄魯特蒙古強盛之時,天山南路維吾爾族被其統屬,征租稅,應徭役,并送其首長至伊犁為質。
1755清軍攻占伊犁,時維族有兄弟二人為質在伊犁。
清軍放其兄回葉爾羌,留其弟(霍吉占所謂小和卓木)于伊犁掌回族,實仍為質。
1757清軍再攻占伊犁,小和卓木遁回葉爾羌,起兵反清,清軍攻之,1759失敗。
清駐西漠兵,設回漠。
2.西藏置大臣 (1)西藏的政教 藏族原居藏地,信佛教之喇嘛教,衣紅衣,娶妻生子,号紅教。
明代宗嗒巴(1417&mdash1478)改革之,不娶妻,衣黃衣,号黃教。
兩弟子轉生以傳法,達賴住拉薩,班禅額爾德尼居日喀則劄什倫布寺。
/一堂 (2)清軍對西藏的用兵 1716準噶爾族軍隊進攻西藏;1717圍拉薩布達拉寺,清派兵援之。
1718兩路入藏;1720準噶爾軍退,清送達賴六世還。
(3)西藏辦事大臣 1724設大臣,駐兵,二年、三年一代。
1750藏中郡王朱爾墨特與準噶爾結,内讧,清軍介入。
從此,藏中不再封貴族,清軍又增千五百兵。
1791,廓爾喀入藏,清軍平之,又增兵,而大臣與達賴平等。
3.青海改旗 (1)清軍對青海的進攻 (2)青海的善後 明中葉後厄魯特蒙古和碩特族入青海。
明末與清(在關外)通好。
1720清送達賴六世入藏,清留兵2千于青海。
1723不聽清令,清派年羹堯、嶽鐘琪攻之。
以其地為二十九接以統治之,并設種種約束(“青海善後”卡片),意在同化之,消滅之。
4.所謂改土歸流(清代條件未遂,而改土歸流始于1726,見卡片)/一堂(1)所謂土與流 土:土官/土著,或史上久住的民族,由其氏族中世系的酋長為土官統治之。
流:流官/流品,明清以由皇帝任命的或間接任命官吏為流官。
改土歸流,就是将管理這一部分人民的世襲的土官改為任命的流官。
(2)改土歸流的本質 明初凡少數民族地區均設土官。
改土歸流在弘治、嘉靖、康熙已有之,看條件成熟與否。
條件不對頭,改流者有的仍還土,稱“革流歸土”。
(3)改土歸流的先後 第二節少數民族的起義(二堂) 1.西南少數民族起義 (1)古州台拱苗民(1735&mdash1736) 《聖武記》稱黔邊諸屯,或稱黔東苗民。
由征糧而起。
結果:盡裕新田産糧,永不征收,苗民訴訟桂苗僑家下,不按律例。
(2)大小金川 大金川1747&mdash1749。
大金川屬大渡河之上遊,今四川大金(樊功)縣。
水旁渚以山有金礦得名。
小金川,今小金。
小金川1771&mdash1776。
《聖武記》以為小金沙江之上遊,誤。
兩金川之起義實由清欲奪其土地人民,挑撥其内部不和,因而起義。
區域小而用兵多。
(3)永綏苗民松桃(1795&mdash1806) 剝削加重,官吏貪壓,漢商欺淩,訴法株連,侵占土地。
口号“逐客民,複故地”。
結果,清放棄武力政策,改用屯田,提高文化,破除迷信,設立學校,苗民任防,傅朵主之。
但仍有民苗之别,“傳兵農為一以相衛,傳民苗為二以相安。
”撫剿兼施設治。
苗民自治。
2.西北少數民族起義 (1)霍吉占(1757&mdash1759) 即小和卓木。
清軍入伊犁逃歸,恐清之更索為質,同時清軍“遣托倫泰往定貢賦,未得均要”,因而起義。
失敗原因,兩和卓木不能很好團結内部是主要的。
(賦稅銳減而徭役甚重,法律太嚴。
) 張格爾為大和卓木之孫。
大小和卓木(聖裔)失敗,家屬逃到浩罕國,1820向中國進攻。
這時滿清官吏貪污暴虐,大臣三年一任,專工搜刮。
官吏陋規甚多,公開貪污。
回官買賣得來,取償于民。
滿官欺淩回民,挑撥東西部回民感情,制造分裂。
張格爾起兵終于失敗。
但戰鬥猛烈,給滿清一個沉重打擊。
這是滿清在鴉片戰争前,最後一次對内戰争,看出它的國力已衰。
/一堂 第三節秘密的起義(二堂) 1.台灣天地會 天地會是中國勢力最大的秘密結社之一,以“反清複明”為宗旨,始于台灣,成約在(甲寅)1674,或約在1734,相差六十年。
天地會又稱之三合會、三點會、洪門。
1674鄭氏未亡,1734朱一貴大起義,二說都有問題。
鄭氏失敗在1683,次年為甲子1684。
(1)朱一貴(1721&mdash1723) 1721四月在台南鳳山縣起義,七日而全台響應。
自稱明裔,統中興天下大元帥,年号永和。
閏六月失敗。
餘部在1723始結束。
(2)林爽文(1787&mdash1788) 林亦天地會。
起義于台中彰化,南攻嘉義,鳳山、台北、淡水響應。
1788三月失敗。
清軍分化起義軍,挑撥。
2.白蓮教(1794&mdash1804) 1774王倫在山東壽張起義一月,1775劉松在河南鹿邑被捕。
/一堂 三省(川湖陝)教軍。
1798劉之協在河南,倡言劫運将至,擁明裔朱姓。
川湖陝黨人甚多。
未起義,被發覺。
清廷大殺黨人,吏役來擾侵害。
而川、湖、貴、粵人民方以苗民起義受清軍迫害,遂發生教軍。
起于荊、襄、達州,而陝西響應。
“三省教軍”卡片。
/一堂 3.天理教(1813&mdash1814) 凡五個月,林清(大興)、李文成(滑縣)分别起義,山東曹縣、金鄉響應,河北長垣同。
第十五章明清的文化 第一節思想、文學、史學(三堂) 1.學術思想 (1)明初的朱學獨尊。
(2)明中葉思想的解除束縛。
(3)明末的緻用。
(4)清代文化的由發展到束縛。
(5)清代學術的由專精到實用。
戴震1724&mdash1777;魏源1794&mdash1856;龔自珍1792&mdash1841;包世臣1775&mdash1855。
2.文學 明清的小說。
明初期拟話本(約1330&mdash1400),講史:羅貫中《三國演義》,施耐庵《水浒傳》。
平話:吳承恩《西遊記》(約1510&mdash1580)萬曆初本;許仲琳《封神榜》;羅懋登《三寶太監下西洋》(1597作);《金瓶梅》1610始為刻本, 《三言》,馮夢龍1627前後作;淩濛初《拍案驚奇》1627作。
《儒林外史》吳敬梓(1701&mdash1754),成于雍正末(1735)。
《紅樓夢》曹雪芹1760年作;《義康兒女英雄傳》(道光);李汝珍《鏡花緣》(約1763&mdash1830)。
3.史學 緻用《天下郡國利病書》、《讀史方輿紀要》 考訂證史:《繹史》、《春秋國策異辭》;考史:錢、王、杭、全 疑史:《考信錄》議史:《文史通義》 第二節科學、藝術(三堂) 1.《本草綱目》 2.《農政全書》 3.《天工開物》 第三節耶稣會士傳來的西學(二堂) 1.耶稣會士來華的三個時期。
利瑪窦至中國,1582&mdash1669;中國禁止華人入教,1669&mdash1724;中國禁止天主教,教士安置澳門,1724&mdash 2.耶稣會士傳來的西學。
3.耶稣會士來華的本質。
七、1956年度南開大學“中國史明清部分”提綱 引言 中國中世紀史(中古史)一部分,封建社會史一部分,不可與前後割斷。
自明建國1368至鴉片戰争1840,473年。
明:建國至滅亡,1368&mdash1644,277年。
清:清入關至鴉片戰争,1644&mdash1840,197年。
其中包括:清在關外,1616&mdash1644,29年。
李張起義:1628&mdash1646,19年。
南明:1644&mdash1661,18年。
鄭氏在台灣:1661&mdash1681,21年 鴉片戰争至推翻清朝,1840&mdash1911,72年,不在内。
内容:根據高教部中國上古、中古史教學大綱37&mdash45章,共九章。
講法:不全講,不講部分發資料。
講重要原事件的關鍵,不講經過,看資料。
不專講我自己意見,也介紹别人的意見。
講授與資料、大綱三者結合,考試全考。
資料有不易了解地方,分出一部分時間來解說。
大綱中有而不講資料又無者,說明這是一個重要問題有待我們努力。
第七章明初的财政經濟和政治 (分四節:财政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國内各民族、對外關系) 一、經濟财政措施和農業生産的恢複(分三部分1.明建國2.政策3.制度) 1.明帝國的建立。
朱元璋 家庭:雇農出身,迷信家庭,外祖參加元宋崖山戰役。
生平:參加革命,很自然地有反元和階級意識,并很